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少女“桑塔格同志青少時代”怎么讀書:從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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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她身后出版的日記里多少留下了一些線索。第一卷《重生:日記與札記,1947-1963》,少女桑塔格跟《詞語》中的男孩保羅·薩特可謂“雙璧”,他們讀書之早、讀書之貪婪,都讓人戰栗。1957 年1月日記中列了2份《童年札記 ...


劉錚

(以日記第一卷《重生》為例)

要探究批評家是怎么讀書的,就好比探究大廚是怎么準備食材的、模特在后臺是怎么穿衣的,不是不可以,但那究竟不是人家想要給你看的東西,是好奇心不得體的運用。

 我一直想知道蘇珊·桑塔格是怎么讀書的。不但想知道她寫作那些名文時如何利用書籍資料,而且想知道她會不會躺著讀書、她愛不愛做摘抄、她有沒有反復取法卻 決不示人的獨門秘籍……在桑塔格生前不可能了解得到的事實,在她身后出版的日記里多少留下了一些線索。第一卷《重生:日記與札記,1947-1963》乃 “桑塔格同志的青少年時代”之寫照,生活細節密密匝匝,與書籍相關的內容零零碎碎,散在其中。我把芝麻揀出來,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偏嗜,絕不意味著憑它可 以打開哪一座寶藏,這是不必多解釋的了。


▶▶一、讀書要從娃娃抓起

 

桑塔格是典型的“天才少女”,日記里出現的第一本書是里爾克的《杜伊諾哀歌》——“盡早閱讀斯蒂芬·斯彭德翻譯的《杜伊諾哀歌》”,時間是1948年9月1日,這一年她15歲。

少 女桑塔格跟《詞語》中的男孩保羅·薩特可謂“雙璧”,他們讀書之早、讀書之貪婪,都讓人戰栗。桑塔格曾在《向哈里伯頓致敬》(收入《重點所在》)一文中 說:“我最早讀的那些旅行書是理察德·哈里伯頓寫的,它們無疑可列入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書籍。1940年,也就是我7歲的時候,我讀了他的《奇觀錄》。”


1957 年1月,桑塔格在日記中列了兩份《童年札記》的大綱,當中提到不少閱讀的經歷,其中一份未按時間順序排列,隨想隨記,另一份則按時序,不過內容沒前者豐 富。有一條寫著:“讀典獄長Lawes的《星星監獄兩萬年》(Twenty Thousand Years in Sing  Sing)、[Charles Wood的]《天語》(Heavenly Discouse)和《悲慘世界》。”后面括號里寫著Forest  Hills的字樣。桑塔格家住在Forest  Hills是在她9歲、10歲的時候。《悲慘世界》倒可以算作標準的兒童讀物,可《星星監獄兩萬年》是一本厚厚的記述美國司法狀況的書,《天語》則是一本 諷刺小品文集,實在很難想像10歲的小女孩會讀這樣的書。


事 實上,在Forest Hills時期,桑塔格還在兒童雜志《True Comics》上讀過白求恩的故事,讀過Albert Payson  Terhune那些講牧羊犬的小說、Lynd Ward的木刻小說《Gods'  Man》,自己買過一本談瓷器的書,并買過一本卡爾·凡·多倫的《美國革命秘史》(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作為贈母親的生日禮物。少年桑塔格的閱讀范圍,似乎不比小薩特的窄。


到 了15歲,桑塔格的閱讀品位漸趨成熟。那則1948年9月1日的日記除了叮囑自己去讀《杜伊諾哀歌》,還寫著“再次沉浸到對紀德的閱讀中——他寫得何等明 晰精確!說真的,還是他這個人無與倫比,相較之下,他的小說就不那么重要了,而《魔山》是那種讓人讀上一輩子的書”。她說“《魔山》是我讀過的最好的 書”,如果單論情感的沖擊力,“我會選《約翰·克里斯朵夫》”。那一日的日記里摘抄了貝洛克的名句:“當我死去,我希望有人說:他的罪殷紅,可他的書被讀 過。”

