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視野下的歷史抉擇——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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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對生命的蔑視—以暴易暴—在燃燒的大地上舞蹈

 

國家本來是由人民的勞作,而賴以生存。國家政權是人民通過賦稅的繳納而換取政府官員對人民的服務,但專制政權則是本末倒置。國家成為君王的私產,人民反到成為君王的家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有的政治資源、社會資源和生產資源都成為皇權所壟斷,人民生存的權力,反而成為了君王的施舍。在這種理念的支配下人民沒有任何的權力,被視為由君王豢養的牲畜。因而,地方長官,這些直接統治人民的官員,被稱為“牧”。或者叫做“民之父母”,意思就是為人父母可以為所欲為,子女只能表示順從,而不能對父母的所作所為進行批評,否則就是大逆不道,便要受到懲罚。因此,老百姓常說,“滅門的知俯,破家的縣令”。

我們來看一下中國農民的悲慘境遇。

清初學者唐甄是清順治丁酉(1657)年舉人,曾當過一年的山西潞安府子長縣的縣令。自己在江蘇長洲有田四十畝 下等田,佃給人耕種,收成好的年代收租有四十一石糧食,繳納賦稅十五石,加上各種雜費如加耗、加斛(為了保證上交的賦稅足額足量官府所強行加征的費用)等,一共是二十三石,自己還剩十八石,僅可以維持六口之家半年的生計。如果遇上欠收的年代,則交納了賦稅幾乎沒有剩余。如果遇上災荒,則收入還不夠繳納賦稅。只有靠典當過日子。所以只好哀嘆“有田無食,且有害于食,將及于凍餒矣。”(唐甄《潛書•上篇下•食難》)

這在當時,還算得上是一個小地主,其生活的狀況都是如此的艱難,更不要說那些一無所有的赤貧人群,其生活可以想象得到是如何的凄慘了。

因此中國歷史上的朝代更替,大多是由農民不堪忍受壓迫和煎熬,不得不鋌而走險,揭竿而起。

中國文化決定了中國的所有專制統治者,都無一例外地是暴力的崇拜者。在他們的眼里人民只有在絕對的高壓下才可能順從。因此,人,已經不再具有作為人的特性存在,而只是一群任人宰割的羔羊。但是,既使是溫順的羔羊到了面臨生存發生危機時候,他頭上的角也會成為武器,甚至成為狼。順民傾刻間便會轉化成為暴徒。因此,順民只有在政權還能維持其一定的威懾狀態下,并能使大多數還能具有基本的生活條件下,才有可能暫時成為順民。

明代一位學者寫道:

“齊王敬則,為吳興太守,郡舊多剽掠,有十數歲小兒,于路取遺物,敬則殺之以儆,自此路不拾遺。敬則立威警眾,乃始于一小兒乎?(明·何孟春《余冬序錄》)

難道這個清平世界的建立,竟然要以殺掉一個不懂事的孩子來作為代價?原來歷史上曾有過的所謂路不拾遺的和平環境,就是建立在這樣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血腥統治之下?

“民如 割復生”,普通人的生命在專制王朝里,不過就是割了又長的草,因此老百姓只能自稱為“草民”。自然,草民的生命從來就不會得到珍惜和尊重。從來所有的歷史變更所付出的社會成本,無一例外地由這些草民所承担,而社會變更的帶來的成果,只有少數人能夠分享。

在中國的歷史典籍中,最常見的字莫如“人相食”這三個血淋淋的大字。

歷朝歷代,都有大量的人因饑餓而死去,但是在中國的史書上大都將他歸咎于天災而有意識的忽略了人禍所取的決定性因素。中國是一個有著極大疆域的國家,特別是在大一統的年代,天災必然只是局部或個別的地區,并不可能所有的地方都受災。如果運用市場的調節作用大多是可以得到平衡的。歷史上也不乏采用這種明智之舉,所取得的實際效果。但問題是,中國專制政府是一個強勢政府,往往會采取行政手段應付局勢。如,為了遏制糧價的上漲,他會出面打擊屯積糧食哄抬物價的奸商。也會開倉濟賑,朝廷也會撥些救濟款到地方,用于安撫百姓,但是這些救濟款經過貪官們的層層盤剝,能到災民手中的已經是微乎其微了。因此,一遇上災荒,就會給人們留下一片慘不忍睹的悲慘景象。

南宋人莊綽在他的筆記《雞肋編》中記錄了這樣一段不堪卒讀的文字:

“自靖康丙午(1126年)歲,金人之亂,(金人將北宋,徽宗、欽宗二帝俘虜)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榛千里,斗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價賤于犬(狗)、(豬)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直到1133年南宋紹興三年,有人到錢唐一帶還見到這種景象,當時俗話稱這種人肉,老年而瘦的男人叫“饒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小男兒叫“和骨爛”,又通稱為“兩腳羊。”

這種慘不忍睹的記載,一直沒有中斷過。

明末上海一個普通的讀書人,記錄了其親生經歷的一場人間慘狀:

崇禎十四年,(1641年)三月至九月沒有下雨,江南大旱,草木都已枯死,上海這地方本來沒有蝗蟲,這一年卻特別的多,飛起來遮天敝日,一但停在田野上,所到之處,莊家都被吃光。再加上天下大亂,到處都聽說有農民暴動,上海實行戒嚴,老百姓十分驚慌,這一年又是一個的災荒年,路上到處都是災民,姓張的知縣設法賑災,男人到城外的演武場、山川壇等處拱蓋草棚,煮稀飯給災民;女的則在廣福寺、積善寺給她們救濟。有些稍微有點錢的人,則到縣衙去領米票到米鋪去買低價的官米,官米是由本地大戶人家和有錢的鄉紳捐助的米。這一年餓死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每天死在城門口的,就有數以百人西南北三門外的義冢處,都挖上大坑、大坎,周圍筑起墻,每天工人們草索一扛就是三具尸體,橫拖豎拋,要不了幾天,土坑就被裝滿了。橋頭、路口邊,被遺棄的小孩子到處都是。真的叫做父子不相顧,兄弟妻子都只離散。到了第二年,災情仍沒有得到好轉,路上隨處都可以看到餓死的人,尸體填滿了溝壑。

這時無論有錢人家還是一般人家,能吃到豆餅的就算是不錯的了,人人的臉上都出現了營養不良的顏色。街上有做豆餅賣的,有殺牛賣的,有將牛血灌成牛腸來賣的,還有將牛皮煮爛凍成糕來賣的。更為悲慘的是,賣食品的人稍不注意就會被別人搶走。買食品的人同樣如此,只要拿在手上不捏緊,就會被人奪了就跑,即使追上后,那食品已經被咬去了許多。

作者說自己家門外的長廊和照壁前的空地上,每天都要用水澆濕,否則地上稍干一點就會有人死在那里。有的人看上去衣冠還算整齊,肩上還背著包裹,好像是外出的樣子,但傾刻間就會倒地而死。晚上在街道上行走,到處都會看到死尸,在暗地里行走,隨時會踩到、踢到甚至從死人的身上走過。

在鄉村情況更慘,人們只能用榆樹葉做餅充饑,或者用蠶豆葉炒來吃,挖草根、茅根來吃,到處都是掘草根剝樹皮的饑民。橋頭巷口,到處都是被丟棄的小孩子,縣城中的閣老坊還未造完。下面被人丟棄的小孩子就已經日有百數。知縣章光岳從這里經過,小孩子們圍著他大哭,知縣叫手下的人買餅給他們充饑,一天發兩次。但杯水車薪,無濟于事。不料有些惡人將這些孩子中選肥壯的抱回去,將他殺了煮來吃。如住在火神廟的一個人搬走后,人們在他的瓦缽中發現里面裝的竟是小孩子的肉,人的手指頭都還在里面。住在荷花池旁邊的一個人,鄰居常常看他將小孩子抱回家,懷疑他有歹意,趁他外出時,到他的灶上一看,還在煮小孩子的肉。這種事情常有發生,令人不忍在復述。(見明清•姚廷遴《歷年記》)

這還是發生在在江南,中國最為富庶的地方,在別的地方所發生的更令人發指。

 

孔子一天聽說馬棚失火,便問道:傷人沒有。并不關心馬的生命。這段話被歷代的文人無數次的引用過,以此證明孔子對人的關愛。但是孔子對另一種生命形式卻被完全漠然視之,似乎馬的并不是一種生命。這種對生命缺少關愛,正是我們文化中一個致命的傷痕。

而在中國數千年的專制政治統治中,人,從來來沒有享受過真做人的滋味。人的生命、人的尊嚴,都沒有得到過真正的關愛,各種不同的生命形式也沒有得到過起碼的尊重。

對生命的極度蔑視,正是由這極端專制政體所決定的。在中國,君王的權力是至高無尚的,所以不受任何制約。

唐人張《朝野簽載》中說:

