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知識分子的悲劇  ——試論《時務報》內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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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K25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05X(2006)01—0015—10
  不論在近代中國新聞史,還是近代中國政治史上,《時務報》的影響都是巨大的。之所以如此,應該承認是《時務報》創辦伊始擁有一個難得的“最佳組合”:黃遵憲以政界大員的身份掌控大局;汪康年協調內外,負責經營和運作;而“筆頭常帶感情”的梁啟超以如椽之筆提供源源不斷的“報章體”文字。然而遺憾的是,隨著戊戌年間的政治進程,隨著《時務報》日趨紅火,黃、汪、梁三人的處境開始變化,他們共患難的創業精神開始丟失,他們三人的關系也開始了微妙的變化,并最終導致他們的分手,《時務報》也因此成為歷史的陳跡。
  《時務報》的悲劇是近代中國政治史的一個縮影,由此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國知識分子的一些基本特征,其中所蘊含的意味相當深刻,素來受到研究者的重視。不過在對一些留存文獻的解讀上由于更多地受到“康梁系”強勢話語的影響,故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①。本文擬從維新運動進程的宏觀背景關照《時務報》的創立、發展及消失的歷程,力求揭示這一事件的真相,最大限度地再現歷史。
  一、黃金組合
  《時務報》的創辦來源于康有為等人籌辦的上海強學會及其所屬的《強學報》,而上海強學會及《強學報》又得力于張之洞的資助和支持,所以當張之洞覺得無法約束康有為的時候,就決定調汪康年到上海主持強學會的事務,試圖在人事布局上掌控強學會。
  汪康年是張之洞門下具有維新思想的幕僚,與梁啟超、麥孟華也有很深的交情②。1895年初,汪康年有意于聯絡同仁創辦一份“譯報”及中國公會,這個想法或許正是汪康年在京師時與梁啟超等人商量的結果。在此后的幾個月中,譯報館和中國公會的籌備工作在緊張有序地進行,只是由于汪康年的家事及其他人事原因的耽擱而遲遲未能公開成立,而北京的強學會則已成氣候。
  當北京的強學會初步成型的時候,康有為南下江寧,欲說服張之洞支持在上海創建強學會,經過20余天的交談,張之洞不僅同意康有為在上海創辦強學會,而且建議康有為應將上海強學會與廣東的強學會同時舉辦,并暗示上海方面的事務可以由汪康年主持,而廣東方面則由康有為全權負責。張之洞的用意雖然不太清楚,但這一建議對康有為來說則歡迎之至。1895年11月16日,康有為將張之洞的建議向尚在湖北的汪康年作了通報,歡迎汪盡快到上海接收強學會的事務③。所以當張之洞下令由汪康年接管上海強學會的事務時,康有為不僅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而且期望汪康年的到來能為上海強學會帶來新的希望④。
  接到張之洞的命令及康有為的邀請后,汪康年并沒有像康有為所期望的那樣離開湖北趕往上海。他此時似乎無意于放棄自己一直在積極籌辦的譯報館和中國公會,而且由于京滬兩處強學會內部紛爭的消息不斷傳來,使他和他的朋友都覺得介入康梁系的矛盾之中并不是一件太合算的事情,不如留在武漢干自己的事情,與京滬兩地“不即不離”,這或許是上策⑤。
  汪康年最終離開武漢到上海接手強學會的會務,是因為他在武漢籌辦譯報館與學會的事也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難,而他剛到上海的時候,恰恰又遇到張之洞停辦強學會與強學報的命令發布的時候,所以他一介入上海強學會的會務,不是為了強學會的發展,而是按照張之洞的意圖怎樣進行強學會的善后。
  在辦理強學會善后事宜的時候,汪康年似乎有意于利用強學會的結余款項作為他一直想辦而沒有辦成的譯報館,為此他曾與張之洞進行過協商,但張之洞并不贊成汪康年在上海另辦新的報紙,所以張對汪康辦理強學會善后事宜的權限似乎也有所限制,僅將強學會的余款75.14元交給了汪康年,熱存銀730兩則直接移交給了經元善。
  汪康年準備利用強學會余款創辦新報的想法未能順利實現,不過他對此也沒有徹底灰心,而是將強學會原租房屋一年的租金追回了一半,得350元, 又將強學會購置的辦公用品、圖書等加以變賣,得200余元⑥。有了這筆錢作基礎, 汪康年繼續進行他創辦新報的準備。他計劃以這些款項為基礎,以京師官書局上海分局的名義出版他構思已久的《譯報》,并謀求與康梁進行合作。
  《譯報》的計劃遭到了汪康年的朋友吳樵、汪大燮、沈曾植、葉瀚等人普遍反對,他們既認為京師官書局“諸人大率非我族類,萬萬不便沾染”⑦,也覺得與康有為等人恐怕并不好合作,“近則見擠于康,退又貽誚于人”⑧,與其將來發生沖突,不如從一開始就謹慎從事。
  惟一贊成汪康年計劃的朋友是黃遵憲。黃遵憲本為強學會同事之人,此時正以道員奏派辦理蘇州通商事務,與康有為“朝夕過從,無所不語”⑨,具有濃厚的維新思想,對張之洞下令停辦上海強學會本來就不滿意,也一直試圖設法重新振興之。而汪康年的辦報想法正與黃遵憲合,黃遵憲毫不猶豫地對汪康年給予全力支持。他自愿捐獻1000元作為新報開辦費,并表示:“我輩辦此事,當作為眾人之事,不可作為一人之事,乃易有成;故吾所集款,不作為股份,不作為墊款,務期此事之成而已。”⑩
  有了黃遵憲的支持,汪康年籌辦新報的進展迅速加快。1896年4月, 汪康年連電催促正在京城的梁啟超南下,參與籌辦具體事務(11)。梁啟超對汪康年在上海籌辦新報的事情早有所聞(12),他在收到汪的電報后,稍做準備就離開了北京。
  梁啟超到了上海之后,因汪康年的介紹與黃遵憲相識,在他們三人共同策劃下,就辦報宗旨、體例、內容等基本上達成共識(13)。按照黃遵憲的設想,新創辦的這份雜志的管理體制應該借鑒西方近代國家三權分立的思想,實行議政與行政的分離,選舉一個比較超然的董事會負責制定章程和制度。
  辦報的基本方針定下來之后,《時務報》的名稱也隨之確定。他們以汪康年、梁啟超、黃遵憲、吳德潚、鄒代鈞五人名義印制《公啟》兩千張分送各處同志,此《公啟》有30條,為梁啟超初擬草稿,由黃遵憲“大加改定”,比較系統地反映了《時務報》的創辦宗旨,詳細介紹了《時務報》招股集資的方法與方式。其中辦事條規第九條規定:“本報除住館辦事各人外,另舉總董四人,所有辦事條規,應由總董議定,交館中照行。”(14) 顯然,《時務報》創辦同仁均接受了黃遵憲的制度設計。只是由于創辦期的時間倉促,他們并沒有就這一動議詳加討論,更沒有考慮立即實行,這為后來的紛爭留下了種子。
  《公啟》的發布獲得了各地同志的響應,各地認捐的消息不斷傳來(15),而原本不太支持汪康年在上海辦報的張之洞,也同意將原上海強學會人余款轉給汪康年作為辦報經費。