其實,關于青春期之前的閱讀,我一向有個“理論”,就是讀什么都不要緊,讀什么也都無所謂,只要達到一定的量就是。小薩特讀了好些凡爾納,少女桑塔格把有名的小說全擼過一遍,這些說到底也都與他們后來的成就無關,像小孩子嘴里出來的一些趣話,逗是挺逗,但沒意義。

▶▶二、保持速度 

▶▶三、看了又看

▶▶四、讀了不是為了秀給人看

▶▶五、分清職業閱讀與非職業閱讀
▶▶六、列書單與逛書店


▶▶二、保持速度

 

桑塔格在談到卡內蒂時講過:“對于早熟的孩子來說,思考就是一種速度”(《作為激情的思想》,收入《在土星的標志下》)假如我的觀點不錯,量是關鍵性的因素,那么在短時間內消化大量閱讀內容,就涉及速度的問題。


讀 書界一直為一種“慢讀主義”的保守勢力支配著。“慢讀”,我當然也贊成并奉行著,讀《精神現象學》時,我很少快得起來。然而,在我看來,以何種速度讀,這 件事不應該由讀書人自行決定,因為它已由書本身的性質天然地決定了。《精神現象學》不能快讀,可《辨證理性批判》就得以較之《精神現象學》更快的速度讀, 這是我個人的經驗。關于讀書速度,日本社會學家清水幾太郎在《如何讀書》一書中提出過一個有趣的說法,他認為讀書就是要順著“觀念的急流”而下,“讀書有 點像吃蕎麥面。蕎麥面這玩意兒,就是要不辨其味地呼哧呼哧吞下去。如果不一氣吃下去,那可就太傻了”。


桑塔格青少年時代讀的那些小說,《魔山》也好,《卡拉瑪佐夫兄弟》也好,《偽幣制造者》也好……再好的小說,也不過是蕎麥面,完全不必以非常慢的速度讀,我是這么認為的。


說 起來,桑塔格的讀書速度也不算特別快,也許只是比一般人快而已。日記中有這樣的例子:1948年9月10日,“我在半夜兩點半讀完了這本書(指紀德《日 記》第二卷——引者按),就在我得到它的同一天”;1949年3月1日,“我今天買了一本《旋律的配合》(Point Counter  Point),一氣讀了六個小時,讀完了它”。按今天的版本,紀德《日記》第二卷有496頁,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旋律的配合》有612頁。我猜我們十四五歲的時候也未必不能在六個小時內讀完六百頁的小說,問題往往在于,我們缺乏那種連續六個小時讀 一本嚴肅小說的熱情;套用薩特的話說,我們沒有那份“向人類的智慧發起猛烈攻擊”的沖動。


▶▶三、看了又看


在 歐美學術界有一種“閱讀虛榮”,總結起來,就是“你不能讀(read)一本書,你只能重讀(re-read)一本書”。言下之義,某本書你早就應該讀過 了,假若你沒讀過,就是不夠格了。桑塔格小時侯啃文學名著,倒是預防了這一問題;依西方評論家的標準衡量,桑塔格也就是在古典學上吃一點虧,別的方面可說 是無愧色。


事實上,桑塔格 的確經常“重讀一本書”,在日記中,這類記載非常多。比如,1949年8月17日,“重讀(亨利·詹姆斯)的《叢林野獸》。絕對是令人戰栗的體驗。小說帶 來的那種沉重的壓抑感揮之不去”。1949年10月21日,重讀紀德的《背德者》。1950年1月9日,重讀托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1950年9月 11日,重讀《美麗新世界》。1950年11月17日,重讀毛姆的《自傳》。1957年1月6日,重讀紀德的《忒修斯》。1960年1月13日,重讀《安 娜·卡列尼娜》。1960年12月20日,重讀康拉德的《在西方注視下》和亨利·德·蒙泰朗的小說。


如果說閱讀真有什么不二法門的話,我想,那就是重讀了。連錢鍾書先生那樣有復印機式的記憶的人也每每重讀,中等才智的就無須說了罷。


▶▶四、讀了不是為了秀給人看


桑 塔格《單一性》(收入《重點所在》)一文有一個給我留下了極深刻印象的開頭:“您最喜歡的作家是誰?許多年前一位采訪者這樣問我。——只說一個?——對。 ——那就很容易回答了。莎士比亞,當然了。——啊,我萬萬想不到你會說莎士比亞!——老天,為什么呢?——因為,你從來沒有寫過任何關于莎士比亞的文 章。”


