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后初期日臺關系中的美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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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戰結束初期日本與臺灣當局的關系,一直是我國學者比較關注,而且常寫常新的問題。本文試圖剖析戰后初期美國對日臺關系的影響,以期認識當時國際形勢的總體特點,弄清美、日、臺關系發展的來龍去脈。
    一、戰后美國對外政策中的日本與臺灣
  戰后初期美國通過以麥克阿瑟為首的“盟總”對日本進行全面的控制,使日本的內政和外交均為美國全球冷戰的需要服務。即使在《舊金山和約》宣布結束對日占領、將外交權交還日本之后,日本仍處于美國的半占領狀態之下,經濟上、政治上依賴美國,外交政策跟隨美國亦步亦趨,成為美國全球冷戰的戰略伙伴,在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日本的外交政策就是美國的外交政策。
  從美國對日占領的歷史來看(1945年8月—1951年9月),美國對日本的政治、外交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打上冷戰的烙印。1945年8月29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發布《美國戰后初期對日方針》規定:“日本國政府在最高司令官指示下,有行使國內日常行政事務的政治機能。但是,如果不能滿足最高司令官的要求時,最高司令官則有權更換政府機構或人事,或者依據直接行動的權利和義務加以限制”。10月25日,“盟總”停止日本的外交職能,31日全面停止日本外交的一切活動。美國對日本外交的控制是通過“盟總”來實現的,而日本政府與天皇實際成為“盟總”的附屬機構,實行的是一種間接統治。從這個意義上講,盡管日本政府及其主要機構完整地保存著,實際上并不能獨立地處理國內外一切重大事務,喪失了國家行為主體的能力。按照國際政治學理論,主權是一個國家的固有屬性,其重要內容就是獨立自主地管理內政與外交,維護國家主權獨立與領土完整,在國際社會中處于平等地位,其基本特征“在于具有最高的權威性、無可爭議的合理性和絕對的排他性,不容他國染指,不許他國插手,不準他國干涉。”(注:梁守德、洪銀嫻著:《國際政治概論》,中央編譯出版社1994年版,第266頁。)按照這個標準來衡量,日本顯然是不具備獨立行為能力的國家。
  但是戰后曾五次組閣的日本吉田茂政府并不是完全消極被動地接受美國的統治,而是以一種積極的態度、最小的代價爭取日本早日在政治、經濟上復活,回到國際社會,有時候甚至表現出一種背離美國意志的傾向。例如1950-1951年杜勒斯訪問日本與吉田茂會談時,杜勒斯強烈主張日本再軍備,吉田茂以日本復興再建的基礎脆弱、再軍備作為將來的課題來抵抗(注:(日)川上高司:《美國的對日政策——霸權體系與日美關系》,1996年版,第39頁。)。這是日美對立統一關系中的兩個方面。親美保守勢力在日本政界居主流地位,是日本外交政策中美國因素過多的重要原因。吉田茂是一位以親英美而著稱的人,在執政后執行了一條以美日關系為基軸的外交路線,借助美國的軍事保護,致力于國內的經濟建設。吉田茂不只一次地講過:“日本的立國基調,應該置于自由各國特別是與美國親善協調上”,“日美關系的重要性,不光是歷史的必然,從我國國民經濟的根本性格上,其意義是可以理解的”。他還說過“美國、英國等自由各國才是日本最尊敬的伙伴。如果考慮到日本今后推進國內建設所需要的外國資本,在他們當中特別是與美國的親善關系對我國來說比什么都重要。”(注:(日)吉田茂:《十年回憶》第四卷,東京:白川書院,1983年版,第24~25頁。)
