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三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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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狹義220年-280年,廣義184年、190年或208年-280年)是中國歷史上的一段時期,有曹魏、蜀漢、孫吳等三個政權。漢末三國戰爭不斷,使得人口下降,經濟受損,三國皆重視經濟發展。由于戰爭需求,各種技術都有較大發展。

漢靈帝光和七年(184年),黃巾之亂爆發,混亂之中,朝廷被軍閥董卓控制,全國陷入軍閥割據混戰局面。190年,董卓遷都,朝廷崩潰。192年,董卓被呂布、王允設計刺殺,后董卓余部李傕聽從謀士賈詡之策攻入長安,控制了朝政。196年,曹操迎漢獻帝到許昌,改元建安,挾天子以令諸侯,擊敗多股勢力。他于200年的官渡之戰擊敗袁紹,至208年時大致掌控了中國北方。然而于該年冬天的赤壁之戰中被孫劉聯軍擊敗,這形成了三國鼎立的雛型。220年曹操病逝,其子曹丕迫漢獻帝禪讓,立國號為“魏”,史稱曹魏,至此東漢滅亡,正式進入三國時期。隔年以益州為主的劉備亦稱帝,國號續為“漢”,史稱蜀漢。劉備與孫權在赤壁之戰后拓展勢力,為了荊州問題雙方發生多次糾紛與戰爭,最后在222年的夷陵之戰后劉備戰敗,孫權獲得荊州絕大部分。劉備于隔年病死,輔佐其子劉禪的諸葛亮于同年再與孫權恢復同盟。而據有揚州、荊州及交州等地的孫權遲至229年正式稱帝,國號“吳”,史稱孫吳或東吳。三國局勢主要為蜀吳同盟對抗曹魏,各國疆域變化不大。而曹魏朝廷漸漸被司馬氏一手掌控。263年司馬昭為建立軍功準備篡位,發動魏滅蜀之戰,蜀漢亡。兩年后司馬昭病死,其子司馬炎廢魏元帝自立,國號“晉”,史稱西晉,曹魏亡。西晉于280年發動晉滅吳之戰,滅亡孫吳,統一中國。至此三國時期結束,進入晉朝時期。

三國時期開始的時間學者各有不同見解,一般分成狹義及廣義。狹義是220年曹丕逼東漢漢獻帝禪讓,建國曹魏,使東漢滅亡開始。廣義一般認為有184年東漢黃巾之亂開始。這源自漢靈帝為解決黃巾之亂而成立州牧制度,該制度導致地方割據,天下分裂。其他觀點還有:190年董卓挾漢獻帝離開洛陽開始,這時東漢朝廷已經崩潰;208年赤壁之戰后開始,這時三國鼎立形成雛型。歷史學家多注重三國鼎立的形成與過程,自184年東漢已開始失去政權實體、群雄割據,形成三國雛型直到魏代漢為止,所以往往將這段184年到220年的時間納入三國時期加以討論。

三國時期人才輩出,后世常常追思當時風云人物。在唐宋詩詞中出現大量三國內容。元明清期間,三國事跡更加深入人心,成為戲劇和民間藝術文學常見話題。明代羅貫中以這段歷史為藍本,編撰歷史小說《三國演義》成為了中國四大名著之一。其豐富多彩的歷史內涵也流傳到亞洲及世界各地,影響了這些地區。直到今天,三國的著名人物、事件仍是耳熟能詳,成為電視、電影或游戲題材之一。三國(公元220年~280年,另有184年、190年或208年起始說),是中國歷史上東漢與西晉之間的分裂對峙時期,有曹魏(魏國)、蜀漢(蜀國)、東吳(吳國)三個政權。三國時代波瀾壯闊,充滿生機,常引起后人追思。唐宋詩詞中有大量三國內容。元明清時期,三國事跡成為戲劇和民間藝術文學常見話題。晉代陳壽所作史書《三國志》,頗有參考價值。明代羅貫中以三國歷史為藍本,編撰小說《三國演義》成為中國四大名著之一,其豐富多彩的歷史內涵也流傳到世界各地。
