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孫中山“天下為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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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為公”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精華。中國傳統文化始終呈現出動態態勢,每一時代的思想家都為其添磚加瓦,構鑄著時代的新內容。《禮運篇》中,關于“天下為公”的思想,反映的是生產力極端低下時期原始民主制的一些內容。孫中山在近代歷史條件下,以西方資產階級民主制為參照系,以使祖國獨立、文明、富強,人民幸福為奮斗目標,繼承和發揚了這一傳統思想,為它注入了民主主義的新內容,把這一傳統思想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在今天的歷史條件下,仍有其積極意義。本文擬就孫中山“天下為公”思想的內容談談自己的認識,以就教于方家。
  孫中山把他創立的三民主義作為拯救祖國出水火,使人民登于衽席之上的寶藥靈方。他對“天下為公”思想所賦予的時代新內容集中反映在他對三民主義所作的解釋上,而這主要表現在他積極倡導的平民主權論、公仆論和真富論等方面。
    平民主權論,即民權論
  “執共和主義”,“把我們中國造成一個二十世紀頭等共和國”[(1)],是孫中山革命一生所追求的目標。孫中山認為,“中國數千年來都是君主專制政體,這種政體不是平等自由的國民所堪受的。”[(2)]“歷代皇帝專制的目的,第一要保住他們的皇位,永遠家天下”[(3)],“皇帝和國家沒有分別,我是皇帝,所以我就是國家”。他還說,“君主總攬大權,把國家和人民做他一個人的私產,供他一個人快樂,人民受苦他總不理會。人民到了不能忍受的時候,便一天覺悟一天,知道君主專制是無道,人民應該要反抗,反抗就是革命,……便發生了民權革命。民權革命是誰同誰爭呢?就是人民同皇帝爭。”[(4)]孫中山提倡的民權革命就是革封建專制的命,鏟除造成中國民貧國弱,屢遭侵略的禍根。
  孫中山生活的時代,正是中國封建專制制度發展到頂峰,也正是進入最腐朽并走向衰亡的階段,人民處于完全無權的水深火熱之中。他憤怒譴責滿清封建專制制度“庸奴誤國,荼毒蒼生,一蹶不興”[(5)],“政治不修,綱紀敗壞,朝廷則鬻爵賣官,公行賄賂,官府則剝民刮地,暴過虎狼,盜賊橫行,饑饉交集,哀鴻遍野,民不聊生”[(6)],“集會有禁,文字成獄,偶語棄市,是人民之集會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已剝奪凈盡”[(7)]。滿清專制統治不僅造成中國落后,還對外妥協投降,把中國的主權拱手讓人。中法戰爭中,“中國軍隊正在鎮南關諒山大捷,法軍幾乎全軍覆沒,后來中國還是求和”。孫中山指出:“中國之所以開這個先例(作者注:即戰勝求和不敗而敗),是由于滿清政府太糊涂。”“再推到前一點失地,是伊犁流域,霍罕和黑龍江以北諸地,就是日前俄國遠東政府所在的地方,中國都拱手讓去外人”[(8)]。因此,這樣的政府非推翻不可。孫中山提倡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民族革命,是立足于民權的,他說過,民族革命和民權革命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事情,“就算漢人為君主,也不得不革命”[(9)]。
  孫中山的奮斗目標是要建立同封建專制制度完全不同的民國,他認為民國應是公天下。他說:“民國和帝國是不同的,帝國是皇帝的一人專制,民國由全國人民作主,帝國是家天下,民國是公天下。好比做生意,帝國是東家生產,民國是公司生產;公司生產賺了錢,股東都有份,東家生產賺了錢,只有一個人享受。”在孫中山的思想中,人民才是國家、社會的主人,是有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他說:“民國是大家都有份的,我們是中華民國的人民,便是中華民國的主人翁,再不和清朝一樣,要做官吏的奴隸。”[(10)]“提倡人民權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不同的。天下為公,人人的權利都是很平的;到了家天下,人人的權利便有不平”[(11)]。很明顯,孫中山奮爭的民國,國家主權不為少數人所壟斷,而屬于人民。他說:“夫中華民國者,人民之國也。君主專制時代,大權獨攬于一人,今則主權屬于國民之全體,是四萬萬人即今之皇帝也。”[(12)]“國民為一國之主,為統治權之所出。”[(13)]孫中山把民權主義作為三民主義的核心,就是要做到“人民管理政事”[(14)],國家重大事情要人民來決定和管理。
