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非法出版物的成因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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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的出版事業得到了飛速發展。在出版事業欣欣向榮之時,非法出版活動卻潮起潮落,愈演愈烈。非法出版物象韭菜一樣,集中打擊一次,市場干凈幾天,打擊過后,復而再生,屢禁不絕。一些個人和單位受高額經濟利益的驅動,采用盜印、偽造、假冒等手段,大肆進行非法出版活動,參與的人和單位越來越多,涉及的范圍越來越廣,非法經營額越來越大,有的形成了嚴密的地下編印發網絡,有的甚至形成跨省、跨國的職業性犯罪集團,日益向黑社會演變。據統計,從1993年1月至1994年8月的20個月中,我省向全國各省以及本省各市新聞出版部門發書刊查處通報17期、鑒定書110份,涉及非法書刊2439種,其中我省鑒定的有1374種(不包括各市鑒定的),轉發外省鑒定的有1065種,平均每月為122種,數量之多,實屬罕見。根據近些年來“掃黃打非”的經歷,我們覺得非法出版物有這么幾種類型:(1)以瓊瑤、岑凱倫、雪米莉為代表的港臺言情小說。(2)以金庸、梁羽生為代表的武打小說。(3)以西村壽行、大藪春彥為代表的兇殺、情殺小說。(4)《周易》、占卜、相面等方面的迷信讀物。(5)夾有色情內容的畫冊及性小說。(6)夏飛、霞飛新潮淫穢及夾有色情淫穢內容的武打小說。(7)各種小學、初中、高中學生輔導讀物。(8)有嚴重政治錯誤、內容反動的書刊,如《熱門話題》、《最新消息》、《世界軍事風云錄》等。這股瘋狂的非法出版黑潮猛烈沖擊著書刊市場,嚴重擾亂了國家正常的出版秩序,它傳播各種謠言穢行,極大地毒害廣大讀者,尤其是青少年,導致社會道德水平下降;一些出版物以“揭秘”、“曝光”等形式出版,詆毀黨和國家領導人,誣蔑社會主義制度,嚴重有礙社會安定和國家政權的鞏固。根據非法出版物得以生存并呈發展態勢的現狀,除大張旗鼓地開展正常的“掃黃打非”工作外,應從理論上對其產生的原因、根源,作深層次的研究探討,制訂出防止非法出版物泛濫的對策,使書刊市場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智力支持、輿論環境和思想保證。
    一
  利潤原則是市場經濟的靈魂,也是一切市場經濟的原則。從事非法出版活動不付稿費、版稅,有投資少、收效快、獲利高的特點,致使一些不法分子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把書刊出版當作賺錢的手段,把非法出版當成搖錢樹,造成非法出版物大肆泛濫,形成公害。究其原因,我們認為這取決于以下幾點因素:
    一、經濟因素
  1、為了牟取高額利潤,不法分子鋌而走險敢于編。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不法分子采取自編低級下流、封建迷信、兇殺暴力,甚至淫穢、反動的書刊來牟取暴利。如1991年在我省鎮江查獲的“9.18”特大非法出版案主犯曹志欣,原就是勞改釋放分子。為牟取暴利,他在一年多的時間里,采取盜用國家正式出版單位的名稱和偽造、買賣書號、利號等手段,剪輯、拼湊、自編、印制各種書刊25種,135.9萬冊,總碼洋為491.1萬元。被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2、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印刷廠家敢于印。非法出版物之所以屢禁不絕,與印刷行業的宏觀失控有關印刷行業投資少、占地小、見效快、工藝簡單,不少人受“要想發,搞印刷”的影響,盲目大辦印刷企業。十一屆三中全會前,我省僅有印刷企業300多家,而到1993年底,已膨脹到近8000多家,年印刷能力為全國第二。印刷能力與可供生產業務的不平衡,使有些廠家饑不擇食,特別是一些個人承包的鄉村小廠及個人辦的廠,視國家對印刷企業管理的規定而不顧,只要有利可圖,不管非法與否,照印不誤。不法分子抓住這個機會,以加急費、高額印刷費相許。在高額收入的引誘下,不少印刷廠家為印制非法出版物大開綠燈。如鎮江某村辦工商印刷廠,建廠至今,一直不遵守印刷企業的管理規定,承接大量非法出版物的印刷,曾多次受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的批評查處,最近被吊銷印刷業許可證。
