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時期深圳定位問題的若干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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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新時期深圳的定位,主要應循兩條基本的思路。一條是“經濟特區”的思路,也就是說,在新的歷史時期如何繼續保持和發揮深圳經濟特區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另一條是“保持香港穩定繁榮”的思路,也就是說,在新的歷史時期如何進一步發揮深圳在保持香港穩定繁榮方面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循著這樣兩條基本思路,就可以看到,深圳的定位不同于國內任何其他城市,它在新的歷史時期,不僅應該而且完全有可能發揮出獨特的和非常重要的歷史作用。
    中國入世后,深圳經濟特區應繼續發揮新的“窗口”和“實驗地”的重要歷史作用
  深圳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舉辦最成功的經濟特區,在80年代至90年代上半期的將近15年時間里,成為整個中國改革開放的象征,成為世界經濟發展史上的奇跡,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實驗地和樣板。小平南巡使深圳對全國的影響和作用達到了巔峰,深圳的示范效應推動了神州大地洶涌澎湃的改革開放大潮。
  但是從90年代中期后,隨著全國改革開放逐步推進,隨著新的改革開放樣板—上海浦東的崛起,深圳的地位和作用迅速下滑。其中有深圳自身的主觀原因,也有整個大環境的客觀原因。后者核心的觀念就是認為全國改革開放后,深圳經濟特區使命已經完結,更有甚者認為深圳是靠“尋租”和“吃偏飯”發展起來的,是對全國其他地區的不公平。近年來不僅這種論調甚囂塵上,而且在中央的政策上也體現出這方面的“痕跡”:經濟特區的特殊政策被全面取消,經濟特區的上級主管部門被撤并,從某種意義上經濟特區已經“名存實亡”,甚至經濟特區本身已經發展起來的具有相當優勢的內在條件(例如資本市場等),也被壓縮。
  我們認為研究和思考深圳的未來定位,首先要糾正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特區無用論”。事實上,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在搞各種各樣的“特區”,例如日本、韓國、朝鮮、臺灣、俄羅斯、印度和南美一些國家都在準備搞特區,有些已經建立起來。我們還注意到,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經濟特區”這個概念已經泛化了,即為了某種經濟發展的特殊需要,拿出一塊地方來實行特殊政策。因此我們自己絕不能把“經濟特區”只看作是改革開放的臨時產物,更不能把自己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生”下來“培養”大的“孩子”拋掉毀掉,這實在是一種很浮淺的認識。“特區”的使命是我們賦予它的,你賦予它使命,它的使命就沒有完結;你不賦予它使命,它的使命就完結了。
  毫無疑問,中國入世標志著我們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發展時期。從根本上說,就是中國的改革開放進入了一個全面深化的新階段,中國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全面融入國際社會的新階段。這個新的階段對我國來說,既是一個巨大的機會,同時也是嚴峻的挑戰。尤其我國是一個經濟、社會、法制發展長期落后的國家,是剛剛從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的國家,是一個擁有13億人口且發展十分不平衡的國家,無論是在政治體制還是在法制建設方面,無論是在產業競爭力還是在市場成熟度方面,無論是在社會的承受能力還是在國民的基本素質方面,我們所面臨的經濟政治大改革和社會大演進都充滿了風險和變數。