  《時務報》最值得看的、也是當時之所以風靡一時的,還是梁啟超的文章,梁啟超從第一冊開始直到他離開《時務報》止,幾乎每一期都有他那議論新穎、文字通俗、筆頭常帶感情的文章。在《時務報》第一冊上,署名為梁啟超的文章有兩篇,一篇是《論報館有益于國事》,一篇為從第二冊開始連載的《變法通議》之自序。前一篇相當于《時務報》的發刊宣言,主要列舉西方近代國家報紙的發達與政治進步的互動關系,期待通過辦報營造中國社會上下不隔的正常秩序;后一篇所序的《變法通議》是梁啟超的成名作,這篇文章對于中國當時將要到來的變法維新運動所可能涉及到的問題都有所論述,這些觀點對于沖破舊思想的禁錮,對于新思想的傳播起到過重要作用。
  《時務報》第一冊出版發行之后,在國內立即引起強烈的反響。北京的朋友如汪大燮、沈曾植、李岳端、王鵬運等對編排及內容都感到滿意,但同時也勸告汪康年、梁啟超等要謹慎從事,不要有意去觸犯朝廷的禁忌,“不必作無謂之譏評”(16),以免出征未捷而身先死,再蹈強學會的覆轍。
  從湖南方面傳來的消息更是令人振奮,湖南巡撫陳寶箴的公子陳三立稱看了《時務報》第一期,確實感到梁啟超真的是“曠世奇才”,并相信《時務報》如果能夠堅持辦下去,“必能漸開風氣,增光上國”(17)。鄒代鈞也從湖南致函告訴汪康年,他已經收到的一百份已經散發完畢,現在向他索要《時務報》的人很多,囑汪康年盡快補寄(18)。至第二年底,鄒代鈞在湘的銷售數已達七百冊(19),還不包括不斷加寄的一些合訂本。
  在湖北,黃紹箕致函汪康年稱贊《時務報》“至美至美”(20),張之洞的幕僚葉瀚致函汪康年稱梁啟超“大才抒張”,為不可多得的辦報天才(21)。鄭孝胥在南京致函汪康年,稱“梁君下筆,排山倒海,尤有舉大事,動大眾之慨。”(22) 正在“重慶舟中”的吳樵“急讀之下,狂舞萬狀,自始至終,莊誦萬遍,謹為四百兆黃種額手,曰死灰復熾;謹為二百里清蒙氣、動物、植物種種眾生額手,曰太平可睹。我輩亦當互相稱慶。”(23) 總之,《時務報》的出版,在全國各地都獲得了良好反映,在不太長的時間里,銷行萬余份,為中國有報館以來所未有之盛況。
  《時務報》的暢銷,無疑是梁啟超的文筆與思想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也不應該否認的是,汪康年的經營及其與各方面的疏通交流也起到了極端重要的作用,而黃遵憲多年來積累的人事資源也為《時務報》在南北各地的推廣以及勸捐、招聘東西文翻譯人才等都起到過重要作用(24)。《時務報》走上正軌后,黃遵憲奉調離滬,館中日常事務由汪康年打理,然重大決策均向黃請示(25)。
  二、裂痕初現
  梁啟超在《時務報》上的言論,給當時中國一度沉悶的政治格局中注入一股清新的信息,梁啟超因此而“暴得大名”,《時務報》也因此而暢銷,甚至連最初不太支持汪康年創辦《時務報》的張之洞,在讀過幾期后,也致信梁啟超,邀請梁到湖北一游,稱有要事相商,并隨信捐助銀元500元(26)。 張之洞還下令湖北全省“官銷”《時務報》,稱該報“實為中國創始第一種有益之報。”(27)
  張之洞的支持是真誠的,但張之洞的身份畢竟不同于汪康年、梁啟超等人,他對《時務報》的支持是因為《時務報》的言論合乎官方政策和他的主張,而一旦《時務報》的言論不再合乎官方政策和他的主張,再指望張之洞繼續支持《時務報》顯然也不太現實。
  在張之洞“公費訂閱”《時務報》的通知下發不久,梁啟超在《時務報》第五冊發表他的《變法通議》之《論學校》一節中批評張之洞署兩江總督時創建的“自強軍”用高薪聘用洋人似乎有媚洋的嫌疑,又稱滿洲人為“彼族”。這自然引起張之洞的極端不快,他一方面準備不再“公費訂閱”《時務報》,另一方面考慮另外創辦一報館,專門批駁《時務報》(28)。
  張之洞的不滿通過吳樵及時轉達給了梁啟超,但梁啟超對此并不太在意。他在隨后出版的第八冊之《論科舉》中對倭仁之反對西學的思想進行了批判,在第十冊之《論學會》中對當時尚在思想文化界占主導地位的漢學及其首領紀曉嵐進行了猛烈的抨擊,以為正是以紀昀為首的漢學家的崛起遏制了中國學術團體的正常發展。這無疑觸犯了清廷的忌諱,時任張之洞幕僚的紀昀五世孫紀鉅維“大怒”不已,張之洞看了之后也甚為不滿,張授意其親信梁鼎芬著文反駁(29)。
  汪康年雖然在《時務報》創辦之初與梁啟超有某些意見分歧,但當他看到梁因《時務報》而名譽鵲起,也一度躍躍欲試,開始著文宣傳維新變法的主張,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比梁啟超還要激進。在《時務報》第四冊,汪康年發表《中國自強策》,在第九冊又發表《論中國參用民權之利益》,公開宣傳當時還比較忌諱的民權思想(30)。
  汪康年的想法或許是要建立自己報人及政論家的形象,不料他這些激進的看法發表之后,立即引來張之洞一系列的批評與反駁,葉瀚、梁鼎芬等紛紛致函汪康年,勸他少發表這些容易引起爭議的“偉論”(31),“萬萬不可動筆”(32),做好自己的報館經理就行了。在長沙的鄒代鈞也致函汪康年,勸其不必撰寫文章(33)。
  張之洞的不滿及各方朋友的勸說,引起了汪康年的重視,為了使《時務報》能夠生存下去,汪開始注意調整《時務報》的言論,對一些偏激的言論稍有矯正。另一方面,汪也接受武漢方面的告誡,更加注意對《時務報》人事、經濟等實際權力的掌控。
  當汪康年對《時務報》進行調整的時候,梁啟超請假回廣東省親。在省親期間,梁啟超繼續履行主筆職責,不時為《時務報》提供稿件。1896年11月17日,梁啟超致信汪康年,稱由于《時務報》的影響不斷擴大,廣東康廣仁、何穗田等計劃仿照《時務報》的體例在澳門創辦一旬刊,準備借用《時務報》的名氣,取名為《廣時務報》,又告訴康、何等人必欲得梁啟超為新刊物的主筆,只是他并沒有立即答應(34)。25日,梁啟超又致信汪康年,對《廣時務報》作了更加詳細的報告,強調之所以取名“廣時務報”主要是基于兩個意思,一是推廣之意,一是謂廣東之《時務報》。梁啟超建議汪康年盡量促成此事,“令彼知我實能辦事,則他日用之之處尚多也”(35)。
  對于梁啟超的建議,汪康年在最初階段并沒有反對,《時務報》第十五冊刊登的《廣時務報公啟》,基本上是梁啟超對汪康年報告的那些內容,注明《廣時務報》將由梁啟超“遙領”,并稱對于近事以言《時務報》所不敢言。
  《廣時務報公啟》的刊登,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吳德潚、鄒代鈞、吳樵等群起反對,吳德潚認為,《廣時務報》的主筆,梁啟超似乎可以兼領,但必須坐鎮上海(36)。吳樵認為,《廣時務報》“斷不宜與《時務報》相連。惟其能言《時務報》所不能言,尤不可不如此。”甚至對于“廣時務報”之名,吳樵也建議更改報名,不要造成與《時務報》有關系的印象,“與其兩敗,毋寧慎之于始。”(37) 對于吳樵的態度,譚嗣同致函汪康年解釋道:“鐵樵深怪貴館不當與《廣時務》館粘連一片,恐一被彈而兩俱廢也。”(38) 鄒代鈞也對梁啟超兼領《廣時務報》主筆表示不滿,認為梁如執意留在澳門担任主筆則是“大有陰謀”(39),他建議汪康年務必說服梁啟超放棄這一想法。