  3、為了得到經濟好處,運輸部門樂意運。由于我國交通運輸業不甚發達,正常的貨物運輸較為緊張,不法書商為了使非法出版物盡快出手,與正常的出版物打“時間差”,常以金錢為誘餌,打通運輸環節,使非法出版物盡快轉化為高額利潤。在“9.18”案中,曹志欣等人落網前編印的《情波欲海》在無錫裝訂結束后,即到火車站托運,因需市新聞出版處開具《大件書刊準運證》方可發運而未果。在車站碰壁后,又前去郵局,以三千元的好處費,敲開了發運非法出版物的大門,使這批帶有淫穢內容的非法出版物,以快件發往全國17個省市的書刊發行網點。此外,不少集、個體的汽車運輸戶,受經濟利益指使,常投入運“黃”、販非工作,為非法出版物流入市場提供了一定的條件。
  4、為了得到較大折扣,眾多書販愿意賣。不法書商看準了集、個體書販小而快的銷售渠道,并以其優惠的折扣率,吸引眾多的書販為其推銷非法出版物。不法分子東拼西湊、不付稿酬、逃稅漏稅,支出的費用有限,所以成本是很低的,但定價卻往往高于同類出版物30%以上,然后再以50%的高折扣批發給集、個體書販甚至國營書店銷售。不法分子遵循的就是商品流通環節中的低投入、低質量、高訂價、高折扣、高效益的軌跡,使眾多的書販從高折扣中得到較大實惠。
  事實證明,在金錢刺激下,非法出版物有人編、有廠家印、有運輸部門運、有書販賣。這種市場經濟中的“良性循環”,使非法出版物找到了生存的依托,有了任其活動的舞臺。在“9.18”案中,我們查到了重要案犯張愛洲寫在筆記本上的“人生格言”:生命城(誠)可貴,生意價更高,為了爭(掙)大錢,拋頭灑鮮血”。
    二、文化因素
  非法出版與其他一切社會文化活動一樣是一種社會文化現象。由于我國全民族人民的整體文化水平不高,社會讀者(即高級知識層、中級知識層、一般知識層、初級知識層和文盲半文盲等五個文化層次)的組成結構為金字塔型。這一現實,決定了對高、難、深、專讀物的需求少,對通俗、消遣、娛樂性讀物的需求多。非法出版物中除盜印的是雅俗共賞的讀物外,絕大多數則是內容平庸、格調不高、質量低劣的消閑書刊。而這類讀物的讀者群則以城鄉流動人員及待業人員為主,隨著鄉鎮企業的發展和市場經濟的深入,這部分人員將逐步擴大。面對這一龐大讀者群的文化需要,不少出版部門常以消遣性讀物的檔次低,品味不高而不愿出;由于國家對出版業的調控,一些格調低下的讀物,出版社不能出;一些新華書店自認為是主渠道,有些書也不愿意發。據新聞出版署統計,1993年全國新華書店系統圖書發行分類銷售結構,文學藝術類圖書冊數比1992年減少3.4%,占總銷售的5.2%,遠低于其它各類圖書的發行。這種書刊市場中的供需矛盾,恰巧給不法書商提供了一個鉆營契機。這個問題應值得我們大家冷靜思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認為,競爭是推動事物發展與促進市場繁榮的重要手段。在俗文化的震蕩和沖擊下,雅文化逐步失去昔日的主導地位,面臨新的挑戰,需努力去改革自身。對于書刊市場,社會主義不去占領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去占領,合法的不去占領非法的就必然會去占領。
    三、社會環境因素
  近些年來,非法出版物盛行猖獗,除了經濟、文化因素外,社會環境也是不可少的因素之一。改革開放,國外許多先進的、好的東西傳了進來,同時不可避免地飛進了一些蒼蠅、蚊子,使原來并不十分健康的機體受到了侵蝕和影響;我國的物質文明建設取得了世人矚目的成就,相比之下,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設抓得不夠,“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依然存在。在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資本主義價值觀、商品觀不可避免地乘虛而入,金錢拜物教、商品拜物教不僅在社會上有廣闊的市場,而且更會使一些做發財夢的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參與非法出版活動。所以,社會環境在客觀上為非法出版創造了一定的條件。此外,由于人們思想認識水平不一,加之版權意識淡薄,群眾對流傳在社會上的非法出版物,不象對待其他假冒偽劣商品那樣深惡痛絕,以致在社會輿論上沒有形成那種“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基于上述種種原因,致使在一定范圍內處理非法出版犯罪分子時,存有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例如“9.18”案件中,涉及印刷環節的重要案犯因地方保護主義,一直消遙法外,這實在是一件憾事。地區性保護主義色彩,給嚴厲打擊非法出版活動,嚴懲犯罪分子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四、管理因素
