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vs司馬光:革新與守舊的對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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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vs司馬光:革新與守舊的對壘

    郭沫若說:“宋之亡,亡于司馬光等人。”這句話,看似說得語重一點,可是衡量當時情況,如果王安石新法實施成功,也許宋室不會覆亡,亦未可知。

  在中國古代社會,繼體君主第一次大規模的變法維新“王安石變法”,比光緒戊戌年間的“康梁變法”早800年。康梁變法不過百日,王安石變法卻持續8年。從時間的長短來說,王安石變法不但比戊戌變法長,也比“商鞅變法”和“桑弘羊鹽鐵論議”持久得多。

  胸懷矯世變俗之志

  主張變法者都沒有好下場:商鞅身首異地,桑弘羊系獄身死,康梁亡命日本,只有王安石變法雖然沒有成功,可是效果遠過于其它幾次,本人更能壽終正寢,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王安石變法是在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執政時實行的,當時王安石年四十九。幾年前,亦即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王安石即有矯世變俗之志,曾上萬言書,其大要以為:

  今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囂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收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財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爾。

  提出他對財政改革的主張。但宋仁宗剛剛廢除范仲淹的新政,一聽到要改革就頭疼,于是把王安石的奏章擱在一邊。這時王安石在鄞縣已做了20年知縣,知道朝廷沒有改革的決心,與一些大臣又合不來,就趁母親去世的時機辭職回江寧去了。

  王安石像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今江西撫州市),生于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少好讀書,過目終身不忘。善作文章,“曾鞏攜其所撰以示歐陽修,修大加嘆服,為之延譽”。二十歲中進士(是慶歷二年進士第四名),就做上淮南判官,后調鄞縣(今浙江寧波市)當縣官。歐陽修推薦他做諫官,他以祖母年高不就。

  王安石任縣官初,鄞縣災情嚴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難。他上任以后,就興修水利,改善交通,治理得井井有條。每逢青黃不接的季節,窮人的口糧接不上,他就打開官倉,把糧食借給農民,到秋收以后,要他們加上官定的利息償還。這樣做,農民不再受大地主豪強的重利盤剝,日子終于好過一些。

  后來,歐陽修又向朝廷進言,調王安石到京城當“群牧判官”,又改調“度支判官”(管

財政的官),這時他在鄞縣已做了二十年的地方官,名聲越來越大。他一到京城,就向仁宗上了一份萬言書。

 

 

   宋神宗二十歲即位,是比較有作為的皇帝。他看到國家的不景氣情況,有心改革,可是周圍都是仁宗時期的老臣,就連富弼(同平章事,宰相)這樣支持過新政的人,也變得暮氣沉沉了。宋神宗想,要改革現狀,一定得找個得力的助手。在他即位之前,身邊有個官員叫韓維,常常在他面前談一些很好的見解。神宗稱贊他,他說:“這些意見都是我朋友王安石說的。”宋神宗雖然沒見過王安石,但是對王安石已經有了一個好印象。

  王安石向仁宗呈萬言書后,因不受采用,回江寧后一年不到,又知制誥。同年(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司馬光知諫院,上“三札子”奏章;其一論君德有三:仁、明、武。其二論政治之道有三:任官、信賞、必罚。其三言養兵之術,務精不務多。又進“五規”:保業、惜時、遠謀、謹微、務實。大言特言“君臣名分”的尊君立治主張。

  破缸救友的小神童

  司馬光比王安石大兩歲,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字君實,陜州夏縣人。七歲開始專心讀書。他不但讀書用功,而且很機靈,小時候用一塊大石頭砸破大水缸,救出溺水同伴的故事,廣泛流傳,出了名。寶元初登進士甲科,歷事仁、英、神、哲四朝。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以司馬光為翰林學士,以王安石知江寧府,同年夏司馬光擢升御史中丞。這時候,司馬光的官比王安石大,同年秋王安石才升上翰林學士,同年冬司馬光又調回翰林學士。所以說,他們兩人私交甚篤,但一個是主張新政,一個是反對新政。

    神宗即位的那一年,想起王安石,就下了一道命令要正在江寧做官的王安石立刻進京城。王安石知道神宗正在物色人才,就高高高興興應詔上京去了。一到京城,宋神宗就叫他單獨進宮談話,問如何治理國家?王安石即答先從改革舊的法度、建立新的法制開始。神宗要他提出意見書,越加信任王安石。

  第二年,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神宗就把王安石提升為御史中丞(副宰相),“士大夫多以為得人,呂誨獨言其不通時事”。呂誨向司馬光說:“安石好執偏見,天下必受其禍。”王安石知道跟這批人一起辦不了大事,經過神宗批準,就任用了一批年輕的官員,并且設立一個專門制定新法的機構,把變法的權抓了來。這樣一來,他就放開手腳進行改革了。

