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鄭克中:勞動節說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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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讀

當社會還把勞動看成是體力勞動對腦力勞動的對立、抗衡、示威時,那么勞動節就只能是體力勞動者或者說是被雇傭者的節日,時傳祥、王進喜等人才是這個節日的主人;可現在勞動的內涵變了,勞動者也變了,可惜沒有人從理論上加以說明,便引發了爭論。而作者感到迷惑的是:人類將來會如何慶祝這個節日?


五一勞動節又到了。沒有看大報,不知世界其他國家的勞動者今年是如何慶祝自己的這個節日的,反正我們國家只是開了一個全國勞模大會,表彰了一批勞動模范。這比起二三十年前社會主義陣營尚在時的彩旗飄揚,慶祝游行,歌舞遍地,領袖親臨的場景來,今天的過節未免有些寒酸。可見人們對這個節日的熱情正在消退。熱情消退的背后,其實隱藏著一個漸行漸近的危機,或許人們還沒有意識到。這就是:這個節日還能夠持續多久?

在中國圍繞著這次勞模選舉發生的“花絮”不獨讓人感到有趣,也讓人深思。首先是有些報紙指責勞模中“官”的比例太大,其次是上海竟然把姚明和劉翔都選上了勞模,一時間引起了激烈的爭論。“官”應不應當勞模?文體明星該不該當勞模?還有,尚未被媒體充分重視到的那些私營企業主即從前被稱之為“資本家”的那些人也能成為勞模嗎?如果這些人都能成為勞模,還有什么人不能成為勞模?再進一步,如果所有社會階層的人都可以成為勞模,選勞模的意義又何在呢?一連串的問題讓人不想則已,一想則感到困惑。因為在人們心目中勞模應該是時傳祥、王進喜那樣的人,而如今的變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說是與時俱進,也總得給出理由吧?我注意到,在這個問題上,理論家們幾乎集體失語了,堅信勞動價值論的經濟學家們似乎也沒有什么話可說了,一任大家在那里不著邊際地去爭論。

資本家和工人同時成為了勞動模范,又一起來慶祝“自己的節日”。這究竟是實踐的荒謬呢,還是傳統理論的落伍呢?

要想深刻理解勞模在前社會主義國家產生的緣由,就得知道這一整個制度建立的理論根據及其發展歷史,特別是它的經濟理論根據。學過政治經濟學的人都知道,社會主義建構的理論核心其實就是圍繞著勞動和勞動者展開的。該理論認為,由于勞動者的勞動被資產階級無償占有了,只有通過革命,奪取政權,建立起勞動者自己的專政國家,勞動者才能獲得解放,進而解放全人類。勞動者獲得政權的地方,必須實行公有制,計劃經濟,按勞分配。因為按勞分配,勞動就成為了衡量社會中每一個人的價值的唯一標準,所以鼓勵勞動,樹立勞模自然就成為了管理社會的重要手段之一。請注意,“勞動者”在這里是有特定含義的,不是指社會上所有的人,當然“勞動節”也不可能是所有人的節日。

但是,當整個社會主義運動經歷幾十年的實踐失敗之后,人們并沒有進行深刻的理論反思,反而尋找各種借口來說明它本不應該失敗的理由。說假如當初如何如何,要是沒有誰誰上臺,要是誰誰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就好了,等等議論,不一而足。理論家們在這樣說的時候,忘記了一個起碼的常識,這就是歷史不能假設。歷史之所以這樣走過來了,而不是走出了另外的一條道路,就是因為它必須這樣走,這就是歷史發展規律。只要形成該歷史的各種基本條件不變,個別人物和他的政策作為都是有限的,可以改變歷史的局部面貌,但不能改變歷史的趨勢。這就是辨證的唯物主義歷史觀。后來人總結歷史經驗教訓,見仁見智,那都是馬后炮了。唐太宗雖然知道,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但仍避免不了大唐帝國滅亡的命運。為什么?他不知道制度制約是最根本的。而制度的構建卻需要有超越時代的思想和理論出現,當然這思想和理論必須是對歷史發展客觀規律的正確反映。

