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心理學與人格心理學  ──再論文藝心理學研究的方法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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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 從目前國內文藝心理學研究和教學的情況看,一方面,西方當代心理學理論,如精神分析理論、人本主義理論、格式塔理論等“新”的觀點方法,已滲透到我們的文藝心理學領域中來;另一方面,在此領域,舊的方法論和舊的理論范型,如經驗主義、元素主義、聯想主義等觀點,仍被很多人當成唯一的“心理學”的東西加以介紹和運用。對此,筆者提出應以整體分析的方法,以“人格”為中介,重建我們的文藝心理學理論。并指出要特別注意文藝心理學的方法論問題。本文還對人格心理學與文藝心理學之間的關系、新的文藝心理學的特點以及認識論、方法論的意義等進行了全方位的考察。
  我們的文藝心理學研究,也像美學和文藝學研究一樣,正處在一個理論蛻變、新舊更替的時期。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們的文藝心理學研究具有如下特點:
  (1)這門學科研究的大部分課題,仍停留在對文藝創作和欣賞的心理活動的表層進行經驗的描述上,而對深蘊心理──需要、動機等等很少涉及;
  (2)文藝心理學的研究仍以審美心理過程的一些元素分析為主,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對審美心理過程的層理性、系統性、組織化等等很少涉及;
  (3)用來解釋審美心理過程內部機制的主要原理,仍然是“聯想”、“形象思維”等這些心理學發展的“前科學”階段創造出的理論成果。
  這樣一來,與其它心理學的分支學科相比而言,我們的文藝心理學研究明顯地落后半個世紀,與當代心理學的發展拉開了很大的距離。
  但是,文藝心理學研究的這種困境,并沒有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前些年,理論界對文藝學研究的方法論問題進行了廣泛的探討,可是很少有人注意到文藝心理學研究的方法論問題。結果,使得目前的文藝心理學研究中出現了這樣兩種傾向:一種是對當代西方心理學研究中的許多重要理論成果視而不見,只顧在一個狹窄的范圍(普通心理學)內,埋頭修補舊的理論體系;另一種傾向是忽略方法論的思考,以為只需把當代心理學中的一些時髦的理論拼湊起來,就可以建立起新的文藝心理學理論。
  當代科學哲學告訴我們,在一門學科發展的理論蛻變時期,在一門學科從原始階段走向成熟階段時,方法論的思考是不可缺少的。新的理論范型,如果沒有足夠的觀念和方法論上的自覺,那就很難站穩腳步。所以,對于我們的文藝心理學研究來說,目前擺脫困境的當務之急,就是進行一番嚴肅、深入的方法論的思考。舊理論的批判和清算需要方法論的武器,新理論的建立需要方法論作為前導。因此,眼下對于我們的文藝心理學研究來說,最重要的任務不是盲目地引進西方當代心理學中某一派別的觀點,也不是草率地建立所謂的理論體系。首先,我們得為文藝心理學的研究尋找一個新的觀點──方法論的支點。
  1 
  當代心理學的方法論上的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以整體分析、結構分析的方法取代元素分析的方法。例如,格式塔心理學提倡對心理過程進行整體研究,反對構造派心理學的元素分析方法,這已是眾所周知的;精神分析學的理論,把心理學研究的重心,從單個的心理元素和一般心理機能上,轉移到整體的人格結構和深層的心理機制上,其研究方法也是傾向于整體論的。當代心理學研究中這種普遍的趨于一致的對整體論方法的選擇,并非隨意的或偶然的,美國著名心理學史家舒爾茨在分析格式塔心理學產生的背景時曾指出:“這種理論的產生是 與整個時代精神相一致的[1]。的確,這里是有某種時代精神在起作用。不僅是心理學理論的發展受到這種時代精神的影響,當代人文科學、社會科學中的許多學科(如語言學、人類學、社會學)中產生的變革,都受益于這種時代精神。
