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 大眾心理研究 一日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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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合之眾: 大眾心理研究

作者: [法]古斯塔夫‧勒龐

出版社: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出版年: 2015-1-1


本書為社會心理學領域的經典著作,至今已被翻譯成大約20種語言出版。作者以十分簡約的方式,考察了群體的特殊心理與思維方式,尤其對個人與群體的迥異心理進行了精辟分析。


領袖的影響力只在很小的程度上是出于他們提出的論據,而在很大程度上來自他們的名望。享有足夠名望的領袖幾乎掌握著絕對權力。

用刀劍成就的事情,同樣可以通過言語的力量達到。像不義之財、卑鄙的剝削者、可敬的勞工、財富的社會化之類的說法,總能打動選民的心,盡管它們已經被用得有些陳腐。

教育既不會使人變得更道德,也不會使他更幸福;它既不能改變他的本能,也不能改變他天生的熱情,而且有時——只要進行不良引導即可——害處遠大于好處。

群體中的個人不再是他自己,他變成了一個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孤立的他可能是個有教養的個人,但在群體中他卻變成了野蠻人——即一個行為受本能支配的動物,他表現得身不由己,殘暴而狂熱。

群體沒有邏輯推理能力,不能辨別真偽或對任何事物形成正確的判斷。群體所接受的判斷,僅僅是強加給他們的判斷,而絕不是經過討論后得到采納的判斷。

經典之為經典,就在于其永遠不會過時。個人到群體的變化總是叫人難以理解、難以置信,此書的解釋,或能稍解你的困惑。



第一章 群體的一般特征


提要:從心理學角度看群體的構成/大量的個人聚集在一起并不足以構成一個群體/群體心理的特征/群體中個人固有的思想感情發生的變化以及他們個性的消失/群體總是受著無意識因素的支配/大腦活動的消失和脊髓活動的得勢/智力的下降和感情的徹底變化/這種變化了的感情,既可以比形成群體的個人的感情更好,也可以比它更糟/群體既易于英勇無畏也易于犯罪。


從平常的含義上說,“群體”一詞是指聚集在一起的個人,無論他們屬于什么民族、職業或性別,也不管是什么事情讓他們走到了一起。但是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群體”一詞卻著一種十分不同的重要含義。在某些既定的條件下,并且只有在這些條件下,一群人會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它非常不同于組成這一群體的個人所具有的特點。聚集成群的人,他們的感情和思想全都采取同一個方向,他們自覺的個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種集體心理。它無疑是暫時的,然而它確實表現出了一些非常明確的特點。這些聚集成群的人進入了一種狀態,因為沒有更好的說法,我姑且把它稱為一個組織化的群體,或換個也許更為可取的說法,一個心理群體。它形成了一種獨特的存在,受群體精神統一定律的支配。


不言自明,一些人偶然發現他們彼此站在一起,僅僅這個事實,并不能使他們獲得一個組織化群體的特點。一千個偶然聚集在公共場所的人,沒有任何明確的目標,從心理學意義上說,根本不能算是一個群體。要想具備這種群體特征,得有某些前提條件起作用,我們必須對它們的性質加以確定。


自覺的個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轉向一個不同的方向,是就要變成組織化群體的人所表現出的首要特征,但這不一定總是需要一些個人同時出現在一個地點。有時,在某種狂暴的感情——譬如因為國家大事——的影響下,成千上萬孤立的個人也會獲得一個心理群體的特征。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們聞風而動聚集在一起,從而立刻獲得群體行為特有的屬性。有時,五六個人就能構成一個心理群體,而數千人偶然聚在一起卻不會發生這種現象。另一方面,雖然不可能看到整個民族聚在一起,但在某些影響的作用下,它也會變成一個群體。


心理群體一旦形成,它就會獲得一些暫時的、然而又十分明確的普遍特征。除了這些普遍特征以外,它還會有另一些附帶的特征,其具體表現因組成群體的人而各有不同,并且它的精神結構也會發生改變。因此,對心理群體不難進行分類。當我們深入研究這個問題時就會看到,一個異質的群體(即由不同成份組成的群體)會表現出一些與同質群體(即由大體相同的成份,如宗派、等級或階層組成的群體)相同的特征,除了這些共同特征外,它們還具有一些自身的特點,從而使這兩類群體有所區別。


不過在深入研究不同類型的群體之前,我們必須先考察一下它們的共同特點。我們將像博物學家一樣從事這項工作,他們總是先來描述一個科的全體成員的共同特點,然后再著手研究那些把該科所包含的屬、種區別開來的具體特點。


對群體心理不易做出精確的描述,因為它的組織不僅有種族和構成方式上的不同,而且還因為支配群體的刺激因素的性質和強度而有所不同。不過,個體心理學的研究也會遇到同樣的困難。一個人終其一生性格保持不變的事情,只有在小說里才能看到。只有環境的單一性,才能造成明顯的性格單一性。我曾在其他著作中指出,一切精神結構都包含著各種性格的可能性,環境的突變就會使這種可能性表現出來。這解釋了法國國民公會中最野蠻的成員為何原來都是些謙和的公民。在正常環境下,他們會是一些平和的公證人或善良的官員。風暴過后,他們又恢復了平常的性格,成為安靜而守法的公民。拿破侖在他們中間為自己找到了最恭順的臣民。