梁有磕頭師,極精盡,梁武帝甚敬愛之。后敕使喚磕頭師,帝亦與人棋,欲殺一段,就聲曰:殺卻,使遽出而斬之。帝棋罷,曰:喚師。使答曰:向者陛下令人殺卻,臣已殺訖。

這樣一個誤會,就連皇帝所看重的人,都可以成為君權淫威下的冤魂,那么一般人在君王的眼里就根本不是人。

為了使老百姓安分守己,國家政權對老百姓的統治是極其殘酷的。

明初,“高祖(朱元璋)惡頑民竄跡緇流,聚犯者數十人,掘其地埋其軀,十五并列,物露其頂,作大斧削之,一削去數顆頭,謂之“鏟頭會”。(明·祝允明《野記》)

這種手段之殘忍,令人不寒而慄。這位賤民出身的君王,是個有著殺人癖好的不惡魔,在他統治期間,創造出許多野蠻殘忍的殺人方法。

“國初得辟,凌遲處死外,有‘刷洗’、(將人)裸置鐵床,沃以沸湯,以鐵帚刷去皮肉;有‘梟’、令經鉤鉤(人)脊(背)懸之;有稱‘竿’、縛(人)置竿杪(竿頂)彼來懸石稱之;有‘抽腸’、亦(將人)掛鉤上,以鉤入谷道(肛門)鉤腸出,卻放彼端石,尸起腸出;有‘剝皮;,剝贓(官)酷吏皮置公座,令代者坐警。(明·祝允明《野記》)

這個殺人不眨眼的屠夫,只要聽到一點對自己不敬的話,就會大開殺警戒。

“高皇微行大中橋,聞一人言繁刑者,語近不遜。上怒,遂幸徐武寧(徐達)第,武寧已出,夫人出迎上。上問:‘王安在?‘夫人對以何事在何所,夫人欲命召。上止之。又言:‘嫂知吾怒乎?’夫人謝不知,因大懼,恐為王也。叩首請其故,上曰:‘吾為人欺侮’。夫人又請之,上怒甚,不言。久之,命左右往召某兵官,率兵三千,持兵來由默坐以待。夫人益恐,以為決屠其家矣,又迄不敢呼王。傾之,兵至,上令二官兵守大中、淮清二橋,使兵自東而西誅之,當時,頓滅數千家。(明·祝允明《野記》)

朱元璋死后,這個殺人魔王還恢復了用活人殉葬的最為丑陋的習俗,直到明英宗時,才被廢除。

而朱元璋的兒子也絲毫不比他遜色。

文皇帝(永樂皇帝朱棣)即位,問(姚)廣孝誰可草詔?廣孝以方(孝儒)對,遂召之,數往返,方(教儒)竟不行,乃強持之入,方(孝儒)披斬衰行哭。既至,令視草,大號,詈不從,強使搦管,擲去,語益厲,曰:不過夷我九族耳!上(朱棣)怒云:吾夷汝十族。左右問:何一族?上曰:朋友亦族也,于是,盡其九族之命而大搜天下為方(孝儒)友者殺之。(明·祝允明《野記》)

明人唐甄問道:自秦以來,屠殺二千余年,不可究止。何帝王賊之毒至于如此之極哉?(《潛書》)他又進一步指出,這種極端統治帶給政治的弊病:

“為上易驕,為下易諛,君日愈尊,臣下愈卑。是以人君之賤視臣民如犬、馬、蟲,之不類于我,賢人退,治道遠矣。(《潛書》)

擁有最高權力的皇帝是這樣,而地方政府對待老百姓又如何?答案是一樣的,因為中國的的地方政權不過是中央政權的一個縮影,他的基本功能都一模一樣地復制下來。所以貴州的苗族稱天子為“京城老皇帝,稱大小官俯皆曰皇帝。(清•方浚師《蕉軒隨錄》)而漢人也常把地方官員稱為“土皇帝”以表達對這些無法無天官員們的憎惡。

那些地方官員在他們所管轄范圍內,仍像皇帝一樣有著生殺大權。只不過,他還得顧忌一下上司和監察機關的存在,還不能完全地為所欲為。但對普通無權無勢的小民來說,同樣是毫無人性的野獸。當然這里面也不排除有些為老百姓贊揚的清官、好官,但這對老百姓來說畢竟只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是一種偶然現象。

讓我們看一下地方上這些自稱是人民父母的老爺們,是如何對體恤他的子民的。

清康熙六年(1668年)因為鄭成功的部隊常常出入沿海地區,于是清政府在沿海一帶下達禁海令,不準漁民出海打魚。松江府(今屬上海市)青村有一個叫王福的人,在海邊的沙灘上,撿到幾條海中產的 魚,拿到新場吳壽家的漁行賣給吳壽。吳壽拿了一條給他的一位親戚名叫許良輔的鹽商。許良輔正在記忙著與人做交易,沒有注意到這是一條什么樣的魚。隨便就將他擱在自己的店鋪中。不料被本地一個叫俞賡五的家人叫陳愛的發現,這個陳愛過去因為賣鹽與許良輔有點過不去,于是便趁機報復。剛好有一隊巡街的士兵經過,陳愛便將此事報告給他們。這些士兵到許良輔的店鋪中將魚搜出,送到鎮守本地的姓王的千總手中。因為私自出海打魚是要殺頭的。王千總以案情重大,借機敲詐。本地保長方五云、鄉紳徐明之、秀才許青、姚以鴻、唐振公、滿人捕役皮長,有的從中說和,也有的借機敲詐。許良輔,花了五十多兩銀子,還是不能將此事擺平,敲詐勒索的人還是接踵而來。許良輔實在無法忍受,于是就跑到江南提督梁化鳳那里去喊冤。梁化鳳又把此事交給下屬去審理,許良輔不得已,又花不不少的銀子,才得以平安無事。而參與此案的方五云、皮長這些人被提臺各打了三十板,又發到松江府去審理。松江太守張忌羽明,又得到許良輔的許多銀子,又將參與案子的人各責三十板并關到監獄中去。后來,徐明之又到鹽臺那里去告許良輔,巡鹽御史又將案子轉到水利廳通判安承啟的手里,許良輔又只得再往安承啟的手里送銀子,安承啟得了銀子后,便將徐明之處以重責,這個案子才得了結。

一條小小的 皇魚,按當時的價格不過八分銀子,許良輔還沒有嘗到是什么滋味就已經花去銀子四百多兩。

而這樣一條魚卻引來無數的人,紛紛參與其中,可見當時人心之險惡。姚以鴻是許良輔的親戚,從中也要沾點小利,與另外一位讀書人許青,都已經是年近六旬的人,就是貪點小便宜,最后還被提督梁化鳳鎖押兩個月,雖然沒有什么經濟損失,但是讀書人的體面喪盡。(明清•曾羽王《乙酉筆記》)

這只是專制制度下一個極小的片斷,在這漫長的歷史長河里,到處充斥著那些貪婪殘暴的官吏們所制造的無數的冤案。這些無恥的官吏們胡作非為,貪贓枉法、草菅人命。

人最為可貴的生命就這樣被一群毫無人性的君王、官吏們肆無忌憚地柔躪著,將中國社會帶向一個巨大黑暗的深淵。

 

 

在中國的文化辭典里最為稀缺的就是、公平、平等、正義、自由等這樣的字眼。在專制社會下,人們被分為三六九等,人與人之間沒有平等可言。因此,發財致富的機會也是毫無公平可言。撐握著政治資源的皇室、和官僚集團,大肆侵吞著廣大民眾創造出來的物質財富,而留給他們的,卻只是一貧如洗。

官員們握有行政、司法大權,他們便可以從中撈取好處,中飽私囊。流傳了一句有千年歷史的諺語就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王室、官僚集團所擁有的政治特權,是社會上任何一個階層都望塵莫及的。無人敢與之爭鋒,無論是走南闖北的行商,還是就地經營的坐賈,如果不與官府勾結,要想發大財,做大做強,也幾乎是不可能的。明清以來的江淮鹽商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這些富可敵國的商人,都無一例外地具有官商的背景。否則,是不可想象的。還有那些在朝的大官員,許多人在家鄉都有田產,是官僚地主,而他們的田產往往交的稅收很少,甚至于不交。而擁有小塊田地的中小地主和一些少量田地的人卻被賦稅弄得焦頭爛額。明代后期,農民身上承受的重負是苦不堪言的。如除了上交農業稅以外,還得上交火耗、雜派、練餉、等等還要服勞役如修城垣、橋梁、馬路打造戰船火器等等,無休無止。以至后來有許多人情原空寫文契將自己所有的田產白白送人,以逃避科捐雜稅的騷擾,這樣一來土地兼并,就愈演愈烈。

這正是中國文化中的一個極大的特色,這種官僚地主的結合,官商勾結的作法,必然使許多小本經營的小商小販被排擠出市場,形成了大商人的壟斷經營,失去了土地的農民和小市民,只好淪為居無定所的地業游民,社會的動亂的火種因此而已經種下。因為,這必然要引起強烈的反彈。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在上海曾發生過一起市民打砸鹽商的事件。

