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馬:猴子與極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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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讀劉基的《楚有養狙以為生者》,只是覺得痛快,尤其是讀到眾猴乘狙公熟睡,破柵毀籠、搶糧歸山的時候,莫不血脈賁張,豪氣沖天。一言以蔽之,曰:“造反有理”。成年后又有機會接觸了多遍,才發現這不是一個簡單的造反故事,這個寓言最有價值的也不是眾猴破柵毀籠、嘯聚山林的豪邁,而是“造反”之前的那個覺醒過程。

全文不長,引用如下:

楚有養狙以為生者,楚人謂之狙公。旦日必部分群狙於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實,賦什一以自奉。或不給,則加鞭箠焉。群狙皆畏苦之,弗敢違也。一日,有小狙謂眾狙曰:“山之果,公所樹與?”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與?”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則吾何假於彼而為之役乎?”言未既,眾狙皆寤。其夕,相與伺狙公之寢,破柵毀柙,取其積,相攜而入于林中,不復歸。狙公卒餒而死。

郁離子曰:“世有以術使民而無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覺也,一旦有開之,其術窮矣。”


猴以食為天


我們常說,民以食為天,其實任何有生命的東西莫不以食為天。我們不知道上帝在楚地創造了狙公,又創造了猴子是什么用意,但自然理性告訴我們,上帝在這一地區既創造了猴子,又創造了狙公,就將這一地區的草木果實同時賜給了它們。因為我們不能假設上帝創造人類是為了讓他活著,而創造猴子是為了讓它餓死;而且根據上帝幾乎在所有創造物上顯示出的省力和節儉原則上看,祂不可能把猴子生在楚地,又讓它到齊國覓食。因而,毫無疑問,對于這一地區的草木果實,猴子和狙公一樣享有采伐的權利。

那么,上帝是怎么分配這一地區的草木果實的?我認為是勞動,通過勞動上帝將祂地里的出產公正,而不是平均地分配給所有的被造物。因為我們不能假設上帝給了猴子四只腳,又讓它靜止不動;給了它一片嘴,又讓它鴉雀無聲;給了它紅紅的屁股和生殖器,又讓它不得性交和生育。既然任何動物都有運用身體的自由,那么,勞動,這種求生本能就成了上帝公平分配出產的唯一標準。

有了勞動,私有物就出現了。因為勞動使得一件東西從自然物中脫離出來,成為同公共的自然的東西相區別的“產品”。在自然狀態下,誰使一顆橡實從樹上掉下,這顆橡實就屬于誰。如果猴子在搖橡樹的時候,還要征求人的同意,那么猴子早就餓死了。因而,當小狙對眾狙說“山之果,公所樹與”的時候,實際上就是肯定了猴子對山林中一切草木果實的占有權,同時它又非常尊重自然法中“勞者享其食”的原則,認為如果是狙公先生栽種的,那么,我們就沒有享用權,除此之外的一切天生果實“皆得而取也”。“得而取”是什么意思?“得”就是勞動,“取”就是占有,只有“得”才能“取”。一只長頸鹿看見了一只椰子,這時的椰子仍然不屬于它自己。因為這時完全有可能有一只雄鷹從空中俯沖下來將椰子刁走。只有當它把長長的脖子伸到椰子前,而且咬到嘴里的時候這只椰子才屬于它自己。這就是“得而取”的含義。也就是說,當猴子將山林里的草木果實從自然的野地里采摘下來的時候,這些被采摘的草木果實就天然地屬于它們自己。這時,狙公要求的“10%”的“個人所得稅”,就是對“天賦猴權”的侵犯。

當然,根據上帝賦予自然的對稱均衡原則,猴子向狙公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但要遵循兩條原則:一是自愿;二是對等。當猴子認為,“10%”的“個人所得稅”換回的是狙公至少不低于“10%”的福利時,這種交換才是值得的;而且假如猴子沒有用紅紅的屁股簽字或“喑喑嗚嗚”的聲音口頭承諾到一定期限的話,這種交換隨時可以終止。比如,狙公雖然取得了“10%”的“個人所得稅”,但狙公經常利用人類特有的智慧,為猴子驅趕天敵,還定期給身染虱子的猴子噴藥洗漱,甚至給懷孕的母猴定期體檢,后來臨盆時的住院費和外科醫生的紅包也是由狙公墊付的,那么,猴子就不會因為繳納了“10%”的“個人所得稅”而感到委屈。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狙公每天都收取“10%”的“個人所得稅”,而幾乎什么也不做,尤其令猴子不能忍受的是,它們中間或有猴頭痛腦熱,跑肚拉稀,或遇天陰下雨,收成不濟時,狙公不是治病救猴,賑災濟貧,反而棍棒齊下,實行鐵腕統治。這就等于把猴子和狙公推到了戰爭狀態里。


