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德化的政府推行社會教育    ——理學社會教育實施的一種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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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G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5560(2004)01-0067-06
    中國封建社會是專制型的社會,盡管各級政府經常會通過高壓手段來提供社會秩序,但以儒學為宗的封建國家更加強調以德治國的方針,將由中央至地方的各級政府組成的封建國家比較完備的金字塔式的權力等級結構看作是實行德治的關鍵性力量。但從國家社會秩序的現狀看,結果往往并不讓統治者滿意,即使是在封建政府管理體制己趨于成熟、完備的宋明時朝,儒家理想中的德化政治并未真正實現,,理想社會仍然遙不可及,究其根源,宋明理學教育家將目光集中在了社會秩序的主要提供者——封建國家各級政府的構成、運行及職能發揮狀況的考察上,認為社會秩序主要應由道德化的政府通過推行以道德教化為主的社會教育來提供。從這一應然的價值判斷出發,理學教育家對當時各級政府的道德狀況及其推行社會教育的現狀進行了剖析,進而指出其改革的途徑,從而為更好地發揮各級政府在推行社會教育中的主導作用,并最終實現其理想的社會提出了一系列建設性的意見,對當代社會各級政府如何提高自身的道德化水平從而有效推動社會教育不無啟示。
      一、道德化的政府與社會教育:應然的政府追求
    在理學教育家看來,社會秩序主要通過社會教育來提供和保證,它包括兩個基本步驟:首先,進行道德化政府的建設,增強政府對于民眾的親和力,使民眾對政府產生信賴,這是政府發揮其社會教育功能的基本前提,也是理學教育家要求帝王正己以正萬民的邏輯延伸。朱熹反復強調政府官員要“修德于己”,如果上自君主、下自監司、守令、縣官層層“修德”,便能感化天下:“修德于己而人自感化。然感化不在政事上,卻在德上。蓋政者所以正人之不正,豈無所作為?但人所以歸往,乃以其德耳,”“如必自盡其孝,而后可以教民孝。自盡其弟,而后可以教民弟”。①
    其次,道德化的政府必然會致力于以社會教育(尤其是道德教化)的方式來保證社會秩序的和諧與穩定,而非無所做為或僅僅用刑罚懲治的方式,這是道德化政府建設的必然結果。理學教育家反復強調地方行政長官要以道德教化為本,如陸九淵稱:“郡守縣令,民之師帥,承流宣化,其職任一也”;②朱熹也講:“郡守以承流宣化為職,不以簿書財計獄訟為事,……欲使邦人士子,識些向背,稍知為善之方,與一邦之人,共趨士君子之域”③,并對陸九淵的德政大加贊賞,稱:“去歲辱惠書慰問,尋即附狀致謝。……近辛幼安經由,及得湖南朋友書,乃知政教并流,士民化服,甚慰”④,同時對臺州知州唐仲友以不正身率下、承流宣化為職,而公肆奸心、苛政撓民等罪名數次進行彈劾,稱“仲友身為儒生,早取科名,繼登臺省,為清望官。今又蒙恩出守名郡,所宜夙夜恪勤,正身率下,務以承流宣化、牧養小民為職。顧乃不思報稱,公肆奸心,其刻核撓民之政,既如臣前奏所述,其貪污不法之狀,又如臣今奏所稱”⑤,表達了理學教育家對政府及其主要領導職責的要求:以道德化的政府推行社會教育,從而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與和諧。
      二、道德化政府的缺失及其結果:對各級政府社會治理行為的批判
