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旅行社業集中度變遷的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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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國旅行社業集中度問題的由來
  集中度是產業組織理論研究的核心問題。哈佛學派SCP框架的確立為產業集中度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研究范式。產業組織理論的學者通過研究發現,產業集中度不僅僅是市場結構問題,它與市場行為和市場績效都有著雙向的因果關系。旅行社業的集中度是指旅行社經營的集中程度,它集中反映了整個旅行社市場壟斷程度的高低,一般用旅行社產業中若干最大的企業所擁有的生產要素或其營業額占整個產業的比重來表示[1]。旅行社業集中度的高低,對旅行社的市場行為和整個旅行社業的市場績效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中國旅行社業的發展起步于20世紀20年代,然而其真正發展壯大只是近20多年的歷史。近年來,隨著旅游業的飛速發展,旅行社業規模不斷壯大。但是伴隨著旅行社數目的增多,整個行業的利潤率卻呈明顯下降之勢。特別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以國旅、中旅、青旅三大旅行社為代表的中國旅行社業的集中度開始持續下降。旅行社“小、散、弱、差”引發的產品同質化、價格大戰、過度競爭、市場紊亂等問題使其發展舉步維艱。中國旅行社業的集中度低、競爭力弱已成為共識。
  與此同時,中國旅行社業正經歷著內外部經營環境的巨大變化。入境旅游與國內旅游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張為旅行社業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與發展機遇。而市場經濟的發展、信息技術的普及也對旅行社業的生存與發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戰。尤其是中國加入WTO以后,中國旅游產業將成為一個高度開放的產業,旅行社業勢必面臨更大的市場和更加激烈的競爭。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旅行社業必然要由數量增長向效率提高轉變。解決旅行社業集中度問題對整個旅行社業持續、健康發展來說顯得必要而緊迫。
  二、中國旅行社業集中度變遷的歷史
  1923年,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旅行部成立,標志著中國第一家旅行社的誕生。至此,中國旅行社業開始了漫長的發展路程。在其發展過程中的不同歷史時期,旅行社的規模不斷膨脹(圖1),集中度也經歷著不小的變遷。
  (一)高度集中階段(1984年前)
  1978年以前,中國只有2家旅行社:中國國際旅行社和中國旅行社。這2家旅行社以政治接待為主要目的,從事對外宣傳、接待工作,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經濟功能[3]。作為旅游業發展的最初階段,這一時期的中國旅行社業是高度集中的,然而卻無市場而言。
  1978年中國開始實行對外開放政策,旅游業隨之發展起來。1980年,中國青年旅行社總社在北京成立,旅行社行業開始了寡頭壟斷經營的局面。國家旅游局規定,全國只有國旅、中旅、青旅3家總社擁有旅游外聯權,它們之間具有相對明確的業務分工。同年,這3家旅行社接待的來華旅游者占到全國有組織接待人數的80%,其余20%由其他政府機構組織接待。由于這一歷史階段旅行社從事外事接待的單一功能,以及國家旅游局對旅游外聯權僅授予3家旅行社總社的硬性規定,這一時期的中國旅行社業控制權基本上掌握在國旅、中旅、青旅三大旅行社手中,處于高度集中的發展階段。
  (二)由高度集中趨向分散發展的過渡階段(1984年—1989年)
  1984年國家旅游局下放對外招徠過程中旅游簽證通知權(外聯權)作為一個標志性的事件,在中國旅行社業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這一舉措對中國旅行社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旅行社業在全國范圍內迅速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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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1 中國旅行社規模與增長率變化表(1988—2005)