  反對《廣時務報》與《時務報》發生聯系,本是出于對《時務報》的愛護,他們的共同担心是處于殖民統治下的《廣時務報》放言高論,雖然能夠起到與《時務報》遙相呼應的效果,但總有一天會將《時務報》托下水。他們的真實想法,是各地的維新報刊各自另立門面,暗通消息,以成鼎足之勢,而不必在表面上連為一體,以免一損俱損(40)。應該說,這一主張是有理有利的。然而或許是由于溝通不夠,或許是汪康年的解釋對梁啟超來說太缺乏說服力,《廣時務報》雖在后來改名為《知新報》,梁啟超也只兼任一般的撰稿人,但梁對汪的誤解卻由此而加深(41)。
  1897年3月,梁啟超從廣東回到上海,在《時務報》工作的同門梁啟勛、 韓云臺向梁抱怨汪康年在這段時間對他們多有不公,而館中的傭人甚至也對他們另眼相看。對于梁、韓的抱怨,梁啟超當然不會高興,他在隨后寫給黃遵憲的信中,也多少抱怨汪康年對這些問題的處理不盡妥當。黃本來就與汪康年稍有矛盾,在《時務報》籌辦之初就不希望汪一人攬權,于是在他收到梁啟超的信后致函汪康年,再次提出仿西方近代國家立憲政體,將立法、行政分開,設立報館董事會,提議汪康年辭去《時務報》館總理的職務,而改任總董,駐滬照支薪水,任聯絡館外之友,伺察館中之事。提議由吳樵或康有為的門人龍澤厚担任總理(42)。
  梁啟超致信黃遵憲或許僅僅是為了獲得黃的同情而已,而黃致汪的信則使問題更加復雜化。梁啟超認為,他自己雖然不太滿意于汪康年的一些舉措,但事情尚未鬧到需要汪辭去總理職務的境地,《時務報》館的總理在當時非汪莫屬,于是他抱怨黃的建議實在是“鹵莽不通人情”,反而使梁啟超自己在報館中的處境更為尷尬(43)。汪康年在收到黃遵憲的信之后當然很不高興,他覺得黃遵憲與梁啟超聯手是在有意識地排擠自己,他復函黃遵憲進行反駁(44),“深銜”黃氏,“日日向同人詆排之,且遍騰書各省同志,攻擊無所不至。”黃、汪、梁的矛盾逐步公開化。
  其實,黃遵憲提議中不便明說的理由主要是他感到汪康年應酬太繁,不能兼辦館中全部事務,故而希望汪氏讓出報館的實際位置,而利用自己的所長負責館外聯絡應酬。而汪康年的辦事宗旨也確實為黃遵憲留下了這些把柄,汪氏素來認為“必須吃花酒乃能廣通聲氣,故每日常有半日在應酬中,一面吃酒,一面辦事。”這種辦事風格顯然與具有外國生活經歷的黃遵憲格格不入。
  黃、汪、梁幾近公開的矛盾對于剛有起色的《時務報》極為不利,他們的一些共同朋友如譚嗣同、張元濟、夏曾佑、吳德潚、鄒代鈞等得知此事后也萬分焦急,紛紛勸說他們以大局為重,不要因正常的意見分歧而影響報館的事務(45)。
  在各方友人的勸說下,也正是出于對大局的考慮,梁啟超主動與汪康年和解,他向汪解釋說,這次矛盾之所以產生,主要是因為雙方性格差異所致,相互之間又缺乏及時的溝通,至于黃遵憲的建議,也不應從消極及權力一層去分析,黃的建議就其本質而言,也是為了《時務報》的未來發展,有其合理成分在。他與汪康年共約,既然各自的意見都已講明,此后當“誓滅意見”,為《時務報》的未來貢獻各自的心智(46)。
  三、乘虛據為己有
  或許由于梁啟超的大度,使梁、汪之間的沖突得以消解。然而這種消解并沒有維持很久,他們之間卻又因其他方面的問題再次沖突。梁啟超在此后所發表的文章中,一反《時務報》創辦之初的承諾,而熱衷于宣傳康有為的“三世說”、“大同說”以及創立孔教等主張,在時務報館中的同門甚至以康有為為“教皇”,“又目為南海圣人,謂不及十年,當有符命”,如此狂妄的說法當然激怒了也在時務報館主筆政的古文經學干將章太炎的惱怒,章太炎借酒壯膽,大罵康有為為“教匪”,并與康門弟子發生極不雅觀的肢體沖突(47)。
  章太炎是汪康年的浙江同鄉,康門弟子與章太炎大打出手以及章太炎因此憤而辭職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外間紛傳《時務報》館“將盡逐浙人而用粵人”(48),將報館內部組成無形中劃分出浙、粵兩系人馬的界限,這勢必增加兩系人馬的首領梁啟超與汪康年之間的相互猜疑。
  當是時,吳德潚方署錢塘縣令,計劃在杭州西湖賃一屋,購書數千金,并聘請英、法教員各一人,邀請梁啟超前往(49)。吳德潚的邀請對“數月以來,益困人事”的梁啟超很有吸引力,他決意離開時務報館,隱居西湖靜心讀書(50)。譚嗣同對梁啟超西湖讀書計劃表示贊成,以為有助于緩解《時務報》的內部矛盾(51)。
  梁啟超隱居西湖讀書的計劃并未成為現實。1897年8月, 黃遵憲奉調署湖南按察使路過上海的時候,與汪康年等人面談,再次提出設立《時務報》董事會的建議,梁啟超贊成黃的建議,并勸說汪贊成,尋求一致(52)。而汪康年對黃的建議根本不予考慮,寸步不讓,他甚至對梁啟超說:“公度欲以其官稍大,捐錢稍多,而撓我權利,我故抗之,度彼如我何?”(53)
  黃、汪之間的沖突嚴重影響了《時務報》的前程,引起了各方友人的關注,他們紛紛設法勸說汪康年不要一意孤行。汪大燮致函汪康年稱黃的建議值得重視,“辦事之人不必議事,奉行而已;議事之人不必辦事,運籌而已。此至當不易之論。”(54) 張元濟稱黃的建議是對事不對人,根據他的了解,黃對汪康年“并無貶詞”(55)。在各方友人的勸說下,汪康年終于接受了黃的建議,成立了董事會。
  在上海與汪康年交涉的不愉快肯定影響了黃遵憲對《時務報》的立場,因此當他離滬赴湘就任的時候,大概已有放棄《時務報》的想法。所以當他剛到長沙得知湖南創辦時務學堂的消息后,迅即向巡撫陳寶箴、學政江標竭力推薦梁啟超担任中文總教習(56)。黃還致信汪康年,主張梁啟超担任學堂總教習的同時遙領《時務報》主筆(57)。譚嗣同、熊希齡、鄒代鈞等也紛紛向汪康年施壓,甚至聲言如果汪康年不同意放梁啟超赴湘,他們不惜“蠻拉硬作”。
  對于湖南的邀請,梁啟超很有興趣,其實早在北京強學會遭到封閉之后,他就有赴湖南開一片新天地的想法。他當時計劃如果《時務報》不能順利創刊,他就轉赴湖南(58),以為在“十八行省中,湖南人氣最為可用,惟其守舊之堅,亦過于他省,若能幡然變之,則天下立變矣”(59)。對湖南新政寄予無限的希望。正因為有這樣的思想基礎,所以當他收到邀請后,便明白地表示同意。
  對于黃遵憲的建議,汪康年處于兩難境地,他既希望梁啟超順利離開《時務報》而又不太傷害雙方的感情,但對于梁啟超在湖南繼續遙領《時務報》主筆的建議,似乎并不能接受。所以,汪康年拒絕了黃遵憲,不同意梁啟超離開《時務報》前往湖南。
  汪康年的拒絕使湖南方面極不高興,熊希齡致函正在南京的譚嗣同,請他親到上海向汪康年“哀吁”,如果汪康年執意不肯放行,那么他們將不惜與汪沖突而“豪奪以去”。譚嗣同勸汪不如“自勸”梁啟超往湖南任職,“則尚不失自主之權,而湘人亦銘感公之大德矣”(60)。汪康年向譚嗣同解釋,他之所以不愿放梁啟超去湖南完全是出于對《時務報》未來發展的考慮,絕沒有其他任何想法,并將自己心中的苦悶向譚一一道明。譚對汪的解釋表示理解,建議汪“毅然決然不允所請。”(61)
  汪康年不愿梁啟超離開《時務報》的想法只是一廂情愿,而梁啟超出于多種原因急于接受湖南方面的邀請,后經協商達成一致,梁啟超如愿以償,1897年11月中旬赴湖南就任時務學堂總教習。
