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社區體育現狀的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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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回日期:2005-12-01
  中圖分類號:G80-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0560(2006)04-0018-03
  0 引言
  社區體育是我國體育事業發展中的一項新興事業,無論是在社區的各項事業中,還是在整個體育事業中,均占重要地位。社區體育的興起原因在于,人們認識到它不僅僅能夠使大眾身體健康狀況得到改善,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改善人們的生活態度與方式。中國和日本在文化上有著很深的歷史淵源,在社區體育發展的過程中,相互借鑒、交流,共同構建了東方健身文化體系。中日兩國的社區體育均是以青少年的校外教育作為起點,但在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方面,日本比我國更為完善。中、日社區體育比較研究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社區體育體系。
  1 中日社區體育發展歷史及社會地位
  中國的社區體育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出現的,當時的城市街道委員會和農村的鄉鎮都曾興辦過體育協會,不定期地開展一些群眾體育活動,這是社區體育的萌芽。到了20世紀末,中國社區體育雖然還不夠完善,但畢竟已具備了一定規模,特別是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頒布,是中國體育發展史上的里程碑。與此同時,國家體育總局(當時為國家體委)還實施了“全民健身‘一二一’工程”,對社區體育提出了具體的要求。體育法的頒布與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城市社區體育的發展。當前,體育界有識之士已充分認識到社區是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橋梁,是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的載體,發展社區體育是把兩個文明建設落實到基層的重要途徑。社區體育近年來越來越受到社會各階層的重視。
  日本的社區體育發展與它的三次課程改革密不可分。尤其是20世紀70年代開始的第三次課程改革,被看作是日本教育發展史上的里程碑,其中重視青少年的校外教育和重視全體國民的社區教育是一個值得關注的方向。日本進一步重視社區教育是從80年代中期開始的。8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把教育改革列為三大改革之一,改變了臨時教育審議會,并直屬于首相之下,加大了改革的力度。1988年,臨時教育審議會第二次答審時明確指出:一方面要積極完善校外學習場所,恢復家庭和社區教育的影響力;另一方面,應站在學生的立場,改變調整并重新認識家庭、社區和學校的作用。這是以政府文件形式提出來的有關重視社區教育的重要觀點。進入90年代以后,在日本政府的重視下,社區教育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社區體育作為社區教育中的身體健康教育受到了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廣泛支持,而且成為了課程教育的主要部分,成為聯結社會的重要環節。
  從中、日兩國社區體育的發展可以看出,日本的社區體育最初是以社區教育的形式存在的,是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之間形成聯系的重要環節。它的形成及發展受到了日本政府及文部省的重視,以教育形式存在并伴隨著日本中小學生的成長,日本社區體育的發展表現得更堅實、更合理,也更加完善。中國社區體育的發展一開始就以大眾體育的形式出現,盡管社區體育隸屬于社會體育,但脫離了學校體育,這不利于社區體育的健康發展。
  2 中日社區體育管理體制的比較
  中國體育管理體制屬于政府主導型。國家體育總局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的負責全國體育工作的行政機構,它通過下屬各地各級體育管理機構領導和管理全國及各地的體育工作。我國的社區體育工作的開展最終是靠最基層的單位,如學校、街道、企事業單位、生活小區等,通過政府行為開展起來的。中國社區體育發展的最大障礙就是管理職能和經營職能區分不清。由于涉及到的服務對象是廣大的群眾,服務的途徑直接深入到基層,企事業單位與民眾團體的功能應得到更大程度的發揮,因此民辦官助、體育的自治是社區體育運動的主要方式和發展方向。
