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縣委書記的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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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蔡慎坤

來源|天涯博客


從5月28日起,不少省市、自治區都開始曬一份同樣主題的公示。什么公示如此重要還得全國總動員?這是中央要遴選全國優秀縣委書記了,各地公示的正是本地推薦的初步人選。


上一次同樣的遴選是20年前,時隔20年,中央再次遴選全國優秀縣委書記,下的是一盤什么棋?人民日報客戶端為此做了一番梳理和描述。稱截至5月30日,除北京、山西、陜西、西藏外,其余27個省、市、自治區均已發布上述公示通告,各省份推薦的優秀縣委書記1至7人不等。


這次遴選是依據中央組織部《關于推選和表彰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的通知》要求,中組部計劃今年“七一”前夕,在全國范圍內推選和表彰一批優秀縣委書記。


優秀縣委書記是當今中國的稀世之寶,據媒體盤點,從去年2月28日江西會昌縣縣委書記傅春榮被查,到今年4月9日河北省通報清河縣縣委書記冀東書被查,從中紀委等權威渠道通報的消息中,至少有38名縣委書記落馬。


他們有的借地生金,大撈土地工程財。浙江開化縣原縣委書記王金良在工程建設、土地開發、股權轉讓等方面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后50次非法收受相關人員所送財物。他們有的賣官鬻爵,批發“官帽”斂財。去年一審被判刑14年的宿州市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賣官”近百次受賄300多萬元,被稱為一手收“票子”,一手發“帽子”的“帽子書記”。


縣委書記身處基層關系網的核心,一人貪腐往往波及當地各級黨政機關干部。甘肅省華亭縣原縣委書記任落馬一案,牽涉129名華亭縣官員,幾乎覆蓋了該縣縣委、縣政府以及各鄉鎮政府機關。縣委書記一旦腐敗,不僅帶壞一批干部,污染一地的政治生態,更直接侵害當地百姓的權益,禍害一方水土。


全國2800多名縣委書記面臨這場大考,有多少縣委書記能夠脫穎而出?抑或經得起輿論的拷問?人民日報客戶端認為,在這個時點,中央再次在全國氛圍內開展優秀縣委書記遴選,無外乎兩個原因。其一,為縣委書記正名,腐敗的只是一小撮,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給“縣委書記”全都貼上腐敗“標簽”;其二,為縣委書記樹榜樣,清正廉潔、一心為民,為官如此不僅有當地百姓擁戴,更有中央嘉獎。


“郡縣治,天下安”,縣委書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回看中央近來的諸多舉措,無不是圍繞“郡縣治天下安”這個目標而動。從去年11月起,中央黨校專門開辦縣委書記研修班,計劃到2017年底將全國縣(市、區、旗)委書記輪訓一遍。此次縣委書記大輪訓,同時納入中央黨校培訓體系,是十八大以來的首次,也是繼2008年之后,我國再次對全國的縣委書記進行輪訓。在縣委書記研修班上,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授課,提出“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四個要求,并寄望縣委書記: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坦坦蕩蕩為官。


優秀縣委書記的標準是什么?如果按照昔日焦玉祿式的標準,清正廉潔、公正為民應該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這樣的要求這樣的標準今天還有多少縣委書記可以站出來接受檢驗或者挑戰?


在現行體制下,縣委書記擁有的權力既齊全又強大,不僅掌管著全縣一切資源——決策權、人事權、財政權,甚至涉及公安檢察法院的司法權——堪稱一方“諸候”。他們“除了外交、軍事、國防這些不涉及之外,縣委書記擁有的權力幾乎跟中央領導沒有區別。幾乎所有基層官員都把縣委書記看做人生最高的奮斗目標!


縣委書記的權力如此之大,和權力伴生的腐敗也就可想而知。過去二十多年,縣委書記擁有的權力和帶來的腐敗也已經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即使是窮鄉僻壤的縣委書記,斂財幾千萬甚至上億的錢財也是易如反掌,那些經濟發達地區的縣委書記,即使非常廉潔自律,從不插手項目工程、土地買賣、人事提拔等重要黨政事務,只是在過年過節,禮節性的收一點當地的名酒名煙,一年的收入至少也在百萬以上,幾年下來一個縣委書記自然也就成了千萬富翁。


更為嚴重的是,縣委書記在一縣之內,幾乎無人監督無人制約,導致縣委書記權力無邊。要登上縣委書記的寶座,似乎不在乎一個人的能力、人品、政績,也不在乎所謂的民意!而只是關乎公關手段,即縣委書記與市委書記或上級主要官員的私密程度或認可程度!于是,我們看到,許多清廉的官員,只要干上一屆縣委書記,其公開或隱密的財富就會急驟增加!于是,官員的眼睛只需盯著能決定升遷的上級官員,同級官員的意見或基層群眾的呼聲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無論是中央把縣委書記請進北京“輪訓”,還是全國范圍內推選和表彰優秀縣委書記,都不能有效遏制權力解決腐敗問題。有一種輿論在揣測中央的意圖,認為縣委書記很可能由省委甚至中央委任,縣委書記直接對省委甚至中央負責。如果真是如此,依然解決不了天高皇地遠的問題,只是減少了市委書記的權力,增加了省委領導乃至中央的權威,而省委、中央官員離基層更遠,即使人民有不滿情緒,去省城上訪也比市里上訪更加艱難,而縣委書記的公關成本或公關對象,不過由市級延伸到省委乃至中央。一旦獲得任命,縣委書記依然會擁有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力,依然會處于一種無人監督無人敢言的特殊體制之中!


如果通過競選改變地方政治生態,中央可否進行一番嘗試?也就是說,中央放手讓地方基層黨員干部來篩選縣長,當選縣長即可委任為縣委書記,如果當地干部群眾滿意,縣委書記可連選連任兩屆,中央只需要完善地方政府的選舉機制和監督機制。只有放手讓地方基層黨員干部來公選縣長縣委書記,地方干部群眾才有動力替中央管好縣長縣委書記。


也只有建立縣委書記直選監督體制,基層干部群眾才知道什么事歸中央管,什么事歸地方管,地方做錯了只能找地方,不必找市里省里乃至中央,更不會跑到北京上訪。同時也讓縣委書記學習如何取悅當地干部群眾,讓當地干部群眾來監督縣委書記,并且通過民主、公開、法治程序讓縣委書記與當地干部群眾建立政治互信,其效果遠比現在的任命制要好很多!



天涯觀察 2015-08-23 08: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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