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中間商“牙人”、“牙行”的歷史演變  ——兼釋新發現的《嘉靖牙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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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人,是舊時代的買賣中間人,又稱經紀人。牙行是牙人的經紀場所,牙行必須領到官頒的牙帖,才能合法經紀。隨著封建體制的解體,多年前牙行已被淘汰。但不少商品交易,必須通過中介組織,為買賣雙方說合,才能成交。因之,作為經紀人的跑街、掮客、買辦一直在商品經濟中起著重要作用。據統計,解放初期,這類經紀人,上海還有五、六千人之多,不久銷聲匿跡。西方市場經濟中,經紀人和醫生、律師有同樣的地位,美國90%的買賣,都由專業經紀人來完成。改革開放后,僅上海一地,就出現四五萬地下經紀人,但還不成氣候,遠不能適應開拓市場經濟的需要。如上海科研每年開發出新品種不下三千種。因缺乏中介環節做紅娘,產生經濟效益的不到三成。近年不少地下經紀人走向地上,成立事務所,因缺乏法規保障,遇到困難,有的仍回到地下,引起輿論界關心。今年3月11日《文匯報·獨家采訪》刊出《從地下走到地上之后》報道當前經紀人的情況,文章說:“經紀業,曾經是民族市場緩慢發育的一部秘史。據史料記載,中國古代就活躍著稱為牙商的大量在城鄉市場中為買賣雙方說合交易而獲取傭金的中間商人。漢代的駔儈、唐宋之時的牙商……一直到明清,牙商和官府同流合污,壟斷貿易特權。”當然,現代的經紀人,不等于舊時代的牙人,但以具有專業知識,掌握信息,為買賣雙方說合交易,獲取傭金的經紀手段是一致的。因之,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研究舊時代的牙人、牙行的“秘史”不是沒有意義的。
  近百年以來,資本主義萌芽的研究,成為熱門話題,論著不下數百篇,差不多篇篇都要談到明、清時期的牙行。因牙行不復存在,缺乏研究資料,專論牙行的文章,寥寥可數。筆者最近在明代古法貼中,發現一張嘉靖35年總督漕運兼鳳陽等處地方巡撫署發給鹽城縣沙溝鎮柴行的牙貼。嘉靖牙貼的發現,填補了這項空白。茲將原帖介紹于下,并加以考釋。
   嘉靖三十五年鹽城縣沙溝柴行牙帖
  欽差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地方……弊事,案奉大明律一款:凡城市鄉村諸色牙行及船埠頭,并選有抵業人戶應充,官給印信簿籍,附寫往來客商、船戶住貫、姓名、路引、字號、貨物數目,每月赴官查照。私充者杖六十,所得牙錢入官。官牙容隱者笞五十,革去。欽此欽遵施行。今奉前因,擬合就行,為此合行帖,仰本……等項,務須兩平交易,不許抬高少沽,虧商損民,如違查出依律……須至帖者。 左帖下沙溝柴行牙人宋儲收執準此。嘉靖叁拾伍年捌月拾柒日司吏丁嘉會。1  當時制度,牙帖5年一換,舊帖上繳存檔,一定時間銷毀或作廢紙處理。帖紙又非藝術品有收藏價值,時經四百余年,明代牙帖未見海內外文博單位有收藏報道。一些研究明史的著作如南炳文、湯鋼的《明史》,由中國歷史博物館提供、刊有精彩的插圖,有契帖圖片,但未見牙帖,論述中也未提到。臺灣版《中國歷史圖錄》卷帙浩繁,收羅宏富,也未見明代牙帖。嘉靖牙帖是在明晉藩所刻《寶賢堂集古法帖》封面硬殼中拆出的,當時是作為糊帖廢紙處理。同時發現的除嘉清36年工部所頒路引(見《文物》94年2期),尚有有關嘉靖時上海縣漕運的資料。因《寶賢堂法帖》為著名法貽,為藏家精心保藏,所以能歷劫幸存,糊在帖中的文件,也得以保存至今。