  因此,我們的文藝心理學研究也必須在兩種方法論模式中作出選擇:要么是原子論的經驗主義的方法,要么是系統的整體分析方法。這是一種時代要求的選擇。而文藝心理學發展的歷史似乎已經證明:在支離破碎的元素分析和膚廓淺薄的經驗描述之上,無法建立起完整的文藝心理學理論。所以,整體分析的方法,系統─結構分析方法的采用,已是勢在必行。
  整體分析的方法,質言之就是以大觀小,分析問題從整體出發而不是從局部出發,從系統出發而不是從個別要素出發。采用整體分析方法的前提,是確定整體或系統的性質。正如格式塔學派的創始人、德國著名心理學家韋塔墨所言:“有些整體的行為不是由個別元素的行為決定的,但是部分過程本身則是由整體的內在性質決定的,確定這種性質,就是格式塔理論所期望的。”[2]因此,在文藝心理學研究中,要想采用整體分析的方法,首先必須找到一個理論研究的支點。這個支點既要表現出審美心理過程的整體性特點,又要體現出認識論和方法論的統一,所以,它必須是新的文藝學觀念的產物。
  2
  文藝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這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是人的審美實踐活動的產物。從哲學和美學的角度看,人是審美實踐活動的主體,是文藝生產的生產者和消費者。這里的“人”或“主體”,不是一個空集合,不是可以塞進任何內容的概念的空筐。
  對“人”和“主體”范疇的解釋,必須建立在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的基礎上,這種解釋有幾個基本的理論前提:其一,對“主體”范疇,只能用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和唯物史觀來解釋,不能用古典的人道主義和現代存在主義的觀點,去偷換釋義;其二,必須找到“主體”范疇在心理學中的對應物,換句話說必須為“主體”范疇的解釋提供心理學的依據。但顯然不可能用馬斯洛的人本主義心理學來完成這項任務,因為人本主義心理學是以現象學和存在主義作為其哲學基礎的;其三,必須解決主體──活動(實踐)、主體──構成(結構)、主體──建構(發生)等這樣一些基本的理論問題;其四,必須解決社會與個人的關系,外部過程與內部過程之間的關系等這樣一些重要問題。
  從認識論和心理學兩者統一──心理學的哲學基礎──的角度看,認識論的范疇“主體”就是心理學的“人格”。“人格”是人的行和心理活動的組織者。同樣,對“人格”的理解,也不能是弗洛伊德式的或馬斯洛式的。對“人格”(有時譯作個性)的符合歷史唯物主義的解釋應該是這樣的:人是自然的實體,又是社會的實體。這里的二重性表明,人格處于不同的關系系統中,因此,它具有不同的系統質。而“人的個性的現實基礎是他對世界的本質上是社會的關系的總和,但是這些關系是被實現著的;這些關系是由他的活動所實現的。”[3]前蘇聯著名心理學家列昂節夫的精僻的理解,可以幫助我們把對“人格”本質的分析,建立在人的社會性、人的實踐活動的基礎上。而這樣才能保證使對“人”的分析,從“托勒密式的”理解轉移到“哥白尼式的”理解(列昂節夫語)之上。相比之下,過去我們的文藝學和美學中對“主體性”的理解,又有多少是真正的“哥白尼式的”──即真正符合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的,而不是教條主義的或唯心主義的呢?
  確實,在“人格”這個理論焦點上,認識論和心理學可以統一起來,文藝心理學中的觀念和方法可以統一起來。一方面,在文藝學觀念上,強調在客觀世界(宇宙)和文學作品(文本)之間,審美主體──人格是一個重要的中介。因而宣布:在文藝認識論中,無主體的反映論是一個謬誤;在文藝心理學中,無人格的心理過程分析或心理元素分析也是一個謬誤;另一方面,在文藝心理學研究的方法論上,強調“人格”可以成為系統分析和整體分析的理論支撐點,因為“人格”具有內部組織性和不可還原性。因此。“人格”作為觀念和方法論的統一,將成為文藝心理學研究的新理論生長點,它將帶領我們突破困境,走出誤區。
  3 
  “人格”(Personality)有時又譯作“個性”,所以“人格心理學”有時又稱“個性心理學”。其實,從嚴格意義上看,這兩個范疇并不完全重合。個性或個體性主要是標識出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的差別,而“人格”的能指,既包含這種差別,也包含人的某些共性,如:心理過程的內部組織特點等等。按照我國著名人格心理學專家陳仲庚教授的意見:“人格也給人行為以特色,使一個人有別于他人,成為獨特的個性,所謂個性(Individuality)或個體性。實質上就是指人的這個特性,但不是說人格只有這一個特性。人格是一個復雜的內在組織。人的心理─物理個體性的多面的綜合才是人格。”[4]
