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朝律考 程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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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樹德

出版社: 商務印書館

出版年: 2010-12

頁數: 610

定價: 57.00元

裝幀: 平裝

叢書: 中華現代學術名著叢書

ISBN: 9787100073752

內容簡介 · · · · · ·

《九朝律考》是中國近代法律史學家程樹德創作的一部法學著作,1927年首次出版。

《九朝律考》收錄了作者搜集考證的自漢至隋各朝已散失的律令、刑名和有關資料。該書內容以考證正史為主,并兼及其他史料。引文按性質編次,分類明細,每類以年代先后為序,檢索方便。書中多有對各朝代司法謀略的考證。在對各朝代有影響的律學家及司法名人的考訂中,也引經據典,對他們豐富的法制謀略進行研究。

《九朝律考》征引考證和訂訛補闕的范圍比較廣泛,匯集資料較全面,在中國古代法律史史料的搜集整理方面具有重要貢獻,對研究唐以前中國法律的變遷沿革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是學習與研究中國法律史的一部重要的參考書。

《九朝律考》主要內容簡介:律始李悝《法經》,商鞅受之以相秦。漢就《法經》加戶、興、廄三篇,故是書斷自漢始、不別著秦律。其漢律有沿秦律者,則皆于漢律中附見之。唐律宋刑統明律清律,今皆現存,故斷至隋止。北朝后魏北齊后周各自有律,南朝則劉宋南齊沿用晉律,惟梁陳皆別定律,故不列宋及南齊,而附見于晉律中。漢令時稱漢律,故考漢律者必兼及漢令,魏晉以后之令,雖不盡關于律,而佚文亦多可考,因援漢律之例,采摭及?。是書以考證為主,而考證則以正史為主。如漢律則《漢書》,晉律則《晉書》,其他依此類推。漢律中凡引《漢書》但稱某傳某志,蓋省文也,余皆仿此。其引他史或他書者,則必標明其為某史或某書。所引之書如為佚書,或今雖有其書而為今書所不載者,必注明出處,以便尋檢。引書以類相從,同一類中,則以年代先后為序,惟解釋標題,則常列于各條之首。引書有刪節而無增改,不敢妄竄古書也。古人引書,不必盡系原文,嘗括大意,如《意林》所引《孟子》,與今本出入甚多,亦其一例。顧氏《日知?》俞氏《古書疑義》舉例,蓋嘗論之。《律考》中所輯秦漢以下諸律條文,無慮數十百條,皆從諸書中輯其佚文,蓋仿《玉函山房輯佚書》之法,然不敢必其與原文一一符合,閱者當分別觀之。舊律現存者,以唐律為最古,故唐以前諸律所有而唐律亦有明文者,則必援唐律以證之,其明清諸律相距既遠,概不援引。每條之下,間有考證,則別為按語以別之。按語亦以考證為主,不涉及論斷。

目錄 · · · · · ·

卷一 漢律考一 漢律考二 漢律考三 漢律考四 漢律考五 漢律考六 漢律考七 漢律考八卷二 魏律考卷三 晉律考上 晉律考中 晉律考下卷四 南朝諸律考 梁律考 陳律考卷五 后魏律考上 后魏律考下卷六 北齊律考卷七 后周律考卷八 隋律考上 隋律考下附錄 我國歷史朝代公元對照簡表程樹德先生學術年表程樹德與《九朝律考》編后記

《九朝律考》主要內容是對唐以前律令、刑名和有關資料的收集考證,作者于行文中不作論斷。至于隱含在文字中的學術觀點,主要在各卷的序言之中及書首總序、律系表中。《九朝律考》以豐富的史料詳細考證了唐以前各代散失了的律令、刑名和有關資料,并以“律系表”的形式指出了中國古代法典自法經至清律的發展沿革關系,是關于中國古代法制發展軌跡的通說。該書內容以考證正史為主,并兼及其他史料。引文按性質編次,分類明細,每類以年代先后為序,檢索方便。

