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旭瀾 太平雜說 “天堂”的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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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年代前期,在一片美化、歌頌太平軍的時尚中,有的論文竟說:“太平天國婦女的解放是人類史上最先進的婦女解放運動”。為了論證這一觀點,不惜采取非學術的辦法,給古人扣政治帽子。將清代記述太平軍對待婦女之暴虐者,稱為“站在滿清反動統治立場的地主階級分子”,或干脆稱為“******分子”。看來,不但是要以此抹煞他們記述的史料,也要使當代學人望而卻步。
  幾十年過去了,當年印象還恍如昨日。而且,后來的“太平天國”論著,似乎很少有專文專章談論婦女問題。因作此文,簡約說說太平軍造反時婦女的境況。我想,這是一個不應當被遺忘更不應當被浪漫化的世界。
  太平軍造反之初,為斷絕參加者的后路,財產充公,房屋燒掉,全家參加,自然連同母妻姐妹女兒。于是,男人就都無后顧之憂,個個成了過河卒子;女人也參加,既可增加兵員,擴大聲勢,又可作為人質;家人之間形成連環保。男人出問題找你家女人算賬,女人出問題找你家男人算賬;人們的前途,就只能是勝利或者戰死。當時就有人看出這一點,認為“計謀甚深”。
  男女都參加造反軍,如無得力措施,不但有許多婆婆媽媽的事,兩性關系也是個難題。然而,洪秀全等首領早就想好了一套辦法。在宣傳的基礎上嚴格實行男女隔離。他所作的《原道救世歌》說:“第一不正淫為首,人變為嬌天最瞋。”《天條詩》說得更詳細具體:“第七天條:不好奸邪****……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所謂“淫”、“****”、“奸淫”,是指一般的男女肉體關系,主要是針對夫妻間通常的做愛。所以。在《禁律》中就規定:“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如果夫妻之外,男女愛悅而性交,斬首更是不在話下。當然,主要還是靠男女隔離的辦法,也就是“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將男女完全分開。釜底抽薪,最大限度減少“犯天條”的可能。不但夫妻之間不能有“奸淫”--性生活,即使是丈夫探看妻子,兒子探望母親,也“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隔數武(步)之地,聲音務要響亮”。如果說,在戰爭中,在軍隊里,男女分開、夫妻隔離是不得已的辦法,有其合理和必要的成分,那么占領南京以后,應該結束了罷。實際上,洪秀全等人也曾許諾老部下,到定都以后就準許夫妻、家人團聚。可是,1853年3月定都南京了,不但軍中仍然男女分開,而且將整個南京變成大軍營,原來南京的男女居民,也統統實行軍事化,分別編入男營、女營。未幾,女營改稱女館,仍按軍事化編制,集中居住,由洪秀全的親信蒙得恩統管。下面的官員每日三次,向蒙得恩匯報并聽取命令。少數有技藝的、美貌的女性,分配到錦繡營,去做袍服、被帳、王府的裝飾,自然屬于美差。沒有技藝的,不但要從事運糧、背煤、割麥、割稻、伐木、砍竹,還要被抽調去筑營壘、挖溝濠、參與建造天王府和東王府,又要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沖擊清軍。