猴子的正確思想是從哪里來的


我們現在且不論在戰爭狀態里,猴子采取革命行動是否合法?我們先看一下,猴子是怎么意識到它們的不自由的?或者換成中國人耳熟能詳的話,猴子的正確思想是從哪里來的?劉基回答得很明確:是從小猴來的。那么,小猴又是從哪里來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不是;是猴腦里固有的嗎?也不是。猴的正確思想只能從社會實踐中來。在日復一日的勞作和棍棒拷掠中,它多次問自己,這究竟是為什么?它一定覺得事情有哪兒不對,但又說不出不對在哪兒?終于,通過多次觀察和研究,它發現地上的長頸鹿在吃草,但只管自己飽,回家時并沒有在腋下夾一捆菜,因為長頸鹿背后沒有一個“鹿公”;樹獺沒有它們聰明勤快,但餓了就吃,吃了就睡,自得其樂,因為樹獺背后沒有一個“獺公”;甚至連奇丑無比的野豬也是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拱了地下的草,全權享受,并不需要交給一個“豬公”,它才一下明白:狙公是一個外在于它們生活的闖入者,并不是一個必不可少的伴侶。

可以想象,對于一只猴子來說,獲得這樣高深的思想并非易事。因而,當它把它的研究成果向它的同伴展示時,由于這個思考過程的精彩絕倫,無懈可擊,立即得到了大家的認同。康德說:“啟蒙運動就是人類脫離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狀態”,用到這群猴子身上,就是當這群猴子聽完演講,靈魂被照亮的剎那,它們便不再是普通的猴子,它們脫離了原有的狀態。因為相對于其他猴群,它們知道了它們所處的,而其他猴子即使被人折磨至死,它們也不曉得。

簡單地講,就是以小猴演講為界,這群猴子的一生被分為兩半:前一半是在黑暗中的盲目行進與等待,它們的靈魂沉睡在死蔭之地,看不到陽光和希望;只有在聽了小猴演講之后,它們內心沉睡的力量才被喚醒。也就是從這一刻起,它們不再恐懼,因為真理之光已楔入它們的內心,成為引領它們走向自由的力量。因而,這一天,是猴子的“獨立日”和“復活節”。

小猴是理所當然的“先知先覺者”,是眾望所歸的啟蒙主義領袖。它的可貴之處在于,當大家“昏而未覺”時,它已經開始為群體尋找出路。雖然,在任何時代任何群體的“大多數”總是習慣于接受那些陳陳相因的意見,平庸單一的觀念,但只要這個群體的異議不被禁止,人們雖然面臨監禁和高壓水龍,但仍然可以在不同場合聽到各種異質的聲音,領受到參差多態的趣味和美,一種特行獨立的思想,就遲早會被發現出來。以這群猴子為例,只要狙公不是全天候跟蹤它們的行動,二十四小時窺探它們的思想,它們就有可能利用外出作業、中場休息、吃飯飲水、拉屎交配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展開獨立思想。

當然,對于任何群體中的先知們來說,這個過程都是痛苦而漫長的。這不怪猴子,任何動物要從自己天性的不成熟狀態里剝離出來都是十分困難的。究其原因,除了動物天性中的怯懦、懶惰以及確實沒有運用理智的能力外,最重要的是狙公,甚至父母親戚,從來不允許它們做這種嘗試。這樣,當大自然早已把猴子從一個單細胞演化為一個生物圈中罕見的靈長類動物時,它們的全體仍然愿意留在不成熟狀態里。有一個籠子替我抵擋風寒,有一個“老狙”替我安排活計,有一個“人形動物”替我執掌良心和思想,我何必傷腦筋?這就是狙公之所以能長久地充當保護人的原因。