清初,清廷曾經明文規定,凡是肩挑手提的賣鹽小敗,是不準以買賣私鹽的罪名加以逮捕的。但是后來這些大鹽商買通那些巡察私鹽的官吏,遇上這些小本生意人,就將他們抓到巡鹽的船上,加以毒打。不光是賣鹽的,就是那些買了三兩斤鹽,自己食用的人也被抓起來吊打。并且還要牽連地方官員,說他們縱容私鹽泛濫,以此來敲詐勒索。1686年4月新任浙江巡撫趙士麟貼出告示重申:“凡地方貧難小民。準其負鹽易米”并承諾:凡是肩挑手提賣鹽的小販,一但被巡鹽的官吏以販賣私鹽的罪,非法羈押并交地方協拿或處死,地方上的居民不伸出援手話,允許受難者直接到巡撫衙門告狀,將地方官員與當地居民一起治罪。這樣一來,到處都是賣鹽的小販,鹽價大跌,以至每斤鹽只賣到五文錢。這樣一來,大鹽商的利益就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他們必然要加以反擊,于是就發生了下面的一幕。

八月三十日,有個小販挑了一担鹽在上海西門的街上賣,被鹽商讓人抓起來吊打,這立刻引起了市民的極度不滿。眾人推舉鄉紳黃機右為代表去面見知府魯名超。魯名超顯然坦護鹽商,而使事情沒有得到解決。群情激憤的市民蜂擁而起,抄了三戶鹽商的家,將他們家里物品盡情砸毀,但卻沒有出現趁機打劫的事情發生,勢態有些失去控制。九月初一,市民又將上海鹽商首富陶堯初的家給抄了,這個陶堯初當初勾結官府,禁絕所有的私鹽,任其抬高鹽價,至使每斤鹽賣到五六分之高,因此暴富,所以人們對他恨之入骨。因此市民在抄陶堯初家的前一天,在縣衙前貼了一個告示,約大家某天到城隍廟公議,為民除害。第二天,突然聽到東門外來了許多人,進入陶家打砸,街道上擠滿了人。知縣和守城的千總趕緊帶兵前來彈壓,但看到人太多,這些人都十分的憤怒。而這些人只是將陶家的家具等一些器物打壞,并也只是將幾包鹽扛去丟在護城河河中,沒有什么太出格的事,也就睜只眼閉只眼,不去干涉。只是告誡民眾說:“只準砸東西,但不準搶劫”。

抄家之事持續了約一個時辰,百姓才慢慢地散去,知縣也帶人回縣衙去了。第二天陶堯初將平日與他有仇的幾個人,列為鬧事的首領,告到巡鹽御史衙門。巡鹽衙門將此案移送到上海縣審理,姓史的知縣將名單上的這五六個抓了起來,不在大堂上審訊,而是在自己的私宅中審問,嚴刑拷打,逼招成案。這一來,又引起全縣人的不滿,市民們罷市三天,以此抗爭,知縣不得已,只好將被捕的人員釋放出來,不了了之,事態才得已漸漸平息下來。

這并不上一個偶然的事件,就在當時松江府下轄的平湖縣和嘉定縣也發生過類似抄鹽商家的事件。(明清•姚廷麟《歷年記》

砸鹽商的事件,還只是規模不大的市民抗爭行動。當時清帝國還處于升階段,國家機器還有實力控制局勢,沒有讓他漫延下去,醞成大禍。而一旦國運衰落,國家政權出現弱化的時候,噩夢就已經開始。

明崇禎皇帝即位時,國家已經腐敗不堪,這個年輕的皇帝很想有一番作為,勵精圖治,也比較體恤天下蒼生,他感覺到國家的財政收入嚴重不足,一時間也找不到新的經濟來源,所以只好在節省上作文章。這時候給事中劉懋給他出了一個主意說,如果裁減全國驛站的車馬人差,這樣每年可省去十多萬銀子的開銷。崇禎一聽,認為是個不錯的主意,就讓他去負責這項工作。這樣一來,全國就有許多人為此丟掉了飯碗,特別是像山西、陜西這些地方,土地貧瘠,又沒有多少田土可以耕種,當地許多人,貧窮到只有靠在驛站上賣點勞力,才得已糊口。裁員令一下來,許多人就失去了生活的來源,而雪上加霜的是那一年,陜西地區,發生大饑荒,斗米千錢,民不聊生,到了草根樹皮都被吃光了的地步,這時候有人出來振臂一呼,星星之火,頓時燎原。一場旨在推翻大明王朝的農空民起義,便在中國的大地上點燃了熊熊大火,勢不可擋。

社會不平等、缺少公平競爭的社會機制,貧富不均的現象,必然要帶來激烈的反抗

早在北宋時,王小波、李順的農民起義,高摯起的大旗就是“均平富“這樣的口號。

王小波對那些充滿了仇恨的人們高喊到:

“吾疾貧富不均,今為汝均之!”

貧者附之益眾。(宋•王癖之《 朝澠水燕談錄》)

然而二千多年的風雨中了,我們的文化始終沒有找到一條能夠避免重蹈歷史覆轍的光明之道路。

 

中國的飲食文化常常為國人引以以為豪,然而這文化中卻有著許多令人難堪的陋習。

一個最為常見的習慣,每年臨近冬至的時候,便是狗們大難臨頭的日子,一群群的家犬,被屠夫們圈在一起,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同類被人宰殺,開膛剖肚,它們哀號著,眼里流著淚,那種無助,悲慘的眼神讓人感到極度的悲哀。

難道我們人類有權對這世上的所有生物擁有這種慘酷的支配其生命的權力嗎?一定要采取這種慘忍的行為方式對待與人類共同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另一種生物?

明代萬歷年間,社會表面的繁榮下,已經暗藏危機,而中國社會的精英階層和富有的階層仍在過著紙醉金迷極度奢侈的生活。在湖廣一帶盛行一種被稱為“鵝掌宴”的美食,將鐵板燒紅后把活的鵝放在上面,任其跳躍,直到鵝的腳掌被炙到厚厚腫起才將雙足斬下,加上佐料美美地吃上一頓。

這種殘酷的行為不但沒有受到人們的責難,而能夠盛行一時。

而當中國大地也正悄悄地發熱,即將成為燒火的鐵板,而在這鐵板上舞蹈的,將不在是那些可憐的鵝,而是人。

后來,張獻忠的農民軍占領湖廣時所采取的滅絕人性的暴行,許多人將他歸結為這種殘酷行為的報應。(見清·方浚師《蕉軒隨錄》)

在北方還有許多酒店為了招覽生意,眾目睽睽這下,將毛驢拴在木樁上,用皮鞭猛烈地抽打,一直到這可憐的毛驢,表皮滲出血來,在它的哀號聲中,一塊塊地將毛驢的身上的肉活活地割下,送到廚房里烹制,據說這樣烹制出來的味道特別的鮮美。不知道那些目睹如此殘忍場面的食客,如何咽得下去?更不知道那些實施的屠夫,如何的下得了手。

中國歷史上也有禁止虐待家禽的命令,但這是因為最高統治者的屬相而得到優待,并非出于慈悲。如北宋仁宗時,都城開封就有命令,禁止將雞倒提,違者要受到懲罚。(元 •楊禹《山居新語》)因為仁宗皇帝是乙酉年出生,屬雞。

對動物如此的殘酷,皇帝,官僚們也常對人也表現極其野蠻,極其殘忍的一面。

東晉時,大官僚“石崇每要(邀)客燕(宴)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飲不盡者,交黃門斬美人,王丞相(王導)與大將軍(王敦)嘗共詣崇,丞相素不能飲,則自勉韁(強)至于沉醉。每至大將軍,固不飲。以觀其變。已斬三人,顏色如故,尚不肯飲,丞相讓之,大將軍曰:自殺伊(他)家人,何預卿事?”(宋·劉義慶《世說新語》)

請人飲酒,讓美女勸酒,如果客不飲,就要將美女殺掉。而這位王敦大將軍始終就是不肯飲。石崇接連殺了三人,他還是不飲,連在他一旁的兄長,都看不過去了,因而責備他。但卻能做到臉不變色心不跳,還輕描淡寫地說,他自己殺自己家里的人關我什么事。

如此的冷血,簡直完全喪失了人性。

 

 