簡單說來,由于城里女人比男人多,通常只由青壯男人干的沉重艱辛的勞作,大多由女人承担了。有時,不但要做后勤和警備,還要直接參與沖擊城外的清兵。當然,這些全都是在男人指揮下進行的。廣西山區、農村婦女,本來多數是天足,并不是太平軍“革命”的結果,到南京后,當地原來裹小足的,一律限令放開。這當然是一種生理上的解放。但強迫命令則是心理上的傷害。尤其值得注意的,這種強迫命令的目的,是為了加重對女人的奴役,讓她們去從事男人才能承受的苦力。如果誰在超負荷的服役中膽敢發牢騷,那就被說是“變妖”了,監督的小頭目聽見或有人舉報,就會立即被斬首,像踩死一只螞蟻那樣平常。在天王府里當差的婦女,也不見得比外邊好多少。平時,就經常要在洪秀全直接監督下從事沉重的勞役。即使下雨或冬日霜雪共寒,也仍然要赤腳鑿地挖塘,不準休息。稍不如意,就毒打一頓。被認為犯罪,就拉出去殺掉。弄得連楊秀清都很不以為然。
  太平軍攻占南京之前,有少數女性還出頭露面,在軍中較為活躍。但在洪秀全心目中,女性不過是從屬于男人的低級人種或兩腳工具。連被他認作干妹的洪宣嬌,都只是作為造反需要的工具和誘餌。洪宣嬌原是“繩伎”--走繩子賣藝的女人,長得好看,走江湖見過世面。洪秀全覺得對他造反很有用,就讓她改為同姓,認為干妹。一則讓她嫁給蕭朝貴,搞“政治婚姻”,給蕭朝貴這個勇悍不馴的烈馬套上絡頭。二則用來號召、蒙騙婦女參加造反。三則用來出面指揮、管束被蒙騙、裹脅而參加造反的女兵、女將。果然都很起作用。到了南京,在給她當過唯一的一次女科考試主持之后,便按照“男理外事,女理內事”的方針,讓她作為西王娘關在府里,女營和女館也用男人去統轄。連她到天王府也有很多嚴厲限制,并且絕對不準任何妻妾同她談話,否則便是“藏奸瞞天罪難僥”。像洪宣嬌這樣多少有點人身自由的婦女,在南京城里是極個別的例外。天地會參加太平軍的女將蘇三娘,在攻占南京時帶一批親隨女兵在街上風光了一番,被當時及后來的人寫了又寫,但此時婦女在太平軍中已經落令,她只能帶著老部下去打鎮江(一說揚州),給時人留下“八百女兵都赤腳”的談資,從此銷聲匿跡--或者戰死,或者退出軍政舞臺。太平軍初起,曾有“男學馮云山,女學胡九妹”的口號。這個被樹為榜樣的胡九妹,年過五十,隨兒子造反,曾任女軍帥。到南京,后任東殿女丞相。要知道,這女丞相同男人當丞相根本不能相提并論,不過是領頭羊罷了。所以。再也沒有什么作為和音息。歷來被各種人大作文章的傅善祥,因女子考試獲第一名,被楊秀清任命為東王府內薄書,專司代楊批答文書,同時又成為楊的情婦。憑著她的特殊身份,對楊掌權處事自然有影響,也卷入高層的權力斗爭。這其實并不是什么新鮮事。歷代都有得寵的嬪妃,勾結大臣,干預朝政。楊秀清是實際上掌權者,傅善祥可視為并肩王寵妃,她的干政不過是歷史故事的重演,不能說是太平軍特有的“婦女解放”。比起北京皇宮里那位不久之后成為慈禧太后的葉赫那拉氏,傅善祥的在權力中心超過的一些作用,實在算不了什么。除了傅善祥,就不再知道有其他女性担任過什么重要職務,也不再有女子考試之事。這場被反復渲染的女子考試,實際上只不過是為楊秀清找女秘書而已。至于在嘉定、上海活動的女將周秀英,只因她所屬的小刀會名義上依附太平軍而巳,實際上完全沒有關系。所謂“最先進的婦女解放運動”,可以做文章的大約就這么些。
  定都南京之后,洪秀全一直不讓夫妻團聚。甚至高干也不行。冬官又正丞相陳宗揚,夫妻同宿,兩人一同被斬首。鎮國侯、秋官正丞相盧賢拔,與其妻團聚兩天,被人揭發,因楊秀清力保他,才從寬發落,革爵治罪。沒有官邸、沒有私房的官員和軍民,連“犯天條”的可能也沒有。被剝奪了做妻子、做母親、做女兒、做姐妹權利的婦女,人性被徹底囚禁,還有什么人權可盲?