    理學教育家對于當時封建國家各級政府在社會秩序的供給中作用的一個基本認識是:由于各級政府缺乏自身的道德化建設,沒能很好地履行自身所承担的社會教育的職責,導致了社會的失序和風俗的澆薄。正如王守仁所稱:“大抵天下之不治,皆由有司之失職,而有司之失職,獨非小官下吏偷惰茍安僥幸度日,亦由上司之人,不遵國憲,不恤民事,不以地方為念,不以職業經心,既無身率之教,又無警戒之行,是以蕩馳日甚,亦宜分受其責可矣”。⑥具體地講,由于各級政府在自身道德化建設中存在相當嚴重的問題,導致其對社會教育的漠然,進而在社會治理行為存在諸多的失誤,大致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程式化。程式化的政府將其運行的重點放在了日常繁瑣的行政事務的處理上,對其自身的道德化建設漠不關心,推卸其所承担的教化萬民的責任,不了解民情,不寬恤民力,不以整頓地方秩序和改善地方風氣為務,或糾纏于瑣碎事務而不明教化之大義,或懈怠政事、推諉職責而不以地方教化為念。如王守仁認為,自古綱紀之不振,由于為君者垂拱宴安于上,而為臣者頑習懈馳于下,“今朝廷出片紙以號召天下,而百司庶府莫不震栗悚懼,不可謂綱紀之不振,然而下之所以應其上者,不過簿書文墨之間,而無有于貞固忠誠之實。”⑦
    2.腐敗化。腐敗化政府的主要表現是官吏在行使其權力時將個人的利益放在了公共利益之上,權力的行使不是為公共利益而是出自個人的私利的考慮,權力變為獵取個人利益的工具,結黨營私,中飽私囊。由宋至明,官吏的腐敗問題一直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而官吏的腐敗直接影響到社會的風俗。如陸九淵稱,“今風俗甚弊,獄訟煩多,吏奸為朋,民無所歸命,曲直不分,以賄為勝負”⑧。理學教育家在其給君主的眾多奏折中也多次提到了不良的吏治敗壞社會風氣的問題,如程顥的《論十事zhá@①子》、朱熹的《戊申封事》等。
    3.酷刑化。在酷刑化政府中,官吏出于私利或其它目的,將百姓放在官府的對立面,不以養民為本,不以親民為務,不與民為善而待民以惡,對民眾任意拷掠,對走投無路揭竿而起的庶民殘酷鎮壓。理學教育家對官府酷刑化的治理方式有著許多的揭露與批判,如陸九淵講:“縣邑之間,貪饕矯虔之吏,方且用吾君禁非懲惡之具,以逞私濟欲,置民于囹圄、械系、鞭棰之間,殘其支體,竭其膏血,頭會箕斂,槌骨瀝髓,與奸胥猾徒厭飫咆哮其上”。⑨
      三、道德化政府的建設:為社會教育的實施提供保證
    對道德化政府重要性的認識使得理學教育家對于如何建成一個道德化政府這一問題給予了足夠的重視,而且理學教育家在其為官從政的生涯中也圍繞這一問題進行了種種有益的嘗試,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
    1.整飭綱紀。作為制度的綱紀既是政府行政運作的基礎,同時也為政府的道德化建設提供了制度性的保證,有了嚴格的制度性的保證與約束,官吏對公共行政權力的運用才有可能是合法的。具體地說,整飭綱紀的一個重要目的是使行政制度和體制包含道德化的內容和為官吏道德意識的成長提供充分的空間,從而為道德化政府的建設提供基礎,為政府的德治行為提供保證。“治身齊家以至平天下者,治之道也。建立綱紀,分正百職,順天揆事,創立制度,以盡天下之務,治之法也。法者,道之用也”。⑩
    2.選賢使能。官吏自身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社會治理的成效,尤其是在政府效率低下、腐敗成風的時候,人才的選拔更是重中之重,選拔大批有才之士充實、凈化官吏隊伍是提高并保證政府道德水平的有效途徑,這是理學教育家的共識。如果在君主的周圍及政府中都是賢能之士的話,所謂“主威不立,國勢不強,綱維不舉,刑政不清,民力不裕,軍政不修”的情況便會迅速得到整頓。陸九淵稱“奸吏猾民,tuō@②以撓郡縣,害良民,傷風敗俗亦不細矣。官之不可非其人如此哉!”[11]王守仁也認為,天下之治,莫急守令,而舉賢“乃天下治亂盛衰所系,君子小人進退存亡之機”,并提出了一些任賢使能的具體原則,如以德為先、舍短用長、破格起用、久其職任、增俸責廉、綜核名實等。