但所有的這一切都建立在一種脆弱的假設之上,即我愿意相信這是真的。一旦一個微小的懷疑從生活的暗流里涌出,變成一個無法熄滅的火花從一兩個個體的腦中飛速擦過,那么,謊言的大廈就會像紙房子一樣坍塌下來。康德說:“不成熟狀態就是不經別人的引導,就對運用自己的理智無能為力。當其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經別人的引導就缺乏勇氣與決心去加以運用時,那么這種不成熟狀態就是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了”。具體到猴子革命這件事上,在小猴演講之前,眾猴并不是缺乏思考的能力,這從最后它們“一撥就轉”的速度上,也可以看出它們的思考能力。“言未既,眾狙皆寤”——話還沒有說完,眾猴便恍然大悟,這不是一群沒有思考能力的猴子的反應。只是膽怯和習慣使它們相信,如果沒有一個“英雄人物”引導它們“從勝利走向勝利”,它們自己是很難管理自己的。

就這樣,猴子在山林里度過了一個又一個的春秋,一代又一代的生命輪回。直到小猴出現,它們才知道,以往的生命是在黑暗與虛無中度過的。因而,小猴是它們當之無愧的精神領袖。換成我們熟悉的話,就是,它以自己的理論實踐為猴子的自由解放運動奠定了思想基礎,武裝了干部。就像美國人有華盛頓和杰弗遜,法國人有伏爾泰和盧梭,中國人有胡適和魯迅,這群猴子應當為小猴在獨立戰爭中的杰出貢獻而打造一座紀念碑。


猴子能不能變法?


人們一旦意識到什么是正確的,就不能不去做。猴子也一樣。換成我們人類的話說,就是“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猴子一旦意識到它們處在奴役之中,就一刻也不能忍受。于是,它們乘狙公熟睡,砸碎了關押它們的籠子,毀壞了駐地周圍的柵欄,又跑到倉庫里奪走了它們的勞動果實。狙公終于饑餓而死。

面對如此重大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猴子中的“學者”、“教授”一定捶胸頓足,唉聲嘆氣。它們中如果有自由主義大師,那么,一定坐在茶館里呼吁“告別革命”;或者拿了課題經費,在核心期刊上買一塊版面,發表文章說,“革命本非必要”、“改良優于革命”;甚至有人以“轉型社會和平的重要性——兼與小猴商榷”為題,申請到了國家資助的項目經費,當上了博導。但奇怪的是,當以往這些猴子呻吟在皮鞭之下的時候,它們從來不講和平;當以往猴子將辛苦一天的果實交給狙公,不但得不到絲毫的權利,反而引來了更為貪婪的剝削更為殘暴的管制時,這些“學者”、“教授”要么假裝看不見,要么說這是社會轉型必然要付出的代價。這種種跡象使人懷疑,這些“學者”、“教授”暗地里是拿了狙公的好處的,是和狙公穿一條褲子的。因為和平如果只是讓弱者、窮人、無權勢者在面對殘酷的奴役和統治時不加抵抗,坐以待斃,只是讓強者、富人、有權勢者降低統治的成本,不會遇到任何麻煩,那么,和平對誰有利,就是一清二楚的了。

我們現在看一下狙公對猴子實行的是什么樣的管理?“旦日必部分群狙於庭”,說明在每天出山之前,狙公是要進行“戰前動員”的,除了部署工作,兼有“洗腦”的功效,不外乎講勞動光榮以及依法納稅的重要性;“使老狙率以之山中”,說明狙公并不是親自上山,他依靠的是官僚化的行政系統,“老狙”相當于一個主管業務的執行經理,至少是一個中層領導;“賦什一以自奉。或不給,則加鞭箠焉”,說明“10%”的稅率并沒有征得納稅人的同意,當納稅人無法完成時,他就用暴力手段強制征取;“群狙皆畏苦之,弗敢違也”,說明在狙公的管理體系中并沒有一個申訴的渠道,除了忍氣吞聲,作為被統治的眾狙沒有任何手段可以制約狙公。綜上所述,從出山之前的“戰前動員”,到由“老狙”率領的官僚體系管理,到沒有任何權利只納稅,以及下班之后關在籠子里的猴身控制等種種要素上看,狙公對猴子實行的都是從肉體到精神,從意識形態到經濟基礎的超法西斯的極權主義統治。

