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白話文學史》的文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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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適的《白話文學史》完成于1927年,次年由新月書店出版,原擬寫上、中、下三卷,此時只完成了上卷,后來續完此書就成了胡適的學術心愿之一,但終其一生,終于未能得償所愿。這其中的原因頗費揣測,或以為胡適身為名人無法忙中偷閑,或以為胡適年邁力衰心有余而力不足,或以為胡適作為學者卻身陷政治之歧途終被政治所誤,或以為胡適自度續作難以做得漂亮知難而退……上述諸種猜測各有道理又各有偏頗,綜合起來,似乎可以得出個比較合理的答案,但這一答案并不完備,筆者以為,除了上述理由之外,創作激情隨著時過境遷而不復存在,也是使得胡適輟筆不續此書的原因之一。這里所說的“創作激情”不單是指理智的“學術激情”而言,而更傾向于指涉激發和維持文學創作的非理性的情感沖動。小說作家(尤其是長篇小說作家)經常會因創作激情的消退而使作品流產。
  這里提出創作激情這一因素,絕不是暗示胡適的《白話文學史》是文學作品而非學術著作,《白話文學史》的學術性質毋庸置疑,已為學術界所公認,筆者要指出的是:它是一部富有文學性的學術著作。這樣的著作早有《史記》作為先例,《史記》并沒有因其文學性而使自身的史學價值稍有損耗,同樣道理,《白話文學史》的文學性不但沒有損及它的學術價值,而且使它獨具特色,于史學界反而更有特殊的意義。
  無論胡適是有心栽花,還是無心插柳,《白話文學史》確有其文學性的一面,這種文學性在80年后的今天更為彰顯。
  《白話文學史》的文學性首先就表現在本書的命名上。無論“白話文學”這一詞語在“五四”時期是怎樣的膾炙人口,其含義對于仁人志士而言是怎樣心照不宣,作為今天的一個普通讀者,在讀解本書的過程中卻發現“白話文學”就如同一個神秘的標符,含蓄曖昧而難以索解。盡管胡適在其他著作中對“白話文學”的概念作過描述,但在本書中卻顯得另有所指而語焉不詳。本書中的“白話文學”顯然不是指顧名思義的解釋——用白話寫的文學,胡適在本書中用許多名詞來指代它——“活文學”、“真文學”、“田野的文學”、“平民文學”等,但“白話文學”究竟意味著什么仍是懸疑。胡適固然在《自序》中一本正經地舉出白話的三個標準:“一是戲臺上說白的‘白’,就是說得出,聽得懂的話;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飾的話;三是明白的‘白’,就是明白曉暢的話。”但是,這三個標準的界定能力實在有限,試問“說得出,聽得懂的話”就不能加以粉飾了嗎?如果可以,那它算不算白話呢?即使我們這樣來理解,這三個標準之間并不是“或”的關系,而是必須同時滿足三者,我們還是不能明白究竟何為“明白曉暢”,也不能準確理解本書所舉的大小例子中為何此為白話而彼為古文,為何同為杜甫的易讀好懂的詩作,古體詩則為活文學而律詩則為死文學呢?可見白話的標準之判別不清、限定不明。假如我們按照這三個標準去逐一檢閱中國千年以來的文學作品,并認真地為之標注上“死”、“活”,那么這項工作的難度可想而知,其實際意義可謂荒誕。由于指稱的模糊性,《白話文學史》的題目與卡夫卡小說《城堡》的題目相仿,“白話文學”像“城堡”一樣在文本中沒有確指而具有多重含義、難以把握而分明存在,使人困惑迷惘如置身于迷宮之中,語詞與現實的關系因而像文學作品中一樣富有多種可能性。