  王安石為相后,就雷厲風行地實行他的主張,首先設置三司條例司,調查全國的錢糧冊,準備變法。其時,有些府縣錢糧冊30年間未見開封,可見宋政的腐敗。因為賄賂風行,賄賂成功,冊子就可以不看。下屬老百姓最苦,王安石的變法,也就是要改變這種局面。“榷制兼并,均濟貧乏”,抑制土豪劣紳,救濟貧窮百姓,此即王安石的政治原則。其他如理財方案、教育政策,亦以此為最高標準。

  王安石變法的精髓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是:

  一、青苗法。這個辦法是他在鄞縣試用過的,現在拿來推廣到全國實行。農民無錢無種子時,可向政府借貸,年利二分,半年一分,分春秋二季歸還本利。如遇水旱荒年,可緩期還錢。并實行“貴發賤斂”的平價方法,每逢糧價漲時,政府就賤價出賣,糧價賤時,就高價收買。資本的來源,就是常平倉中1500萬石的谷子。

  二、市易法。與青苗法差不多,而以小工商業者為對象。貴發賤斂,平價出賣。設立市易務(銀行),有市易務官(銀行行長),京師及其它重要的都市皆設有“易務”。

  三、均輸法。與市易法差不多,行之不久即取消。

  四、雇役法(或稱免役法)。本來官府的各種差役,如衛前、戶長、族長、公府、壯丁,民戶要按各家的等級去應差,名目繁多,弄得人人叫苦。王安石實行的雇役法,就是不愿服役者出免役錢,改由官府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錢。這樣既增加官府收入,也減輕了農民的勞役負担。

  五、水利法。此為積極生產的辦法,就是開辟農田水利。在王安石執政期間,疏道黃河、汴河,開墾了36萬又1178頃荒地。

  六、方田均稅法。宋神宗像為了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隱瞞田產人口,重新丈量天下的田畝,核實土地數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稅。重訂稅額,在東西南北千步見方之田定為41頃,66畝,160步。稅收分五等,副產物不收稅。

  七、保甲法。政府把農民按住戶組織起來,每10家一保,有保長;50家為大保,有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有正副都保長。兩丁以上的戶口,選一個當壯丁,在農閑時練兵,戰時編入軍隊打仗。

  八、保馬法。政府設立畜馬監,農家愿意畜馬者,政府付之一匹或二匹,或發錢與之。畜馬者政府減收糧或秣以錢補助之。國家利用民間養馬供軍事之用,馬的肥瘠國家要檢查,馬死要賠償。

  九、減兵置將。增強與注意國防。淘汰老弱殘兵,另在國防要地置將增兵。在京城附近、河南一帶設立37將(師團)以對付東北的敵人遼國,在西北設立42將以對付西夏,國內置13將以對付異民族,防止南方敵人。以上共92將,每將大約3000人以上,有25個指揮;馬軍13個指揮,士軍兩個指揮,中央軍十個指揮。

  十、教育改革。廢科舉,興學校。宋以詩賦取士,官吏多無能。王安石主張真才實學,故首建太學,利用僧廟道觀為課堂,分科教授。有經學科、律學科、醫學科、武學科。太學生分外舍、內舍、上舍三班。畢業后稱博士。初在京師建立太學,后推廣到各府路。在學校普及之前,以科舉暫時過渡。科舉以經義策略取士。

 理財、強兵、教育并重

  王安石變法,把重點放在理財政策、強兵方針、教育方案三方面。理財諸政:為養民之要圖,亦即富強的根本;以增加生產、減輕負担、抑制豪強為目的。強兵方針:王安石執政8年,在此期間武功赫赫,平吐番,建西河郡,平川荊之蠻,驅交趾之寇,使其一蹶不振;西北攻打西夏,奪52寨;朝鮮亦歸附入貢。教育方案:設立學校,培養致用的人才是王安石的教育理想;但新法首廢,科舉一法仍留,使經義策略取士流為八股,遺害后代。因新創的學校未能普及,不得不以經義取士作為暫時的措施,想不到這個經義流為八股,后人遂以王安石為禍首。

  就在王安石內政修明、武功赫赫的情形下,士大夫階級中所謂“君子”之流者群起反對。如歐陽修、司馬光、蘇軾、蘇轍等都是。把王安石的理財政策認為“聚斂貪求,與民爭利”,強兵方針為“固無遠略,惟務改作”,教育方案為“一朝廢之,頓失所憑”。究其原因,不外乎變法精神和中國傳統的放任習慣相反,并且又觸犯了大地主豪強和士大夫的既得利益。

