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個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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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宋佳相戀時她十九歲,我二十五。


分手時她二十一,我二十七。


在一起時所有人都不看好我們,都等著看我的笑話。我暗暗發誓想要締造一個神話,結果最后還是弄成了笑話。


宋佳常常說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虧,要我讓著她。她不知道,她已經是我談過的女朋友里年齡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備注名標記為老女人。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為我喜歡老這個字,我在乎的人我都這么稱呼,老爸老媽老姐,老女人的未來,我原以為是老婆。


二十五歲以前,我覺得結婚這件事情,離我還是很遙遠的。


會這么想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家里還有比我大的姐姐沒出嫁,我的婚姻問題還沒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談的女朋友,永遠不到法定結婚年齡。


倒也不是我喜歡欺騙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齡稍微大點的女生,對我都沒興趣。我能吸引到的永遠是十七八歲情竇初開的女生,一旦她們長大一點思想一成熟,立馬就會覺得我不靠譜找各種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歲的時候,這事情還不奇怪,畢竟還是在跟同齡人談戀愛嘛。等過了二十歲到了二十三四歲的時候,周圍的風言風語和看笑話的人就多了。什么誘拐未成年吃嫩草之類的老生常談我一律當成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和小女生談戀愛多好啊,她不圖你有豪宅名車,不圖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談談人生夢想,她就會覺得你是個與眾不同的有追求的閃閃發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壓馬路累了的時候去肯德基買個甜筒,那你就是最最貼心的人。


在她們眼里,錢還不是最重要的東西。即便是那些覺得錢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歲的時候也會覺得自己以后會有很多很多的錢,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會掙很多很多的錢。在沒有被現實摧殘過的小女生眼里,未來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說著說著就暴露了我一個致命缺陷,對,那就是窮。二十五歲之前,我不僅僅是個不婚族,還是個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點薪水也只夠請女朋友去吃個甜筒什么的,你要是買可樂,都不能買大杯的。這對于那些沒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無法出門的熟女來說是無法忍受的事情。當然我也不愿意騎著自行車送她們去機場。


當然,我能在二十四的時候還堅持跟十七八歲的女生談戀愛,也不光是因為我窮。根本上的原因還是因為我自己思想不夠成熟,而且還堅持認為成熟是一件很可恥的事情。我樂得無憂無慮樂得幼稚天真,樂得跟單純的人在一起做單純的事情。


你讓我去想結婚,想賺很多很多的錢去住豪宅開名車,那不如殺了我。我寧愿去想想諾貝爾文學獎下一年會頒給誰這種離我很遙遠但看上去跟人生夢想還沾點邊的事情。當然,這都是在我二十五歲之前,這一切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徹底變了。


我說的變化,不是我從不婚族變成了結婚狂,也不是我從啃老族變成了獨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從月光族變成了每個月定時存錢的守財奴。


那是一種由內而外的,質的變化。是因為心靈上受到了沖擊和震撼,才會導致外在的行為發生了變化。這樣說可能有點懸,簡單來說就是,我二十五歲那年認識了宋佳,她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女生,我們一見傾心,并且沒有再見惡心。


不僅是漂亮,談吐和追求,飲食和習慣,她都跟我出奇的合拍。用村上春樹的話說,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從靈魂到肉體,從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是天衣無縫的一致。用洋人的話說,我覺得她就是我遺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戀愛過很多次,但從未有過這種朝思暮想,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感覺。過去不管跟誰在一起,我還是會想想我的未來的,我覺得我未來一定會干成一件大事。愛情什么的不能影響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紅顏禍水,才明白為什么女媧討厭商紂王之后就送了他三個絕色美女。和宋佳戀愛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個廁所,都能讓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這么美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個城市。我認識她的時候,她只是來長沙看一場音樂節,看完她就回天津讀大學了。


而我,一個剛剛辭了工作在音樂節上跟著擺創意集市的姐姐打雜的無業游民,對跨省搞異地戀還是心存恐懼的。


她那么美好,離得這么遠,要是有人欺負她怎么辦?要是有人比我更好喜歡她怎么辦?我腦袋里全是這些問題,完全忘了人家認識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為總是想這些問題,所以她離開長沙的時候我去火車站送她,不小心就多買了一張車票,一路送到了天津。