  梁啟超抵達長沙后,繼續兼任《時務報》主筆。但他與汪康年之間的關系并沒有因為距離擴大而有所緩和,反而越演越烈,終于導致徹底破裂。
  汪、梁關系的破裂有一個漸進的過程,二人似乎都有責任。從梁啟超方面說,他出任時務學堂總教習于公于私都不能說有什么錯誤,但他以遙領主筆身份寄回的三篇文章實在很難讓汪康年滿意,這三篇文章似乎也不是梁的認真之作,三篇文章的標題為《南學會序》、《俄土戰紀序》、《經世文編序》,這三篇應景文章顯然與“主筆”的身份不太相符,引起汪康年的不滿也就在情理之中。
  當然,梁啟超剛到長沙也確實很忙(62)。既然忙于時務學堂,又何必一定要遙領《時務報》的主筆呢?而且,由于梁啟超已無法安心為《時務報》作文,受到直接影響的還是《時務報》,《時務報》的發行量因沒有梁啟超而急劇下降,這就迫使汪康年必須尋找能夠代替梁的人,以便保持《時務報》的發行不致過分下滑(63)。1898年2月16日,也就是汪康年收到梁啟超寄來最后一批稿件之后的整整一個月,汪康年與鄭孝胥晤談,欲請鄭為《時務報》總主筆,改梁啟超為“正主筆”,在編輯體例上,汪康年也準備將原來以梁啟超為主的“論說”欄進行調整,“主選外來文字登之報首”(64)。這種改變實際上是汪康年的無奈,既然得不到梁啟超那樣的文字,則不如不要。
  汪康年將他的計劃及時通知了梁啟超、黃遵憲等人,并告訴他們自己將前往湖南面商《時務報》的困難,以尋求解決之道。只是在這封信中,汪康年在談及原因時對梁啟超不能如約向《時務報》供稿也略有指責,這就引起了梁啟超的大怒和徹底翻臉(65)。后經一番交涉,再加上梁啟超忙于其他更重要的事情,《時務報》繼續由汪康年主持,而且逐漸演變成汪康年的私有產業了。
  四、內訌再起
  自到湖南任職后,黃遵憲已無力“遙領”《時務報》館務,而梁啟超也無暇繼續為《時務報》供稿,更不要說“遙領”主筆了。《時務報》的控制權自然落到了汪康年的手中。梁啟超、黃遵憲等人雖然心中有氣,但時局的急劇發展特別是康有為受到朝廷的重用直接介入新政,梁啟超在受到光緒帝的召見后奉旨籌辦管理譯書局事務,而黃遵憲則奉命出使,這多少撫平了他們心中的不滿。
  不過,新政的進展并不順利。康有為的許多建議都受到朝中重臣的阻撓而無法推行,于是康有為在乃弟康廣仁及梁啟超的建議下(66),于1898年7月17 日通過御史宋伯魯上書光緒皇帝,建議將汪康年主持的《時務報》改為官報局,并建議由梁啟超主持,以便為將來發生的不測準備一條退路(67)。
  光緒皇帝收到這份奏折后并沒有當即接受這一建議,而是批給孫家鼐酌情處理。孫家鼐于7月26日向光緒皇帝提交了處理意見:一、 不同意調梁啟超主辦《時務官報》,理由是梁啟超已奉旨辦理譯書局事務,現在學堂既開,亟待譯書,以供士子講習,若調梁啟超兼辦官報,恐其分散精力,不利于譯書局的工作。二、建議調康有為督辦官報。但對改為官報之后的《時務報》,孫家鼐在這里提出比較嚴格的管理建議:一是宜令主筆者慎加選擇,如有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挾嫌妄議、瀆亂宸聽者,一經查出,主筆者不得辭其咎。二是既為政府主辦的報紙,就不能如民間報紙那樣自由議論,應該規定該報不得議論時政,不準臧否人物,其主要功能是翻譯外國報章雜志上有用的文章,俾閱者略知各國情形。三是經費主要應該由該報自籌及其發行所得,政府不必強行要求各省督撫用公費訂閱和攤派,至于開辦之初的部分經費,可以考慮由上海道代為設法,但應由康有為自往籌商(68)。
  孫家鼐的處理意見雖然蘊含著許多的陰謀,但其通情達理,公事公辦,在表面上無可挑剔,于是光緒皇帝當天批準了孫的建議(69)。康有為原本準備為梁啟超謀得一個豐厚的實職,卻不料被更精明的孫家鼐算計,孫的調虎離山之計實在是期待將康有為趕出京師。
  從康有為的本意說,他一直感覺到梁啟超自被光緒皇帝召見后僅僅獲得一個六品的譯書局主管的職務實在有點冤枉,他也曾多次想方設法改善梁啟超的地位,無奈他們作為政治新銳受到官場各方面的制約,康、梁等人的所有努力都沒有獲得成功。懊喪之余,梁啟超多次想過離開京城南下繼續辦報的出路,他似乎通過自己能力的重新評估,覺得自己在輿論宣傳方面可能更擅長一些。另一方面,梁啟超執意要拿回《時務報》還與他和汪康年之間的矛盾日趨惡化有關。隨著梁啟超前往湖南尤其是追隨康有為來到京師從事政治活動之后,汪康年與梁啟超之間的關系基本結束,梁啟超對《時務報》的影響力也就無從說起。為了挽回他對《時務報》的影響力,似乎也為了彌補他那個六品卿銜的不足,他借助于政府的壓力試圖迫使汪康年屈服。梁啟超的這些想法曾向康有為表示過,康有為也曾托人致信汪康年,勸說汪將《時務報》總經理一職讓給梁啟超,并稱梁啟超“新蒙寵眷”,如果由梁接任總經理,可令《時務報》“聲價躍起”,重現輝煌。
  當康有為推薦梁啟超的建議不被接受反而任命他自己接管《時務報》之后,康有為只好將計就計,趕忙致電汪康年:“奉旨辦報,一切依舊,望相助。”期待接手之后再作打算。隨后再致函表達自己不得不接受主持官報局的無奈心情,希望汪康年在移交的過渡期能夠很好地配合。
  無奈汪康年根本不吃康有為這一套,他從純商業立場回敬康有為,稱我汪康年為《時務報》的創辦人,梁啟超原為我所聘用的主筆,梁今天的名聲都是“藉吾報以得榮顯,何遽欲反客為主?”(70) 所以,從這種種跡象看, 康有為改《時務報》為官報并請清廷委派梁啟超兼職主持的建議,與其說是康有為本人的建議,毋寧說正是梁啟超所期待的,或者干脆就是梁啟超的建議與想法。
  不料,孫家鼐的智慧打破了康、梁的夢想,而孫之所以提出這樣的反建議,也實在是出于康有為在官場上不太遵守游戲規則、人際關系急劇惡化的考慮。在大學堂的人事布局問題上,康、梁主導的大學堂章程明顯地侵犯了作為管學大臣孫家鼐的利益,孫家鼐的反建議說明孫家鼐從內心已對康有為徹底失望,他似乎不愿意再見到康有為。
  而且,從當時的情況看,孫家鼐找準機會就打壓康有為也不是個人恩怨的孤立事件,事實上孫的做法在中央政府的層面也有許多支持者和叫好者,他們出于對康有為的厭惡,借助于孫家鼐之手去鏟除康有為這個政治場上的“另類”,這可能也是孫家鼐反建議的一個重要背景。
  康有為在獲得光緒皇帝的召見后格外猖狂,他似乎以為在光緒皇帝的主導下一切都會按照他的設計去做。在這種心態支配下,康有為不知收斂,“規模太大,志氣太銳,包攬太多,同志太孤,舉行太大”(71),樹敵太多而又不自知,積怨甚深而又自以為是守舊勢力太大,四面出擊,大包大攬,以小小工部主事的身份不斷與朝中重臣、權臣發生沖突,那么不管你有多大的能力與抱負,政治場的游戲規則都是希望你出局。
  孫家鼐調康有為督辦官報局的反建議確實促成了康有為陷入“陷人自陷”的困境(72),但孫的建議根本不提官報局的經費問題也委實欺人太甚,為康有為的反擊留有足夠的余地。7月31日,康有為向清廷呈遞《謝天恩條陳辦報事宜折》, 表示接受督辦官辦的委任,但提出比較苛刻的經濟資助條件,并提出依舊例用類似于公款訂閱的方式加以通融,將皮球又踢到了孫家鼐的一邊。