  21世紀中國社區體育的運行機制將會有進一步改進,這就使社區體育的社會渠道得到進一步的溝通。在社區范圍內,廠礦企業、學校、群眾團體均可以為社區體育的發展做出貢獻;作為社區體育的實體,作為福利為主的事業實體和盈利性的產業實體也會同時存在;作為各種體育設施、政府、集體、個人的各種所有制形式均會同時發展。社區體育的具體的運行機制均根據社區的實際情況,形成一定的特色。
  我國民間社會體育團體將在社區體育中發揮重要的作用,我國有關部門已經制定了相關的法令,根據體育事業自身的發展規律,進一步完善有關的法令和法規。我國體育實體的發展促進了社區體育的發展,作為以福利為特征的事業實體與以盈利為特征的產業實體均有相應的法規來規范。但作為政府行政機構辦的事業實體應從政府機構中分離開來,在行政關系上可以隸屬于政府行政,在經營管理方面應當自我發展,自主經營。在職能方面,既應當好政府行政的參謀,又要開展好便民服務。
  日本大眾體育管理體制屬于典型的政府主導型。日本沒有相當于我國體育總局那樣的部委級體育行政機構。在日本政府機構中,文部省體育局是負責管理體育事業的最高政府機構,下設都道府縣和市區町村教委體育保健科。文部省體育局設有大眾體育科,其主要負責制定國家支持社區體育的有關法令政策。日本的體育團體是按照其中央—省—縣三級行政管理體制設置的,通過這樣一種自上而下的管理機制推動日本大眾體育的發展。而日本社區體育事務的貫徹和實施是由日本體育協會具體組織執行的。日本體育協會的主要職能是承担政府大量的事務性工作,如培養社會體育指導員、舉辦國民體育大會、開展體育科學研究、推動青少年體育的開展以及進行國際體育交流等。為了監督和控制日本體育事業的發展,日本文部省還設立了保健體育審議會,其職責是對日本體育事業的發展提出意見,影響政府的體育管理行為,體育保健審議會不僅是日本體育的咨詢機構,同時也是重要的決策機構。
  在日本文部省所屬的機構中,有29個青少年中心,它并不是政府行政機構,而是發揮咨詢和服務功能的事業實體。它一方面接受文部省生涯學習局的領導;另一方面可以獨立經營發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文部省直屬的國立奧林匹克青少年總合中心是全國青少年進行社區教育、社區體育活動的核心機構,作為青少年校外教育的指導者及社區體育指導員均到該中心接受訓練,為日本各地的社區體育培養骨干。國立奧林匹克青少年總合中心不僅對青年開放,對成年人、老年人甚至外國人也開放。在日本還有地方行政所屬的或由社會公益事業法人代表組織的服務和咨詢機構,它們和國立的機構發揮相同性質的功能。
  3 中日社區體育經費來源的比較
  社區體育在中國是繼20世紀80年代后期被作為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載體,讓人們逐步認識的一個新的體育領域,它直接影響人類自身的生存質量和未來素質的提高,因而具備了社會福利事業和社會公益事業的基本特征。但目前我國社區體育處于經濟轉軌時期,社區體育開展的經費來源主要依靠政府的財政撥款。政府的財政撥款主要以體育場館、運動場地、休閑廣場等固定資產的形式體現出來,但社區體育活動經費及運動器械的投入主要還是依靠集體和個人。此外體育彩票公益金的6%用于體育事業的發展,其中有六成用于社區體育發展中。2004年我國體育彩票銷售額為225億元,公益金用于社區體育事業的資金為8.1億元,這對于全國30多萬個社區,2億多個社區活動者來說是杯水車薪。社會投資隨著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實施也逐漸成為我國社區體育經費的重要組成部分。
  日本社區體育經費的來源包括:①國家財政補貼,最多不超過30%;②日本體育振興基金會提供的費用;③下級加盟團體上繳的會費及注冊收入;④發行彩票,集資廣告收入;⑤企業界贊助費及本身的會費、門票等收入;⑥雜項收入。1998年日本政府對社區體育事業撥款為38億日元。到2004年提高到50億日元,都是為當年社區體育總經費的1/3~1/4,其余的經費主要依靠贊助、會費等自籌。
  4 中日社區體育設施利用的比較
  經統計,到2002年底,我國體育場館數為615693個,總面積達到7.8億m[2],但人均占有量只有0.6m[2]。可以看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體育場館數量迅速增多。但是由于我國人口眾多,所以人均占地面積位居世界后列。資料顯示,我國體育場館絕大多數存在于城市和少數經濟較為發達的鄉鎮,而在廣大農村,由于經濟條件差,當地居民體育意識淡薄,體育場館建設嚴重落后。此外,調查結果還顯示(表1),目前在我國擁有的體育場館中,教育系統占75%,其他系統占23%,真正的生活小區擁有體育場館數只有2%。居民區附近缺少可以活動的體育場館,也就造成了健身內容的局限性,成為制約社區體育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表1 中日體育場館占有率及使用率的比較  (個)
