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明的若干基本問題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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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小康社會在政治文明上應該達到:“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完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基層民主更加健全,社會秩序良好,人民安居樂業。”(《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匯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頁)這些論述,展示了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光輝前景。由于政治文明是黨的十六大的一個新觀點、新任務,其中包含著許多重大理論問題,學術界在討論時也有不同的看法,這就要求我們作深入的探究,以利于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發展。
    一、關于政治文明定義表述的問題
  許多學者在研究政治文明這一重大理論時,首先著力于對政治文明作出定義上的解釋和界說,形成了多種多樣的表述。歸納起來主要認為,政治文明是與政治愚昧、政治野蠻相對立的進步狀態,政治文明就是人類社會自國家形成以來所積累和發展著的所有積極的政治成果的總和。揭示政治文明所包含的這些基本含義,當然是正確的、必要的。然而,政治文明的進步狀態究竟表現為怎樣的一種狀態,積極的政治成果又主要表現為何種成果呢?我們從上述關于政治文明的表述中無法明確了解。因此,我認為還要進一步探討和確定作為體現政治文明進步狀態和積極成果的標志是什么,揭示政治文明的實質是什么,以期達到全面、完整地認識政治文明全部內涵的目的。
  作為政治文明進步狀態和積極成果的標志和實質是什么呢?確切地說,就是在政治領域實行民主,或者簡捷地說就是民主政治。這是馬克思主義所主張的一個基本觀點。1844年馬克思在使用“政治文明”的概念時,是把“集權制和政治文明”(《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38頁)對立起來的。由此可見,馬克思講政治文明,就是反對集權專制,就是實行民主政治。
  人類歷史上曾先后出現過不同社會形態的政治文明,不同社會形態的政治文明之間既有區別性,又有共同性。作為共同性而言,其實質就在于民主政治。歷史上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之所以存在政治文明,是因為它們在一定的范圍和一定的程度上實行了民主政治。而且,一般地說,后一社會形態比起前一社會形態在國家民主和公民享有政治權利的廣度、深度上有所演進、有所拓展。古希臘奴隸社會建立了城邦的民主規則、程序和制度,第一次規定了公民的權利,貴族、平民享有自由、民主,為政治文明奠定了基礎。封建社會廢除了奴隸制,把所有奴隸變為自由人,享受自由民主權利的人們比奴隸社會更多了,這不失為一種進步。當然,封建社會政治文明有嚴重缺陷,因其散布神學政治思想、施行君王專制統治、造成政治黑暗而備受嚴厲譴責。資本主義社會推翻了封建專制統治,倡導自由、平等、博愛、人權、契約的思想,確立法治精神和依法治理觀念,建立分權制、選舉制、政黨制、監督制等民主政治形式,較之封建社會,大大地推進了民主的發展。
  社會主義社會作為資本主義社會繼起的一個社會形態,使政治文明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中國共產黨歷來注重民主政治問題,早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毛澤東在1939年就提出“實行民主政治”(《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588頁),并在解放區率先開展了民主政治的建設實踐,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國社會引人注目、傳為佳話。新中國成立后,民主政治建設雖然一度遭受曲折坎坷,但在1978年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時,鄧小平就明確提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168頁)要致力于“民主化”和“制度化”,“民主化和現代化一樣”(同上)要一步步前進發展。要“發展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和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制。”(同上,第208頁)從而開創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嶄新局面。