    3.官吏教育。官吏的道德素質不僅直接影響到其工作的效率及其質量,也直接影響到其是否能超越行政法律、規范的束縛從而實現創造性社會治理,能否創造性地推行社會教化,因為從根本上講,遵循法律制度體系及規范的行政運行方式對官吏來說只是一種外在的價值確定,而只有自我道德意識才是一種內在的價值確定,這種內在的價值確定保證并促使官吏積極有效地、創造性地進行社會治理和社會教化,并使其行為更加人性化。身為教育家同時又經常担任地方行政長官的理學家對官吏的道德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官吏應當具有強烈的責任意識,視人猶己,視國如家,為政以親民化民為本,以養民救民為務,勤政守職,廉潔自律,以身作則,表率萬民。各級地方行政長官作為官吏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對下屬官吏的教育主要有三種途徑,一是從自身做起。理學教育家為官有很好的政聲,他們都能做到愛憎分明、嚴于律己、廉潔勤政、仁愛民眾,以自己的德行與才干贏得了部屬和民眾的愛戴,不僅社會風氣有明顯的轉變,吏風也頗有改觀;二是對官吏直接進行教育。如陸九淵在知荊門(今湖北荊門)軍時,注重對官吏的教化,改變過去在元宵節“設齋醮黃堂”為民祈福的做法,發表演講教導下屬;三是有目的地對地方清廉官吏進行褒獎,表彰節義,以革吏風。王守仁在巡撫南贛期間,得知贛縣致仕縣丞龍韜,平素居官清謹,老年致仕因貧不能自存,而“貪污者乘肥衣輕,揚揚自以為得志,而愚民競相歆羨”時,下令贛州府官吏優獎龍韜,并定時給予資助,以期更化吏風。
      四、道德化政府推行社會教育的主要方式:德主刑輔
    道德化政府建設的直接目的是改變以往采取的錯誤的社會治理方式,以道德教化的方式進行社會治理,并盡可能地將道德教化滲透進政府的日常管理行為之中,同時以刑罚作為必要的輔助手段從而保證道德教化的效果,即以德為主,以刑為輔。德主刑輔的社會治理方式在理學教育家的思想與實踐中主要包括以下具體形式:
    1.以地方長官的身份對當地民眾直接進行道德教化。理學教育家身上有著比較濃厚的官師合一的遺風,他們為官一方,施教一方,不僅在當地的官學與書院中進行正式的教學活動,同時經常對百姓進行直接的道德教化,內容涉及到勸善棄惡、敦厚親族、和睦鄉鄰、有無相通、患難相恤、勤于農作、棄佛道禮俗等,其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其一,在集會中對百姓進行道德宣講,如張載在担任云巖(今陜西宜州)縣令期間,“政事大抵以敦本善俗為先,每以月吉具酒食,召鄉人高年會于縣庭,親為勸酬,使人知養老事長之義,因問民疾苦及告所以訓戒子弟之意”;[12]陸九淵在知荊門軍時“以荊門俗尚緇黃,惑于禍福報應之說,為亭象山臺上,講學其中,從學者常數百人”,“士習民風翕然丕變,荊人遂名其臺為講經臺”。[13]
    其二,以政府通告的形式對百姓進行道德教化。王守仁在地方任職期間,頒行各種告諭,如在担任廬陵知縣期間,“遺告示十有六,大抵諄諄諭父老,使教子弟,毋令蕩僻”[14],在巡撫南贛時,曾發布《十家牌法告諭各府父老子弟》、《告諭各府父老子弟》、《告諭新民》、《告諭》、《告諭@④頭巢賊》、《告諭父老子弟》等勸諭百姓,在征藩和征思田時,又發布《告諭安義等縣漁戶》、《告諭頑民》、《告諭村寨》等,有些告諭還要求屬官廣為翻印散發,“照式翻刊,多用紙張,即發所屬各縣,查照十家牌甲,每家給予一道。其鄉村山落,亦照屯堡里甲分散,務遵照告諭,互相戒勉,共興恭儉之風,以成敦厚之俗”[15],大力革新民俗,反對厚藏、宴樂、聘禮、巫禱、邪術、佛事以及迎神賽會等陋俗,提倡節儉、淳厚、勤勞、實禮、崇醫等新風尚,足見其良苦用心。
