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設本身也要“抓兩手”和“兩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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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抓兩手”(“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設,“另一手”抓物質文明建設)和“兩手抓”(不能“一手硬,一手軟”)的這一說法,既是關于社會發展的一種立場、觀點,又是觀察社會發展的一種方法論。盡管這一說法在實踐上還沒有能完全實現,但是,在理論上似乎已經屬于“無需論證”的課題了。
  但是,“兩手抓”和“抓兩手”這一說法是不是只適用于精神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之間?我認為,精神文明建設本身也同樣存在“兩手抓”和“抓兩手”的問題。由于這個“說法”還沒有得到理論界和實踐部門的重視,因而在客觀上影響了精神文明建設的效果。
  那么,什么是精神文明建設本身的“兩手抓”和“抓兩手”呢?
  這里所謂“兩手”,指的是一手抓弘揚社會主旋律,抓正面引導,抓發揚真善美,這就是江澤民同志所說的:“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而另一手呢?就是抓社會問題的治理,抵制假惡丑,抓包括法紀、黨紀、政紀在內的各個領域中的制度建設。對此,也可用四句話來概括:“以公正的法律規范人,以嚴格的黨紀督察人,以有序的政紀要求人,以完善的制度約束人”。筆者認為,在精神文明建設的這“兩手”之間,同樣不能“一手硬,一手軟”,哪一手軟了,哪一手被忽視了,就會受到辯證法的懲罚,同樣會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設。
  現在,人們對精神文明建設中弘揚主旋律、發揚真善美這“一手”,應該說是沒有異議的,都認為不僅應該抓,而且應該狠狠地抓。然而,對于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抓社會問題的治理、抓懲治假惡丑、抓制度建設這一只手,卻是疑慮重重。有的人認為,此問題固然重要,但不應該將它提到“弘揚主旋律”那樣的高度;有的人口頭上倒也很重視,然而一到實踐,往往就下不得手了。
  我認為,在實際的精神文明建設中,不僅存在如十四屆六中全會決議所指出的“在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工作中,忽視思想教育,忽視精神文明”的那種傾向,而且在具體的實踐中,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還存在著忽視抓社會問題的治理,忽視抓懲治假惡丑,忽視抓制度建設的傾向。也許正是由于在精神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之間,在精神文明建設本身,都存在“一手硬,另一手軟”的問題,才使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問題顯得那樣的突出,那樣的緊迫。
  目前在這方面還存在著不少糊涂認識。有的人甚至担心:重視抓社會問題治理這一手,是不是在抓社會的“陰暗面”?
  其實,在所謂“陰暗面”的問題上,首先應該問的是:什么是“陰暗面”?在現實社會生活中,諸如黨風不正,社會風氣的滑坡,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的抬頭,倫理道德的衰退,社會惡勢力的膨脹,社會犯罪的發展,封建迷信、黃賭毒等丑惡現象的泛起,腐敗的屢禁不止等等問題,算不算社會的“陰暗面”?我想,一個唯物主義者,應該敢于承認,這些問題的確屬于“陰暗面”的范疇,因為這些問題的存在阻礙社會的發展。而“陰暗面”也是社會的一種存在。不去抓、不敢碰、不敢承認,并不意味這些“陰暗面”就不存在了。我們只有承認“陰暗面”、正視“陰暗面”,才能談得到如何去治理“陰暗面”。
  其次的一個問題是對“陰暗面”的態度。在現實生活中有以下這三種態度:第一種是對“陰暗面”充滿了“興趣”,津津樂道于對“陰暗面”的渲染,甚至常為“陰暗面”作辯護(如繁榮必“娼盛”)。第二種態度,也不放過“陰暗面”,他們不僅熱衷于搜集社會存在的“陰暗面”,而且夸大其詞,還以此來攻擊社會的改革開放,將“陰暗面”出現和存在統統歸之于改革開放。第三種態度是:不僅承認“陰暗面”的存在,而且認真研究這些“陰暗面”,摸清它的現狀和表現規律,找出其產生的原因和治理的對策。顯然,這第三種態度是可取的,前兩種態度則要不得。