人性是如何喪失的?這是由中國文化中從來就缺少對人的尊重,對生命的珍惜,所決定的。

在儒學的思想中值得尊重的是禮,是社會牟等級,因此他所關注的只是人的群體的社會屬性,而蔑視群體的自然屬性。強調集體的存在價值,而否定人的個人價值。因此個人是得不到尊重的,個人的生命也是無足輕重的。但是,真正現實生活中的中國人又電極其自私的,為了個人的利益,什么時候親情、友情,全都可以置若罔聞的。人的民展不是由一個建立在平等、自由競爭的平臺上,而是沒有,或者說是公正失衡的規則上進行,大家都可以不按規則出牌,誰持有最大的牌,誰就是最后的贏家,大小通吃。而勝利者似乎有權按自己的意志制定新的游戲規則,但是,人人都只希望手里持有一張最大的牌。因此人人都要成為強者,倫理、道德,、法令、法規、在人們的眼里,都只能是強者的奴婢,因為只強者才能才可以不受這些所約束,而且必須成為他們的主人,讓他們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應行。因此,在一輪又一輪無序的的強者爭霸賽中,越是接近于野獸的人,越有可能成為新一輪的強者。

因此一向被認為膽小順從的中國人,在這非理性的殘酷的環境中成長,將自己變成嗜血的野獸,就成為可能。

明代許多筆記都記載了這樣一個令毛骨悚然的事:

明朝成化年間,以鎮壓廣西斷滕峽瑤人叛亂著名的韓雍,官拜左僉都御史,其人“膽能絕人,初,得賊斬之,即取其頭傾腦飲之,卻命將校飲之,多不能也。又,兩司官方集兵,適引數賊入,公握刀付一布政(使)曰:公可手斬此賊。布政戰縮,公笑曰:公(布政使)談兵何美,殺一系囚猶爾,臨當如何?即持刀連斷數人頭。眾懼,有眩絕者。其他類此甚多,故軍中與賊皆畏之如虎,比聞其死,祠之為神。”(明·祝允明《野記·卷三》)

韓雍,并不是一個天生殺人狂,他也不是一個真正的職業軍人,而是文官出身,在領兵對瑤人作戰之前,任淅江左參政,只是這場殘酷的戰爭才使得他變得如此的冷血。

而是是明代另一位官員并沒有經歷過殘酷的戰場廝殺,同樣殘酷到了極點:

明朝正德年間,總督宣府(今河北宣化)大同(今山西大同)都御史,兵部尚書劉宇,因為巴結宦官劉瑾,才被派到這樣重要的位置上。這個人的脾氣非常兇惡,為人陰險。只要有人,偶然不順他的心思,這個人就有生命危險。他家的廚師王蕃,在烹制鰣魚的時候,沒有用密酒為佐料,劉宇就從座位上下來用手掌煽王蕃的臉。并命令用家法來懲罚王蕃,他的家法叫“著紅繡鞋”就是將人的雙腳放進燒得通紅的鐵鞋中。王蕃的雙腳的趾頭都被燒爛了已經不能行走,但是他還是不服,說了些不順從的話。劉宇大怒說:“我給你懲罚輕了,你還敢不認錯,還要頂嘴嗎?”隨即環視了一下左右手下的人,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把王蕃拖到一個胡同的空屋子里,將王蕃的衣服脫掉,然后剌他的心臟,把他弄死,接著就將王蕃的皮剝下。當時,正好有客人在王宇家中的大堂上拜見劉宇,不一會王宇手下的人獻上一張人皮,客人十分驚訝,劉宇卻好象沒有發生過什么事一樣,只是隨便說:“剛才我的一個廚子冒犯了我,隨便處理一下。”這們客人嚇得魂不附體,半天說不出話來。(見清•柴萼《梵天廬》))

到了近代,中國這種令人發指的暴行仍在繼續。

一八四一年(裕謙)“駐鎮海城內,有英人名峴哩,以舢板船擱淺,為淅民所擒。送至大營,裕公命生剝其皮,并抽筋以為馬韁,呼號三日而后死,其聲慘厲異常,英人聞之,怒曰:中國自命為禮義之國,而酷虐不仁如此乎?”(清.薛福成《庸庵筆記》)難怪西方人要將中國人視為未開化的野蠻民族。

本來貴為民之父母的政府官員,都可以變成吃人、殺人的魔鬼,那么一向看似老實巴交的農民,又有什么可以阻攔他不去參加這吃人殺人的盛宴?

唐初,一個啊朱粲的賊人,就喜歡用人肉來作為糧食,他將人放在大碾了上碾成肉泥,還對他的同伙說,人肉這玩意真好吃,吃喝醉酒了的人,就像是吃腌制過的豬肉。

而明末農民大起義軍中,口碑較好的李自成,也有過喝人血的記錄:

明崇禎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的大軍攻占洛陽,將明宗室福王朱常洵俘獲,將他殺掉,把他的尸體作成菜肴分與部將食用。而將他的血與鹿的血混合在一起,供自己享用,并為這酒取名為“福祿(鹿)酒”。

這個朱常洵就是當年差點讓萬歷皇帝的立為太子的三皇子。這個兒了是萬歷皇帝最寵愛的鄭貴妃所生,為了這個皇子,萬歷皇帝,和大臣們鬧得不可開交,就是明代著名的國本之爭。后來福王雖然沒有當成皇帝,卻得到他老爹的不少好處,其驕奢淫逸,盤奪刻薄,讓廣大的民眾無不為之痛恨,人們恨不能食其肉寢其皮,最后終于遂人所愿。

而人性的喪失,有時是由一些別有用心的惡人,有目的、有意識的一種極為殘酷的訓練手段,目的就是要將人訓練成殺人機器。明末農民起義軍,常常在攻下城池后,將許多俘虜來的人,捆綁起來,讓軍中的小孩子拿刀將這些失去了反抗能力人逐個殺死。凡是那些稍有害怕的孩子,旁邊的大人便會立即將他殺死。因此,孩子中那狡黠的,就會毫不遲疑地去將那些被捆綁起來的人用刀捅死。慢慢的,這些孩子們就失去了他們的童年所有的天性,取而代之的是以殺人為樂。一個個上馬如飛,殺人但象割草一樣,對人的人命完全失去了感覺。這些孩子被組織起來,稱為“孩兒軍”。見(《雞窗剩言》)讓人感到憤怒的是,在當代中國一本名叫《李自成》的小說居然還把這樣訓練出來的孩子作為正面形象加大加贊賞。不過這也正好說明了文化的沿續性是多么的頑強,要去改變他,又是多么的困難。

不但,人失卻了人性,就連食草的馬也被除數訓練得失去了馬性。據說張獻忠的部隊,士兵們常常將人的肚子剖開,用著馬槽,讓戰馬去吮吸人的鮮血,還用人的心肝切碎來喂戰馬,久而久之,這些戰馬變得異常的狂暴,。一但上了戰場,聞到人的血腥味,就會特別的亢奮,長驅疾馳,象虎豹一樣兇猛。

嗜血成為魔鬼,并不只是男人的專利,漢高祖劉邦的才老婆。呂雉。在劉邦死后,大權在握,馬上對劉邦所寵愛的戚夫人進行最為令人恐怖的報復,將戚夫人的眼睛弄瞎,嗓子弄啞,將手腳砍去,把軀體裝入一個壇子里,只露出頭在外面。這樣的情形,連呂雉自己的親兒子看了,差一點沒有被嚇死。這個世界上最惡毒之一的女人,還得意地為她那罪惡的作品命名為“人豬”。

而另一位,也絕不比呂雉遜色,這個人就是中國歷史上唯一稱帝的女皇,武則天。在他老公唐高高宗李治去世后,就迫不及待地將迫害李治的皇后、蕭妃。命人活活地將她們的手腳砍下來放在酒壇子里,用酒浸泡,還對人得意地說,讓這兩個下賤的女人,骨頭都醉了。這樣兇惡狼毒的女人簡直不知道是否也是人生的。而她們自己也有女兒,她們自己也是女人,對同類如此的殘酷,那里還有半點人們所說的,偉大的母愛。

是什么使她們如此地兇殘,除了權力還是權力。

如果說擁有至高無上權力女人,運用手中的權力恣意妄為,可以任意踐踏人命,而那些貴族婦女,同樣有著極其殘忍的酷好,同樣是要維護她們擁有的不可與他人分享的權力。這對中國的專制制度下夫權社會,雖然有一種反抗意識。但是太過極端,讓人感受到害怕。而她們在一個喪失了人性的君王面前,同時又成為這吃人野獸的獵物:

“圣祖(明太祖朱元璋)憫常開平遇春無嗣,賜二宮女。(常遇春的)妻悍不敢御。晨起,(兩宮人)捧盂盥櫛,開平(常遇春)曰:‘好白手’!遂入朝去矣。至;因,(常駐機構遇春夫人)內出一盒,啟之,乃官宮女手也。開平驚憂,后入朝,儀度錯愕。圣祖部之,不敢對。再三詰曰 :‘面目非昔,豈謀朕耶?’開平懼,盡吐其實,且叩頭曰:‘圣上憐臣,賜二宮女,恩莫大也。今若此,有孤圣恩,萬世莫贖,故連日驚憂,’圣主笑曰:‘再賜何妨。且入宮飲酒解憂。’外命力士肢解其妻,分賜功臣,上寫曰:‘悍婦肉’。開平回,不見其妻,驚成癲癇。”(明•王文祿《龍興慈記》)

