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是否該判死刑?一名小法官眼中的罪與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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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一名小法官

來源|天涯雜談


我是一名初任法官,也是一名六個月孩子的父親,更是蕓蕓眾生的一員。基于職業原因,從一開始我就關注了刷爆我朋友圈“支持人販判死刑”的信息,但也由于職業敏感性,本不打算說什么。直到看著一場對社會大眾法律意識啟蒙討論演變為某網站博眼球的鬧劇,我覺得,作為一名父親、又有著基本法律知識、有幾年法院工作經驗、同時伴隨著網絡長大,我應該站出來,說一說我的觀點,給大家作為參考。


在大學階段,刑法老師教導我,刑法的目的是為了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懲罚犯罪很好理解,即傳統意義上的因果報應,人們應當為自己的行為承担責任。而保障人權,則包括兩部分,即人民群眾的人權與罪犯的人權。為什么還要保障罪犯的人權?在法律上,有一個觀點,即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潛在的罪犯,我們永遠無法保證自己不犯罪,也許只是一場交通事故,你就站上了被告席。所以我們也要保障罪犯的基本人權。在書本上,我們受到的教育是死刑應當廢除,這個最先由意大利法學家貝卡利亞在18世紀提出的觀點是我們后來學習刑法的參考,但隨著成長,我發現先賢們推崇的理念是片面的,因為西方社會的法律基礎是社會契約論,簡單點說就是人們認為國家既然是每一個人組成的,人們與國家就是合同的關系,但沒人會給國家剝奪自己生命的權利,所以西方幾百年來都崇尚廢除死刑。但在我們一個有著十幾億巨大人口基數、又有著幾千年刑法歷史的國家,顯然是不完全適應的。所以即使以米國為首的集團不斷舉起人權的大旗挑釁我們國家,我們的學者與法官也一直謹慎的適用死刑。進法院的第一天,我們院長就告訴我們:也許你的判決只是一生中很多中的一份,但對當事人來說也許是一生唯一的一份。綜上所述,死刑的存在在現階段是必要的,“販賣婦女兒童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有著存在的社會基礎。


在六個月前,我有了第一個孩子,當我成為父親后,我才理解了長輩們說的“不養兒不知父母恩”,每一個孩子都是父母的珍寶,如果你還沒有成為父母,相信我你真的無法理解一個孩子對家庭的重要性。就我個人來說,直到寶寶出生前,我和妻子還打算在六個月斷奶,將孩子交給父母照看,我們再過一段二人世界。但這一切計劃都因對寶寶的愛變為了三歲再帶寶寶一起旅行,是的,有時候沒有這一重身份,你永遠無法理解。在我看來,網上群眾的轉發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惡意的,他們是真的對孩子疼愛才選擇對信息進行轉發,無關乎是否有廣告、是否理智。回頭想想,我又何嘗沒有担心過寶寶被人抱走,只是想一想就不寒而栗,我問自己為什么會有這種想法?因為周邊的社會不穩定嗎?我發現并不是如此,我所在的縣城有著五十萬的人口,這一個夏天我關注到的微信朋友圈只有兩起找孩子事件,一起孩子自己到了派出所,轉發大家找孩子家人。一起是網絡謠言,造謠者已經被警察叔叔找到并教育了。原諒我無法去派出所核實有多少孩子丟失,但我想在這個身份證丟失都上朋友圈的年代,微信上的風平浪靜已經能說明問題了。于是我繼續尋找答案,我發現自己這種危機意識的出現是源于一部看過的電影-《親愛的》,電影內容簡單,就是講述了丟失孩子,父母一直尋找的故事。但看完后我就產生了如果是我的孩子丟失怎么辦的想法。再加上后來一部《失孤》,我徹底的惶恐了,原來丟孩子這么容易。再后來大家都轉發支持人販死刑的微信,中間偶爾還有幾個搶孩子的視頻,我看后不是更焦躁,反而冷靜下來了,丟孩子真的這么容易嗎?我不止一次的問自己。原來,我們只是放大了個案的結果,而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是我們對孩子的愛和自己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的担憂。到這里可能會有人會說,唇亡齒寒,今天你的冷漠可能是明天自己的惡果。我想,這一次,至少這一次,我們想多了。


現在的孩子幾乎是時刻處于成年人的關注下,路過學校,我看到了需要刷卡大人才能接到孩子,上學有專門的黃色校車,甚至在火車站、超市、商場也有專門的母嬰休息室,丟失孩子更多的原因是由于父母的疏忽。就我們一個縣城的法院而言,販賣婦女兒童案件并不多。我國人口基數多,手機用戶多,所以在旁人發起保護孩子的微信時,更多人的心思可能是“舉手之勞,多保護孩子總是好的”,所以善良又盲目的網民超過七成贊成人販死刑。


但人販真的應該全部直接適用死刑嗎?刑法學者已經給我們講解了很多,但經驗之談、本本主義是否適合我們的社會環境,我表示疑惑。作為一名父親,我贊同販賣人口最高刑是死刑,想到那些丟失了孩子的父母的無助,就如同得了被害妄想癥一樣感同身受。甚至設想如果販賣兒童不分情節輕重一律死刑會出現什么樣的社會結果,也許重刑的后果能減少人販通過殘害兒童逼迫他們乞討,但絕不會減少販賣兒童給需要孩子的家庭,資本論講述了一個很淺顯的道理,“只要有300%的利潤,罪犯就敢于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所以,跟象牙,虎骨一樣,對于孩子的保護,最主要的我認為還是應當靠制度杜絕買方市場,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而不是單純的考慮對一個行為施以重刑,大家與其為暴力點贊,不如為法律完善建言。


讓每一位敢于碰觸法律紅線的犯罪份子受到與其行為相適應的懲罚,符合人道主義與法律精神,即使沒有群眾們對人販死刑的討論,我也相信許多刑法學者,人民法官在不斷研究拐賣婦女兒童的法律問題的入罪與刑罚,但僅僅對先賢學說的研究發展是不夠的,一個好的法學家,一定是一名出色的社會學家,對于農村的孩子,街邊乞討的孩子,我們應當給予更多的關注。法院工作的這兩年,我很慶幸的看到,我們國家正走在用實踐完善法律的路上,而且速度比我想象的快很多。


歸根結底,對人販無限制死刑贊同的轉發,也許只是我們愛得太深,不愿意讓孩子們受傷害,畢竟人生不能重來。我相信每一位轉發的同胞都是善良的,對孩子們的關懷,就是為了國家的未來。同時,我也相信每一位愿意站出來捍衛法律的人是善良的,為了可能站在審判臺的每一個人,而不僅僅是人販。我愛這個國家,即愛國,也愛家。作為一名父親,我真誠的希望每一個孩子都能健康平安的成長。我們生活在一個好的時代,當我們在羨慕其他國家富足的同時,他們也在羨慕我們的安定,問一問在中國生活的外國人,他們會告訴你在這里不用担心飛機撞大樓,地鐵扔炸彈,深夜街頭傳來槍聲。


所以,我們雖然凝視黑暗,但我們生活在光明中,我們國家的法治建設和信用社會建設正走在快車道上,我們都能看到一個更好的國家!


ps:如果大家覺得我說的還在理,希望能夠轉給更多的人看,素質就在身邊,法律意識的啟蒙就在眼前,底下沒有廣告,謝謝。



天涯觀察 2015-08-23 08: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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