  第二,《白話文學史》的文學性在作者所持的文學史觀上有所體現。胡適的文學史觀,簡單地說,就是進化論的文學史觀。中國對于進化論的接受自嚴復的《天演論》始,主要關注的就是社會進化而非自然進化,師從斯賓塞而非達爾文。中國先賢志士受命于危急存亡之秋,首先考慮的自然是如何救亡圖存,因而對于人是不是從猿變來以及人的直立行走是不是自然選擇的結果并不真的關心,那時一切學理的輸入,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救國救民、“再造文明”,而社會進化論一經輸入,中國人就仿佛立刻明白了自己是誰,從哪里來、到哪里去,也頓悟出祖國落后挨打的原因,也知道了怎樣才能成為能夠生存的“適者”。進化論之于近代中國的重要意義勿庸置疑,那時幾乎所有人都受到了進化論的正面影響或者負面沖擊,或歡欣鼓舞,或搖頭嘆息。胡適不但是揮舞進化論的大旗拼命吶喊的一位勇士,而且是一位智者,他的對時代敏銳的感受力、對社會問題明晰的洞察力常使后來人贊嘆不已,胡適的過人智慧使他能夠迅速地舉一反三,將社會進化論推廣延伸到文學進化論,并且用自然進化論的通則作為文學進化論的通則,例如他一再提到的“漸進”原則。這一推廣延伸并不基于科學的推理和分析,更多的有賴于胡適的聰明和靈感,是“文學化”的聯想思維能力的發揮。
  時值今日,隨著自然科學尤其是生化科學的發展,達爾文進化論的基本通則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戰,并不篤信進化論的科學家通過分子研究發現,組成生命基礎的生化系統的復雜精密程度使得進化論無力解釋,也并沒有證據證明分子會不會進化,更無法捕捉所謂一點一滴的“漸進”的影子;[1]即使是進化論的信仰者也有了“間斷平衡”理論,不再認為生物的進化是一個緩慢的漸變積累的過程,而是長期的穩定與短暫的劇變交替的過程。[2]自然進化論尚且如此,對于社會乃至文學進化論的挑戰就更加此起彼伏了。與胡適同時代的就有章太炎的“俱分進化論”與之分庭抗禮;此后20世紀50年代更有大陸學者對胡適“站在帝國主義文化的立場上,提出白話文”進行徹底批判,嚴厲譴責胡適的“文學觀點、歷史觀點都是反進步、反人民、反歷史的”;20世紀70年代有學者批評胡適的“庸俗進化論”,認為胡適“機械地搬用生物進化來解釋人類社會和文學現象”,只認可“慢慢的漸漸的進化,否認質變和革命”,并進一步指出胡適宣揚漸進的庸俗進化論,是“為推行改良主義張目的”;[3]20世紀90年代有學者舉出反例證明文學演進的形態除了漸進外,還有飛躍,比如屈原及其所代表的楚辭的誕生,那種帶“兮”字句的樸拙的楚地歌謠與屈原的瑰瑋巨制實在相去太遠,只能用“飛躍”來形容,又如從先秦兩漢發展到六朝駢文,其演變的方式為漸進,而再從六朝駢文轉變為唐代古文,其演變方式則為飛躍;[4]243-245還有學者含蓄地指出:“白話文學的歷史進化,其核心價值的增長表現在什么地方呢?作者似乎并未加以必要的注意。”[5]12-13
  如此眾多的批評意見事實上豐富了解讀本書的多種可能性,正從另一個角度說明《白話文學史》所具有的多義性,這種多義性的產生,部分依賴于作者的頗具爭議性的進化論文學史觀。客觀地說,指責胡適只認可漸進而否認革命是以偏概全,胡適在《白話文學史》的《引子》中明確指出:“歷史的進化有兩種:一種是完全自然的演化;一種是順著自然的趨勢,加上人力的督促。前者可叫做演進,后者可叫做革命”,并且強調演進“難保不退化”,而革命的“成效可以增加十倍百倍”,不遺余力地贊美“有意的鼓吹”、“有意的人力促進”,樂觀激昂地宣稱“中國文學永遠脫離了盲目的自然演化的老路,走上了有意的創作的新路了”。除此以外,他一面宣稱“這一千多年的白話文學史,只有自然的演進,沒有有意的革命”,一面又在上卷的終章寫到元和、長慶時代時情不自禁地感嘆:“只有這一個時代可算是有意的、自覺的文學革新時代”,而終于找到了文學革新的歷史證據。