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特:我永遠執著于當下 鳳凰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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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遠執著于當下現在


只要有一個未來,一個人的年齡就是同樣的。在二十歲有一個未來:在五十歲有一個未來。也許五十歲比三十歲要差一些。對我來說這是很難斷定的。但在六十五或六十六歲以后就再沒有什么未來了。當然也有當下的未來,有以后的五年,但我已相當好地說出了一切想要說的東西,更廣泛些說,我知道自己再寫不了什么,而十年之后一切都完結了。


我記得我外祖父的老年,那是很可悲的。到了八十五歲他已經不行了,他繼續活著,但為什么要活著這是不清楚的。有時我想我的老年不應該像那樣;有時我又想,一個人不應該太自負,應該安心活過一定的時間,直到死去。


現在是具體真實的。昨大不是那樣明顯清楚的,而我也不想明天。對我來說,超出過去的現在是有優先地位的。有些人更喜歡過去,因為他們給了它一種審美的或文化的價值。我不是這樣。在轉向過去的過程中現在就死了。它失去了自己開辟生活的價值。它仍然屬于生活;我可以回顧它;但它不再具有當我經歷它的每一時刻所給予的性質,我不再經歷它時它就改變了這種性質。


在哲學中和在我個人生活中我總是把現在——它是充滿的時刻——確定為對未來的關系,我使它包含有未來的性質。然而在現在、未來、過去這二者合一中,過去總是被現在奪去真實的活動。雖然我知道過去比未來重要一些;它帶給我們某種東西。


我生命的意義也就是寫作,它是從變成過去的現在(我不寫了)前進到另一種現在(我正在寫),一本書正在形成而在未來結束。寫作的時刻是一個包括未來和現在的時刻,現在決定對未來的關系。你寫小說的一章;你寫第十一章之后的第十二章,而現在它是在第十四章;因此,時間好像顯得是未來對現在的召喚。


我有這樣的時刻:我真正是由于現在自身的緣故而體驗到現在,而不僅僅是作為一個計劃或活動、工作。我把這種情況放在比別的更重要的地位,它們是值得花時間的。例如,一個可愛的晨空,以及我在那個特別的夜晚得到的東西。這兒有一種完全滿足的時刻——有著我正凝視的這個天空下面的東西。我是那個看著晨空的孤獨的人。


摘自薩特《他人即地獄》


鳳凰讀書 2015-08-23 08: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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