  資料來源:《中國旅游統計年鑒》1989—2006[2]。
  這一時期的明顯特征是原有三大社市場份額的急劇下降與全國范圍內旅行社數量的大幅增加。1984年以后,國旅、中旅、青旅接待人數占全國有組織接待人數的比例由1980年的79.6%下降為1989年的33.5%(表1)。到1988年底,旅行社數量增至1573家,由此徹底打破了旅行社業寡頭壟斷的局面。同時,國務院于1985年頒布了《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將中國旅行社劃分為3類。條例中的相關條款顯示出相對較低的進入壁壘,加之入境市場擴張的利益驅動,大量的投資主體開始進入旅行社市場。中國旅行社業初具規模,并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開始由三大社壟斷經營的高度集中發展階段向分散發展過渡。
  表1 1980—1989主要旅行社旅游接待情況
年份  中國國際旅行社  中國旅行社  中國青年旅行社  CR3①       (CTTS)(%)       (CTS)(%)       (CYTS)(%)1980     18.8           59.9          0.9         0.7961981     17.2           56.1          1.8         0.7511982     16.6           47.4          1.3         0.6531983     16.0           45.3          1.4         0.6271984     16.0           33.0          1.9         0.5091985     15.6           25.7          1.7         0.4301986     14.0           18.3          2.4         0.3471987     13.3           22.4          3.3         0.3901988     12.1           25.4          3.4         0.4091989     4.27           26.1          3.1         0.335

  資料來源:《中國旅游統計資料匯編》1979—1985[4];《中國旅游統計年鑒》1986—1990[2]。
  (三)分散發展的無序階段(1990年—1994年)
  1989年中國旅游業受到巨大的沖擊,旅游業自1978年以來出現了第一次負增長。旅行社業經歷了數量的下滑,由1989年的1617家減少為1991年的1561家。但恰在此時,來自臺灣和前蘇聯的旅游者急劇增加,使得中國旅游業在短短2年內就恢復到1989年以前的水平。在此期間,中國政府開始允許中國公民出國探親和旅游,對旅行社來說,這意味著其具有了更加廣闊的客源市場和在國際市場中相對公平的競爭地位。同時,國內旅游保持了持續的發展勢頭,旅行社的產業規模在此期間獲得了快速的增長。全國旅行社總數由1990年的1603家增加到1994年的4382家,5年間增長了173.36%。然而考察這一階段旅行社的接待數量和利潤指標可以發現,在數量急劇增長的同時,旅行社有組織接待人數和利潤率卻沒有同步增長,旅行社業的集中度處于不斷下降的趨勢(表2)。這一時期,原有的國、中、青三大旅行社的市場份額由1988年的40.9%持續下降到1994年的21.7%。綜合1980年以來數值,可以看出整體的趨勢是市場占有率的持續下降(圖2)。
  表2 1990—1994旅行社規模、有組織接待人數及利潤率
年份  旅行社  年增長  有組織  年增長  旅行社      數量    率(%)  接待人數  率(%)  利潤率      (個)             (人)             (%)1990  1603    —     4251941   —     —1991  1561    -2.6   4963052   16.7   10.041992  2592    66.0   6326400   27.5   13.021993  3238    24.9   7012756   10.8   11.781994  4382    35.3   7639100   8.93   12.10

  資料來源:《中國旅游統計年鑒》1991—1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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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2 三大旅行社市場份額變化表(1980—1994)
  資料來源:《中國旅游統計資料匯編》1979—1985[4];《中國旅游統計年鑒》1986—1995[2]。