  有的人有這樣的顧慮:如果強調抓懲治假惡丑這一只手,就會影響人們對社會發展主流的認識。這恐怕是諱疾忌醫。近些年來社會上的犯罪問題一直呈非常嚴峻的態勢,在一些地區和部門,犯罪惡勢力十分猖狂,政府毫無顧忌地將犯罪的嚴重態勢告訴人們,而且實施了“嚴打”,將犯罪的發展勢頭壓了下去。對此,誰會說是“糟得很”?誰能說社會一派“陰暗”?再如,就以反腐敗問題來說,腐敗現象肯定是社會的“陰暗面”;但是,如果我們將王寶森、胡建學之流的貪官統統都揪出來示眾,繩之以法,肯定會人心大快,取信于民,不但不會影響、反而大大有利于弘揚主旋律。其實,主流和支流、成績和缺點都是客觀存在,也是人們實實在在所感覺得到的。有些人的確因為“陰暗面”看得多了,產生了認識上的“錯覺”。但產生這樣的錯覺的人總是少數,不是多數,我們要相信群眾的大多數有全面的認識。少數人的“錯覺”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一旦這些社會問題被治理好了,這類人的“錯覺”也會得到糾正。
  有的人還認為,抓弘揚社會主旋律本身就是對社會問題的治理,主旋律抓好了,社會問題就能自然而然地解決了。我想,這種想法過于天真。如果硬說抓社會主旋律與社會問題的治理無關,當然是不對的。但是,從社會學的觀點來看,這兩個問題畢竟不是等同的。抓弘揚社會主旋律是屬于如何保持社會發展中的正向運行的范疇(但不是范疇的全部),其功能在于如何使社會保持良性運行。譬如,為了將人培養成社會所需要的合格公民,社會就采用“武裝”、“塑造”、“引導”和“鼓舞”等教育手段,其目標是將人培養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在這一過程中,所使用的則是“軟控制手段”,即不依靠強制力,而是依靠強大的社會輿論、社會心理、社會大眾傳播工具來實現。而抓社會問題的治理則與此不同,社會問題是屬于社會發展中的逆向運轉的范疇,它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理,社會就會向負向的、畸形的、惡性的方向發展,對此,只是依靠“軟控制”是遠遠不夠的,還要動用包括權力機器在內的“硬控制手段”。所以,社會的正向運行有正向運行的規律,而社會的逆向運行則有逆向運行的規律。這是一個社會運行的兩個不同方面,各有它承担的特殊功能,是不能相互代替的。
  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應該是有深刻教訓的。應該坦率地承認,在過去幾十年的社會運行過程中并沒有處理好精神文明建設本身“兩只手”的問題,沒有處理好“正向運行”和“逆向運行”之間的關系。那時的社會,整天自我陶醉于“大好形勢”之中,總要人們認同“九個指頭與一個指頭”的關系,對社會中產生的隱性問題,不是采取視而不見的態度,就是采取簡單化的態度(如以政治運動的方式處理),因而使社會不是處于良性的運行狀態,而是處于嚴重的不協調之中,“文化大革命”就是社會嚴重障礙、失調的結果。這個歷史教訓是不應該忘記的。
  而且,在當前歷史條件下強調精神文明建設本身的“兩只手”,也并非僅僅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非常緊迫的實踐問題,更有重視的必要。這是因為中國社會正處在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劇烈變化過程之中,難免出現諸如社會結構的缺陷、社會關系的失調、社會運行的障礙、社會問題“成堆”等一系列的嚴重的社會病理現象。譬如,就以社會問題來說,它就呈現了如下這些新特點:(1 )突發性:在人們還沒意識到時就有許多社會問題“突然”爆發,來勢兇猛,波及面廣泛,持續的時間亦長,而且很快向高峰發展;(2 )整體性:社會病理現象不是孤立地、零散地、單個地出現,而是以大量的、系統的、整體的面貌出現在社會面前;(3 )惡性化傾向:這些社會病理現象對社會的危害性和危害程度交叉疊加,問題越來越嚴重,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嚴重障礙,如不有效根治,甚至會斷送我們的前程。
  不應忽視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制度建設。如果說弘揚社會主旋律是一項“軟工程”的話,那么,制度建設則是一項“硬工程”。制度建設可以將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積極經驗落到實處,可以明確規范人們的行為,從而提高整個精神文明建設系統的活力,使其更為穩定和協調。但是,就當前的制度建設來看,還突出存在以下幾個問題:(1 )制度建設還不夠有力,即舊的制度還沒有得到完全的清理,新的制度建設遠遠跟不上社會發展之需要,不少單位還過分地依靠“人治”,崇拜“人治”;(2 )不少單位和行業在新的制度建設中所依據的原則是“以金錢為中心”,即通過損害他人、集體或國家的利益來進行所謂的“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因而使行業不正之風泛濫成災,將精神文明建設引向斜道;(3)即使有制度也不執行,使制度變為虛設, 精神文明建設成為“空對空”。從當前精神文明建設整體狀況來看,制度建設明顯處于滯后狀態。從某種意義來說,也許正是由于制度上的混亂才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之中,造成人們行為的無章可遵、無序可循,造成整個社會道德的混亂。