由此可見,胡適對于文學進化的“漸進”與“突變”(革命)并非沒有清醒的認識,但他在本書中確實沒有對此作更深入的分析,其原因可能在于“突變”與他所依據的進化論文學史觀的“漸進”原則發生抵牾,他既想用“漸進”原則說明“白話文學”、“文學運動”古已有之,是一點一滴形成的,不是一時的“突變”,又清楚地看到文學史上無法回避的“突變”現象,既想為自己所倡導的文學革命找到歷史的依據、可行性的證明,又感到文學革命具有與眾不同的意義而不免有幾分自豪,所有這些,使得胡適把相互矛盾的對立面雜糅在一起,并且言之鑿鑿地描述出來。文本自身的這種矛盾性使文本更富于張力,使文本的意義多元化,其文學性也體現于此。所以在讀解《白話文學史》時,對于其進化論的文學史觀的探討,不能僅限于爭論它是否科學合理,也應注意到它所具有的文學性的一面,也就是說,這種文學史觀包含一定的文學虛構,在作者對文學史面貌的描述中,作者本人的主觀情感起了不容忽視的作用。胡適曾經把歷史比作一個可以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盡管胡適說此話時意不在此,胡適所描述的文學史卻的確經過了精心的裝扮。考慮《白話文學史》的文學性,同時還應聯系到它所造成的文學功效,歷史表明,《白話文學史》在當時真有梁啟超所描述的小說之功效,仿佛有“支配人道”的“不可思議之力”。
  第三,《白話文學史》的文學性也表現于作者的方法論上。胡適一以貫之的方法論是實驗主義的方法論,胡適本人曾用14個字來概括,即“拿證據來”和“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6]前者主要強調科學的精神,后者主要強調科學的方法。胡適所標榜的科學方法,以及“拿證據來”中所蘊涵的懷疑精神,究竟是繼承傳統來自錢嘉學派,還是來自西方的科學實驗精神,歷來學者眾說不一;還有學者根據伽達默爾的闡釋學評述胡適的方法論,認為歷史闡釋者與歷史事件均有其歷史的偏見和局限,那種“一旦掌握了唯一正確的科學方法就可獲得客觀真理”的見解大謬不然,胡適不能避免自身視野的歷史局限性,胡適的方法論的正確性不能脫離其歷史性。[7]所有這些爭論,都為胡適的方法論增添了幾分神秘色彩。
  《白話文學史》的產生自然不無懷疑精神,即對于正統文學的懷疑使得胡適有了挑戰它的勇氣。但其文學性主要表現于假設之“大膽”和求證之“小心”。胡適所謂大膽的假設,用他的說法,乃是一種“藝術”,一種“想像的功能”。[8]正是充分發展了這種想象的功能,胡適的《白話文學史》中才充滿了令人瞠目結舌的驚人之語。他在《自序》中感慨萬分地得出結論:“這樣寬大的范圍之下,還有不及格而被排斥的,那真是僵死的文學了。”一句話就將辭賦、駢文、律詩打入陰曹地府。他在《引子》中斷言:“這一千多年中國文學史是古文文學的末路史,是白話文學的發達史。”一句話就將一千多年的文學史梳理成一條直線。古文死于何時的結論得自于一個簡單至極的材料——小吏不能明白皇帝用古文寫的詔書因而古文就死了,以至于有學者認為胡適“這里的論證未免有武斷和取巧之嫌。原文不過是說小吏不能明白朝廷詔書律令的深意,重點并不在文字的難懂”。[5]9胡適在第三章中振振有辭:“一切新文學的來源都在民間。這是文學史的通例,古今中外都逃不出這條通例”,但他所概括的通例卻沒能逃脫學者的質疑,“詩歌、戲曲、平話、說唱起于民間固多,古文、駢文、賦頌、銘誄、筆記、志怪則不能這么說,甚至近體詩、新樂府、長篇歌行和一部分曲子詞亦屬文人自造”。[4]183胡適的驚人之論在《白話文學史》中比比皆是,難以盡列于此,對于這些結論的證明,胡適并不像他所主張的那樣一味小心,而是大膽與小心兼收并蓄,時而豪放粗曠,時而婉約細致。但無論是大膽求證還是小心求證,胡適一貫重視邏輯性,因而求證的過程一直有著連貫的邏輯,盡管其邏輯有時會產生自我悖謬。胡適的結論的得來固然得益于他的科學方法,但也部分地歸功于胡適的極強的藝術想象力。這些藝術想象的結果,常常使讀者產生閱讀卡夫卡小說時的感受。