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生存困境與魯迅的文化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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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文化動物。動物沒有文化,只有人類有文化,這大概是不爭的事實。《周易》說:“(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儒家十三經中,不見“動物”的概念,但儒家極重人禽之辨。從人類獨有文化這一角度來觀察,可以說,歸根到底,文化是人類的生存方式方法的一種規范。
  宇宙的起源和生命的起源,雖然還有待于科學的發現與研究,但人類起源于生物的進化,已成現代生物科學、人類學的定論。只是現在散居于地球五大洲的人類,起源于同一祖先還是起源于不同祖先,還有待人類學家的考古發現與研究。
  人類有不同種族,不同民族,他們的生存方式方法,有許多相同,有許多不同。但大抵有過相同的發展變化的歷程。《周禮》所說,“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zēng@①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xiū@②火之利,范金合土,以為臺榭宮室牖戶,以炮以燔,以烹以炙,以為醴酪,治其麻絲,以為布帛,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其朔。”竟好像是對各個種族各個民族基本生活狀況的歷史發展概述。可見,全人類的生存方式方法有其共同性,有其隨時間發展變化的時代性。自然,我們還看到許多不同的差異性。這種差異性,帶有種族和民族的性質,也帶有不同時期和時代的性質。這在家族家庭的關系及其變化和男女婚戀的關系及其變化上,表現特別鮮明。
  可以說,一處生存方式方法形成一種文化,一種文化規范一種生存方式方法。從這一基本點來觀察,說到底,文化的演進和不同文化的融合和沖突,都是人類生存方式方法的演進融合和沖突,都是人類生存利害的抉擇。文化為人而存在;人不為文化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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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有生物進化鏈條上最高級的生命,這是人類一切問題的內在根源,也是人類之所以有文化的根源。老子說:“吾所以有大患者,在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魯迅說:“我想,苦痛是總與人生聯帶的”,都把握著問題的根源。
  這是人類生存的困境。這困境來源于人類生命的內在欲求和人類生命的內在特性。
  第一,生命是一個過程。有生必有死,死而不能復生。死亡給人以無奈,以痛苦;而迄今為止,人類多有“你死我活”的斗爭。這是最大的悲慘,最大的不公平。
  第二,生命是新陳代謝的過程,首先必須飲食。飲食,一面關乎人的生死,一面關乎人的生活質量。于是在免于凍餓而死之外,又有貧窮與富裕,困苦與舒適的不平,還有奢侈的腐敗與墮落。
  第三,生命的存在是個人性的,個人免不了死亡,人類卻必須繼續。而人類生命的進化已經擺脫雌雄共體的狀態,于是而有男女。性欲本是生物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本能,而人類的性欲卻已經超出傳種接代,成為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必需,成為一種特殊的偷悅和特殊的親昵。古人已經指出“食、色,性也”;魯迅又進一步分析出“食欲的根柢,實在比性欲還要深”,但人類在性上所遇到的困難,激發的熱情,使用的心力,付出的代價實在是不計其數了。
  第四,人類的大腦已經進化到出現高級神經功能。人,不但有眼耳鼻舌身的感覺,而且有知覺、印象、感情、聯想、想像、幻想、理想、記憶,而且有主觀能動性等等高級的復雜的心理、精神活動,有相應的語言表達和交際的能力。尤其是還有老子所指出的“智慧出,有大偽”的現象。