    其三,通過建立地方先賢祠堂、表彰地方賢德事跡等方式對百姓進行道德教化。如朱熹在知南康軍時下發《勸諭榜》,要求保伍對“孝子順孫、義夫節婦事跡顯著,即仰具申,當依條格旌賞”,并“訪尋陶威公侃、謝文靖公安、陶靖節先生潛、前朝孝子司馬嵩、司馬延義、熊仁贍、義門洪氏等遺跡,……乃立周先生祠,以二程先生配。其陶靖節、劉西澗父子、李公擇、陳了翁則別為堂祀之,榜曰‘五賢堂’”。[16]
    其四,利用其它形式對百姓進行道德教化。如程顥担任澤州晉城(今山西晉城)縣令時,接待下民的同時又對其進行教化:“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弟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長上”。[17]
    2.盡可能地以德化消解刑罚,確保政府在社會治理中道德教化的優先性。社會治理的重心是對不安定的社會因素尤其是社會關系中存在的種種矛盾進行化解,這種化解可以用德化的方式進行,也可以用刑罚的方式進行。在化解一般性社會矛盾中,理學教育家普遍的做法是倡導德化(感化)的優先性,反對單純以刑罚立威的方式解決矛盾:“君子之所以異于人者,以其存心也。遏惡揚善,順天休命,前圣后圣,其揆一也。與后世茍且逃吏責,鉤距以立威者,豈可同年而語哉?舉斯心以加諸彼,使善習日長,惡習日消,惡者屈,善者信,其無訟也必矣”。[18]在理學教育家看來,以道德教化的方式化解社會矛盾,有著刑罚立威所不可比擬的優勢,一方面通過教化的方式化解社會矛盾于無形之中,通過勸導促使矛盾雙方進行反省,改過遷善而恢復社會關系的和諧,另一方面通過教化的方式解決社會矛盾抓住了問題的關鍵,比較徹底地解決了問題,大大減少了產生社會矛盾的可能性。
    以德化方式化解一般性社會矛盾,一方面可由民間組織或德高望重之人進行調節、化導,如朱熹在《勸諭榜》中要求“同保之人,互相勸戒,孝順父母,恭敬長上,和睦宗姻,周恤鄰里,各依本分,各修本業,莫作奸盜,莫縱飲博,莫相斗打,莫相論訴”,“勸諭士民,鄉黨族姻,所宜親睦。或有小忿,宜備深思,更且委曲調和,未可容易論訴”;[19]王守仁在《十家牌法告諭各府父老子弟》也申明“自今各家務要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婦隨,長惠幼順,小心以奉官法,勤謹以辦國課,恭儉以守家業,謙和以處鄉里,必要平恕,毋得輕意忿爭,事要含忍,毋得輒興詞訟,見善互相勸勉,有惡互相懲誡,務興禮讓之風,以成敦厚之俗。”[20]另一方面,也可由處理訴訟的政府官吏勸導訴訟雙方從而自覺地消除矛盾,這也是理學教育家所著力提倡的,身為地方官吏的理學教育家在處理訴訟案件時也經常采用感化的方式消解雙方的矛盾,希望以此來促使社會的更進一步和諧,陸九淵稱自己“初既精求案牘,辯其曲直,既又曉以義理,使得自新,能自伏義,愿改者十八九”。[21]
    3.以刑罚輔助德化:道德化政府社會治理中對刑罚的運用。道德化政府并非是一味排斥刑罚的,相反,在理學教育家看來,為了更好地發揮道德教化的作用,政府對于刑罚應有足夠的重視,基本的態度應是:反對輕刑與濫刑,主張慎刑,必要時要采用嚴刑與肉刑,以加強刑罚的懲戒作用。他們普遍認為,刑罚越輕便越不能使百姓棄惡向善、敦厚風俗,相反,嚴刑與肉刑不僅可以使小人甚至君子有戒懼之心,而且實際上也是君主以仁術治天下的表現,如張載稱:“肉刑亦可用于死刑。今大辟之罪,且如傷舊主者死,軍人犯逃走亦死,今且以此比刖足,彼亦自幸得免死,人觀之更不敢犯。今之妄人往往輕視其死,使之刖足,亦必懼矣。此亦仁術”;[22]朱熹等人也持同樣的看法,認為后世之論刑者不知刑出于德,往往陷于申商之刻薄,這當然是不可取的,但同時那些鄙儒所持的姑息之論、異端報應之說以及一些俗吏為了省事而一味主張輕刑等觀點也是要不得的,他認為“刑愈輕愈不足以厚民之俗,往往反以長其悖逆作亂之心,而使獄訟之愈繁,則不講乎先王之法之過也”,并建議皇帝下令命儒臣廣泛采集經史以及古今賢哲對于教化刑罚的論述,將其精要之語合為一書,“以教學古入官之士與凡執法治民之官,皆使略知古先圣王所以敕典敷教、制刑明辟之大端,而不敢陰為姑息果報便文之計,則庶幾有以助成世教而仰稱陛下好生惡殺、期于無刑之本意”。[23]
