論蒙古準噶爾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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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崇德

  從清初至18世紀統一多民族國家最后形成的一百年間,中國廣闊的土地上,既有清王朝,也有邊疆民族政權,多種政權和多種制度并存,相互之間既有吸收、融合又有排斥和對抗,除了準噶爾與清朝對抗時間較長外,其它基本都處于和平交往的狀態中, 這種長時間的多種政權并存的局面為各民族和各民族政權的經濟文化發展創造了有利時機,也為統一多民族國家形成和版圖奠定的穩定性提供了時間的保證。

一、關于準噶爾政權

  談論“統一”,自然要提到“分裂”,何為分裂,也有加以區別的必要。分裂是對統一而言的,如果沒有統一,也就談不上分裂。已經統一了的政權變成幾個, 或原來屬于該政權的一部分脫離了,獨立了,可以稱為分裂。 但從來就存在的,不屬于該政權的地區或政權就談不上是什么分裂。此外,分裂狀態與分裂祖國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分裂狀態又可以稱為割據狀態。統一,就是變分裂狀態或割據狀態為一統。而分裂祖國或分裂國家則不是一般的分裂行為,其性質已經完全轉變。康熙年間三藩之亂應當定其為分裂,所建立的政權應稱為分裂政權,因為它是從清朝分裂出來的政權,破壞了清朝的統一局面,給國家造成了混亂和災難。在清代歷史上,爭議最多的是準噶爾政權,許多學者認為準噶爾與沙俄建立聯系,對抗清朝的統一,是分裂國家的行為,應屬于分裂政權。我們不同意這一說法,本文認為:

  1,準噶爾部的誕生。準噶爾部原是四衛拉特諸部中的綽羅斯部,和碩特顧實汗率衛拉特諸部進兵青藏高原時,兵分左右翼,綽羅斯、杜爾伯特等為左翼,因而又稱準噶爾(juungar,ZHUNG GA ER 為托忒文左翼、左手的意思,漢文音譯寫作準噶爾)。綽羅斯等部返回天山北路后,(時間大約在1639年)即以準噶爾為其部落名。1640年,衛拉特各部和喀爾喀蒙古諸部王公貴族、宗教首領在塔爾巴哈臺召開聯合會議,準噶爾部落的稱呼正式出現聯盟會議上。1640年以后,在巴圖爾渾臺吉的治理下,準噶爾部逐步發展起來。因此,準噶爾政權的誕生,并不是從別的部落或王朝分裂出來的,而是蒙元時期的我國史籍記載的部族“斡亦剌”―明代的“瓦剌”―明末的“衛拉特”中逐步演變、發展的綽羅斯部,后改稱準噶爾。

  2,準噶爾部的政治目標。準噶爾部是在噶爾丹統轄時期崛起的,噶爾丹幼年赴西藏學佛,是藏傳佛教格魯派達賴喇嘛忠實的弟子。1671年噶爾丹自西藏返回天山北路準噶爾游牧地,以恢復蒙古帝國為其政治目標,并把這一政治理想和達賴喇嘛黃教派的宗教事業結合起來。噶爾丹首先擊敗了同盟者和碩特部鄂齊爾圖車臣汗,統一了天山北路的衛拉特諸部,得到達賴五世賜予的“丹津博碩克圖汗”稱號。爾后,利用天山南路“回疆”的教派之爭征服南疆,17世紀80年代開始,噶爾丹率兵連年西征,征伐哈薩克、布魯特、布哈拉、諾蓋、安集延等部,準噶爾軍一直深入到費爾干納。18世紀上半葉,準噶爾部統一了天山南北,占據了中亞大部分地區,達到準噶爾歷史上最強盛的時期。這也就是漢籍史書中所說的“恃其強,侮諸衛拉特” 。從17世紀中葉至18世紀初準噶爾的軍事行動可以清楚地看出準噶爾政權的政治目標:首先統一諸衛拉特―其交征服天山南北和中亞諸部―再一統蒙古各部建立蒙古帝國―最終與清朝爭奪中原,恢復蒙元對全國的統治。對此,清人梁份在《西陲今略》中曾明確指出,噶爾丹征服中亞,出兵漠北及與清朝對抗的目的是“并吞四級,窺伺中原“。     

  3,準噶爾與清朝的關系。準噶爾部自巴圖爾渾臺吉開始即與清朝建立通使關系,順治三年(1646年)準噶爾等衛拉特23名王公臺吉聯名向清朝遣使通好。噶爾丹時期,準噶爾“請示準照常遣使進貢” 。清準對抗數十年,而貢使關系卻從未中斷。如何看待準噶爾與清朝關系的性質呢?這是國家尚未全部統一時期,兩個政權之間的關系。清王朝入主中原,已經取得了對全國的統治地位,準噶爾保持遣使進貢,就是對清朝入主中原的承認和支持。準噶爾與清朝對抗,并不是為了分裂國家,而是要推翻清朝,取而代之。