  第五,人的生命是個體的,而人類的生存卻必須群居。群居而有群體。“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有天然的男女之分;有血緣的種族民族、家庭家族之分;有社會的農牧之分,工農商學兵之分,官民之分,階級階層之分,白飲煎飲之分,等等等等。每一群體有群體的共同生存利害。
  生命的個體性和生存的群體性,使生死存亡在個體與個體之間,個體與群體之間,群體與群體之間無比地錯綜復雜,難分難解。文化就是人類面對這一系列生存困境求生存求發展的努力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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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死事大。人及其群體,怎樣才能生存?怎樣才不致于滅亡?這是根本。
  著眼于這一根本,中國傳統文化大抵可分三類四大系統。
  一類一大系統,是入世治民,重視生命,重視群體的生存。如儒家,老子,墨家,法家,陰陽家,兵家之類。
  一類一大系統,是莊子。以生命為本位,長命不喜,短命不憂,精神專一,動合自在,在恬淡中享受生命,作個人的逍遙游:無所謂入世與出世。
  一類兩大系統。這一類是出世,求仙拜佛。一大系統是中國土生土長的道教方士,對生命持病態的留戀,于是求仙道,即長生不老。不是生命的解脫,而是永遠享受世俗的生活。“一人得道,雞犬飛升”的故事,十足地表現了這一大系統的文化精神。另一大系統是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傳入中國,而后中國化的佛教。把人類生存的困境,人生的痛苦推到極端,以生就是苦,苦海無邊,而逃避紅塵,出家出世,尋求涅pán@③,尋求生命的或一種解脫。
  這三類四大系統文化在中國影響最大,成為漢民族生存方式方法基本規范的是儒家。儒家抽象的思維特征姑且不論,儒家“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的宿命觀,“親親”即“別親疏”,“尊尊”即“序長幼”的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理論基礎及其可操作性很強的“三綱五常”的原則綱領,迄今幾千年長盛不衰。雖然幾千年來,不斷有明智之士提出質疑,責難,批評與抗爭,雖然經過“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革命性打擊,提出過“打倒孔家店”的口號,在反對舊道德的同時,提倡過新道德,依舊根深柢固。“五四”新文化反而成為一些人公開攻擊的目標,控訴“五四”使民族傳統斷裂,把今日中國的文化危機歸罪于“五四”,痛斥魯迅為中國文化的罪魁禍首,誣稱魯迅全是破壞,沒有一句正面意見。而他們卻又標榜“寬容”,“仁恕”,“費厄潑賴”,以自己為折中,公允,調和,平正的主義化身,不打倒魯迅的“偏激”和“五四”的文化激進主義,中國文化將永遠沉淪。這是怎樣的心態和怎樣的判斷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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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固然寫在書上,載于典籍,但其中卻是已經死亡的,依然活著的,方死方生的,未來將獲得生命的雜糅在一起。活著的文化體現在活人的身上,表現為活人的言論、行動、待人處事,表現為活人的思維特征。在一個大文化環境中,人類個體所信從的文化,往往不是單一的,純粹的,而是多重的,復合的。如魯迅所指出:“晉以來的名流,每一個人總有三種小玩意,一是《論語》和《孝經》,二是《老子》,三是《維摩詰經》,不但采作談資,并且常常做一點注解。唐有三教辯論,后來變成大家打諢;所謂名儒,做幾篇伽藍碑文也不算什么大事。宋儒道貌岸然,而竊取禪師的語錄。清泥,去今不遠,我們還可以知道儒者的相信《太上感應篇》和《文昌帝君陰騭文》,并且會請和尚到家里來拜懺。”就是今天的文化人,宏揚孔孟之道的,打發兒女“遠游”,“乘桴浮于海”,拿綠卡,入他籍;言必英美法,下筆Yes No的,崇儒,談禪,心底里相信宿命的,也并不稀奇。這是一種常態。至于群體,一種文化的精髓,則轉化為風俗習慣,廣泛而穩定地掌握著大眾。此所以“禮失而求諸野”。“傷風敗俗”,未必不含有除舊布新的種子;“移風易俗”實在是新文化自覺的成長。所以文化,既是人化,又是化人,魯迅“幾乎讀過十三經”,又從新學堂畢業,還是“絕望于孔夫子和他的之徒”,東渡扶桑,向西方尋求新文化,在研究了“人的歷史”,“科學史教篇”,“文化偏至論”和“摩羅詩力說”之后,在研究了世界史之后,終于相信人間的一切,“根柢在人”,“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舉”,也就是尋求、選擇和創造一種新文化來化育中國人。