卡夫卡擅長用理性的、邏輯的語言描述非理性的、反邏輯的事物,格里高爾一早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甲蟲,這無疑會使讀者震驚,但接下來卡夫卡就極其小心地利用各種細節來證明這一假設,許多只舞動的細腿,棕色肚子上的弧形硬片,無法翻身下床,親人、上司見到自己的驚惶,發出非人的嘰嘰喳喳的尖叫,喜歡腐爛的食物……通過這一系列的細節描寫,讀者不但逐漸相信、接受了格里高爾變成甲蟲的事實,并且如同感同身受般的體會到主人公的痛苦和憂傷,不禁為他的不幸遭遇一掬同情之淚。胡適運用“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方法創作出的《白話文學史》,在今天看來,就如同卡夫卡創作小說的技法一樣,用理性的、邏輯的語言來論述可能并非理性的、邏輯的論點,具有相當獨特的藝術魅力。在胡適充滿理性、邏輯的論述中,暗蘊著他難以控制的情感的急流。
  第四,《白話文學史》的文學性表現于作者的歷史敘事。胡適在《白話文學史》中為我們提供了許多組相互對立的詞語,“白話文學”/“古文文學”、“活文學”/“死文學”、“田野文學”/“廟堂文學”、“平民文學”/“貴族文學”、“不肖子孫的文學”/“肖子肖孫的文學”……這些詞語事實上可以分別歸結到“白話文學”與“古文傳統”的名下,構成勢不兩立的兩大“家族”——白話家族與古文家族。《白話文學史》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白家與古家相互斗爭沖突的歷史。
  閱讀《白話文學史》的讀者,看到對于世世代代纏斗不休的白古兩家的描述,不禁會聯想起《白鹿原》中的白鹿兩家,或者《故鄉天下黃花》中的孫李兩家。但胡適與這兩部小說作者近于中立的態度截然不同,他的同情明顯在白話文家族一方。在胡適筆下,白家代表真誠、美好、善良,而古家代表虛偽、丑陋、兇惡。清貧淳樸的白家受盡權勢顯赫的古家的欺侮和壓制,而白家則前赴后繼地與古家展開了一場“壓迫與反壓迫、奴役與反奴役的斗爭”,[9]其結果是白家走向發達而古家瀕臨末路,這就如同陽光驅散烏云、生命戰勝死亡。“廟堂的文學終壓不住田野的文學;貴族的文學終打不死平民的文學”,這里可以看出胡適的樂觀主義精神和對邪不勝正的堅定信仰;“廟堂的文學可以取功名富貴,但表達不出小百姓的悲歡哀怨”,這里顯出胡適對于“盡管時髦,但沒有生氣”的古家的極度蔑視;“做白話詩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卻也要個敢于率真的人格做骨架子”,這是對白家的高尚品格的由衷贊美……從胡適的歷史敘事中,不難看出他對白古兩家的情感歸依和價值取向。
  隨著對白古兩家的矛盾斗爭史的描述,兩家一些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展現在我們面前,如古文家族的司馬相如、陸機、謝靈運、韓愈,白話文家族的鮑照、陶潛、王充、元稹、白居易等,還有一些性格復雜身份特殊的人物,例如杜甫,他似乎是白家中人,但也時常到古家作客以“消愁遣悶”,因為自身的高尚品格反而助長了古家的氣焰,用胡適的話說,“老杜晚年作律詩很多,大概只是拿這件事當作一種消遣的玩藝兒”,“在他只不過‘陶冶性靈’而已,但他的作品與風格卻替律師添了不少的聲價,因此便無形之中替律詩延長了不少的壽命”。
  胡適所寫的《元稹白居易》一章是本書的末章,也是本書的高潮。在本章中胡適的情感抒發到了極致。這樣一個“月圓固好,日落何悲”的理性的作者,也禁不住要借元白之口發自己心聲:“他們覺得這不是‘嘲風月,弄花草’的時候了,他們都感覺文學的態度應該變嚴肅了”;“元白發憤要作一種有意的文學革新運動,……‘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最末十四個字便是元白的文學主張。這就是說,文學是為人生作的,不是無所為的,是為救人救世作的”;“這種文學的里面,其實含有一種政治理想。