  大量中小規模旅行社的出現帶來了旅行社業競爭態勢,中國旅行社業進入了數量增長的分散化發展階段。然而在數量急劇增長的同時,由于缺乏必要的規制與管理,整個行業處于無序競爭的狀態,突出表現為市場秩序的混亂,旅行社之間過度的價格競爭,同時旅行社質量問題也頻頻見諸報紙和媒體。整個行業迫切需要加強規制與管理。
  (四)分散發展的調整階段(1995年—2001年)
  1995年以后,借著旅游業蓬勃發展的勢頭,旅行社業規模繼續膨脹。截止到2001年底,中國共有旅行社10532家,其中國際旅行社1310家,國內旅行社9222家。然而數量增長的同時,行業平均利潤率卻并沒有隨之增加(圖3),這一時期旅行社業的發展仍然處于分散發展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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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3 1995—2001旅行社業收入與平均利潤率
  資料來源:《中國旅游統計年鑒》:1996—2002[2]。
  單純數量增長所引發的市場秩序混亂開始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視。因此,從這一階段開始,國家開始出臺一系列法規政策來規范旅行社業市場秩序。國家旅游局于1995年1月1日起,開始按照國際慣例實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制度,先后頒布實施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等一系列法規。旅行社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交納質量保證金。這一制度的實施,標志著國家旅游局對旅行社的行業管理開始向國際旅游法制化管理靠拢,并引導旅行社由單純追求數量增長向結構優化轉變。1996年10月,國務院頒布了《旅行社管理條例》,將旅行社的分類調整為國際社和國內社2類,同時大幅度提高旅行社注冊資本額。1997年國家旅游局發布了《旅行社經理資格認證管理規定》,國務院于1999年發布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標志著中國旅行社人力資源的行政管理正式進入了法制化軌道。
  這一系列措施對分散發展階段的旅行社業進行了有力的指導。盡管數量的漲幅并未停息,但由于法規和行政的引導,中國旅行社業進入了分散發展的調整階段。
  (五)由分散發展趨向集中的過渡階段(2002年—至今)
  2002年中國成功地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外旅游軍團開始大舉進軍中國市場,中國旅行社業進入了全面開放的發展階段。從全球旅行社業發展趨勢來看,沒有集中和規模經濟效益,也就沒有競爭力。旅行社之間競爭的游戲規則已經從“小企業、單項產品”的競爭,轉向“大集團、綜合能力”的競爭。中國旅行社業在各種力量的作用下,勢必經歷集中—分散—再集中的過程,向市場集中度提高的方向發展,走向成熟穩定的健康之路。因此,可以認定2002年開始至今的發展階段正是中國旅行社業由分散向集中的過渡階段。
  2002年起,中國旅行社業對外開放的步伐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展開。這一階段旅行社業數量的漲幅較上一階段明顯下降,也逐漸趨于穩定。然而2003年“非典”疫情使中國旅行社業再一次經受了嚴重的打擊。旅行社業利潤總額第一次出現了負數,利潤率也由2002年的1.68%下降為2003年的-0.03%。2003年之后的旅行社業又開始艱難起步,截止到2005年底,旅行社數量達到16846家,營業收入實現了1116.59億元(表3)。這一階段旅行社業的發展仍然具有分散發展的特征,并可以看出趨向集中的發展趨勢。從全國百強旅行社的統計資料可以看出,2005年全國國內百強旅行社仍然分布在中國17個省內,縱觀1999年以來的國內百強旅行社統計,上海、浙江、廣東基本上囊括了國內百強旅行社中50%以上的份額。
  表3 2002—2005年旅行社規模、營業收入及利潤率
年份  旅行社數  年增長率  營業收入  利潤總額  利潤率      量(個)      (%)      (億元)    (億元)     (%)2002  11615     8.39      710.67    11.93     1.682003  13361     15.03     652.78    -0.2      -0.032004  14927     11.7      1017.82   3.02      0.302005  16846     12.86     1116.59   1.27      0.11

  資料來源:《中國旅游統計年鑒》2003—2006[2]。
