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與拯救的張力  ——論魯迅小說中的“孩子”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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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I210. 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5072(2007)05-0088-05
  20世紀初期,魯迅發出了“救救孩子”的強烈呼聲,在他《吶喊》、《彷徨》的25篇小說中,就有16篇或多或少寫到“孩子”。可以說,“孩子”觀念是魯迅的核心觀念之一,而“孩子”形象在其小說中也是舉足輕重的。但不少研究者一廂情愿地從魯迅的某些雜文或書信中梳理出“兒童是人,兒童是兒童”的基本命題,對“救救孩子”也只看到其肯定的一面,卻忽略了魯迅對“兒童不是人,兒童不是兒童”的人性弱點與生存困境的獨特發現,以及魯迅對“救救孩子”的彷徨與懷疑。畢竟,對于研究對象,只注意其理性宣揚的一面是遠遠不夠的,更要把握其不宣揚的甚至反理性的一面,在二者的重疊或縫隙處尋找與發現,才可能獲得對研究對象真實、完整的理解。
  一、人性之丑陋
  在魯迅的《孤獨者》里,有兩段話值得注意:一段是魏連殳的環境論,“大人的壞脾氣,在孩子們是沒有的。后來的壞,如你平日所攻擊的壞,那是環境教壞的”;另一段是“我”的本性論或性惡論,“如果孩子中沒有壞根苗,大起來怎么會有壞花果?”無論是環境論還是性惡論,言外之意都是孩子將會變壞或已經變壞,有著人性之丑惡。
  人性之丑惡表現在四個方面。首先是“看”,冷眼旁觀。《孔乙己》是孩子看主人公的痛苦與潦落,對他的死也只是麻木無情的敘述。《示眾》是孩子看群眾,他們看禿頭,看藍褲腰,看奶子,看罪犯,他們不關心罪犯犯了什么罪,為什么示眾。他們的唯一焦點是“看”這個動作本身,“看”變成了生活的調味料和意義,但正是這“看”使得世人(包括孩子們)的庸俗、冷漠、缺乏生機被表現得淋漓盡致。而且“看”的時候也是“被看”,這種“看”/“被看”二元模式的內容同樣是不變的庸俗、冷漠,如此,“看”與“被看”沒什么兩樣,“看”與“不看”也沒什么不同,這世間便陷入了一種“不堪一看”、“不值得看”的死寂局面。更令我們担憂的是,文中有三類孩子在看,一類是代表普通百姓的“十一二歲的胖孩子”,一類是代表知識階層的小學生,而另一類是象征新生命的老媽子抱著的嬰孩,所以老媽子的一句“看呀!多么好看哪!”則象征著人類的庸俗觀看,滲透著作家不忍目睹的深刻悲憤和絕望,以及那種悲憫眾生、新生的偉大情懷。第二種“看”是孩子看知識分子或先驅者。《狂人日記》的狂人因為孩子們“眼色也同趙貴翁一樣,臉色也都鐵青”而萬分驚恐,《長明燈》中的瘋子也因孩子們圍觀而狂呼,《孤獨者》中的魏連殳在孩子的“看”中悲哀,甚至《藥》里面也許會有孩子看革命者的被殺頭而得著幾天的談資也說不定。如果說前面是看庸俗,那么這里則是看啟蒙和狂猛精神的被殺,兩種“看”仿佛都成為人們生活的調味料和意義,實質上“看”成為了污濁的、不可調和的無意義與絕望,很明顯,“看”轉化為“看殺”或“吃”。如錢理群所言,“啟蒙的結果是被啟蒙的對象活活地吃掉;這里,被質疑、批判的對象是雙重的:既是那些‘吃人’的民眾,更是‘被吃’的啟蒙者,以至啟蒙本身。”[1] 41
