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民族問題及其對地緣政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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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跨界民族的內涵及其分類
  跨界民族的內涵及其分類不僅是一個基本的理論問題,更是分析現實跨界民族問題的一個前提條件。這一問題不搞清,其他相關問題就無法深入探討。為了界定跨界民族的內涵,需要做出三個區分:
    第一,要把狹義的跨界民族和廣義的跨界民族區別開來。
  狹義的跨界民族,就字面意義而言,是一切因政治疆界與民族分布不相吻合而跨國界居住的民族。究其原因,跨界民族是各民族集團之間的自然地理界限日漸模糊和國家間的政治界限日益分明交互影響的結果。所以,狹義的跨界民族是民族本身和民族傳統聚居地被國家分隔的產物,簡言之是國家分隔力的產物。
  廣義的跨界民族既包括被國家分隔、消極被動跨界而居的民族,也包括主動積極移民跨界而居的民族。前者是國家分隔的產物,后者是移民的產物。所以,廣義的跨界民族是國家分隔力和民族跨界(移民)的雙重產物。把民族的移民現象從跨界民族的范疇中肢解出去的做法是不科學的。只承認狹義的跨界民族,而否認廣義的跨界民族,也是不全面的。
    第二,要把跨界民族與跨國民族及跨境民族區別開來。
  和狹義的跨界民族不同,跨國民族和跨境民族是移民的產物。(注:Ethnic and Racial Studies,Volume 22 NO.2 March 1999,p.218.)跨境民族是從本國遷徙到其他國家境內(而不是邊界)的移民而形成的民族集團, 英文表述是“  Trans—border  Ethnicity ”或“ Transnationality”或“Trans—nationlism”。(注:Ethnic and Racial Studies,Volume 22 NO.2 March 1999,p.218—233.)跨國民族泛指跨居別國的民族,中間可能相隔一個國家,也可能相隔兩個或者數個國家,其英文表述是“International Ethnicity”。 凡是地處兩國或三國或更多國家交界地區的才是跨界民族,否則就是跨國民族或跨境民族。 跨界民族英文的對應詞是“Cross—border Ethnicity”。上述三個概念雖然有所交叉,但其本來的含義是不容混淆的。
  世界上的猶太人是移民的產物,所以當其形成移民集團時便是跨國民族而不是跨界民族,而在當地還沒有形成移民集團時便只是單純的移民,還不能構成民族集團。跨國民族由于其地域不相毗鄰,不會產生涉及到國家領土主權的問題。
    第三,應把跨界民族與跨界移民族群區別開來。
  跨界移民族群由于并沒有連成一片的聚居地,使其為爭取民族自身利益的運動不具規模或不成氣候,和有連成一片聚居地的民族有著不同的特征。
  基于上述,筆者認為,狹義跨界民族的內涵是那些原發民族和其傳統聚居地被分隔在不同國家內而在地域上相連并擁有民族聚居地的民族。而廣義跨界民族的內涵是,原發同一民族或者因消極被國家分隔在不同國境內,或者因主動積極跨界而居,地域相連并擁有民族聚居地的民族。上述跨界民族定義依然是淺顯的。即便是如此淺顯的跨界民族定義,也還是存在這樣和那樣的問題需加區別,比如西亞和北非阿拉伯人問題、東西德統一前后的德意志人問題,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按不同的標準,我們可以將跨界民族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如按地理性質可把跨界民族劃分為陸界跨界民族和海界跨界民族兩大類。本文側重研究跨界民族問題和研究跨界民族與地緣政治的關系,因此將以跨界民族的政治地位為標準,把跨界民族劃分為下述三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雙邊主體跨界民族。
  雙邊主體跨界民族是指原來疆域連成一片的同一民族由于后來被國家政治分隔,雖然分屬于不同國家,但其在雙邊依然是兩國的主體民族或占多數的民族。這一種類型的跨界民族絕大多數是狹義即國家分隔型的跨界民族,而極少是廣義即移民型的跨界民族。因為,通過移民使雙邊都成為本國的主體民族的可能性是極小的。像新加坡的華人實例,在世界上畢竟是極其罕見的。