  不得“奸淫”,并不是對所有的人。諸王就可以例外。尤其是洪秀全本人,盡可縱欲。還沒有公開造反,就有妻妾十余人。打進南京之前,巳經有妻妾三十六人(他自己一律稱之為妻)。到南京以后,蒙得恩注意為他選美,每逢他生日,就送上美女六人。不止從南京選,還從江蘇其他占領區先選拔年輕美女到南京備作候選者。所以,外國人到過南京的,都覺得南京美女多。到1864年,他兒子洪天貴福被俘后在供詞中說,洪秀全共有八十八個妻妾(一說有一百零八個)有些學者,極力說洪秀全生活如何嚴肅,如何“力戒奸淫”。每讀書至此,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其實,在洪秀全看來,眾多妻妾以供盡情縱欲,是他做天王應有的一項重要享受。那么多的妻妾,只做他盡情發泄性欲的馴服工具。所以。她們沒有級稱,不用名字,而是數字化地依次編個號碼,比如第三十妻、第八十一妻。這可能是中外后宮史無前例的“革命”創舉。如同有的極權國家監獄里的犯人,只是這些妻妾有吃有穿罷了。他對這些女人,比歷代帝王之于嬪妃,要嚴酷得不可比擬。他一生氣,可以不管小老婆懷孕,將她踢打得流產。不但妻妾越來越多,宮女也很多,一種比較可信的說法是,總共一千余人。這些宮女,在他心目中,更是等而下之。除了服侍他和他的妻妾之外,在他心目中也是發泄性欲的備用工具。有一些人待了十年,竟沒有福氣看到他老人家一眼。
  反人性的夫妻隔離,弄得人心渙散。陳宗揚、盧賢拔“犯天條”受懲辦之后,有的大官借到外地出差之便而潛逃,引起洪秀全的注意。洪秀全的親信、主管女館的蒙得恩也“犯天條”,使他不得不考慮停止夫妻隔離。糧食統一供應的困難,促使他下這個決心。先是在1854年12月開始松動,讓蒙得恩等幾個高官在女營選美女多人為妻妾。繼而在1855年春全面放開,準許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但有兩條原則。一是“大員妻不止,無職之人只娶一妻”,就是官員可以有很多妻妾,不做官的只許一個妻子,在婚姻問題上全面實行官民差別和多妻制。二是,婚姻由男女“媒官”主持分配,十五至五十歲均在分配范圍內。這種“媒官”的亂點鴛鴦譜,造成許多畸形配偶,比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倒退了不知多少,但比起絕對禁止婚配卻已經是一個進步--洪、楊為了穩住軍事統治而做的讓步,導致瀕臨滅絕的人權走向復蘇的進步。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全面廢止男女隔離的方針;在新占領區仍然實行。而且,即使準許婚娶的南京,仍然妥“媽別崽、姊別弟、哥別妹、嫂別叔、哥別嬸、爹別媳、孫別婆、男別女”。就連幼天王洪天貴福,九歲之后,就不準與母親姐妹見面。其他軍民,可想而知。從女性來說,也還是剝奪了她們作女兒、作姐妹、作嫂嫂、作兒媳的基本人權。在親屬關系中,女人也只能處于最卑微、最被動、動輒得咎的地位。早在1851年他登極之年起,連續三年“旨準鐫刻頒行”的《幼學詩》,在“子道”中寫著“子道刑于妻……婦言終莫聽”,也就是說,妻子的話一概聽不得,如果妻子與父母有矛盾那就要給妻子以刑罚。“妻道”里又寫遒:“妻道在三從,無違爾夫主,牝雞若司晨,自求家道苦”。強調女人必須順從男人,妻子必須順從丈夫,否則就要給家庭闖禍。“女道”還寫道:“女道總宜貞,男人近不應。幽閑端位內,從此兆祥禎。”叫姑娘不能同男人接近,像棵草一樣悄悄地活著,讓男人來安排你的一生。這么一些教條,在夫妻隔離解禁之后,成為對待婦女的指導思想。
