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高考要充分發揮“加分”、“扣分”的宏觀調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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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高考評分標準中首先推出“加分”舉措始于1978年,當年問答題第2 題(“周恩來主要活動”題)的評分標準中規定:“如果考生舉出周恩來同志其他(即超出大綱規定的知識范圍及參考答案所列要點的)重要革命活動,亦可酌情給分”;同年的問答題第3 題(“二戰突襲戰例及教訓”題)的評分標準中也擬定了類似的加分規定。歷史高考評分標準中“扣分”規定設置發韌于1981年,當年問答題第3 題(“沙俄對外擴張”題)的評分標準中除規定加分的條例外,又進一步規定“如語句不通,邏輯混亂者,可酌扣1分(在實得分中)”。
  縱觀1978~1997年歷史高考評分標準中的“加分”和“扣分”規定,不難發現它們有以下特點。
  1.“加分”和“扣分”規定只出現在主觀性試題中的問答題和材料解析題之評分標準中。這里,1978、1979、1981、1982、1985、1990、1991、1992、1996、1997年歷史高考的問答題和1995、1996、1997年歷史高考的材料解析題的評分標準可作為佐證。
  2.“加分”規定設置旨在補足參考答案、鼓勵扣題和激勵創見。考慮到高考考查的知識和能力的層次局限于高中階段,參考答案不可能面面俱到,為使評分不致拘泥于參考答案而失之偏頗,故1978、1979 、1981、1985、1991、1992、1993(新)、1994(新、 老)、 1995 、1996、1997年歷史高考的全部或部分主觀性試題的評分標準中,對“超出參考答案要點,言之成理的”,都規定“酌情給分”。
  由于多年來歷史高考答題流行“多多益善”的不良風氣,1990 、1991年歷史高考問答題的評分標準中規定“緊扣題意, 條理清楚”賦1分;甚至規定:“雖遺漏少數知識點,但能按題目要求條理清楚地回答問題,仍可得扣題條理分”;1996年歷史高考第47題(“唐文化特點和地位”題)的評分標準中更進一步規定:“語言準確, 條理清楚”賦2分。上述措施表明,歷史高考在鼓勵考生扣題環節上加大了力度。
  1985年歷史高考問答題評分標準中首次規定:“簡答題(即問答題)中有創見、言之成理的答案可適當加分”。1992年老高考第48題(“楊貴妃”題)的評分標準中明確指出“本題旨在考察學生用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分析問題的能力,在評分時應注意①能把唐朝由盛轉衰的原因歸結為中國封建社會內在矛盾的,加1分; ②凡能明確地從全面和片面、現象和本質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等角度進行分析評論,并言之成理的,加1分”。 這表明歷史高考在激勵考生創造性思維能力上已有據可依。此后,歷史高考評分標準在“加分”激勵手段上不斷翻新,分值保持在2分的幅度。1997年歷史高考第45 題(“清朝重本抑末”題)甚至推出“答題與答案要點、觀點不一致的,言之成理,敘述清楚,可酌情給分”,這一規定為近年來歷史高考所僅見,激勵創見機制從求同思維向求異思維發展。
  3.“加分”及實得分之和不能超出試題賦分。本項規定自1978年起開始執行,一成不變地沿襲至1997年高考。與“加分”規定形影不離的是,“但本題得分不得超過×分(指試題賦分)”。
  4.“扣分”規定設置主要是為規范考生答題。1981年歷史高考推出的“扣分”規定,在此后的1982、1995和1990年之后的高考中得到發揚光大。1993年老高考第43題(“魏源、洪秀全、康有為、孫中山和毛澤東的基本思想及其實踐效果”題)的評分標準中規定:“①雖以要點記分,但有不切題意之處扣1分;②敘述順序顛倒混亂扣1分”;1997年第44題(“李biàn@①治國”題)規定:“超過180字酌情扣1~2 分”。這些對考生答題方向、文字數量、條理和層次的限制性規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遏制愈演愈烈的答題“多多益善”風氣,同時對師生復習備考明確了導向。
  應該肯定,歷史高考“加分”和“扣分”的規定近年來在分值及合理性方面的確有較大改進,但遠沒有實現質的飛躍。其時斷時續、時有時無的歷程,或個別點綴或整體籠統地處理方式以及年復一年、周而復始地并存不合理因素的現實:極低的優分率;史論結合完美、極富創造性的答卷與僅符合“答案”層次的答卷幾乎毫無區別地對待;“漫無邊際”、“離題萬里”的現象仍一脈相承,都一再說明加大“加分”和“扣分”宏觀調控力度、進一步體現選拔性考試特征的必要。為此,筆者特提出以下幾條不成熟的建議。
  第一,堅持“加分”和“扣分”規定的連續性、全面性和完整性。歷史高考評分標準中出現“加分”和“扣分”規定之后,曾一度在1983、1984、1986、1987、1988 、 1989 年的高考評分標準中銷聲匿跡。1990年高考得以恢復之后,又失之于個別或籠統。其實,像1995年高考第39題、1996年高考第45題和第47題、1997年高考的第45題和第47題的評分標準都較好地發揮了“加分”和“扣分”功能,但始終沒有得到全面繼承和推廣。高考評分標準如能依據試題個性特點,制定出恰當完整的細則,全面貫徹普及,對優秀考生而言,不啻是一件幸事。
  第二,加大“加分”的幅度。應根據高中學生的知識和思維水平層次擬定答案,以此作為試題的基本分;視答案的可擴容延展的深度和廣度賦相當的“加分”分值,而不是僅以加1~2分為限額;“加分”的分值與基本分所得之和允許超出試題賦分并作為實得分計入總分。以1996年歷史高考第48題(“法國革命發展比較”題)為例,考生能夠依據題意答出參考答案所列內容者,得滿分(即基本分)。在此基礎上,又能再進一步指出在法國1789年革命和1848年二月革命中,資產階級在革命過程中的表現不同、資產階級在革命發展的趨向不同、農民階級在革命過程中的表現不同(詳細內容略)的,列入“加分”之列,賦評分標準中之要點相當分值。如此充分考慮考生思維的深刻性和創造性,才能使答案趨于完整,試題的區分度也將更加明晰。
  第三,明確“扣分”的針對性。“扣分”也應針對扣題不準、條理不清和下筆千言、不著邊際的答卷分別作出規定:前者宜根據答題的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扣分”處罚;而對于后者則要毫不留情地課以重罚,杜絕其“打擦邊球”的企圖,不是僅以得0分處理了事。這樣, 根本治愈“多多益善”的痼疾方可望實現。
  歷史高考只有進一步完善“加分”和“扣分”機制,才能在指導規范答題的同時,給閱卷者以更好的可操作性,賞罚分明,達到選拔優秀人才的目的;才能真正體現知識載體的基礎性地位,制止過度的輕知識重能力的舍本求末的教學行為。而充分發揮“加分”和“扣分”的宏觀調控作用,明確導向,推動中學歷史教學改革走向深入,這原本就是歷史高考責無旁貸的。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為日下加弁
  
  
  
中學歷史教學參考西安49~50G32中學歷史、地理教學孫雙武19981998 作者:中學歷史教學參考西安49~50G32中學歷史、地理教學孫雙武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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