學術
  漢晉之際的學術思想發生劇烈的變動,主要受傳統思想的變化與政治斗爭有關,前者成份居大。由尚交游、重品藻,反動而變為循名責實,歸于申韓。因尚名務虛偽反動而為自然、率直,歸于老莊。   由于東漢晚期政治敗壞,局勢混亂。曹操與諸葛亮采用名家或法家的思想來恢復社會秩序。曹操提倡信賞必罚,主張法治。提出“用人唯才”的觀念打破以門第或名教的標準。諸葛亮也提倡法治觀念,入蜀后修明法制,執法公平。提出“治國之要,務在舉賢”的主張以任才適用。他也重視軍法,如街亭之戰馬謖違反軍令而被斬,他也自貶三等。漢末魏初的名法思想為此后魏晉玄學思潮提供了基礎,使名士基于政治黑暗將焦點由名法的具體問題轉向玄學的抽象思辨。   經學方面,漢末鄭玄之經學已甚受推崇。然而在魏晉之世,王肅繼承父學而注經,其對經學的見解與鄭玄不同,遂有鄭、王兩派互相駁難。曹魏末年,司馬氏篡魏為晉。當時政治黑暗,知識份子之思想趨向反動、消沉而無出路。傾向曹氏者多是失勢士子,采取清談方式批評政治,主張自然。傾向司馬氏者,則主張維持名教,使儒家作風漸起分化。因王肅為晉武帝外孫,遂被立為官學,一時黜鄭申王,使王學成為宗主。   魏晉時期最突出的思想為玄學。其基本教義為《老子》、《莊子》和《周易》,合稱三玄。玄學家好談玄理,不談俗事,稱為清談,流行于魏晉時期。在240-248年的醞釀期,以何晏和王弼為代表。玄學家認為一件事情需要理解其背后原理的“本”方能了解平常所見的表象“末”,進而提倡“以本統末”的理論。又視“本”為“道”,類比為沒有形體的“無”(原理、趨勢),視“末”為實際現象的“有”,并認為“萬物皆產生于無”。之后到司馬炎篡魏建晉為止。以阮籍、嵇康等竹林七賢為代表,他們把焦點由思想理論轉移到人生問題上。當時政治黑暗,司馬氏壓抑士大夫,并以崇尚名教自飾。阮籍及嵇康等人遂主張儒教的禮法壓抑人性且虛偽,強調人性的解放與自然真誠。他們帶頭實現這個理論,形成一股解放個性的風氣。到了西晉之后,清談之風蔓延到政治舞臺上,握有大權的達官顯要也大談玄理,呈現一批在世又欲出世的權貴。裴頠對“自然”提出修正,主張“崇有論”,以矯“虛誕之弊”。郭象進一步證明“名教”即是“自然”,玄學發展至此已臻終結。
文學
  三國文學中以曹魏文學最盛,分為前期的建安文學及后期正始文學,其中建安文學反對靡弱詩風,被后人稱為“建安風骨”或“漢魏風骨”。這是因為自曹操等人熱愛文學,各地文士紛紛吸附。建安文學代表人物為“三曹”及“建安七子”。其他的文學家還有邯鄲淳、蔡琰、繁欽、路粹、丁儀、楊修、荀緯等。曹操具有沉雄豪邁的氣概,古樸蒼涼的風格,著有《短歌行》、《步出夏門行》、《讓縣自明本志令》等文。曹丕及曹植才華洋溢,曹丕著有文學評論《典論》,導致文學開始自覺發展。曹植具浪漫氣質,著有《洛神賦》等文。建安七子與蔡琰、楊修等人關心現實,面向人生。他們的作品反映了漢末以來的社會變故和人民所遭受的苦難,例如蔡琰的《胡笳十八拍》。   正始文學時期,由于當時政治形勢受司馬氏操控,文人備受壓抑,難以直接面對現實。當代的作家有竹林七賢及何晏、夏侯玄、王弼等“正始名士”。正始作家大都通老莊,好玄學,對于社會現實,不如建安作家那樣執著,持比較沖淡的態度。嵇康的散文和阮籍的《詠懷詩》尚繼承“建安風骨”,敢于面對司馬氏政權,其文學都有鮮明的特色。《文心雕龍》提到“正始明道,詩雜仙心。何晏之徒,率多浮淺。惟嵇志清峻,阮旨遙深,故能標焉。”說明了阮籍和嵇康皆為正始文學的代表詩人。   孫吳作家有張纮、薛綜、華核、韋昭等。張纮為孫權長史,與建安七子中的孔融、陳琳等友善。