  人就是這樣,文化也是這樣,在實際上,在實踐中,“全盤西化”既不可能,“全面反傳統”也未嘗出現,也決不可能。事實只能是“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內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脈,取今復古,別立新宗”,恰如“舊形式是采取,必有所刪除,既有刪除,必有所增益,這結果是新形式的出現,也就是變革”。所以,對于舊文化的改革,新文化的創造的推行,魯迅提出過這樣的意見:“倘不深入民眾的大層中,于他們的風俗習慣,加以研究,解剖,分別好壞,立存廢的標準,而于存于廢,都慎選施行的方法,則無論怎樣的改革,都將為習慣的巖石所壓碎,或者只在表面上浮游一些時。”新中國半個世紀的歷史,從正反兩面充分證明了這一見解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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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錯,魯迅對于中國舊文化,包括它的載體的文言文,破壞之不遺余力。因為他堅信,“說到中國的改革,第一著自然是掃蕩廢物,以造成一個使新生命得能誕生的機運。”但是魯迅是清醒的,在破與立的關系上,魯迅有自己的看法,他同時指出過:“無破壞即無新建設,大致是的;但有破壞卻未必即有新建設。”因此,魯迅呼吁:“我們要革新的破壞者,因為他內心有理想的光。”
  那么,魯迅對于中國文化有沒有新建設呢?魯迅筆下的新文化是怎樣的呢?
  有一個不爭的事實人們都視而不見,閉口不談,這就是“五四”新文化運動反對文言文,倡導白話文,而今天白話文的通行;以及大陸的宏揚儒家的文章也使用白話文,并且不提宏揚文言文,使“子曰詩云”再度輝煌。這大概可以算作有破壞又有新建設的一個實績吧。
  依我看,針對人類生存的困境,魯迅的確創造了一種文化。有兩段話可以看作這種新文化的大綱。
  第一段:
  我們目下的當務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溫飽,三要發展,茍有阻礙這前途者,無論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墳》《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圖,金人玉佛,祖傳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對于這段話,魯迅隨即有一個說明:“可是還得附加幾句話以免誤解,就是:我之所謂生存,并不是茍活;所謂溫飽,并不是奢侈;所謂發展,也不是放縱。”
  第二段:
  人固然應該生存,但為的是進化;也不妨受苦,但為的是解除將來的一切苦;更應該戰斗,但為的是改革。
  這兩段內容、精神相同而又互相補充的話,包含了解脫人類生存困境的根本問題的要點、原則;而和上述中國傳統文化的任何一類任何一大系統都有根本的區別。但又決非毫無相同、相通之處。比如與佛教,魯迅不同意生全是苦,以出家逃出苦海,不同意“以佛法救中國”。但也認為“苦痛是總與人生聯帶的”,因而主張“不妨受苦,但為的是解除將來的一切苦”;“人生現在實在苦痛,但我們總要戰取光明,即使自己遇不到,也可以留給后來的。我們這樣的活下去罷。”也完全沒有“歸隱”,“獨善其身”的思想。
  真的,一部《魯迅全集》,我以為就是這個新文化大綱的又豐富又深刻的闡述。
  一要生存,但不是茍活。生而可能為奴隸,但決不做奴才。“如果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贊嘆,撫摩,陶醉,那可簡直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別人永遠安住于這生活。”
