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談:中國詩歌與音樂關系  詩樂關系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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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歌與音樂的關系”,近年來似乎已成了“顯學”,在詩、詞、曲,以至《詩》、賦的學術會上,每每要提到這個問題,作為專題的學術會,也許今天是第一次吧。參加者這么多,而且有許多中青年學者,是很使人興奮的。
  “詩歌與音樂的關系”,這句話的意思大家都明白,但是,“詩歌”這個詞語中本身就包含了“音樂”,所以這個提法是不是可以修正一下?或者可以說:“詩歌中詩與樂的關系”,或者直接說:“詩與樂的關系”。我個人則習慣于分為兩句來說,一句是:“歌唱中‘文’與‘樂’的關系”——歌唱,就是“文”與“樂”的結合;再一句是:“韻文與音樂的關系”——雖然任何韻文(甚至散文)都可以付諸歌唱,但是在現實中,是有一些韻文體裁及作品并不為歌唱而寫作。
  我讀過一些有關的文著,參加過多次有關的學術會,可以說,都是這個內容即探討“韻文與音樂的關系”;相應地,所有這些文著的作者、這些學術會的發起者主持者和幾乎全部的參加者都是“文界”的學者。譬如關于所謂“聲詩”、關于“詞與音樂的關系”等,都是文界人士提出并予以研究的。這個課題,當然不只對于文界,同樣地也應對于樂界。音樂界,也有研究“樂”與“文”的關系的,但主要是在今天創作歌曲時“音樂形象”與“歌詞意境”或“旋律”與“語音”的關系之類;很少進入到像文界研究“文、樂關系”的廣度和深度,至少沒有充分展開我國民族音樂與傳統韻文之間的關系的研究。
  出現這個現象也是自然的。我國是“詩文之邦”,幾千年來,民族傳統韻文發展的高度和深度,遠勝于音樂——這是我國與外國譬如歐洲諸國很不同的歷史實際。也許只消看一個現象就可明白大概:歌唱是“文、樂”的結合,在我國是把其中的“樂”遺(忘、舍)棄了而成為留傳千古的“(韻)文”——“詩”、騷、賦、樂府、詩、詞、(南北)曲等;而歐洲諸國呢?則可以將歌唱中的“文(詞)”丟在一邊而把其中的“樂”獨立出來成為器樂曲(這種情形只出現于我國的“琴”,但是,琴恰恰不在我們研究范圍之內)。在我國,韻文形成有如上所述的眾多文體的篇章構成和句式、格律結構;音樂呢?似乎從未產生過“樂體”、“樂式”的觀念(古代沒有);而歐洲恰相反,樂體、樂式,從樂句、樂段、和聲、對位到樂章、樂曲、交響曲、歌劇等,規范而且完整,而其“文(詞)”呢?除所謂“十四行詩”之外,他們的韻文是沒有(形成)確定、規范的“文體”的。是不是這樣呢?
  近年來,研究界有一種說法,謂:我國文體的發展(如詞)是由音樂的體式決定的,說詞是“按樂譜填辭”的“音樂文學”,詞體的構成是:“依曲定體、依樂段定片、按曲拍為句、據腔押韻、審音用字”云云,這種事是絕對沒有也不可能有的。即以宋代而言,詞人數以千計、詞作數以萬計,當然全是“文”作;“樂”呢?除了姜白石在其十幾首“自度曲”詞作文字邊上有不完整(又不知道在流傳過程中有沒有抄錯)的樂音符號之外,一個音都沒有留下來。而那些“自度曲”,姜白石老先生自己說了,是他“初率意為長短句,然后協以律”而成詞(再然后才有那些樂音)的,哪有先有“樂譜”然后“填辭”的事呢?因為不可能。
  事實是,無論在歷史上以至今日,我國各種體裁、體式歌唱中的“文”與“樂”的關系,總體上是:“文”為主,“樂”為從。稍微具體些說,是四條:
  一、以文的篇、章為樂的篇、章;
  二、以文的“韻(斷)”處為樂中的“住”——約略相當于今稱的“樂段”;
  三、以文的“句(斷)”處為樂中的“頓”——約略相當今稱的“樂句”;
  四、以文句中的“步節”為樂句中“樂節”組合的疾徐促疏;
