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是什么?看德、美兩個釘子戶,和印度一個小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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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國磨坊至今仍在原地聳立

二。美國的牛釘老太

三。印度的小販

四。憲政原則

五。曹思源:世界憲政潮流 ——各國憲法比較

六。百年孤獨憲政夢

七。今天的憲政夢

八。漫漫長夜見黎明了?祝福!

 

 

習近平: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詳情看第八節。

 

 

 

 一。德國磨坊至今仍在原地聳立

 

摘自:窮人的茅舍:“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讀《封建德國的拆遷》有感

作者: 寒江雪(2003-12-4 17:31:10)  

http://www.smxs.gov.cn/viewtexti.asp?id=74266

 

  德國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行宮。一次,他住進了行宮,登高遠眺波茨坦市的全景,但他的視線卻被一座磨坊擋住了。皇帝大為掃興。這座磨坊“有礙觀瞻”。他派人與磨坊主去協商,打算買下這座磨坊,以便拆除。不想,磨坊主堅決不賣,理由很簡單: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來的,不能敗在我手里無論多少錢都不賣!皇帝大怒,派出衛隊,強行將磨房拆了。倔犟的磨坊主提起了訴訟。有意思的是,歐洲的封建制度與中國的封建制度,在這一點上并不相同。在帝制的國家居然有法院的設置。而且竟可以告至高無上的皇權。更讓人驚訝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敗訴。并判決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這座磨坊,并賠償磨坊主的經濟損失。皇帝服從地執行了法院的判決。重建了這座磨坊。數十年后,威廉一世與磨坊主都相繼去世。磨坊主的兒子因經營不善而瀕臨破產。他寫信給當時的皇帝威廉二世,自愿將磨坊出賣給他。威廉二世接到這封信后,感慨萬千。他認為磨坊之事關系到國家的司法獨立和審判公正的形象。它是一座豐碑,成為德國司法獨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應當永遠保留。便親筆回信,勸其保留這座磨坊,以傳子孫。并贈給了他6000元,以償還其所欠債務。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后,十分感動。決定不再出售這座磨坊,以銘記這段往事。

 

  封建法制的局限性不說也罷,但是它對“私有財產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詮釋卻讓每一次回味它的人都感喟良多。關于私有財產的神圣,還有一個詮釋,這就是十八世紀中葉英國首相(博主註:威廉•皮特)所說的:窮人的茅舍,“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聽了這段故事,也許有人會說如果我們也如此遷就搬遷戶,中國的建設還能進行嗎?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只要用一句話就能回答清楚:請你到德國去看看。如果德國能把自己的國家建設得那樣美麗、富麗堂皇和景色如畫,我們也能。而且應當更好。

 

知恥而后勇,先賢如是說。

 

(BZ:事發時間是1866,當時德國叫普魯士)

 

 

 

二。美國的牛釘老太

 

1.“釘子戶”和施工監理的友誼

 

——本文摘自香港電臺第一臺(FM92.6-94.4)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并存載于港臺網站(rthk.hk)。

http://column.etnet.com.cn/column-list-EtnetcolB209/18296.htm

 

    在許多城市都有的拆遷重建中,往往有其中一戶是不接受賠償堅決不肯搬的,被稱為“釘子戶”。發展商和許多人認為“釘子戶”妨礙了整體發展,甚至認為是“阻住地球轉”。不過,不同社會卻有對“釘子戶”不同評價。

 

    話說2006年有開發商在美國西雅圖某地帶要拆卸一些老房子建造五層商業大樓,一位住在這地帶的84歲老太太伊迪絲•梅斯菲爾德(Edith Macefield)拒絕搬走。據政府評估,她的這座建于1900年的老宅只值8,000美元,其地皮也只值12萬美元。開發商幾次提高拆遷補償價,最后開價達到100萬美元,老太太依然拒絕,她說:“我不想搬家。我不需要錢。金錢并不算什么。”最終,開發商修改了施工圖紙,繞著她的老宅建造了凹字形的五層大樓。老太太也不怕在她住宅周邊開工的噪音,她說:“我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噪音對我來說沒什么。”

 

    負責建商業大樓的施工監理巴里•馬丁(Barry Martin)還主動照顧老太太,開車送她去剪發,陪她去看病,幫她買食品,開方取藥,幫她煮飯。兩人結成忘年友誼。2008年6月15日,身邊沒有任何親人的老太太因胰腺癌與世長辭。美國社會不但沒有輿論批評她不“以大局為重”,還稱之為民間英雄,因為她信奉“堅持對你是至關重要的東西”。

 

    這個“至關重要的東西”就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對私有財產的保護。私有財產是人類社會從蒙昧進化到文明的根源。香港《基本法》第六條也列明對私有財產權的保護。為了集體利益而犧牲個體應有的權利,是使社會步向文明毀滅之途。

 

(BZ:基本法(Basic Law),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擁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含義與憲法實際上相同,在港澳地區亦有人稱基本法為該地區的小憲法。)

 

2.中國網民嘆美國“牛釘” 開出幾倍于市價的百萬美元,老太拒絕搬走也沒被強拆,商業大樓只好蓋成了凹形

 

——南方都市報 2009-12-08 作者:張東鋒

http://gcontent.nddaily.com/6/9a/69a5b5995110b36a/Blog/de4/35bc17.html

文章請打開鏈接看。圖片4張:

 