我們可以想象,當這一群武裝起來的猴子“破柵毀柙”的時候,在它們身上是多少個世代多少個日夜積累起來的恥辱和等待,多少次哪怕是在點滴小事上都不給好臉的羞辱和苛待,多少次舔干棒傷的無聲哀哭,匯聚成了今天的暴力和“非和平”。簡言之,這是圍繞猴子發生的無數細小侮辱的總爆發。你可以嘲笑它們的瘋狂,它們的不理智,它們沒有學會“非暴力運動”的細節和規則,但這一刻,所有的理論和教誨都離它們而去,所謂“理論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樹常青”,它們只記得以往的皮鞭和捆綁,輕蔑和丟臉,哪怕是微不足道的要求都遭到拒絕和呵斥的切身經驗。

那么,究竟有沒有一種辦法可以避免“人亡政息”?或者換句話說,是誰把猴子逼上梁山的?再簡單點,就是,狙公能不能不死?從猴子日日上山,忍耐了好久才被迫起義的事實看,猴子并不是一生下來就是暴徒。由于權力分布、信息資源的嚴重不對稱,猴子根本不可能對狙公進行變法改良。變法的主動權在狙公而不在猴子。從寓言提供的事實看,最后是狙公的極權主義統治把猴子推到了暴力革命的境地里。因而,狙公才是這次暴亂的真正責任人。


狙公之死


一般來說,偶見的不平和失誤不會激動大多數的順民跟著野心家蠻干,只有明確的證據指向統治者正在行使對他們懷有敵意的計劃,而且這種計劃憑借和平的手段是萬難改變的,這時,被統治者才會被迫起來反抗。難道理性動物憑借起碼的感覺和思維,維護生命的存在,這能歸咎于理性動物具有理性嗎?如果人們一味指責反抗行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人員和財產傷亡,那么,這不是指責結果而不指責原因嗎?

假如狙公實行的不是從肉體到精神的全面控制,而是在多次聽到猴子的哀哭、怒號、甚至是零星的反抗后,及時調整統治方略,在猴子中實行獨立工會制度,察納雅言,降低“個人所得稅”,從寬處置犯有過失或納稅不足的公民,那么,暴亂也不是絕對不可以避免。但極權主義統治使獨裁者過于迷信暴力,雖然不管是由于受人哄騙還是出于恐懼,民眾中的大多數總是習慣于逆來順受,但這并不意味著施暴者可以恣意妄為。當一個政權昏暴到極點,以至民眾覺得用任意一個政權代替都會減輕他們的痛苦時,他們中就連那些最老實巴交的也會選擇鋌而走險。因為根據“血酬定律”,當一個時代的民眾覺得忍耐就是坐以待斃,死亡的機率是100%;而選擇反抗,被殺頭與“革命成功”、被招安的機率各為50%時,民眾中就連我這樣的貪生怕死之輩也會扛起鋤頭出門。

這說法也許會讓一門心思評職稱的教授睡不著覺,但以往的歷史告訴我們,民眾——尤其是那些具有專制傳統國家的民眾,弊害非到大得無法忍受,禍亂非到多得無法做穩奴隸,他們是不會選擇反抗的。“群狙皆畏苦之,弗敢違也”,是大多數民眾面對專制暴力的常態反應。假如狙公不要把“鞭箠”作為唯一的統治武器,給眾狙哪怕是點滴申訴的機會,“餒而死”的命運也許就可以避免。假如他規定,眾狙有不滿現狀的,可以向老狙反映,也可以直接向他本人反映,如果都沒有效果,可以組織示威游行;這樣,當猴群由小狙率領游行到狙公的住地——我們權且稱為“狙府”——時,狙公完全可以利用這最后的機會,公開向他執政以來歷次運動中的受害者賠禮道歉,并答應立即釋放在押政治犯,平反冤假錯案,并為歷次“嚴打”運動中致殘、致死的受害者及其家屬進行經濟賠償,并在游行隊伍前用高音喇叭公開承諾:從即日起,狙公管理的國家“個人所得稅”由10%降為1%,已收的部分狙公將用于給眾狙蓋別墅,裝空調,安裝可視電話,修單身宿舍,并對學齡幼猴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對猴子中的鰥寡孤獨實行撫助等。尤其是在接見游行代表——也就是小猴——時,狙公甚至痛哭流涕,對他多年來的殘暴統治懺悔不已,抹干淚珠,他鄭重聲明:從今年起,這個猴子國家將“還政于猴”。由猴子直接選舉議會和總統,以后每隔五年選舉一次。議會將成為未來猴國唯一的立法機構。在新的總統投票產生以前,我,狙公,不過是代為攝政。一俟正式總統從驗票箱中產生,我狙公將全身而退,決不戀棧。