中國的社會轉型和制度變遷是個長期的歷史過程,其間,每一個新的重大舉措,都需要在一個特定的區域先行先試,任何急躁和冒進都是要不得的,都可能引發巨大的社會震蕩和災難。因此,中國入世后,仍然應當遵循小平同志所提出的“摸著石頭過河”的漸進式改革和開放的戰略方針。因為這個方針的核心,就是我們國家長期以來實行且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先抓試點取得經驗后再逐步推開”的政策和策略。過去20年里我們堅持這個戰略方針,把深圳經濟特區作為制度創新的“試驗田”,從而保證了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的大國,在巨大的社會經濟變革中,穩步地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成功,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奇跡”。今后我們只有繼續堅持這個戰略方針,才能保證我們立于不敗之地。
  正因如此,我們認為,深圳經濟特區新的歷史定位之一,就是繼續做中國入世后的“窗口”和“實驗地”。這方面,深圳具備兩個國內任何城市都不具備的有利條件。一是深圳經濟特區由于得改革開放風氣之先,由于長期以來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和實驗地,也由于毗鄰香港,因而成為國內最容易向WTO標準靠拢,最容易與國際慣例接軌和最開放的地區。二是深圳經濟特區是國內唯一設有與內地相對封閉的隔離線(即二線)的地區,它可以隨時根據需要通過邊檢和海關對人員和貨品往來采取相對封閉的措施。而這兩條恰恰是能否作為WTO試驗區的最根本的前提。所以,國家今后應該把那些未來要逐步向國外行業和企業開放的某些領域(包括體制、法規等),率先在這里進行開放試驗。這樣的策略可以把入世可能發生的問題(主要是與我們原有體制、政策、法規的摩擦,對原有行業和企業的沖擊),盡量局限在一個小范圍內加以觀察、了解和解決,同時通過解決這些問題對我們原有的不適合的政策、法規和體制進行補充修改,從而在更大的范圍內保證把入世的風險降到最小。
  為了便于操作和保證正確實施,也為了這種局部的率先放開不會對全國其他地區產生負面波動和影響,建議中央授予深圳特區政府以一定的優先試驗權,在國家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同意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上述領域內按國家有關標準率先批準外商在深設立企業,進行投資,開展業務,進入市場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特區立法的權限內制訂、補充和修改某些政策法規,以及對原有體制進行進一步的深化改革,應當申明,這種優先試驗權,不屬于原有意義上給予經濟特區的特殊優惠政策(因為特殊優惠政策與WTO的原則和精神相違背),而只是國家為了更好地達到入世之目的,在某一個階段、某一地區采取的為入世做好準備工作的戰略和策略性措施。我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建立“深圳自由貿易區”或“深圳大保稅區”,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所有操作性的難題都可以迎刃而解。
    在新的歷史時期,深圳應繼續在保持香港穩定繁榮方面發揮特殊的作用,為“一國兩制”的健康持續發展做出重要的歷史貢獻
  最近一段時間,香港特區政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和挑戰,究其背后的深層次原因,是經濟問題。經濟問題是香港最大的政治。香港市民最需要的是充分的就業、穩定的經商環境。香港和其它發達的歐美國家不同,并不是一個高福利的社會,而是一個充滿競爭的社會。因此,香港的居民,尤其是香港的中產階級的工作壓力、生活壓力非常大。因此,香港經濟搞不好,就會影響香港的政治局面,香港經濟不穩定,就會影響到香港的政治不穩定。