  孫中山吸取歐美資產階級上升時期的民主思想,提倡自由、平等、博愛。1906年的《軍政府宣言》中說:“我等今日與前代殊,于驅逐韃虜,恢復中華之外,國體民生尚與民變革,雖經緯萬端,要其一貫之精神則為自由、平等、博愛。”[(15)]但孫中山認識到這些權利是“附屬于民權之上的”的,“因為有了民權,平等自由方能夠存在,如果沒有民權,平等自由不過是一種空名詞。”[(16)]這就是說人民掌握國家政權是核心,是根本,有了這個根本性權利,人民才可能在政治地位上平等。孫中山還說:“天生人類本來也是不平等的,到了人類專制發達以后,專制帝王尤其變本加利,弄到結果,比較天生的更是不平等了。……因為這種人為的不平等,在特殊階級的人,過于暴虐無道,被壓迫的人民,無地自容,所以發生革命風潮,來打不平等”[(17)]。“這種三民主義可以一貫起來;一貫的道理,都是打不平等的。革命軍的責任,是要把不平的世界打成平等的。”[(18)]
  孫中山是立足于中國的實際向西方尋找救國真理的先進人物。因此,他晚年的民權思想大大超過了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范圍。他考察了歐美資本主義的政治得失,指出歐美“還不能達到民權的充分目的”,“所以外國的民權辦法,不能做我們的標準,不足為我們的導師。”[(19)]他指出如歐美的選舉權就有財產的限制,因此剝奪了許多人的選舉權。他原來是主張效法歐美的議會民主制度的。1906年《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宣告說:“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民國政府,凡為國民皆平等以參政權。大總統由國民公舉。議會由國民公舉之議員組成。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人人共守。”[(20)]到1924年,孫中山作三民主義演講時,指出了歐洲代議制的弊端。他說“現在的代議士,都變成了‘豬仔議員’。有錢就賣力,分贓貧利,為全國人民所不齒”。“把國事都付托到一般豬仔議員,讓他們去胡作非為,國家前途是很危險的。”“我們國民黨提倡三民主義來改造中國,所以主張的民權,是和歐美的民權不同”[(21)]。他認為,“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產階級所私有,適成為壓迫平民之工具。若國民黨之民權主義,則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22)]孫中山鮮明地反對資產階級少數人專政,他的民權主張就是建立平民政府,這個平民不僅包括一切參加反帝反封建的民族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也包括了工人、農民等勞動人民在內,他們都是政權的主人。這是孫中山晚年民權思想的一個重要發展。
  孫中山晚年民權思想的又一個重要發展,是他創造性地提出的權能區分的理論。他說:“要把這個大權完全交到人民手里,要人民有充分的政權,可以直接去管理國家。這個政權,便是民權。一個是治權,要把這個大權,完全交到政府的機關之內,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國家事務。這個治權,便是政府權。人民有了充分的政權,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全,便不怕政府的力量太大,不能夠管理。”[(23)]總之,“權”屬于人民,“能”屬于政府。那么“權”和“能”的關系和地位是怎樣的呢?孫中山認為二者是主仆關系,“權”支配“能”,“能”是服從于“權”的。他說:“國民是主人,就是有權的人,政府是專門家,就是有能的人”,“國家的政治,根本是要人民有權,至于管理政府的人,便要付之于有能力的專門家。”[(24)]他又說:“這樣分開,就是把政府當作機器,把人民當作工程師”[(25)]。機器是由工程師設計、制造和掌握的,它的運轉是受工程師指揮的,可見這些專門家,是為人民勞作的,是受人民之托管理眾人之事,人民可以隨時任用或撤換他們,他們的去留取決于其是否忠實于人民的利益。孫中山還說:“至于政府自己辦事的權,又可以說是做工權,就是政府來替人民做工夫的權。人民有了大權,政府能不能夠做工夫,要做什么樣的工夫,都隨人民志愿。就是政府有大權,一經發動做工夫之后,可以發生很大的力量,人民隨時要停止,他便要停止。總而言之,要人民有直接管理政府之權,便要政府動作,隨時受人民的指揮。”[(26)]如果政府官員高踞于人民之上,政府決策違背人民意愿,那就沒有什么民權可言,將與專制無別。