這里不可能對群體強弱不同的組織程度做全面的研究,因此我們只專注于那些已經達到完全組織化階段的群體。這樣我們就會看到群體可以變成什么樣子,而不是它們一承不變的樣子。只有在這個發達的組織化階段,種族不變的主要特征才會被賦予某些新特點。這時,集體的全部感情和思想中所顯示出來的變化,就會表現出一個明確的方向。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我前面所說的群體精神統一性的心理學規律才開始發生作用。


在群體的心理特征中,有一些可能與孤立的個人沒有什么不同,而有一些則完全為群體所特有,因此只能在群體中看到。我們所研究的首先就是這些特征,以便揭示它們的重要性。


一個心理群體表現出來的最驚人的特點如下:構成這個群體的個人不管是誰,他們的生活方式、職業、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還是不同,他們變成了一個群體這個事實,便使他們獲得了一種集體心理,這使他們的感情、思想和行為變得與他們單獨一人時的感情、思想和行為頗為不同。若不是形成了一個群體,有些念頭或感情在個人身上根本就不會產生,或不可能變成行動。心理群體是一個由異質成份組成的暫時現象,當他們結合在一起時,就像因為結合成一種新的存在而構成一個生命體的細胞一樣,會表現出一些特點,它們與單個細胞所具有的特點大不相同。


與人們在機智的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筆下發現的觀點相反,在形成一個群體的人群中,并不存在構成因素的總和或它們的平均值。實際表現出來的,是由于出現了新特點而形成的一種組合,就像某些化學元素——如堿和酸——反應后形成一種新物體一樣,它所具有的特性十分不同于使它得以形成的那些物體。


組成一個群體的個人十分不同于孤立的個人,要想證明這一點并不困難,然而找出這種不同的原因卻不那么容易。


要想多少了解一些究竟,首先必須記住現代心理學所確認的真理,即無意識現象不但在有機體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動中,都發揮著一種完全壓倒性的作用。與精神生活中的無意識因素相比,有意識因素只起著很小的作用。最細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銳的觀察家,充其量也只能找出一點支配他的行為的無意識動機。我們有意識的行為,是主要受遺傳影響而造成的無意識的深層心理結構的產物。這個深層結構中包含著世代相傳的無數共同特征,它們構成了一個種族先天的稟性。在我們的行為之可予說明的原因背后,毫無疑問隱藏著我們沒有說明的原因,但是在這些原因背后,還有另外許多我們自己一無所知的神秘原因。我們的大多數日常行為,都是我們無法觀察的一些隱蔽動機的結果。


無意識構成了種族的先天稟性,尤其在這個方面,屬于該種族的個人之間是十分相似的,使他們彼此之間有所不同的,主要是他們性格中那些有意識的方面——教育的結果,但更多的是因為獨特的遺傳條件。人們在智力上差異最大,但他們卻有著非常相似的本能和情感。在屬于情感領域的每一種事情上——宗教、政治、道德、愛憎等等,最杰出的人士很少能比凡夫俗子高明多少。從智力上說,一個偉大的數學家和他的鞋匠之間可能有天壤之別,但是從性格的角度看,他們可能差別甚微或根本沒有差別。


這些普遍的性格特征,受著我們的無意識因素的支配,一個種族中的大多數普通人在同等程度上具備它們。我認為,正是這些特征,變成了群體中的共同屬性。在集體心理中,個人的才智被削弱了,從而他們的個性也被削弱了。異質性被同質性所吞沒,無意識的品質占了上風。


群體一般只有很普通的品質,這一事實解釋了它為何不能完成需要很高智力的工作。涉及普遍利益的決定,是由杰出人士組成的議會做出的,但是各行各業的專家并不會比一群蠢人所采納的決定更高明。實際上,他們通常只能用每個普通個人生來便具有的平庸才智,處理手頭的工作。群體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如果“整個世界”指的是群體,那就根本不像人們常說的那樣,整個世界要比伏爾泰更聰明,倒不妨說伏爾泰比整個世界更聰明。


如果群體中的個人只是把他們共同分享的尋常品質集中在了一起,那么這只會帶來明顯的平庸,而不會如我們實際說過的那樣,創造出一些新的特點。這些新特點是如何形成的呢?這就是我們現在要研究的問題。


有些不同的原因,對這些為群體所獨有、孤立的個人并不具備的特點起著決定作用。首先,即使僅從數量上考慮,形成群體的個人也會感覺到一種勢不可擋的力量,這使他敢于發泄出自本能的欲望,而在獨自一人時,他是必須對這些欲望加以限制的。他很難約束自己不產生這樣的念頭:群體是個無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責任。這樣一來,總是約束著個人的責任感便徹底消失了。