  現在看來,香港的經濟問題如果解決的不好,不僅會影響到香港的穩定和繁榮,影響到一國兩制的制度安排,而且會影響到臺灣問題的解決。因此,香港的經濟問題同時也是政治問題,關系到國家的安全。香港的經濟問題歸結起來,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低增長;二是高失業;三是高赤字;四是負資產。其主要原因是,香港制造業北移后沒有抓住機會完成產業轉型,加上高昂的成本,出現產業空洞化現象,大量普通勞動力就業困難。在這方面,香港與臺灣相比出現了巨大的差別。由于臺灣的產業轉型已經完成,它的IT產業目前已在全球居有重要的地位。在亞洲“四小龍”中,香港的經濟轉型遠不如臺灣、新加坡和韓國。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后,東亞經濟出現了“在穩定中回升”的局面,但各個經濟體的復蘇呈現不均衡的狀況。其中,尤以香港的處境最為尷尬。1998-2002年香港基于不變價格的實際國內生產總值的平均增長率為2.3%,低于同期新加坡(2.9%)、臺灣(3.4%)和韓國(4.5%)的增長速度。如果是在英國政府管治的時代,經濟問題也許就是經濟問題,不會演化為復雜的政治問題。但是在香港回歸后,在一國兩制的制度安排下,就很容易出現經濟問題政治化,政治問題國際化。因此,香港的經濟問題如果解決不好,就有可能關系到國家的安全,臺灣問題的解決就有可能受到影響。目前,臺灣正進入大選的造勢期,這個特殊的敏感時期尤其要防止香港問題政治化、國際化。
  解決香港經濟問題,CEPA的作用是有限的,不能對這個協議抱有過高的不切實際的期望,更不能期望它能一舉解決香港目前所有的經濟困境。CEPA的簽署無疑對香港的經濟發展有許多好處,這是中央支持香港發展的具體表現。但是,我們也應對CEPA有一個切實的評估,目前,在香港工商界,有一部分人就期望它能一舉解決香港目前所有的經濟困境。這種心態不好,一旦發現這個協議不能達到他們的預期,則會大失所望、備受打擊,從而對香港的前途更加感到悲觀。因此,我們首先要客觀估計香港制造業在本土恢復的可能性。香港制造業能否重新恢復,取決于許多因素,其中尤為關鍵的是生產成本,零關稅并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其次,要正確評估香港經濟的病癥所在,即如果香港的高成本這個問題不能得以有效解決,香港的產業結構調整、香港經濟與內地經濟的融合都會面臨無法克服的障礙。特別是在內地強大的低成本高效競爭態勢下,高成本的香港肯定會越來越失去已有的優勢。
  在上述情形下,深圳經濟特區完全可以在保持香港穩定繁榮方面發揮出特殊重要的歷史作用。這種特殊歷史作用是內地任何一個城市都不能起到的。首先深圳經濟特區在某種意義上講就是為香港而建立的,這是鄧小平同志解決香港問題“大智慧”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次,香港回歸前江總書記在視察深圳的時候特別提出,深圳除了繼續發揮窗口、改革實驗基地的作用以外,還要在穩定香港,保持香港繁榮方面發揮特殊的作用。第三,只有深圳具有與香港在地域上完全對接和與內地相對隔離的“二線”優勢,因此深港合作具有其獨特的優勢,是包括北京、上海、武漢甚至廣州在內的任何內地城市都不能替代的。第四,深圳能否對香港穩定繁榮發揮特殊作用已經不是一個理論問題和政策取向問題,而是一個已經發生而且發展十分迅速的現實問題。在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的歷史進程中,香港和深圳這兩個特區城市在經濟領域、城市建設、居民生活等各方面迅速和廣泛的融合,深港經濟的逐漸一體化、深港都市圈的逐漸形成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僅以居民生活為例,近年來深港兩地居民生活的“同城化”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的現象。隨著深港兩地經貿往來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港人選擇到深圳工作和居住,據統計,目前深圳近5萬套住房被香港居民買走,在深圳已形成不少以港人為主的住宅小區。深圳不僅已成為香港居民節假日休閑、娛樂、購物之地,而且深圳火車站和東門老街一帶的商業街區幾乎就已成為港人的“天下”。在深圳羅湖商業城,由港人直接注冊的零售企業占30%以上,香港學者撰文說,這標志著“在消費市場方面,港、深早就一體化了”,由此可見,深港這兩個城市經濟融合的廣度和深度是中國任何其他地區所未能達到也不可能達到的。這兩個不同制度的陸路接壤城市,正在逐漸實現經濟一體化,正在逐漸形成一個前所未有的共同市場,正在逐漸形成一個十分特殊的、“一國兩制”的現代化大都市圈。