    公仆論
  孫中山認為,要實行天下為公的理想,在國家政治生活中,既然人民是主人,那么各級政府官員就理所當然的是為人民辦事的仆人。他說:“國中之百官,上而總統,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27)],“民國的政府官員,不管他們是大總統,是內閣總理,是各部總長,我們都可以把他當作汽車夫”[(28)],“或者當作看門的巡捕,或者是弄飯的廚子,或者是診病的醫生,或者是做屋的木匠,或者是做衣的裁縫。”[(29)]也就是說政府官員職位再高,也是受人民之托,為人民辦事的雇員、仆人。1921年孫中山到廣西南寧視察時,在一次群眾集會上講:“革命就是要使工人,農民以及各界人士都過好生活,……你們是主人(指群眾),省長是仆人。仆人必定要做到使主人滿意,才是一個好省長,一個好仆人。”[(30)]孫中山認為既然官員是公仆,因此不管官員職位多么高,在憲法面前,與百姓是平等的,任何人不能有超越憲法的權力,必須遵守憲法,尊重民意。他說,革命成功后“我們所需要的是一位治理眾人之事的總統”[(31)],“且總統不過國民公仆,當守憲法、從輿論”[(32)]。
  孫中山認為,要使各級官員做到不是騎在人民頭上的老爺而是人民的公仆,就必須肅清官僚政治的影響,清除做皇帝的污穢思想。中華民國成立八周年的紀念日,孫中山發表演說指出:“八年以來的中華民國政治不良到這個地步,實因為單破壞地面,沒有掘起地層陳土的緣故。地層的陳土是什么,便是前清遺毒的官僚”,“中國的武人便是陳土的一種”,“政客也是陳土的一種”,“現在武人官僚的貪婪,亦較滿清時代為甚。”[(33)]他認為辛亥革命是不徹底的,只把滿清統治推翻了,而作為封建專制基礎的官僚、武人、政客他們仍然在實行反動的專制統治,所以民國有其名而無其實。因此,要建立真正的民國,“便是上層越高,地基須越深,所挖出的陳土還須遠遠丟開”[(34)],也就是必須徹底肅清武人,官僚政治,徹底清除專制制度的滋生土壤。
  孫中山認為,要使民國立足于不拔之根基,還必須在革命隊伍中清除皇帝思想、做皇帝的心理。因為,“中國幾千年來所戰的都是為皇帝一個問題”[(35)],封建專制制度的歷史很長,皇帝思想的影響必然很深,而這種思想與民權思想是背道而馳的,是一切禍害產生的根源。孫中山說:“大家若是有了想做皇帝的心理,一來同志要打同志,二來本國人要打本國人,全國長年相爭相打,人民的禍害便沒有止境”[(36)]。他總結太平天國失敗的慘痛教訓,“完全是由于大家想做皇帝”,“是他們那一班人到了南京之后,就互爭皇帝,閉起門來互相殘殺”[(37)]。這種皇帝思想的存在,也是一些人背叛民國的原因。陳炯明是跟隨孫中山多年,由孫中山親手培植起來的粵軍首領,但他背叛民國,甚至欲置他的領袖和導師孫中山于死地,其原因是什么呢?孫中山指出,“就是因為他想做皇帝”[(38)],想據地為王,建立家天下的統治。孫中山從歷史和現實說明“中國革命,至今沒有成功,就是因為做皇帝的思想沒有完全鏟除,沒有一概肅清”[(39)]。
  孫中山認為,要做到人民是主人,官吏是仆人,革命黨人必須樹立革命利益第一的思想,要一心為公,為革命利益勇于犧牲,反對自私自利,反對伸手要官做的低下、卑劣人格。他說:“蓋人類犧牲的價值,有比生命還要貴重的,就是真理和名譽。”[(40)]他批評當時一些革命黨人“自以為革命成功,我是黨員,應該得官做,如果得不到官做,便心灰意懶,失卻原來奮斗的精神”[(41)]。他分析為什么下決心改組國民黨,“原因就是本黨分子此刻過于復雜,黨內的人格太不齊,令外人看不起”[(42)]。他號召革命黨人“平日立志,應該做大事,不可想做大官,如果存心做大官,便失去了黨員的真精神!”[(43)]孫中山認為,要建立一個真正的革命政黨,必須毫不留情地清除這種一心想升官發財的腐敗墮落分子。宋慶齡回憶說:“在一九二四年,當國共合作問題正在討論時,我問孫中山為什么需要共產黨加入國民黨。他回答說:‘國民黨正在墮落中死亡,因此要救活它就需要新血液。’