  在這一發展階段中,部分旅行社具備了一定的規模和實力,開始大舉并購,走規模化發展的道路。旅行社業廠商規模日益擴大,行業集中度日漸提高的趨勢已經初見端倪,但仍缺乏如美國的運通公司、日本的交通公社、德國的TUI等“領頭羊”式的大型旅行社集團[5]。中國的旅行社業要真正實現集中的發展還需要更多力量的聯合與更大幅度的調整。
  三、從中國旅行社業集中度變遷的歷史看集中度的影響因素
  從中國旅行社業集中度變遷的歷史可以看出,旅行社業的集中度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其中的主要因素包括政府規制、旅游產業發展階段、旅行社一體化行為以及旅行社業利潤率。
  (一)政府規制
  政府規制對旅行社業集中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是通過以下3個方面實現的:一是對旅行社經營范圍與權利的劃分。從1984年以前國家旅游局對旅游外聯權僅授予3家旅行社總社的硬性規定到之后旅游外聯權的下放,旅行社打破了原有三大社的壟斷局勢,數量經歷了第一次迅猛增長,也引起了集中度下降。國務院于1985年頒布《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將中國旅行社劃分為3類,1996年將旅行社的分類調整為國際社和國內社2類,旅行社的經營范圍和分工不斷調整,結構也隨之開始優化。這種行業劃分的標準在實施的初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旅行社市場結構得到一定程度的優化。然而也正是這種分類標準造成了旅行社業現今發展階段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狀況。各類旅行社的經營活動都涉及從生產、設計、開發旅游產品到旅游接待的各個環節,必然造成經營深度欠缺,工作重點分散,規模化程度降低。同時由于市場相互覆蓋,業務環節重復,行業內部缺乏協同效應,加劇了旅行社業的分散化趨勢。
  二是對進入壁壘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旅行社業的進入限制與質量監控,如注冊資本的規定以及質量保證金制度的實施。國家旅游局于1995年1月1日起,開始按照國際慣例實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制度,旅行社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交納一定數額的質量保證金。這一制度實施后,許多效益差的中小旅行社被迫退出經營,優化了旅行社行業的市場競爭秩序。1996年10月,國務院頒布了《旅行社管理條例》,大幅度提高旅行社注冊資本額。類似舉措無疑提高了旅行社業的進入壁壘,促進了旅行社業的市場集中。
  三是對產權制度的影響。在整個中國旅游業中,旅行社是受政府管制最多的。中國的旅行社業一直在政府主導的形勢下發展。旅行社成立之初就作為政治接待的部門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計劃經濟體制下,只有國有部門才能開辦旅行社,致使中國的旅行社大都與國有資產結上了關系,甚至本身就是行政部門的下屬企業。旅行社作為非自負盈虧的主體,短期行為阻礙了其規模化擴張。目前我國旅行社業普遍存在產權關系不明確的問題,收益權與控制權分屬于不同的個體。這種產權問題阻礙了旅行社的兼并聯合行為,并導致復雜的利益關系,不利于旅行社業向集中化的方向發展。
  (二)旅游產業的發展階段
  旅行社不同發展時期集中度的變化還受旅游產業發展階段的影響。我國旅游業走的是一條由入境旅游帶動出境旅游與國內旅游的非常規的發展道路。旅游業發展之初以入境接待、創匯增收為目的。新中國的現代旅行社成立之初,以創匯為目的的入境旅游業幾乎是旅行社惟一業務[6]。現今我國許多大型旅行社的主營業務也幾乎都是接待美、歐游客的來華旅游。以入境接待為主的業務模式,不利于旅行社完善的產品分工體系和旅行社業基于價值鏈的行業分工體系的形成,也不利于旅行社資本與景區、交通等部門資本的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旅行社業集中度的提高。
  旅游產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促使旅行社業集中度發生變化的動因是存在差異的。在旅游產業發展的最初階段,如1984年以前三大旅行社高度集中的階段,旅行社的職能單一,經營目的具有強烈的政治色彩,而不具有經濟組織的職能。因此,壟斷性比較強。隨著旅游業逐步進入成長階段,大量的旅行社闖入有限的市場中,新進入的單體都力求占領市場,擴大市場份額的動機會使得市場集中度急劇下降。同時在位的旅行社追求規模經營、降低成本的動機又會在一定程度上緩和整個行業集中的趨勢。之后隨著旅游業逐漸步入成熟的發展軌道,旅行社業的進入者進一步增加,更多的在位者力求保持或擴大自身的競爭優勢,就會出現單體之間的聯合行為,以及通過策略性競爭行為來提高進入的壁壘,旅行社業的分工也將進一步地專業化。部分具有一定規模的單體旅行社通過并購的形式擴大自身規模,進行差異化經營或采取多元化的方式降低經營的風險。旅游產業相對成熟發展階段中的并購行為,策略性競爭行為提高進入壁壘,專業化分工,多元化經營的行為都會弱化旅行社業分散發展的趨勢。