  以上四條,罕有例外,在這四條的前提下,在具體的文辭、句字與樂音旋律如何結合的關系上,則可大分為兩類:
  一類是:以穩定的或基本穩定的旋律(我稱之為“定腔”)敷唱各種不拘平仄聲調的文辭;
  一類是:以文辭句字的字讀語音的平仄聲調化為樂音進行,構成旋律;
  前者我稱之為“以腔傳辭”,典型的是“段譜體分節歌”,如眾多的“民歌、小調”及現今的創作歌曲。如《蘭花花》可以用完全或基本相同的旋律去唱“青線線那個蘭線線,蘭個英英地采”和“你要死來就早早死”。
  后者,我稱之為“依字聲行腔”,典型的是“曲唱”,如《牡丹亭·游園》[皂羅袍]首句:“原來姹紫嫣紅開遍”,其音樂必須按諸字聲“陽平/、陽平/、去∧、上∨、陰平—、陽平/、陰平—、去∧”的起伏化為樂音旋律進行組成唱腔。
  大分有以上兩類,然而,我國的歌唱中,“文辭”的地位在總體上始終是第一位的。一方面是上面說的我國(至少在歷史上)沒有“無辭之歌”,又一方面,即使是在“以(確定的唱)腔傳辭”的歌唱中,如果樂音旋律與字讀語音發生太過于矛盾的時候,唱者往往會對唱腔作一些調整即所謂“潤腔”、“小腔”去適應字讀語音。更多的一些問題不能在這里多說了。
  所以,回過頭來想對音樂界同道們進一言:我覺得有兩個現象是不能無視和輕視的:一是近百年來,西洋音樂(其思想、概念、觀念、理論以至使用的術語)全面覆蓋了我國;再一個是我們的音樂界對“我們自家民族韻文與音樂的關系”、“歌唱中之文與樂關系”的關心不夠,我們樂界學“文”的熱情遠不如文界的學“樂”。是不是呢?
文藝研究京97~121J1文藝理論洛地20022002“中國詩歌與音樂關系”學術研討會由本刊編輯部與首都師范大學中國詩歌研究中心于2002年4月20日——22日在北京聯合舉辦。來自全國高校及科研機構的40余名專家學者就中國詩歌音樂本質問題、歷代詩歌發展與音樂之關系、樂舞詩的產生與社會活動、詩詞曲的內在聯系與社會生活等問題進行了研討。在討論中,來自詩歌理論界、音樂理論界的學者打破學科界限,各自從詩、樂角度對詩歌與音樂關系問題及中外詩歌與音樂關系問題進行了學術交流及個案介紹。大家共同認為,這種邊緣與交叉學科的學術交流極為寶貴,值得重視。在文學藝術研究中,既包含學科的本質問題又與相關學科關系密切;在研究方法上,既保持學術傳統,又有創新精神,從詩歌的角度研究音樂,從音樂的角度研究詩歌,會產生新的學術增長點。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從藝術本質及相關性方面對各藝術門類進行理論思考與研究值得關注。本期特編發此組短文,以饗讀者。洛地 浙江省藝術研究所研究員 作者:文藝研究京97~121J1文藝理論洛地20022002“中國詩歌與音樂關系”學術研討會由本刊編輯部與首都師范大學中國詩歌研究中心于2002年4月20日——22日在北京聯合舉辦。來自全國高校及科研機構的40余名專家學者就中國詩歌音樂本質問題、歷代詩歌發展與音樂之關系、樂舞詩的產生與社會活動、詩詞曲的內在聯系與社會生活等問題進行了研討。在討論中,來自詩歌理論界、音樂理論界的學者打破學科界限,各自從詩、樂角度對詩歌與音樂關系問題及中外詩歌與音樂關系問題進行了學術交流及個案介紹。大家共同認為,這種邊緣與交叉學科的學術交流極為寶貴,值得重視。在文學藝術研究中,既包含學科的本質問題又與相關學科關系密切;在研究方法上,既保持學術傳統,又有創新精神,從詩歌的角度研究音樂,從音樂的角度研究詩歌,會產生新的學術增長點。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從藝術本質及相關性方面對各藝術門類進行理論思考與研究值得關注。本期特編發此組短文,以饗讀者。

網載 2013-09-10 21: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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