  首先反對王安石的是他的前任御史大夫呂誨。他上疏說:“大奸似忠,大詐似信,安石外示樸野,中藏巧詐。……罔上欺下,臣竊憂之。”

  接著蘇轍諫行均輸,他說:“今設官置吏,簿書廩祿,為費已厚,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是官買之價,比民必貴,及其賣也,弊復如前。”

  國子監范純仁劾王安石說:“小人之言聽之若可采,行之必有累。蓋知小忘大,貪近昧遠,愿加深察。”

  河北安撫使韓琦請罷青苗法:“今鄉戶借錢一千,納一千三百,是官自放錢取息,與初詔相違。”

  王安石薦呂惠卿為太子中允,司馬光大力反對,認為:“惠卿險巧,非佳士,使王安石負謗于中外者皆其所為。”并忠告王安石說:“諂諛之士,于公今日誠有順適之快,一旦失勢,將必賣公自售矣。”安石聽了非常不高興。

  這樣,這一批反對新法的人,呂誨、蘇轍、韓琦、司馬光、趙抃、富弼、文彥博等先后以阻新法貶謫。王安石雖受攻擊,卻受到神宗信賴,第二年升作宰相。

  一部書著十九年

  司馬光以老朋友的身份,又寫了一封信,責備王安石侵犯其他官員的職權,惹是生非,搜刮財富,還拒不接受別人的意見。王安石寫了一封回信,對司馬光的四條責難針鋒相對地作了反駁。《資治通鑒》書影信里說:我受皇上命令改革法制,怎能說我侵犯別人職權;我為國家辦事,怎能說惹是生非;我為天下理財,怎能說是搜刮財富;我駁斥錯誤的言論,怎能說拒絕意見。

  司馬光接到回信,氣得要命。但是眼看王安石有皇帝撐腰,也無可奈何。最后,他辭去朝廷職務,離開京城,到了洛陽,表示不愿過問政事,關起門來作書了。

  司馬光罷官回到洛陽之后,就專心編纂《資治通鑒》,一共花了19年時間,才把這部著作完成。這部書是按歷史年代編寫的,從公元前403年戰國時代開始,到959年五代后周滅亡為止,涵括1300多年的歷史。

  原來,司馬光對歷史很有研究,他認為治理國家政事的人,一定要通曉自古以來的歷史,從歷史中吸取興盛、衰亡的經驗教訓。他又覺得,從上古到五代,歷史書實在太多,做皇帝的人沒有那么多時間看。于是,他很早就動手編寫一本從戰國到五代的史書。宋英宗在位的時候,他把一部分稿子獻給朝廷。英宗覺得這本書對鞏固王朝統治有好處,十分贊賞這項工作,專門為他設立一個編寫機構,叫他繼續編下去。

  宋神宗即位以后,司馬光又把編好的一部分獻給神宗。神宗雖然并不相信司馬光的政治主張,但是對司馬光編書卻十分支持。他把自己年輕時候收藏的2400卷書都送給司馬光,要他好好完成這部著作,還親自為這本書起了個書名叫《資治通鑒》。

  宋神宗即位的第七年(熙寧七年,1074),河北鬧了一次大旱災,一連10個月沒下雨,農民斷糧,到處逃荒。“帝憂于色,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有個官員鄭俠趁機畫了一幅《流民圖》獻給宋神宗,且說:“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十日不雨,即乞斬臣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神宗看了這幅《流民圖》,只是長吁短嘆,晚上睡不著覺。

 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親高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哭啼啼,聽說天下被王安石搞亂了,逼著神宗停止新法。

  王安石眼見新法“方田、保甲并罷,凡十有八事”,沒法實行下去,氣憤得上書辭職。神宗也只好讓王安石暫時離開汴京,到江寧府休養去。

  獨守千秋紙上塵

  在王安石離開中央的時候,他的班底呂惠卿、鄭綰等擁護新政的人,便在帝前說:“陛下數年忘寢與食,成此美政,天下方被其賜;一旦用狂夫之言,罷廢殆盡,豈不惜哉!”神宗便將鄭俠下獄,新法一切如故,惟暫罷方田。并命韓絳代理王安石,由呂惠卿輔佐,再行新法。這二人都能堅持王安石的新政,當時的人便給他們一個綽號,韓絳是“傳法沙門”,呂惠卿是“護法善神”。