薛綜為江東名儒,居孫權太子師傅之位。華核則是孫吳末年作家。蜀漢作家有諸葛亮、郤正、秦宓、陳壽等。諸葛亮作為一代政治家,他的作品有《出師表》等。其文彩雖不如他人艷麗,然而內容淺易,情意真切,感人肺腑,表露出他北伐的決心。秦宓所寫的五言詩《遠游》,是蜀漢流傳下來唯一可靠的詩篇。蜀中亦多有學者為書作注的人,如:許慈、孟光、尹默、李撰等,蜀漢后期有譙周、郤正都醉心于文學,譙周更寫下了《仇國論》討論過度征戰的缺點,及郤正以依照先代的儒士,借文表達意見的《釋譏》。東漢末年亦有研究纖圖、術數的學者,如:任安、周舒,之后出現了周群、杜瓊等人。
宗教
  本時期為佛教與道教的發展時期。由于天災人禍不斷,人民紛紛尋求宗教慰藉心靈,使得能夠逐漸發展。南中諸夷族的原始宗教,具有很濃厚的巫風。其性質是神話崇拜,具有多神、崇拜自然的特點。在西南地區有長遠的歷史,形成早期的原始宗教。   東漢民間流行黃老之學,張角建立的太平道和張道陵建立的五斗米道,都是道教的雛型,到西晉時則稱為天師道。張角的太平道,在道術方面較重“守一”。以《太平經》為主要經典,又稱《太平青領書》。內容龐雜,“其言以陰陽五行為家,而多巫覡雜語”。其社會思想既有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部分,也有呼吁公平、同情貧苦人民的部分。張角擁有廣大教眾后,于東漢末期率其弟張梁、張寶與部屬張曼成發起“黃巾之亂”,最后被東漢朝廷擊敗而漸漸式微。張道陵于漢順帝時入四川鶴鳴山,造作符書,創建五斗米道。該教可能是黃老之學與當地宗教的融合,符文大多源至巴蜀巫術。五斗米道與太平道教理教義基本相同,事奉黃老之學。張魯使教內“祭酒”誦習《老子五千文》,《道德經》成為主要經典之一。《老子想爾注》反映早期道教對《老子五千文》的解釋。經其子張衡(道教)、其孫張魯的傳播,流行于四川與漢中一帶。張魯投降曹操后,五斗米道由巴、漢流傳到江南一帶。
藝術
  三國在藝術方面,孫吳有很多擅長各種藝術的名士,時人稱為吳國八絕。有吳范、劉敦、趙達、嚴武、皇象、曹不興、宋壽和鄭嫗等人。例如嚴武擅下圍棋,同輩中無人能勝,有“棋圣”之稱。至于曹不興則擅繪畫、皇象則擅書法。   東漢末期動亂不堪,許多畫作被破壞或遺失,造成損失。佛教的發展,開始出現以佛教為題材的繪畫。三國時期的繪畫,因政治動蕩、社會混亂而沒有取得更大的成就。三國之前,繪畫主要屬于“百工之苑”的技術性職業,尚未藝術化,在本時期開始出現現實題材的內容,亦是由禮教宣傳過祖”,作品有《維摩詰圖》、《釋迦牟尼說法圖》等等。他曾把五十尺絹連在一起,畫一人像,心明手快,渡到宗教宣傳的時期。畫家也由黃河流域的中原地區轉移到長江流域。當時有名的畫家有曹不興、吳王趙夫人,其他擅長繪畫的有桓范、楊修、魏帝曹髦、諸葛瞻等人。孫吳曹不興,擅長寫生與繪佛畫,被譽為“佛畫之運筆而成。其作品富有立體感,世人有“曹衣出水”之稱,號“曹家樣”。孫吳吳王趙夫人,吳丞相趙遠之妹,善于書法山水繪畫,時人譽為“針絕”。她為孫權繪各國山川地形圖,實開山水畫之首。漢末楊修相傳有《西京圖》等畫。曹魏桓范擅長丹青,魏帝曹髦繪畫人物史實。蜀漢諸葛瞻亦工書畫。   書法藝術興起于東漢末期。從三國到西晉,隸書仍是官方通行的書體,當時的碑刻大都用隸書寫成。曹魏碑文書體方正、氣度莊嚴,少有生趣。孫吳的著名碑刻有《天發神讖碑》、《禪國山碑》、《谷朗碑》等。其中《天發神讖碑》以圓馭方,勢險局寬,氣勢雄偉奇恣。本時期主要的書法家有張芝、張昶、韋誕、鐘繇及皇象等人。張芝擅章草,并創新出今草。出名的作品有《冠軍帖》、《今欲歸帖》等。張昶為張芝季弟,擅長章草與隸書。韋誕總結書法經驗,著有《筆經》。其中“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正是他的名言。鐘繇《宣示表》、《薦季直表》等作品為楷書經典之作。皇象擅小篆、隸書,尤精章草。流傳作品有《急就章》、《文武將隊帖》及《天發神讖碑》等。
