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不該是留守兒童提醒社會關注他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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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石勇-

來源|關天茶舍


編輯案語:2015年6月9日,貴州畢節四名留守兒童集體服毒自殺。年齡最小的5歲,最大的13歲。村民張仕貴是4名死亡兒童的親屬,他稱1個月前,4個孩子因沒有生活費輟學在家,家里唯一的食物是去年的玉米。平時,孩子們將玉米磨成玉米面,不用篩子篩干凈,就湊合吃了,“因為太窮了”。張仕貴說,孩子們生前沒有和他人鬧過矛盾,其父雖留了聯系電話,但一直打不通。如今再看此文,7年過去了,留守兒童的生存狀況,似乎并沒得到改善,令人悲哀。


2008年3月17日出版的《中國新聞周刊》有一篇引人注目的特稿,講了一個12歲的安徽留守少年章楊宇的死。


記者正是我的朋友張鷺。一個才華橫溢的青年。

  

章楊宇是自殺。他的悲劇警醒政府和社會,必須關愛留守少年兒童,必須從制度上創造一個可以讓他們在父母身邊成長的環境――如果可以支配這個社會的人還有人性的話。

  

我們先來看一下最有助于我們走進章楊宇內心世界的幾節記錄。在張鷺不動聲色的記述中,文字的力量給我們以巨大的震撼。這個自殺的少年,讓我們感到了心的揪痛:

    

憑借爺爺柴籃上的一條繩索,安徽省太湖縣天臺聯合小學五年級學生章楊宇結束了自己12歲的生命。

    

從初露征兆的2月14日(正月初八),到章楊宇死亡的2月25日(正月十九),11天時間里,這位五年級學生看似不經意間流露出的提示,讓這起自殺看起來像是一個精心安排好的計劃。

    

一個只有單方知悉的心理契約。

    

大別山腳下的天臺村,層級狀分布在梯田之上。一塊平地上幾十戶人家就是一個自然村。山背面大面積撂荒的土地,很好地說明了這個村子的勞務輸出。 這個村村民外出打工經常出現的狀況是,村里的夫妻、父子、兄弟在同一家工廠里。其中包括章楊宇的父母——在江蘇丹陽一家煙盒企業打工的章新華楊友娣夫婦。

    

從1987年起,章新華就長期在外打工。2004年通過一位房兄介紹,去了丹陽一家生產煙盒的工廠,妻子也跟了過來。留下二年級的章楊宇住在大姐家里,大姐的兩個孩子在外工作,她很樂于為外出打工的三個弟弟看管孩子。章新華在四姐弟中排行老三,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弟弟,哥哥有個兒子,弟弟有一對兒女。這樣一來,四個留守的孩子都留給了大姐和年邁的父親。

    

算好了父母回家的日子,章楊宇像往年一樣,把家里打掃得干干凈凈。按照慣例,父母回來后,他一定要睡在父母中間,兩條胳膊摟住父母的脖子才能睡著。章新華有時怕兒子手酸,悄悄把他的手拿開,章楊宇馬上就醒了。

  

在章新華的眼里,兒子是一個克制能力很強的人。除了2004年母親第一次出門打工,他曾號啕大哭,此后就再也沒哭過,而是變得悶悶不樂和默默流淚,而且不在大人面前表現出來,更不會抱住大人的腿不讓走。父母走時,他甚至主動幫著收拾行李。

  

但2008年正月初八,他前言不搭后語地對母親說:“如果你(農歷)三月初六不回來,我就要讓你后悔。”三月初六,是章楊宇與父母定下的一個只有他自己單方知悉的心理契約。之前他聽家里人說,父母會在這一天回來蓋新房子。

  

華沖小學的乒乓球臺和籃球架之間有一塊空地,這里成了天生帶“門”的足球場。踢球的同學總會叫上章楊宇。他在球場上奔跑的身影,至今還留在周家理的腦海中。由于這個孩子的家境比較困難,周對他格外關心,經常開解他,“父母在外面打工賺錢,是為了讓你讀書”。

    

同樣的話,章新華也經常對兒子說。不過,12歲的章楊宇對父母的愿望是,“哪怕生活苦一點,也要一家人在一起。”家里條件不好,但是只要家里有大人,章楊宇就會選擇在家住。周家理說,找他談心,每當談到父母,他就會流眼淚。


“你們每次離開,我都很傷心”

  

遺書是伯父從他口袋里翻出來的。現在與那條致命的繩索,一起沉睡在公安局的證物袋里。伯父說,遺書的大致內容有三點:一是讓父母原諒自己的“不孝”;二是借了堂姐章麗芳20塊錢,讓父母代為償還;最后一條是,“你們每次離開我都很傷心,這也是我自殺的原因”。

  

在中國,因為貧窮,因為生存不下去,超過一億的農民涌入城市和沿海發達地區打工,在歧視他們的城市和壓榨他們的血汗工廠里承受著今天發達國家的工人已經無法想像的一切。章楊宇的父母就是這樣。

  

張鷺在他的文章里告訴我們,章新華家只有三分水田、一畝多旱地,種地的話根本就不夠吃。沒有辦法,只能出去打工。

  