  開辦費及各項經費問題對孫家鼐來說根本不構成問題,倒是康有為派人與上海汪康年方面的交接并不順利。事實上,當康、梁挾政府之力欲強行接收《時務報》的時候,尤其是康有為草擬的奏折中提出將各地創辦的民間報紙逐步收歸官辦的消息傳出之后,南北輿論界對康、梁的做法基本上都不以為然,都覺得康、梁的做法實在過分。即便相當同情康、梁的維新陣營中的人物如張元濟、葉瀚等,對于康、梁的做法也無法茍同,對于《時務報》的未來深表憂慮,對維新陣營“同氣之殘”深感痛心。被動的汪康年首先在道義上贏得了輿論的同情。
  其實,從汪康年方面來說,他不僅對康、梁改《時務報》為官報的活動與用心了如指掌,而且對于《時務報》實際上也是一個燙手的山芋,正欲放棄而不得機會,康、梁的活動在某種程度上說正迎合了汪康年的內在心情,不過出于調侃,出于對康、梁的戲弄,汪康年不愿將《時務報》和平地拱手相讓,他想盡辦法羞辱、收拾康、梁。
  光緒皇帝將改《時務報》為官報的奏折批給孫家鼐處理的第二天,汪大燮即從京城致函汪康年報告了這一消息,并稱張謇等人對康、梁的做法很不以為然,建議汪大燮去找孫家鼐申訴商報改官報的條件與委屈,但汪大燮自認為孫“無肩”,沒有担當,如果將這一切都向孫家鼐說明,也不一定有好的結果。他建議汪康年要抓緊將《時務報》一切往來賬目及檔案盡快清理出來,“此事此時即不歸官,將來必仍與君為難,斷無好下臺。兄意即不歸官,亦可趁此推出。京城紛紛言近來《時務報》之壞,不堪入目,蓋欲打坍局面也,更不如歸官為妙。”(73) 由此不難想見汪康年等人面對《時務報》改官報這一契機的微妙心情。
  汪康年已對日趨沒落的《時務報》不感興趣,但由于有各方面的道義支持,使他覺得有必要與康、梁斗爭一番以回報各方面的支持。他利用自己各方面的管道從容布置,先是建議此時對康、梁已甚為反感的張之洞出面奏請清廷將《時務報》改為《時務雜志》繼續出版。張之洞原則上接受了汪康年的這個建議,但對改名為《時務雜志》的名稱則不太滿意,他授意改“時務”二字為“昌言”,以符合光緒皇帝上諭中“從實昌言”的涵義,并同意委派其幕中重要人物梁鼎芬出任《昌言報》總理,協助汪康年將《時務報》改版,以《昌言報》的名義繼續出版,而將《時務報》的空名留待康有為來接收。有了張之洞的支持與授意,汪康年從容不迫地應對康、梁的緊逼,不慌不忙地將《時務報》館門額及《時務報》的報頭均改為“昌言”二字,并在上海《申報》及天津《國聞報》連續刊登《告白》,聲明“康年于丙申秋在上海創辦《時務報》,延請新會梁卓如孝廉為主筆”(74),現在尊奉上諭,將《時務報》改為《昌言報》繼續出版,原《時務報》名則留給欽差督辦康有為。
  五、無聊的口水戰
  汪康年的“運動力”本不減于康、梁,他的背后既有張之洞等大員的支持與同情,更得同業之多助,所以從《時務報》到《昌言報》,汪康年不僅仍舊襲用《時務報》的版式,而且利用原來的分發網絡,一期也沒有停止。這實際上已對康、梁構成了極大的羞辱,而汪康年的聲明更將改官報事件公開化,南北各報紛紛評議,“皆右汪而左康,大傷南海體面。”(75) 康有為得知這些消息后極為震怒,他氣急敗壞地致電湖廣總督張之洞、兩江總督劉坤一、江西布政使翁曾桂等軍政要員,指責汪康年這些做法是在違抗朝廷的旨意,要求他們施加壓力迫使汪康年交出《時務報》并停止刊行《昌言報》。
  對于康有為的要求,張之洞根本不予理睬,更何況這一套完整的計劃正是張之洞一手策劃出來的呢?張之洞為此致電管學大臣孫家鼐,稱《時務報》原為汪康年募捐集資所創辦,從未領取官款,世人皆知《時務報》為一份典型的商辦刊物,現在朝廷責成康有為辦官報,他自可去辦,而汪康年遵照朝廷的旨意另立名目,將《時務報》改為《昌言報》,似與康有為辦官報并不沖突,何得誣為抗旨?對于《昌言報》,豈有行禁止之理?所以,康有為所請禁止發行《昌言報》一事, 礙難照辦(76)。孫家鼐原本就對康有為甚為反感,而排擠康有為出京的主意正是他出的,所以他得到張之洞的電報后一點都不吃驚,他甚至頗感高興地復電張之洞,稱“公所言者公理,康所言者私心,弟所見正與公同,并無禁發《昌言》之意,皆康自為之。公能主持公道,極欽佩。”孫家鼐顯然有意讓康有為難看。
  在南京,兩江總督劉坤一接到康有為要求封禁《昌言報》及勒令汪康年交出《時務報》的電文后,立即批轉上海道蔡鈞,蔡鈞很快找到汪康年,將康有為原電抄交,而汪康年早已做好布置和準備,他向蔡鈞詳細介紹了《時務報》的創辦原委及其與康、梁之間的沖突始末,蔡鈞對汪康年的處境深表同情,遂將汪“所有為難情形”電復劉坤一,而劉坤一據此上奏清廷,稱康有為電奉旨改《時務報》為官報,汪康年私改為《昌言報》,抗旨不交等語。光緒皇帝聞此大怒,遂命黃遵憲道經上海時,查明原委,秉公核議電奏,毋任彼此各執意見,致使創辦官報的事情不了了之(77)。
  黃遵憲為《時務報》歷次糾紛中的當事人,由他出面查明《時務報》糾紛的原委顯然是不合適的。事實上,當康有為請求官方協助向汪康年施壓的同時,黃遵憲就聯絡吳德潚、鄒代鈞、梁啟超對汪氏進行反擊,他們于7月29日聯名在《國聞報》上發表聲明,強調《時務報》是他們四人聯合汪康年共五人共同創辦的,并非如汪康年《告白》中所說的那樣,是他汪氏創辦而延請梁啟超為主筆(78)。緊接著,梁啟超更利用自己手中的筆與汪康年在南北各報進行了一場“同氣之殘”的“告白戰”。梁啟超抓住汪康年《告白》中的漏洞給予猛烈攻擊,他在《創辦時務報源委記》中強調他不僅是《時務報》的創辦人之一,對《時務報》的輝煌立下過汗馬功勞,更強調《時務報》之所以得以創辦和順利出版,正是利用了上海強學會的余款,所以要談《時務報》的創辦,就不能湮沒康有為之“舊跡”(79)。至于《時務報》后來的巨大虧空,汪康年難辭其咎。
  梁啟超的表白為康、梁挽回了不少面子,汪康年在稍后發表的《書創辦時務報源委記后》一文也不得不承認,“康年既不欲毛舉細故以滋筆舌之繁,尤不敢力爭大端以釀朋黨之禍,蓋恐貽外人之誚并寒來者之心。良以同志無多,要在善相勉而失相宥。外患方棘,必須惡相避而好相授。”汪康年這番表白,雖然有承認梁啟超指責為事實的意思,但其寬容的姿態使其在道義上又比梁啟超咄咄逼人的文辭更贏得了輿論的同情。
  與梁啟超與汪康年進行口水戰的同時,康有為繼續在政治層面對汪康年施加壓力,從經濟層面爭取清廷更多的支持,他實際上似乎準備將官報局作為一樁商業買賣進行運作,似乎也有意以此退出政治場。9月1日,康有為將《時務報》的內幕及籌辦時務官報的情形向孫家鼐匯報,但主題卻是辦報的經費格外困難,希望孫家鼐從經費或公款訂閱上予以方便。這實際上是在向孫出難題。康有為稱:“《時務報》之設,經費皆有士大夫捐助。今改為官報,則無人捐款。此報前經湖廣督臣張之洞等札行州縣閱看,每州縣每年報費共銀四元,未便驟增至十二元。捐款既無,價又難增。既為官報,自應撥以官款。擬照官書局月撥千金,請旨飭下兩江督臣在上海洋務局按月撥交官書局一千兩,以資經費;另撥六千兩,以資開辦。官報既發明國是民隱,各省群僚皆應閱看,以開風氣。且教案既繁,交涉日多,官欲通外國之故,尤以閱報為要。應請旨飭下直省督撫,令司道府廳州縣文武衙門一律閱看。用報若干份,將報費解向上海官報局,按期照數由驛遞交各省會分散各衙門,每年仍收四元,仍按湖廣督臣張之洞舊例,由善后局先行墊解官報局,以資辦公。”如果按照這個辦法去執行,這實際上是一樁極具商業價值的生意。康有為的內心深處或許不過是以此難為孫家鼐,不料孫家鼐的政治精明遠勝于康有為,他不僅沒有回絕康有為的請求,而且如數如實地將康有為所要求的數字與辦法上報給了光緒皇帝,“臣以康有為所籌事尚可行,請俯如所請,僅具折呈明。”(80) 孫家鼐的惟一目的,似乎就是將康有為趕出京城,至于經濟上的區區數千兩銀元,在孫家鼐看來似乎并不構成障礙。