   明帖考釋
  1.牙人、牙行的歷史回顧——駔儈、互人、牙人
  牙人本是商品交易的中間人(又稱經紀人),職務是代買賣雙方評定貨物質量、秤檢數量、重量和檢驗貨幣的真贗、質量,促成交易。牙人專業化后的組織稱牙行。大致起于對外貿易的互市,漢代就有駔儈,駔為馬販子,儈指會集市場的人。古代漢人常以土產換取西域游牧民族的馬匹,兩方語言不通,評定雙方貨物的等價,尤須專業知識,就有說合貿易的中間人出現,稱為駔儈。后來對其他行業的中間人也泛稱駔儈。駔儈諳番語,有專業知識,常欺行霸市,營私舞弊,為人輕視。古代輕視商人,列為四民之末,“大款”也只是“末富”,把“駔儈”作為對商人的貶義詞。清咸豐時王韜罵買辦官僚吳煦、薛煥等為“駔儈”公卿,被誣通太平軍,幾罹殺身之禍。唐代擴疆西域,大通互市,經紀人不再稱駔儈,稱為互人,了是買賣中間人意思。唐代“互”“牙”二字易混,互人誤為牙人,互行誤成牙行,以后沿襲下來。如安祿山本為馬販經紀人,《舊唐書》稱他“通六番語言,為互市牙郎。”明代中葉后蘇松棉紡業衣被天下,棉花、棉布的買賣,都由牙行經紀。牙行規模很大,有堆貨的棧房,有可住數十客商的客房,經手的貨款,常達數萬金。代辦的官布,有多至數十萬匹的。這是牙行的頂峰時期,明政府在明律中制定嚴禁私牙,保護官牙的律文。關于當時牙行的記載,屢見于地方志、文人筆記(如褚華《木棉譜》)、詩詞(如吳梅村《木棉吟》)、小說(如《三言兩拍》)。清代開埠以后,西方商業資本入侵,牙行制度也逐漸淘汰。
  2.牙帖的發帖單位——漕運總督兼巡撫鳳陽等處地方總督衙門
  據陸容《菽園雜記》考證:明代在全國各地區設巡撫二十八。內署銜不同者,兩廣曰總督軍務,蘇松曰總督糧儲,鳳陽等處為總督漕運,都是代表朝廷分駐各地處理軍務、糧儲、漕運和其他重要政事的,有欽差身份。漕運總督兼巡撫鳳陽等處地方,轄區為長江以北除安慶以外的皖北蘇北廣大地區。總督駐淮安,控運河中心,督理南方漕米的匯集,運輸至北京和轄區內的政務。這職銜清代相沿不改,直至海運興,廢河運,漕運總督才撤銷。嘉靖29年重修明律,加強市場管理,30年總督署印制本牙帖,帖中首引有關牙行管理法令,分發各具,再轉發各牙行。由巡撫署六房主管司吏丁嘉會簽發至鹽城縣,蓋了縣印,填寫年、月、日、牙人姓名、牙行名分發至牙行。《崇明縣志》賦稅注:“唐建中時,市牙給印紙,為牙帖之始。”歷代都有牙帖,未見實物,形制不詳。嘉靖牙帖長達一公尺,闊半之,也是執帖的一種,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徽州墾荒執帖,(正統年發)形制與此同。《太平天國圖錄補編》符天福、鐘良相發給浙江桐鄉牙行的牙帖,形制已同現行的營業執照,高50公分,闊40公分。分成上下欄,上欄約占全帖五分之一,邊框作覆斗形,刻大字“牙帖”二字,說明上世紀60年代,浙江還有牙行,并頒發牙帖。
  3.領帖單位——鹽城沙溝鎮柴行牙人宋儲
