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十)忍辱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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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常講,小不忍則亂大謀,蔣介石很信奉這一點,常常告誡自己要忍辱負重。蔣介石喜讀曾國藩的著作,1922年歲首,他曾節錄曾國藩的“嘉言”作為自己的“借鏡”,其中就有“韜光養晦,忍辱負重”的內容;1925年年初,他又將曾國藩的“懲忿窒欲”、“逆來順受”等“嘉言”抄在當年日記卷首,力圖按這些訓誡處事。

       國民黨內部時有斗爭,蔣介石有時會采取忍耐的策略。

       19315月,汪精衛、孫科、李宗仁等在廣州成立國民政府,形成寧粵兩個政權。九一八事變后,蔣介石想結束這種分裂局面,擬與粵方合作,但接到汪精衛所擬通電稿,“多誣辱之句”,蔣極為惱怒,不過仍決定暫時忍耐,“逆來順受,忍辱負重,以求萬一之補救”。胡漢民曾被蔣介石軟禁,恢復自由后,自然不愿與蔣介石合作,蔣介石認為“粵方全為胡漢民一人所阻礙”,對他是滿腔怒火,但還是決定忍耐,不僅在日記中告誡自己“唯有忍辱負重,以盡職責”,而且發表演講聲稱,“只要團結能早日實現,任何委屈痛苦,都能忍受”。

       蔣介石的“忍辱負重”,更多的是表現在他的對外政策上。

       19285月,國民革命軍二次北伐時,日本悍然出兵山東,制造濟南慘案。面對日本侵略者的武裝挑釁,蔣介石竟然決定忍辱退讓,命令部隊撤離濟南,繞道北上,因為不想因此“小不忍”而影響北伐“大謀”。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時,蔣介石雖然痛憤于日本侵略,有準備北上抗日的打算,但最終還是怯于和日本作戰,下不了抗戰決心。他認為“徒憑一時之奮興,不惟于國無益,而且徒速其亡,故無可恃也”,因此只能在日記中寫下“臥薪嘗膽”、“忍辱負重”等詞句,并無抗日行動。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抗戰艱難,美、英等國雖然對中國有所援助,但蔣介石認為“美國之欺我、侮我,英國之嫉我、制我,毫不能予我國以助力”,令其含垢忍辱,未有了期”,除發誓“自力更生”外,只能以“今日之蒙恥含辱,憂患重重,正上帝玉我以成之時也”來激勵自己不氣餒。對美國之交涉,對俄國之外交,蔣介石經常無奈“示弱”,日記中留下大量“忍辱蒙羞,含辛茹苦”、“應暫忍耐”、“忍痛自制”、“再三忍辱茹痛”、“忍氣吞聲、負重致遠”等字眼。蔣介石明知在外交上“示弱太甚”,但認為“對外處境,惟此一途”,“如果我與之據理爭勝”,則使敵人“有隙可乘”,而中國沒有外援,“勢必陷于絕境”。因此,“無論任何苦痛與恥辱,必須虛心忍受,如此國家民族終有光明之望也”。

       面對強敵入侵,蔣介石沒有膽量抵抗,一味強調“忍辱負重”;面對強國外交,蔣介石也不敢“據理爭勝”,只會一再“采取和緩忍耐方針”。這種所謂的“忍辱負重”,已經有負于其本意,而成為一種軟弱、妥協。

       但是,蔣介石并未凡事都能忍耐,有些事他就“是可忍,孰不可忍”。1944年,美國欲派觀察組視察延安,蔣介石認為這是美國“聯絡共黨”、“牽制中央政府之計也,其用心甚險”,一反以往對美國外交“逆來順受之道”,堅決“依理力拒”,“嚴正拒絕,不能有所遷就”。美國要求任命史迪威為中國戰區統帥,此等涉及軍事指揮權之大事,蔣介石當然“決不能有所遷就也”,而要“據理力爭,不能再事謙讓”,結果以史迪威被撤職回國而告終。

       何事能忍,何事不能忍,蔣介石心中很清楚,他曾囑托美國特使赫爾利轉告美國總統羅斯福,“有三點不能稍事遷就:1三民主義不能有所動搖,故不能任共產主義之赤化中國。2國家主權與尊嚴不能有所損失。3、國家與個人人格不能污辱,即不能接受強制式之合作也。否則無論任何犧牲均所不恤耳。”他還電告中國駐美大使顧維鈞,指示辦理外交要旨:“外交方針可以應時屈申,但必須以不失主權與不損國家威嚴,而尤以實現三民主義,不使中國共黨赤化中國為基礎,其他無不可洽商謙讓也。”可見,當國民黨和蔣介石自身利益受到挑戰時,他就不“忍辱負重”了,反對起共產主義和共產黨來,他可是非常堅決,絕不忍讓。對外軟弱,對內強硬,蔣介石的“忍辱負重”,可謂選擇不當。


網載 2012-08-05 1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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