  孫家鼐的建議很快獲得了光緒帝的批準,光緒帝同意參照所請,“以為久遠之計,著照官書局之例,由兩江總督按月籌撥銀一千兩,并另撥開辦經費六千兩,以資布置。各省官民閱報仍照商報例價,著各督撫統核全省文武衙門差局書院學堂應閱報單數目,移送官報局,該局即按期照數分送。其報價著照湖北成案,籌款墊解。”(81) 對于孫家鼐代奏的康有為所提出的條件,光緒皇帝沒有絲毫的折扣。按理說,康有為應該離開北京到上海積極籌辦了。
  不過,康有為依然不愿遠離北京這個政治中心,當上海方面的接收工作遇到汪康年的抵制的時候,康有為曾建議孫家鼐在京師另行重組官報局,但孫家鼐秉承相當一部分同僚的意思,一定要借此機會將康有為排擠出京師,堅拒康有為的建議,堅持要求康有為離開京師,前往上海。他甚至不惜通過其他手段調動光緒皇帝再次施壓,9月17日,光緒皇帝發布一份措辭嚴厲的上諭,要求康有為迅速離京(82)。 康有為接到這份諭旨后,似乎確曾準備前往上海,可惜政變將發,康有為前往上海不再是接辦官報局,而是流亡途中的一站而已。
  至于黃遵憲,他于8月22日奉諭旨道經上海查明《時務報》之爭的原委并負責向光緒皇帝報告,但他因故直到9月15日方才抵達上海,而當還沒有抵達上海的時候,汪康年就于8月30日在《中外日報》上發表《上黃欽使呈稿》,先聲奪人, 為其將《時務報》改《昌言報》的行為進行辯解。他強調《時務報》確實為眾人集資合辦,為典型的商辦性質。至于皇帝諭旨命令康有為督辦,并劃撥開辦費六千兩,但諭旨中并未提及將《時務報》移交給康有為,故而他作為合辦眾人中的一員無權也不可能將《時務報》移交給康有為。再者說,皇上的諭旨鼓勵民間廣開報館以開風氣,《時務報》的報名既改為官辦,我汪康年只好代表原《時務報》的創辦者用《時務報》余款續辦《昌言報》,以此“上副圣天子廣開言路之盛心,下答捐款諸人集資委托之重任。”(83) 其實汪康年不必向黃遵憲詳細匯報,作為《時務報》的重要創辦人之一,黃遵憲對于《時務報》的內幕及康有為、梁啟超與汪康年之間的爭論與沖突比誰都要清楚,只是沒有等到他拿出一個“秉公核議”的處理方案,政變發生了,康、梁逃亡國外,清廷下令停止《時務官報》的創辦,于是關于《時務報》爭奪戰也就不了了之。
  注釋:
  ① 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修訂本),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3年版;鄭海麟:《黃遵憲與近代中國》,三聯書店1988年版;蔡樂蘇、張勇、王憲明:《戊戌變法史述論稿》,清華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廖梅:《汪康年:從民權論到文化保守主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②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4通,《汪康年師友書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830頁。
  ③ 《康有為致汪康年函》第1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664頁。
  ④ 康有為:《致何樹齡、徐勤書》,姜義華等主編:《康有為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卷,第205—206頁。
  ⑤ 《吳樵致汪康年函》第3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461頁。
  ⑥⑩ 《梁卓如孝廉述創辦時務報原委》,《知新報》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⑦ 《汪大燮致汪康年函》第66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729頁。
  ⑧ 《葉瀚致汪康年函》第10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535—2536頁。
  ⑨ 康有為:《人境廬詩草序》,《人境廬詩草箋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頁。
  (11) 《吳德潚致汪康年函》第13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394頁。
  (12)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5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31頁。
  (13) 《黃遵憲致汪康年、梁啟超函》第10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335頁。
  (14) 《梁卓如孝廉述創辦時務報原委》,《知新報》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15) 《鄒代鈞致汪康年函》第22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654頁。
  (16) 《汪大燮致汪康年函》第73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747頁。
  (17) 《陳三立致汪康年函》第13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983頁。
  (18) 《鄒代鈞致汪康年函》第35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683頁。
  (19) 《鄒代鈞致汪康年函》第63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749頁。
  (20) 《黃紹箕致汪康年函》第9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306頁。
  (21) 《葉瀚致汪康年函》第24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560頁。
