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女性犯罪及其心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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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 女性犯罪是當今世界引人注目的、特殊的社會現象,尤其以性犯罪、財產犯罪與暴力犯罪較為突出。本文在以騎士精神假設為核心概述女性犯罪現象的基礎上,著重闡述女性犯罪產生的生理原因(如體力因素、激素作用、生理性周期等)與心理因素(被動依賴性、自尊心與虛榮心、挫折應付方式、焦慮、智力特征等),以及女性犯罪的社會心理特征(如非體力性、色情性、人格特質等)與三種典型類別女性犯罪人的心理特質分析。
  關鍵詞 女性犯罪 生理因素 心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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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犯罪是指由女性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是犯罪學領域中的一個較為特殊的類別。在當今社會中,未成年女性、青年女性及職業女性的犯罪顯得較為突出。由于女性具有的生理因素、心理因素與社會心理因素的差異,女性犯罪呈現出犯罪類型、心理特征及行為特征等方面的特殊性。
   一、女性犯罪概述
   (一)女性犯罪的一般情況
  從總體而言,女性犯罪在整個犯罪中,特別是在被國家司法機關處理的犯罪中,所占比例很低,大約是10—20%左右。在世界范圍內,女性犯罪率特別高的犯罪有殺嬰、墮胎、遺棄等;犯罪率較高的女性犯罪有投毒、受賄、縱火、失火、偽證等,而且,它們大多與性犯罪有某種程度的聯系。在年齡分布上,中高年齡層女性居多;在犯罪經歷上,女性始犯年齡較晚,多集中于30—40歲之間,且在較短時間內反復實施犯罪。從70年代以來,女性犯罪率呈現較快的上升趨勢,而且,有明顯的低年齡化傾向。這主要是由于隨著女性社會經濟地位的上升,社會角色的改變與時代變遷而造成的社會參與時間和程度都發生重大變化的結果,這種女性犯罪人被稱為“新女性犯罪人”。
   (二)女性犯罪與騎士精神假設
  早期的意大利犯罪人類學家龍勃羅梭(C.Lombroso)提出“冰山”理論來解釋這種現象,認為女性犯罪實際上并不是特別少,但被處理的卻很少,猶如浮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冰山頂。50年代,美犯罪研究者波拉克(O.Pollack)使用和發展了冰山理論, 認為在社會上幾乎發現不了女性犯罪,因為大多數女性犯罪是隱藏著的。女性在生物學上就具有掩飾性,并且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了這種行為方式;同時,由于婦女在犯罪中更多充當教唆犯,而較少充當執行犯,她們總是利用性來操縱男性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此外,刑事司法機構人員也較不愿對她們采取強硬的處罚行為,由于這些原因,使得女性犯罪受到掩飾,被司法機關處理的犯罪行為很少,如同冰山上漂出的一角。換而言之,也即男性以敬重婦女、濟弱扶貧的“騎士精神假設”,促使女性的犯罪行為受到掩蓋。雖然騎士精神假設具有一定程度的推定與假設成分,但也反映出客觀上可能存在著的某種傾向。
   二、女性犯罪的生理因素
  犯罪的性別差異首先是由男女之間的生理差異造成的,女性在生理方面的不同特征,影響著她們的犯罪行為的實施及特征。影響女性犯罪行為及其特征的生理因素主要有:①體力差。女性體力普遍較差,因此,大部分犯罪中女性都少于男性,尤其是在那些需要有較強體力才能實施的犯罪中,女性所占的比例更少;由于體力差,女性在進行攻擊性的體力性犯罪時,也不得不采用繞彎路的方法。因此,女性犯罪大多具有非體力性的性質,她們中的許多人在進行諸如兇殺這種普遍認為需要體力的犯罪行為時,也往往采取減弱其體力性的手段加以實施,或者采用投毒、放火、睡眠中殺死對方的方式,或者選擇小孩等體力比自己還差的人作為犯罪對象。②激素的作用。研究表明,激素對于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雄性激素中的睪丸甾酮(激素)會助長雄性和雌性動物的攻擊性;當個體的內分泌失調時,雌激素中的孕激素可以減輕激惹性和緊張性。由于女性的雌激素具有減弱、抑制攻擊性的作用,相應地,女性的犯罪較少攻擊性,并且發生率較低。③女性生理性周期(月經)。女性的月經現象對其生理、心理狀況會產生明顯的消極影響,女性進行的許多犯罪,如在商店偷竊、殺人、放火、妨害公務等,都與其月經的過程有密切的關系。④生理發育過剩。女性的性早熟及生理發育過剩,是引起女性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生理因素。在少女犯罪個案研究中,可以發現許多的性早熟和生理發育過剩的情況;與此相應,女性的絕大多數犯罪都與性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