  1、制度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依法管理是書刊市場保持健康有序發展的可靠保證。但是,目前我國圖書市場管理體制不順,法規制度不健全,《出版法》至今未能問世,有的地方和部門各自為政自搞一套管理辦法。現存這些問題,不利于保護圖書市場秩序、限制自發傾向、取締非法經營、查處非法出版物和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外,現行的印刷企業呈多頭管理局面,有新聞、文化,也有輕工,沒有一個統一的權威管理部門,任其盲目發展。不法書商正是利用目前書刊市場管理中的漏洞,毫無顧忌地從事非法出版活動。
  2、機構不健全,人少素質差。在出版事業日趨發展的今天,書刊市場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偏少,經費不足,設施落后。就出版事業較為發達的江蘇而言,全省11個省轄市,64個縣,除南京、常州兩市單獨建立了新聞出版局、處外,其余9市均在文化局內設一個新聞出版科。面對全省印刷、報刊、版權、圖書市場管理等大量的行政業務管理工作,省市二級管理人員不足40人。縣、區一級基本為兼管,少數有個把人管。這種嚴重“高位截癱”的管理機構根本不能適應蓬勃發展的出版事業需要。非法出版物的查處,涉及面廣,牽涉人員多,沒有一定的人力、財力,查處工作是難進行的。如查處“9.18”案,僅查案人員就24人,否則此案也不易查清結案。
  3、部門欠協調,查處難度大。
  近二年來,全省集、個體書刊發行點發展過快,除個體外,出現了機關、團體、部門、院校開辦書刊發行點的熱潮。若干年來,南京市的集、個體書刊發行點一直保持在300家左右,而到1993年底已發展到900多家,并有不斷增多之勢。按規定,作為特殊商品的書刊發行,應經新聞出版或文化部門審核領取許可證后,再去工商申領營業執照,以保證管理上的銜接。但有的地方,工商與新聞出版或文化部門缺乏協調,工商發展的書刊發行點,其他部門不知道,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空白。此外,在發展集、個體書刊發行點的過程中,常出現全民、集體單位領執照,個人承包的問題。這種“假全民,真個人”的經營方式,給管理工作帶來很大困難。如“9.18”案中,曹志欣開的“明珠書社”,從其執照上看主管部門為蚌埠市文化局,但從資金來源、財產所有權、分配形式以及從業人員的來源看,名為全民,實為典型的個人書社。在此傘的保護下,曹方能膽大妄為地從事非法出版活動,以致在一年多的時間里非法經營額近達500萬元。按法律規定,個人非法經營額達15萬元以上,就可以投機倒把罪論處,這樣就能達到嚴懲犯罪分子的目的。如果把“明珠書社”定為全民性質,按照規定,非法經營額需在60萬元以上,方可定罪。但這樣不利于嚴厲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在查處這類問題時,我們應實事求是根據具體情況來正確處理這些問題,同時需要工商等有關部門的支持協助,否則處理起來十分棘手。
    二 
  以上我們結合“9.18”非法出版活動案的查處和具體工作實際從經濟、文化、社會環境、管理各方面簡述了非法出版物產生的直接原因。下面我們擬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努力解決好經濟工作中、文化工作中、環境治理中和管理工作中的內在矛盾,力求從根子上杜絕非法出版物的泛濫,促使社會主義書刊市場有序健康地向前發展。
    一、加強教育,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
  1、加強教育,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掃黃打非”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從事書刊市場管理人員要認識到,這種斗爭說到底是一定范圍內階級斗爭的一種反映。國際上敵對勢力推行“和平演變”戰略,其中一個重要手段就是進行政治、思想、文化滲透,包括用淫穢、色情等腐朽的東西毒害和麻痹人民。因此,對“掃黃打非”斗爭要克服松勁情緒,從思想上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并樹立必勝的信心。
