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黨人文集 第三十篇(漢密爾頓)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簡體     傳統

  第三十篇
  (漢密爾頓)
  致紐約州人民:
  前面已經講過,聯邦政府應當擁有維持國家軍隊的權力;其中曾建議包括征募軍隊的費用、建造和裝備艦隊的費用,以及各種有關軍事裝置和作戰的其他一切費用。但是聯邦在稅收方面的權限必須包括的目標不僅限于這些。這種權限必須包括準備維持國家文官薪俸的費用,準備償還已經由契約規定或可能由契約規定的國債,以及通常要求國庫支付的所有事情。結論是,在政府的結構中必須含有以這種或那種方式征稅的全面權力。
  貨幣被恰當地看作國家的重大要素,是維持國家的生命和行動,并使它能夠執行其最主要職能的東西。因此,在社會資源容許的范圍內,有足夠的權力獲得經常而充分的貨幣供應,被認為是每種政體所不可缺少的要素。由于這方面的缺乏,以下兩種弊端必然會產生一種:不是人民必然遭到不斷掠奪,作為代替供應公眾需要的比較適當的辦法,就是政府必然陷入致命的萎縮狀態,并且在短時期內滅亡。
  在奧托曼或土耳其帝國,君主雖然在其他各方面是其臣民的生命財產的絕對主宰,但是卻無權征收新稅。結果,他容許巴夏或各省地方長官毫不容情地掠奪人民,然后又從巴夏身上榨取他所需要的款項,來滿足他自己和國家的急需。在美國,由于同樣的原因,聯邦政府逐漸陷入衰退狀態,幾乎接近滅亡。誰能懷疑這兩國人民的幸福會由管理得當的主管當局通過準備公眾需要的收入而得到增進呢?
  目前的邦聯政府這樣軟弱,卻打算把供應聯邦資金需要的無限權力授予合眾國。但是由于邦聯政府按照錯誤的原則行事,所以它所采用的做法使它的打算完全不能實現。按照盟約中的條款(如前所述),國會有權確定和要求他們認為是合眾國行政部門所需要的任何金額;而他們的要求如果符合分配的規則,在憲法的各種意義上均是各州應負的義務。各州無權詢問要求是否適當,他們除了設計提供所需金額的方式方法以外,并無其他決定權。但是,盡管情況確實如此,盡管設想這樣一種權利會違背邦聯條款,盡管很少會或永遠不會公然要求這種權利,但是實際上,這種權利卻經常在行使,而且只要邦聯政府的稅收仍舊依賴于成員的居間作用,這種情況將會繼續下去。這一制度的后果如何,即使是對我們的公務最不熟悉的人都知道,在這些論文中的不同部分里也有過詳細的說明。正是這一點主要促使我們處于一種有充分理由要我們含垢忍辱、讓敵人耀武揚威的情況。
  除了改變產生這種情況的制度——改變荒謬的和欺騙的定額和攤派制度——以外,能有什么辦法來糾正這種情況呢?除了允許全國政府在地方政府的各種妥善規定的規章制度的許可下,通過正常的征稅法來籌措收入以外,還能想出別的代替辦法來代替這種金融上的妄想嗎?足智多謀的人可以用花言巧語就任何題目進行雄辯,但是沒有任何人類的智謀可以指出任何其他權宜辦法,來使我們擺脫由于國庫空虛而自然造成的麻煩和困難。
  新憲法的比較聰明的反對者,承認這個推論的說服力,但是他們又提出所謂對內和對外征稅的區別來對這種承認加以限制。他們把前者保留給州政府,把后者解釋為商業進口稅或進口商品關稅,表示愿意把它讓給聯邦首腦。然而,這種區別會破壞合理的和健全的政策準則,這一準財規定每種權力應該與其對象相稱;這種區別仍舊會使全國政府處于一種對州政府進行保護的地位,這與一切講究效力或效能的主張是不一致的。誰能自稱只是商業進口稅就等于聯邦現在和將來的急需的款項總額?考慮到目前的外債和內債,根據一個對公共正義和公共信譽的重要性具有一般印象的人所贊成的任何償還計劃,再加上各方面認為必要的法規,我們絲毫不能合乎情理地自以為,單是這個來源,按照大為改善的稅率,就能滿足目前的需要。聯邦的未來需要是無法估計或限制的;根據不止一次地談到的原則,當這種需要出現時,滿足這種需要的權力也應當不加限制。在事情的正常發展中,一個國家在其存在的每個階段的需要,至少與其財源不相上下,我認為這可以看作人類歷史所證實的一種見解。