他所說的‘墮落’是什么意思?他指的是:國民黨員缺乏革命精神、士氣和勇氣,……因此產生了個人利益開始支配黨員行動這種不幸的后果。……最卑鄙的人為了黨是升官的踏足石而加入我們這一邊。假如我們不能清除這些寄生蟲,國民黨又有什么用處呢?”[(44)]孫中山認為,黨員的腐敗行為關系整個革命的前途,因為革命的主義要能實行,革命的目的要能達到,革命黨必須得人心,這就“要本黨現在的黨員,人格高尚,行為正大,不可居心發財,想做大官,要立志犧牲,想做大事,使全國佩服,全國人都信仰”[(45)]。孫中山解釋說:“所謂以黨治國,并不是黨員都做官,……是用本黨的主義治國”[(46)],也就是要黨員成為實行三民主義的模范。他堅決反對尸位素餐,說:“如果那個人的才能,可以做那件事,才可以使他做那個官;若是他的才能不能做那件事,他一定要去做那個官,便是不勝任,便沒有好結果。”[(47)]他要求革命黨人,“人人應該以服務為目的,不應當以奪取為目的。”[(48)]只有這樣才是真正的公仆。政府的官員都選賢任能,盡心盡力為人民辦事,去掉自私自利、升官發財的思想,樹立一心為公,一心為革命的思想,便是做到了天下為公。
    “真富論”
  孫中山認為,要實現天下為公的理想,就要使人們在經濟地位上平等,要使人們有飯吃有衣穿,家給人足。他說:“一個國家之內,只有少數人有錢是假富,要多數人有錢才是真富。”[(49)]“要四萬萬人都是豐衣足食。”[(50)]孫中山鑒于資本主義社會物質文明愈發達,貧富懸殊愈大,他要避免這個情況的發生,便提出了他的民生主義理論。他說:“歐美強矣,其民實困,觀大同盟罷工與無政府黨、社會黨之日熾,社會革命其將不遠。吾國縱能媲跡歐美,猶不能免于第二次之革命”,“誠可舉政治革命、社會革命畢其功于一役”[(51)]。因此,他認為我們學習歐美不能全部照搬,要取其所長,避其所短。他認為歐美的長處是物質文明。歐美的“文明有善果也有惡果,須要取那善果,避那惡果。歐美各國,善果被富人享盡,貧民反食惡果,總由少數人把持文明幸福,故成此不平等的世界”[(52)]。他提倡的民生主義與資本主義是完全不同的,“資本主義是以賺錢為目的,民生主義是以養民為目的”[(53)],“民生主義就是要人人有平等地位去謀生活”[(54)],“利益是人民所共享”[(55)],就是“不愿少數富人專利”[(53)]。“因為有了機器,生出了極大的資本家,國內無論什么事,都被資本家壟斷,富人無所不為,窮人找飯吃的地方都沒有,故發明民生主義,為貧富不平等,要把他們打到平等。”[(57)]“民生主義是對資本家打不平的”[(58)]。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孫中山的民生主義帶有明顯的社會主義傾向,他想通過民生主義的實現,達到社會財富分配的公平合理,消除貧富的過分懸殊,達到大家富裕的目的。他號召革命黨人發揚一心為公,助天下人豐衣足食,反對只圖個人發財,損人利己行為。他說:“損人利己、乃能發財成功者,我黨人不為也,我黨人須人人發財,始為成功”[(59)]。
  孫中山認為,要做到人人經濟地位平等,首先要解決工農的經濟地位問題。他說:“中國把社會上的人是分成士農工商四種。這四種人比較起來,最辛苦的是農民,享利最少的是農民,担負國家義務最重的也是農民。”[(60)]農民受苦最深的原因是沒有解決土地問題。“歐美為什么不能解決社會問題?因為沒有解決土地問題。……貧民無田可耕,都靠做工糊口,工業都全歸資本家所握,工廠偶然停歇,貧民立時饑餓。”[(61)]孫中山解決土地問題的辦法,經歷了一個日益進步的過程。首先主張“平均地權”,即“核定天下地價,其現有之地價,仍屬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會改良進步之增價,則歸于國家,為國民所共有”[(62)]。他設想實行平均地權后,“私人永遠不用納稅,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國家。”[(63)]孫中山認為實行平均地權,解決了阻礙社會進步的主要根源,就可以做到消除貧富懸殊,使社會進步的利益為國民所共享。如果說這個時期的孫中山主要是受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約翰·穆勒和亨利·喬治的影響,把分配看成解決問題的根本,失之于本末倒置,那末到了晚年,他的思想則急劇進步,主張“耕者有其田”,抓到了所有制這個根本。