吹律調樂人之音聲,及以比定律令。

程樹德寫《九朝律考》的目的在于整理和考訂唐以前歷代之律令法條,以再現中國古代法律發展的源流和演變情況。中國古代唐以前各代的法典已散失殆盡,清代紀昀編纂《四庫全書》時,出于“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時所不尚”的認識,對政法類僅僅收入《唐律疏議》和《大清律例》二部律典,存目也僅五部,又一次喪失了整理、保存古代律典的機會。清朝中葉,由于清初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等人所倡導的經世致用的學術思潮被壓抑后,興起一股考據學熱潮;乾嘉學派雖以考證為己任,但其方向主要在經學,于律學實無所發展。至薛允升、沈家本等人的律學著作問世前后,恰逢以“匯通中西”為宗旨的清末修律活動,研究中國古代法律、探討傳統法律文化之淵源及演變規律的法律史學得以發展。但是唐以前各代的法律條文及相關史料佚失已久,而前人關于這方面的研究還顯得非常不足,因此,整理輯考唐以前各代法律條文及相關制度等資料的重要性顯得尤為突出。程樹德自二十歲時,“盡讀其(館師陳氏)藏書,始留心考據之學”。鑒于“有清一代經學聞章,遠軼前軌,獨律學缺焉不講”,故自留學日本時始,“即有搜輯殘叢之志,荏苒十年,久稽卒業”,先后完成《漢律考》、《魏律考》、《南北朝律考凈、《隋律考》等篇章,最后集結為《九朝律考》出版。

一、書首總序、凡例和律系表。程樹德認為清代乾嘉學派對經史小學考據等方面的成就,后人難以超越,遺憾的是律學未為其所重視。不僅如此,元代以來,治律學者大都是些非陋則俗的胥吏之徒,因此律學更顯式微,唐代以前的律文散佚殆盡。律系表是程樹德在綜合研究中國傳統法典的起源傳承關系之后得出來的一個結論:中國傳統法典源于李悝法經,經秦律至漢律后分為兩支,一支為魏、晉、梁、陳諸律,一支由后魏律傳為后周律和后齊律,后齊律為隋《開皇律》和唐、宋、明、清諸律所師承。后周律、陳律和隋《大業律》因各種原因不為后代所襲。

二、第一卷為漢律考。程樹德認為春秋戰國以前的三代時期禮律不分,本屬于律法內容的八議八成之法、三有三赦之制都被納于禮之中。春秋時因周王朝衰落才導致諸侯各自立法,魏國李悝集中各諸侯的立法成果編撰成《法經》時,還沒有出現律名。后商鞅相秦,改法為律,于是才有了律。漢律沿襲秦律,但因漢朝離三代不遠,故漢時律與禮的區分并不嚴格,漢律還包含了很多后代歸人禮的部分內容,如朝覲宗廟、吉兇喪葬等制度。真正的禮律之區分是直到魏晉以后嚴格起來的。另外,漢代除正律之外,還有單行律文,還有比附定罪,因此程樹德在律名考中將單行律文及比等一并收入。程樹德在第二篇中認為秦代刑名已非李悝法經之刑名,是商鞅依據秦王命令在法經的基礎上增加鑿顛、抽脅、鑊烹、車裂等殘酷之刑而形成的。

漢自蕭何定律以來,三百余年間,古代君臣都曾依據社會現實情況的變化而增損律令,程樹德根據豐富的史料,考證出漢代律令的變革情況,其大略是:高祖與民約法三章,初建漢代法制;后蕭何因襲秦制定九章律;文帝時立法論刑,務在寬厚,幾至刑措;武帝時好大喜功,窮乏百姓,社會治安不好,于是命張湯、趙禹修訂法律,法令之繁自此開始,宣帝少在閭里知民疾苦,即位后設置廷平,慎于刑獄,故號稱治平;元帝時接受鄭昌的建議,下詔刪定律令;哀平以后,王莽秉政,改行新政,法網凝密。東漢光武中興,去王莽繁密之刑法,改行西漢輕典,當時雖然梁統主張重典,桓譚主張修訂科比,但都被光武帝壓下;明帝時增設鞭杖刑罰;章帝時采陳寵之建議,除殘苛之科,增胎養令;建安中葉,應劭主張刪定律令,但時漢室衰微,曹操秉政,漢王室已無所作為了。程樹德認為,漢代去古未遠,定刑論罪多以經義為據,這不僅是董仲舒一個人的做法,而是漢時的通行做法。春秋決獄,主要原則為論心定罪,“志善而違于法者免,志惡而合于法者誅”,因而多與法有出入。