社會主義是建立在以勞動為基礎構建的一個理論體系之上的,其出發點最終是為了實現人類社會的全面的公平和公正,這無可指責,也值得追求。但是當現實逼迫我們不得不對這個理論基礎進行檢視的時候,我們才驚奇地發現,原來“勞動”這個曾風靡世界近兩個世紀的最神圣的詞匯,卻是一個至今尚未科學定義的概念。如果有了科學的定義,那么圍繞著它建構的一切就都將改變了。鄙人不敏,請為各位同仁申述之,以乞教焉。

如何給勞動下一個定義,我們的《辭海》是這樣說的:“人改變勞動的對象使之適合自己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動,即勞動力的支出。”

這個定義其實是抄自于前蘇聯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那里面是這樣說的:“勞動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動,人在勞動過程中改變自然物并使之適合于自己的需要。”

十分明顯,上述兩個定義沒有實質性的區別. 兩個定義內容的狹窄性和不完整性一眼就可以看得出來。“改變自然物”或者“改變勞動對象”“使之適合于自己的需要”,這只是概括了一部分生產勞動,并沒有概括全部的勞動內容,即使用傳統觀點來看,全部勞動還應該包括人們通常所說的“服務業”,還有那個現在也沒有人能說清的“腦力勞動”。服務業中的許多勞動并不改變自然物,“腦力勞動”甚至于不用動手也不用動腳,僅僅在那里思考就行了。當代大物理學家霍金就是例子,他能夠動的大概只有兩個手指頭。另外把人的勞動看成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動”也值得考慮。可以說人的活動都是有目的的,除去無行為控制能力者。僅把出自于生物本能的目的性作為尺度來衡量是否算是勞動,那么殺人、放火、偷盜、搶劫也都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動,是否也應當承認這也都是勞動?是社會勞動的必要組成部分?我們經常聽人們說什么“正當勞動”和“不正當勞動”,看來僅從目的性出發就不得不把犯罪活動也都看成勞動。但人們又不甘心,為了將其與社會鼓勵的、倡導的人的有益于社會的有目的的活動相區別,故才用“不正當”一個定語來限定它,尷尬之情顯而易見。

有眾多大學教授們合作編寫的《勞動經濟學概論》,其中對勞動所下的定義是:“勞動是人類使用生產資料創造自身生存資料和發展所必需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有目的的活動。”

不難看出,這個定義比前兩個內容擴大了,它不但包括了物質生產,還包括了精神生產,但它仍然缺乏“服務生產”——如果可以這樣概括的話。其另外的缺點是,像上述定義一樣,仍然把有目的的活動作為定義內容,這完全是言不及義,沒有抓住要害。再者,定義中使用了生產資料來說明勞動,眾所周知,生產資料也就是勞動資料,勞動在這里是首先需要定義的,勞動還沒定義,怎么能知道什么是勞動資料呢?像第一個定義一樣,這里顯然犯了定義的邏輯錯誤——同義反復。“勞動”尚且不知,何謂“勞動對象”?

讓我們再看一看馬克思對勞動所下的定義:“勞動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的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交換的過程。”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勞動不僅僅是物質生產過程,還有精神生產過程,還有服務——這其實是人的勞務交換過程。把勞動僅僅局限于人對自然的關系,或者僅僅局限于物質生產顯然并未概括勞動的全部。

照此看來,真要給勞動下一個完備的定義,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無怪呼許多作家在著述的時候,根本不去觸及勞動是什么的問題。他們把這作為人所共知的、幾乎不用討論和進行科學厘定的范疇而加以使用,其結果是直至今天人們雖然在那里大談勞動,但誰也不知勞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為探究“勞動” 一詞的本意,不妨讓我們看看我們的祖先是如何創造這兩個字的,或許對我們有所啟發。“勞”字在中國古代的金文中被寫成上邊是兩個“火”字,下面是一個“心”字的象形。兩者結合起來就表達了火在心頭燃燒即一種“憂心如焚”的心理狀態。可見古人在造這個字的時候,主要是指人的心力或腦力的勞動,這正符合了今人的所謂的“腦力勞動”的定義,而不是指“體力勞動”。“勞”字的下半部由“心”字被換成“力”字,變成今天這個形狀,已經是后來的演變了,這大約是人們感覺到出力氣的“勞”更折磨人吧?