      五、道德化政府推行社會教育的目標:“無刑”、“無訟”
    對于理學教育家來說,社會治理的終極目標是實現其理想社會,他們普遍向往上古堯、舜、禹的三代之治,并對理想社會有一些創造性的闡述,如張載在其《正蒙·乾稱》及王守仁在其《傳習錄中》等文中都對理想的社會作了比較具體的說明。這種理想的社會是道德化政府努力的目標,它以社會秩序的安定與人際關系的和諧為其最基本特征,具體表現為“無刑”與“無訟”,而“無訟”又是以“無刑”為其基礎的。“無刑”表現為社會秩序的安定,有刑而無所施,“無訟”表現為人際關系的和諧,每一個體以自我德性自覺化解與他人的矛盾。
    在理學教育家看來,道德化政府通過其推行的社會教育,最終要“期于無刑”、“息訟”,并且理學教育家也在自身的為官經歷中為達成這一目標而孜孜不倦地奮斗著,也確實取得了相當的成效,盡管這一目標有著不合理的和空想的成份。對于所有著名的理學教育家幾乎都有關于這方面的記載,如據對程顥的記載,其在知扶溝縣事時“專尚寬厚,以教化為行,雖若甚迂,而民實風動。扶溝素多盜,雖樂歲,強盜不減十余發。先生在官,無強盜者幾一年”;[24]如據對陸九淵的記載,其在知荊門軍時,“治化孚洽,久而益著。既逾年,答棰不施,至于無訟。相保相愛,閭里熙熙,人心敬向,日以加厚”[25]。對于張載、朱熹、王守仁等人也有關于這方面的一些帶有明顯褒揚色彩的記載。
    從中外比較的角度看,如果說“無刑”(無刑事處罚)是中國與西方社會在社會秩序安定方面的共同追求的話,那么“無訟”(無民事訴訟)則表現出中國與西方在法治觀念上的差異來:在中國,思想家和統治者習慣于從社會整體存在角度考慮問題,更多地將訴訟看作是由于個人德性的缺失而導致的人際關系惡化的產物,道德化政府一方面盡量引導人們遠離犯罪從而避免刑罚的懲治,另一方面也盡可能地化解人們之間的紛爭與矛盾,“教人者,養其善心而惡自消。治民者,導之敬讓而爭自息”,[26]而西方社會則更多地從個人本位出發,并不將人與人之間的訴訟看作是社會秩序不安定或社會關系不和諧的反映,更傾向于將訴訟看作是保證個體權利、維護個體利益的重要手段。
      六、結語
    盡管歷史是不斷發展變化的,但有一些根本性問題是不同時代的人們共同關注的。在當今社會,社會教育仍然是我們所關注的重要問題,如何建成一個道德化的政府,為各級行政管理人員提供一種內在的價值確定,保證其公共行政權力行使的公正化、合法化與人性化,并進而在社會教育中發揮其主導作用,從而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社會關系的和諧及社會風氣的好轉仍是我們關注的一個重要話題,而理學教育家在這一領域的探索無疑給予我們很好的借鑒:其一,理學教育家關于政府在社會教育中的職責問題的論述,可以幫助我們明晰政府在社會教育中的職能,進一步反思政府在社會教育中所起作用;其二,理學教育家將道德化政府的建設作為其推行社會教育的前提條件的思想是非常合理的,對當今社會加強政府的道德化建設從而更好地推行社會教育有重要借鑒價值;其三,正如前文所述,在道德化政府如何有效推行社會教育這一問題上,理學教育家也做出了種種有益的探索,有很多值得我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科版滬67~72G1教育學張學20042004理學教育家普遍認為,政府在社會教育中承担主要的責任,通過社會教育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秩序是政府進行社會治理的主要手段,而其前提則是道德化政府的存在。