  在判定準噶爾政權性質時,準噶爾與沙俄的關系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一個環節。對準噶爾政權的批評者曾指出這樣幾個問題:其一,準噶爾與沙俄勾結問題;其二,17世紀80年代的俄、準聯合軍事行動問題;其三,噶爾丹、阿睦爾撒納與俄國的關系:

  其一,自巴圖爾渾臺吉開始,準噶爾部與俄國也建立了通使關系,據俄國史料統計:“俄國當局和準噶爾汗國之間頻繁地互派使團,是巴圖爾渾臺吉執政年代一件突出的事情。史料中保存有關三十三個外交使團的可靠資料,其中有巴圖爾渾臺吉親自派和直接派到他本人那里來的不下十幾個”。巴圖爾渾臺吉之后,準噶爾政權的繼任者僧格、噶爾丹、策妄阿拉布坦、噶爾丹策零、策妄多爾濟那木扎勒和達瓦齊等一直與俄國保持著通使關系。梁份稱準噶爾“北通好與俄羅斯”。我們認為,在清朝尚未實現全國的“大一統”,對邊疆地區實行行之有效的管轄之前,邊疆民族政權、部落與鄰國、鄰部建立聯系是正常的。衛拉特諸部與鄰國、鄰部有較多的貿易和通使關系;西藏地方政府與鄰國、鄰部也一直保持著貿易和通使的往來。準噶爾游牧地北鄰俄羅斯,與俄國發生通使關系是正常的,不能僅僅根據雙方遣使頻繁與否這種表面現象,而簡單地判定是非。沙皇俄國與準噶爾人接觸的目的是很明確的,即“極力通過和平手段把衛拉特王公和執政者變為俄國的臣民,把從屬于王公和執政者的居民變成替俄國國庫提供實物稅的屬民,并把他們的地區變成俄國的領土。”俄國曾企圖把與準噶爾部的通使變為“臣服”和“朝貢”,最終實現其擴張的目的。

  準噶爾部對俄國,既進行友好通使,又對他們的侵略、擴張意圖有所認識。尤其應該給以肯定的是,準噶爾部歷代統治者,從未“臣服”于俄羅斯,也從未把任何一塊土地割讓給俄國。自巴圖爾琿臺吉開始,準噶爾人就堅決地反擊入侵者。巴圖爾琿臺吉時期,沙俄入侵激怒了準噶爾人,準噶爾部出兵反擊入侵者,俄準關系一度緊張。英國學者巴德利在其《俄國?蒙古?中國》一書中說:“早在1647年,巴圖爾琿臺吉就以火和劍威脅西伯利亞諸邊境城市。”僧格執政時期,準噶爾人繼續反抗沙俄的入侵。策妄阿拉布坦父子執政時期,正是俄國對外擴張發展到爭奪世界霸權的重要歷史時期。俄國勢力向南擴張,矛頭指向我國西北領土,即準噶爾的游牧地,企圖以此打開缺口,實行其殖民擴張的目的。自康熙五十二年至乾隆七年(1713年至1742年),策妄父子率準噶爾人民,以古老的刀劍弓矛向沙俄的炮火抗爭,反擊侵略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10月),準噶爾軍在驅逐侵略者的亞梅什湖戰役中擊敗俄軍,俄軍損失將近3000人,數百名官兵被俘。乾隆七年(1742年),噶爾丹策零派使團到俄國,向俄國政府明確闡述了準噶爾的邊界界址,要求俄國必須撤除在準噶爾土地上的修建的要塞、駐兵。在研究清朝平定準噶爾之前的一個世紀的準俄關系時,既要看到準噶爾與俄國之間發生的通使關系,也要看到準噶爾政權反抗沙俄入侵,維護祖國領土完整的重要貢獻。準噶爾積極調整與俄國的和平貿易關系,是正常的,其維護民族尊嚴和主權,抗擊俄國政府對我國西北領土的侵擾、蠶食和吞并,以犧牲無數人的生命,換取了我國西北邊陲的穩定和疆域的完整是應該肯定的。

  其二,17世紀80年代的俄、準聯合軍事行動問題。在否定準噶爾政權的問題上,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噶爾丹與沙俄勾結,俄準聯合軍事行動。康熙朝,噶爾丹統治準噶爾時期,噶爾丹為了實現統一蒙古的事業,為了與清廷爭奪對喀爾喀蒙古的的控制權,積極與俄國聯絡,企圖利用俄清之間的矛盾,把俄國作為其與清朝對抗的王牌。俄國使團戈洛文抓住時機于1688年元月“給外務衙門的報告中提出建立俄國―厄魯特聯盟的想法”。噶爾丹于同年底派特使去伊爾庫茨克會見戈洛文說:“噶爾丹與俄國建立盟約,同抗公敵,看來是良機”。爾后,在俄國當局的誘惑下,噶爾丹越來越接近俄國,同意正式結盟。并在清朝與俄國準備進行邊界談判之際,出兵打擊了喀爾喀蒙古。噶爾丹配合俄國,采取的聯合軍事行動,客觀上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后果。一方面,使清廷在尼布楚談判中處于被動地位,不得不考慮喀爾喀的現狀,而對沙俄作出適當讓步。另一方面,俄國軍隊利用喀爾喀蒙古被準噶爾軍擊敗,腹背受敵的時機,屠殺希洛克河一帶的蒙古牧民,使蒙古牧民的生命財產受到極大損失。噶爾丹與俄國勾結,是不能否認的歷史事實,是極其嚴重的錯誤。從準噶爾部的發展史上來看,其某些首領,被沙俄利用,犯下了勾結外國勢力,攻打自己蒙古同胞的重大過錯,是應該批判的。但是,這些問題并不能成為判定準噶爾是分裂祖國政權的依據,準噶爾部在一百年間抗擊沙俄入侵,維護祖國領土完整的功績是主要的。