中國的文明是一個歷史悠久的農耕文明,按理說,這種文明形態下的人,應該比游牧文明形態下的人更為溫順,更為善良。但人卻能夠變得如此的兇殘,不能不說這是文化賦予的這一歷史抉擇。

 

 

中國人的殘暴,是世界上罕見的,公元前262年,周赦王五十三年,在長平(今山西高平縣境內爆發了戰國時期最大一場規模的占爭。秦國的大將白起將前來支援韓國的趙國軍隊圍困了四十多天,最后趙國的軍隊四十成人全部投降秦軍,而秦軍害怕這些降卒無法控制,除了將二百四十名小孩子釋放回國以外,一夜間將這些已經放下了武器的降卒全部活埋,四十萬人,四十萬條生命。這在當時的趙國來說,簡直就是滅頂之災。

異族對中國的入侵,往往也是滅絕人性的,元蒙的軍隊所到之處凡稍遇上抵抗的就要屠城,而滿清的入侵,屠城的暴行更是讓人不敢想象,“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陰屠城”,一個又一個的血案擺在人們的面前。

讓我們打開被清王朝禁錮了兩百多年的“揚州十日”的歷史,拂去塵埃,看到的是血,是尸橫遍野,聞到的仍然是嗆人的血腥,聽到的是那絕望的哀號。讓我們為那些慘死的冤魂們祈禱,讓我們咀咒那些嗜血魔鬼,永墮地獄,不得再有殘害生靈的機會。

大清順治二年,中國的農歷稱為乙酉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五日,公元1645年5月25日至6月2日,這十天,是中國歷史上最黑暗、最悲慘的十天,也是世界上罕有的瘋狂的十天。他將把人類這一罪大惡極的事件,牢牢地釘在了歷史的恥辱術柱上,永遠警示著人類,不要讓這樣的慘劇再次重演。

這一年生肖是雞,正應了中國人常說的那句老話“雞荒狗餓”。

揚州,這個中國歷史上最為繁華的江南都會,這個商賈云集商埠碼頭,每天進出著無數南來北往的各色人物,浪漫的隋煬帝的來到這里,陶醉在這江南纏綿而多情的細雨中,把自己的江山和生命斷送。

不知到有多少文人騷客,聽著那軟軟的吳音,品味著那迷蒙中的煙雨樓臺,放縱著他們亢奮的心情,寫下一篇篇令人叫絕的華章。呤詠著一首首膾炙人口的詩篇。

不知道有多少富商大賈、達官顯貴,流連在這里,置身在這迷人的溫柔鄉里,一擲千金,在夢中,將在大把大把的銀子,盡情地塞進這似乎沒有底的銷金窟里。

然而,當一個渾身沾滿了中國人鮮血的劊子手,這個人就是清太祖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的第十五個兒子,清世祖順治皇帝的叔叔,豫親王,定國大將軍愛新覺羅•都鐸。他帶著他那群與他同樣野蠻的惡魔,象惡狼一樣在一群漢奸的引導下,仆向中國這個最為美麗富庶的地方,十天的時間這里變成一片瓦礫,上演了歷史上駭人聽聞的人間慘劇。

揚州城里,一個僥幸死里逃生的書生王秀楚,記錄了他當時的所見所聞,用他那充滿了血淚的文字,控訴了侵略者滔天罪行,從他的《揚州十日記》(見臺灣文獻叢刊第242種《江南聞見錄》)里我們了解到被屠殺的中國人的大概數字:

(五月)“初二日,傳府道州縣已置官吏,(清軍)執安民牌,遍諭百姓,毋得驚懼。又諭各寺院僧人,焚化積尸;而寺院中藏匿婦女亦復不少,亦有驚餓死者。查焚尸簿,載數共八十余萬,其落井投河、閉門焚縊者不與焉,被擄者不與焉。”

這是一個驚人的數字,他大大超過了日本侵略者所制造的南京大屠殺中,死亡的人數。這個數字曾經受到諸多人的質疑,認為作者夸大了死亡的人數,當然這是可以商討的。但是從筆者自己的經歷來看,我們覺得他是有根據的,在五月初五日停止殺戮后的這一天,他寫道:“憶予初被難時,兄弟、嫂姪、婦子親共八人,今僅存三人;其內弟、外姨,又不復論,”。從他自己親人的生死比例來看,他所提供的證據是可信的,他沒有在這個問題上造假,而且筆者本人只是一個普通市民,看不出有何政治目的,更何況還要繼續生活在大清朝的統治之下,造假對于他來說是要承担更大的風險。所以,說王秀楚造假沒有充分的理由。

敝開死亡數字不說,從作者的日記摘取小部分文字,看看侵略者如何對待這些手無寸鐵,完全沒有抵抗的市民、放下武器了的軍人,所實施的血腥暴行。而這只是作者親眼所見的局部事實,相信這場大屠殺,其慘烈程度遠不止于此。

四月二十五日(5月25日),清軍入城的這一天,筆者寫道:

“忽叩門聲急,則鄰人相共迎王師,設案焚香,示不敢抗。予知事已不濟如此,然不能拂眾議,姑連應曰:唯叭,,于是改換服色,引領而待”

當時的大多數市民,對侵略者還心存幻想,以為表示順從或許可以躲過一劫。

然而,這種幻想很快就已經破滅,清軍開始大開殺戒。燒、殺、擄、掠、奸淫婦女無所不為。這一天他躲藏了起來還沒有真正看到殺人的景象,但滿耳是哀號和殺人的叫囂,他沉痛地寫道:

“是夜也,有烏在空中如笙篁聲,又臺小兒啼哭聲,臺在人首不遠,詢諸人,皆聞之。”

烏鴉是一種食腐禽鳥,顯然已經聞到了腐尸的味道,所以才會群集在空中盤旋。

四月二十六日(5月26 日),作者被搜了出來,:

“一卒提九前導,一座橫槊后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數十人如驅牛羊,稍不前,即加捶撻,或即殺之。諸婦女長索系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籍人足,肝腦涂地,泣聲盈野。行過一溝一池,堆尸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

四月二十七日(5月27日), 筆者逃了出來,找到自己的妻子躲藏在一個本被廢棄的古老宅院,與妻子趴在一具棺材的蓋上,用葦席遮蓋起來,又目睹了慘劇的發生:

“魂稍定而釘聲逼至,刀環響處,愴呼亂起;齊聲乞命者,或數十人,或百余人。遇一卒至,南人不論多寡,皆垂首匐伏,引頸受刃,無一敢逃者。至于紛紛子女,百口交啼,哀鳴動地,更無論穎。至午后,積尸如山。”

二十八日(5月28),筆者所目睹的慘狀中,有一起令人發指:

有一個清兵“所擄一少婦、一幼女、一小兒,兒呼母索食,卒怒一擊,(小兒)腦碎而死,挾婦與女去。”

四月二十九日(5月29 日)

“忽又烈火四起,何家墳前后多草屋房,燃則立成灰燼;其有寸壤隙地,一二漏網者,為火一逼,無不奔竄自出,出則遇害,百無一免。亦有閉戶焚死者,由數口至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積骨多少。”

五月初一(5月30 日):

“勢雖不甚烈,然未嘗嘗不殺掠;而富家大室,方且搜括無余。子女由十余歲起,搶掠殆無遺類,是日,興平伯(明降將高杰)復入揚城,而寸絲、粒米盡入虎口,蕭條殘破難以奉述”

五月初二日(5月31 日),漸停殺戮。

五月初三,(6月1日)出示放賑。

(米)數千担,片時蕩然一空。往來負載者,俱焦頭爛額,臂脛傷折,刀痕滿面,臺燭淚成行。搶米之際,雖親友不相顧;強者去而復來,老弱被重傷者,終日不得升粒。

五月初四(6月2日):

“天晴,烈日蒸熏,尸氣熏人。前后左右,處處焚燒,煙結如霧,腥聞數十里,”

五月初五(6月2日),

“幽僻之人,便稍出來;相逢各淚下,不能出一語。”

揚州十日的慘狀實在令人不忍復述,讀者可以找來原文細細去讀。

揚州被害人的骸骨還沒有焚燒完畢,志得意滿的殺人兇手,又于五月十四是來到南京城下,向城里的軍民下達通牒,竟然洋洋得意地用揚州的慘案進行無恥的恫嚇:

“昨大兵至維揚城內,官員軍民攖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將禍福諄諄曉諭。遲延數日,官員軍民終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為俘。是豈余之本懷,?蓋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處,官員軍民抗拒不降,維揚可鑒!夫人皆天地所生,逆命之徒欲死,則宜自盡,何得貽累生靈?本朝承天之眷,遇戰必勝、攻城必克,諒爾等聞之熟矣。雖耀德必觀兵,會義招撫,天時人事,沒然可鑒。”(臺灣文獻叢刊第242種佚名《江南聞見錄》)