  1857年,他覺得還應該有比《幼學詩》更具體、更周密的規定。于是,在《天父詩》中,除了重申君權、夫權、男權,比如“生殺由天子”,“只有媳錯無爺錯,只有嬸錯無哥錯”外,對宮中所有婦女,包括妻妾與宮女,還訂了一個“十該打”的條規:“服事不虔誠一該打。硬頸不聽教二該打。起眼看丈夫三該打。問王不虔誠四該打。躁氣不純靜五該打。講話極大聲六該打。有喚不應聲七該打。面情不喜歡八該打。眼左望右九該打。講話不悠然十該打。”不知古今有哪個酋長、奴隸主、邪教主如此對待婦女?在這種條規管束下的婦女,過得哪是人的生活?所以,每逢諸王選美的時候,都搞得全城騷然。先是下令所有婦女集中聽“講道理”,“一個不至,全家斬首”。被選中的人,“碰死者有之,臥地不行甘為宰割者有之,鞭仆脅行痛哭者有之”。這種場面,使人想起被拉進屠坊的豬羊。
  1861年,有個英國軍官,由洋牧師、太平軍洋務丞相羅孝全(I.J.Roberts)安排,在南京作短期考察,就聽說:不久前,“有兩婦人私相誹謗政府,而自嘆現在生活之痛苦遠不及從前之自由安樂。詎料偶語被人聽聞,一經報告,兩婦立即被斬首”。這兩個婦女,如果是清政府官員家屬。是不會等到太平軍占領南京多年之后,才因偶語而被殺的。作為兩個普通婦女,在清政府統治下,不可能有什么人間天堂。只是一經與太平軍的統治比較,就覺得那是相當“自由安樂”了。一般婦女能在心里比較,可見洪秀全的愚民政策并非萬應靈藥。明知說出來危險。還是禁不住說了,可見鎮壓也還不能實現輿論一律。這兩個婦女和其他許多無頭尸體,倒是用生命來證明“地上天堂”中的婦女“解放”是怎么回事。
  野史筆記中還有不少關于婦女的記錄。最多是記述被奴役、被蹂躪婦女的命運,她們各式各樣的抗爭。由于獨特的時代背景,空前慘酷的迫害,不少人物、事件,比以前的小說、戲曲,更為曲折、豐富、扣人心弦。她們的勇烈,反映了人性與獸性、傳統道德與洪氏教條的對立。關于洪宣嬌、傅善祥二人與楊秀清的三角關系的記述也相當多。洪宣嬌與楊秀清有不正常關系,傅善祥是楊秀清的秘書兼情婦,這在當時是公開的秘密。這樣就會有許多小道消息、民間傳說。爭風吃醋、勾心斗角、性格沖突常常扭結一起。盡管有尖銳的矛盾乃至水火不相容,但他們都是被利用、被玩弄、被損害者。最后,傅善祥在內訌中被殺;洪宣嬌在內訌后由于強烈的幻滅感而離開西王府,徹底消聲匿跡,不知所終。這樣一些記載,自然會有一些細節、情結來自寫作者的想象、推理,還難免有某些欠確切乃至失實的傳聞,但從總體上看來,是和這個時代的基本面目、本質真實和人物各自的性格邏輯一致或者吻合的。比起將歷史“顛倒”為能事的歷史論著和“歷史正劇”,野史筆記應當受到充分重視。它們不僅提供了不少可信、可參考的史料,而且讓人看到所謂正說中的驚人的異化。
  “天堂”中婦女的遭遇,比以前的封建壓迫不知要慘多少倍,比監獄里的囚徒也要受更多的強制與磨難。這是洪秀全反人性、反人類本質的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在婦女普遍地覺得活著比死還苦還難的年代,歷史展示了暴君加邪教主在罪惡的路上走得多么遠。

 


潘旭瀾 2011-12-18 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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