三、第二卷,魏律考。程樹德推測魏律大體上與漢《九章律》無大出人。魏律的主要特色是體例上改漢具律為刑名列于律首,篇目分十八篇;內容上制五刑列于律首,以八議人律;比附方面較漢代嚴格,不再濫定大臣不道罪,這也是魏律的成就所在。

四、第三卷為晉律考。程樹德認為晉律對漢律的發展在“蠲其苛穢,存其清約”,“較之唐律,殆無遜色”,對晉律評價甚高。晉前期由于晉律的頒行,“百姓便之”,直到過江以后中宗時尚知修明律學,但后期因“女寵興戎,八王肇釁”,再兼之晉紳們崇尚玄學,清談風起,故而法制秩序混亂,前期修明律學之狀況不再。在序言里,程樹德還批評了世人認為晉律因其制定者賈充是小人而不足觀的看法,考證出晉律的出臺,參與其事的有十四人,賈充在其中并不起重要作用,故這種看法是偏頗的,持這種看法有損對晉律的正確評價。

五、第四卷為南朝諸考。程樹德認為南朝諸帝祟尚佛教,致使律令繁蕪,加上撰律者祟法度、范泉之流水平不高,是南朝在法制上無所成就的關鍵原因。南朝諸律大體是沿襲晉律,梁律僅僅在篇目上刪晉律諸侯篇,增倉庫篇,在文書上刪去晉律一些游詞費句,而陳律與梁律全同,更無足觀。

六、第五卷為后魏律考。后魏律之所以能傳承至唐宋后世,程樹德認為其在承襲漢律精神的基礎上,委任崔浩、高允等儒學名師修訂律法,引禮人律是主要原因。

七、第六卷為北齊律考。唐律無論篇目體例、刑制、十惡罪名等都沿襲北齊律,北周律較北齊律而言是“煩而不要”。

八、第七卷為后周律考。隋律遠取北齊律而近舍北周律的原因是北周律“煩而不要,刻意仿古”,“必欲以科刑之典,麗以《尚書》、《周禮》之文,削足適履,左與右絀”,勢必造成律文繁瑣迂闊,今古雜揉、禮律凌亂,為隋律所舍是必然的。

九、第八卷為隋律考。唐律拋棄大業律的原因并非大業律苛刻,而不過是仿漢高祖人關約法的做法而已。北齊律、隋律與唐律三者大體相同,其傳承源流關系不可混淆。

《九朝律考》主要內容是對唐以前律令、刑名和有關資料的搜集考證,作者于行文中不作論斷,故該書思想性并不突出。至于隱含在文字中的學術觀點,主要在各卷的序言之中及書首總序、律系表中,上文介紹主要內容時已提要介紹。

《九朝律考》以豐富的史料詳細考證了唐以前各代散失了的律令、刑名和有關資料,為中國法制史的學習研究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參考資料,并以“律系表”的形式指出了中國古代法典自法經至清律的發展沿革關系,是關于中國古代法制發展軌跡的通說。

程樹德(1876-?),字郁庭,福建閩侯(今福州市)人,近代法律史學家,中華民國時期政府官員。程樹德畢業于日本法政大學,早在日本留學期間,就有“搜輯叢殘之志”。歸國后歷任北洋政府參政院參政,國務院法制局參事、幫辦,北京大學、北平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政治系講師、教授等職。主要學術著作有《中國法制史》、《九朝律考》、《漢律考》等書。


2022-12-08 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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