“動”字在金文中被描繪成一種非常復雜的形式。這個字其實就是我們今天所用的漢字“兒童”的“童”字。童字被古人用來當勞動的“動”字講,為什么呢?讓我們分析一下它的字型結構就明白了。在金文中,這個字由四部分構成,最上邊的一部分“辛”字是刻刀的象形,據郭沫若先生考證,這就是《考工記》中的“削”字。刻刀下面畫了一只眼睛(今天的童字這部分省略了),郭沫若先生認為“毛公鼎以童為動字,……,從目,當系首之省。”就是說,用一只眼睛代表一個人頭。用刀子在人頭上刻畫,即在額頭上刺字,在古代是對罪人或奴隸的懲罚和標識,其構字含義表明了奴隸的社會地位、辛酸的身世和他們的勞作情況。在“眼睛”下面,是“東”和“土”兩個字(現在則是一個“里”字)。我猜想這兩個字的結合是否可做兩種理解。一是被處罚過的奴隸可能來自于“東土”,即大量的是從東方的某些國家、部落擄掠來的;另一種理解就是這些奴隸是被趕到東邊的土地上去勞作的。所以古代的童是指奴隸一類的人。這樣看,童字后來被用來表示“勞動”的“動”字也就不奇怪了。

將“勞”與‘動“組合成一個詞,當是在社會文明已經高度發展以后的事了,《莊子?讓王》篇中就有“春耕種,形足以勞動”的話,意思是說,春天下田耕種,我的身體足以承担這份耗費心思、耗費力氣的工作。

從追尋勞動一詞的由來中我們看到,在中國古代人的眼中,勞動是“勞心“與”“勞力”的結合,即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結合。古代創字恰與今天的社會對勞動的認識不謀而合,這不能不讓人感到驚異。說到這里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什么孟子能在兩千多年前就把勞動劃分為兩類,并說出“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的話了。

勞動從很早以來就被分為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但若再深究一下,什么是腦力勞動與什么是體力勞動呢?或許有人認為這很簡單,腦力勞動是動腦筋的勞動,體力勞動就是運動四肢和軀體的勞動。但這樣簡單的劃分是不行的。動腦筋也必須配合四肢、軀干、嘴巴才能勞動;運動軀干、四肢也必須由大腦來指揮,單有四肢、軀干是動不起來的。所以從嚴格的意義上講,腦力勞動也必須有體力的配合,而沒有大腦指揮下的體力勞動也是不存在的。比如作家寫書,教授講課,企業家籌劃生產銷售,畫家作畫,舞蹈家跳舞,可能都會被認為是腦力勞動,其實離開體力哪一樣也干不成。著書要長年累月、沒日沒夜地坐在那里去寫;講課要查閱資料,寫講稿,做試驗,然后要講給學生聽;管理企業更是事無巨細地躬自垂詢、指揮籌劃;畫一幅名畫也是要面壁數年,廢寢忘食,不知耗盡多少油彩筆墨,才能成功;至于舞蹈家,那簡直可以稱得上是重體力勞動者,他們運動能量的消耗不亞于任何一名守在機器旁邊或下到礦井下采掘的工人。再看體力勞動者,過去傳統上人們把工人、農民看成是從事體力勞動的人。但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機器系統越來越先進,繁重的體力勞動已經被改造得越來越少了。所以有些部門的工人就能量消耗指標而言,已經稱不起是體力勞動了。他們的勞動甚至于比一般的腦力勞動更為輕松。設想一下,一位坐在操作鍵盤前的工人與一位雕塑家或教授相比,誰更像體力勞動者?

其實只要仔細地觀察一下社會就可以發現,人們區分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并不僅僅是以能量支出多少為依據的,這里還攙雜著許多社會因素。大致說來,遠離直接物質生產場所的人,一般都被認為是腦力勞動者:相反,則是體力勞動者。在舊中國,只有官僚和依附于他們的大商人、文人、墨客、醫生才被視為腦力勞動者,而舞臺表演藝術家、畫家(民間畫家)、雕塑家等,這些被西方人崇拜的行業人,則被歸于社會下流人群,是不可能屬于高貴的腦力勞動者的。他們從事的是“賤業”,賤業者,體力勞動者的代名詞也。人們稱雕刻藝術家為石匠、木匠,稱泥塑家為捏泥人的,稱舞臺藝術家為“戲子”,戲子者,與娼妓同類。可見在社會中,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也并不是僅以身體能量支出多少來劃分,還包含著等級社會中的行業觀念。