不要覺得哥沒出息,二十五歲了還被一個十九歲的姑娘迷得神魂顛倒的。茫茫人海,兩個人能相識相戀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帥哥云集的音樂節上拿下這么好一個姑娘,本身就證明哥是有魅力的吧。


其實說起來也沒啥魅力,完全是運氣好。音樂節上人太多了,根本擠不到臺前,就算擠到臺前,那種手拉手圍著轉圈的行為也不是宋佳喜歡的。所以她就遠遠地看著,恨不得一陣風吹來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個人聽她喜歡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臺下看著人山人海干著急的時候,我剛抱著吉他到創意集市。相比臺上那些正規軍的音樂水平,我從初中到大學苦練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不差到哪兒。我之所以辭職就是打算干音樂這行。如果不是還沒來得及組樂隊,那這場音樂節哥肯定就是在臺上了。


所以當看到宋佳遠遠地走過來的時候,我就彈起了那首讓她邁不動腳的歌。給了她一場專屬于她一個人的演唱會。后面的事情就是見招拆招遇佛殺佛你情我愿順水推舟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窮不可怕,一定要會彈吉他。


宋佳回到大學之后,開始給我織毛衣。我及時地阻止了她這種荒唐愚昧的行為。其實本來織毛衣送情人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編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個樂隊專門拿織毛衣作詞諷刺那些戀愛中的傻子。


而且還延伸出了各種版本,從流行民謠版的“傻X不愛你,你還給傻X織毛衣”,到樂府詩“少壯不努力,老大織毛衣”,再到外國文學《西風頌》里的“傻X已經來了,毛衣還會遠嗎?”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X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X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現代文學版的“這世界上本沒有傻X,毛衣織得多了,便成了傻X”,“黑夜給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卻用來給傻X織毛衣”。


我不想做傻X,也不想宋佳做傻X。于是就給宋佳朗誦了這些名言警句。宋佳說,可是毛線我都已經買好了。


“那就織圍巾吧。”


“毛線用不完。”


“那就織兩條,你一條,我一條。”


“還是用不完。”


“那就織三條,你一條我一條我媽一條。”


“為什么是你媽一條不是我媽一條?”


“都一樣,不浪費毛線就行。”


“不一樣,我媽和你媽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誰?”


“我們不是在討論毛衣和圍巾的問題嘛……”


幸福的愛情總是相同的,不幸的愛情卻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異地戀的煎熬,大義凜然地離開長沙到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黃沙一口土,習慣了南方濕潤氣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脫了層皮,還倒霉地水土不服病倒了。


愛情雖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說過,我還是很窮的。雖然離開長沙之前狠狠地壓榨了我老媽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個月,錢用完了,工作還沒找到。


于是宋佳開始帶著我跟他一起吃食堂。到了他們學校我才發現,在學校這種封閉的環境里,美女是一種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屬于大眾的,學校的美女只屬于學校,我霸占著一個美女,就等于樹立了數千個敵人。


在強敵環伺的環境里,我背負著沉重的心理壓力吃著軟飯。好在時間不長,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過去一塊兒寫劇本了,北京的氛圍好,還能順便賣賣唱。


從北京南站坐城際列車到天津不到一個小時,所以雖然再次面臨異地相隔,卻比在長沙的時候好多了,每個周末我們都能在一起。


……


馬叛,作家,編劇,代表作《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天涯蝴蝶浪子


 

如何在音樂節正確裝逼?


眼鏡一戴就帥呆問:秋天又一波音樂節開起來了,我還沒去過音樂節,我想問問要怎么樣你才能在音樂節正確裝逼?


@花花姑娘大錢答眼鏡一戴就帥呆:

如今國內各種音樂節如雨后春筍拔地而起,什么草莓迷笛爵士電音,什么熱波西岸簡單生活。每年這個時候,各種穿得奇形怪狀的男男女女會從四面八方趕來共襄盛舉,他們有些甩著臟辮,有些扛著大旗,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某邪教的聚眾祭天活動,但其實他們只是來聽個小曲兒。如今,音樂節吸引的不僅是鐵托老炮,更多的是那些想趕上這趟熱潮來感受一下其中氛圍的普通青年。對于他們而言,音樂節前的準備工作就顯得相當重要啦。

 

當然 首先要搞清楚你去的那個音樂節的調性!提前查清楚參加演出的樂隊,如果你從來沒有聽過他們,沒關系!百度一下,只要學會唱他們最紅一首歌的副歌就行,比如“一裝南方開”,到時候就扯著嗓子大聲喊,記得要熱淚盈眶哦。如果你還能大聲喊出主唱的名字那簡直牛逼得不行不行的。