  其次是嘲諷、輕視。狂人被嘲笑其瘋狂,孔乙己被小伙計輕蔑:“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么?”陳士成的學童也對再次落榜的他“臉上都顯出小覷他的神色”。三種嘲諷,無論是嘲諷病征、地位抑或是知識才能,其實都隱含著冷酷、勢利的毒素。如此,孩子人性丑惡的第三個特點“兇狠惡毒”便并非信口開河了。“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但孩子們“似乎想害我”,也都“惡狠狠的看我”,眼中藏刀,這是《狂人日記》;長富的兒子對呂緯甫更是瞪眼,“惡狠狠的似乎就要撲過來,咬我”,這是《在酒樓上》。如果說此二者只是惡的話,那么在《長明燈》、《孤獨者》與《鴨的喜劇》中便是“欲殺”與“殺死”了:一個赤膊孩子擎起他玩弄的葦子,對瘋子瞄準,發槍擊似的“罷”的聲音(《長明燈》);魏連殳被街上一個“還不很能走路”的小孩用葦葉指著說“殺”(《孤獨者》);而小鴨更把小蝌蚪毀滅得一干二凈,使周遭重新變成了無生趣的“沙漠”(《鴨的喜劇》)。只要是有思想、有個性、有生機的東西,都受到了壓抑和殺戮,但令人恐怖的是,這是孩子的行徑,是新生命在壓抑和殘殺具有新生命的事物,籠罩著一種濃黑的悲涼與絕望色彩。新生命尚且如此,還能剩下什么?這又豈是一個“惡”字了得?的確,除了“惡”之外,還有同樣丑的奴性與貪婪,這一點在《孤獨者》里面有充分的體現:為了小禮物,大良們奴顏婢膝地給魏連殳“裝一聲狗叫,或者磕一個響頭”;同樣他們為了禮物而大打出手,在頑皮之外是暗含著貪婪的。為勢利而作奴才相,而鉤心斗角,這難道不令我們想到孩子們的將來?或者曾經是孩子的大人們?孩子的現在和未來都如此,像魯迅在《隨感錄·二十五》所說,看十來歲的孩子便可逆料二十年后的中國的情形,看二十多歲的青年就可以推測五十或七十年后中國的情形,如此,中國能不陷入死氣沉沉的無邊荒漠嗎?啟蒙者能不陷入一種“無物之陣”?進行的能不是“絕望的抗戰”嗎?
  魯迅對環境(大人們、父親們)教壞孩子的“審父”觀念誘因主要在后天的社會、文化、人心,而小說中寫孩子的人性丑惡矛頭指向的是同樣丑惡的社會文化與人性弱點。其實,魯迅對孩子人性惡的發現并非抽象的理論說教,實乃根源于其深切的生命體驗與人生經歷。例如魯迅青年時的剪辮之舉曾受到過包括孩子在內的人們的敵視,致使他有意無意形成了一種“辮子情結”,在小說《阿Q正傳》、《頭發的故事》、《風波》和雜文《從胡須說到牙齒》、《病后雜談之余》等等文章都有所表現。而不少青年在獲得魯迅的幫助后卻反唇相譏,“由經驗的結果,覺他們之于我,大抵是可以使役時便竭力使役,可以詰責時便竭力詰責,可以攻擊時自然是竭力攻擊,因此我于進退去就,頗有戒心,這或也是頹唐之一端,但我覺得這也是環境造成的。”(《兩地書·六九》)在這段融合經驗描寫、自我解剖和社會反思的文字中,能夠看出某些青年的可惡與可鄙。在此,魯迅仍然把青年的易變狡詐、忘恩負義、使役他人的性格歸于“環境”,但在其他地方,他不得不承認“惡”是某些青年人性的深層結構甚至本質構成。“但青年又何能一概而論?有醒著的,有睡著的,有昏著的,有躺著的,有玩著的,此外還多。但是,自然也有要前進的。”