  1949年敗退臺灣的國民黨當局同日本有著類似的處境和想法,隨著朝鮮戰爭的爆發,這些想法充分顯露出來。戰爭爆發的當天,國民黨當局駐韓國“大使”邵毓麟給蔣介石的報告中對臺灣面臨的形勢作了如下描述:“韓戰對于臺灣,更是只有百利而無一弊。我們面臨的中共軍事威脅,以及友邦美國遺棄我國,與承認匪偽的外交危機,已因韓戰爆發而局勢大變,露出一線轉機。中韓休戚與共,今后韓戰發展如果有利南韓,亦必有利我國,如果韓戰演成美俄世界大戰,不僅南北韓必然統一,我們還有可能會由鴨綠江而東北而重返中國大陸。如果韓戰進展不幸而不利南韓,也勢必因此而提高美國及自由國家的警覺,加緊援韓,決不致任令國際共黨渡海進攻臺灣了。”(注:邵毓麟:《使韓回憶錄》,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0年版,第151頁。)邵氏把朝鮮戰爭看作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絕好機會;蔣介石也望眼欲穿地盼望這場戰爭能夠迅速演變成為第三次世界大戰,以便以此為契機實現其反攻大陸的夢想。
  戰爭爆發后的第二天,美國總統杜魯門發表聲明,聲稱共產黨的部隊“對韓國的攻擊,顯然表示共產主義已不復沿用顛覆手段,以征服獨立國家,而進一步使用武裝侵略及戰爭來達到其目的。……在此情形之下,共產黨之占領臺灣,勢將直接威脅太平洋之安全,并威脅在該區域履行合法而必要之活動的美國部隊。因此,本人命令美國第七艦隊防止對臺灣之任何進攻。”(注:傅啟學編:《中國外交史》下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720頁。)他同時命令以武力援助南朝鮮,派遣第七艦隊進入臺灣海峽。同年7月31日,麥克阿瑟訪問臺灣,稱贊蔣介石“抵抗共產主義統治的那種不屈不撓的決心引起我由衷的欽佩。他的決心是和美國的共同利益和目的相一致的,太平洋地區的所有人民都應享有自由而不是當奴隸。(注:(美)戴維·霍羅威茨:《美國冷戰時期的外交政策——從雅爾塔到越南》,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10頁。)6月29日,臺灣“外交部”向美國政府提出派遣33000人的陸軍精銳部隊到韓國參戰的要求,次日又向美國表示參戰部隊已整裝待發,數日內即可起程。蔣介石認為,“東亞區域作戰,若不能運用東亞軍隊參戰,那一定是費力大收獲小,不會有根本解決的道理。”(注:《對當前國際局勢應有的認識》,《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23,臺北,1984年版,第393頁。)
  美國的日臺政策都具有濃厚的反共意識色彩,尤其在杜魯門執政后更是加重了這種色彩。杜魯門執政后,美國的戰略是以遏制蘇聯為中心的全球擴張戰略。為了把日本建成遠東遏制蘇聯的重要防線,美國政府對戰后日本和臺灣問題進行了精心安排,目的是建立一個北起日本、韓國、琉球、臺灣,南至菲律賓、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反共防線。
  朝鮮戰爭對美國的亞太政策具有決定性影響。朝鮮戰爭爆發后,日本成為美國在遠東的重要軍事基地和戰略物資加工地。對于日本支持美國進行朝鮮戰爭的作用,美國首任駐日大使墨菲寫道:“日本人以驚人的速度,將四個島變成了一個大的供應地”,“如果沒有這一招,朝鮮戰爭就打不下去。”又寫道:“如果聯合國軍沒有熟悉朝鮮情況的幾千名日本專家的協助,要呆在朝鮮,必然遭到各種困難。”(注:信夫清三郎編:《日本外交史》下冊,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775頁。)這說明美國已把日本拉進東西方對立的冷戰體系,也說明日本對美國戰略的重要性。由于美國占領,外交大權由美國控制,加上親美的保守勢力掌握政權,在這個大背景下,日本最終確立以日美關系為基軸的外交路線,吉田茂直言不諱地講:“戰敗后的整個占領時期,日本的對內對外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對美關系的支配,這既是事實,也是必然的。”(注:(日)吉田茂:《激蕩的百年史》,世界知識出版社,1983年版,第73頁。)