  2、健全機構,加強經常性管理。“掃黃打非”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決定了該項工作要有一定的機構與人員,否則就是一句空話。最近,我們正積極努力,力爭各市的新聞出版處設在各市政府辦公室內,機構、人員單立,獨自成為市一級的新聞出版管理部門,以便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為順應“掃黃打非”工作發展需要,我省從1991年開始,成立了省社會文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新聞出版局),由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以協調公安、工商、交通、鐵路、海關、郵電、廣電、文化、新聞出版和群眾團體等部門的集中行動。各個市、縣也相應成立行政職能機構,使全省上下初步形成“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網絡和由協調組織、專職機構和稽查隊伍三部分力量結合的管理隊伍。
  3、搞好培訓,提高管理水平。實踐證明,一支訓練有素的干部隊伍是搞好新聞出版管理工作的關鍵。針對管理工作面廣量大,人手不足以及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抓好培訓,努力提高管理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是十分重要。為此,我們組織編寫了業務培訓教材,并結合管理工作中的實際編寫出版了《書報刊出版管理問答》一書,以解決管理人員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從1994年開始,我們對市、縣、區一級管理人員進行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深受廣大基層管理人員的歡迎。另一方面,使廣大經營人員學規懂法,是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少市、縣從提高廣大經營者的政策、法規和自覺抵制非法有害出版物的能力出發,結合年審換證對他們進行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其識別非法出版物的能力,做遵紀守法的經營者。
  4、普及版權知識,提高作者自我保護能力。目前,我國著作權的全民意識比較薄弱,人們對版權法和著作權知識還不甚了解,這無疑給侵權行為提供了存在的環境。在書刊市場上,幾乎每一部暢銷作品,都會引起一場盜版偷印風潮。在這方面,作者和出版社受的損失太大,并造成書刊市場管理上的混亂。作為各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應責無旁貸地把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普及著作權法和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的任務担當起來,在作者、讀者中間樹立起著作權法自我保護意識,增強防盜印能力。
  5、加大輿論宣傳力度,抓好“掃黃打非”政策宣傳。“掃黃打非”是一項社會性的綜合治理工作,僅靠少數人埋頭苦干是難以完成的,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現代化大眾傳播媒介,對“掃黃打非”斗爭的開展情況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動員組織群眾積極參與“掃黃打非”斗爭。我省在幾次大的集中行動中,新聞記者參與跟蹤采訪,大力宣傳“掃黃打非”斗爭的深遠意義及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非法出版物對社會的嚴重危害;報道各地在書刊市場管理中一些好的經驗做法;報導“掃黃打非”工作的進展和大案、要案、違法亂紀的查處情況。這些宣傳活動的開展,使得“掃黃打非”斗爭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完善管理法規,制訂可行措施