  第二年,宋神宗又把王安石召回京城當宰相。呂惠卿本來是王安石提拔的人,但一旦得志,就千方百計阻止王安石的復用,“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用其智”。連鄭綰也偏袒呂惠卿,借一顆彗星在天空出現,力說是不吉利的預兆,請求神宗“罷手實法”。王安石竭力為新法辯護,力說神宗不要相信這種迷信說法,但神宗還是猶豫不決。王安石沒辦法繼續貫徹自己的主張。到第三年(熙寧九年,1076),再一次請求辭去宰相職位,回到江寧去。

  王安石既退處金陵(江寧府),往往寫“福建子”三字,深悔為呂惠卿所誤。原來,呂惠卿是泉州人,泉州屬福建路。

   王安石執政8年,罷相后,隱居金陵城外約10年。住宅四周無墻,聊足以蔽風雨。晴日,攜童游山,雇舟入城。晚年頗寂寞,其子王雱在他罷相那年患疽發背死。有一次王安石患大病,以為將死,就將自己的住宅捐給僧廟,但并未死,又另租了別人房子居住。王安石一直到撒手人寰,雖受誹謗而不介意,也不為之辯駁。其讀史有感詩一首:

  自古功名亦苦辛,行藏終欲付何人?

  當時黮暗猶承誤,末俗紛紜更亂真。

  糟粕所傳非粹美,丹青難寫是精神。

  區區豈盡高賢意,獨守千秋紙上塵。

  于此,足見他的崇高,也足見他晚年寂寞之情。宋神宗死亡的第二年,亦即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王安石留下這一句話:“新法始終以為可行者,曾子宣也(曾布字子宣);始終以為不可行者,司馬君實也(司馬光字君實)。”便安然謝世,享年六十六。謚號荊國公。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唐宋八大家為韓愈、柳宗元、蘇洵、蘇軾、蘇轍、歐陽修、曾鞏、王安石),著有《王荊公文集》、《三經新義》、《春秋左氏解》、《禮記要義》、《論語解》、《孟子解》、《老子注》、《字說》等約近300卷,政治家著述之豐,亦屬罕見。

  “宋之亡,亡于司馬光等人”

  宋神宗死后,太子趙煦即位,就是宋哲宗。哲宗才十歲,還不懂事,由他祖母高太后臨朝執政。高太后一向反對新政,她一臨朝,就把反對新法最激烈的司馬光召到汴京担任宰相。司馬光在洛陽寫了15年書,但是因為他反對新法出了名,一些保守的貴族官僚都很記掛他。蘇軾等“元佑黨人”推他為黨首。他雖然口口聲聲說不談政治,但是許多人還把他當作“真宰相”看待,連普通老百姓也知道洛陽住著一個司馬相公呢!

  高太后臨朝執政,把司馬光召回朝廷時,他已經是又老又病了。但是,他反對王安石新法卻絲毫不肯放松。他一當上宰相,第一件大事就是廢除新法。有人勸阻說,神宗剛剛去世,馬上把他的政治措施統統改掉,總不大好吧!更警告他說:“他日有以父子之義間上,則禍作矣。”

  司馬光氣呼呼地說:“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王安石、呂惠卿所建為天下害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也。”經他一說,大家也就不再勸阻。就這樣,他不顧許多官員的反對,把王安石建立的新法一古腦兒全廢除了。

  司馬光的病越來越重,他和王安石死在同年(元祐元年,1086),比王安石遲死5個月,說完最后一句話:“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就咽了氣。享年六十八。謚號文正。

  王安石的變法,無法在他有生之年完全付諸實現。失敗的原因,雖說是由于司馬光等人的堅決反對,并進而把他的新法完全取消。但究其原由,仍在用人不淑。如光州司法參軍鄭俠,把自己所見繪為圖,奏疏詣門,使神宗寢不能寐。這個鄭俠便是王安石所獎掖的官員,安石問其所聞,不作正面回答,反而畫《流民圖》加注“東北流民,扶攜塞道,羸疾愁苦,身無完衣,并城民買糝麥面合米為糜或茹木實草根”,用來詆毀新法,逼使王安石第一次辭職。

  再如推薦呂惠卿,不聽司馬光的勸告,最后落個受他惡意中傷。鄭綰也是王安石重用的人,卻以“不吉利的預兆”來逼安石離開京城,從此不得過問新政。

  從這一點來看,王安石身邊的人,口頭上是擁護新法,事實上卻是貪權戀位的人,王安石的新法怎會成功呢?

  哲宗死后,仍行舊法。而此時敵人勢力已深入中原,對宋室節節壓迫。最后政府無處可跑,逼得皇帝投海而死。郭沫若說:“因此可以說,宋之亡,亡于司馬光等人。”這句話,看似說得語重一點,可是衡量當時情況,如果王安石新法實施成功,也許宋室不會覆亡,亦未可知。


雜談 2013-11-28 2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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