  發揚真善美與懲治假惡丑這兩者不能互相取代,但也要看到二者的相互依存關系,不能將這兩者對立起來。那種認為只要“發揚”而無須“懲治”就能使社會長治久安的思想是過于天真的。不認真地嚴懲假惡丑,真善美是不可能真正得到弘揚的。因為真善美是同假惡丑相比較而存在、相斗爭而發展的。這是精神文明發展的一條客觀規律。因此,不否定假惡丑,正不壓邪,不可能有真善美主旋律的弘揚。假惡丑是對社會和人民利益的損害,是對現行秩序的破壞,是對道德自由的踐踏。在許多地區,因為假惡丑得不到有效的治理而從全局上影響主旋律的弘揚,影響真善美的發揚。人們的利益由于假惡丑的泛濫而受到損害,從而影響人們熱情地投入到弘揚主旋律中去。而且在沒有懲治假惡丑的背景下去發揚真善美,那么就很可能使這類“弘揚”向假大空的方向發展,過去“涌現”的不少假典型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產生的,而現在社會上所出現的“浮夸風”也是假惡丑沒有得到有力抵制的結果。近些年來還出現一種不正常的現象:一些先進人物越受表揚就越孤立,甚至受打擊。這恐怕也和邪惡勢力得不到應有打擊不無關系。
  總之,強化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另一手”,加強對社會問題的治理,加強制度建設和對假丑惡的懲治,是非常迫切和緊要的。它可以使社會從無序到有序,使社會健康、協調地發展;它能保護大多數人民的利益,使其不受損害和侵害;它能創造一個包括青少年在內的廣大人民群眾有一個全面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它還能及時有效地挽救一部分走上歧途的人,使他們獲得新生;它還能使公民們增加或恢復對社會的信任,克服“信任危機”和“信仰危機”,增強社會的凝聚力。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社會無論是過去或現在,都是有足夠教訓的。
  譬如,在改革開放之前,整個社會不僅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間關系失衡(“重精神,輕物質”),而且,那時在精神文明建設本身的“兩手抓”和“抓兩手”的問題上也是失衡的。當時,雖然注意抓“弘揚社會主旋律”,但因為忽視對社會問題的治理,忽視包括黨紀、政紀和法紀在內的制度建設,結果當發現問題時又跳到另一極端而過分強調階級斗爭,過分強調人治,將不是“惡”的東西作為“惡”來治理,犯了嚴重的擴大化錯誤,嚴重地損害了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因而加劇了精神文明建設的不平衡。
  改革開放之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又出現了“重物質,輕精神”的傾向,不僅物質文明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之間的失衡成了突出的問題,而且在精神文明建設本身的“兩只手”也處于失衡狀態,社會問題得不到及時的治理,法紀、黨紀和政紀等制度建設并未得到應有重視,懲惡也不夠得力、堅決。當今社會所出現的種種消極現象,不能不說與上述兩種性質的失衡有密切聯系。
  目前在我們社會中,還有不少人缺乏問題意識和危機感。對于社會發展來說,問題多并不十分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對客觀存在的問題缺乏足夠的意識。科學的社會發展觀和危機觀,不僅意味著對危險、困境的自覺,還意味著機會和機遇的把握,意味著奮斗、拼搏的實施,意味著科學對策的探尋。
  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一文中說得非常清楚:“文明時代是在‘惡性循環’中運動,是在它不斷地重新制造出來而又無法克服的矛盾中運動,因此,它所達到的結果總是同它希望達到或者徉言希望達到的相反。”(《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1995年版,第610頁)恩格斯這里所說的“惡性循環”, 是私有制條件下文明發展的具有規律性的現象。其中“無法克服的矛盾”的根源就在于私有制。由于我們目前生產力水平所限,還不可能徹底鏟除私有制,因而文明也只能在矛盾中運動。然而,既然我們的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堅持公有制為主體,那就理應、也完全能夠依靠制度建設的威力,有力抵制那種“庸俗的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對公共財產的自私自利的掠奪”(恩格斯語),使我們走出這個“惡性循環”的怪圈。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
   責任編輯:劉 奔*
  
  
  
哲學研究京22-25G10精神文明建設邵道生19971997 作者:哲學研究京22-25G10精神文明建設邵道生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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