  由上可見,我認為不應泛泛地把政治文明表述為是與政治愚昧、政治野蠻相對立的政治發展進步狀態,而應明確指出,所謂政治文明,是人類社會自產生國家以來,以民主為主旨,包含自由、平等、正義、法治等思想、制度和行為的形成及其不斷發展而呈現出的進步狀態。
    二、關于政治文明內部結構的問題
  政治文明作為社會文明大體系中相對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的一個獨立系統,本身表現為多層次的結構。怎樣劃分政治文明的內部結構呢?目前學術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政治文明分為三個部分:政治思想意識、政治規章制度和政治行為活動。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政治文明也可以稱為制度文明,制度文明可以分為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三個方面。這兩種分法都有一定道德,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從第一種觀點來看,制定和實施政治規章制度是國家政治上層建筑的一種職能,國家政治上層建筑還有其他經濟和文化方面的管理職能。應該把國家政治上層建筑的所有職能和活動,都納入政治文明的范圍,而不能取其一部分,舍棄其他部分。從第二種觀點來看,它只是著眼于整個國家政治上層建筑的全部活動,卻沒有涵蓋到政治思想意識和政治行為活動,其不足之處顯而易見。
  分析政治文明的結構,應該考慮以下兩個因素:誰是創造政治文明的力量,哪些活動的內容與政治文明相關。馬克思在早期著作《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和《評“普魯士人”的“普魯士國王和社會改革”一文》中,多處闡釋了“政治理智”、“政治精神”、“國家制度”、“政治勢力”、“政治行為”等政治現象。這些政治現象不是憑空產生的,它們與社會的各種生活活動緊密聯系。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對整個社會結構和各種生活活動作出如下經典論述:“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系,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系。這些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筑豎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32頁)簡言之,社會結構分為物質的生產力、經濟基礎,政治上層建筑和意識形態;人們以及國家政治上層建筑的活動有物質生活、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活動方式。
  依據上述馬克思對政治現象和社會結構、生活活動方式的分析,創造政治文明的力量不外有個體和集體兩種,個體即公民個人,集體即國家,也包括政黨和其他政治團體勢力等;與政治文明有關的活動,包括物質生活、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在物質生活、社會生活、政治生產和精神生活中,體現了公民與國家的政治思想活動,國家制定與實施法規制度的活動,公民的社會政治行為。由此我認為,應該把政治文明的結構劃分為政治思想、國家制度、政治行為三個層次。
  對政治文明結構中的政治思想、國家制度、政治行為三個層次還可以作進一步的分析,揭示其包含的一些基本內容。政治思想層次的基本內容有:(1)國家根本的政治指導思想和政治理論;(2)社會政治思潮;(3)公民的政治觀念等。國家制度層次的基本內容有:(1)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法律制度的制定與實施;(2)國家政治方針政策、法律制度的制定與實施;(3)國家文化方針政策、法律制度的制定與實施。政治行為層次的基本內容包含:公民個人與政治團體的政治心理、情緒;公民個人與政治團體的政治參與活動;社會革命時期公民和政治團體的政治革命活動。
  政治文明中的政治思想,在政治文明結構中居于最高層次,它對國家制度的創設、施行,以及對公民個人的政治行為起著主導作用。國家制度,在政治文明結構中居于中間層次,是政治文明的實體部分。由政治上層建筑所制定的一切制度,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方針、政策、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核心,支配著整個國家和社會的生活。政治行為,在政治文明結構中居于基礎層次,對政治文明起著認同和支撐的作用。
