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為何少有“豆腐渣”工程?(圖)

>>>  名人論史——近當代作家的史學觀點  >>> 簡體     傳統


(網絡圖片)

在南京內城南門的墻垛上,許多明代留下來的磚頭都刻有銘文,其中有一塊灰磚上刻著這樣三行文字:“招甲席俊翁甲首方朝張/窯匠盧立/造磚夫廣福寺”。長沙天心閣的古城墻也發現了一塊勒刻著銘文的明代窯磚,銘文也是分為三行:“長沙府禮陵縣提調官典史陳福司吏冷榮/□作匠王□人戶劉高叔/洪武七年八月造”。

在城墻的磚頭上勒刻自己的姓名,這不是為了青史留名、千古流芳,而是在執行明王朝強制推行的“質量追溯制”。磚上銘刻的那些名字,其實就是一份對某處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的責任人名單。透過這份名單,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嚴密的技術質量監管體系:每一處工程,都有制磚的窯匠、造磚夫與提供勞役的人戶來承担建筑質量上的直接責任,由基層組織——里甲的負責人(招甲、甲首)承担担保責任,并且監工的官吏(典史、司吏)也負有連帶責任。這樣,如果一塊磚頭被發現有質量問題,或者出現“豆腐渣”工程時,便不致于“無法查詢到是哪家單位負責”,所有名字刻在磚上的人,都會被追究責任。在明代,這些出了問題的相關責任人,嚴重者會被處死。

明人祝允明的《野記》記述了一則軼事:“太祖筑京城,用石灰秫粥錮其外,時出閱視。監掌者以丈尺分治,上任意指一處擊視,皆純白色,或稍雜泥壤,即筑筑者于垣中,斯金湯之固也。”翻譯過來,就是一段有些恐怖的故事:明初修建南京城,為了使城墻更加堅固,用石灰、桐油、糯米汁制成的夾漿來澆灌墻體,朱元璋還時常親自到工場監工。城墻是分段包干的,老朱隨便走到一處,叫人砸開夾漿檢查,如果發現“稍雜泥壤”,立即就將這一段工程的監工、包工頭、工匠通通捆起來,塞進墻垣的空隙處死。官吏與工匠不敢造次,將南京城修得固若金湯。

以今日的眼光來看,朱元璋的手段顯然過于殘暴,執法不夠“人性化”。不過,明代修建城墻確實非常重視建筑質量,按照官府的要求,“基有穵陷者,起而實之;墻有濫惡者,毀而筑之;磚石有弗堅良者,除而易之;樓櫓有弗如式者,撤而更之。務圖經久,以為百逸永寧之計。”對修好的城墻,要“設法稽驗,務求堅久。但有修筑不如法,三年之內致有坍塌者,查提各催工人員及原筑工匠問罪,責令照依原分地方修理”。

要求在公共工程的用磚刻上相關責任人的名單,固然是為了方便“問罪”,但最終的目的則是追求磚石的“堅良”、工程的“堅久”。這種實打實的問責制度,放在今日也有借鑒價值。我曾在香港的一處路邊斜坡上看到一塊鐵牌,上面寫著此處斜坡工程責任人的姓名,并告示市民:若發現工程有任何質量問題,可致電哪個機構。這與明代的“城磚落款制”是不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呢?

有人說“城磚落款”是朱元璋的發明、創造。不對。其實這是中國社會很古老的一項禮法傳統,在律法上有一個專門的說法,叫做“物勒工名”。《唐律疏議》中就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功有不當,必行其罪”的記載,而疏議的說法則是引自先秦的儒家典籍《禮記·月令》。從這里也可以看出中國禮法傳統對“誠信”的強調。有意思的是,十三世紀初的英格蘭也實施了一項暗合“物勒工名,以考其誠”精神的法案,即要求面包師必須在他烤制的每一塊面包上,適當標上自己的標記。這樣,市民如果發現購買到的面包不合格,一看標記就可以知道是哪一個面包師作出了欺詐行為。

“物勒工名,以考其誠”開始只是強制的責任認定,但在漫長的演進過程中,它使一部分優秀工匠的名字脫穎而出,成為獲得廣泛信任的品牌。當品牌形成之后,擁有這一品牌的工匠就會一改被動的“物勒工名”,而傾向于積極在自己的產品上留下獨有的標志,以便跟其他人的同類產品區分開來。這便是商標的淵源,如清代的“張小泉”剪刀就是這么來的。這個時候,“物勒工名”已成為了主動的誠信宣示,為了維持自己的品牌與信譽,工匠會自覺地避免以次充好、避免制造“豆腐渣”。

在傳統社會,促使工匠不敢以次充好的力量,除了“物勒工名”的官方監管以及基于品牌自覺的自我控制,由行會執行的行業自治監督也非常重要。明清時期,隨著手工業的發展,石匠、鐵匠、磚匠等行業都各自出現了行會組織,與建筑業有關的工匠行會有時候也叫做“魯班會”。這些行會組織具有向本行業工匠提供精神認同(比如魯班會的工匠通過共同祭祀魯班,以此強化同仁對共同體的認同)、利益表達(比如向東家提出加薪要求)、秩序維持(比如制訂本行業的行規、調解工匠之間的糾紛)等功能,出于對行業聲譽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理性考慮,行會也會對工匠的產品質量提出“行業標準”,這也是傳統社會自治本能的體現。讓我來舉個例子吧——清光緒年間,某地泥作匠行業訂立行規,其中有一條即規定:“泥墻須包三年,如三年內倒塌者,歸泥匠賠修”。當地加入本行會的所有泥作匠,均須遵守這一條款。

說到這里,我們會發現,當一名古代的工匠參與修建某處工程的時候,至少會有三種力量督促他必須注意產品質量:官府強制執行的“物勒工名”;維護自己品牌聲譽的道德壓力;本行業的行規約束。所以,古代盡管也有“豆腐渣”工程,但出現的幾率,一定遠遠低于既無強制問責、又無道德自覺、復無行業自治的時代。

如今法制健全的我們竟沒有古人的自制力強。古代人們都知道建筑的質量一定要好,堅守的官員都盡職盡責。為什么在當今社會這點優良傳統就消失了呢?究竟是哪個環節出錯了,導致現在的人們如此的貪婪與自私。


2015-08-23 08:56:15

[新一篇] “空談誤國”錯在哪里? 羽戈

[舊一篇] 【尚書房】北島:困難時期的饑餓記憶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