  其三,噶爾丹、阿睦爾撒納與俄國的關系。如上所述,噶爾丹想利用俄國的力量以實現其統治整個蒙古,進而實現與清朝爭奪中原的目的,反而被俄國利用,給國家和民族造成了嚴重的損失,是極其嚴重的錯誤。但是,并不能以此將噶爾丹定為民族分裂人物。首先,噶爾丹沒有向俄國出賣領土,奉送屬民。噶爾丹曾說過:“倘若沙皇陛下有意在這里(指雅克薩―引者)重建城堡,博碩克圖汗愿將這片土地讓給陛下” 。這是噶爾丹以土地作交易喪失原則的話,后來,噶爾丹在與俄國交涉時又說:“貴方在涅爾琴斯克與博格德汗(指康熙皇帝―引者)劃分了土地,先前有博格德汗的軍隊在,而這片土地是蒙古的,不是博格德汗的現在蒙古的土地由我們管轄,希望沙皇處理這件事情時也同我們商量”。噶爾丹又提出不再把這片土地讓給俄國,顯然,噶爾丹在領土問題上前后不一的說法,不負責任的許諾只不過是暫時有求于俄國的一種權宜之計。其次,噶爾丹在與清朝的對抗中,曾要求俄國支持他“兵員、火藥、彈鉛和火炮”。雖然這些愿望未能實現,但噶爾丹求援于俄羅斯卻是不爭的事實。即使這樣,也不能說明噶爾丹投靠,進行民族分裂活動。應該看到問題的另一方面,當時,俄國提出,要噶爾丹臣服歸順俄國,要他一切行動告知“全權大使及沙皇陛下所屬各城堡”,“只有在這種條件下”,俄國“才愿意援助噶爾丹”。噶爾丹只是同意以平等的地位與俄國交涉,拒絕以歸順俄國為援助的條件。不但如此,噶爾丹屢次出兵收回被俄國奪去的蒙古屬民,直至1696年,還“宣布攻打俄國一個不著名的防御工事”。如何評價噶爾丹的一生,本文同意馬大正先生所作的結論:“噶爾丹在政治上不是庸才,軍事上也頗有建樹,他以10年戎馬生涯,東征西伐,戰績顯著;他縱橫捭闔,深謀老練,一時成為我國北方草原上叱咤風云的人物,他領導下的準噶爾汗國也成為17世紀下半葉我國政治舞臺上的強大力量。噶爾丹還忠于自己的政治思想和原則,直至身臨絕境,不求瓦全,寧可玉碎,也不接受清王朝的投降,體現了一個政治家的可貴氣節。從這一意義上講,噶爾丹不愧是蒙古族一個有影響的歷史人物。噶爾丹失敗了,……最可悲的是噶爾丹與俄國交往的政治、外交實踐的失敗。噶爾丹本想借俄國力量達到自己與清王朝抗爭的目的,但卻被俄國利用……,噶爾丹的失敗,從根本上說,他的行動違背了我國多民族國家走向統一和鞏固的歷史潮流,到頭來不免走上覆滅的命運。從這一意義上說,噶爾丹又是一個悲劇性的歷史人物。”

  至于阿睦爾撒納,有人稱他是“蒙古反清運動的活動家”。阿睦爾撒納顯然不能和噶爾丹相提并論。阿睦爾撒納隱藏著分裂割據的野心,乾隆十九年(1754年)阿睦爾撒納在與達瓦齊爭斗失敗后,投歸清朝,阿睦爾撒納意欲利用清朝的兵力消滅政敵達瓦齊。正如《皇朝藩部要略》所分析的那樣:阿睦爾撒納“假手大兵(即清軍―引者),滅準噶爾后,以己為渾臺吉,總管四衛拉特”。

  乾隆二十年(1755年),阿睦爾撒納被乾隆帝封授定邊左副將軍率北路兵,指揮平定準噶爾的戰役。達瓦齊被平定后,阿睦爾撒納暴露了其作“四部臺吉,專制西域”的野心。阿睦爾撒納的陰謀不能得逞,遂公開反清叛亂。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阿睦爾撒納兵敗逃往俄國,同年九月,身患天花病死。十分清楚,阿睦爾撒納不是什么“蒙古反清運動的活動家”。


網載 2013-09-10 20: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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