    三、關于政治文明發展路徑選擇的問題
  政治文明如何向前發展,有一個路徑選擇問題。一些學者聯系我國經濟改革從農村起步,實行家族聯產承包制帶動了政治改革,廢除了人民公社體制,開展了建立村民自治委員會、民主選舉村委會的實踐,并且結合近年來日趨活躍的城市社區民主管理,據此認為民主政治建設的起點在于基層,從基層取得突破后,依次逐級向上延伸,提出民主政治建設要走由基層、爾后向中層、再向上層的發展之路。這樣的分析當然不錯。毫無疑義,我國的政治文明發展必須著眼于基層民主。通過發展、健全基層民主,逐漸推進全面的民主政治建設,確實是一條正確的道路。而且,在政治文明發展的某一時段上,我們確有必要強調和突出基層民主的重點。但是,如果因此把政治文明發展的路徑僅僅歸結為從基層向中層再向上層這樣一種單一式的線性發展取向,則失之偏頗。
  實際上從全面的發展進程看,我國的改革從一開始就是由上層發動,并且首先著眼于政治上層建筑改革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發表的《公報》指出:我國政治體制的“一個嚴重缺點是權力過于集中,應該有領導地大膽下放”,應該在黨的領導下,“認真解決黨政企不分、以黨代政、以政代企的現象”。這里,鮮明地觸及到了事關國家全局的政治體制改革問題。誠如鄧小平所言,政治體制改革,我們“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就提出了這個問題。”(《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63-164頁)“我們提出改革時,就包括政治體制改革。”(同上,第176頁)三中全會結束不久,鄧小平本人也一再明確提出政治體制改革問題。他說:“就全黨來說,沒有解決的問題還不少,我們要有清醒的估計,例如,我們現在的體制就很不適應四個現代化的需要。”(《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280頁)我們要“克服官僚主義,首先還是要著重研究體制的改革”。(同上,第282頁)鄧小平十分關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克服官僚主義等方面的政治體制改革問題。新時期政治體制改革是以干部制度改革為突破口的,而干部制度改革則是從破除黨和國家高級干部的職務終身制著手。鄧小平指出:“我們過去的一些制度,實際上受了封建主義的影響,包括個人迷信、家長制或家長作風,甚至包括干部職務終身制。我們現在正在研究避免重復這種現象,準備從改革制度入手。”(同上,第348頁)鄧小平強調:“任何領導干部的任職都不能是無限期的。”(同上,第331-332頁)1981年6月,《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明確宣布,“黨決定廢除領導職務實際上存在的終身制”。1982年,中共中央作出了《關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決定》。1982年12月,《憲法》規定,各種國家最高職務的每屆任期為五年,連選連任,但不得超過兩屆。這就以國家大法的形式廢除了政治領導職務終身制。
  在政治文明發展進程中,客觀上存在基層、中層和上層等不同層面的民主政治建設。我們不應把三個層次的民主政治建設截然分開,更不能簡單地把它等同于一、二、三的程序關系,以為只有走完第一步,才能走第二步、第三步。在三個層次的民主政治建設之間,存在著相互聯動、相互促進的關系,三者都應該及時進行,協調發展。20多年來政治體制改革的實踐說明,當上層改革啟動后,我國的政治文明發展是在三個層次展開的,而不是嚴格地固定于某一順序,始終局限于某一方面。
  三個層次的民主政治建設關系,就是微觀、中觀和宏觀的關系。在政治文明發展中,它們各自居于不同的地位,扮演著不同的角色,發揮不同的作用。一般地說,處于微、中觀地位的基層和中層的民主政治建設,具有反映現實快,靈活性強,易于突破見成效的特點;處于宏觀地位的上層民主政治建設,具有牽一發動全身的功能,對中、微觀層次起著強大的引領和帶動作用。上層的民主政治建設,也不可能是被動的,似乎只能等著基層和中層的民主政治建設來推動。在政治文明發展進程中的關鍵時刻,總是上層民主政治建設起著主動的、決定性的作用。
  總的來說,政治文明發展既有從上到下,也有自下而上,還有以中間影響兩頭的路徑選擇。例如省級城市深圳市有聲有色的政治體制改革,就產生了良好的效果。在政治文明發展進程中,重要的是應著眼于三個層次的民主政治建設,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提出三個層次民主政治建設的不同方案和措施,使三個層次的民主政治建設協調發展。
    四、關于政治文明建設借鑒有益成果的問題