  這一類跨界民族,其民族過程的發展前景多數是分解,個別是統一。前者由原來的同一民族分解為數個民族,后者如東西德的統一。在后者情形中,跨界民族問題的產生涉及了國家領土主權的問題。以往東西德統一的問題和現在南北朝鮮統一的問題,雖然不僅僅是跨界民族問題也是國際政治的問題,但我們不能因其包括了國際政治的一面就否認其是跨界民族問題的一面,否則認識將是不全面的。
  第二種類型,單邊主體跨界民族。
  單邊主體跨界民族是指那些分屬不同國家的同一民族在某一國是主體民族,在其他國家是非主體民族。如中朝兩邊的朝鮮民族、西歐愛爾蘭和英國之間的北愛爾蘭人、歐洲南部巴爾干地區南聯盟科索沃和阿爾巴尼亞的阿爾巴尼亞人、亞洲南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的普什圖人、非洲肯尼亞和索馬里的索馬里人等。
  第三種類型,雙邊均非主體的跨界民族。
  雙邊均非主體的跨界民族是指在雙邊國家都不是主體民族的同一民族群體。如中俄的蒙古民族,中緬的拉祜民族,西亞土耳其、伊朗、伊拉克和敘利亞四國的庫爾德人,非洲尼日利亞、尼日爾、喀麥隆和乍得的卡努里人等等。
      二、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的區分
  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在現實中,都很有必要把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區別開來。從邏輯上看,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應該是兩個事物,把二者混為一體的做法,不利于問題的澄清和研究。從現實來看,如果把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混為一談,認為“凡是存在跨界民族的地方就一定會產生跨界民族問題”,就會人為地制造很多國際麻煩和是非問題。
  為了準確探討其中的癥結,應該確定科學的分析方法,重要的是要確定區分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的不同標準。確定跨界民族的標準比較容易——跨界民族的標準是現存的國家分隔力,比較難的是如何確定跨界民族問題的標準。
  在確定跨界民族問題的標準中,需要運用形式邏輯的和辯證的兩種方法。
  首先是形式邏輯的方法。從民族演變的歷程來看,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之間雖然有一定的聯系,但我們不能說,只要存在跨界民族,就一定會產生跨界民族問題。用形式邏輯的方法我們不能從跨界民族中直接推論出跨界民族問題。跨界民族問題是指當跨界民族的利益和國家利益產生某種沖突時而出現的問題。中國的現實證明了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不是一回事——中國有30個跨界民族,但中國并沒有產生30個跨界民族問題。
  就廣義和狹義跨界民族相比較而言,跨界民族問題更多地出現在狹義的跨界民族類型中。
  從邏輯上分析,跨界民族(狹義)只是形成跨界民族問題的一個條件,或者說跨界民族的存在為跨界民族問題的產生提供了可能性,形成民族問題則還需要其他的條件。這其他的條件,需要運用辯證的矛盾分析方法,才能進一步闡釋清楚。
  其次是辯證的方法。運用辯證的研究方法和矛盾的分析方法,可得出結論:跨界民族是現存國家分隔力的產物,但跨界民族問題不單純是現存國家分隔力的產物,而是現存國家政治分隔力和民族向心力這兩種相反社會力量交互作用的產物。即是分屬于不同國家的同一民族及其聚居地被國家政治所分隔的外在動力與民族傳統文化的感召力及民族自身利益的驅使等內在動力交互作用的結果。這兩種特殊的社會矛盾力量相互作用的結果就產生了跨界民族問題。這是兩種社會力量對立統一的結果。在其對立統一中,國家的政治分隔力始終是這對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跨界民族擺脫了本國的控制而與相鄰同一傳統民族結成一個新的國家,那么他們就不再是跨界民族了,跨界民族與本國主體民族的內部矛盾就已經轉化為兩國之間的外部矛盾了。可以說,只要有了傳統民族的向心力及其對現存國家的離心力,就有了跨界民族問題。這種傳統民族向心力及其對國家離心力的發展程度越深,跨界民族問題的嚴重性也就越大,當民族向心力發展到與本國的分隔力或國家凝聚力相當的時候,跨界民族問題就嚴重到了發生性質變化的程度。如果民族向心力達到高于或大于國家分隔力或國家凝聚力,跨界民族問題的嚴重程度就會發展到危及國家領土主權的地步。