  朝鮮戰爭前,對日媾和問題就已經提上議事日程。戰爭尚在進行,1951年7月12日美英不顧中蘇的反對,公布了對日和約草案,準備簽訂對日單獨和約。9月4-8日由美、英、蘇、法、日等52個國家參加的對日媾和會議在舊金山召開。杜魯門在開幕式上發表演說,聲稱:“現在太平洋地域正因大規模的侵略以及武力攻擊的威脅而遭到重大的影響。因此,當我們與日本簽訂條約時最為關心的事,就是要使日本免于受到外國的侵略,同時要使日本不能威脅到他國的安全”,“使日本早日參與適當的安全保障行列,以維護太平洋的和平,乃是非常重要的事。防衛太平洋所需的地域性措施開展,日本可能就會成立防衛軍,并與同地域的其他防衛軍保持聯系”。(注:施嘉明編譯:《戰后日本政治外交簡史——戰敗至越戰》,臺灣: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61頁。)9月8日,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簽訂《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與盟國間的戰爭狀態“自日本與該盟國間所締結之本條約生效時起,即告終止”。同一天,吉田茂又與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訂《日美安全保障條約》,規定了兩國的權利與義務。以《舊金山和約》以及《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為基礎建立起來的戰后亞太地區的國際關系體制,一般稱為“舊金山體制”。它是東西方冷戰與熱戰加劇形勢下的產物,使國際形勢更加復雜化。日本通過與多數國家媾和,實現了重返國際社會的目的,它標志著日本享有與世界其他國家同樣的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
    二、日本選擇“中華民國”作為媾和對象
  美國與英國在中國參加對日和約會議代表權問題上存在著對立與分歧,但1951年6月美英兩國最終以犧牲中國利益達成妥協,即“杜勒斯—莫里森協議”。該妥協包括:(一)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都不邀請參加對日媾和會議;(二)在《對日媾和條約》生效后把選擇權留給日本,即由日本自由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作為締約的對象。臺灣國民黨當局為英美妥協方案于6月18日發表了一項聲明,蔣介石表示仍要以中國“正統”代表的身份參加對日和約,他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參加對日和約之權絕不容疑,中華民國政府僅能以平等地位參加對日和約,任何含有歧視性之簽約條件均不接受,任何違反中華民國上述嚴正立場而訂立之對日和約,不但在法律上及道德上喪失其力量,抑且在盟國共同作戰之歷史上永留不可洗滌之錯誤,其責任之重,影響之大,誠有非予所忍言者。”(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后中國》(四),第715頁。)在美英對中國代表權問題達成協議后,美國不斷地破壞協議對日本吉田茂政府施加壓力,迫使日本選擇“中華民國”作為締約國。
  關于選擇“中華民國”作為媾和對象的問題,吉田茂在其著作《日本與世界》中有詳細的說明,他寫道:“當時日本政府的心情是,加強與臺灣修好關系,并進一步加深經濟關系。但是同時亦不能更加深入而明顯地采取否認北京政權的立場。因為國民政府從最初就是交戰對手,在聯合國占有重要地位,還在戰爭結束時把我國軍民平安地送回國內。把他們作為媾和對象這一點是不能忽視的。美國參議院對此有疑惑。與中國大陸的關系也是重要的,但是美國參議院是難以批準的。因此必須及早表明態度,如果立即選擇媾和對象的話,日本不得不選擇國民政府。”(注:(日)吉田茂:《世界與日本》,東京番町書房,1963年版,第146頁。)這里清楚地表明了日本政府在選擇中國哪一方作為媾和對象時,首先考慮到來自美國的壓力。事實上也確實如此。在舊金山對日和會宣布結束占領、恢復日本外交權后,日本國內仍有美國的大量駐軍,處于半占領的狀態下。