  (22) 《鄭孝胥致汪康年函》第1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971頁。
  (23) 《吳樵致汪康年函》第18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500頁。
  (24) 《梁卓如孝廉述創辦時務報原委》,《知新報》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25) 《黃遵憲致汪康年函》第25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347頁。
  (26) 《張之洞致汪康年、梁啟超函》,《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672頁。
  (27) 張之洞:《咨行全省官銷時務報札》,《時務報》光緒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28) 《吳樵致汪康年函》第27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518頁。
  (29) 《梁鼎芬致汪康年函》第41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900頁。
  (30) 參見蔡樂蘇等:《戊戌變法史述論稿》,第382頁。
  (31) 《葉瀚致汪康年函》第18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547頁。
  (32) 《梁鼎芬致汪康年函》第35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97頁。
  (33) 《鄒代鈞致汪康年函》第35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683頁。
  (34)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19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45頁。
  (35)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20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46頁。
  (36) 《吳德潚致汪康年函》第28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413頁。
  (37) 《吳樵致汪康年函》第29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523頁。
  (38) 《譚嗣同致汪康年函》第3通,蔡尚思、方行主編:《譚嗣同全集》,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495頁。
  (39) 《鄒代鈞致汪康年函》第44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703頁。
  (40) 《葉瀚致汪康年函》第35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578頁。
  (41)(43) 《梁啟超致康有為函》,丁文江、趙豐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95頁。
  (42) 《黃遵憲致汪康年函》第25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348頁。
  (44) 《黃遵憲致汪康年函》第30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356—2357頁。
  (45) 《張元濟致汪康年函》第18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704頁。
  (46)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31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57頁。
  (47) 孫寶瑄:《忘山廬日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89頁。
  (48)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31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55頁。
  (49)(50) 《梁啟超年譜長編》,第66—67、74頁。
  (51) 《譚嗣同致汪康年函》第16通,《譚嗣同全集》,第507頁。
  (52)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35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58—1859頁。
  (53) 《梁卓如孝廉述創辦時務報原委》,《知新報》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54) 《汪大燮致汪康年、汪詒年函》第83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766頁。
  (55) 《張元濟致汪康年函》第10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689頁。
  (56) 《鄒代鈞致汪康年函》第61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743頁。
  (57) 《黃遵憲致汪康年函》第34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2360頁。
  (58)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5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31—1832頁。
  (59)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8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34頁。