  非洲的一些情況證實了上述見解。像肯尼亞與坦桑尼亞的馬賽族,萊索托與南非的索托人,博茨瓦納與南非的茨瓦納人,剛果、扎伊爾與安哥拉的巴剛人等等,就目前而言還不能說其已經形成了跨界民族問題。因為,他們并不想聚合為一個國家,他們對本國并沒有產生很大的國家離心力,他們的傳統民族向心力并不高于或大于國家的凝聚力,他們在不同的國家中發展,走各具特色的民族發展之路,所以將會演變或分解為不同的民族,是民族的分解而不是民族聚合。承認這個現實,將有利于他們的發展,也有利于國際政治的穩定。
      三、影響地緣政治與跨界民族問題的諸多因素
  影響地緣政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且許多因素都與跨界民族問題直接或間接地聯系在一起。
  首先,國家的分隔力通過跨界民族問題影響地緣政治。
  由于國家的原因,不僅把原來的同一民族,而且把原來民族傳統的聚居地一分為二或一分為三或一分為多,從而為跨界民族問題的產生提供了前提條件。除了移民,恐怕沒有哪種力量能像國家那樣把民族分隔開來。前蘇聯被一分為十五,南斯拉夫被一分為五,捷克斯洛伐克被一分為二,雖然是民族主義浪潮造成了國家的分裂,但新產生的國家又造成更多的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這些跨界民族問題成為危及地緣政治不穩定的重要因素,為未來出現危及國家領土主權問題埋下了禍根。
  國家的這種分隔力將來會怎樣運行,雖然我們現在還不得而知也無法預料,但可以肯定,國家的這種分隔力影響地緣政治的重要途徑之一是跨界民族問題。
  國家是否強大或發達以及國家民族政策的正確與否,是對跨界民族問題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越高,其民族政策越是合理正確,那么其跨界民族也就越難以形成問題,反之跨界民族問題就越加嚴重。
  其次,跨界民族相互之間的聯合力既產生了傳統民族的向心力,同時又造成了對國家的離心力,是影響地緣政治的又一個重要因素。
  有時跨界民族之間的跨界聯系表現為經濟和文化上的往來,那是跨界民族的正效應。但跨界民族在政治上的聯合,則極易產生跨界民族的負效應。任何跨界民族之間都有經濟上、文化上和婚姻上的聯系,甚至可能是政治上的聯系。跨界民族在政治上的聯合,就有可能出現涉及到國家主權的問題。北愛爾蘭和愛爾蘭跨界民族的政治聯系造就了愛爾蘭共和軍,成為西歐地緣政治多年不穩定的原因之一。斯里蘭卡北方泰米爾人和印度南部泰米爾人軍事和政治上的聯系,尤其是斯里蘭卡北部泰米爾人聯合解放陣線和泰米爾人伊拉姆猛虎解放組織是導致嚴重影響南亞地緣政治不穩定的因素。
  對此,不應泛泛而論,要具體情形具體分析。一般來講,凡是比較發達并曾創造過比較輝煌的民族文化的民族,其民族向心力表現強烈,才會對地緣政治產生巨大的影響。反之,在被分隔時尚處于比較落后的發展狀態而且并未形成強烈的民族自我意識的跨界民族中,則很難產生這種政治斗爭。
  再次,鄰國政府對待跨界民族問題的態度,也是影響地緣政治的一大因素。
  這種因素大都發生在比較發達的民族中間。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人問題和英國的北愛爾蘭人問題說明了這一點。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人問題之所以是當今世界一大政治熱點問題,是因為泰米爾人是斯里蘭卡和印度兩國的一個跨界民族,斯里蘭卡國內泰米爾人的命運走向無不牽動著斯里蘭卡和印度兩國人的心靈,從而使僧泰民族問題不僅是一個斯里蘭卡國內的政治問題,而且是一個由影響斯里蘭卡和印度兩國關系進而影響到整個南亞的國際性政治問題。但應當指出的是,印度政府的態度或政策是影響斯里蘭卡泰米爾人問題的重要因素。英國的北愛爾蘭人問題也是如此:“歷屆愛爾蘭共和國政府都將愛爾蘭統一問題列為政府的主要政策,不斷地同英國政府對話,要求解決這一妨礙英國關系的棘手問題。”(注:趙錦元:《英國的北愛爾蘭問題及其前景》,《當代世界民族問題與民族政策》,四川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273頁。)