  在新的歷史時期,如何在保持香港穩定繁榮方面發揮深圳特殊重要的歷史作用呢?我們認為,就是中央政府可以通過特殊的制度安排,把深圳和香港緊緊地捆綁在一起,使事實上正在形成的“深港都市圈”,成為在制度上也得到保證的深港經濟共同體。我們認為,也許這可以成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央從根本上解決香港經濟社會穩定繁榮和長期健康發展的一個最重要的戰略抉擇。
  選擇這樣的制度安排,首先有利于擴大香港的生存空間。香港在只有1100平方公里面積的狹小土地上,承載了600多萬港人,無論是居民生活還是產業發展幾乎都達到了飽和點。而深圳具有2020平方公里面積,如果深港經濟建立聯合體,無疑會使香港的生存發展空間出現成倍的拓展。
  其次,可以在這里聚集有利于發展深港兩地的各種資源,實現深港產業整合。目前香港的產業結構比較單一,服務業占GDP的比重90%以上,制造業所占比重很小,這樣的經濟結構不利于香港經濟的發展。但是香港仍然有很多優勢,目前仍然是全球最重要的國際物流中心之一,仍然是亞洲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仍然具有全球一流的現代服務貿易產業優勢。因此對香港來說,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發揚它的長處而彌補它的短處。而與深圳建立經濟聯合體恰恰能夠實現這一點。因為深圳的產業結構恰恰與香港高度互補。深圳除了具有香港非常缺乏的國內低成本優勢外,還具有香港非常缺乏的高新技術產業研發優勢、人才優勢和高新技術及傳統制造業的發展優勢。香港有相當強的對外輻射能力,而深圳具有相當強的對內輻射能力。因此這種產業整合一定能大大提升現有深港兩地的生產力水平和國際競爭力水平,可以找到很多新的增長點。例如深港兩地建立經濟共同體后,完全可以利用地緣優勢,在深港交界地區建立跨境工業區,大力發展高科技乃至傳統制造業,這樣既可以充分利用CEPA給香港帶來的發展機會,也可以利用深圳所擁有的低成本、研發能力和人才優勢,從而使香港的制造業重新得到發展的機會和發展的空間。同時也更有可能吸引跨國公司將研發、設計、制造及采購基地轉移到這個地區。此外,兩地都具有對國內外客商和游客產生強大吸引力的條件和潛質,這又為兩地通過資源整合建立強大的旅游業和會展業創造了非常有利的條件。
  第三,香港經濟目前最大的問題是高失業率、高地價樓價和高人工費用。這三個問題是香港經濟體的根本“內傷”和“硬傷”。這些問題若不得以有效解決,任何挽救香港經濟的外在措施都沒有太大的意義。建立深港經濟共同體后,深港兩城的面積可以擴大到3000多平方公里。盡管對香港而言地域空間只擴大了兩位,但是如前所述,深港兩地資源整合后所產生的產業規模擴張空間和就業規模擴展空間對香港來說,則絕不僅僅是兩倍,而是要大得多。這種擴張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會在相當程度上增加香港的就業崗位,緩解香港的就業困難,這就為解決香港高成本問題找到了一個根本的出路。因為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樓市和人工費用的縮水才不會給人們帶來太大的恐慌。“發展是硬道理”,任何人都明白自己可以通過在其他就業崗位上賺錢來彌補自己原有的損失,同時這種樓市和人工費用的縮水所引起的成本降低又會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和工作崗位。目前香港樓價和人工費用之所以無法降低,成為進退維谷的兩難問題,就是因為香港眼下已經基本找不到新的產業擴張空間和就業擴展空間,任何財富的縮水都只能絕對地減少個人財富,因此人們看不到希望,也失去了對未來的信心。由此可見,通過建立深港經濟共同體,不僅可以增加香港就業人口和就業機會,而且可以為降低香港的人工費用和土地物業成本創造重要條件,從而逐步實現有效降低香港經濟運行成本,提高香港國際競爭力的長遠目標。