  鹽城位于淮鹽產地中心,《讀史方輿紀要·江南四》:“淮安府鹽城縣,邑地:‘縣民以煮鹽為業,不耕種而富饒。’‘沙溝鎮在縣西百四十里……商民輳集。’”按鹽城以鹽名縣,是淮鹽集散地,淮鹽行于六省。長蘆鹽多曬鹽,川鹽多以煤和天然氣煮井鹽,滇鹽燒樹柴,淮鹽燒蕩草蘆柴。沙溝鎮四周多河泊、灘地,盛產蘆柴蕩草,為煮鹽必需資料。沙溝鎮又居水路中心,交通便利。沙溝柴行,掌握柴草征集、儲藏、估價、運輸、買賣中介的職能,于明代淮鹽生產起著重要作用。因鹽價由柴價而定,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蘇松》說鹽的“貴賤視乎薪價”。張弘說:滇南“各灶煎鹽,從前柴木甚近,邇來日伐日遠,柴價昂而鹽本亦高。”[(1)a]
  4.官給簿籍——店歷
  牙帖規定牙行要登記往來商客住貫、姓名、路引、貨物等。這種登記簿,即后世旅店的循環簿,當時名店簿又名店歷。據《萬歷會典》卷35收稅條載:“洪武三年令,凡客店每月置店歷一扇。在內赴兵馬司,在外赴有司簽押訖,逐日附寫到店客商姓名、人數、起程月日,月終各赴所司查照。”《明史·食貨志·商稅》“凡納稅地置店歷,書所止商(估)氏名物數。”牙行收住客商,代政府征稅,故也須填寫店簿,便于伐征商稅,并稽察行商,保障治安。昆曲《十五貫》況鐘為熊友蘭平反冤獄,就是靠了到蘇州玄妙觀客店調取店歷,證明熊有蘭無作案時間,所攜十五貫錢,確系貨本,才得予以平的。
  5.路引
  路引即通行證,古代稱“傳”,唐代稱“過所”,明代稱“路引”,吳晗曾有考證。與本牙帖同時發現的有工部主事所發路引一張,鈐有工部主事關防半印,是明代半印勘合的實物。另半印存發引機關,回來時要勘合半印,繳回路引。明代專制統治,把人民限制在所住地區,出門數十里就要領路引,牙行要登記客商路引字號。路引和糧長、里長制一樣,都是統治人民的手段。
  6.牙帖的法律根據
  明代中葉后經濟發達,商品交易增加,古老的牙行制度,已不適合新形勢。私牙充斥,衡器不準,偽劣商品泛濫,物價不穩定。為整頓市場,嘉靖29年重新修訂明律,制定市廛律,嚴禁私牙,規定牙行的職能、禁約,以便進一步發揮牙行的作用。嘉靖牙帖是30年印制,新律修訂后,有關律文即載入牙帖。帖中所引《大明律》一款,系《明律第十·戶律七·市廛律》,市廛共五條,第1條律目:《私充牙行、埠頭》,文字與牙帖所引全同,其他4條為《市司評物價》、《把持行市》、《私造斛斗秤尺》、《器用不如法》,都是整頓市場的禁令。即不準把持行市;不準私造衡器;不準器用不如法:這些都與主持市場交易的牙行有關。第一條規定,容忍私牙,官牙要受罚。第二條市司評物價,也是對牙行而言,律文為“凡諸物行人,評估物價,或貴或賤,價不平者,所增產之價,坐贓論,入己者準盜竊論。……販rǒng@①之徒,通同牙人,共為奸計,賣物以賤為貴,買物以貴為賤者杖八十。”薛允升《唐明律合解》稱“此條亦指牙行而言,律目云‘市司’,蓋仍唐律之舊文耳。”箋釋謂“各處縣城市、鄉村、鎮集諸色貿易貨物之處,俱有牙行,凡客商貨物,皆憑籍以貿易往來者也。‘諸物行人’,謂諸色貨物本行之牙人也。”《市廛律》五條,基本上都是對牙人而言,對抬高物價,把持行市,制造偽劣商品,處罚規定很具體,又很嚴厲,主要是防止私牙。弘治時已嚴申“私開牙行”之禁,[(2)a]此時形成法律。嘉靖29年新律制定此條后首先載入牙帖,可見對整頓牙行的重視。牙帖首列法規條文,這格式應該是全國統一的。
  7.牙稅、牙用
