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能再設“道德祭壇”———從“方韓之爭”說開去

>>>  名人論史——近當代作家的史學觀點  >>> 簡體     傳統

 一、問動機,是戕害了我們民族多年的惡俗

  關于“方韓之爭”,我的觀點一直很明朗,也很明確,從未改變:

  第一,方舟子有權質疑韓寒,其他人也一樣。第二,有權不等于一定要用。第三,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權糾紛,而且沒有過硬的證據,這種質疑,就涉嫌對作家人格的羞辱和誹謗。因此,本案是方舟子“正當權利的不當使用”。

  盡管如此,我仍然堅決反對質疑方舟子的動機。首先,沒有意義。代筆與否,是事實判斷,代就代了沒就沒,與質疑者的動機何干?其次,無法證明。方舟子怎么想,你咋知道?其三,自作自受。因為當你質疑別人動機時,你也成了質疑者。你問人家,人家當然也可以反問你:你“問動機”的動機,又是什么?

  這就不好回答。因為但凡“問動機”,其實都是“設陷阱”。答案,則是預設好了的,不言自明的,可以心領神會的,比如:整怕了,風聲鶴唳吧?心虛了,反咬一口吧?沒招了,虛晃一槍吧?好嘛,疑神疑鬼,是虛弱;應對失措,是無能;倒打一耙,是無恥。故,問動機,不能給自己加分,只能減。

  然而眾多的腦殘,卻樂此不疲。因為有傳統。事實上,問動機,是專制統治的“祖傳秘方”,官場斗爭的“常規武器”,階級斗爭的“不二法門”。只不過,古代的問法叫“是誠何心”,現代的叫“想干什么”。預設的答案則有:你圖謀不軌吧?反攻倒算吧?沽名釣譽吧?別有用心吧?等等。統統都是“誅心之論”。

  誅心,是地地道道的惡俗。這種做法,心理陰暗,手段惡劣,而且戕害了我們民族兩三千年。如不連根拔起,徹底批倒,子孫萬代,將會受害無窮。

  這個話題,顯然已經與本案無關,但還得借此作為“藥引”。我想問,方舟子打假,為什么有那么多人擁護?質疑韓寒,為什么有那么多人贊成?就因為現在的造假,實在是太嚴重了。某些名家,因為字畫值錢,書稿好賣,就請人代筆,粗制濫造,批量生產,魚目混珠。這就豈止可以“質疑”,簡直可以“報警”。

  也許,這便是“方韓之爭”的時代背景:公眾對于造假,早已怒不可遏,忍無可忍,很希望“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也很希望能夠抓住一兩個“造假典型”,讓他把騙得的東西都吐出來,還要搭上身敗名裂,看誰還敢欺世盜名!

  這就是“殺一儆百”了。但恰恰是這似乎“很正當”也“很善意”的觀念,大有問題。

  二、殺一儆百,是“求善”嗎

  殺一儆百,怎么會有問題呢?它的目的,不是“求善”嗎?求善當然沒問題。但怎么求,有講究。

  我的主張,是“以善求善”,即“善以善求”。求法不善,則“不得善終”。何況“殺一儆百”,還未必真是“求善”。

  且看這四個字。

  首先要“殺”。殺,可以是肉體的消滅,也可以是心靈的摧殘。無論哪種,都是不把生命當生命,不把靈魂當靈魂,請問“善”嗎?