 

關于裝備,遵從“平時不敢穿的都往身上套”戰略,千萬不能慫,否則你到了現場一看,到處都是皮褲狗鏈肚臍眼,就不知道往哪兒站了。如果自己沒啥合適的衣服,不妨去媽媽奶奶的衣柜看看,說不定就能整出一身英特耐雄no復古行頭。風格這種事,穿得好那就是你的專屬獨創。有一次我去海邊的東海音樂節,大家都脫了鞋在沙灘上邊聽歌邊蹦噠,蹦著蹦著我身邊出現了一群渾身color run彩粉的人,其中一人特像我一朋友,但是彩粉糊滿了他美麗的臉龐讓我看不清楚,況且他在一特遠的城市,所以我想肯定不是他,結果那人一上來就拍我肩,“大錢!”“臥嘈真是你!”這絕對是讓我最印象深刻的偶遇了。所以以后你要是在音樂節看到某個人不人鬼不鬼的東西,請不要懷疑,他可能就是你的某個朋友。

 

演出場地也很重要,如果要露營就要準備好帳篷蚊香防潮墊,還要提前修好搭帳篷術,當然長得美的只要拋幾個媚眼。除此之外,男朋友也是音樂節的必備物品,其最大的用途在于可以在看演出的時候把你扛在肩上(當然此條不適用于胖妹妹)。一般音樂節是不允許帶液體飲料入場的,我至今不知道為啥,可能是主辦方担心大家喝太多水上廁所的時候會被熏壞,也是相當貼心。對于十分愛干凈的朋友來說,去音樂節可能還需要修習一門絕技——憋尿術。


看演出的時候,你很有可能會遇到以下狀況:抬手拍個照,發現手沒地兒放了;踮了個腳尖,發現腳跟就沒地兒放了。在音樂節,你看到最多的永遠是人,黑壓壓的人。想近距離看到舞臺除非你夠能擠。多年累積的經驗告訴我,擠的時候一定要會見縫插針,有人往外走的時候往往是你往里擠最佳的時機,記得要一邊往里擠一邊假裝在找人,要是能邊擠邊配上“誒,人呢”“怎么在這么里面”之類的臺詞,前五排就在前方等你。之前看山羊皮的現場,那真是黑壓壓全是人,根本沒有縫可插,一堵堵人墻擋在你面前,突然從后排擠過來一個小妹妹,邊擠邊說“我快高考了,這次是爬墻從家里逃出來的,拜托大家讓我去前排吧”,然后大家就都給她讓路了!這件事告訴我們,如果你沒有悲慘的故事,不僅參加不了選秀節目,連在音樂節往前擠的資格都沒有。

 

音樂節一般在戶外, 要是碰上雨天那絕對是令人終身難忘的體驗。今年四月份我去了迷笛,剛好趕上狂風暴雨,還是在大風起兮塵飛揚的三甲港,滿地泥沼,大家穿著雨靴跋涉前行,儼然一副抗洪搶險的架勢,當然還有真的勇士直接赤腳上陣。那天我穿的是人字拖,本來應該算是半個勇士的,但頭發在風中被吹成大波浪還濕淋淋地掛在額頭——一下子把我從勇士變成了香港艷星。我就這樣頂著銷魂的發型去看戰斧,結果演出時旁邊的三四個姑娘小伙突然開始在泥地上打起滾來,可能這是快閃之類的行為藝術,反正我這樣的凡夫俗子是不能理解,當場就被嚇醉了。滾完之后那個樣子真是連媽媽都認不出他們來,可是他們居然還是很!——開!——心!可能這就是傳說中偉大的搖滾精神吧。

 

對了,音樂節還容易吸引一類人,就是小偷。不丟點手機錢包啥的都不好意思說自己今天玩嗨了。曾經一次在反光鏡的現場,人群中一姑娘突然一把抓起身邊的男子的手大喊“小偷”,“唰”的一下所有人都往那里看,嚯,好家伙,滿手iPhone,立馬就有人揮臂喊“打”,然后場面就失控了。最后警察來了,但是是來營救小偷的,一個史上被群毆最久的小偷。所以大家去音樂節真的一定要看管好隨身財物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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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涼多穿衣。


ONE·文藝生活 2015-08-23 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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