從這一思路出發,理學教育家對當時政府的性質進行了分析,并為如何推進政府的道德化建設從而更好地推行社會教育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為當今社會如何推動政府的道德化建設從而更好地發揮其在社會教育中的主導作用提供了有益的啟示。理學/社會教育/道德化政府/德主刑輔基金項目:本文為全國教育科學“十五”規劃項目“理學教育及其現代價值研究”(課題批準號為EAB010850)的階段性成果,并得到西北師范大學青年科研基金資助。張偉遠楊天平,浙江師范大學教育科學與技術學院,浙江 金華 32100An analytical study of Yan Yuan and his educational accounts
  CHEN Shan-bang
  (Department of the Journal Editorials, Hebei Normal Universtiy, Shijiazhuang, Hebei 050016, China)Yan Yuan is a well-known scholar 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 thus a pioneer of our educational reforms. The focus of his educational substance is pragmatism, his purpose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learners. On the basis of such, he enforced a complete, unprecedented and epochal educational reform, which is still influential to our curricular reforms, and to the improvement of our quality education as well.張學強(1971- ),男,甘肅會寧人,西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教育學博士。西北師范大學教科院,甘肅 蘭州 73007 作者: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科版滬67~72G1教育學張學20042004理學教育家普遍認為,政府在社會教育中承担主要的責任,通過社會教育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秩序是政府進行社會治理的主要手段,而其前提則是道德化政府的存在。從這一思路出發,理學教育家對當時政府的性質進行了分析,并為如何推進政府的道德化建設從而更好地推行社會教育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為當今社會如何推動政府的道德化建設從而更好地發揮其在社會教育中的主導作用提供了有益的啟示。理學/社會教育/道德化政府/德主刑輔基金項目:本文為全國教育科學“十五”規劃項目“理學教育及其現代價值研究”(課題批準號為EAB010850)的階段性成果,并得到西北師范大學青年科研基金資助。張偉遠

網載 2013-09-10 20: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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