科技
  馬鈞擅長機械應用,提升生產量,制作出水轉百戲和失傳的指南車,榮獲“天下之名巧”的美譽。他改良漢代的織綾機,使織出花紋具立體感,能與蜀錦相媲美。改良漢末畢嵐的龍骨車,發明出龍骨水車來灌溉較高位的農田。現在部分梯田仍在使用。他還將發石車改造成輪轉式發石車,提升拋擊量與速度。   諸葛亮為了方便在山地棧道運輸,發明“木牛流馬”。其構造歷代文獻有異,學者一般認定為獨輪車及四輪車,目前未有確實答案。他發明可以連續發射十箭的連弩,又稱“元戎”。另外,據說源自諸葛亮設計,用于傳遞信號的孔明燈,被公認為熱氣球的始祖;據《事物紀原》載,諸葛亮也最早制造出長槍的原形,長槍最后漸漸取代了長矛。   劉徽為數學家,他自幼對數學有興趣,學習中國古代數學的重典《九章算術》。年長后于曹魏景元四年(263)著有《九章算術注》,借由自己的注解,使其容易了解。之后劉徽又著作《九章算術注》的第十卷,即《重差》(后稱《海島算經》),這使中國測量學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關于其他技術,天文學方面,有先后担任孫吳與西晉太史令的陳卓。他收集各派資訊,完善中國星官體制,并繪制星圖,為后世所沿用。裴秀的“制圖六體”在中國地圖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蒲元擅長鍛鏈鐵器,他在斜谷(今陜西省眉縣西南)為諸葛亮制刀。其刀能劈開裝滿鐵珠的竹筒,譽為神刀。由于孫吳位于江南地區,水路發達,造船技術發達。其戰船有的上下五層,有的還能容納士兵三千人。蜀漢盛產井鹽,利用當地的天然氣來煮鹽,提升了產能。
曹魏兵制
  三國官制、兵制和東漢官制、兵制比較相似。曹魏的中央軍,分中軍和外軍。“‘中軍’是對‘外軍’而來的,中外軍的區別形成于漢建安時代(196-220),到黃初年間(220-226)都督制成立,中外軍的區分及中外軍的名稱也就正式成立。建安以前,曹操集團只是割據的群雄之一。曹操迎獻帝都許,挾天子以令諸侯,尤其是在官渡之戰打敗袁紹取得冀、并、青諸州以后,他的統治區才漸具國家的規模。這時局面大了,再不能象過去一樣,帶領一支軍隊到處征戰,因之便產生了留屯的辦法。平定一個地方,留部分軍隊駐防,并由一人任統帥統攝轄區內諸軍。這種留屯制,實即魏晉以下盛行的軍事上分區的都督諸軍制的濫觴。這種情形,發生于曹操打敗袁紹占有冀、并諸州之后,到赤壁戰后,三國鼎峙的局面形成,便漸漸固定為一種制度,而且發展為后來的都督制。國家的軍隊既在事實上分了內外,內外的名稱自然也跟著形成,留屯在外的將軍及都督所領的兵,就稱為外軍;中央直轄的軍隊,就稱為中軍。”   《歷代兵制》敘述了魏中軍的發展:“初,曹公自置武衛營于相府,以領軍主之。及文帝增置中營,于是有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并五校統之。”武衛營是曹魏集團最親近的宿衛禁兵,其設置時間,《補三國兵志》說在建安十三年(208)。那時曹操剛做相國,便在相府自置武衛營。當時漢帝的禁兵為數已不多,且在曹操控制之下,武衛營一成立,相府更是威重漢宮。武衛營的統帥最初是許褚,官職為武衛中郎將,后遷武衛將軍。