不知道世界是還有沒有比這更為無恥的人?這個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居然還毫無愧疚地對中國的軍民說仁、說義。還要指責在自己的土地上保衛自己國家的人,是遺禍他人的逆命之徒。而自己的侵略行徑卻美化成“奉天伐罪,救民于水火。”

不知道,世上還有沒有比這更為蠻不講理的強盜邏輯。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果說,制造屠城慘案的只是一群強行闖入的異族侵略者,還讓人可以想象得到。因為他們畢竟與我們沒有血液關系,沒有過相同的文化傳承,沒有過同樣的語言,沒有一樣的生活方式。但在明清鼎革之際,除了滿人制造的血案外,還有許多是那些來自我們的同胞手足。他們和我們一樣,流著相同的血,講著同樣的語言,使用的也是同一樣的文字。也許他們昨天還在同某個政要觥籌交杯,轉過身去,便成了侵略者的鷹犬,撒旦的惡仆。有時表現得更比他的主子還要兇殘。此時,相信每一個中國人的心,都在滴血。而這些人并是個別人的個別行為,而是一大批,在數量上數倍于他的主子。在自己的國土上,他們充當了異族屠殺自己人先鋒,這種人在中國的歷史上屢見不鮮。

南宋末年一個替蒙古人將漢人政權中最后一個年僅八歲的小皇帝,逼死在海中的漢奸張宏范。竟然在廣東崖山的崖壁上恬不知恥寫下了這樣一行令所有中國人蒙羞的話:“張宏范滅宋于此”。

而就在“揚州十日”后,幾個月時的間中,又一場血腥的大屠殺,在嘉定城中上演,而這一次實施屠城的罪魁禍首,不是滿人,而是漢人,一個反復無常,有奶就是娘的無恥之尤,李成棟。

1645 年,農歷五月,江蘇南京、揚州等地相繼陷落。

五月三十日明嘉定縣令錢默棄職逃亡。

六月二十四日,清政府任命的知縣張維熙到任,被明吳淞總鎮吳志葵趕走,

六月二十七日,吳志葵離開嘉定。

閏六月初六,張維熙復入縣城。

閏六月初八,清裨將李成棟率部奉命鎮守吳淞,從陸路出發過嘉定,因當時水淺,留下部將梁德勝和戰船停泊在嘉定城外的水域中。

閏六月十日,嘉定民變,鄉兵將清兵的船只燒掉,將梁德勝趕走。

十七日,明都察院觀政黃淳耀與他弟弟黃淵耀進入嘉定縣城,與明通政使左通政侯峒曾的兩個兒了,秀才侯元演、侯元潔,共同倡導老百姓自發起來保衛家園。

十八日李成棟想通過羅店到婁東求救,為鄉兵所阻。雖然暫時將鄉兵擊潰,卻無法通過嘉定城。在支家橋一帶將那里的民居放火燒掉,并殺鄉民一千六百零四人。而嘉定城中,老百姓也將懷疑是奸細的須明徵一家盡行殺害。

十九日,嘉定城中共推侯峒曾為領袖。而城中已是風聲鶴唳,以至到了稍被人懷疑或有人誣陷就會遭遇滅門之禍。

二十三日,李成棟派派他的弟弟帶人突圍往婁東求救。在嘉定城北門上倉橋上被鄉兵打死。李楊棟無奈只得引軍回吳淞。派兵到月浦、楊家行等地,捉人剃頭當兵,并告訴他們說:隨我一起去打下嘉定城,財物由你們去搶。這時,原來明軍駐吳淞的老營也降了清軍,李成棟在這些士兵中挑選強壯的人擴充自己的隊伍,兵力又強盛起來。

二十九日,李成棟率部卷土重來。

七月初一,鄉兵與李成棟的軍隊在嘉定安定鎮的一個村子杭家村,相遇。李成棟大敗鄉兵,麾兵入鎮,大肆屠戮,殺死鄉民一千一百七十三人。搶美麗的婦女和處女數十人,并與搶來的金銀財寶滿載前往婁東。

七月初三,李成棟匯合婁東的兵力再次攻打嘉定。

七月初五,凌晨,城破。清軍蜂擁而入,李成棟下令屠城,并約定聽到一聲炮響,即封刀。士兵們都知道,要到黃昏才會發炮,于是便在城里大肆展開屠殺與掠奪。

(士兵們) “家至戶到,小街巷無不窮搜;亂葦叢棘,必用槍亂攪,知無人然后已。兵丁每遇一人,則呼:‘蠻子獻寶’,滿意,方釋去。遇他兵,脅取如前。所獻不多,則砍三刀。至物盡則傷,僵尸滿路,皆傷痕遍體;此屢砍使然,非一人所致也。余(作者)數人匿叢條中得免,親見殺人情狀。初砍一刀,大呼,都督饒命;第二刀,其聲漸微;已后雖砍,寂然不動,刀聲割然,遍于遠近,乞命之聲,嘈雜如市,其懸梁者、赴井者、斷肢者、血面者、補砍未死,手足猶動者,骨肉狼藉,彌望皆是。投河死者,亦不下數千人。三日后,自西關至葛隆鎮,浮貲(尸)滿河。舟行無下篙處,白膏浮于水面,岔起數分,婦女寢陋者,一見則殺之。大家閨彥及民間婦女有美色者,皆生虜;白晝于街坊當眾奸淫,恬不知愧。有不從者,用長釘釘其兩手于板,仍副淫之。嘉定風俗,雅重婦節,(婦女)慘死無數;姓氏不聞矣。”(臺灣文獻叢刊第242《江南聞·佚名·嘉定屠城記略》。)

七月初六,李成棟拘聚民船三百多艘,載著他搶來的戰利品,前往婁東。

七月初十,逃脫的老百姓逐漸回到殘破的家園。

七月十四日,謠傳四起,民心動搖

七月二十三日,一個自稱為游擊將軍的人叫朱瑛,帶了五十多人來到嘉定,要求進城參加守城,但無人響應。謠傳說明朝的軍隊第二天就要到了,朱瑛從西門外到護國寺貼出告示對老百姓說:“凡是不剃發的人,發給免死牌”。老百姓知道后,都爭著去搶。于是嘉定縣葛隆鎮、外岡、馬陸、楊家行等地鄉鎮的鄉兵又重新集結起來。遇到剃發的人就殺掉,還沿途進行搶劫。有個叫徐元吉的吳淞人,本是世家子弟,后來在李成棟手當了東塘鎮的中軍官,他每天要他的部下以剃頭為名,到外進行搶劫。他還與朱香、曹壽、哈伯章等人,公然帶兵四處燒殺擄掠,數十里內的草木都被老百姓的鮮血染紅了。而此時,嘉定城中群龍無首,堆積起來的尸體象小山一樣,無人清理。只有三四個僧人,到處找一些被燒焦的木頭將尸體集中起來焚燒。忽然,婁東縣的一個清軍小頭目叫浦喬,他與許多人來到嘉定城下。城中有一個小市民,叫郭元振認識他。郭元振非常生氣,登上城墻,大罵說:浦六,你小子本來是世家子弟,你與我們一水之隔,嘉定被屠還不到十天,你也想來趁火打劫,簡直是豬狗不如的東西。還不離開,不然,我發誓將你殺死。浦喬聽了十分慚愧,沒有進城。他回去后,對李成棟說:“嘉定人十分強悍刁蠻,將來還有可能叛亂”。李成棟聽了十分生氣,當天就派部下前往嘉定清剿。不料李成棟的軍隊剛來到葛隆鎮,被當地的鄉兵擊敗。

七月二十六日,李成棟親率大兵前來報復,鄉兵還沒有來得及結集,李成棟就已經連屠葛隆、外岡兩鎮。

二十七日,李成棟率兵再屠嘉定。大肆行搶掠,殺人發火,無惡不作。后來,李成棟命浦嶂留在嘉定城中,任縣令。浦嶂又對剩下的人進行屠殺,還派兵到鄉下四處殺人劫掠。數十里內,無處安寧。

嘉定屠城的元兇李成棟,字廷玉,陜西寧夏人,原是李自成手下大將高杰的部將,后來隨高杰降明,1645年官拜鎮徐將軍奉命守徐州,后又率部降清,俘獲在太湖舉兵抗清的黃蜚等人,得到清軍的賞識,授松江鎮總兵。后又率軍攻打福建從漳州攻下潮州、惠州,并由此攻下廣州,將明朝的宗室唐王俘獲并殺害。接著又占領海南,和廣東大部分地區,迫使桂王奔廣西。為清廷任命這廣東提督,駐守廣州。因為幾次與南明政權的軍隊交戰失利,被清政府下詔責問,再加認為自己沒有得到相應封賜,心生不滿,在手下的策動下又樹起反起扶明的旗號,清順治六年(1649年)被清軍戰敗落水身亡。

 

 