憲政是什么?看德、美兩個釘子戶,和印度一個小販的故事

大樓里是一個健身俱樂部和一個連鎖賣場。
憲政是什么?看德、美兩個釘子戶,和印度一個小販的故事
2006年,大樓還在蓋,老太還在世,門口是她的藍色轎車。
憲政是什么?看德、美兩個釘子戶,和印度一個小販的故事
新主人準備把房子架高,改造成這樣。
憲政是什么?看德、美兩個釘子戶,和印度一個小販的故事
今年5月的一天,迪士尼給房子系上了些氣球。

 

 

 

三。印度的小販

 

城市管理怎樣才最有人情味 

——連海平 廣州日報2013-3-13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3-03/13/content_2178173.htm

摘錄:

印度也曾通過各種方式限制街頭小販,結果被小販們告上法庭,經過4個月的斗爭后,印度最高法院于2010年10月作出裁決,小販勝訴。判決書指出:和行人的自由行路權一樣,街頭攤販的謀生權利同樣需要保障。政府需要保障兩者間的平衡……而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通過合理的規范,才能使這兩種相互沖突的權利達成平衡。“不能因為路邊攤販貧窮、無組織,就讓他們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處于混亂狀態,更不能用不斷變化的行政規劃決定他們的基本權利”。

 

 

 

四。憲政原則

 

英國思想家約翰·洛克提出的一個基本的憲法原則:“個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且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許可”。簡單說:個人——法無禁止即自由;政府——只能依法治國。

 

 

 

五。曹思源:世界憲政潮流 ——各國憲法比較

 

  筆者有幸根據中國青島出版社1997年版《世界憲法全書》所載中國和其他110個國家的憲法進行比較研究,頗有收獲。很愿選擇部分成果,與海內外有興趣的朋友分享。 

  究竟什么是憲政潮流?這雖然不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物,卻是可以推算出來的一種發展趨勢。我選取了十八個問題進行考察,以110個國家為基數,計算相關國家所占的比重(%),主流便一目了然—— 

  56%的國家憲法規定有公民投票; 

  66%的國家憲法規定了法官的獨立性; 

  67%的國家設有憲法監督機構; 

  69%的國家承認或不禁止雙重國籍; 

  69%的國家元首為總統; 

  71%的國家元首兼任軍隊統帥; 

  74%的國家憲法無序言; 

  75%的國家實行地方自治; 

  76%的國家議會(或代表機構)實行直接選舉; 

  85%的國家不把個人名字寫進憲法; 

  87%的國家不把任何主義名稱寫進憲法; 

  91%的國家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動自由; 

  91%的國家憲法對新聞出版自由有保障條款; 

  94%的國家實行三權分立; 

  95%的國家實行公開化; 

  95%的國家不承認任何政黨有政治特權; 

  98%的國家憲法保障人權; 

    99%的國家憲法無專政條款。

全文,請看:http://www.aisixiang.com/data/47896.html

 

 

 

六。百年孤獨憲政夢

 

重讀宋教仁 ——鳳凰網

憲政是什么?看德、美兩個釘子戶,和印度一個小販的故事

宋教仁遇刺100周年,追問他的正確理念為何未在當日中國實現。

導語:上海火車站的一聲槍響,有毒的子彈奪走了宋教仁的生命,也打碎了宋教仁北上組閣的夢想。百年來,我們執著于追問誰是殺宋的幕后黑手,卻讓宋教仁憲政理念邊緣化:我們記得有的革命者不得不用賣國的手段來救國,卻忘了宋教仁可以為保衛國土不惜與清朝合作;我們知道同盟會派系紛爭難以調和,卻忘了宋教仁曾試圖用民主的議事規則團結革命黨;我們更熟知孫中山為宋教仁案發動“二次革命”,卻忘了正是這次革命讓袁世凱與革命派徹底翻臉,讓宋教仁未盡的民主憲政之夢再無實現的可能……我們重讀宋教仁,不是糾結于“宋案”真相,而是試圖追問為何被歷史驗證的正確理念沒能在當日的中國實現?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jindaishi/special/songjiaoren/

 

 

 

七。今天的憲政夢

 

《中國夢,憲政夢》

 

——南方周末2013新年獻詞原文:中國夢,憲政夢! 

 

    天地之間,時間綻放。

  這是我們在2013年的第一次相見,愿你被夢想點亮。

 

全文,請看:

南周的兩篇2013新年獻詞:《中國夢 憲政夢》與《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更接近夢想》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b21dae0101hsw7.html

 

親愛的新浪博友:2013-01-31 18:09 您的文章《南周的兩篇2013新年獻詞:《中國...》已被管理員刪除。給您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

 

唉,言論自由不容易,看這里吧:

『天涯雜談』 [版務處理]南方周未事件 始未(轉載)作者:心中有劍888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998415.shtml

 

 

 

八。漫漫長夜見黎明了?祝福!

 

1。習近平: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新華網北京1月22日電。。。。習近平當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

全文: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1/22/c_114459610.htm

 

2。營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環境 

——南方都市報2013年2月28

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13-02/28/content_1811682.htm 

摘錄:“依法治國是人類千百年來歷史經驗的總結,本質上是一種‘法律至上’之治,強調只有講規則,才能最大程度地維護人類的秩序、增進人類的福祉。”堅持法律至上,用法治反人治、反特權、反腐敗,我們方能營造出公開、公平、公正、可預期的法治環境,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摘自昨日《人民日報》)http://blog.sina.com.cn/louischuiky

 

 

 

 

 


盧易的囈語 2013-03-28 08: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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