這一來一往的問答,讓我既感 動又佩服,感動于桑塔格的誠懇,也佩服她的定力。桑塔格接著寫道:“有許多東西我沒有納入自己的小說和文章,其中有不少是我真心喜歡的。我沒寫它們,是因 為我覺得自己對之并沒有多少真知灼見(我從未覺得關于莎士比亞自己有什么話非說不可),或者因為我尚未獲得足夠的內心自由來談論它們。”


讀 一本書,不是為了寫它、引用它,也不是為了在人前顯露我其實讀過它,這對一個批評家而言,是需要一點定力的。記得錢穆曾教導學生“讀一書,不要預存功利 心,久了自然有益”(見嚴耕望《從師問學六十年》一文,收入《錢穆賓四先生與我》),這份自然灑落的態度其實是沒有幾個職業學者、職業批評家當真做得到 的。桑塔格日記里記錄過的書,許多都沒有再出現在她筆下,這雖是讀書人的本分,但同時也是了不起的。


當 然,桑塔格年輕時讀過的書中也有一些是滲入其思想深處,有時會自然地反映出來的。比如她那時特別欣賞的《魔山》,對其情節的探討就出現在后來的《論攝影》 (黃燦然譯本第162頁)中,而將近二十年后,在《論被翻譯》(收入《重點所在》)一文里,桑塔格又談了《魔山》重譯本存在的問題。這是一個讀書人一以貫 之的東西。


2000年的文 章《作為閱讀的寫作》(收入《重點所在》)里有一節道:“想像肥胖、虛弱的亨利·詹姆斯在蘭姆大宅一個房間里來回踱步,向秘書口述《金碗》。且不說我們很 難想像詹姆斯的晚期散文如何全部通過口授,更別說那部大約在1900年出廠的雷明頓打字機的噪音,難道我們不應假設詹姆斯重讀打印稿并作大量改動嗎?”此 次讀《重生》,我發現了這部雷明頓打字機的蹤跡。1956年11月16日的日記記載了桑塔格閱讀提奧多拉·鮑桑葵(亨利·詹姆斯的女打字員)回憶錄之后的 感想,其中講道:“利昂·艾德爾謂,在詹姆斯的中期文風與晚期文風之間有一斷裂,而它恰恰發生在詹姆斯不再向之前那個會速記的秘書口授,而改向B小姐口 授、由她打字的那個時候。雷明頓打字機的節奏是他唯一能忍受的打字聲,在他的病床上,在他臨終時,他還叫人去拿他那部雷明頓。她為他打字。詹姆斯是在他的 打字機的噼啪聲中過世的。”44年之后,桑塔格在文章里用上了自己23歲時讀過的一本書中的內容。這就是一個讀書人一以貫之的東西。


▶▶五、分清職業閱讀與非職業閱讀


1949 年5月26日,16歲的桑塔格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念書,這一天她突然審視自己的生活,驚恐地發現自己差點就滑進學術生活的泥沼里去了。她揣想那種循規蹈 矩的生活軌跡:在英文系保持好成績,接著念個碩士,當上助教,找些沒人在意的冷門題目寫幾篇論文,然后“在60歲時成為丑陋的、受人尊敬的全職教授”。她 大叫“耶穌基督”,決不想過這種日子。


為何會有這番省察呢?原來,她當天在圖書館里瀏覽英文系的論文,看到了諸如《伏爾泰作品中“你”(Tu)和“您”(Vous)的用法》、《費尼莫爾·庫珀的社會批評》、《布萊特·哈特在加州報刊上的作品總目(1859-1891)》之類的無聊題目,對學院生涯喪失信心。