  魯迅強調“第一要緊的自然是生命”。“生命是我自己的東西”,在女性也是“我是我自己的,他們誰也沒有干涉我的權利!”“人各有己”。每個人有獨立的人格,人與人有平等的人格。魯迅痛感幾千年來“中國人向來就沒有爭到過‘人’的價格,至多不過是奴隸”;魯迅痛斥儒家的“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把人劃為“有貴賤,有大小,有上下”的禮教。
  魯迅勸青年不要“輕死”,不要“自殺”,即使“極小部分的自殺”如“斷指”,“極暫時中的死亡”如“暈倒”也不要。魯迅贊成孔子的“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的觀點,反對大學生“赴難”而同情他們“逃難”。魯迅說,“自己活著的人沒有勸別人去死的權利,假使你自己以為死是好的,那末請你自己先去死吧。”魯迅勸青年的是“壕塹戰”,面對文網,要懂得“‘鉆網’的法子”。
  魯迅是從個體的生命免不了老衰和死亡而人類必須延續生命的常識來看待親子關系、夫婦關系的。他說,“此后覺醒的人,應該先洗凈了東方固有的不凈思想,再純潔明白一些,了解夫婦是伴侶,是共同勞動者,又是新生命創造者的意義。所生的子女,固然是受領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占領,將來還要交付子女,像他們的父母一般。只是前前后后,都做一個過付的經手人罷了。”因此魯迅反對儒家的“一味說‘恩’”,而主張親子之愛;反對儒家的“長者本位與利己思想,權利思想很重,義務思想和責任心卻很輕”,而主張“以幼者弱者為本位”,“對于子女,義務思想須加多,而權利思想卻大可切實核減。”魯迅指出儒家的“父父子子”“父為子納”,“以為父子關系,只須‘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應為長者所有。尤其墮落的,是因此責望報償,以為幼者的全部,理該做長者的犧牲。殊不知自然界的安排,卻件件與這要求反對,我們從古以來,逆天行事,于是人的能力,十分萎縮,社會的進步,也就跟著停頓。”同時,魯迅反對儒家的“婦者服也”的“夫為妻綱”,主張男女“一律平等”,建立“自他兩利”的性道德。總之,臣死忠,子死孝,婦死節的儒家的教條,都在掃蕩之列。
  生命第一,人我相同。魯迅說,“我們自己想活,也希望別人都活”。魯迅反對劉邦的“大丈夫當如此也”,也反對項羽的“彼可取而代也”,認為“威福,子女,玉帛”“是純粹獸性方面的欲望的滿足”。魯迅贊成人我之間,自由平等,互助共存。
  生命第一,還有一個個體和群體的生存問題,個人和社會之間的利害關系如何處理的問題。其實,在親子關系上魯迅主張的“以幼者弱者為本位”的“義務的,利他的,犧牲的”精神,已經是一種社會意義。魯迅肯定“個人”,肯定個體的“生命便是第一義”,同時一貫反對“害人利己”,主張“隨時為大家想想,謀點利益就好”,認為“即使未能徑上戰線,一切稍為大家著想,為將來著想,這大約總不會是錯了路的。”所以魯迅雖然提倡“壕塹戰”,卻同時指出“但恐怕也有時會逼到非短兵相接不可的,這時候,沒有法子,就短兵相接。”魯迅認為,“為社會計,犧牲生命當然并非終極目的,凡犧牲者,皆系為人所殺,或萬一幸存,于社會或有惡影響,故寧愿棄其生命耳。”
  總上所述,可以看到,魯迅是從生命的個體性和人類生存的群居性這一事實出發,在個人和群體的交匯點上來思考生命的價值,提出一種生存的文化規范的。它既不同于中國傳統的抹煞個人的獨立人格,抹煞個人的生存權利而要求個人一級一級依附于他人,最終依附于一個人的文化規范,也不同于外國新興的只強調個人的利益,個人的權利而不顧群體不顧社會公益的絕對個人主義。
  二要溫飽,但不是奢侈。溫飽問題,既是個人生死問題,又是社會公平、穩定問題。中國傳統文化中入世治民的一派,雖然也重視溫飽問題,“所重民、食、喪、祭”,不忍看見“野有餓莩”,但更加重視的是“不患貧而患不均”,“蓋均無貧”。孔子甚至推到極端,認為可以“去食”。“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類。’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這就是站在治民的立場,為了保持政權,可以不顧百姓的死活。孔子也知道“貧而無怨難”,“好勇疾貧,亂也”,因此強調個人作出犧牲,以安貧樂道,“君子固窮”作為個人修養的典范,提倡“君子食無求飽”,“貧而樂”,“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謀道不謀食”。認為“士志于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于是滿腔熱忱贊美顏回:“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