  牙稅是政府向牙行征收的稅款。一種是頒發牙帖的帖費,相當于營業牌照稅;一種是按年向牙行征收的營業稅。帖費、牙行常年稅元明時列為經制,征稅的準則2兩(白銀)至3兩。帖費乾隆時最高3兩。有時政府征兵,軍費常由牙行分担,如民國《崇明縣志》載:“同治3年巡撫派員會同知集,牙戶換給部帖,分上中下三等,帖銀一百至二百兩,”完全是攤派勒索。牙商多富裕,是拔毛的對象。這種陋習,至民國時還存在,如北京時效二十年的甲種一等帖費,竟高達2千元。與嘉靖年帖同時發現的,有工部主事頒發的路引、上海縣運漕糧船戶所帶土產的結單,上有“工部爺爺趙”字樣,應是趙文華南下防倭的檔案。趙嚴嵩勢力,南下時沿途騷擾為征集兵費,極可能收繳沿途牙行牙帖,勒令納巨款換新帖,收繳的沙溝柴行舊牙帖,就混入工部檔案中了。牙行常例5年換新帖,編審一次,每當編審時則取保加結換帖,換帖時再帖費。
  牙用,即傭金,手續費。張春華《滬城羅事衢歌》:“棉花交易中(牙人)先衡其輕重,別其優劣而定價,取百一之利。”明《世宗實錄》卷409“商稅中牙帖如廣東每銀1兩扣牙銀3分,1分給牙(按即牙用),余2分為代收商稅,年終則由牙行俱從官閹撥。”從以上資料中看到上海、廣東的牙用都是值百抽一,但也不一律。牙行職能之一是代政府收取商稅,私牙不法逃稅,牙行容忍,律文規定要“笞50”,打50板后,還要革職。牙帖上寫明要取締私牙,都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稅源,如太平天國時期桐鄉牙帖說:“各處牙行,歲有增添,奸牙把持爭奪,苦累商民。”規定“領換新帖,按年輸稅”,“務須公平交易,照例扣用,不得苛索”,如停止“要繳還印帖,繼充者要領換新帖,新開集市牙行,要開名申稟。不許無帖私開”,“恃強爭奪,私開漏稅”等。
  8.諸色牙行
  本帖中的“諸色牙行”,即市廛律第二條的“諸物行人”,即經紀諸色貨物之牙行。《安亭志》載“市中貿易,必經牙行,非此市不得,人不得rǒng@①售。”人民的生活資料,家庭手工業成品的買賣都有中介的牙行。如食品有米行、雜糧行、蔬菜行、水果行,牲畜有豬行、雞鴨行,食鹽不用鹽引的地方也有鹽牙,建筑材料有磚瓦行、木行,衣著有棉花行、布行、絲綢行,礦產鐵有鐵牙,安徽礬礦有礬牙,江西景德鎮有瓷牙,廣東佛山鑄鍋業有鍋牙。對外貿易也有牙行,如著名的廣州十堿行即是。海船有舶牙(盛于元代),內河有船牙。顏料有靛青行,販賣人口的有人牙,三姑六婆中的牙婆即是。總之,360行幾乎行行有牙行,不勝枚舉。牙行的經紀方式也各式各樣,小牙人到市場經紀小買賣,稱包袱牙儈。大牙行如葉夢珠《閱世篇》所述通過牙商,布商買賣的布匹,多至數十萬匹。褚華《木棉譜》:“每歲當八九月,郭東南隅,幾乎比戶列肆,捆載通海市。”都是牙行。上海產棉甲天下,褚華祖上,也是開棉布行的大牙商。開牙行等待買賣雙方來行交易的稱坐莊;拿了衡器,出外到市場為買賣雙方經紀交易的稱出莊。坐莊的交易情況,《醒世恒言》(卷18)有生動描寫:施復到吳江盛澤絲綢牙行,“見門口擠著許多賣綢的,屋內坐下三四個客商,主人家(牙人)站在柜身里,展著綢匹,估喝價錢。施復分開眾人,把綢遞與主人家,主人接來,解開包袱,逐匹翻看一過,將秤準了一準,喝定價錢,遞與一個客人……那客人真個只揀細絲(銀兩)秤準,付與施復。”(當然施復要付給牙主人百一傭金)。出莊的牙人,古日中為市,像《水滸》中張順是“漁牙主人”,李逵要買魚,見河邊停了八九十只漁船,太陽偏西,牙子不來,就不能開秤,張順來了,才開秤賣魚,漁牙代為秤魚和收付魚款。另一種坐莊牙行“晨掛一秤于門,俟買賣者交集門外,乃為之美惡而貿易也。”[(1)b]江南農村,農民慣趕早市,天未明時,就有集市,牙行也在黎明來市經紀,真是“市橋燈火五更風,牙儈肩摩大道中。”