當然,即使我們分清了什么是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也并不等于我們真正了解了它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體力勞動還好說,權當是指少動腦子多動手腳的活動,而腦力勞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動腦筋,什么是動腦筋?腦筋是怎么在動的?人的大腦是否也像軀干、四肢那樣在頭腦里“轉動”起來?我們經常聽人們說,讓大腦“轉動”起來,“絞盡腦筋”,“消耗腦細胞”之類的話,用以說明人在思考。但這只不過是一些形象化的比喻而已,嚴格地說,腦的所謂勞動其實與軀干、四肢的運動并不是一回事。隨著現代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的發展,人類對自身大腦的認識也正在逐步展開。我們現在所獲得的一些粗淺的知識大致如下:

電腦生理研究證明,人腦神經細胞是采用電信號來傳導信息的,與神經細胞膜結合的膜蛋白具有像“泵”、“通道”、“酶”等那樣的特殊功能。要是細胞膜受到刺激,神經細胞膜的“泵”就會開動起來,使得膜內外的鈉、鉀、氯等離子產生分離,在膜內外形成不同的離子濃度,產生一個電位差,于是電傳導就以每秒120米的速度由一個神經細胞傳導到另一個神經細胞。神經生理學家就將這一過程稱之為“一個神經沖動”。神經沖動便是人腦產生各類意識、思維活動的生理基礎。

這一切都告訴我們,人腦的工作絕不像想象的那樣是在“轉動”,是在“絞盡腦汁”。醫學解剖還證明,一個人的腦組織結構一旦形成,則終生不會改變。這樣看來,人的思維活動其實與植物和動物的各種生理器官的“工作”方式是一樣的。思維如果是人腦特有的現象的話,那么思維也只不過是腦器官的生理活動而已,正像植物的葉子可以進行光合作用,植物的根可以吸收水分和養料一樣,也像人的心臟要不停地跳動,向全身輸送血液,肺要呼吸,進行氧與二氧化碳的轉化作用一樣,這都是動植物的生理功能,如果這一切不能稱之為勞動,那么腦被稱之為勞動就不可能是真正意義上的勞動。沒有人會認為植物的葉片在勞動,根在勞動,動物的肺在勞動,胃在勞動……如果人們都要那樣去理解,那么我們還可以說,一切物質的演化過程也都是勞動,衰老死亡過程也都是勞動,地球在勞動,太陽在勞動,萬事萬物無不在勞動。顯然,這樣的概括是極其無聊和荒唐的。

可見科學地表述,勞動一詞只適用于人的軀體運動,是在腦的指揮下的人的軀體運動,把勞動概念擴大到人腦,并不是說人腦就像軀體一樣,以相同的方式去運動,去做功。這只不過是人們對社會分工的一種理解,一種解釋罷了。其用意在于可以為“腦力勞動者”尋找到存在的合理性,也就是對現存世界關于人的秩序的一種承認。但這種做法從根本上混淆了腦與體的本質聯系和區別,把腦體割裂開來,對立起來,以為兩者從來就是互為敵人的。正確的看法應當是,如果把體力勞動看成是建筑師,那么腦力勞動其實就是設計師。設計師不設計,建筑師是無法施工的;如果把體力勞動看成是戰斗部隊,那么腦力勞動就是司令部。司令部不發出命令,戰斗部隊就無法行動。所以與其籠統說“勞動創造了世界”,不如具體地說,是“大腦”與“勞動”共同創造了世界。在人作為勞動力或勞動者存在的情況下,大腦與肢體的作用是不可分的。社會的所有進步和發展都只能歸結為大腦思維和軀體運動的結果。

說道這里,讓我也嘗試著給勞動下一個定義:勞動其實就是人的謀生活動;在社會分工條件下,勞動就是既有利于自己同時也有利于社會的人的職業謀生活動。

人的謀生活動就是勞動。勞動與非勞動區別就在于:活動是否出于謀生的目的。

我這樣說,就把一般目的性從原來的那些勞動定義中去掉了,理由很明白,因為人的任何活動都是有目的的,因此目的性不能成為勞動的特有本質;其次,我的定義拓寬了勞動包含的內容。原來的那些定義認為只有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才算勞動,其實人類的所有活動,都可能成為勞動,同時也可能成為非勞動。這區別不在別的地方,而在于是否把提供人所需要的效用作為了謀生手段。只要人的活動能為自己或他人提供效用,并且這活動也是自身的謀生手段,那么這活動就是勞動,否則就不是勞動。