      四、跨界民族問題誘發的三大政治問題
  跨界民族問題是影響國際地緣政治的大問題。據考查,跨界民族問題至少誘發以下三大政治問題:
  第一,跨界民族問題產生并發展了對國家的離心力。
  一旦產生跨界民族問題,就會造成對國家的離心力。爭取跨界民族本族的最大利益,是造成對國家離心力的主要原因。凡是形成跨界民族問題的,這就意味著跨界民族的利益和國家的利益產生了很大的紛爭。這種紛爭瓦解著跨界民族與所屬國家的凝聚力。
  危及國家凝聚力最為危險的人物一般不是平民百姓,而是跨界民族的政治家們——如果獨立成功后,他們希望自己成為新的國家領導人,以滿足自己的權力欲望。
  第二,跨界民族問題誘發了危及國家領土主權的問題。
  跨界民族問題對國家產生的離心力,是導致危及國家領土主權問題的前提條件。幾乎所有跨界民族問題都涉及到領土主權問題。跨界民族影響到國家領土主權問題是逐步演化的。跨界民族起初可能只要求改善民族待遇。當國家滿足了其“改善待遇要求”之后,可能會使跨界民族問題得到解決;如果國家并不能夠及時滿足跨界民族改善自身待遇的要求,跨界民族可能會進一步提出自治的要求,使跨界民族問題得以升級。跨界民族問題的最高表現是跨界民族想建立獨立的民族國家,極大地危及到現有國家的領土主權。
  雖然目前已經出現問題的跨界民族對問題的解決提出了各種不同的方案,有的只是要求改善待遇,有的要求自治,有的要求獨立,但幾乎在所有出現問題的跨界民族中,都至少產生了一個要求獨立的極端派別。如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人猛虎組織和北愛爾蘭共和軍。
  第三,鄰國跨界民族的相互聲援造成了地緣政治的不穩定。
  跨界民族問題往往伴隨著鄰國跨界民族相互聲援的問題。跨界民族的這種相互聲援又會導致進一步的連鎖反應,鄰國的同一民族會想盡辦法向本國政府提出具體的聲援要求。
  作為鄰國的統治者,則有兩種不能不考慮的問題。其一是,如果鄰國跨界民族的獨立要求成功了,政府不能不担心本國的跨界民族也起來效仿,造成本國的分裂。其二是,政治家通過滿足跨界民族的某些要求以獲得更多的選票,結果更促進了跨界民族問題的發展。在斯里蘭卡歷史上,提出并通過的“只要僧伽羅法案”,就是政治家們拉選票的產物。
      五、跨界民族問題的形成原因及其演變趨勢
  跨界民族問題何以成為政治不穩定的因素,原因有許多,以下原因不可忽視。
  其一,跨界民族問題是有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差別導致的。
  跨界民族地處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如果存在很大的差別,這種差別極易成為導致跨界民族問題的客觀條件。這種差別至少存在如下三種隱患:“首先,他們有更多的參照物。他們不僅與本國的其他民族,特別是主體民族作比較,還與邊界另一面的同胞作比較,與任何一方的差別都可能觸發民族情緒;其次,他們有更強的精神后盾和物質后盾,總是指望邊界對面的同胞能為自己做點什么;最后,對于所有被分裂的民族來說,民族統一主義是個神圣的召喚。”(注:葛公尚主編:《當代政治與民族問題》,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181頁。)
  除此之外,還存在這樣一個具有規律性的現象,即由于跨界雙方經濟的差別產生了以跨界民族為紐帶,由不發達的國家向發達國家的移民趨向。這種移民導致了雙方人口數量的變化,其中隱含了以跨界民族為紐帶的人才流動。在波蘭和德國交界處的跨界民族是德意志人,這種跨界民族在波蘭形成一種特殊的移民隱患即德意志人的“雙重國籍”問題。這是影響到波蘭民族關系甚至國家安定的大問題。
  其二,跨界民族的自我意識達到相當程度才會產生跨界民族問題。
  跨界民族的自我意識是形成國家離心力和民族向心力的直接原因,從而是跨界民族問題產生的重要條件。從這一點來講,考慮到國家的統一,需要增強的不是跨界民族的民族自我意識,而應是國家統一的國民意識。
  可以說,只有充分發展市場經濟,改善跨界民族的待遇問題,才會避免跨界民族問題的發生,或避免跨界民族問題的升級。只有增強了跨界民族的國民凝聚力,才可避免因跨界民族問題演變為危及國家領土主權的問題。