(《導師》)“殺戮青年的似乎倒大概是青年,而且對于別個的不能再造的生命和青春,更無顧惜”(《答有恒先生》)。前句“此外還多”言外之意多的是與“昏著的”等相似的青年,只是作者不忍列舉罷了,“醒著的”、“要前進的”何其少也。如果說前一句指青年的狀態,透露出魯迅濃重的失望情緒,那么后一句則以青年的殺人與兇殘,噴射出魯迅深深的絕望,這已非人性的“壞”或“惡”,而是全“無”人性了。在此,“致人性于全”成了一句空話。魯迅關于“人性惡”,時而“環境論”時而“本性論”,這并不是說他的觀念錯亂或者人格分裂,其實在他的觀念中,二者在某種程度上是并存或并行的,偏于環境體現出他對社會文化的思考,體現出他對幼者的愛,對人性善的良好愿望與期望,而偏于本性則是他在真實遭遇中,思想直抵人性的深層和復雜性。
  二、卑微或屈辱
  若說以上的“人性之丑惡”是就人的性質而言,那么這里著重的卻是人的地位;如果“人性惡已成了否定人的價值的依據”[2] 120,那么卑微或屈辱也可以說是否定人的地位的證明。
  魯迅小說中孩子的卑微或屈辱有兩個特點:一是被欺,一是被吃。“被欺”者或被欺負,如阿Q受了假洋鬼子的一頓打,就把借口、禍患轉嫁到近旁的一個孩子身上,而受了強力欺負的孩子哪敢辯駁?《弟兄》中的荷生為了上學的請求,竟被伯父沛君“鐵鑄似的”手掌批過來,受了“最高的威權和極大的力”的父權欺負。“被欺”者還被欺騙:寶兒(《明天》)就是被無恥無能的中醫胡亂醫治、欺騙,被騙取了母親的錢和自己的命,這樣的“欺”難道與“吃”有什么分別嗎?但真正的“吃”更見凄慘:一池的小蝌蚪數量繁多竟被幾只小鴨吃掉(《鴨的喜劇》),小兔被貓咬死(《兔和貓》),“很聽話的孩子”阿毛卻被狼吃空了五臟(《祝福》),而同樣可愛可憐的五歲的妹子無端病故,可能被大哥和我們吃掉,“一片吃得,整個的自然也吃得”(《狂人日記》)。無論是動物相吃,人類相吃,動物吃人,還是野蠻吃純真,老大吃幼小,都似乎蘊含著更深刻的涵義:那就是人類相吃、他人即地獄的人的本質,就是封建文化、人心吃人的實質,是吃掉新生希望的慘傷象征。綜上所述,如果說“被欺”是無力的表現,那么“被吃”就是絕望的表征,而《幸福的家庭》里孩子的哭喊則是“不幸”的反證。因此,孩子(人類)地位的卑微、屈辱可見一斑。
  之所以如此,一方面與魯迅的經歷相關。父親的病使年少的魯迅四年多常常出入于質鋪與藥店,“我從一倍高的柜臺外送上衣服或首飾去,在侮蔑里接了錢,再到一樣高的柜臺上給我久病的父親去買藥。”[3] 415從小康人家墜入困頓,甚至被親戚視為乞丐,貧窮和父親的病不但給魯迅帶來了失落和痛苦,而且帶來了屈辱與侮蔑,而童年的創傷往往會影響人的成年甚至一生。另一方面,基于魯迅對社會文化的思考。孩子或者不被當作人看待,只是物,是數目和材料,沒有“人”的資格,“所有小孩,只是他父母福氣的材料,并非將來的‘人’的萌芽”(《隨感錄·二十五》)或者有一種人,“要占盡了少年的道路,吸盡了少年的空氣”,少年唯有卑躬屈膝,先行萎黃,到將來老到彎腰曲背,才有“逸興遄飛”的份[4] 338,不但“早熟”,而且“早衰”,即“孩子不是孩子”。畢竟,中國社會還是“爸爸”類社會,是父權社會、男權社會,“所以做起戲來,是‘媽媽’類獻身,‘兒子’類受謗。即使到了緊要關頭……要推出‘女子與小人’去搪塞的。”(《“小童擋駕”》)由此可知,孩子不但缺乏情感教育空間,還缺乏才能發揮空間,更缺乏生存空間,受冷遇,遭壓迫,被犧牲,其屈辱與卑微可想而知。