  1、加強制度建設,規范管理手續。從書刊市場管理的角度出發,各地應根據中央和省有關新聞出版管理法規,結合本地的工作實際,對出版物市場、書刊進出口、書刊經營開業審批、外省書刊進市審定、大宗書刊提取發運憑證、書刊發行年檢、年審以及出版物市場定期檢查等方面,制訂出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近些年來,針對非法出版活動猖獗的狀況,國家有關部門頒發了一些處罚規定,主管部門和司法部門依此查處了一批非法出版案件,對打擊非法出版斗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以投機倒把罪來懲處非法出版犯罪分子在現時情況下是一種應急之舉,不是長久之計。因此,完善打擊非法出版活動的刑事立法,強化刑事制裁手段,在即將出版的《出版法》中設立“非法出版罪”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我國出版管理部門在特定條件下所不可缺少的法律條文之一。
  2、加強出版管理,杜絕買賣書號、刊號。出版單位是繁榮書刊市場的龍頭,抓好對出版單位的管理,對于凈化出版物市場是十分必要的。對出版單位要加強思想教育,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從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高度文明的角度,牢固樹立正確的指導思想,堅持高品位、高格調、高質量,千方百計多出、多發好書,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糧。堅決制止和杜絕買賣書號、刊號的現象發生,不給非法書商從事非法出版活動提供合法手續,堵住其發財之道。對于社會上眾多低層次讀者的需要,出版部門也應在出版“陽春白雪”的同時,出版一些適合他們口味的“下里巴人”,盡量解決好眾口難調的矛盾。
  3、加強印刷管理,把住出版源頭。印刷企業是書刊出版的源頭,強化印刷管理是阻止非法出版物進入市場的關鍵環節。從現有情況看,絕大多數印刷企業都能守法經營,但也有不少企業經營思想不端正,為非法出版活動廣開方便之門。對這些違法企業,要進行必要的治理整頓,要利用一年一度的印刷企業年審制度,對印刷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好的給予表揚,差的予以批評,壞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銷印刷許可證。同時要強調各個印刷企業在工作中要把好三關,即內容關,特別是政治關,在承印的書刊上不能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宣揚淫穢、色情、封建迷信的內容;手續關,所承印的書刊印刷手續、證件必須齊全,不得違反國家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質量關,印刷出廠的書刊必須符合國家公布的技術質量標準。要針對我國印刷企業發展過多過快,而印刷業務嚴重不足的矛盾,有關部門要從宏觀上制定出一套印刷企業的整治方案,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4、加強發行管理,管好進銷渠道。發行是出版物進入市場銷到讀者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把好進貨渠道,是保證書刊市場活而不亂的重要措施之一。要特別重視書刊在途的管理,強化書刊集散地如車站、碼頭、燈光夜市、小商品批發市場、省、市邊緣接壤地區等薄弱環節的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查處。如南京長三角圖書市場,1992年開辦以來,批銷非法出版物屢禁不止,一個時期,成了全市非法出版物的集散地。面對現狀,我們與有關部門一起進行了認真研究,制訂了具體整治措施,完善書刊進銷審查制度,配備專職審讀人員,對進入市場的所有書刊進行審讀,然后再決定銷否。這一措施收到了較好的效果,防止了有嚴重政治錯誤的書刊《最新消息》(AB卷)、《熱門話題》(AB卷)、《軍事世界風云錄》(AB卷)進入市場,因而得到了新聞出版署和全國“掃黃”辦的表揚和肯定。
  5、組建批發市場,強化規范管理。書刊批發,從某種意義上講關系到書刊市場能否繁榮的大問題。就目前情況看,不少書刊市場存在著嚴重的“假零售、真批發”的現象,多數沒有二級批發權的單位或個人暗中進行圖書批發,給書刊市場的管理帶來很大的困難。為從根本上解決書刊“假零售、真批發”和批發中“散、亂、不易管”的狀況,各地應根據本地區群眾文化結構、消費水平以及群眾對書刊的實際需要,建立相應規模的書刊批發市場,把申領書刊批發的單位和個人全部集中到市場內,做到“批發進場”,實行統一管理。這樣做有如下一些好處:(1)便于管理人員集中管理,經營人員相互監督。(2)便于工商、稅務、物價等部門的統一管理。(3)便于本地區書刊攤點統籌規劃、合理布局。(4)便于形成氣候,繁榮書刊市場。(5)便于促進城市建設規劃。對已有的書刊批發應建章立制、嚴明紀律、強化管理手續,使其按有關規定守法經營。