  對于把臺灣蔣介石政權置于對日和會之外,美國并不甘心,因此在舊金山和會與日美安保體制完成之后,開始加緊促使日臺間的媾和活動。是選擇“中華民國”還是選擇中國大陸作為建交對象,日本吉田茂政府一直猶豫不決,持觀望態度。當時日本對外政策與美國不同之處在于,它首先考慮的是經濟對于日本的重要性,而不是首先考慮意識形態的對立,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岡崎勝男1951年10月25日對臺北駐日代表董顯光表示:“我國現在的政策是慢慢等待時機,在舊金山條約批準之前是不能動的。我國等待著成為獨立自主的國家,何時與中國締結條約,或者選擇哪個‘中國’要進行研究。我國更為尊重中華民國政府,但遺憾的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領土僅限于臺灣。”(注:(日)渡邊昭夫編:《戰后日本的對外政策》,東京有斐閣,1985年版,第68頁。)10月28日,吉田茂在參議院條約特別委員會接受社會黨曾禰益議員對中日關系質詢的回答,也表明日本政府的態度。吉田茂說:“對中共問題,不論意識形態,應該從現實外交的角度自主地決定。現在對中共關系,日本打算在通商貿易上根據中共的態度,可在上海設置在外事務所。”在兩天后的10月30日,吉田茂又回答了參議員羽仁五郎的質詢,同樣反映了吉田茂試圖自主選擇媾和對象的態度:“日本現在擁有選擇媾和對象的權利。在行使這個權利的時候,應該考慮客觀必要和中國情勢,日本不能輕率地決定同中國的關系。”(注:(日)渡邊昭夫編:《戰后日本的對外政策》,東京有斐閣,1985年版,第69~70頁。)
  為了促成日臺和約,杜勒斯穿梭于華盛頓與東京之間,對日本施加壓力。12月10日杜勒斯以美國特使身份來到東京,勸說吉田茂與臺灣國民黨政權簽訂和約,他說:“國民政府作為中國的合法政府已被美國和其他國家所承認,并在遠東軍事戰略上占有重要位置。另一方面,在中共政權被聯合國作為侵略國遭到譴責的形勢下,日本政府與國民政府開始以締結兩國間媾和條約為目標的和平談判,是最符合日本利益的。”(注:(日)渡邊昭夫編:《戰后日本的對外政策》,東京有斐閣,1985年版,第70頁。)1951年12月24日,吉田茂屈服于美國的壓力,向杜勒斯拋出《關于與中華民國媾和的吉田書簡》,簡稱“吉田書簡”。這封“書簡”是由杜勒斯事先擬就再交由吉田茂以書面形式向其提出的,代表的完全是美國的意志。對此,日本外務大臣岡崎勝男1952年5月14日在眾議院回答提問時指出:“日本政府之對中國方針早已決定,而所決定之方針與日本政府之看法以書面告知美國而已”。(注:林金莖:《戰后中日關系之實證研究》,臺灣中日關系研究會,1984年版,第129頁。)在“書簡”中吉田茂表示:“我希望與目前在聯合國擁有席位、發言權及投票權,對若干領域行使施政權,以及與聯合國成員國有著外交關系的中華民國建立外交關系。”“我國政府準備在法律允許之后——如果中華民國希望的話,按照多國和平條約的原則與其重建正常的關系,締結條約。關于中華民國,兩國間條約之條款將適用于現在中華民國政府管轄之下或今后應屬于其管轄的所有領土。我們將很快與中華民國研究這個問題。”在“書簡”的最后,吉田茂又向杜勒斯表示:“我確信,日本政府無意與中共政權締結兩國間條約。”(注:鹿島和平研究所編:《日本外交主要文書·年表》第1卷(1941-1960),東京:原書房,1983年版,第468~470頁。)1952年1月16日美日兩國正式對外公布了“吉田書簡”。“書簡”的發表,標志著日本與臺灣蔣介石當局向建立“外交”關系方向發展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
    三、關于日臺關系的評估