  其次,什么叫“百”?就是百姓。這是“儆”的對象。為什么要“儆”?因為他們都是花果山上的“猴子”,天生就要犯罪、鬧事、出問題,所以要殺一只雞,嚇唬嚇唬。

  可見,殺一儆百,就是把民眾看作“假想敵”或“嫌疑犯”,時時警惕,處處提防,常常警示。這就是它的內在邏輯和思想背景。當然,這個邏輯和背景,發明人是不會告訴你的,也不要以為你潔身自好就沒事。這種文化和制度的設計,是針對所有人的。何況,你沒有“罪行”,還可以說你有“賊心”。

  剩下的只有“一”。這是最后一張門簾,也是最后一道門檻。也許你會認為,殺一兩三個,警示千萬家,不是很值嗎?錯!一百個人是人,一兩個人就不是?反過來,能殺一兩個,就不能殺一兩百?殺戒一開,無人幸免。而且,只要同意“殺一儆百”,那么,實在找不到“壞典型”,你這個“好人”也能拉來湊數。

  或許有人說,這怎么可能呢?殺個好人,能起作用嗎?嘿嘿,你別忘了,殺一儆百的核心是“警示”,不是“善惡”。而且,一旦目的是“警示”,就顧不上“善惡”,甚至顧不上“敵我”。不信你去看看恐怖分子怎樣殺人質。還有,鬼子進村后,第一個拉出來殺掉的,難道一定“抗日”或“通共”?

  事實上,殺一儆百的欺騙性,恰恰在“殺”的是少數人。這就讓多數人放松了警惕,以為“事不關己”,可以“高高掛起”,甚至參加圍觀,或者拿著饅頭等人血。但其實,“殺一”是手段,“儆百”才是目的。這種混賬制度和文化,正是沖著人民大眾去的。

  何況,就算侵犯的是個別人的權利,就可以嗎?否!正如蕭瀚先生所言,私權,是一個正常社會的基礎。

  公共利益,則是為了既保護張三私權,又保護李四私權,亦即保護任何人私權,從而求得的“私權共和”。張三的私權能侵犯,李四就難保。最后,是所有人都沒有了個人利益,大家伙也沒了公共利益。

  更重要的是,殺一儆百,誰來執行?公權力。所以,這種文化和制度,無不存在于專制國家。專制國家喜歡它,是因為獨裁統治和君主專政,只能依靠暴力和恐嚇來維持。殺一儆百,相比濫殺無辜,成本較低,也可持續。但歸根結底,是犧牲少數人,威懾大多數,維護他自己。請問“善”嗎?

  三、活人獻祭與自己負責

  或許有人會問:世界各國,都有監獄,也都有刑場。難道全世界都是專制國家?

  呵呵,抱歉,閣下恐怕弄錯了,我反對的不是這個。判刑,恐怕還是必須的。但不能是為了警示,為了殺一儆百。那又為了什么?民主國家和法治國家的觀念是:為了負責。

  負責的概念源于自由,自由的依據在于意志。也就是說,一個有著公民權利的自由人,他的意志是屬于自己的。他可以根據自己的自由意志,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包括選擇殺人放火。但同時,正因為他的意志是自由的,因此,他必須為自己的所有選擇埋單,而且必須自己來負。故,自由即責任。

  這樣一說,大家也就應該明白。你不是“自由地”選擇了殺人放火嗎?那好,請你把“牢底坐穿”。因為這也是你自己選擇的,是你在選擇殺人放火時就清楚的。根據這個道理,判處犯罪分子徒刑,不但不是侵犯人權,反倒是對他自由意志的尊重。

  哈哈,這就叫“事同而理不同”。換言之,同是判處徒刑,專制國家是為了“警示”(殺一儆百),民主國家是為了“尊重”(自己負責)。介于二者之間的傳統觀念,則是為了“還債”(殺人償命,借債還錢)。可見,問題不在“有無刑律”,而在“立法精神”。但這“一念之差”,卻有“天壤之別”。

  區別也是顯而易見的。專制國家一定要把人犯五花大綁,插上標簽,游街示眾,然后當眾砍頭。非如此,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甚至為了加大力度,還不吝發明種種酷刑,比如炮烙、油烹、腰斬,凌遲,無所不用其極。隱私權和辯護權,則根本不予考慮。相反,還要“公審公判”,同時讓你“啞口無言”。