  第四,實現上述制度安排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要能夠使這個經濟共同體的邊界具有可控性和相對封閉性,因為任何邊界的不可控,都會使共同體的特殊制度安排失去意義。眾所周知,由于深圳邊檢海關設有特區管理線(一般都簡稱之為“二線”)與內地相隔離,因而使它不僅與內地任何城市不同,而且與國內其他經濟特區也不同。這個“二線”在未來的制度安排中很重要,它為建立深港經濟共同體和深港形成一個有效的共同市場,創造了重要的基礎和前提。
    實現深港經濟共同體的制度安排的新思路
  建立深港經濟共同體,既是新的歷史時期中的一個重大戰略選擇,同時又是我國政治和經濟體制的一個重大創新。在這方面需要大膽略、大氣魄和大智慧。我們認為,可以采取建立“深圳自由貿易區”、“深圳大保稅區”和“深港跨境工業區”這樣三種不同的思路。
  1.通過建立“深圳自由貿易區”,實現深港經濟共同體的基本思路框架。這個思路的核心理念,就是國家應在WTO框架下賦予深圳經濟特區以新的歷史涵義。原因有三條,首先因為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它不可能與深圳成為具有行政區劃意義上的統一城市。其次由于香港是獨立的WTO成員體,它與祖國大陸是平等的WTO伙伴,因此深圳經濟特區作為內地一個城市,無論中國政府在內部政策上給予它什么名稱和功能,只要不是在WTO框架下給予它特殊的地位,它就不可能與香港實現經濟共同體的制度安排。因為WTO規則中從未規定過一個“關稅領土”能否授權其“內部所屬一個地區”,與另外一個“關稅領土”組成區域經濟集團。第三,同樣道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深圳經濟特區在中國入世中發揮的窗口和實驗地的重要特殊作用,也應當在WTO框架下賦予它新的地位和作用,否則按照WTO原則也是行不通的。
  在中國入世的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在WTO框架下來重新考慮和設計深圳的地位和作用呢?我們認為,在目前條件下最容易做到也是最可能見成效的方案,就是依照巴拿馬科隆自由貿易區的方式,建立“深圳自由貿易區”。這個自由貿易區并不是只對香港發揮作用,實際上它將像科隆自由貿易區那樣面對全世界。但由于深圳毗鄰香港,因此最有條件首先與香港建立起類似共同市場那樣的經濟聯合體。這樣就為我國政府實現深港經濟共同體的制度安排打下了根本的基礎。
  從進一步推廣來看,建立“深圳自由貿易區”,就是在入世的新歷史階段中,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創造出新的發展條件和發展形式。一方面我們可以通過這個“自由貿易區”與WTO許多國家和地區建立雙邊或多邊的自由貿易經濟協作關系;另一方面它又是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的一部分,它可以先行先試,可以創造經驗向內地推廣,也可以接受教訓,避免內地重蹈復轍;它可以使我國入世后有相當大的回旋余地,有相當大的靈活性,也有相當大的自主性。這樣就可以使深圳真正成為我國入世后新的“窗口”和“實驗地”。
  更重要的是,這個思路并不是天方夜譚式的空想,而是具有相當大的可操作性。首先,這種做法國際上已有先例可循,科隆自由貿易區就是先例。因此完全符合WTO規則,不存在法律規則難度。其次,從客觀條件上看,建立“深圳自由貿易區”的條件是完全成熟的。因為深圳早已是人所共知的在中國實行特殊體制和政策的先行一步的超前試驗區,在中國入世條件下,把它建成“自由貿易區”也僅僅是賦予其一項新的功能而已。第三,由于深圳有“二線”可以與內地相分隔,使其邊界具有可控性和相對封閉性,因而容易滿足自由貿易區與國內其他地區相對隔離的基本條件。
  綜上所述,從我們研究和思考的角度看,建立“深圳自由貿易區”的思路,是深港經濟共同體制度安排的最佳方案,既沒有太大的操作難度和風險,又具有很多重要的好處。