  (60) 《譚嗣同致汪康年函》第21通,《譚嗣同全集》,第511頁。
  (61) 《譚嗣同致汪康年函》第22通,《譚嗣同全集》,第512頁。
  (62) 《梁啟超年譜長編》,第88頁。
  (63) 陳慶年:《戊戌己亥見聞錄》,《近代史資料》總第81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版。
  (64) 勞祖德整理:《鄭孝胥日記》,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2冊,第643頁。
  (65) 《梁啟超致汪康年函》第29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1853—1854頁。
  (66) 梁啟超:《康廣仁傳》,《飲冰室合集》,中華書局1989年版,專集之一,第96頁。
  (67) 康有為:《奏改時務報為官報折》,湯志鈞編:《康有為政論集》,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322—324頁。
  (68) 孫家鼐:《奏遵議上海時務報改為官報折》,中國史學會主編《戊戌變法》資料叢刊,神州國光社1953年版,第2冊,第432—433頁。
  (69) 朱壽朋:《光緒朝東華錄》,中華書局1958年版,第4冊,第4144頁。
  (70) 王照:《復江翊云兼謝丁文江書》,《戊戌變法》資料叢刊,第2冊,第573頁。
  (71) 康廣仁:《致易一書》,轉引自湯志鈞:《戊戌變法人物傳稿》(增訂本),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132頁。
  (72) 參見蔡樂蘇等:《戊戌變法史述論稿》,第448頁。
  (73) 《汪大燮致汪康年函》第96通,《汪康年師友書札》,第787—788頁。
  (74) 《國聞報》光緒二十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75) 王照:《復江翊云兼謝丁文江書》,《戊戌變法》資料叢刊,第2冊,第573頁。
  (76) 張之洞:《致管理大學堂孫中堂電》,《張文襄公全集》卷156,中國書店1990年版。
  (77) 《上諭》第147,《戊戌變法》資料叢刊,第2冊,第59頁。
  (78) 《上海時務報館告白》,吳振清、徐勇、王家祥編校:《黃遵憲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64頁。
  (79) 《梁卓如孝廉述創辦時務報原委》,《知新報》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80)(83) 戈公振:《中國報學史》,中國新聞出版社1985年版,第39、112頁。
  (81) 《上諭》第124,《戊戌變法》資料叢刊,第2冊,第51頁。
  (82) 朱壽朋:《光緒朝東華錄》,第4冊,第4195頁。
安徽史學合肥15~24K3中國近代史馬勇20062006
時務報/黃遵憲/汪康年/梁啟超
  Current Affairs Newspaper/Huang Zun-xian/Wang Kang-nian/Liang Qi-chao
A tragedy to modern Chinese intellectual discussing on faction of people of Current Affairs Newspaper
As the most important propagandistic bastion in the one- hundred-day reforming movement, Current Affairs Newspaper which founded by Huang Zun-xian、Wang Kang-nian、Liang Qi-chao and other people had ever given very important func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Chinese politics and culture. However, to be regret, coming with the political process of wuxu year (1898), coming with the success of Current Affairs Newspaper day by day, the three men including Huang Zun-xian、Wang Kang-nian and Liang Qi-chao changed their position. Their creating spirit which prompting their career began to lose.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three one became delicate even caused their last division and also caused the Current Affairs Newspaper which living for only two years going to end. The tragedy of Current Affairs Newspaper is a reduction of modern Chinese political history. It also refractions some basic characters of modern Chinese intellectual. The significance is also very deep.
由黃遵憲、汪康年和梁啟超等人創辦的《時務報》是維新運動期間最為重要的宣傳陣地,對近代中國政治、文化的發展曾起到過重要作用。然而遺憾的是,隨著戊戌年的政治進程,隨著《時務報》日趨紅火,黃、汪、梁三人的處境開始變化,他們共患難的創業精神開始丟失,三人之間的關系出現微妙變化,并最終導致分手,僅存兩年的《時務報》就此結束。《時務報》悲劇是近代中國政治史的一個縮影,由此也折射出近代中國知識分子的一些基本特征,所蘊含的意味相當深刻。
作者:安徽史學合肥15~24K3中國近代史馬勇20062006
時務報/黃遵憲/汪康年/梁啟超
  Current Affairs Newspaper/Huang Zun-xian/Wang Kang-nian/Liang Qi-chao

網載 2013-09-10 2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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