在中國的土地上,民族之間的仇殺,也是十分殘酷的。特別是史稱“五胡十六國”的時代。在國家政權的名義下,各民族之間不斷地相互攻殺。

東晉永和五年,(349)在中國的北方,由羯族人石勒建立的后趙政權,在皇位的繼承上發生內亂。后趙的大將,漢族人冉閔借機掌握大權,他害怕羯人的反抗,于是下令誅殺胡人。命令夫定,凡漢人殺死一名胡人,送首級到鳳陽門,文官升三級,武官拜牙門將。在命令下達的一天內,在后趙的都城鄴城(今北監漳縣)胡人被殺者就達數萬。后來他還親自參加誅殺胡人的行動。當時,只要是胡人,就不分青紅皂白,一律殺無赦。死者達二十多萬人,胡人的尸體被拋在城外,任由野狗豺狼叼食。在冉閔控制的區域內,鄴城以外的地方,也根據他的命令大肆誅殺胡人。以至當時許多鼻高須多,相貌類似胡人的人也被誅殺。冉閔的這一瘋狂種族屠殺,導致羯族人從此在中國的土地上徹底消失。他自己也于晉永和八年(352年)被鮮卑人建立的前燕政權打敗被俘,并補處死在龍城(今遼寧朝陽縣)。冉閔所建立的冉魏政權,也僅存在了二年的時間。

1900二十世紀伊始,舊世紀的腳步顯得是那樣的遲緩,頑固地不肯離去。新世紀文明的朝陽在重重迷霧中,總無法將他的光芒投向中國,這個日愈衰落的老大帝國。一場大規模的野蠻排外運動,再次讓中國文化中這種豪無理性的行為暴露出來。山西巡府毓賢,是一個有著強烈仇視帝國主義列強、仇視西方文明的地方大員。在他的庇護下,義和團樹起黃色的“毓”字大旗,“掠教民,焚教堂”,整過山西籠罩在一片恐怖之中。毓賢甚至于叫人打制鋼刀數百柄,送給參加義和團的兒童,鼓勵這些還未成年的孩子們去殺洋人。

當義和團攻打教堂時,山西地方最高長官毓賢,居然登上高處觀看,并欣喜若狂地稱之為“天意”。在這位封疆大吏的縱容下唆使下,義和團的成員已經完全喪失了人性。有位英國傳教士,從被焚燒的教堂里逃出來,他對這些殺紅了眼的人們說:“過去山西發生災荒,我捐了五六萬的銀元,救活了數千災民,難道就不能免我一死?”他想以此來獲得人們的好感與同情。然而,這些無知的暴徒,那里還聽得進半句人話,沒有等他說完,就將他殺死。一位英國的婦女,抱著一個小孩從教堂里跑出來跪在這些人們的面前,哀求著說:“我每年施醫送藥救活了數百人,求你們放了我和我的孩子”。她的話還沒有說完,一個士兵便用棍子惡狠狠地將她打倒,隨即又將她丟進大火之中。這位女子抱著孩子從火海中絕望地掙扎著奔了出來,又被這些狼心狗肺的劊子手強行推入火中。母子二人,兩個無辜的生命就被這滅絕人性的火焰吞噬在萬里之遙的異國他鄉。

中國從1840年后,一大批來自遙遠西方的傳教士和修女們。懷著對基督的虔誠信仰,放棄了在自己祖國的優裕生活,真誠地想到,要將上帝的福音帶給這個東方古老神秘的國度,以基督博大的愛,去撫慰生活在這多災多難國家里的蕓蕓眾生,那些對生活已經絕望了的勞苦大眾。他們散布在中國各地,甚至于到了帝國最貧窮險惡的貴州,與那些在統治者眼中豬狗不如的少數民族,與那些被人們無情拋棄的麻瘋病人在一起。用他們的雙手,輕輕地抹去這些可憐人,臉上辛楚的淚花。他們帶來了先進的文明,帶來了醫藥,不知道拯救了多少人的生命。他們還在中國的土地上辦起了慈善事業,不知道枕救了多少濱于死亡的生靈,枕救了不知多少被人遺棄的孤兒。他們開辦學校,在中國的土地上傳播著西方的科學技術,與人文思想,使不知多少貧窮的孩子,走出困境,有機會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在中國的主流知識分子眼里,他們就是一群將要剝奪他們所有特權的惡魔鬼,他們恐懼、他們仇視,他害怕的是,這西方的文明,將要把這個吃人的世界盡情的摧毀。于是他千方百計地打擊、破壞、阻撓、這文明使者進入他們所壟斷的領地。用最陰險、最卑鄙、最下流、最無恥的手段,利用民族、宗教、文化上的不同,四處撒播著他們編造的各種謊言。由于他們掌握著中國社會的話語權,那些生活在信息被嚴格控制起來的愚昧無知的國民,很快。被他煽動起來。于是便對這些上帝的使者,發起他們稱之為保衛國家,保衛國家傳統文化的圣戰。——可恥的圣戰。

當然,來到中國的傳教士,并不是每個人都是圣徒。他們之中的人,也會表現出一些與基督教精神所相不符的行為舉止。但是總體來說,這是一群善良,誠實可信的人,至少他們在人格上,比中國那些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知識分子要高貴、純潔的多。

然而當惡魔看到天使的時候,便會怒火中燒。

毓賢,這個變態的魔鬼,撒旦的信徒,命令士兵守住城門,嚴禁傳教士出入。還將傳教士集中起來關在鐵路辦公室。后來,又將他們押解轉移到自己的巡撫衙門。自己堂而皇之地坐在大堂上,儼然一幅勝利者的姿態。他命令手下的打手們對這些傳教士進行了毒打,并殺掉英國傳教士及他們的家屬,男女老幼共三十多人;強迫服役的二十多人;還將被殺的傳教士的人頭砍下來,掛在城門上示眾;將他們的尸體剖開,掏出心臟,然后將尸體丟棄在野外。

這個野蠻無知的殺人狂,還下令將法國天主教堂的修女二百多人捉到桑棉局。強迫她們背叛上帝,遭到了修女們的嚴辭拒絕。腦羞顧怒的毓賢,當即命令殺掉其中的兩個修女。更為令人發指的是,這個畜牲還讓手下的人,將死者的鮮血,用盤子盛上,逼迫這些手無縛雞之力的修女們,去喝她們同胞的血。這剩下的修女們,竟只有十六位修女在這樣的殘暴行為前屈服,大為腦火的毓賢又將十六位修女,高高地懸吊起來,企圖迫使她們背教。但這些上帝的信徒,寧死不屈。毓賢于是讓手下的士兵將數十個美麗的修女搶走,任這群禽獸肆意泄欲。然后,將其余的修女全部處死。

以此同時,山西各地的中國籍的教民,有錢的人就被義和團和官軍掠奪,不肯背教的就全部殺掉,先后殺死教民數千人。這個慘絕人寰的血腥暴行,在山西的大同、朔州、五臺、太原、徐溝、榆次、汾州、平定地區最為慘烈。

然而,毓賢這個外強中干的衛道士,很快就現出了他虛偽的原形。當他聽說聯軍攻占天津時,馬上假惺惺地、慷慨激昂地通電中央政府,表示要進京勤王,誓死捍衛大清王朝,要與帝國共存亡。然而這個卑鄙的小人,內心里卻充滿了恐懼,跟本就沒有任何勇氣去和擁有現代軍事武裝的外國人,進行面對面的戰斗,較量。他沒有過這個膽量,這個在老百姓眼里忠君愛國的楷模,除了在老百姓的面前和毫無反抗能力的外國人面前,表現出豺狼一樣的兇狠。一但在老虎的面前,就只是一個怯懦羔羊。

這個極度虛偽的愛國志士,為了能使自己茍且偷安,私底下竟然教唆山西的老百姓,呼天搶地的請求朝廷讓他留在山西。為了自己的私利,連這樣一種下三濫的手段都可以使出來的小人,在他極度卑鄙無恥的內心世界,其實,那里還有國家、民族存在的空間?