曹魏作武衛將軍的,都是皇帝很親近的人。魏文帝置中壘、中堅二營,歸中領軍統帥,魏明帝又置驍騎,游擊二營。《歷代兵制》只提到武衛、中壘二營,有所疏漏。“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并五校統之”,也是不確的。事實上,曹魏先后置武衛、中壘、中堅、驍騎、游擊等新五營,歸中領軍統帥;東漢以來北軍的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營,曹魏時期依然存在,但兵員已少的可憐,五校地位已不如武衛將軍等,已無可能去統帥武衛、中壘等新營。   留屯各地的外軍,開始編制很不一致,統帥往往臨時由中央委派和更換。到魏文帝時,情況發生了變化。《歷代兵制》:“黃初三年,特置都督諸州軍事,尋加四征四鎮將軍之號,又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位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諸州軍事,是代表中央分駐各地的軍事長官,所領是不同于州郡兵的中央軍隊。所謂四征四鎮,是指征東將軍、征南將軍、征西將軍、征北將軍與鎮東將軍、鎮南將軍、鎮西將軍、鎮北將軍等稱號,此外還有所謂四安四平將軍的稱號,這些都不是固定軍職,而是臨時贈封的稱號。從這些稱號也可以知道,那些都督諸州軍事的將軍,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鎮壓之權。中外諸軍即中軍與外軍,“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則是以大將軍統帥全國中央軍,大將軍成為曹魏最高軍事統帥。曹魏政權是取代東漢王朝而建立的,開始仍以太尉為最高軍政長官,置大將軍后,太尉最重要的權力被分割,所以陳傅良說大將軍“位太尉上”。   綜上所述,曹魏中央軍的系統是:   |——中軍-領軍、護軍——諸營將校   中央軍-大將軍——|   |——外軍-都督諸州軍事   除中軍與外軍,曹魏還有作為地方兵的州郡兵。東漢光武帝罷兵募士,郡國兵力十分薄弱。到東漢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據稱雄,兵力轉強,多數州郡的軍隊則逐一消滅或兼并。曹操統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據武裝或被消滅,或被收編,北方各州郡往往只有留屯的中央軍,而沒有地方武裝了。當時丞相主簿司馬朗建議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裝,以“外備四夷,內威不軌”。《歷代兵制》:“自納司馬朗之言,復令州郡典兵,然未置尉,蓋太守或刺史兼帥。”州郡兵以守備本州郡為職,必要時也應調出征。州郡兵地位比中軍、外軍低,“州郡都督不與中外軍同……茍在中軍之例,雖下功必侯;如在州郡,雖功高不封”(《晉書·段灼傳》),但地方州郡長官的權力卻借此大大膨脹起來。所以《歷代兵制》認為,曹魏政權的“兵權外聚于州牧,內歸于大將軍及太尉”。因此后來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緣邊州郡刺史、太守的領兵權,另外派遣大將去鎮守,以免刺史、太守領了兵則“專心軍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獨修務本之業”(《三國志·魏書·杜恕傳》)。   