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黨人文集 第 九 篇(漢密爾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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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漢密爾頓)
  致紐約州人民:
  一個牢固的聯邦,對于各州的和平與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是分裂和叛亂的障礙。在閱讀希臘和意大利一些小共和國的歷史時,對于一直使它們不安的騷動,以及使它們永遠搖擺于暴政和無政府狀態這兩個極端之間連續不斷的革命,沒有恐怖和厭惡的感覺是不可能的。如果它們顯示出偶然的平靜,那只不過是接著而來的狂風暴雨的暫時對照。假如時常出現幸福的間歇,我們看到時還是有惋惜之感,因為想到我們眼前的愉快景色不久就會被暴亂和激烈黨爭的巨浪所淹沒。假如在幽暗中有時放射出瞬息的光芒,當這些轉瞬即逝的光彩使我們眼花繚亂時,同時也使我們悲嘆,政府的弊病會使這些光輝的才能和崇高的天賦走上邪路,黯然失色,而這些產生它們的幸福土壤已經得到應有的歌頌。
  專制政治的擁護者,從玷污那些共和國歷史的動亂中提出論據,不僅反對共和政體的各種形式,而且反對公民自由的原則。他們污蔑一切自由政府都是與社會秩序不協調的,并且對自由政府的贊助和擁護者表示幸災樂禍。對人類來說,幸運的是,在自由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多年來欣欣向榮的巨大組織,用少數光榮的事例就駁倒了他們的悲觀詭辯。我相信,美國將是另外一些同樣壯麗的大廈的廣泛而堅固的基礎,這些大廈將是他們的錯誤的同樣永久的紀念物。
  但是也不容否認,他們所描繪的共和政體的型式,也只是他們采用的?件的副本。如果發現這對于設計一種更完善的結構是行不通的,那么開明的自由的贊助者由于無法辯護,只得被迫放棄那種政府的奮斗目標。然而,政治學和其他大多數學科一樣,已
  -大有進步。各種原理的效果,現在可以了解得清清楚楚,但對老年人說來,不是全不了解,就是一知半解。把權力均勻地分配到不同部門;采用立法上的平衡和約束;設立由法官組成的法院,法官在忠實履行職責的條件下才能任職;人民自己選舉代表參加議會——凡此種種,完全是嶄新的發現,或者是在現代趨向完善方面取得的主要進步。這些都是手段,而且是有力的手段,通過這些手段,共和政體的優點得以保留,缺點可以減少或避免。不管某些人覺得多么新奇,我敢冒昧地在有助于改善民治政府制度的各種情況以外,再提出當作反對新憲法根據的一個原則。我說的是擴大這些制度的運行范圍,或者是一個州的各個方面,或者是幾個小州結成一個大的邦聯。后者同考慮中的事情直接有關。然而,對這一原則應用于一個州的情況加以考察,將是有益的,這一點要在其它地方予以注意。
  邦聯在鎮壓內亂,保衛各州內部的平靜以及在增加各州的對外力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用處,實際上并不是一種新見解。它已在不同的國家和時代得到實踐,并且取得了最受稱贊的政論家的承認。反對已經提出的方案,不厭其煩地引證和傳播孟德斯鳩關于實行共和政體版圖必須狹小的論述。但是他們似乎并不知道這個偉大人物在其作品的另一部分里所表示的意見,也未想到他們那么輕率同意的原則所產生的后果。
  當孟德斯鳩提出共和國范圍要小時,他心目中的標準比這些州中差不多每一個州的范圍都要小得多。無論弗吉尼亞、麻薩諸塞、賓夕法尼亞、紐約、北卡羅來納或佐治亞,決不能同他所論述的典型和他在論述中應用的條件相比擬。因此,如果我們把他在這一點上的意見當作真理的標準,我們就不得不作出以下決擇:要末立刻投入君主政體的懷抱,要末把我們自己分裂成許多互相嫉妒、互相沖突和動亂的小州,成為不斷沖突的不幸溫床和普遍憐憫或藐視的可恥對象。某些站在這個問題的對立面的作者,似乎知道這進退兩難的情況,他們甚至敢于暗示把較大的州分開是一樁令人想望的事情。這種糊涂政策,這種自暴自棄的權宜之計,通過微不足道的職位的增多,可能符合某些沒有才能把自己的影響擴大到私人陰謀的狹小圈子以外的人的觀點,但是決不可能增進美國人民的偉大或幸福。