事 實上,桑塔格在學院里還是呆了一段時間的,在哈佛當過助教,后來又到了哥倫比亞大學。1960年春季學期,她要協助雅各布·陶貝斯(Jacob  Taubes)上宗教社會學的課,在她的日記里列了不少準備買的學術著作,不知其中有多少最終購買并閱讀了。書單里有卡爾·巴特的《教會教義學》、馬克 斯·韋伯的《古代猶太教》、朔勒姆的《猶太神秘主義》、W·W·福勒的《羅馬人的宗教經驗》、A·D·懷特的《科學與基督教神學沖突史》等,也有一些跟宗 教沒有密切關系的書,比如馬林諾夫斯基的《野蠻社會的性與壓抑》、M·墨雷的《西歐的女巫崇拜》。這一時期可以稱為桑塔格人生中的“哲學期”,她在哲學上 最用功大約即在此時,日記里薩特、黑格爾、康德的名字四處散落。


可 是,桑塔格知道自己不喜歡干這個,也不適合干這個,1960年2月29日的日記里數說自己教書不稱職的種種不是。應該承認,她最終逃離學院生活,是明智之 舉。對她而言,教書要用的書屬于職業閱讀,自己想看的書屬于非職業閱讀,我認為,她在這方面是好惡分明的——她最愛讀的始終是文藝作品或文學評論,而不是 哲學和宗教。


▶▶六、列書單與逛書店


《重生》的副題起得很對,桑塔格的日記和札記很難區別,有時她干脆拿日記本當備忘錄來用,上面登記的許多書名,你常常搞不清楚是表示讀過了還是想要讀的、已買的還是未買的。


桑 塔格列的書單有的很長,上面舉的那份宗教類書單就有21本。多數情況下,書單里的是她準備找來讀的書,如1961年夏天一份書單列了11本書,法文的占了 7本,包括米歇爾·萊里斯的《人的時代》(《反對闡釋》里有篇文章是談萊里斯的)、喬治·巴塔耶的《色情史》、讓·瓦爾的《哲學的防衛與擴大》、胡塞爾的 著作集與遺作集、羅杰·卡瓦約的《詩藝》以及《仰賴詩人們:克洛岱爾》,英文的分別是羅伯特·米歇爾斯的《性倫理》、托倫斯的《加爾文的人的觀念》、哈納 克的《基督教的傳播》、布魯克斯·亞當斯的《社會革命的理論》。這份書單上只有萊里斯那本勾去了,編者推測桑塔格后來買了此書。盡管其他10本可能并沒 讀,但多少可借此看出當時桑塔格的閱讀趣味。


書 單偶爾會注上書店地址,應該是她讀了書店寄來的書目或雜志上的廣告后隨手記下的。比如,291頁的書單上有巴黎兩家書店的名字,一家是La  Hune(我去過這家在圣日爾曼德普雷的有名書店),另一家是Librairie  Plon。不過,在緊接著的一頁,1961年9月19日的日記中,桑塔格又說:“奇事發生在我身上了。我昨天想看一份圖書目錄,可是怎么都看不下去,最后 扔掉了。我開始能分別好壞良莠了!”事實上,桑塔格一直覺得自己是個特愛買書的人,盡管跟真正的藏書者比起來,她還不入流。


桑 塔格喜歡逛書店,她的文章里提到書店的地方也相當多,比如《論攝影》里說:“對我來說,這種啟示發生在1945年7月我在圣莫尼卡一家書店偶然看到的卑爾 根-貝爾森集中營和達豪集中營的照片。”彼時,她12歲。再如收入《同時》一書的《喜愛陀思妥耶夫斯基》里說:“大約十年前,我在倫敦查令十字路一家書店 門外擺著的殘破的舊平裝書堆里翻尋時,曾碰到一本《巴登-巴登的夏日》。”這應該是20世紀90年代初的事情。日記里關于書店的內容也不少,如《童年札 記》里有一條記著她在洛杉磯一家叫匹克威克的舊書店買了一本舊的《文明及其不滿》,后來她在同一家書店因為偷《浮士德博士》被逮住了。這大概是她十三四歲 時的事情。1960年春天的日記里則記著牛津的Blackwell書店新書打七五折的信息。最具象征意味的,也許是1957年9月17日,在英國游學的桑 塔格進了倫敦最大、最知名的Foyles書店(我也去過),在哲學區耗了一個鐘頭,最后一無所獲,空手離開了。說到底,這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寫書給別 人看的人,一種是看別人寫的書的人,桑塔格無疑屬于前面那個陣營,雖然她有時會產生自己屬于后者的錯覺。


網載 2015-05-19 15: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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