  2.建立“深圳大保稅區”,實現深港經濟共同體的基本思路框架。這是在第一個方案無法實現或暫時無法實現時可供選擇的中方案。這個思路的核心理念實際上80年代末深圳就已經提出來了。這就是所謂“二線管住,一線放開”,或者說“一線管人不管物,二線管物不管人”。其內容簡單說,就是現在的深港邊境管理線(一線)只保留邊檢的功能,放開對深港兩地貨品進出的限制,只對人員往來進行嚴格限制和嚴格監控;同時把深圳特區管理線(二線)變成海關線,對內地與深圳的貨品進出進行嚴格限制和嚴格監控,但對內地人員進出深圳特區則只作簡單的限制,而不做嚴格的監控。
  采取這樣的制度安排后,深圳實際上就成了一個“大保稅區”,深港兩地的人流、物流、資金流完全融合,深港兩地形成統一的市場和實際上的經濟共同體,完全實現了“同城化”。
  按照這種思路進行制度安排的方案與上一個方案相比,好處是簡單易行,不涉及WTO規則,只要中央下決心就可以實施。缺點是深圳經濟特區的作用尤其是作為WTO實驗地的作用,不如上個方案那么廣泛和突出。
  3.建立“深港跨境工業區”,實現深港經濟共同體的基本思路框架。這是在上兩個方案都無法實施或者暫時無法實施的情況下,可供選擇的下方案。與上兩個方案相比,這個方案更簡單,更易操作。因為它不涉及其他國際原則,甚至深圳現在的體制都不需要做大的變化,只要中央政府批準,深港兩地政府就可以通過協商,積極推動在深港兩地邊境建立具有保稅性質的跨境工業區。深圳這邊可以在現時幾個保稅區的基礎上劃出一定的區域范圍,并采取相應的監督措施,使其與市區的其他地區分別出來。香港那邊也可以其邊境禁區為基礎,因為香港邊境的禁區從來屬管制區,有嚴格的監管措施使其與香港其他地區相分隔。由于設立保稅工業區符合世貿組織的原則,也不會涉及全國其他地區、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的因素,因此把這兩個管制區連成一體,成為保稅的跨境工業區并不困難。
  深港合作建立深港跨境工業區后,第一步可以促使更多的香港企業到跨境工業區落戶,利用CEPA的協議內容,使在這里的產品能夠以零關稅進入內地市場。第二步,逐步擴大深圳這邊的保稅區面積,建立保稅工業帶,與香港形成保稅工業走廊,并且增加跨境工業區的功能內容,使其逐步成為保稅自由貿易區。第三步,在上述兩步穩步實現的基礎上,再爭取利用現有二線的特殊有利條件,使整個深圳特區成為自由貿易區或大保稅區,全面與香港對接。建立深港大保稅區,使香港和深圳真正完全實現人流、物流、資金流的聯通,形成真正的統一市場和經濟共同體。
  上兩個方案都屬于“一步到位”的方案,而第三個方案則是“分步實施”的方案。與上兩個方案相比,它的好處是更加容易實施;缺陷則是它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逐步達到目標。而對于香港目前的狀況和中國入世進程來說,急需深圳盡快能夠發揮立竿見影的特殊作用。因此就這三個方案相比較,我們更加傾向于前兩個方案。
    提升深圳地位和擴大深圳地域面積是實現深圳新定位的基本保證
  以上我們從各方面闡述了深圳在新的歷史時期所應該也完全可能担任的特殊重要的角色。但是無論以哪種方式來實現,深圳都需要在中央直接指揮和直接領導下才能實現和完成。一方面它所担負的任務是全國的任務,而不是一個省的任務;另一方面省一級政府也不可能對它所担負的任務有指揮權和決策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領導體制不理順,就有可能造成各種矛盾,形成各種人為的掣肘和扯皮,大大地影響工作效率,甚至出現負面影響和作用。因此我們認為提升深圳地位是十分現實和必要的選擇。為此,可以考慮采取三種方式,一種是按國內行政區劃的方式,把深圳市設置為直轄市;第二種是在現有的經濟特區基礎上,賦予它新的不同于一般其他城市和其他特區的定義、名稱和領導體制;第三種是采用WTO框架下或國際上通用的形式,例如建立“深圳自由貿易區”或“深圳大保稅區”。后面這種形式比較符合國際慣例,同時對于我國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對于我國入世后更加順利地融入國際經濟社會,對于我國今后更加靈活地開展雙邊和多邊的區域性國際合作,對于我們今后更加容易處理兩岸四地經濟政治關系并且促成大中華自由貿易區的形成都大有好處。所以我們傾向于采取第三種方式。