他們的政治理想是要使政府建立在民意之上,造成一種順從民意的政府”;“他們只希望兩種‘民意機關’:一是許多肯說老實話的諷刺詩人(報館記者),一是采訪詩歌的專官(議會)”;“‘尚質抑淫,著誠去偽’,這是元白的寫實主義”;“‘……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無矮奴’……這樣輕輕的十四個字,寫出一個人道主義的主張”,等等。只需對胡適寫作此書時的社會環境與時代背景稍作了解,便不難看出胡適這里的“托古改制”、“借古喻今”之意。“文學革新運動”、“為人生的文學”、“民意政治”、“寫實主義”、“人道主義”,胡適說的哪里是元白?分明是夫子自況,分明是“五四”精神的吶喊和回響。到這里,胡適寫作《白話文學史》的意旨更加彰顯,推動他寫作的激情和內驅力的來源也被揭示,透過他理性、平靜的外表,我們分明可以看到那個振臂高呼“文學革命何疑!且準備搴旗作健兒”的激情洋溢、斗志昂揚的胡適。
  在某種意義上,《白話文學史》的寫作正符合新歷史主義的“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的論斷,胡適的歷史敘事最終指向胡適所生存的現實。《白話文學史》中僵滯和簡單的兩極對立模式,正是現實中意識形態斗爭嚴峻性和緊迫性的形象反映;胡適所作出的種種有失偏頗的結論,正是當時啟蒙主義者救世心切、力促革新而不惜“深刻的片面”的結果;胡適所留下的種種疏漏與悖謬,正是當時動蕩不定的現實與激奮躁動的心靈的投映。沒有寫完的《白話文學史》成為一個開放的文本,它停止于現在,意義卻延伸到遙遠的未來,把對未來的真實描述留給未來的每一個讀者,而不同時代的讀者讀到它,都會一次又一次地回到它誕生的時代,都會重新感受到作者字里行間噴薄欲出的革命激情,都會對它作出新的理解和闡釋。
  《白話文學史》是史學界的一部石破天驚之作,一掃以前“復古論”、“新變論”、“通變論”的文學史觀,既有刑天舞干戚的反抗革新意識,又平白曉暢,令人耳目一新。《白話文學史》問世之初,就使人驚嘆“原來文學史可以這樣來做”,其對文學史創作的影響可謂深遠,鄭振鐸的《中國俗文學史》,陸侃如、馮沅君的《中國詩史》,劉大杰的《中國文學發展史》等多種文學史著作都深受它影響。胡適所言“為中國學術謀解放”的心愿基本實現。作為一部開山之作,《白話文學史》自然瑕瑜互見,但無論是利用其智慧結晶,還是吸取其經驗教訓,它都能給我們以多方面的、深刻的啟示。本文著重論述了它所具有的文學性特征——指稱的模糊性、聯想的思維方式、藝術的想象力、文本的多義性、敘事的虛構性,從一個新的視角為這部開放性的歷史名作提供了解讀。
浙江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金華33~36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常立20082008
白話/文學史/文學性
On Literary Features of A History of Vernacular Chinese Literature  CHANG Li本文分別從胡適的《白話文學史》的命名、文學史觀、方法論和歷史敘事四個層面展開論述,揭示這部史學著作所具有的文學性特征——指稱的模糊性、聯想的思維方式、藝術的想象力、文本的多義性、敘事的虛構性,從而為這部開放性的歷史名著提供新的解讀。
作者:浙江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金華33~36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常立20082008
白話/文學史/文學性

網載 2013-09-10 21: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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