  進行政治文明建設,要堅持什么原則呢?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我們既要“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對于這樣重大的原則,目前理論界作出了一些探討,實事求是地指出,我們借鑒了西方政治文明中的共和制、選舉制、任期制、法制等有益成果;同時,我們絕不能照搬西方國家的三權鼎立、多黨輪流執政等政治制度模式。這些概括無疑是正確的,但不周全,對于實踐中有些我們已經做到了或者已經提出來的借鑒了西方政治文明的內容并沒有被包含在內。以下特作出一些補充。提出并肯定這些借鑒與做法,對于我們進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1.議會開放制度。西方國家如英國、德國、法國、美國、日本等國家的議會、國會的會議,除了討論國家機密問題,是向公眾開放的。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群眾當家做主的制度。現在,全國人大和部分地方人大已經開放了一些會議,實行有組織地安排各單位的有關人員參加旁聽。今后可以在這樣的基礎上作出進一步的改進:一是盡可能地開放更多的會議供旁聽;二是在安排單位人員的同時,留出一定的席位給公民個人,愿意參加的就去,并逐步過渡到旁聽完全成為公民個人的行為。
  2.政務公開制度。19世紀初,德國思想家就提出了“國家行為公開論”。康德說:“公共權力包括全部需要普遍公布”(康德:《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商務印書館1991年版,第136頁)。黑格爾將“國家行為公開”具體化為“法律的公開”、“審判的公開”與“議會的公開”(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224頁)。1976年,美國制定《陽光下的政府法》;1978年,法國制定《行政文書公開法》。陽光政策、政務公開化掃除了政治封閉性、神秘化的色彩,使政治生活具有清晰度、透明感。現代化社會是開放的社會,政治上的開放,就是要用多種形式讓公民了解政治家活動的情況,了解國家的政治事務,了解國際的政治動向。除屬國家機密之外,任何政治生活行為本身沒有理由對民眾加以保密、封鎖或隱瞞。我國于1991年先在農村建立村務公開制度,現在已在各級政府逐步開展政務公開活動,建立政務公開制度。
  3.普選制度。近代西方國家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后,實行了國家首腦、議會議員的普選制度。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民主根據地陜甘寧邊區和晉察冀邊區也曾實施過參議員和縣、鄉長的普選。今后,我們仍然要開展普選。鄧小平在1987年根據當時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狀況曾經預測,經過某些階段發展,我國“大陸在下個世紀,經過半個世紀以后可以實行普選。”(《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20頁)
  4.輿論監督制度。在西方國家,輿論監督號稱“第四權力”,新聞記者被視為“無冕之王”,能夠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對于黨內外的違法違紀行為,也采取了輿論監督,發揮了輿論監督的特殊社會效用。從中國的國情出發,黨管輿論的原則必須堅持,黨是管理輿論的負責機構。但是,如果輿論監督同級黨委、政府需要由同級黨委和政府批準,輿論監督的功能就要打折扣。因此,加強輿論監督,我們還要不斷加以改進。
  5.民意測驗活動。西方國家的新聞媒體對政府首腦定期進行或者每遇重大事件進行民意測驗,借以反映民眾的滿意度。2002年,我國有10個城市對市長進行了民意測驗,征求民眾的滿意率。杭州市委也曾就反腐敗問題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表明,杭州老百姓對反腐敗的滿意度在2002年已經達到75%以上,有80%以上的群眾表示對黨和政府領導反腐敗有信心。在我國,能就黨和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出臺的方針政策,以及黨政領導人的政績,定期展開調查、征求民意,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老百姓的支持率和滿意度,是黨和政府工作的一面鏡子,反映出黨和政府的威信,能及時給黨和政府以警醒和激勵。
  6.官員財產經濟公開。西方國家對官員規定了財產申報制度,此外,公務飛機不準搭乘家人親友,周末不準使用公車。我國現已規定,領導干部要定期報告個人的收入、財產,還有納稅、住房情況。最近,四川省委書記張學忠公開提出,雙休日不用公車。
紅旗文稿京2~5D0政治學許耀桐20032003許耀桐 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教授 作者:紅旗文稿京2~5D0政治學許耀桐20032003

網載 2013-09-10 21: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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