所以勞動不是別的東西,就是人類為自身生存、發展不斷提供效用的活動。人除去睡覺之外,可以說,隨時隨地都在活動。活動就是四肢、軀干以及各感覺器官在大腦的支配下實現自身功能的過程,活動并不意味著勞動,但勞動一定表現為活動。為什么活動不意味著勞動呢?因為并不是所有的活動都出于謀生的目的,只有與謀生目的有關的活動才能稱之為勞動。勞動是針對人的這一特定行為而言的。

這樣一來,有人就會問,照這么一說,吃飯、穿衣、唱歌、跳舞,以及各種娛樂也都成了勞動;那樣的話,還有什么不是勞動呢?是的,根據上面我的定義,可以說,吃飯、穿衣、唱歌、跳舞、娛樂等人的活動可以是勞動,也可以不是勞動。舉例子來說,作為大公司頭面人物、國家首腦,為了開展企業業務,進行國事活動,吃請和被吃請都屬于其工作范圍中的事,因而都是勞動。對于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般人來講,吃飯穿衣不是勞動,但如果你被人所雇用在醫院或家里照顧病人或其他人的吃飯穿衣就是勞動。這就是那些護士、保姆和管家們的勞動。同樣,對于藝術家們、各類明星們而言,唱歌、跳舞、娛樂是他們的職業,因而也是勞動,而對于從事其他工作的人來講,唱歌、跳舞、娛樂是工作之余的休息,而不是勞動。如果星期天某城市有一場足球比賽,你不遠千里趕去觀看比賽。雖然你筋疲力盡,勞累萬分,但你并沒有勞動,而是在休息;相反,那些足球運動員、教練員們和圍繞著他們而工作的那些人,卻是在勞動。道理就是這樣,當你自己在吃飯、穿衣,你不是在勞動,但當別人為你進食、穿衣時他們在勞動。你工作之外去釣魚、打高爾夫、旅游參觀,與朋友下棋、打撲克,你不在勞動,但以此為職業的人卻是在勞動。

由此可見,在我們這樣一個分工高度發達的社會中,勞動與非勞動的區別并不是指人類的哪一類特定活動來說的,而是指人以哪一類活動為謀生手段(職業)或者活動是否具有謀生目的來說的。凡具有謀生目的的活動都是勞動,而沒有謀生目的的活動則不是勞動。

上述定義還強調了人的謀生活動必須在有利于自己的同時還得有利于社會這一思想,這就把那些被社會法律所禁止的活動排除于勞動之外了。不承認那些活動是勞動,是因為它們在整個人類社會分工體系中不占有地位,雖然行為者也是在為自己“謀生”。于是我們看到,勞動的定義本身其實還包含著社會倫理內容。它把有利于自己但同時也有利于社會的活動作為勞動的準則,而不是把有利于自身卻有害于社會作為出發點(有利于自己,無害于社會,也就是有利于社會)。這樣說來,戰爭算不算勞動呢?肯定地說是勞動,因為戰士是社會分工中的一員,戰爭就是他們從事的工作。不管戰爭的性質如何,他們的活動是為社會的,社會就必須給他們以一定地位。

總之,并不是人的所有有目的活動都是勞動。勞動首先是人的謀生活動;其次,謀生必須具有社會效益。在自然經濟條件下,一位自耕農為自己和家人謀生所做的一切都是勞動。而在現代社會,因為社會已經把分工確定下來了,并且把勞動與休息時間清楚地劃分開了。所以勞動首先是人的職業活動,其次,職業之外的活動就應該被視為休息。但是如果有人在休息時間仍然做一些具有謀生性質的活動,即不僅使自身身體、精神得到愉悅,而且為個人或社會增添了財富(物質或精神的)。這從社會分工角度看可以視其為休息,但從個人角度看也可以視其為勞動。原因就是活動具有了謀生(個人謀生和社會謀生)意義,即具有了改善生存狀況的作用。