  其三,國家民族政策在經濟和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是造成跨界民族問題的重要因素。
  跨界民族與主體民族在政治、經濟地位上的不平等是產生跨界民族問題的客觀條件,由于國家在民族政策上的偏差造成的跨界民族在政治、經濟地位上的不平等則是產生跨界民族問題的主觀條件。
  在斯里蘭卡,造成北方泰米爾人的問題,是與“只要僧伽羅法案”的政策有關的。“只要僧伽羅法案”導致了泰米爾人對僧伽羅人的敵對。在歷史上,對于兩族的分歧,政府明顯偏袒僧伽羅人一方,某些僧伽羅人領導人對比也毫不隱諱。1948年獨立后,兩個民族關系的惡化最初是語言問題引起的。1912年錫蘭大會黨成立。1937年僧伽羅大會黨成立。1946年統一國民黨成立。1950年,統一國民黨政府的一位資深部長班達拉奈克退出該黨,于1951年成立斯里蘭卡自由黨。由于斯里蘭卡實行民主選舉制度,因而選票成為決定的因素。為了能與統一國民黨爭奪選票,順應民心,斯里蘭卡自由黨打出了民族主義旗號。在1952年的選舉中,班達拉奈克以斯里蘭卡民族主義者的面目出現,提出以僧伽羅語和泰米爾語代替英語為官方語言。這一立場因未能得到僧伽羅農民的支持而導致失敗。到1956年的大選時,自由黨領袖班達拉奈克為了爭得占人口大多數的僧加羅人的選票,又走向僧伽羅民族主義,提出“只要僧伽羅”的口號,結果自由黨與其他一些政黨組成的統一陣線競選獲勝,斯里蘭卡便開始推行“只要僧伽羅法案”的政策。斯里蘭卡政府從立法上給予佛教以“最優先的地位”,只是滿足了僧伽羅人民族感情的需要,可卻極大地傷害了泰米爾人的民族感情,加劇了僧泰兩族的民族矛盾。
  其四,產生跨界民族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民族利益的問題。
  一切社會問題都是利益紛爭的問題,跨界民族問題也不例外。跨界民族問題是跨界民族利益與國家(主體民族)利益的紛爭。一切跨界民族問題都是因跨界民族利益而引起的問題。跨界民族的利益紛爭,決定了跨界民族問題的演變趨勢。
  跨界民族問題的演變趨勢至少是跨界民族和政府的民族政策雙重作用的結果。有些時候,還摻雜了國際勢力等因素。
  盡管跨界民族問題的表現是多種多樣的,但在跨界民族問題的演變中,似乎存在著這一發展趨勢:由于跨界民族的利益是跨界民族問題產生和發展的根本,所以跨界民族的問題是從要求改善待遇開始的,一旦這種改善待遇的要求得不到滿足,跨界民族問題就可能進一步升級,其升級的途徑是從要求自治到要求獨立。如果政府處理得好些,跨界民族又會由要求獨立而回轉為要求自治或更低的要求。無論是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人問題,還是英國的北愛爾蘭人問題,都從不同的角度說明了這個道理。
      六、解決跨界民族問題的啟示
  以往的跨界民族問題及各國對跨界民族問題的解決,給人們提供了十分珍貴的經驗和教訓。我們能夠從中受到的啟示有:
  第一,驅逐主義的政策是行不通的。
  在處理跨界民族問題的過程中,有些國家采取了“人可以走,土地必須留下”的霸道政策。1962年肯尼亞總統的聲明最具典型:“如果他們不愿意在肯尼亞和我們一起生活,那么,他們完全可以自由地離開我們,離開我們的國土,越過邊界到索馬里共和國去。這是他們能夠合法地行使自決權的唯一方式。”(注:[埃及]布特羅斯·加利著、倉友衡譯:《非洲邊界爭端》,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84頁。)其實,“人可以走,土地必須留下”的辦法只是政治當局單方面的意愿,跨界民族不僅不能接受,而且這是他們一貫反對并堅決反抗的。他們清楚,一旦離開祖居地,他們的生活將會更慘。歷史上也確實曾經有過這樣的事例——1947年5月至6月之間,在印巴分治付諸實施中,居住在巴基斯坦土地上的250萬錫克人遷徙到印度。其結果, 錫克人“失去了在巴基斯坦的400萬公頃膏腴土地,而得到的只有250萬公頃不如原先的土地,他們丟掉的大量不動產,沒有得到任何補償。他們還把150 多座寺廟和圣地丟棄在巴基斯坦。”(注:[美]愛德華著、郭文豹譯:《印度所不喜歡的民族——錫克人》,《民族譯叢》1995年第5期。)
  第二,獨立難于上青天。