1924年他在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演說時說:“現在俄國改良農業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大地主,把全國的田地,都分到一般農民,讓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對國家納稅,另外便沒有地主來收租,這是一種最公平的辦法”[(64)]。他說:“我們解決農民的痛苦,歸結是耕者有其田。這個意思就是要農民得到自己勞苦的果實,要這種勞苦的結果,不被別人奪去。現在農民的勞動結果,在農民自己只能分四成,地主得了六成;政府所抽的捐,都是由農民出的,不是由地主出的。像這種情形,是很不公平的。”[(65)]“耕者有其田”的主張同中國共產黨的民主革命時期的土地綱領已基本一致。孫中山在農民問題上的進步還表現在他對農民在民主革命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認識。他說:“農民是我們中國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數,如果農民不參加革命,就是我們革命沒有基礎。……如果這種基礎不能鞏固,我們的革命就要失敗。”[(66)]孫中山也非常同情工人的處境,他說“中國工人所得工價,是世界中最便宜的,所做的勞動,又是世界中最勤苦的,一天能夠做十多點鐘工。”[(67)]工人的罷工斗爭也是屬于“打不平等”的義行。他主張制定勞工法,以改良工人生活。孫中山認為民生主義的目的,就是實現“天下為公”的理想。
  從以上可知,孫中山天下為公思想的一個核心內容,是要人們地位的平等,包括政治上和經濟上的平等。革命是打不平等為平等,三民主義是打不平等為平等。這種思想無疑代表著正義、良知和進步,它不僅反映著中國社會新興的民族資產階級的利益和要求,同時也代表了廣大農民、城市貧民和工人的利益和要求,有著深刻的人民性和進步性。因此,孫中山成了社會主義的親密朋友。
  孫中山是一位言行一致,具有高尚道德的偉大革命家。他繼承并宏揚了我國傳統思想之精華,以“天下為公”為理想,孜孜以求,艱苦奮斗。他一心為公,不謀個人權位;不屈不撓,愈挫愈奮;廉潔自律,不謀私利;自我教育,與日俱進。對于“天下為公”的理想,終其一生,踐履不渝。
  注:
  (1)(6)(15)(20)(31)(56)《孫中山全集》(1981年中華書局出版)第一卷第280、21、296、297、277、329頁。
  (2)(5)(7)(9)(12)(13)(27)(33)(34)(51)(52)(61)(62)(63)《孫中山選集》(1956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上卷第75、19、339、75、157、340、157、424、424、72、76-77、77、69、69頁。
  (3)(4)(8)(10)(11)(14)(16)(17)(18)(19)(21)(22)(23)(24)(25)(26)(28)(29)(35)(36)(37)(38)(39)(40)(41)(42)(43)(45)(46)(47)(48)(49)(50)(53)(54)(55)(57)(58)(59)(60)(64)(65)(66)(67)《孫中山選集》下卷第682、667、604-605、506、547、622、702、692、549、725、722、526、756、742、756、756、759-760、742、740、678、677、676、677、701、466、460、462、460、463、461、461、706、558、825、825、862、805、548、548、489、866、867、865、705頁。
  (30)《宋慶齡選集》(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下卷第483頁。
  (32)《孫中山全集》第二卷第110頁。
  (44)《宋慶齡選集》上卷第178頁。
                   (作者系綿陽師專政史系副教授)
                      責任編輯 張小路
  
  
  
社會科學研究成都107-112K3中國近代史蔣懿菊19951995 作者:社會科學研究成都107-112K3中國近代史蔣懿菊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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