  人格是心理過程的組織者,是心理元素、心理機能的整合機構,是人的心理活動的一致性和主動性的體現。人格又是社會歷史的產物,他不是個體生物進化的結果,而是個體社會實踐、社會交往活動建構的成果。人格心理學理論研究人格的本質、人格的結構、人格的發展、人格的特質。因此,這是我們的文藝心理學首先應該引進和借用的心理學理論。人格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這兩門心理學的分支學科,對我們的文藝心理學來說,是最有效的理論武器。
  眾所周知,人格心理學是在本世紀三四十年代發展起來的一門心理學的分支學科。人格心理學同其它的心理學分支學科相比,有幾個顯著的特點:
  (1)心理學問題的綜合研究。人格心理學研究的對象是作為心理學過程高級整合機構的人格。“人格心理學力圖了解個別的心理機能(知覺、學習、思維及情感等)如何有機地結合和構成‘人格’特征,以及如何適應各種內外刺激。”[5]盡管不同派別的人格心理學理論,對“人格”的定義各不相同,但是有兩點是共同承認的理論前提:A、人格是─高級整合機構,管理著各自心理論過程;B、人格是某種不可重復的統一體。[6]正因為研究對象的這些性質,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人格心理學家完全以獨自的方式,試圖盡可能把心理學各項領域中的研究成果綜合成一門系統的全面的學說。”[7]
  (2)方法論上的整體觀。人格心理學因其研究對象的性質決定了理論和方法論上的最基本的特點:整體論的研究占優勢。從心理學在近代、當代發展的歷史看,那些提倡元素分析、主張還原論方法的學院派理論,幾乎都沒有正式把人格作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如果說,方法論中的整體論因素可以在并不十分嚴格的意義上量化為一個百分比數字的話,那么,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和羅杰斯的人格理論是100%的整體觀;精神分析學派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是70%的整體觀;新精神分析學派艾里克森的人格理論是70%的整體觀;阿爾波特的人格特質理論、亨利·默里的人格需要理論、喬治·凱利的人格認知理論也都是70%的整體觀;只有新行為主義學派的斯金納的人格理論是100%的元素主義[8]──實際上,只有在犧牲了“人格”作為管理各種心理過程的高級整合機構這一公認的理論前提時,斯金納才有可能堅持經典的行為主義的研究方法。而把“人格”分解、還原為行為反應,實質上是人格的消解。可見,人格研究這一課題本身就拒絕元素主義和還原論的方法。因此,可以說,盡管人格心理學研究在方法論上還存在行為主義、新行為主義的這種“不諧和音”,但整體論的方法基本上已經占了統治地位。
  (3)與心理學其它分支學科廣泛交叉。人格“是人類發展和變化的研究焦點;正常和異常研究的焦點;動機、情感和理智研究的焦點;學習和適應研究的焦點;個別差異研究的焦點;個人和社會關系研究的焦點。”[9]此外,人格心理學還可以把形態分析和深蘊分析結合起來;讓結構分析和發生學的分析(建構)統一起來;人格心理學兼具實證主義和人本主義兩種傳統,整合了生物因素(遺傳)和社會因素(環境)兩方面的影響。當然,這種交叉、整合、兼收并蓄,并不是二元論式的、折中主義的或者是拆爛污的。這種整合是以對人格的某種基本特質的理解為基礎的。從方法論的角度看,一種科學的人格心理學理論,既有其堅實的理論“硬核”,又有一些彈性良好的能起到自我調節作用的理論的“輔助帶”。這樣,所有其它心理學分支學科的“思想庫”,都會向人格心理學打開大門。