   三、女性犯罪的心理因素
  即女性是否進行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對其犯罪行為特征產生的影響的心理因素。它們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攻擊性弱。研究表明,女性的攻擊性低于男性,這種差別在2—3歲時就已經出現,持續發展于童年期,并延續到整個人生,因此女性實施的犯罪比男性少,在暴力性犯罪方面更是如此。②主動性。犯罪是個人主動性的表現,而女性一般來說較為被動,依賴性較強:她們在青少年時期依靠雙親生活,結婚之后依靠丈夫生活;老年時依靠子女生活,同時受到社會傳統習俗的觀念的作用,為了遵從女性的形象,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她們更多地表現出與世無爭的態度,較有可能以不積極活動、嫻靜安適為美德,因此,她們的犯罪率比較低,而且,與犯罪情境密切相關,許多犯罪是迫不得已才實施的。③道德觀念方面。犯罪是道德觀念差的極端表現。有些學者認為,女性的道德觀念似乎比男性要強,因此,她們的犯罪行為可能少一些;但在女性慣犯、累犯身上,其道德觀念的敗壞與男性習慣性犯罪人沒有什么本質上的差異。④自尊心與虛榮心。違法犯罪行為與自尊心有著密切的關系。一些研究者認為,女性的自尊心比男性高,因而女性的越軌及犯罪行為較少;但是,如果自尊心過于強列,或具有某方面不恰當的虛榮心,而又缺乏有效的自我調節結構時,也會促使犯罪行為的產生,這在女性身上較為常見;由強烈的虛榮心導致的犯罪是女性犯罪的一個顯著特點。⑤忍耐性。許多犯罪是由于缺乏忍耐性而在沖動性情緒的支配下實施的。女性的忍耐性較高,她們在挫折面前更多表現為忍氣吞聲,因而較少直接表現為對外侵犯性行為;但是,如果過于克制自己,而又缺乏保持心理健康的有效方法,則可能造成或不利于自己身心健康,或造成心理挫折感不斷郁積而最終釀成大禍的情況,如女性犯罪中較為常見的激情犯罪、人際沖突型犯罪等。⑥應付挫折的方式。女性接觸社會的機會相對較少,在社會生活中遭到挫折的可能性也較小,應付挫折的方式也不象男性那樣采取表面化的方式或違反社會規范的手段,而更有可能采用消極和退縮的方式,如自我攻擊(撕衣服、抓頭發、超量進食等)、退化性反應(象小孩一樣大吵大鬧、哭喊等)、冷漠、否認等。同時,社會似乎允許女性的更多的發泄不良情緒的方式,而不致于累積沉積或轉化為攻擊性。⑦恐懼、膽小和焦慮。研究表明,女性往往比較膽小、怯懦、多慮,容易產生恐懼心理和焦慮緊張,因而,她們較少進行犯罪活動。⑧智力特征。調查發現,女性犯罪者中智力落后者約為10—15%,而女性賣淫者中智力落后的為40%,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智力偏低或落后導致女性犯罪原因中的作用。⑨情境因素。外界情境因素及相關的心理狀態對女性的沖動行為有重要的激發作用,如在殺害嬰兒和墮胎犯罪中,對男性暗示的感受性是非常重要的;在投毒和殺人犯罪中,性沖動性是非常重要的;在冒充顧客到商店行竊的行為中,過多的誘惑物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女性過早的偷竊和賣淫行為中,父母的疏忽和遺棄是很重要的因素。
   四、女性犯罪的社會心理特征
  女性犯罪具有下列社會心理特征:①非體力性。女性由于體力處于劣勢,體力缺乏,因而較少實施需要較高體力條件的犯罪。即使在實施這類犯罪時,由于體力弱,她們也不得不采用繞路的辦法,如用毒藥殺人,在睡眠中殺人等,因此,女性犯罪具有明顯的非體力性特征。②自私性。女性的犯罪具有明顯的自私自利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其一,女性很少因為義氣、信仰等而進行犯罪,她們的犯罪大多是為了自己本身的得失,為了家庭生活及丈夫、子女等而犯罪的,很少為了主持公道、追求信仰等進行犯罪活動,因此,女性很少進行義氣性犯罪、政治性犯罪活動,她們在犯罪方面表現出明顯的“有利可圖”的特征;其二,因貪圖小便宜進行違法犯罪的情況很多,例如冒充顧客在商場中偷竊小商品,為了一些很小的所得就賣淫、介紹他人賣淫等。③單獨性。女性的犯罪大多是單獨進行的,由于她們相互容易嫉妒、猜忌、敏感等特點,女性犯罪很少是結成幫伙的。④間接性。女性在許多情況下,都很少直接進行犯罪行為,而是教唆、煽動男性去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活動中充當男性犯罪人的幫兇、助手,只起輔助作用,如幫助了解情況,窩藏贓物等,而很少直接進行犯罪活動。⑤色情性。女性實施的大部分犯罪活動都與性有密切的關系,她們或者出賣肉體,或者以色相引誘他人犯罪,或者為發泄變態的性欲而進行犯罪活動等。⑥誘使性。美國犯罪學研究學者奧·波拉克(O.Plllak)的研究認為,女性由于心理的軟弱性、被迫性、誘使性等特點,多由受害人變為犯罪人,這在性犯罪中尤為突出。同時,大部分女性犯罪人僅僅由于偶然事件和激情而犯罪的,因而女性犯罪具有鮮明的情緒情感性犯罪、激情犯罪的特征。⑦人格特質。一般而言,在人格特質上,女性犯罪人都具有高憂慮性、高緊張性、高樂群性、高敏感性、高興奮性、高世故性,而低有恒性、低獨立性、低自律性、低智慧性等特點,此為女性犯罪人消極心理結構的潛在心理成分,是其不良行為的內在動力因素。