  (三)旅行社一體化行為
  旅行社一體化行為對集中度也有很大的影響。中國的旅行社企業內部經營管理基本采取承包、掛靠、轉包的方式。在承包制的條件下,企業的經營者并不是企業的所有者,而是國有產權的次代理人,在國有資產缺乏有效監管的情況下,承包者擁有剩余控制權,卻又不直接承担經營風險,經營者就會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而不考慮企業的長期規模化發展。這是中國旅行社業的一體化行為遲遲難以實施的主要原因,也是集中度難以提高的重要因素。
  旅行社一體化的主要動因之一就是追求規模經濟。規模經濟意味著在既定的(不變的)技術條件下,平均成本遞減或是規模收益遞增。毋庸置疑,旅行社業產品的銷售同樣存在規模經濟,包括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內部規模經濟主要來自房屋租金、設備折舊、廣告費用等固定成本的存在;外部規模經濟更多地基于互聯網技術所帶來的信息互動可以創造額外的公共投入。旅行社通過橫向一體化以及與酒店、景區、娛樂場所等的縱向一體化來實現聯合經營,規模經濟得到實現的同時也改善了行業分散發展的局面,促進了行業集中度的提高。
  (四)旅行社業利潤水平
  利潤水平作為市場績效的衡量因素,與旅行社業集中度之間也具有復雜的因果關系。起初由于旅行社業發展的良好勢頭對經濟主體產生了強大的誘惑力,導致了大量投資主體的不斷進入,旅行社數量急劇增加。對于相對穩定的市場來說,旅行社數量的大幅增加無疑導致了旅行社業的分散化競爭。同時,在現有的分工體系下,所有旅行社都在同一市場上經營同樣的產品,規模膨脹引發的分散化競爭愈演愈烈,于是許多中小旅行社就會用價格競爭來代替非價格競爭,通過犧牲利潤來保住份額,導致整個行業利潤率的下降。較低的利潤率使得眾多旅行社更無力承担產品開發、宣傳與創新的成本,也使提高產品質量的激勵失效,旅行社在原有產品的基礎上重復生產,繼續低價競爭,這更加劇了旅行社集中度的分散化(圖4)。如此形成惡性循環,由集中度低引發的低利潤率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劇了產業的分散化,使旅行社業的集中度進一步降低。
  四、結論與建議
  1.旅行社業集中度本質上屬于市場結構問題,但又不僅僅是市場結構問題,它還與旅行社業的市場行為和市場績效有著復雜的因果關系。同時旅行社業集中度的狀況與旅游產業的基本特性和產業自身發展階段也有著密切的聯系。學術界對旅行社業集中度的研究,必須綜合考慮這些因素的影響。
  2.中國旅行社業步入現今全面開放發展階段,相對于發達國家來說旅行社業集中度過低的狀況已經成為其前進的羈絆。采取措施提高旅行社業集中度將會對中國旅行社業未來發展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3.中國旅行社業在各種力量的作用下,勢必經歷集中—分散—再集中的過程,向市場集中度提高的方向發展,走向成熟穩定的健康之路。旅行社業通過建立垂直分工的專業化分工體系,利用品牌經營與產品創新構建自身的核心能力,通過一體化行為建立規模優勢,實現產權制度的現代化是提高集中度的重要對策。中國旅行社業集中度的提高不僅取決于旅行社企業行為,還依賴于整個旅行社業的分工體系、制度改革與行業管理,同時也離不開國家政策的支持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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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4 集中度與利潤的相互作用
  注釋:
  ① CRn是絕對集中度的衡量指標,一般用某一產業中若干最大的企業所擁有的生產要素或其營業額占整個產業的比重來表示。這里的CR3指國旅、中旅、青旅這三大旅行社有組織接待人數占整個旅行社業有組織接待人數的比重。
桂林旅游高等專科學校學報71~75F9旅游管理李偉/馬波20072007
旅行社業/集中度/變遷/影響因素
中國旅行社業發展的不同歷史時期,集中度經歷了不小的變遷。在對中國旅行社業集中度變遷的歷史進行研究的基礎上,分析了旅行社業集中度的主要影響因素,包括政府規制、旅游產業發展階段、旅行社一體化行為以及旅行社業利潤率。旅行社業集中度的提高需要企業、產業與政府的共同努力。
作者:桂林旅游高等專科學校學報71~75F9旅游管理李偉/馬波20072007
旅行社業/集中度/變遷/影響因素

網載 2013-09-10 21: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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