  (4)普通心理學(法則心理學)和差異心理學的統一。人格心理學不僅研究心理學組織、心理過程的一般規律,而且研究心理過程的組織者──人格;不僅研究一般的人格特質,而且注重人格的類型分析,注重人格特質的測量和評估。這樣,其理論的信度(可信)和效度(有效)就有可能達到一個較高的水準。而心理學的其它分支學科,要么是單純的法則心理學──即主要研究適用于一切個體心理過程的一般法則;要么是單純的差異心理學—─即主要研究某種心理機能的個體差異。從方法論角度看,這些分支心理學研究的最大的問題就是理論的信度和效度不統一,即要么可信而無大用─如“記憶曲線”,要么有用而不夠科學—─如“智商測驗”。由此而來的必然是理論與實踐的脫節。人格心理學的研究正在試圖擺脫這種理論上的困境。
  4 
  正因為人格心理學具有上述與眾不同的特點,所以,把人格心理學研究的理論和方法引進到文藝心理學研究中來,有著重要的認識論和方法論的意義。
  第一,人格就是文藝創作和欣賞活動的主體。審美主體──人格在這里首先具有認識論上的意義。在客觀世界和文學作品之間,審美主體──人格是一個重要中介。客觀世界、社會生活并不是直接“反映”在文學作品中的。文學的“反映”不是一個無主體的過程。社會環境首先塑成了審美主體──作家的人格,并決定和制約著作家的認識和情感活動,最后才通過作家人格的折射,把自身“反映”到作品中。這里作家的人格是決定“反映”性質的中間變量。正如德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弗洛姆所說:“社會環境通過人格媒介影響意識形態。人格并不消極適應社會環境的結果,而是一種動態適應的結果。”[10]而過去我們的文藝學、文藝心理學理論,在強調文藝是社會生活的反映時,往往忽略作家主體──人格的中介作用。我們常常是見物不見人式地拿文學作品和社會生活直接加以對照,這種理論號稱是堅持了馬克思主義的文藝學觀點。但是,經典作家們卻從來沒有這樣機械地理解文藝的“反映”。經典作家在分析文學作品時,總是首先分析具體的社會歷史環境是如何對創作主體──作家的人格產生影響,然后才進一步論述社會環境造成作家人格的內部的矛盾是如何表現在文學作品中的。例如,恩格斯在《詩歌和散文中的德國社會主義》一文中對歌德的分析,列寧在那一組著名的文章中對托爾斯泰的分析,都充分注意到了作家人格這一中介環節。
  第二,如前所述,人格心理學中整體論的研究方法占有絕對的優勢。因而在我們的文藝心理學中,引進了人格心理學的理論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引進了整體分析、結構分析的研究方法。從審美主體──作家人格這一焦點上入手,我們可以依次進行發生學的分析、結構分析和類型學的分析。這樣會使我們的文藝心理學的研究思想,完全不同于傳統的文藝心理學。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過去我們的文藝心理學中的一些基本范疇,如審美感覺、審美情感等等,實際上是元素分析方法的產物,必須予以清理。按照整體論和系統論的方法,文藝創作和欣賞的心理過程,是有組織的、完全的,是一個系統(System)。而不是“堆”(Heap),不是各種加上“審美”標簽的一般心理元素、心理機能的堆積,不是靠“聯想原則”粘合的各種心理過程的碎片。
  普通心理學中那些范疇;需要──動機、情緒──情感、知覺──表象等,對于審美心理過程來說,只能是主體──人格系統中的一些子系統和亞結構。從“元素”到“子系統”、“亞結構”,這絕不僅是更換包裝的文字游戲,這后面有著深刻的方法論意義。
  首先,這是拒絕元素分析的方法。因為抽象出來的、游離于完整的人格結構之外的心理元素不具備美學意味。這種美學意味或美學含義只屬于文藝創作和欣賞的主體─—人格。所以,只有在審美主體──人格分析的背景之下,才能研究文藝創作和欣賞中的動機、情感、想象等等。其次,這是拒絕聯想主義的解釋。子系統要受到系統質的制約,亞結構要受到結構原則的支配,子系統之間的關系、亞結構之間的關系是遞進、轉換、替代和能量耗散的關系。這樣一來,所謂“聯想的綰合”就再也沒有立足之地。我們的文藝心理學也就真正同經驗主義告別了。最后,以人格為樞紐,對文藝創作和欣賞進行系統分析和結構分析,可以超越過去的文藝心理學的那種膚淺和瑣碎。