   五、女性犯罪人類別及其心理分析
  在法律心理學領域中,根據女性犯罪人的社會成熟水平與心理特征, 將女性犯罪人分為3 類:1. 沖突型女性犯罪人(the conflictedfemale offender)。這類犯罪人又稱為神經過敏的女性犯罪人。 其特點是:已經達到社會內化的價值體系行動,用這種價值體系評價自己和別人,模仿她們所尊敬的人,理解社會生活中的因果關系,認識其他方面的需要與動機,接受說明自己行為的原因概念等。這類女性犯罪人的許多內在消極心理,包括焦慮、有罪感、“墮落的ME(自我)”的自我意向、“消極的生活稿本”、被歪曲的知覺、機能失調的行為等。她們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代表著物質利益或對文化壓力的反應,也可能是由于某種家庭問題認同危機或長期持續的內在沖突而產生的。沖突型女性犯罪人又可分為兩小類:①焦慮型。這類女性犯罪人占應治療及矯治女性的44%。她們顯示出許多情感失調的癥狀,例如,慢性的或強烈的抑郁癥或焦慮、心身疾病。這些女性的緊張和痛苦,通常是由失敗、無能、潛在的有罪感產生的沖突導致的;②行為紊亂型。這類女性犯罪人約占應治療及矯治女性的29%。她們對意識到的焦慮幾乎沒有忍耐力,并且經常試圖(向別人和自己)拒絕承認現狀、拋棄或自我譴責的感覺。她們可能通過言語攻擊別人、通過狂暴的舉動、通過各種“游戲”來表達這種感覺。沖突型的女性犯罪人公開敵視她們的母親,有時候把自己的違法行為解釋為是試圖給她們的母親造成難堪和麻煩;她們往往來自神經過敏的家庭,在這樣的家庭中,至少父母一方犯有嚴重罪行,具有“墮落的”自我意向;她們常常有家庭負担或者試圖解除負担。她們的違法犯罪活動通常違背了自己的信念,是內心的沖突導致的。
  2.權力型女性犯罪人(the power—oriented female offender )。這類犯罪人又稱為病態人格者或社會病態者,她們占女性犯罪人總數的14%。這類女性犯罪人已經達到了社會成熟的某一階段,但她們很難判斷人們之間的差別以及自己和他人的差別,很難正確估計別人的復雜性,不按內在的價值體系行動,而是追求行為規則的外在形式,從追求權力中了解生活和自己的角色。她們經常會以攻擊性的方式反抗權力,試圖損害和阻撓權威人物的意圖;不愿意遵守任何別人確定的規范,并且經常獨自地采取一種權力角色。她們不可能與別人建立親密的或深信不疑的關系;通常總想創造出一種感情淡漠、沉著冷靜和不受傷害的形象;經常公開發怒和進行威脅活動;想成為注意的中心,在言語或體力方面經常表現出爆發性,在思維方面經常表現出多疑或自以為是。這種女性為自己能夠成功地擺布或戰勝別人的能力而感到自豪;所表現出的戰無不勝的粗魯外表,實際上是一種對她們很少感覺到的刻薄的父母長期存在的強烈恐怖感和自然依屬的掩蓋手段;她們中大多數人有一個冷漠、蠻橫、排斥他人的父親和一個軟弱、無助、淺薄的母親;她們輕視母親而憎恨和害怕父親。她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很可能是對家庭的反抗和對感情的補償。
  3.消極遵從型女性犯罪人(the passive conformist femaleoffender)。這類女性犯罪人占所有女性犯罪人的7%。 這類女性犯罪人已經達到了與權力型女性犯罪人同樣的社會成熟水平,但是,她們對權力的態度是不同的。這類女性犯罪人渴望得到社會承認,幾乎自動地屈從她們當時認為有權力的人;過高地估計別人的權力和能力,把自己看成是無助的、孩子般天真的人;認為自己缺乏社會知識,常認為自己的討好行為會被別人拒絕;她們盡管想獲得別人的認可,但是在同輩群體中僅僅屬于次要的成員。她們的犯罪行為在很多情況下是為了贏得其同輩朋友的承認、贊許而實施的。她們的家庭是不穩定和不協調的,她們感覺不到父母的愛和力量,因而父母的依戀是不確定的;她們缺乏控制能力,沒有可以防止越軌行為的內在信念體系。
  由此可見,女性犯罪是當前犯罪的一大新的趨勢,而且,由于女性自身的生物性、社會性和心理特征,女性犯罪心理在社會的、文化的基礎上反映出生物學的特性;加上新的時代特點,女性犯罪已成為當今世界范圍內罪犯改造及犯罪預防的新課題。
   (作者單位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
  
  
  
中華女子學院學報京17-20D423婦女研究劉建清19971997 作者:中華女子學院學報京17-20D423婦女研究劉建清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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