  以往的歷史告訴人們這樣一個道理:任何國家都會反對跨界民族的獨立。這是因為,允許跨界民族的獨立(無論是單獨式的獨立,還是合并及聯合式的獨立)將意味著國家領土主權被破壞,這是任何國家所絕不允許的。國家會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辦法、手段阻止跨界民族的獨立。英國對北愛爾蘭人,斯里蘭卡對泰米爾人,西班牙對巴斯克人,土耳其、伊朗和伊拉克對庫爾德人,都極力反對跨界在自己領土上的跨界民族實行獨立。所以,北愛爾蘭人、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人、巴斯克人、庫爾德人等跨界民族至今都未能得以獨立。可見,跨界民族走獨立的道路是艱難的,是很難行得通的。
  “現有邊界不可改變”的主張即是國家反對跨界民族獨立的典型代表。1975年,歐安會成員國及美國和加拿大等35個國家在芬蘭赫爾辛基開會,通過了《赫爾辛基宣言》,確定了二戰后歐洲國家邊界不可改變的主張。這告訴人們,在當今世界上,要改變現有邊界使跨界民族得到統一,幾乎是不大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對擁有跨界民族的國家來說,可取的辦法是在維持現有邊界的前提下處理好跨界民族問題。
  第三,跨界民族政策的不當會使跨界民族問題有所升級。
  歷史已經證明,跨界民族政策的不當會使跨界民族問題有所升級。最典型的是斯里蘭卡泰米爾人問題,它和當時政府頒布和實施“只要僧伽羅法案”密切相關。
  跨界民族問題是一個令政府當局十分頭痛的問題。使政府最頭痛的是,一旦對跨界民族問題處理不當,就會使跨界民族問題有所升級,從而加大國家政治的不穩定,進而又產生地緣政治的不穩定。
  第四,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不同類型的跨界民族問題所含有的危險性是不同的。
  單邊主體民族往往是跨界民族問題的多發情形。單邊主體跨界民族所產生的問題遠遠比雙邊均非主體民族的跨界民族問題要多得多。單邊主體跨界民族的政治不穩定遠比雙邊非主體跨界民族要危險得多。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人問題、英國的北愛爾蘭人問題,都屬于這種情形。
  第五,對于跨界民族問題,與其亡羊補牢,不如防微杜漸。
  雖然并非有了跨界民族就必然導致跨界民族問題,但必須承認跨界民族的存在為產生跨界民族問題提供了一種可能。產生跨界民族問題有一個過程,而跨界民族問題一旦形成,其處理過程相當復雜,涉及到諸多方面,甚至國與國的關系,難度較大。因而解決跨界民族問題最好的辦法是防止跨界民族問題的形成。
  第六,應該深入了解不同跨界民族的不同要求,以尋找解決問題的不同方法。
  從理論上來講,世界萬物,千差萬別,發展水平和狀況必定有所不同,演變的方式也會有所不同,解決其所發生的問題的方法也理應有所不同。對待跨界民族問題的解決也是如此,不可能用一種方法解決各種跨界民族問題,這應該是解決跨界民族問題的一個準則。
  
  
  
民族研究京6~13D7國際政治曹興20002000本文對跨界民族的內涵、分類、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的區別等理論問題進行了探討,在此基礎上,分析了造成跨界民族問題的條件和原因、跨界民族對地緣政治的影響會沿著什么樣的趨勢進行演變及跨界民族問題在解決過程中所帶給我們的啟示。作者曹興,1957年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世界民族研究室副研究員。地址:北京市白石橋路27號,郵編 100081。 作者:民族研究京6~13D7國際政治曹興20002000本文對跨界民族的內涵、分類、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問題的區別等理論問題進行了探討,在此基礎上,分析了造成跨界民族問題的條件和原因、跨界民族對地緣政治的影響會沿著什么樣的趨勢進行演變及跨界民族問題在解決過程中所帶給我們的啟示。

網載 2013-09-10 21: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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