  中國人的安貧樂道,刻苦忍耐,“重死而不遠徙”,“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無疑很得力于這種國學。中國知識分子尤其清高,蔑視金錢以至于口不言錢,“阿堵”“阿堵”,傳為美談。“中國老百姓多好呀”的贊嘆,是以不得溫飽凍餓而死換來的。
  魯迅思想不是天生的。魯迅七歲發蒙,十歲讀完《論語》,十六歲讀完“四書”“五經”,飽受儒學的教育。二十一歲時除夕作《祭書神文》,痛斥“錢神醉兮錢奴忙”,高唱“絕交阿堵兮剩殘書,把酒大呼兮君臨我居。”完全是純正的孔夫子主義。
  待到長大,接受了新學,懂得人生的意義,才從“中國之君子,明乎孔義而陋于知人心”的傳統中覺醒過來,站在“人”而不是“牧人”或被牧而不覺悟的立場,懂得溫飽是這樣重要,必須放在“一要生存”之后。
  因此,魯迅對于錢的看法也有了改變。他說:“夢是好的;否則,錢是要緊的。/錢這個字很難聽,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們所非笑,但我總覺得人們的議論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飯前和飯后,也往往有些差別。凡承認飯需錢買,而以錢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總還有魚肉沒有消化完,須得餓他一天之后,再來聽他發議論。”魯迅抨擊“安貧樂道法”:“勸人安貧樂道是古今治國平天下的大經絡,開過的方子也很多,但都沒有十全大補的功效。”“‘安貧’誠然是天下太平的要道,但倘使無法指定究竟的運命,總不能令人死心塌地。”魯迅甚至用“唯飯史觀”來分析社會問題;乃至于“并以為為舊家子弟而衰落,滅亡,并不比為新發戶而生存,發達者更光彩。”
  魯迅對于拜倒“在金錢下的人們”,對于資本家的唯利是圖,也多有批評,尤其是對于“諸凡事物,無不質化,靈明日以虧蝕,旨趣流于平庸,人惟客觀之物質世界是趨,而主觀之內面精神,乃舍置不之一省。重其外,放其內,取其質,遺其神,林林眾生,物欲來蔽,社會憔悴,進步以停,于是一切詐偽罪惡,蔑弗乘之而萌,使性靈之光,愈就于黯淡”,作為時代的通弊以否定。這也是魯迅反對奢侈的根本所在。
  三要發展,但不是放縱。發展是生命的路。“生命的路是進步的,總是沿著無限的精神三角形的斜面向上走,什么都阻止他不得。”魯迅信服現代生命科學的昭示:人類之所以能夠誕生,就是生命發展、進化的結果。由此魯迅產生了“后起的生命,總比以前的更有主義,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價值,更可寶貴;前者的生命,應該犧牲于他”的信念和思想;并認為發展的動因在生命的“一種內的努力”,在“人類的渴仰完全的潛力”。
  發展是人的發展。民族的發展,國家的發展,社會的發展,歸根結蒂,是人的發展,“根柢在人”。魯迅是從這一思想基礎上對儒家的“孝”提出批評。他說:“只要思想未遭錮蔽的人,誰也喜歡子女比自己更強,更健康,更聰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過去。超越便須改變,所以子孫對于祖先的事,應該改變,‘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當然是曲說,是退嬰的病根。假使古代的單細胞動物,也遵著這教訓,那便永遠不敢分裂繁復,世界上再也不會有人類了。”
  可惜人一旦成為人類,有了高級神經活動,有了主觀能動性,發展也就產生了巨大的阻力。因為“人以群分”,出現了分裂尤其是出現了壓迫者和被壓迫者的分裂。人們的社會地位和利害不同了。魯迅所說“曾經闊氣的要復古,正在闊氣的要保持現狀,未曾闊氣的要革新。/大抵如是。大抵!”實在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發展一有阻力,于是出現斗爭。人們對于魯迅倡導斗爭,實行斗爭的精神和行動,迄今多有微詞,乃至于憎惡和攻擊。可惜他們忽視了魯迅之所以倡導斗爭的思想根源。這就是魯迅所說:“斗爭呢,我倒以為是對的。人被壓迫了,為什么不斗爭?”一切被壓迫的人,一切站在被壓迫者一邊的人,你怎樣謀求自己的生存呢?作為參考,請讀讀魯迅的《聰明人和傻子和奴才》吧!