  第三,人格心理學的引進,將保證我們在高級心理活動層面上研究文藝心理。人的高級心理活動與低級心理活動的差別,除了表現在復雜性與簡單性、次生性與原生性上之外,還表現在心理活動的組織水平與意識水平上。所謂在高級心理活動水平上研究文藝心理活動,并不是說我們拒絕對簡單的心理反應過程和深層的生理心理機制進行分析。而是說即使在分析這些內容時,也要考慮到高級心理活動的組織性、整合性和系統性的特點。我們反對的是那種“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對審美心理過程“拆碎七寶樓臺”進行還原分析的錯誤方法、嚴格地說來,審美心理過程是不能還原的──審美的性質不能歸結到簡單的心理反應上。高級的整合的心理過程是以許多低級的心理反應為基礎的。但高級心理活動的性質并不表現在每一個作為它的基礎的低級的心理反應形式中,也不表現在作為這些低級的心理反應的總和之中──這就是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原則。
  這種反對“還原論”的方法論原則,可以進一步否定聯想主義的解釋,也可以抵制形形色色的“本能論”的、“身心平行論”的或“環境決定論”的觀點。對于文藝創作和欣賞的心理過程,我們只能說它是一種高級的、復雜的、組織化的心理活動。對于這種高級心理活動的心理機制,我們寧肯承認暫時的無知,也不愿意接受那種“一言以蔽之曰”式的簡單結論,如:“聯想”、“形象思維”、“情感表現”、“自我實現”、“本能升華”之類的東西。因為明擺著,這些術語有的是來自哲學的賜予并帶有18世紀經驗主義哲學的氣味,有的則帶著人本主義的或生物還原論的胎記。
  第四,人格作為心理過程的高級整合機構的特點,構成了人格心理學理論向其它心理學分支學科門戶開放的格局。以人格的心理學為前導,文藝心理學才有可能廣泛吸收各門分支心理學研究的成果,其中發展心理學、社會心理學、認知心理學、情緒心理學、動機心理學等分支學科的理論,對文藝心理學研究有重要的意義。而在此之前,我們的文藝心理學要么是在普通心理學理論中劃地為牢,要么在缺少觀點──方法的立足點、缺少理論整合能力的情況下,七拼八湊地拿來當代西方心理學中的一些東西,沙上聚塔似地建立所謂文藝心理學研究的體系。而這兩種傾向表現出的又是一些共同缺欠:對心理學中的哲學問題的無知,對心理學研究中的方法論問題的忽視。
  5 
  主體──人格,既是文藝心理學研究的邏輯起點,又是文藝心理學研究中觀點─方法統一的立足點。在這一新的理論視點上看到的文藝心理學研究的前景可以作如下概觀:
  1)從心理學中的哲學問題上看,首先需要為主體──人格找到其在社會生活、社會歷史中的位置,需要解決認識論與心理學相統一的問題。對這個問題的思考已在上文中多次提及,雖然限于篇幅沒能展開,但是基本思路已勾劃出來:
  Δ認識論中的主體就是心理學中的人格。
  Δ主體──人格是意識活動、心理活動的核心。是刺激──反應、感覺──反映之間的中介。
  Δ主體──人格是社會歷史的產物,是在人的社會實踐活動中建構起來的,而不是生命進化的結果。
  Δ主體──人格首先是實踐活動的主體,然后才能是意識、精神、心理活動的主體。
  2)以主體──人格為透視的焦點,文藝心理學研究可以分成三個部分:作家心理學、創作心理學、閱讀心理學。
  3)作家心理學的研究將沿著這樣的邏輯線索展開:
  Δ作家人格的發展(發生學的分析)。
  Δ作家人格的構成(結構分析:包括深蘊分析和形態分析)。
  Δ作家人格的類型。
  這些理論和邏輯的分析將在下面這樣一些場景中進行:作家童年生活場景、作家日常生活場景、作家愛情生活場景、作家創作生活場景等。
  [1][2]參見〔美〕舒爾茨《現代心理學史》,中譯本,188、296頁。
  [3][6]〔前蘇聯〕列昂節夫《活動·意識·個性》,中譯本,124─134、115頁。
  [4][5][9]陳仲庚、張雨新編著《人格心理學》,第50、5、6、頁。
  [7]〔美〕赫根漢《人格心理學導論》,中譯本,第7頁。
  [8]〔美〕吉爾和齊格勒合著《人格理論:基本假設、研究及應用》,英文版,美國馬卡洛──海爾圖書公司,1976年版。
  [10]〔德〕弗洛姆:《逃避自由》,中譯本,第163頁。
                         〔責任編輯 張舒梧〕
  責任編輯注:
  徐揮同志《文藝心理學研究的困境與誤區:兼談文藝心理學研究的方法論問題》一文,請見臺州師專學報:社科版,1993.3.13~19。(本專題1994年第6期索引有此條目。)
  
  
  
東北師大學報:哲社版長春63-66,71J1文藝理論徐揮19951995 作者:東北師大學報:哲社版長春63-66,71J1文藝理論徐揮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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