  1952年4月28日,日本與臺灣簽訂奠定戰后關系框架的“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也稱“日臺條約”),宣布雙方結束戰爭狀態,重新開始戰后雙邊關系的交流。從“日華和平條約”簽訂的背景、內容和對日臺關系的影響可以看出,它是臺灣蔣介石集團與日本妥協的產物。自從蔣介石敗退臺灣后,臺灣全島處于內外交困、危機四伏的局面。雖說臺灣沒有成為朝鮮戰爭的直接戰場,但卻受到戰爭的直接影響,經濟幾乎崩潰,物質缺乏、物價上漲,加上國民黨60萬軍隊與家屬來到臺灣,無疑給臺灣經濟雪上加霜。政治危機也相當嚴重,國民黨大批軍隊與官僚來到臺灣,帶來在大陸統治模式,與當地的沖突難免,尤其在鎮壓“二·二八”起義之后,國民黨當局與臺灣人民幾乎處于一種尖銳的對立之中。在外交上,美國國務院1949年8月5日發表《美中關系白皮書》后,美國對國民黨的政策發生變化,指責其腐朽無能,將其看成是“扶不起的阿斗”,明確宣布美國在亞太地區的防線并不包括臺灣地區。美國原來指望國民黨政府能在中國內戰中取勝,出乎意料的是蔣介石在1949年迅速垮臺和共產黨在大陸成功,使美國人感到震驚。
  直到1950年1月初美國仍然看不出臺灣的重要價值,杜魯門總統在白宮舉行的記者會上這樣表達對臺灣的意見:“美國此時不想在臺灣獲得特別權利或建立軍事基地。美國也不利用其武力以干涉臺灣現在的局勢。美國并不采取足以涉及中國內戰的途徑。同樣地,美國政府也不供給軍援與軍事顧問于臺灣地中國軍隊。”(注:宋平:《蔣介石生平》,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43頁。)1月12日,國務卿艾奇遜發表太平洋防衛聲明,宣布美國在太平洋的防衛線北起阿留申群島、日本、琉球、南至菲律賓,并不包括臺灣和韓國。這一聲明對蔣介石的打擊無疑是重大的。在國會內部,多數議員在戰爭問題上是持相當謹慎態度的,即使在麥卡錫主義最瘋狂的時代,真正希望不顧一切在戰場上與共產黨國家一決雌雄的人也是極少數。(注:資中筠、何迪編:《美臺關系四十年》(1949-1989),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2頁。)美國最初只是想坐視蔣政權自生自滅。若不是朝鮮戰爭,臺灣的結局也許是另外一個樣子,未必有今天的分離局面。只是在朝鮮戰爭爆發之后,美國才重新重視臺灣的軍事價值,對臺采取扶蔣反共的政策。面對這種內外交困的嚴峻現實,蔣介石感到要保住“中華民國”的正統地位,就必須委曲求全,打開對外關系,得到國際社會的支持。
  “日華和平條約”奠定了日臺關系的基本框架,不僅對日本與臺灣而且對亞太地區都發生影響。可以說“日華和平條約”是戰后日臺關系的基礎工程,以后20年的“外交”關系的基礎就是在這一時期奠定的。從更長的時間范圍來看,該約可以看作是蔣介石試圖建立“亞洲反共聯盟”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足夠的資料可以證明,日臺建立和發展關系都是為其反蘇反共目的服務的。
  “日華和平條約”的簽訂,大大便利了日本資本對臺灣的大舉擴張,日臺經濟關系進一步加深。日本在經濟恢復后,一些財閥勢力和商人紛紛返回臺灣,實現了重返臺灣的意圖。許多商人和企業主得到政府支持回到臺灣從事農業、水產、木材和礦業經營,對臺投資急劇增多。這一行動使日本所獲頗多:原來只有通過戰爭和殖民開發所獲得的臺灣市場,現在僅憑經濟手段就輕而易舉地得到了;使沒有競爭力的日本商品和閑置資本在海外找到了出路,引導眾多的企業到海外去開拓市場。從日本在臺灣經濟活動的指針來看,臺灣已成為其重要的貿易對象。據統計,1969年對臺貿易額為78687.4萬元,1970年為101321萬元,1971年達到137421.7萬元。這說明臺灣對日本的極端重要性。由于長期保持對臺灣的貿易逆差,從而造成了臺灣對日本經濟的嚴重依賴。日本利用臺灣勞動力價格低廉的優勢和資源優勢,追求較高的資本回報。
  除了通過雙邊政治經濟途徑外,日本還通過參加區域性經濟、政治合作組織加強與臺灣的聯系。1961年5月,以日本為中心在東京成立“亞洲生產力機構”,會員有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泰國、韓國、中國的臺灣與香港、越南、錫蘭(今斯里蘭卡)和伊朗,以技術與資金促進各成員國與地區間的聯合與合作。更為重要的是,日本和臺灣蔣介石集團作為重要成員還參加了1966年6月在韓國漢城召開的“亞洲太平洋部長會議”即“亞太會議”。這是參加國的部長會議,是以加強亞太地區各國(地區)相互依存為目標的會議。