總之,在中國歷史長河與傳統觀念中,由于家庭本位、家長本位、長者本位的存在,形成父子、長幼的等級關系和權力觀念,而國與家的同構關系更使得等級關系、權力觀念普泛化,使得兒童(幼者)在喪失家庭地位之后,再度喪失社會地位,甚至生存資格。如錢理群在《話說周氏兄弟》所言“在中國傳統社會里加入一個‘權力’的觀念,私有的觀念,使得最自然普通的人倫關系變得復雜化了,最終導致了奴役與被奴役的關系”,一句話,奴的教育、奴的關系與奴的心理只能導致“孩子不是人,孩子不是孩子”的奴的地位,導致孩子的屈辱與卑微。
  從上可知,魯迅對孩子的卑微與屈辱都是就人的地位而言,魯迅表現了對孩子(人)的“社會地位”與“文化地位”的痛心與絕望,刻劃了“無愛”的人間,從社會、文化的角度著眼透露人性和理性之難。
  三、“救救孩子”:懷疑中的拯救
  如果說“人性之丑陋”暗示著拯救的艱難或拯救被拒絕,那么“卑微或屈辱”則意味著拯救的無力與遲緩。誰能輕易把人的性質和人的地位迅速改變?即使堅韌作戰與持續愛護,是否值得?這是一種本質范疇和價值范疇的雙重質疑。所以魯迅在《孤獨者》中敘述魏連殳從認為“孩子總是好的。他們全是天真”變成“竟也被‘天真’的孩子所仇視”,從認為孩子丑陋的原因在于“環境教壞”轉到孩子本身有“壞根苗”的性惡論,表達其失望與悲哀。另外,魯迅在《狂人日記》末尾,在“救救孩子”之前寫道“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眾所周知,“或者”本來就是一個模棱兩可的詞語,含著猶豫不決、未知的不確定因素;而問號則對這一種猜測再次模糊化、不確定化,可見魯迅的懷疑與痛苦之深:如果“沒有”的話,如何進行拯救?另一個不為人注意的是最后的省略號,它用在“救救孩子”之后,是小說的真正結尾;它省略了很多不確定的、未完成的內容或問題,如無話可說的沉痛,如怎樣拯救?拯救的吶喊與行動能否堅強結合?拯救有結果和希望嗎?拯救會否被視為瘋狂?等等。但正是這種在未知狀態中的堅持拯救,傳達出魯迅絕望中的希望:先拯救才會有結果,救出多少是多少。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大愛、大勇和悲壯。具有相似情懷的是《故鄉》的結尾,魯迅剛說完對孩子的“希望”,馬上又起疑慮:“我想起希望,忽然害怕起來了。……我所謂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我的愿望茫遠”,仿佛一下子從希望跌入絕望與虛無甚至恐懼。然而魯迅畢竟是魯迅,在心理的轉折中他硬是把絕望扭向希望:“我想: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這便帶上了開拓者的勇毅堅決、腳踏實地與召喚同志的特色,在兩可而又兩難的認識中,為我們塑造了一個懷疑中探索的先驅形象。然而這種心理的轉折并非偶然,如魯迅在《兩地書·四》所言“我的作品,太黑暗了,因為我常覺得惟‘黑暗與虛無’乃是實有,卻偏要向這些作絕望的抗戰”,“我不愿將自己的思想,傳染給別人,何以不愿,則因為我的思想太黑暗,而自己終不能確知是否正確之故”。正因反抗絕望思想和多疑自剖思維,使得魯迅絕望的體驗并不必然導致絕望的理智,使得魯迅認為絕望與希望同為虛妄,他只能像過客一樣在人生的曠野一直尋找前行,一如《兩地書·五》中許廣平所言“雖則先生自己所感覺的是黑暗居多,而對于青年,卻處處給予一種不退走、不悲觀、不絕望的誘導,自己也仍以悲觀作不悲觀,以無可為作可為,向前的走去。”