勞動是人類生存的依靠,是社會存在的基礎。遠古時代的人類勞動就是單純的謀生活動,現代人的勞動與其相比,就其謀生性質而言并無二致。唯一不同之處,就是現代人的謀生活動是建筑在社會分工的基礎之上的。另外由于謀生與分工是聯系在一起的,就使得勞動的內容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首先,從前人們堅持的那個勞動與非勞動的區別此時模糊了;其次,不但區別模糊了,而且某些職業的相對社會地位也發生了巨大變化。照直說,就是從前被人認為是娛樂和享受的那些活動,在今天的社會里變成了勞動,并且被人所追捧;而另一些真正的物質生產勞動或服務依然被輕視、賤視。因為兩者所得的差距之大不能不令人有所取舍。

常使勞動價值論者尷尬和憤憤不平的是,社會上那些從事娛樂行業的人的收入要遠遠超過社會其他行業,一旦成“星”或成“巨星”之后,收入則以天文數字來表示。美國總統年薪只有20多萬美元,籃球明星邁克?喬丹年收入超過7000多萬(1995年),迪斯尼總裁年收入超過億元。在中國一位“歌星”、“影星”演出一次的出場費,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各類“星”們拍一個廣告,一顰一笑,數十萬、數百萬就落入了囊中;而城市一般工作人的年收入12萬元而已。就是說以娛樂休閑為職業的人與以“勞動”為職業的人在社會中以金錢衡量的價值,竟有天壤之別。這對那些總想堅持以勞動、以體力支出為尺度去建立社會秩序的人來講不啻是當頭棒喝。但現實就是如此。面對此情此景,是應該去修改理論呢?還是去修改現實呢?修改理論就是在“與時俱進”;修改現實就是在“削足適履”。

其實用一個新的價值理論——客觀效用價值論去解釋這一切就非常簡單。價值的本質就是在交換條件下的效用需求,即人對物的效用的需求。物有效用,人就對物有需求。價值就是社會需求(從另一方面看也是供給)與供給(從另一方面看也是需求)的對比關系。無論任何人,他給社會提供了效用(產品或服務),該效用又存在著社會需求,在交換條件下,就形成價值,價值大小取決于供給與需求的力量大小的對比。明星們的供給是稀缺的(獨此一人),如果社會需求很大(自愿出錢觀賞的人很多),那么他們的勞務價值就必然很大。不管個別人是否喜歡,甚至于鄙視,都改變不了這一事實。

從上述情況可知,勞動其實是一個頗難定義的經濟學范疇。可以說,在以往的時間里,人們并沒有從實際出發,給勞動下一個科學的定義;相反,人們對勞動的認識卻不斷發生偏差,以至于我們今天都難以從迷途中走出來。

偏差之一是勞動有尊卑貴賤之分。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來,由于社會分工不斷地被深化和細化,社會的人就像不斷進化、分化的有機體的器官一樣不斷地被分配到各自的位置上,去發揮獨立的、片面的功能和作用。特別是在社會初期,人首先被劃分為從事管理、指揮和從事一般實際操作工作的兩大類,即發揮“腦”的功能和“肢體”功能作用的兩大類人。權力、服從、統治和被統治的關系也就由此而建立起來。在生產力水平很低下的情況下,“肢體”工作時繁重、艱難而又辛苦的,要想獲得一點點成果,必須付出極大的努力,甚至是生命的代價。所以“肢體”功能即實際的操作,都是由俘虜、奴隸和社會的一般人去做,而管理者們則遠離了生產第一線。從此從事不同的勞動也就成為了劃分人的社會地位的標志,不同的勞動具有了不同的社會價值,社會分工變成了社會等級的標志。處于社會上層地位的人,自視優越,厭惡體力勞動,對處于社會下層地位的人任意驅使,視同于會說話的工具,不予體恤。“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成為了社會通則。當然,由此也就出現了階級對立和斗爭,流血沖突不斷。這是人類對勞動分工認識的第一次偏差——腦力勞動對體力勞動的歧視。社會形態越落后,其表現也就越明顯。