       教育系統體育設施       其他體育設施       (占有率、使用率)、   (占有率、使用率)         合計中國  461770(75%、12%)    153923(25%、23%)      615693日本  211119(54%、42%)    180998(46%、31%)      392117

  據日本體育場地設施的調查統計,到2000年底,日本只有392117個體育場館,其中中小學校體育場館設施有198995個,大學體育場館設施12124個,公共體育場館設施有90777個,工廠企業體育場館設施29332個,民營體育場館設施43889個。以上數據主要以較規范的體育場館作為統計對象,還不包括17440個公民館(公民館既是社區行政的議事場所,也是社區公民的主要活動場所,實質上成為了社區教育的一個中心,其中包括了社區體育工作)。日本大多數體育場館收費較為低廉,并且政府每年對附近居民提供服務的體育場館給予一定的補貼。
  中國在人均占有體育設施面積上明顯低于日本,而且中國在體育場館設施使用率上也明顯不如日本。中國只有35%的社區居民利用較正規的體育場館設施進行健身,日本則有65%的社區居民在非體育設施內進行鍛煉。日本則有73%的社區居民能享用到正規的體育設施,只有27%的居民在非體育設施內進行健身。從兩者的對比來看,日本人均體育設施占有率較高,場地分布結構合理,場地使用率較高;而中國則體育設施奇缺,且分布結構不合理,使用率較低。所以要推動我國社區體育在短時期內深入發展,有必要制定有關規定,充分利用社區周邊有條件的大、中、小學校的體育設施。
  5 中日社區體育健身內容的比較
  從表2中可以看出,中國社區居民所選擇的健身項目大多受場地和經濟開支的制約,而日本則多選擇游泳、爬山、釣魚、高爾夫等對場地要求很高的戶外活動。我國同日本相比,目前高層次的健身場地設施相對較少,遠不能滿足廣大社區居民的健身要求,同時也說明了我國居民生活水平還不高,體育健身消費在生活開支中所占比例較低。此外,日本社區居民所選擇的健身項目從科學養生角度來講,很具有合理性,如爬山、垂釣、游泳、高爾夫等戶外活動,在鍛煉身體的同時,也在心理上得到陶冶。生理和心理上的共同健康才是健身的真正目的,這一方面很值得中國同行們借鑒。
  表2 中日社區體育健身項目一覽表(按參加人數多少排列前10位)
         1       2       3        4        5         6        7         8        9       10中國    慢跑    散步    氣功    健身操    武術      籃球    羽毛球    交誼舞    網球     游泳日本    步行    游泳    爬山     柔道    健身操    空手道    釣魚     保齡球    網球    高爾夫

  6 結論與建議
  6. 1 結論
  日本社區體育開展得比中國早,群眾基礎較穩固,并得到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在硬件上其充足的、完善的體育場館設施也是中國近幾年所無法比擬的;而且日本社區居民的體育健身消費開支比例也遠高于我國,其選擇的健身項目更具科學性、合理性中國社區體育雖然起步較晚,但近幾年發展較快,管理體制的不合理、經費不足和場地設施的貧乏是制約中國社區體育發展的一個主要原因。可參考日本社區體育成功發展的經驗,揚長避短,更好地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區體育。
  6. 2 建議
  1)中國社區體育的運行,應由把單純的政府行為和領導意志,轉化到法律規范,在管理機制上把管理職能和經營職能區分開來。
  2)中國社區體育開展經費來源應多元化,政府職能應得到充分發揮,社會、民間團體的贊助、集資,以及個人、企事業的大力支持,社區體育產業化發展將成為主流。
  3)運動場地設施的嚴重不足,在短期內可采取合理利用周邊的學校、有條件的事業單位的場館設施。
沈陽體育學院學報18~20G8體育柏杰20072007
中國/日本/社區體育
對中日社區體育的社會地位、管理體制、運動經費、場地設施以及鍛煉內容等方面進行了比較研究。結果表明:中國社區體育尤其是經費來源和場地設施的發展相對較落后,與日本社區體育存在較大差距。
作者:沈陽體育學院學報18~20G8體育柏杰20072007
中國/日本/社區體育

網載 2013-09-10 21: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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