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孫子》 第三講 (始)計第一 (始)計第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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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計第一(6)
    最后,作者說,“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這句話是經驗之談。廟算結果,固然是常數,但用計卻無成法,一切全靠臨場發揮,隨機應變。隨機應變的東西,當然不可能事先傳授。戰爭是力量、智慧和意志的綜合較量。戰場上的事,瞬息萬變,一念之差,結果可能完全改變,就像足球賽,很難預測。軍事家講大實話,克勞塞維茨說,戰爭最像賭博。毛澤東說,一上戰場,兵法就全都忘了。軍事,凡是可以講可以學的東西,都是紙上談兵;真正管用的東西,又沒法講沒法學。一定要放在紙上談,只能講原則的東西。即使談變,也是談變中之常。
    上面兩段,相映成趣,定計有確定性,用計沒有確定性。我們到底能夠確定什么,這是最后一章要講的問題。《孫子》一書,特別看中變幻莫測、流動不居的東西,但它講話,總是先常后變,先正后奇,所以下面還是回到廟算本身,把最需要確定的東西先確定下來。
    【1.4】
    夫未戰而廟筭勝者,得筭多也;未戰而廟筭不勝者,得筭少也。多筭勝少筭(不勝),而況于無筭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廟筭”即廟算,廟算就是計。筭,音suàn。“廟筭”的“筭”是計算,“得筭”、“多筭”、“少筭”、“無筭”的“筭”是算籌。原文講得很清楚,廟算是在“戰”之前,這就是“先計而后戰”。戰以前,事很多,第一是征兵,征兵員,征車馬,征糧秣,這種制度,古人叫“軍賦”;第二是建軍,即按營兵布陣的需要,把征調上來的兵員分為軍旅卒伍等各級編制,設官分職,配備各級軍吏,統于將帥(這兩條也可算作一條);第三是養兵,讓士兵有衣穿,有飯吃,建立各種后勤保障;第四是治兵,即用金鼓旌旗和徽章,建立指揮聯絡系統,利用農閑,借助田獵,校閱士卒,教民習戰。這四條屬于長期備戰。臨戰,也有四件事,第一是廟算,即用算籌,比較敵我,預測勝負;第二是卜戰,即用龜策,占卜吉兇,去猶豫,下決心;第三是拜將,即選擇將帥,授命專征;第四是授甲授兵,即把國家武庫中的車馬兵甲發給軍隊。這四條屬于緊急動員。這里只講廟算。
    廟算是計,也是謀。古代的謀分好幾層。治國、用兵,合起來講,這樣的謀最大。比如《六韜》,就是兩者都講,也叫“陰謀”。其次,是廟算。廟算的謀是“權謀”。權謀是用兵的謀,戰略層次的謀。還有一種,是用于實際戰斗的謀,即“形勢”家的謀。《孫子·謀攻》說“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廟算之后,野戰、攻城之前,還有外交戰。今天也是這樣。美國發兵伊拉克,五角大樓先進行廟算,主意定了之后,要進行穿梭外交,到各大國和聯合國走動。古人把廟算決勝叫“廟勝”,說“廟勝之論”先于“受命之論”、“逾垠之論”、“深溝高壘之論”、“舉陳加刑之論”(見《尉繚子》的《戰威》、《戰權》),即先于拜將受命,先于率師越境,先于修筑工事,先于列陣交戰。任何戰爭,都是為了勝利。任何勝利都是積小勝為大勝。廟勝就是設想中的大勝,這是第一步。廟勝之后,才有其他各步。
    《計》篇的主題是廟算。定計是廟算本身,用計是廟算的延伸。最后一章是總結,還是緊扣這個主題。廟算很簡單,全看實力。一般說,得算多的必定戰勝得算少的,這是明擺著的事。
 


李零 2013-08-21 15: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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