而這種辛酸的打工命運,在農村留下了無數的少年兒童。這些留守的少年兒童只能在過年時體驗到一下父母之愛。他們并沒有成人,在心理上更不能離開父母而獨自成長。一旦他們長期得不到父母之愛,他們的人格發展就會遇到障礙,他們就有生命的挫折。

  

章楊宇是其中的典型。他只能在父母回家時感受到一點父母之愛。而愛總是短暫的,父母離家去打工,每一次對他都是一種巨大的心理沖擊,這樣的心理落差讓一個孩子難以承受。

  

這樣的細節特別能反映章楊宇的內心變化。渴求父愛之愛,希望父母在身邊的他一旦正視父母只能出去打工的現實,他就必須壓抑自己。

  

所以,在后來,父母出去時,他甚至會主動幫著收拾行李。

  

他這是在努力接受這樣的現實,用自己的行動來合理化父母不在身邊的現實,以便讓自己在心理上生存下去。

  

然而這樣做是違反他內心的,他仍然不能壓抑自己對父母在身邊的渴求。需求一再遭受挫折,他的生命也一再遭受挫折。

  

終于,2008年正月初八,他前言不搭后語地對母親說:“如果你(農歷)三月初六不回來,我就要讓你后悔。”這已經是自殺的明顯的暗示了。

  

如果我說章楊宇的自殺是報復型自殺,他殺死自己是為了報復他的父母,你一定感到很奇怪,不幸的是,這是真相。

  

他深愛他的父母,他父母也愛他。父母不在身邊,給他造成生命挫折,讓他有被遺棄感,承受著一顆少年的心靈不能承受的痛苦。久而久之,他對父母會有一種恨意,無論他有沒有意識到(事實上他不能讓自己意識到,因為他深愛父母,而父母也愛他,意識到這種恨會遭受他內心自我的譴責。我在向張鷺求證他在調查時有沒有聽別人說這個少年恨他的父母,張鷺說沒有。這證明了這一點)。

  

而正是在愛恨交織、需求與現實的沖突中,他無法再忍受下去,單方面地訂了一個“心理契約”。如果父母不履行這種“契約”,他就要報復。是父母不在他身邊讓他痛苦,而因為父母很愛他,他可以通過自殺來讓父母痛苦。自殺,是他懲罚父母不在身邊的極端手段。他要讓父母知道他的重要性。

  

像章楊宇的這種報復型自殺,在我們的社會其實很常見。只是,自殺的人更多的是成年人,心理秘密更容易破譯,更容易讓我們辨識而已。

  

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的報道,甚至見過這樣的事例,就是女兒談戀愛,似乎很愛女兒的父母對女兒的男朋友不滿意,堅決反對他們繼續交往。而女兒很愛其男友,在不能說服父母的情況下,選擇了自殺。或者,似乎很愛子女的父母愛管子女,希望子女按他們的意志行動,為此與子女在某一件事上吵了起來,子女一氣之下,自殺身亡。

  

在這些例子中,子女自殺,而且自殺是為了報復父母,原因就在于,子女對父母有愛,而父母也對子女有愛。然而,父母的這種愛是一種施虐狂的愛,他們只是把子女看成他們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加以控制的對象,這阻礙了子女的自由發展,子女難以承受這種愛的重負。

  

在某件事情上,當子女獨立和自由的需要被父母挫敗,特別是嚴重挫敗了他們的自我時,子女實際上感覺到了生命的挫折。這種痛苦是父母帶來的,他們對父母將有一種恨。然而,他們又愛父母,并且也知道父母“愛”他們,因此為了追求心理生存,在這個時候他們和父母就有了一種心理上的較量,“愛”自己的父母否定自己,把自己視為不重要,就一定要讓父母知道自己的重要:你們不是干涉我讓我痛苦嗎,我就死給你們看,看你們痛苦不痛苦,讓你們后悔都來不及。潛臺詞是:我抗爭不過你們,但我要讓你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我要用死來懲罚你們。

  

當然,這一切都是在無意識里發生。如果發生在意識層面,這個人就有救了。當你知道了你支配你的諸種行為的心理秘密,你就跳出了那個要吞沒你的心理漩渦之外,你可以冷靜地審視它,在世界面前你就有了心理優勢,就沒有什么能夠打垮你。精神分析的原則是,把無意識呼喚成意識,只有這樣才能拯救一個人。而一個人也只有這樣才能自救。

  

在諸多報復型自殺中,子女的自殺還可以解讀為是通過殺死自己來在心理上殺死父母。向內攻擊不僅僅是向內攻擊,它還是向外攻擊的一個中介或手段。

  

但如果子女既不愛父母,父母也不愛他(她),而且又發生了與上面描述的類似的情境,結果會怎樣?可以肯定的說,這時候不是子女用自殺來報復父母,而是子女殺死父母。

  

子女不愛父母,沒有一個內心的聲音可以阻止他(她)殺死父母。而因為父母不愛他(她),他(她)的死根本報復不了父母。這個時候,遵循的心理邏輯雖然仍是生命受挫后的攻擊,但不是向內攻擊,而是向外攻擊,朝帶給他們不可忍受的生命挫折的對象攻擊,不需要借助自己這一中介了。



天涯觀察 2015-08-23 08: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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