生產力的發展,社會財富的增長,人也在不斷地獲得解放(從舊的生產關系中),特別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確立,使得理論家們不斷地去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應該如何去分配這飛速增多的社會財富才能更有利于社會的發展和人類的平等精神?為了回答這一個問題,首先要弄清的是社會財富是如何被創造出來的。毫無疑問,離不開人的勞動創造。于是對社會各階級的人在社會財富的創造中發揮作用的估計,即他們各應占據多少份額的思考又產生了另一種偏差,這就是體力勞動對腦力勞動的歧視,人的自由、平等、權力意識的覺醒,現存的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差別,被社會改革家們敏銳地感受到。出于對廣大體力勞動者的同情和憐憫。這使得他們產生了強烈的改變現狀的愿望。如何改變呢?消滅兩種勞動的差別!或者說就是要消滅社會分工!在他們看來,腦力勞動是無所謂的,社會財富的創造都可歸因于那些運動四肢、折磨人的體力勞動,因此全部社會財富都應歸還給體力勞動者。如果說早期西方古典經濟學探究價值的目的,是為了尋找到社會財富的產生源泉,以便使財富更多更快地涌流出來,那么到了后來,當人們把勞動與價值聯系到一起,這時勞動價值理論已經成為了一種武器,一種改變社會現狀的武器。人們認為,所有社會財富從根本上說,都是體力勞動創造的,資本、自然力、知識、管理都不能創造新的價值,于是一個消滅了分工、消滅了財產差別的無等級社會就被推導出來了,并且認為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終極目標。

看不清社會分工和社會進化的發展趨勢,把腦體勞動截然分開,然后再對立起來,這一切終將都會成為歷史,但現在還不能說我們已經把這一個問題徹底思考明白了,所以從理論上最終成功地解決這一問題仍有著巨大的社會意義。如果作為社會勞動的分工永遠存在,并且會越來越細化和深化,那么試圖通過消滅分工來消滅階級,消滅腦體勞動的差別,肯定是一種烏托邦式的幻想。如果分工永遠存在,那么作為分工差別的人的差別也將永遠存在。在我們今天目力可及的對未來社會的觀察中可以知道,如果未來還有總統的話,也只能有一個,而不能讓所有的人都成為總統,也不能讓所有的人都輪流去當一回總統;如果還有垃圾工的話,也必須有人去做。可能人們到那時對總統的向往和對垃圾工的輕視已不像今天這樣強烈,到那時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成為科學家,特別是有成就的科學家仍然是人類的精英和少數。我們現在或許還可能猜想到的是,到那時從垃圾工或從其他社會普通職業,通向總統和科學家的道路要比現在通暢的多,而富裕差別也不會像今天這樣巨大,至于還有更多的東西,就不得而知了。

未來的社會是實現真正腦體統一和結合的社會。科學技術的發展將使得兩者的界限越來越模糊,最后以至于沒有人會記得起從前歷史上存在過的兩者的對立和斗爭。但這絕不是靠體力勞動者將腦力勞動者同化或強制改造完成的,而是靠發展生產力,用科學技術不斷改進生產工具來實現的,即不斷地用機器取代人的各種勞動操作來實現的。

在我們可預見的未來,勞動仍然是每個人的謀生手段,勞動和勞動成果仍將是人獲得不同社會地位和收入的依據,當然那時可能比現在更接近于真實,社會公正由于政府的有效管理更值得信賴。但這一切必須建立在財產個人所有的基礎之上,沒有保障財產的個人所有制度,就談不到人的自由發展,也就沒有社會的進步。或許到那時社會才能為所有的人展示一種前景:誰想生活得更好,就應該比別人付出得更多!

現在讓我們回到本文的開始,看一看關于勞動節,關于勞動模范的爭論,問題就很清楚了。如果勞動是僅指人的謀生活動,那么在交換(商品經濟)條件下,凡是以正當職業謀生的人都在勞動。所以勞動就不是工人、農民和其他在生產第一線的生產者的專利了,而是全社會人的共同活動,凡是以正當職業謀生的人都是勞動者。從這一點出發,把“官”、姚明、劉翔、資本家選為勞模,并沒有什么不對。因為他們首先是勞動者,其次,也都是自己行業里的佼佼者。但這里的問題是,無形中有人改動了勞動和勞模的概念內涵。當社會還把勞動看成是體力勞動對腦力勞動的對立、抗衡、示威時,那么勞動節就只能是體力勞動者或者說是被雇傭者的節日,時傳祥、王進喜等人才是這個節日的主人;可現在勞動的內涵變了,勞動者也變了,可惜沒有人從理論上加以說明,才引發了爭論。現在我試圖加以說明了,但我又迷惑了,我不知道人類將來會如何慶祝這個節日?

本文是在《解析勞動》一文基礎上修改而成的,《解》文發表于《東岳論叢》(2003年第5期)。參考文獻略。


燕南園愛思想 鄭克中 2015-08-23 08: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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