  這就是地地道道的“活人獻祭”了。獻祭,原本是一種原始巫術儀式。其本質,是人與神之間的交易,我稱之為“請神吃飯”。故,凡祭品,皆食品,比如早期的魚,后來的馬牛羊豬狗雞。但每次,都是人奉獻的少,乞求的多,自己也不好意思。為了表示“心誠”,便開始使用“人牲”,活人獻祭由是始。

  獻祭有用嗎?有。但不是對神,是對人。當一個活人,甚至是王子公主,被洗得白白凈凈送上祭壇,從容赴死時,族民們不可能無動于衷。最早,會產生凝聚力;后來,會產生威懾力。當后一種力量產生時,也就必然被利用。只不過,統治者喜歡的是“政治祭壇”,衛道士喜歡的是“道德祭壇”。

  四、節婦和淫婦,都有一本血淚賬

  道德的祭壇上,擺放著“壞人”,也擺放著“好人”。這就像遠古的祭品,有奴隸,也有貴族。但無一例外,壇上都是生命,壇下都是血腥,杏黃旗上都寫著“替天行道”。

  替天行道,一語道破天機。為什么要有活人獻祭?為什么要有道德祭壇?就是為了統治者和衛道士心目中的那個“道”,即他們要推崇和維護的核心價值觀。這就不但要“殺一儆百”,同時要“舉一反三”;也不但要將“淫婦”沉潭,還要表彰“節婦”,立貞節牌坊,美其名曰“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貞節牌坊,是另一個祭壇。節婦,則是這祭壇上的祭品。不過,她們的任務是表演,表演貞潔。如果說,那邊殺掉的,是嚇唬猴子的雞,那么,節婦就是聽話的猴子,是統治者和衛道士“價值觀的代言人”。做這樣的猴子,容不得半點閃失。寡婦守節之難,之苦,之悲摧,怕是只有過來人才知道。

  由是之故,節婦一旦失貞,責罚將超過淫婦。因為統治者和衛道士都是圣明的,豈能“看走眼”?你既然做不了“聽話的猴子”,那就只能去做“該死的雞”。而且,由于你曾經是猴子,還必須比雞死得慘。這樣看,韓寒有點冤,因為并沒有人說“學習韓寒好榜樣”。他不想做,別人也學不來。

  這種“節婦表彰”,跟“英雄崇拜”完全是兩碼事。榜樣也許都是英雄,英雄卻未必都是榜樣。崇拜英雄的人,也未必都跟著學。比如崇拜切·格瓦拉的,并不當真拿起武器,走進叢林。更重要的是,英雄崇拜,是個人的選擇;節婦表彰,是權力的奸淫。只不過,有的是誘奸,有的是強奸。

  因此,榜樣的力量,注定是沒用的。因為每個人的道路,都只能自己走,也就應該由他自己選。你硬要把他塞進這個模那個范,他就只能“裝模作樣”。表面上看,好像是你要的那個模型,那個范兒。實際上,你還是你,他還是他。

  只可憐那些節婦和淫婦,或者在牌坊前活受罪,生不如死;或者在地獄里受煎熬,死不瞑目。真可謂:都有一本血淚賬。實際上,她們都是“祭品”,也都是“人質”。統治者和衛道士,要用其一人之“過失”,換取百姓之悚懼;一人之“功德”,換取萬眾之一心。這他媽的才真是“罪該萬死”!

  所以,殺一儆百和表彰節婦,是一枚硬幣的正反兩面。目的,都是要不顧人民群眾的自由選擇,強制推行統治者和衛道士的價值觀。但,把“淫婦”送上祭壇,或讓“節婦”自己去,需要一個認證,一張門票。這張門票,就叫“動機”。

  五、動機,是道德祭壇的門票

  道德祭壇(也包括政治祭壇),為什么要用動機做門票?因為動機是無法證明的。既然“無法”,也就“無須”。無須證明,豈不方便?指定即可。需要你做“節婦”(道德楷模),你的動機就高尚純正;需要你做“淫婦”(反面教員),就卑鄙下流。是好是壞,全由“壇主”或“祭司”說了算。