  故此,魯迅在小說中用“孩子”形象點了一把火。例如孩子們的樸素、能干、可愛、率真(《故鄉》、《鴨的喜劇》、《社戲》、《兔和貓》),散文《過客》中小女孩的愛與善良、純潔與真誠;還有反抗精神:一是《兔和貓》中的“我”的惜生和護生,對代表邪惡力量的大黑貓進行報復;一是《弟兄》中荷生對象征虛偽的封建道德的沛君的反抗。無論手段如何,這都是對欺凌弱小者的抗議。作者更讓狂人發出撼人心魄的深刻懺悔與強烈呼聲:“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知道,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救救孩子”!或者讓“我”在《故鄉》中深沉思索與熱情渴求:“我希望他們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來……然而我又不愿意他們因為要一氣,都如我的辛苦展轉而生活,也不愿意他們都如閏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別人的辛苦恣雎而生活。他們應該有新的生活,為我們所未經生活過的。”從前者的“吃人履歷”可知孩子也曾吃人與被吃,所以“救救孩子”并不只是指挽救孩子被吃的命運,而是要首先拯救“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拯救孩子們未曾泯滅的童心與未被污染的純真,造出“真的人”;也拯救吃過人的孩子的地位和精神,讓他們不再吃人與被吃。而后者的孩子形象昭示的卻是“沒有隔膜”的生活,是或多或少有著鬼氣的長輩們未曾經歷的新的生活、新的道路。如此,“救救孩子”便是拯救抽象而又生動的人的精神,也是拯救具體而又有生機的人的生活。
  更為深刻的是,魯迅在《祝福》中讓祥林嫂不斷重復講述“阿毛被吃”的故事,呈現她復雜的心理:在講述中復活過去的美好與殘酷,讓美好(孩子)給自己一種虛幻的重復的安慰與溫暖,不至于太過孤單,即使是殘酷,也讓她有打破一潭死水、單調乏味生活的可能,她是“活在死人之中”的;另一方面,她具有感動與辯解的雙重心理,想通過重復講述來感動別人,獲得同情,也想以此辯解孩子不是自己克死害死的:前半部分場面的溫馨證明自己沒有虐待孩子,她自己的無知、勤勞、焦急、悲傷和細微記憶證明自己深愛孩子,不是有意害孩子,孩子是狼害的,是偶然、反常死亡,不是源于所謂“克星”、“禍水”觀念的必然死亡,想獲得理解。但她的不被諒解證明她不能、不堪“活在活人之中”。與此同時,“阿毛被吃”故事的不斷講述暗示了魯迅的一個不斷的疑問:人類的愛到底有多深?結果令人失望,孩子的悲慘與母親的悲傷只成為無聊生活的暫時的調味品(以后復歸無聊)。在這樣一個“無愛”的世間,不是狼吃人,而是人吃人。“救救孩子”首先或同時要“救救大人”,改造國民劣根性,不“救救孩子”,不換掉人們心上的血,不造一個新生人類(民族或世界意義上的人類),啟蒙、社會甚至人都可能沒有希望。徹底到如此程度,實在非魯迅所不能為。綜上所述,由孩子導引出“精神”——“生活”——“民族”的三種觀念,這不能不讓我們對魯迅的深刻由衷佩服,為其博大的同情與愛深深感動。魯迅要“救救孩子”,原因何在?