[(2)b]后來牙行為爭生意,趕市越來越早,有的牙行因“布肆列城市,售取每不便,于郭外覓屋半間,天未明,遣人收售。”[(3)b]后來竟發展為夜市。王韜《瀛rán@②于雜志》卷1有“陰岡”的記載,說近吳淞有地號陰岡,夜間交易,疑是鬼市。其實《寶山殷行志》載該地居民白天休息,夜間交易,陰岡系殷行之誤。夜市弊端極多有的地方政府加以禁止。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曾訪得《永禁夜市碑》。牙人經紀方式多種多樣,這里略舉數例而已。
   牙行的演變、消失
  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發展的原理:新制度孕育于舊社會中,而在新社會出現之后,相當長的時期,保持著舊社會的殘余。牙行的盛衰,也逃不出這原理。明中葉后產生資本主義萌芽,嘉靖中倭寇騷擾,沿海地區經濟衰落,到萬歷年得到復蘇,尤其蘇松棉紡業空前發達,牙行在交易中起了重大作用。據呂坤統計,當時全國作買賣中間人的牙行、經紀有幾百萬。清初封鎖沿海地區,人民內遷,不許片帆入海,經濟又受挫折。康熙時開海禁,增海關,西方商業資本也乘機入侵,沖擊著中國封建經濟,牙行也首當其沖。各種以地區名義組織的會館,以行業為名的各種同業公會,逐漸取代牙行的封建壟斷。以后新式商行、公司、商店的出現,牙行就走完他的歷史過程。當然這演變是緩慢的、復雜的,這里也只能舉幾個例子,說明牙行演變的軌跡。還得先從牙行自身的蛻變、墮落說起。在同行競爭中,有的牙行不擇手段,在上海、江蘇碑刻資料中常見,牙行把持行市,將低貨詐商錢,勒收陋規,以代這完稅為名,以劣錢低銀代客商兌換,從中謀利。甚至假冒商號照牌,摹刻商標,販賣偽劣商品。[(1)c]石門縣絲行,牙儈造大秤高至二十余兩,也有一秤三錘的。甚至牙行中人,勾結衙役、地痞、白賴(流氓),強取他人貨物,說到牙行領價,結果只給半價,或一文不給。更有無恥的牙行,竟搶劫客戶,如《蘇州府永禁南濠牙行齊兇搶截碑》,說當地牙行“見到海蜇、鲞貨船揚帆而來停泊南濠旁,就結夥蜂擁其舟,進行搶劫。”牙行已失去人民的依賴,被人罵為“奸牙”、“棍牙”、“虎牙”。商人不甘受制于牙行的約束,紛紛組織同鄉會館、同業公會保護自己。行會自設經紀,所得傭金由會館支配。近代同業公會的組成,據《上海行會性質嬗變》一文分析:在各個按行業性質組成的商業行會中,基本上包括一種大小不同類型的商人:即外地專門從事販運的專業批發商人;牙行商人(包括大大小小的經紀人)和商號(零售商人)。在商業社會中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牙商組織的,一種是私商組織的,牙商占大多數。后來牙商逐漸被大商號取代,商號主掌握牙行的支配權。道光后浙江慈南豆商,已經擺脫牙行的約束。上海米行公所本為牙行組織,同治九年改為米店公所。[(2)c]不妨再舉幾例:如上海冰鮮業,本由一家牙行經紀,后增至七家,船客(冰鮮貨船)也自設一行。冰鮮入港,咸就新行,而老行之生計幾絕。有的老行也改為私行。同行聘請董事,重振規約,革除票子(牙行籌碼)改用公鈕公所秤,已變成商行性質。[(3)c]又如上海的報關業(代向海關報稅),本來也是牙行性質。裝貨商船,遵例投牙報稅,出港則具艙單,請驗給牌,由牙行報關。后創立報關公所,向道、縣衙門、江海關洋人稅務司暨總商會備案,已不同于以前的“市舶稅牙”了。[(4)c]