  從根本上說,“日華和平條約”是對中國主權的嚴重踐踏。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該約是持反對態度的。在“吉田書簡”剛剛發表不久,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代表中國政府發表聲明,指出“吉田書簡”是“戰敗后的日本反動政府與美帝國主義互相勾結起來,對中國人民與中國領土重新準備侵略戰爭的鐵證”,是“又一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嚴重、最露骨的挑釁行為。”(注:田桓主編:《戰后中日關系文獻集》(1945-1970),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20頁。)它同《舊金山和約》一樣也是中國政府所不能接受的。在“日華條約”簽訂后的5月5日,中國外交部長周恩來對日臺勾結破壞中國主權的行徑予以嚴厲的抨擊,指出:“日本吉田政府于接受了敵視中蘇、出賣日本民族利益的美制單獨對日和約之后,竟敢公開進一步依照其美國主子的命令,與早為全中國人民所一致棄絕的臺灣蔣介石殘余集團勾結在一起,甚至狂妄無恥地說他們所訂的‘和約’應‘適用于現在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并在訂‘約’之后,立即釋放雙方沾滿了中國人民的鮮血的罪大惡極的日本戰犯八十八人,包括臭名昭著的岡村寧次在內,這就證明日本的反動統治從一九四五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為期將近七年,仍毫無悔過之心,現在它更決心追隨美國帝國主義,妄圖繼續其甲午戰爭以來武裝侵略中國的陰謀,準備重新進犯大陸,復活它對中國和亞洲人民的帝國主義統治。”(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系文獻集》第2集,第66~70頁。)20年后,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臺條約”為日本政府自己所廢棄。
  日本之所以選擇臺灣國民黨當局媾和并“建交”有復雜的國際背景。首先,是美國遏制蘇聯與中國影響、推行全球冷戰政策的需要。美國在戰后除了與蘇聯在歐洲激烈爭奪外,還在亞洲就雅爾塔體系的執行進行爭奪。在兩極世界的冷戰中,杜魯門特別強調意識形態的對立,以共產主義向外擴張的觀點看待亞洲發生的一切變化,強調美國外交的重點在西半球和亞太地區,故而將亞太地區作為戰略防御的重點,將日本、臺灣納入其全球戰略的軌道。1952年1月21日杜勒斯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發表演說,特別指出:“美國是關切歐洲的,美國也是關切日本的,但美國不會因此而減少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太平洋盟國之關切,也不會不愿意與他們全力共謀安全。”(注:張龍吟:《中日和平條約簽訂過程回顧》,臺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1991年版,第115頁。)為此,美國先后與菲律賓簽訂《美菲共同防御條約》(1951.8.30),與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簽訂《美澳新安全條約》(1951.9.1),與日本簽訂《日美安全保障條約》(1951.9.8),與臺灣簽訂“共同防御條約”(1954.12.2),日本與臺灣成為美國在亞太地區反共包圍圈上的重要堡壘。至此,自阿留申群島至日本、韓國、琉球群島、臺灣、菲律賓,甚至到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軍事防線完全建立起來。