  如果說不足部分可以通過對各州征收來補足,這一方面是承認這個制度不能依靠,另一方面是超過一定限度地一切事情不得不依靠它。凡是留心注意經驗所揭示的或者在這些論文中所論及的關于此種制度的弊病和缺點的人,對于把國民利益或多或少地委托給此種制度去管理,必然會感到無法遏止的厭惡。每當實行此種制度時,其不可避免的趨勢必然是削弱聯邦,并且在聯邦首腦及其成員之間,以及各成員相互之間播下不和與爭執的種子。能否期望用這個方式補充不足部分,會比以前用同樣方式供給聯邦的全部需要更好一些呢?應該想到,如果對各州的要求少一些,它們滿足需要的手段也相應地減少了。如果將已經提到的為區別而進行爭論的那些人的意見當作真理的根據加以采納,就會使人得出結論說,在國家事務的節約措施中有一個明顯的分界點,在這一點上應該停下來說:迄今,供給政府需要會促進公眾幸福目的的實現,超過這個界限的一切都不值得我們注意或關心。
  一個只得到一半供給的、經常貧窮的政府,怎能實現其制度的目的,怎能提供安全保障,增進繁榮或維持國家的名聲?這樣的政府怎么能夠擁有能力或保持穩定,享有尊嚴或信用,得到國內信任或國外的尊敬呢?它的管理除了連續不斷地采用姑息的、無能的而且可恥的權宜辦法以外,還能有別的辦法嗎?它怎能不會為了一時需要而經常犧牲自己的事業呢?它怎能承担或執行任何廣泛的或擴大的公益計劃呢?
  讓我們看看這個情況在我們可能參加的第一次戰爭中會產生什么結果。為了辯論起見,我們假定,來自進口稅的歲入,是符合供應公債和聯邦平時機構的需要的。在這種情況下戰爭爆發了。在這樣一種緊急狀態下,政府可能采取什么措施呢?經驗教導說,依靠攤派是靠不住的,政府本身的權力不能保有新的財源,而且又為國家危險的考慮所催逼,難道政府不會被迫設法把已經撥出的經費從原來的對象轉到國防上去么?怎能避免這樣一個步驟是不容易看出來的。如果采取這個步驟的話,顯然會證明公眾信用就在它成為共同安全必不可少的時刻遭到了破壞。認為在這樣一個危急存亡之際可以不要信用,真是糊涂到了極點。在現代戰爭體系下,最富裕的國家也不得不求助于大宗借款。象我們這樣不富裕的國家,必然會更加強烈地感到有這種需要了。但是有誰會把錢借給這樣一個政府,它在借款以前的行為表明,它的付款措施是靠不住的呢?可能獲得的借款必然數量有限而且條件苛刻。這種借款所依據的原則和高利貸者通常借款給破產的或詐?的債務人時所依據的原則是一樣的——出手吝嗇,利息極高。
  也許可以這樣想,由于國家財源貧乏,盡管全國政府擁有無限制的征稅權,但是在假定的情況下會有必要把規定的經費轉作他用。但是有兩點理由可以用來緩和對于這個問題的一切憂慮:其一是,我們確信社會的全部資源將為聯邦的利益而發生作用;其二是,無論有多少不足,都能毫無困難地用借款來補充。
  全國政府通過自己的權威,根據新的納稅對象建立新財源的權力,能使它按照需要去借款。這樣,外國人和美國公民都能對政府的契約合理地表示信任。但是要信賴一個本身在履行契約時必須依賴其他十三個州政府的政府,一旦情況了解清楚,就會需要一種在人類金錢交往中并非經常遇到而且與常見的貪婪的尖銳看法不怎么調和的輕信了。
  這類意見,對于希望看到在美國實現詩歌中或神話中那種升平景象的人們來說,可能是無足輕重的;但是對于相信我們可能經歷其他各國命中注定的變遷和災禍的共同命運的人來說,這些意見必然是值得重視的。這樣的人必然以痛苦的關切心情注視著自己國家的真實情況,必然反對野心或報復輕而易舉地使它蒙受的那些禍害。
  普布利烏斯
  
  原載1788年1月1日,星期二,《紐約郵報》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約翰·杰伊、和詹姆斯·麥迪遜 2013-08-23 08:34:44

[新一篇] 聯邦黨人文集 第二十九篇(漢密爾頓)

[舊一篇] 聯邦黨人文集 第三十一篇(漢密爾頓)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