如果這樣,眾狙看在他“知錯就改”的份上,或許會讓他干一屆總統也說不定,至少不會那么快就餓死。但事實常常不隨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倒常常會轉移人的主觀意志。獨裁者不到萬不得已,決不會自動放下武器。迎接眾猴的仍然是一成不變的“鞭箠”。這就等于把猴子徹底推到了對立面,進入戰爭狀態里,而在戰爭狀態里,猴子殺死狙公就好像殺死一只猛獸和豺狼一樣。因為當現實的黑暗確定不移地指向絕望,猴子在大地上根本沒有任何申訴的機會時,它們就只能把申訴的愿望指向上天,而上天在地上實行的只有自然法。在自然法中,任何被造物——包括人類——都有權懲處一個明顯地對他的生命和財產懷有敵意的人。因為那個傷害自己的人用他的行動表明,自然賦予人的理性在他的身上已不起作用,那么,理性法則也將不再保護他的安全。《孟子?梁惠王下》中有一段很有意思的對話:“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于傳有之。’曰:‘臣弒其君,可乎?’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這說明即使在兩千多年前的孟子看來,人們殺死一個殘民以逞的暴君,在性質上也只等同于殺死一個獨夫,與君臣倫理無涉。

但猴子比人類慈悲的地方在于,它們沒有在奪了糧倉之后,乘勝追擊,繞過鐵絲網,在狙公的臥室里放一把火;或者把老家伙從被窩里拉出來游街示眾。畢竟是老領導嘛,下不了手。但主要原因在于,猴子——尤其是有了像小猴這樣富有先進思想的高級領導人——這次起義便不再是為肚皮而起的簡單造反,而是一場伴隨著思想啟蒙的獨立革命。雖然狙公曾經那樣殘暴地對待過它們,但它們在選擇了用腳投票之后,狙公的暴政對它們而言就不復存在。它們認為,它們沒有權利拿走它們不能賜予的東西。戰敗者也不能喪失多于他們所能喪失的東西。狙公的生命是上帝給的,因而猴子不能拿走它們不能賜予的。獨裁者狙公從它們手里奪走的主要是勞動果實,現在,在它們重新奪回之后,狙公就沒有更多的東西可以喪失,因為沒有見到狙公有明確的猴命記錄。

但即使是這樣,狙公還是死了。因為作為獨裁者的狙公,他要依賴猴子而生存,而猴子不以任何方式依賴于他,就像孫悟空不以任何方式依賴唐僧,而唐僧離了孫悟空連吃飯睡覺都成問題一樣。就這樣,狙公為人類的專制事業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連享年多少歲,都沒有搞清楚。

對于他的死,全世界熱愛專制,向往獨裁的人們都極為悲痛。他們紛紛發來唁電,送來挽聯、挽幛,挽聯上寫著:狙公同志永垂不朽。有幾個國家的領導人雖然日理萬機,也派秘書送來了花圈。在狙公病重期間,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到狙公的榻前探望,他們握著狙公消瘦的手,對世界范圍內專制事業的日趨凋零,都不免唏噓感嘆一番。但對于全世界被壓迫的猴子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喜訊。猴群里那些向往自由,熱愛民主、法治的猴子,紛紛上街,慶祝歡呼,有幾個猴子甚至高興得滿地打滾,結果心臟病突發,猝死于街頭。有分析人士認為,狙公的死為全世界的自由事業鋪平了道路。他的死使民主法治更將成為一種不可阻擋的潮流。有一個國家的游行隊伍甚至幸災樂禍,打起橫幅,上寫中共高級領導人毛澤東的語錄:“死了人要開慶祝會。慶祝辯證法的勝利,慶祝舊事物的消滅”,招搖過市。兩相對比,前者認為,狙公的死比泰山還重;后者認為,狙公的死比鴻毛還輕。最后是狙公的家屬出來說,“好在歷史是人民寫的”,撤幛回營,止息了詞訟。


猴子走后怎么辦?