  其次,美國對日本的壓力也不可忽視。本來日本在選擇中國哪方為媾和對象上始終是猶豫不決的,由于美國不斷施壓,吉田茂政府在最后關頭才作出對臺灣國民黨政權的選擇。吉田茂在《決定日本的一百年》中寫道:“最困難的是與中華民國恢復邦交問題”,“日本在媾和獨立后,究將選擇北京抑或臺灣,美國自極關切。萬一日本為貿易或其他經濟利益所動,而與北京政權進入修好關系,則美國對共產國家的政策,將因此而受到極大沖動,故美國希望在參議院批準和約以前,取得日本將僅與國民政府恢復邦交的承諾”。“不過,美國參議院方面的空氣,一如上述,堅決要求日本表明態度,否則,條約的批準抑或將發生問題。加以日本對于中國的立場,原本很微妙,和約若再遷延,問題將更嚴重,……由于上述情形,吾人不得不早日表明態度,當時若不以國民政府為締約對手,實無他途可循。”(注:邵毓麟:《吉田茂與中日關系》,《中日關系論文集》第1輯,臺灣中日關系研究會,1971年版,臺北,1984年版,第87~89頁。)從當時吉田茂的有關言論看,他并不想因臺灣而完全堵塞與中國大陸的關系。“日華和平條約”簽訂后,吉田茂在參議院就今后日本對中國的政策作了如下發言:“作為政府的一貫方針,是將來與中國締結全面的善鄰關系。作為其第一步,是與中華民國政府締結和約。在這個意義上貫徹吉田書簡精神。總之,這個條約是與現在統治臺灣、澎湖島的政府間的條約,將來締結全面的條約。與中共政權今后進入怎樣的關系,只有等待將來的發展,但是只要中共不改變現在的做法就不可能進入條約關系。”(注:小島正固、竹內雄:《吉田內閣》,東京佐藤印刷所,1954年版,第456~457頁。)在當時美國因素的強力箝制下,吉田也只能做到這樣的程度。
  第三,是蔣介石政權為改變在國際上被動局面的需要。1949年國民黨政權敗退臺灣,由于人口、面積及經濟實力所限,其影響力急劇下降,盡管在聯合國中占有重要議席,但仍處于岌岌可危的形勢之中。它需要美國、日本的扶植與支持,以改變不利的處境。1950年11月,蔣介石要求“美國對遠東反共各國應立即負起領導責任來”,“無論是韓國、自由中國、越南、菲律賓……無論在冷戰或熱戰方面,直至現在還只是各自為戰,所以要被共產黨各個擊破。美國應讓日本和上述的遠東人民聯合起來,獲得自衛與共同保衛亞洲自由的力量。”(注:《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38談話,臺北,1984年版,第270~271頁。)其實在媾和問題上,臺灣國民黨政權也同日本一樣沒有太大的選擇余地,充其量不過是美國全球戰略棋盤上的一只棋子而已,任由美國擺布。自從美英兩國把自由選擇媾和對象的權力交給日本后,日本大有攜美國以自重的傾向,因此后來在賠款問題、條約適用范圍等許多問題上,加大了對臺灣當局討價還價的砝碼。
  綜上所述,50年代初美國的對外政策直接影響了日本與臺灣的關系,影響了日本對外關系的選擇,可以說日臺關系就是東西方嚴重對峙形勢下冷戰與熱戰的產物,對美一邊倒的結果。臺灣畢竟是中國的一個地區,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無法與大陸相比。日本選擇與臺灣“建交”并發展關系,未必會給日本帶來什么利益,但卻阻礙了中日關系的正常發展,中日關系遲遲不能走上正軌。這種選擇實際上背離了日本民族的長遠利益和傳統的講求實際的思維方式,不會過于長久。到1972年中日關系取代了日臺關系,恢復了臺灣作為中國一部分的地位,日臺關系的非官方性質,才是其恰當的歷史定位。
臺灣研究集刊廈門60~66D6中國外交陳奉林20032003二戰結束初期,美國不僅通過“盟總”和“舊金山體制”將日本置于半控制狀態,左右日本的內政與外交,而且還使日本與臺灣的關系從屬于美國的全球戰略。日本選擇“中華民國”為媾和對象,確立日臺關系框架的“日臺條約”也是在美國半控制和冷戰形勢下的產物。戰后/日臺關系/美國因素陳奉林 北京外交學院外交學系 作者:臺灣研究集刊廈門60~66D6中國外交陳奉林20032003二戰結束初期,美國不僅通過“盟總”和“舊金山體制”將日本置于半控制狀態,左右日本的內政與外交,而且還使日本與臺灣的關系從屬于美國的全球戰略。日本選擇“中華民國”為媾和對象,確立日臺關系框架的“日臺條約”也是在美國半控制和冷戰形勢下的產物。戰后/日臺關系/美國因素

網載 2013-09-10 2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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