  如此趁手的武器,倘不利用,就是犯傻。于是,問動機,便首先被“工具化”,用來維護專制統治,進行官場斗爭和階級斗爭。比如一個諫官批評皇帝,馬上就有人問:是不是想通過誹謗君父,來博取“直言”的名聲?好,“大不敬”和“慕虛名”兩頂帽子,就結結實實給你扣上了。你說得清嗎?說不清。

  在這樣的“誅心之論”面前,沒有人能自證清白,自殺都沒用。自殺,在歷史上叫“陷君父于不義”,在“文革”中叫“自絕于人民”,統統罪加一等,死有余辜。辯白,就更沒用。清者自清。沒罪,你辯白什么?花言巧語吧?文過飾非吧?不打自招吧?反正,只要認定動機有問題,無論你說啥做啥,統統證明有罪。

  這就不但剝奪了我們的人身權,也剝奪了思想權和言論權。目的,則是“集權”。集權難免走向專制,專制則必定主張“有罪推定”。有罪推定,就要“問動機”。因為無論追問還是反問,都不需要提供證據,最便于搞“莫須有”。何況這事還“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想把你的動機說成什么,就是什么。

  事實上,所謂“上綱上線”,就是在動機上做文章。文字獄,也是。文字獄的背面,則是“光榮榜”。因為能夠攻擊別人“居心叵測”,就可以標榜自己“赤膽忠心”。唯一要做的是表演:表態,站隊,曬功勞,秀忠誠,講信仰,唱贊歌。某些人眼里常含淚水,就因為他對動機愛得深沉。

  愛動機的,也最愛自己。質疑動機,則可以“一箭雙雕”。結果,你是罪犯,他是英雄;你是小人,他是志士。總之,“文革”是為了反修,貧窮是為了守志,所有的錯誤都是正確,所有的表演都是功德。其結果,是動機變資歷,資歷變資質,資質變資格,資格變資源,資源變資本,資本變資金。

  顯然,動機不但可以“工具化”,還能“資源化”。因為只要是拿動機說事,則無論功罪,都可以“莫須有”。于是乎,官場上,市井中,但見“茍且之人行浮夸之事,昏庸之輩話無聊之題”。事實沒人講,邏輯沒人講,規則更沒人講,只有圍獵和狂歡。而且一眼望去,滿街都是偽君子,人人都是陰謀家。

  想想,這是什么道德氛圍,又是什么輿論環境?一個民族,如果只知問動機,不會擺事實;只知論陰謀,不會講道理;只知設祭壇,不會求解放,請問還能實現偉大復興嗎?反人性、反人道、反科學,同時也并不道德的“道德祭壇”,難道不該徹底拆除?依我看,連同它的壇壇罐罐,也都該砸了。

  然而惡俗陰魂不散,沉渣也會泛起,最近又有人鼓吹“婚前守貞”。對此,我真是很無語。沒錯,人是要有一點精神,也要有一點堅守,哪怕守貞也行。但,你自己守著就行了,為什么要揚鈴打鼓,昭告天下,還勸人入伙?無非以處女膜為杏黃旗,表演動機。

  這就是自己把自己送上道德的祭壇,還要拉上姐妹們殉葬。我并不贊成淫亂,也不反對守貞。但我以為,要守,也是為自己,關別人什么事?要守,也是為愛情,又關婚姻什么事?更何況,一個人如果因為愛情,心里已經裝不下別人,還用得著守貞潔嗎?

  但,這已經是題外話,真的是題外話。

  ◎易中天,廈門大學教授。


易中天 2012-02-29 19:09:02

[新一篇] 俠骨文心,孤懷統覽——淺談梁羽生博士的人生與成就

[舊一篇] 吉林省前省長:聽晚年華國鋒談幾件大事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