  國內外城市經濟發展史都充分表明,一個高度發展和高度繁榮的城市,其經濟發展一定要有“直接腹地”的支持。美國的紐約之所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且持續保持繁榮景象,與其強大的“直接腹地”支持密切相關。紐約市區的面積只有930平方公里,比香港還要小,其制造業的比重只占9.2%,主要以服務業為主,與香港的產業結構非常相似。但是紐約市有強大的經濟腹地作支持,包括紐約州、新澤西州和康涅狄格州的26個縣,面積達32400余平方公里,是世界最大的都市區之一。尤其是新澤西洲,它作為紐約的“直接腹地”,對紐約的經濟發展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東京也是如此,市區面積只有2187平方公里,只比深圳的面積稍大一點,但由于橫濱和千葉成為東京的直接腹地,構成了日本著名的京濱工業區,因而東京能夠成為日本最大的工業城市,全國主要的公司都集中于此,工業產值居全國第一。
  對于香港來說,其廣義的經濟腹地無疑是在珠江三角洲,但它的直接腹地則非深圳莫屬。一方面是因為在所有內地城市中只有深圳與香港陸域完全連接;另一方面是因為如前所述深圳和香港的經濟事實上已經高度融合,已正在形成一個共同的都市圈。還有就是深圳具有形成香港直接腹地的一切條件,包括口岸、交通、港口、道路、通訊等基礎設施,也包括在產業和資源條件方面高度互補。
  但是深圳自己的發展空間已經非常有限。眾所周知,深圳市的土地面積是非常小的,只有2000平方公里左右。不但小于絕大多數內地省會中心城市,而且也小于許多地縣級城市,甚至在五個經濟特區中面積也是最小的。但深圳的人口目前卻已達到七百萬左右,超過了絕大多數內地省會中心城市,達到了超大城市的規模。這么多的人口擠在這么狹小的土地上,致使發展空間已經成為制約深圳城市競爭力的瓶頸。根據有關部門對深圳的地貌、坡度、地形、地質和生態保護等多因素綜合測評,如果按近年的開發速度,10到15年后,深圳將無建設用地可供。再看香港,地域面積只有深圳的一半,但卻擁擠著與深圳不相上下的六百多萬人口。如果說深圳的發展空間都已成為“瓶頸”,那么對香港來說,這個“瓶頸”問題就要比深圳重要得多了。香港現在之所以這么困難,其中發展空間受到嚴重限制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如果不是那么多人搶那么少的土地資源,香港的土地價格、樓市價格和其他運行成本何至于會那么高呢?按經濟學原理,就是由于過少的資源供給與過大的需求形成十分突出的矛盾,造成了嚴重的供求失衡。
  因此,考慮香港的長遠發展,就一定要把擴展香港發展空間擺到重要的位置上來。但由于香港實行的是“一國兩制”,我們不可能通過改變國內行政區劃的辦法來直接擴展香港的地域面積。因此最好的途徑,就是通過改變國內行政區劃的辦法,擴展它的“直接腹地”—深圳的地域面積,從而大大地擴大包括香港和深圳兩地在內的深港都市圈的發展空間。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王右加君
開放導報深圳5~9F14特區經濟與港澳臺經濟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課題組20032003執筆:李羅力,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郭萬達,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副秘書長,馬春輝、于jùn@①,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公共政策組 作者:開放導報深圳5~9F14特區經濟與港澳臺經濟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課題組20032003

網載 2013-09-10 2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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