猴子走后怎么辦?劉基說得很明白:“狙公卒餒而死”,這沒有什么可說的。問題是猴子呢?猴子雖然脫離了狙公的統治,“入于林中”,但“入于林中”之后呢?劉基沒有講。借用魯迅《娜拉走后怎樣》中的猜測:“不是墮落,就是回來。”“回來”是肯定沒有的,劉基說得很明白:“不復歸”。至于有沒有“墮落”,比如,女猴子是否賣淫,男猴子是否吸海洛因,沒有考證,不敢妄談。我想知道的只是,猴子“入于林中”之后是否還會推舉一個首領?比如,它們是否會因小猴對這次革命戰爭的首倡之功而將其推為首領?它被推為首領之后是否還會建立和以前一樣的政權?不得而知。但根據這次革命的邏輯推斷,是不會的。因為我們說過,這不是一次簡單的造反,不是想趕走一個壞皇帝換上一個好皇帝,而是從根本上覺得,不能“假於彼而為之役”。一句話,它們不想做別人的孫子,它們想自個兒成為自個兒的爹。

猴子要自己治理自己當然也不難。根據人類的一般情況推斷,普通的無政府狀態或自然狀態也比暴政要好得多。我們說過,在普通的無政府狀態或自然狀態里,人人有權懲罚對他的生命和財產構成危險的人,每一個人都是牽涉到他或別人案件的立法者和裁判。那么,有人就會問了:如果人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來執法和裁判,那么,怎么才能保證一個案件和糾紛處理的公正性?當然不能。但大家想一想,在一個君主專制的社會里,誰能保證一個君主不是依照自己的好惡,而是依照上天賜贈的良知和公正心來處理他與臣民之間的一切事務?當然也不能。那么,在這兩種不能之間,究竟哪一個更好些?我認為是在自然狀態下要好些。因為在自然狀態下,如果一個人不義地對待過另一個人,那么,他就只能等著這個人在另一件事上不義地對他了。該隱殺了他的弟弟,但他知道從此“凡遇見我的必殺我。”但在一個君主專制的社會里,皇帝搞了你的女人,你只能忍氣吞聲。你想化悲痛為力量,也搞他的女人連門都沒有。究其原因,在于自然狀態下的每一個個體除了膂力和簡單的武器差異外,人們擁有的力量都差不多,但在政治社會里,人們為了執法的方便給君主以及他的官僚機構賦予了很大的權力和裝備。你想依靠個體的力量戰勝他幾乎是不可能的。

但在自然狀態下,人們缺少一個明確的,事先為大多數共同接受的規則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因而,普遍的感情用事和報復心理使這種狀態下的執法極不穩定。人們對合乎自己胃口的人和事傾向于包庇和縱容;反之,則傾向于嚴懲,甚至食肉寢皮。遭遇不公正對待的個體又會反過來尋找一切機會來彌補它們受到的損害。這使整個群體始終處于動蕩之中。

為了保障每個人的生命、幸福和財產安全,人們放棄了自然狀態下擁有的大部分自由,自愿結成社會。具體到這群獲得自由的猴子,它們在最初也可能選擇無政府狀態,但慢慢發現,這會給群體的生存、安全以及繁衍帶來許多不便。比如,最簡單的,今天出山遇見一頭豹子,誰打前鋒,誰跑中場,誰當后衛是要有一番部署才能行動的,否則大家誰也跑不了;當群體內部因為食物和性交發生爭執時,誰來定奪是非,組織食物和異性分配?遇到饑荒和干旱季節,誰帶領大家尋找新的領地和水源?因而,一個較為合理的猜想是,它們還會組織起來,以便依靠群體的力量保護個體,延續種群,但被新思想武裝起來的猴子不大可能建立和狙公當年一樣的政權。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猴子的這次革命行動,大概就相當于美國的獨立戰爭,戰爭之前的群猴對話大概就相當于《獨立宣言》。


2007年1月20-29日草于長安飲馬窟


燕南園愛思想 狄馬 2015-08-23 08: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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