第二個原因是傳染的現象,也對群體的特點起著決定作用,同時還決定著它所接受的傾向。傳染雖然是一種很容易確定其是否存在的現象,卻不易解釋清楚。必須把它看做一種催眠方法,下面我們就對此做一簡單的研究。在群體中,每種感情和行動都有傳染性,其程度足以使個人隨時準備為集體利益犧牲他的個人利益。這是一種與他的天性極為對立的傾向,如果不是成為群體的一員,他很少具備這樣的能力。


決定著群體特點的第三個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同孤立的個人所表現出的特點截然相反。我這里指的是易于接受暗示的表現,它也正是上面所說的相互傳染所造成的結果。


要想理解這種現象,就必須記住最近的一些心理學發現。今天我們已經知道,通過不同的過程,個人可以被帶入一種完全失去人格意識的狀態,他對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識的暗示者惟命是從,會做出一些同他的性格和習慣極為矛盾的舉動。最為細致的觀察似乎已經證實,長時間融入群體行動的個人,不久就會發現——或是因為在群體發揮催眠影響的作用下,或是由于一些我們無從知道的原因——自己進入一種特殊狀態,它非常類似于被催眠的人在催眠師的操縱下進入的迷幻狀態。被催眠者的大腦活動被麻木了,他變成了自己脊髓神經中受催眠師隨意支配的一切無意識活動的奴隸。有意識的人格消失得無影無蹤,意志和辨別力也不復存在。一切感情和思想都受著催眠師的左右。


大體上說,心理群體中的個人也處在這種狀態之中。他不再能夠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他就像受到催眠的人一樣,一些能力遭到了破壞,同時另一些能力卻有可能得到極大的強化。在某種暗示的影響下,他會因為難以抗拒的沖動而采取某種行動。群體中的這種沖動,比被催眠者的沖動更難以抗拒,這是因為暗示對群體中的所有個人有著同樣的作用,相互影響使其力量大增。在群體中,具備強大的個性,足以抵制那種暗示的個人寥寥無幾,因此根本無法逆流而動。他們充其量只能因不同的暗示而改弦易轍。例如,正因為如此,有時只消一句悅耳的言辭或一個被及時喚醒的形象,便可以阻止群體最血腥的暴行。


現在我們知道了,有意識人格的消失,無意識人格的得勢,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傳染作用而轉向一個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觀念轉化為行動的傾向,是組成群體的個人所表現出來的主要特點。他不再是他自己,他變成了一個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


進一步說,單單是他變成一個有機群體的成員這個事實,就能使他在文明的階梯上倒退好幾步。孤立的他可能是個有教養的個人,但在群體中他卻變成了野蠻人——即一個行為受本能支配的動物。他表現得身不由已,殘暴而狂熱,也表現出原始人的熱情和英雄主義,和原始人更為相似的是,他甘心讓自己被各種言辭和形象所打動,而組成群體的人在孤立存在時,這些言辭和形象根本不會產生任何影響。他會情不自禁地做出同他最顯而易見的利益和最熟悉的習慣截然相反的舉動。一個群體中的個人,不過是眾多沙粒中的一顆,可以被風吹到無論什么地方。


正是由于這些原因,人們看到陪審團做出了陪審員作為個人不會贊成的判決,議會實施著每個議員個人不可能同意的法律和措施。法國大革命時期,國民公會的委員們,如果分開來看,都是舉止溫和的開明公民。但是當他們結成一個群體時,卻毫不遲疑地聽命于最野蠻的提議,把完全清白無辜的人送上斷頭臺,并且一反自己的利益,放棄他們不可侵犯的權利,在自己中間也濫殺無辜。


群體中的個人不但在行動上和他本人有著本質的差別。甚至在完全失去獨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經發生了變化,這種變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讓一個守財奴變得揮霍無度,把懷疑論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實人變成罪犯,把懦夫變成豪杰。在1789年8月4日那個值得紀念的晚上,法國的貴族一時激情澎湃,毅然投票放棄了自己的特權,他們如果是單獨考慮這事,沒有一個人會表示同意。


從以上討論得出的結論是,群體在智力上總是低于孤立的個人,但是從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動這個角度看,群體可以比個人表現得更好或更差,這全看環境如何。一切取決于群體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質。這就是只從犯罪角度研究群體的作家完全沒有理解的要點。群體固然經常是犯罪群體,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義的群體。正是群體,而不是孤立的個人,會不顧一切地赴死犯難,為一種教義或觀念的凱旋提供了保證,會懷著贏得榮譽的熱情赴湯蹈火,會導致——就像十字軍時代那樣,在幾乎全無糧草和裝備的情況下——向異教徒討還基督的墓地,或者像1793年那樣捍衛自己的祖國。這種英雄主義毫無疑問有著無意識的成份,然而正是這種英雄主義創造了歷史。如果人民只會以冷酷無情的方式干大事,世界史上便不會留他們多少記錄了。




鳳凰讀書 古斯塔夫‧勒龐 2015-08-23 08: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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