  如前所述,我們將在另一場合研究這個原則,所以在這里談談以下一點就夠了:根據那位被隨時強調引證的作者的意思,就是下命令減少許多聯邦成員的面積,但不妨礙它們全都包括在一個聯邦政府之中。這才是我們現在的討論所關心的真正問題。
  就孟德斯鳩反對一般性的各邦聯合的建議而論,他明確地把聯邦共和國當作擴大民眾政府范圍、并使君主政體和共和政體的利益調和一致的手段。
  他說:假如人類沒有創造出一種政體,它既具有共和政體的內在優點,又具有君主政體的對外力量,那末很可能,人類早已被迫永遠生活在一人統治的政體之下了。我說的政體就是聯邦共和國。
  “這種政府形式是一種協約。依據這種協約,幾個小邦聯合起來,打算建立一個更大的國家,并且同意作這個國家的成員。所以聯邦共和國就是幾個社會聯合而產生的新社會,這個社會還可以因其他新成員的加入而擴大,直到他們的力量能夠為這個聯合體提供保障的程度為止。
  “這種共和政體能夠抵抗外來力量,可以自己維持下去而內部不致腐化。這種社會的形式能夠防止一切麻煩。
  “如果一個成員企圖篡奪最高權力,他不可能在所有的聯合起來的各邦中具有同樣的權力和威信。如果他對一個邦影響太大,就會使其他各邦驚惶不安。如果他征服了一部分,那些仍舊保持自由的部分,就可能利用被他篡奪的力量以外的力量來反對他,并且在他篡奪成功以前把他打敗。

  “如果在聯邦的某個邦里發生民眾叛亂,其他各邦就能把它鎮壓下去。如果某一部分發生弊端,其他仍然健全的部分就能予以糾正。一個邦可能有一部分被破壞,而另一部分可能幸免;聯邦可以解散,各邦則保留自己的主權。
  “聯邦既由小共和國組成,它便享有各共和國的內部幸福,至于對外情況,由于聯合,它具有大君主國的一切優點。”我認為大量引用這些有趣的段落是合適的,因為它們包括了贊成聯邦的主要論據的通俗易懂的摘要,并且一定會有效地消除誤用這部作品的其他部分而有意造成的錯誤印象。同時,它們與本文更直接的目的有著密切的聯系,這就是說明聯邦有鎮壓國內分裂和叛亂的趨勢。
  在聯邦和各州的合并之間有一種與其說確切毋寧說細微的差別。前者的主要特征據說是限制其成員的集體權力的權威,而不限制組成聯邦的個別成員的權威。爭論者說:國民議會應該同內政的任何事情沒有關系。參政權在各成員之間完全平等,也已經堅持下來,作為邦聯政府的主要特征。這些見解基本上是武斷的;既沒有原則也沒有前例予以支持。
  的確發生過這樣的事情:這種政府通常的活動方式,是注意到差別是它們本質上所固有的;但是在大多數政府的實踐上卻有大量的例外,從而證明,就事例所涉及的范圍來說,在這個問題上沒有絕對的準則。在這次研究的過程中,將會清楚地表明,當爭論的原則已經普及時,它就成了政府中無法矯正的混亂和愚蠢無能的原因了。
  聯邦共和國的定義,看來就是“一些社會的集合體”或者是兩者或更多的邦聯合為一個國家。聯邦權力的范圍、變化和對象,都是需要慎重對待的問題。只要其成員的獨立組織不撤消,只要這種組織為了局部目的和機構上的需要而存在,雖然它會完全服從聯邦的總的權力,但在事實上和理論上,它仍然是幾個邦的聯合或者是一個邦聯。新提出的憲法,非但沒有表示要撤消各州政府,而且要使州政府成為國家主權的構成部分,準許它們在參議院有直接代表,而且讓它們擁有某些獨有的、非常重要的主權。就這一措詞的合理含義而論,這同聯邦政府的思想是完全符合的。
  在包括二十三個城邦或共和國的呂西亞同盟里,最大的城邦在全盟大會中有三個表決權,中等城邦有兩個表決權,最小城邦有一個表決權。全盟大會有權任命各城邦的法官和行政長官。這的確是干涉它們內政的一種最巧妙的手段,因為如果有什么看來是擅自獨占地方職權的事情發生,那就是任命它們自己的官員。然而孟德斯鳩在論及這種聯合時說:“如果要我提供一個極好的聯邦共和國的典型,那么這個典型就是呂西亞同盟”。于是我們看出,所堅持的那些差別,并不屬于這位開明的民法家的考慮范圍。我們從而可以得出結論說:它們是一種錯誤理論的新奇推論。
  普布利烏斯
  
  原載1787年11月23日,星期五,《紐約郵報》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約翰·杰伊、和詹姆斯·麥迪遜 2013-08-23 08: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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