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晉“紅樓夢獎”得主黃碧云:我希望我的讀者是失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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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我的讀者,是失意的人,失敗的人,有缺陷的人,而書本,給這些人安慰和力量。”


“寫作這件事,真的要很喜歡它,才能堅持下去。有的時候,我會不知道以什么身份自居才好,因為寫作,到底不是一個真的有社會認同的行為。”——黃碧云



文/李青

9月18號下午,香港浸會大學舉行了第五屆“紅樓夢獎:世界華文長篇小說獎”的頒獎典禮。小說家黃碧云2012年的作品《烈佬傳》獲選為本屆“紅樓夢獎”首獎,黃碧云,也成為了自2006年“紅樓夢獎”成立以來,首位贏得首獎的香港本土作家。


眾家品評《烈佬傳》


香港浸會大學校長陳新滋教授在致辭中表示,自己在讀《烈佬傳》的過程中,會好奇書名中的“烈”字究竟從何而來。小說的主角分明是一位來自社會底層的吸毒者,他的一生平淡無奇,又因何成為“烈佬”?黃碧云的文字,讓人聯想起魯迅的詩“心事浩茫連廣宇,于無聲處聽驚雷”,點滴之間,暗藏著香港六十年滄桑變遷的許多歷史大事件。獎項的決審評委會主席鐘玲則認為,《烈佬傳》的獨特之處,不僅在于黃碧云將粵語提煉為文學語言的嘗試,更在于她一反其以往作品中馳騁的想像語言和暴力美學,所呈現的一種收斂、理性、簡約的風格。她還透露了一件趣聞,在評審小說的過程中,來自上海的委員,第四屆“紅樓夢獎”首獎得主小說家王安憶,起先對于粵語是完全隔膜的,但讀了將近三分之一后,她便開始懂得,進而理解、融入,體會到文字背后那份“小說家的妄念”。



黃碧云:我希望我的讀者,是失意的人,失敗的人,有缺陷的人


接下來便是黃碧云的出場。對于讀者來說,這位并不高產的香港小說家,素來形象神秘而行蹤飄渺。她是犯罪學碩士,又是執業律師,做過記者、議員助理,近年來還醉心于西班牙佛朗明戈舞蹈。她白衫白裙,一件亞麻色開衫,踩一雙高跟鞋上臺接受頒獎,拍照的時間長了些,她不時朝側邊甩甩紅棕色的頭發,露出端凝的神態來,讓人想起她的那些書名,《揚眉女子》、《靜默》、《溫柔而暴烈》。在發表獲獎感言的時候,黃碧云談到了她在創作《烈佬傳》時所經歷的困境——對于吸毒者這個主題,身為作者的她,需要小說有戲劇性,但又不想像港產片那樣流于表面。所以在香港社工團體的幫助下,黃碧云走訪了不少有吸毒經歷的人,“不把他視為好人,不把他視為壞人,只是當作一個普通人”,然后以淺白短促的文字,立體地呈現他們的內心。“所以這部作品可能不符合很多人對于文學的要求,人物不討好,語言太簡單,然而文學其實是開放的,我要多謝每一個閱讀的人。我曾在歐洲見到流浪漢手捧著薩特的書,我希望我的讀者,是失意的人,失敗的人,有缺陷的人,而書本,給這些人安慰和力量。”她說。



黃碧云:寫作不是一個有社會認同的行為


黃碧云還坦言,自從知悉了獲獎的消息,開心之余,多多少少亦有些忐忑。“獎項是榮耀,獎項將作品正名為文學,給予作者個人權力,成為作家。而這榮耀也是責任,我覺得因為這個獎,也會令他人對我的道德期望更高。所以我意識到自己的責任,我戰戰兢兢,也斗志高昂。”她說,“寫作這件事,真的要很喜歡它,才能堅持下去。有的時候,我會不知道以什么身份自居才好,去銀行開戶,我猶豫許久,才在職業一欄填上artist,因為寫作,到底不是一個真的有社會認同的行為。”一席話,讓在場所有的寫作者們,不禁唏噓。



《烈佬傳》的黃碧云與十年前《烈女圖》時代的黃碧云,不太一樣了


還有一則插曲,是關于黃碧云與我的接觸。下午頒獎典禮開始之前,在林幸謙教授的引薦之下,她與我聊了沒幾句,便被工作人員帶去與其他嘉賓合影。又過了一會兒,黃碧云竟然徑直走到了我面前,“剛剛你還想跟我說什么?”她握著我的手笑著問,和藹的讓我甚至有些不可思議。想起她在得獎感言中的反思,“我也寫過難讀的作品,那是我沒有約束自己的緣故。”今昔交疊,眼前《烈佬傳》的她,似乎又與那個十年前《烈女圖》時代的黃碧云,不太一樣了。


《烈佬傳》

作者: 黃碧云

出版社: 天地圖書

出版時間: 2012年8月


她的自序是這洋說的:“小說叫《烈佬傳》,對應我的《烈女圖》。小說也可以叫《黑暗的孩子》,如果有一個全知并且慈祥的,微物之神,他所見的這一群人,都是黑暗中的孩子。小說當初叫《此處彼處那處》,以空間寫時間與命運,對我來說,是哲學命題:在一定 的歷史條件裡面,人的本性就是命運。時間令我們看得更清楚。


我曾經以為命運與歷史、沉重而嚴厲。我的烈佬,以一己必壞之身,不說難,也不說意志,但坦然的面對命運,我懾于其無火之烈,所以只能寫《烈佬傳》,正如《烈女圖》,寫的不是我,而是那個活著又會死去,說到有趣時不時會笑起來,口中無牙,心中無怨,微小而又與物同生,因此是一個又是人類所有;烈佬如果聽到,烈佬不讀書示寫字,他會說,你說甚么呀,說得那么復雜,做人哪有那么復雜,很快就過──以輕取難,以微容大,至烈而無烈,在我們生長的土地,他的是灣仔,而我們的是香港,飄搖之島,我為之描圖寫傳的,不過是那么一個影子。”



黃碧云,1961年生于香港。香港大學社會學系犯罪學碩士,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法律專業文憑。曾任新聞記者,為合格執業律師。曾獲得第三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小說獎、第四屆香港雙年獎散文獎、第一屆香港藝術發展局文學新秀等等,并且多次入選臺灣文學小說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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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獎,又名世界華文長篇小說獎,由香港浸會大學文學院于2005年創立,設30萬港元獎金,以獎勵優秀華文作家和出版社。“紅樓夢獎”的宗旨是獎勵世界各地出版成書的杰出華文長篇小說作品,借以提升華文長篇小說創作水平。該獎兩年一評,30萬港元的獎金是目前單本中文小說獎金最高的獎項。


紅樓夢獎往屆得住:

第一屆(2006年)

首獎:賈平凹 《秦腔》(內地)


第二屆(2008年)

首獎:莫言生死疲勞》(內地)


第三屆(2010年)

首獎:駱以軍《西夏旅館》(臺灣)


第四屆(2012年)

首獎:王安憶《天香》(內地)




新京報書評周刊 2015-08-23 08: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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