然而,讓他想不到的是,六神無主的朝廷。此時,也早就已經顧不上什么民意這樣的大道理了。此刻,國家與個人的道德都已經被捅破,在朝廷一再督促下,毓賢這個老滑頭才迫不得已,勉強出發,臨行前,仍對義和團的領袖與手下的官員們惡狠狠地說:“教民罪大惡極,要燒要殺任由你們處置”。并反復告誡地方官員,萬萬不要阻止義手團的革命行動。

到了七月,毓賢動身的時候,北京已被聯軍占領。他在途中,遇是倉皇出逃的慈禧太后與那個成天以淚洗面的光緒皇帝。

毓賢暗自慶幸,這樣一來,他可以不必再為與聯軍作戰而感到担驚受怕時候。清廷與聯軍達成和議,而和議中首要的條款,就是要清政府嚴懲殘害傳教士的首惡人物。毓賢,自然榜上有名。

此時,與毓賢臭味相投的慈禧太后,還想保他一的條狗命,想避重就輕地將他發配到新疆敷衍了事。

但是,只有罪犯終遭重懲,天理才得召彰,枉死的靈魂才能得到告慰,在天堂上安息。

由于聯軍以毓賢罪大惡極,不肯寬怒他。于是毓賢剛走到甘肅,清中央政府不得不派人將他處死。

死到臨頭,他還恬不知恥地自作挽聯,表達他那一片被無辜生命的鮮血染紅了的拳拳愛國之心:

“臣罪當誅,臣無他求,念小子生死光明,不似忠臣三字獄;

君恩我負,君憂誰解,愿諸公轉旋補救,切須早慰兩宮心。”

(以上見,清•羅融《拳變余聞》)

這個罪有應得的千古罪人,竟然還有臉稱自己生死光明,并拐彎抹角地將自己比成中國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岳飛。簡直是下流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完全是對岳飛的極度污辱。不能不讓人感到極度地惡心和憤怒。

愿這撒旦的靈魂與他罪惡的身軀,永遠在地獄中,遭到正義之火煎熬。

 

 

以國家名義進行大規模的殘害生靈,從來都是專制國家的拿手好戲。對暴政的反抗,從來也不是溫文爾雅的,請客吃飯。專制獨裁者,從來都是他們掘墓人最好的老師。因此,古代一位不知名的詩人不無感慨地寫道:

天遣魔軍殺不平,不平人殺不平人;

不平人殺不平者,殺盡不平方太平。

又:

中原不可生強盜,強盜才生不可除;

一盜既除群盜起,功臣盡是盜根株。(明•郎瑛《七修類稿•卷三十一》)

從有史記載來看,武裝反抗的慘烈,讓人不覺心驚肉跳。

1635年正月(明崇禎八年)農民起義軍號稱十三家七十二營,他們聯合作戰,分成四路出擊。以高迎祥、張獻忠、李自成為首領的部隊,從河南進入安徽,很快就攻入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鳳陽。于是這些對朱家王朝有著不共載天的農民,立刻就實施他們最為殘酷的報復。他們的屠城,同樣駭人聽聞。

進了城的農民,到處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他們一把火將明代皇家的祖陵,燒得只剩殘磚斷瓦。樓臺殿宇傾刻間,全部化為灰燼。這把火,燒毀皇陵的松樹三十萬株;殺掉守陵太監六十多人;當地政府的官舍五百九十四間;皇家的廟宇龍興寺也被燒毀六十七間;城里的民房被除數毀二萬二千六百五十二間。殺死知府顏容暄等六名州府官員;殺死不同級別的官員四十一人;殺死生員六十六名;并將放下武器的政府軍士兵24591名全部處死。至于死了多少平民未見記載。(《寇志》)

鳳陽的屠城,同樣殘忍暴虐,同樣令人發指:

“流賊破鳳陽,是時殺戮之慘,天地為黑。有縛人之夫與父,而淫其妻女,然后殺之者。驅人之父,淫其女以為戲,然后殺之。甚至裸孕婦于前,共卜其腹呂男女,剖而驗之,以為戲,一試不已,至再至三者。又甚至以大鍋煮油,擲孩子于內,觀其跳躍啼號,以為樂者。又甚至縛于人于地生刳其腹,實以米豆,牽群羊而爭飼之。取人之血,和米麥為粥,以喂馬驢,使之腹壯而能沖敵者。所擄人子女百千,臨行不能多帶,盡殺而去。或殺人而間以蘆草、薪薪木堆城下縱火焚之。令穢氣煙焰薰逼城上,守兵立仆。”(明•鄒漪《明季遺聞•卷一》)

鳳陽經歷民這次大劫難后,有人十分傷感地哀嘆:“鳳陽自兵火之后,十載不聞雞聲。”(《怡曝堂集》)

讓人不解的是,這些本來出身農民的戰士,絕大多數都是不堪忍受暴政的普通老百姓,在對待那些與自己曾經一樣的老百姓,也并沒有表現出所謂的級感情,同樣對他們也毫不遲疑地施加暴力。

有人曾為他們的這種暴行辯解,說農民軍所到之處,主要是搶劫殺害地主、官僚、富商等。其實這根本就是站不住腳的,農民軍的屠城,所實施暴行的對象絕對不可能是占人數極少數的所謂反動集團,所以他們的暴行,肯定在波及到不同階層的各類人物。而又有人認為,現在所了解的歷史資料都是由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撰寫,其真實性值得懷疑。當然,這種夸大的成份是可能成在的。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到,大量的歷史資料,大都是由知識分子撰寫,但這些人,并不都是統治集團中的御用文人,也并不都是完全認同統治階級所作所為的人,而他們之中,大都是同時代的人,聞耳目睹,見證了這一歷史的過程,不會是空穴來風,更何況他們當中有許多人對政府也同樣持強烈的批判太度。

1635年,張獻忠的農民軍即將攻入安徽桐城,在鄉村,一位老農,拄著拐杖,來見他的這些農民兄弟。向他們訴說著自己一生的窮苦,和不幸。然而這些農民軍的兄弟們卻笑著說,你既然是活得這樣的苦,又何必一定要活在這世間上呢?說完,竟將這老農殺死,揚長而去。

這到真的是一了百了,讓自己的階級兄弟,不在忍受地主階級的壓迫而為他實施了安樂死,只是這種死法未必安樂。(《太白劍》)

農民軍圍攻安徽六合縣城,將抓獲來的兒童聚中在一塊,用木柴把這些兒童團團圍住,然后放火焚燒,以聽這些孩子的痛苦的哀號為樂。還光天化日之下,將許多婦女的衣服脫去,讓她們站在城下,史要是發現其中有誰表現出絲毫不好意思的樣子,就立即將她殺死。這已經不是人所可以干出來的事了,已經完全突破了作為人的道德底線,與野獸還有什么區別?,

當然,農民軍的主要成員,中由那些被壓迫被剝削,對社會不公充滿了仇恨的下層貧民所組成,自然對統治集團和富有階層,懷有強烈的敵意和仇視。因此他們在對待這些曾經騎在他們頭上的人物時,確實表現出一種明顯的復仇心理,是可以讓人理解的。但對那些同樣受迫害的階層也進行迫害是無法讓人理解的,不能為這種殘忍的暴行開脫。

1644年五月,張獻忠攻打重慶,明朝遺民顧山貞在他的《客滇述》中曾經有這樣的記述:

“二十三日,賊焚轉閣樓,顯爵戰死(明軍副將,卞顯爵,負責轉閣樓的防守)。城遂陷,賊既入城,士民袖手就戮,間有遁出城者,遇賊即死。或擠水中。獻忠坐操場,拘集(明)文武各官,時各官多魚服求生。賊懸重賞購百姓認之,各官遂無得脫者。

賊遣人至端王府索王端王(朱常浩),王妃劉氏投井死,王被執,求水不可得。又系重慶知府王行儉,至庫取錢糧,尋召士奇(明原四川巡撫陳士奇)等。

(張獻忠)謂曰:‘朝廷皆由汝等敗壞!十三隘如有守兵,我遲進數日,汝等亦可豫備,今如此,不剮何待!’并(王)行儉等俱發凌遲。

巴縣知縣王錫六言曰:我輩應死,毋枉殺百姓,遂皆死。賊眾引端王入,獻忠下座,嘆息曰:我兵強于李自成,汝既畏自成而離漢中,亦宜知我兵至而去重慶。今安坐不動,受我顯戮,豈非命乎?亦發凌遲。令刺王速死,盛以棺。

百姓俱斫右手,無一免者,黠(狡猾)者欲以左手相欺,并左手亦不免。

各州縣,畏其暴,惟恐加兵,皆望風送款。賊即擇其魁杰者,授以知胰之職,發兵送之,仍行殺掠。官民之降者,佾不能免。”

殺人魔王張獻忠,大多數時候還是有所甄別。但對官紳,從來是絕不手軟的,他對占領區的老百姓采取的是砍掉右手的作法,顯然是害怕這些人,后來會與之為敵。

農民軍對官紳的仇殺,說明以暴制暴的結果必然是以暴易暴,而且是加倍的報復。因此說,那些還擁有優勢政治資源的統治者,在社會矛盾還沒有到激化的時候,應當考慮以和平的方式,放下架子,尋求化解矛盾的方法,這樣才會給別人以機會,同時也給自己以機會。

平等、寬容、妥協才是解決社會矛盾的最好方法。這寬容無論是強勢群體,還是弱勢群體,對社會、對個人而言,都具有巨大而深遠的現實意義。

當矛盾到了激化的時候,這時候,才想到求助于妥協的方式,而此時,為時已晚,箭在弦上。這將會給社會,也給自己帶來無法想象的巨大災難。

兩千多年前,春秋時期,一位著名的政治家鄭國的子產所言:“大決所犯,傷人必多,不如小決以導”。

這的確是一句發人深省的至理名言。


一生懵懂 2011-04-13 20: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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