  其實,魯迅深深懂得人。懂得人心,總是從事實出發。關于斗爭,他又提出了這樣的意見:“戰斗不算好事情,我們也不能責成人人都是戰士,那么,平和的方法也就可貴了,這就是將來利用了親權來解放自己的子女。中國的親權是無上的,那時候,就可以將財產平均地分配子女們,使他們平和而沒有沖突地都得到相等的經濟權,此后或者去讀書,或者去生發,或者為自己去享用,或者為社會去做事,或者去花完,都請便,自己負責任。這雖然也是頗遠的夢,可是比黃金世界的夢近得不少了。但第一需要記性。記性不佳,是有益于己而有害于子孫的。人們因為能忘卻,所以自己能漸漸地脫離了受過的苦痛,也因為能忘卻,所以往往照樣地再犯前人的錯誤。被虐待的兒媳做了婆婆,仍然虐待兒媳;嫌惡學生的官吏,每是先前痛罵官吏的學生;現在壓迫子女的,有時也就是十年前的家庭革命者。”今年,距離魯迅發表這些意見的時間,整整七十年。當年聽魯迅發表這一講演的學生,已有第三代即孫子乃至第四代人物了。不用斗爭,“利用了親權來解放自己的子女”的事業,怎么樣了呢?
  斗爭最激烈的形式,就是革命了。魯迅支持革命,也參加革命,甚至強調革命,也即“反抗挑戰”,也即“叛”。但魯迅對于革命,有他自己堅定不移的宗旨。在這一點上,魯迅多次和同一營壘中的戰友發生沖突。一次魯迅說:他們“將革命使一般人理解為非常可怕的事,擺著一種極左傾的兇惡的面貌,好似革命一到,一切非革命者就都得死,令人對革命只抱著恐怖。其實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這種令人‘知道點革命的厲害’,只圖自己說得暢快的態度,也還是中了才子+流氓的毒。”又一次魯迅重申:“無產者的革命,乃是為了自己的解放和消滅階級,并非因為要殺人,即使是正面的敵人,倘不死于戰場,就有大眾的裁判,決不是一個詩人所能提筆判定生死的。”這也就是魯迅說的,“更應該戰斗,但為的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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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傳統文化根深葉茂,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其中有利于人的生存和發展,有益于人的精神和智慧的,必將和我民族同在,并為他民族逐漸理解和吸收,成為全人類的精神財富。
  不過近幾年老一輩學者著重宣揚的所謂“中國文化之定義,具于《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所謂幾千年來,全國各族“有共同尊奉的‘三綱五常’為最高準則”的儒學信條,無論有人多么喜歡,無論多么不遺余力,千方百計,恐怕決不能再寫輝煌。因為它的理論基礎是血統論,它的指導原則是絕對服從,本來就不利于人的生存和不是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互愛的關系,何況時間已經到了二十世紀末,人已經覺醒。“二十世紀,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偉大歷史變革”,這已經載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請讀一讀這部憲法吧,哪里還是什么“三綱五常”?這是國家的大法,全國公民的共識。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人,也決不會遵照“三綱五常”或“三綱六紀”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何論全世界!
  “五四”運動前半年,魯迅寫道:“保存我們,的確是第一義。只要問他有無保存我們的力量,不管他是否國粹。”事實就是這樣,人不為文化而存在,文化卻確實為人而存在。這是人的歷史,也是文化的歷史。
                        950409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木加曾
  @②原字修改彡為月
  @③原字般下加木
  
  
  
魯迅研究月刊京008-014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王得后19951995 作者:魯迅研究月刊京008-014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王得后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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