  首先是社會原因。眾所周知,魯迅的時代是內憂外患、政治專制的時代,鬼性吞噬著人性和理性,鐵屋子一樣的黑暗現實窒息著新的生命和文化,魯迅要推翻鐵屋子找到希望,就只有“救救孩子”。
  其次是思想、性格原因。個性主義的堅韌,人道主義的愛與犧牲,理想主義的希望以及啟蒙的理性,不僅讓他成為來自舊營壘的封建文化封閉體系最勇猛的批判者,而且作為新文化的先驅,他要“自己背著因襲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指年輕一代)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這樣,便不難明白魯迅提及的長輩對年幼者要“理解”、“指導”與“解放”的觀點,也不難理解魯迅對青年的幫助,以及“把人家兄弟之愛易作父子之愛”[5] 426的平等、理解和寬容。他的“以幼者為本位的見解與耶穌的以幼者為大的思想十分相似”[6] 31,體現出一種平等與博愛的胸懷,以及清醒的精神。
  在魯迅的思想中,立人不僅要立“個人”,還要立“兒童”,從精神維度看,立“兒童”注重其“白心”、純真與自由;從空間(對象)維度來說,立“兒童”是幼者本位、人(人性、人類)本位的;而從時間維度而言,立“兒童”是指向未來的,將來是子孫的時代,孩子屬于未來,是人(中國人)、文化與國民性新生的象征。所以雖然他在體驗上“常用了懷疑的眼光”(《三閑集·序言》),但在懷疑的同時也不愿放棄拯救,這正是責任感、理性、反抗絕望精神與大愛的作用,因而他不僅在《狂人日記》中喊出“救救孩子”的重要性,1936年9月27日,他逝世前不久,還喊出“真的要‘救救孩子’。這‘于我們民族前途的關系是極大的’”的呼聲。(《“立此存照”(七)》)不能只顧現在,不想將來,而要進行執著的戰斗,“打掉毒害小兒的藥餌,打掉陷沒將來的陰謀:這才是人的戰士的任務”。(《新秋雜識》)如此,孩子才成其為“人”,戰士才成其為“人的戰士”。然而“人的戰士”不只是戰斗,更要懂得教育孩子,所以魯迅勸導孩子、青年要視野廣闊(如《關于翻譯(上)》),要純潔高尚、自立、廣博、胸懷世界(如《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要自信而又聯合(如《導師》),諸如此類;因為“救救孩子”必須與“孩子自救”結合起來才有實現的可能與發展的前途。
  綜上所述,魯迅“救救孩子”不只是在拯救民族性格與精神,更是在建構民族命運和道路。他相信孩子是新生與未來的希望,要以一種歷史的“中間物”意識反抗絕望,在蒼涼和懷疑中勉力戰取光明與拯救,使孩子成為“真的人”,真的“孩子”。
暨南學報:哲社版廣州88~92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黎保榮20082008
魯迅小說/孩子形象/拯救
魯迅小說中的“孩子”形象傳達出一種在懷疑中拯救的觀念,在人性之丑陋、屈辱或卑微之外,發現孩子的優點,從精神、生活、民族三個層面喊出“救救孩子”重要性,包含著深刻的意義和時代、自身等方面的原因。
作者:暨南學報:哲社版廣州88~92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黎保榮20082008
魯迅小說/孩子形象/拯救

網載 2013-09-10 21:00:43

[新一篇] 心學與理學  (注:本文是日本九州大學名譽教授荒木見悟先生,應復旦大學哲學系之邀,于1998年4月9—10日向該系研究生所作的學術報告。荒木教授是日本研究宋明理學的資深學者,尤以精深專攻陽明學而著稱于世。本文《心學與理學》是他五十多年來從事理學史研究的心得之一。荒木教授對理學核心問題心學、理學的概念的由來,歷史的演變,兩者的異同等,作了條縷分析的論述,資料博實,論證精微,見解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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