    三、加強部門協作,實行社會共管
  1、抓大案要案的查處,震懾犯罪分子。與有關部門協作查處非法出版大案要案,不僅能造成強大的社會輿論,震懾犯罪分子,遏止非法出版活動,而且還可從中了解我們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對于非法出版構成犯罪的,行政管理部門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公安部門要盡早介入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并認真依法辦理,抓緊取證和立案工作。對已觸犯刑律的,公安部門要及時移送檢察機關,不得以罚代刑。檢察院和法院要充分重視非法出版犯罪案件,除依法按投機倒把罪論處外,非法出版內容構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或制作、販賣淫書、淫畫罪,或有行賄受賄、偽造公章、公文等情節的,還應數罪并罚。
  2、抓省際聯防,攜手管好市場。目前制黃販黃和非法出版活動的特點之一是跨省、跨地區、跨行業團伙作案較多。針對這一特點,加強省際間協作聯防,組織跨省、跨地區的松散型“掃黃打非”協調機構,共同研討一階段內的“掃黃打非”工作重點是十分必要的。1992年4月,我們和山東、安徽、河南、河北聯手成立蘇魯皖冀豫五省“掃黃打非”聯防小組,同時在徐州召開有五省公安、新聞出版管理人員參加的聯防會議。會議決定每年易省召開一次聯防會議,并重點解決一兩個具體問題。至今這項活動已進行了三次,并取得了明顯效果,得到了新聞出版署和全國“掃黃”辦的充分肯定。
  3、抓行業協會建設,發揮行業管理職能。行業協會是市場經濟向縱深發展的必然產物,是群眾性的行業管理組織。各地應根據書刊發行網點不斷發展的特點,在政府支持和有關部門的協作下,主動抓書刊行業協會建設,充分發揮其聯合各類社會書刊網點,協調書刊發行與有關部門之間的矛盾,促進書刊從業人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以及繁榮書刊市場的積極作用。發行協會可定期組織批發單位聯合舉辦定貨會、批發會,向集、個體書刊經營人員推出品味較高的優秀書刊,并以豐富的品種、優惠的折扣、優良的服務為同行提供貨源。此外,發行協會還應不斷總結交流經驗,開展文明書店活動,對好的書店攤點授予獎狀,對勇于舉報,自覺抵制非法出版物的書店,發給獎金,扶持正氣,培養和營造抵御外來非法出版物干擾的氛圍。
  4、抓各方參與,促群防群治。“掃黃打非”是一項艱巨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要深入持久地開展好這項工作,需要社會各有關部門的緊密配合和大力支持。工會、青年團、婦聯具有聯系群眾廣泛的特點,在組建地區性“掃黃打非”領導班子時,可吸收這些群團組織的領導同志參加,共同參與“掃黃打非”工作。針對市場管理人員少,任務重的矛盾,各地可充分發揮社會力量,把有一定文化、責任心強、身體好的同志組織起來,成立群眾性書刊市場督察網絡,及時了解書刊市場行情變化,為管理人員提供書刊發行信息和市場發行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要增強群眾自覺抵制非法出版物的意識,設立“掃黃打非”舉報電話,為迅速查處非法出版活動提供線索罪證。此外,非法出版涉及編輯、印刷、發行、銷售等活動,與此有關的各個管理部門應盡力協作,加大社會化管理的力度,做到群防群治,從而使非法出版物在人民群眾中形成一種“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
  除此之外,定期召開全國或地區性的“掃黃打非”工作表彰會,交流各地“掃黃打非”工作經驗,表彰先進,宏揚正氣,打擊制黃販黃不法分子,這對促進“掃黃打非”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是十分必要的。
  (顧傳彪,1948年生,江蘇省新聞出版局社文辦;趙雯,1953年生,江蘇省新聞出版局社文辦) 
                         [責任編輯:言義]
  
  
  
江蘇社會科學南京135-139Z1出版工作、圖書評介顧傳彪/趙雯19951995 作者:江蘇社會科學南京135-139Z1出版工作、圖書評介顧傳彪/趙雯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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