  互市牙行如廣東十三行,“凡外夷來貢者我朝皆設市舶司領之,……其來也帶方物,官設牙行與之交易,謂之互市。”后夷舟到廣,貨物繁多,一時不能銷盡,牙行代售。后洋行成立,招商經營。李士楨《分別住行貨稅文》說:“今公議設之金絲行、洋貨行二項貨店——仰省城佛山商民牙行等知悉:嗣后如有身家殷實之人,愿充洋貨行者,或呈明地方官承允,或改換照牌,呈明給帖。”洋行已擺脫牙行。絲綢業的牙行,如何轉變呢?以pú@③園綢行為例:“綢行有接手,詣綢行售之,每一綢分值若干,謂之傭錢。綢行向午赴市收綢,謂之出莊。蓋昔各省客幫到鎮買貨,綢行代為買賣。今綢莊則坐莊收貨,而銷售與他省,性質不同,[(1)d]牙行已變為商行。施復曾去賣綢的盛澤牙行如何呢?據調查,pú@③院的“接手”,盛澤稱“載船人”,合伙組成牙行,直接與綢商往來,農民能向之出售成品,后來進一步向手工業者貸款,后來又引進銀行資本,向商行轉變。
  新制度孕育于舊制度,相當長的時間內,新制度中還會有舊制度的殘留。牙行雖已消失多年,但牙稅的征收,直到1941才停止。在內地和鄉村的一些行業,牙行也“名亡實存”。如蘇南過去以稻草為燃料,抗占前農民不能把稻草直接售給用戶,必須先運至柴行(實為牙行),用戶通過柴行中介,才能買到稻草,柴行主仍稱“柴主人”。又如瓜農運瓜至城,不能直接將瓜售于用戶,必須先運至瓜行前。用戶(多為瓜販)向瓜行買籌,用戶持籌至瓜船取瓜,瓜農再將籌向行主結價(扣去傭金),直到解放后才歸國家收購。過去上海人吃菜,大部由真如、彭浦一帶菜農供給,在30年代初,菜農還受牙行剝削。農民生產的蔬菜不能直接向市場銷售給費者,……必須經過牙行及地貨行轉手批發給菜販向市場零售。……他們不僅向農民收取高額傭金,而且隨意定價。”后來當地農民于1933年組織上海第一個菜農合作社,蔬菜都由合作社經營批發,“不但不再被人剝削和欺凌,而且合作社可享受免稅優惠。”一年后社員發展至500多人。后來真如鎮和楊家橋原有牙行老板,煽動商店罷市反對合作社,終檔不住歷史潮流。可見30年代初上海郊區,還有牙行殘留。
  [(2)d]
                   (責任編輯:楊善群)
  [(1)a] 《皇朝經世文編》卷50《戶政》25。
  [(2)a] 《孝宗實錄》卷175。
  [(1)b] 見嘉慶《松江府志》。
  [(2)b] 見吳梅村《木棉吟》。
  [(3)b] 張春華《滬城歲事衢歌》。
  [(1)c] 《上海碑刻資料選輯》39、40等號碑。
  [(2)c] 《上海碑刻資料選輯·米業公所碑》(171號碑)。
  [(3)c] 《上海碑刻資料選輯》197號碑。
  [(4)c] 《上海碑刻資料選輯》196號碑。
  [(1)d] 《民國pú@③園志》卷14,農工商。
  [(2)d] 引自《滬城風情·上海第一個菜農合作社》,1992年黃山書社出版。
  原字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雙弓中間加米字下加鬲字
  @②原字土加需字
  @③原字三點水右部加人加業下加美
  
  
  
史林滬008-013F7經濟史楊其民19951995 作者:史林滬008-013F7經濟史楊其民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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