曹魏兵制,還有屯田兵值得一提,但陳傅良對此又疏漏了。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兩種,是漢代官田出租辦法及邊郡屯田的推廣。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農掌管全國的民屯,典農中郎將負責一州郡的民屯,典農都尉負責一縣級單位的民屯,屯司馬負責一生產單位——一屯。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務是種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獲上繳政府。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實行軍法部勒式管理,應該納入兵制研究的范圍。建安初年開始的屯田,本是為了束縛流民于土地和為政府提供大量租入以充軍需;到魏末晉初,統治者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經常分割屯田,瓜分屯田客,屯田制度遭到毀滅性破壞。兵屯的開始晚于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軍事編制,設立在與吳蜀兩國對峙的邊境,讓士兵且佃且守。東吳也;有與曹魏大體相似的兵。名將、曹氏兄弟、夏侯兄弟、2張、許褚、徐晃、于禁、樂進。
蜀漢兵制
  大致和魏相同,但又有其特點。蜀的中央軍,《歷代兵制》說:“蜀置五軍。其左、右將軍、督、護一人,其中師、監、護、典、參軍各一人,其前師、將軍、監、護、督軍各一人,其后督、將軍、兼一人。其將校略如漢。”五軍即前、后、左、右、中軍。中軍與曹魏一樣同時又是宿衛部隊;前、后、左、右四軍略等于曹魏的外軍。蜀漢中央軍置軍師將軍一至二人,為全國最高軍事統帥。五軍的組織系統不完全一樣,中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都護、領軍、典軍各一人;前、后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領軍、典軍各一人;左、右軍有護軍、監軍、都護各一人。據《三國志·蜀書六》,前、后、左、右軍的統帥分別是前將軍、后將軍、左將軍、右將軍,只有中軍統帥是護軍;而據王平、劉敏、姜維等傳,前、后、左、右四軍又常以護軍或監軍為各自的統帥。因此,前將軍等官號,究竟是護軍的另稱還是進稱,或者是不同時候的職官,還有待進一步考查。   蜀的基層軍隊,有許多不同的稱號。《歷代兵制》:“兵有突將、無前、賨叟、青羌、散騎、武騎之別,蓋不全用蜀人也。”“劉璋時,三輔流人數萬,收以為兵,號東州兵。”這里所舉的尚不完全,據王欣夫《補三國兵志》統計,蜀有以下稱號的基層軍隊:曲長,漢軍本有部和曲的編制,蜀有曲長,則在部分軍隊尚有曲的編制。屯將,蜀有屯將,則有屯的編制。突將,沖鋒隊的將領,則蜀軍往往有專門的前鋒隊。無前、無當,二者可能同為一支精勇的隊伍。飛軍,以羌族的一支——青羌為主,分為五部。虎步,精勇的步兵隊伍。虎騎,精勇的騎兵隊伍,此外還有散騎、武騎等騎兵隊。白毦,由以白羽毛為飾的少數民族組成。賨叟,由賨人(湘、川一帶的少數民族)組成。此外還有夷兵,由荊州一帶少數民族組成。從這些稱號可以看出,蜀政權不僅讓蜀中漢人當兵,而且大量以外族為兵,組成飛軍、青羌、白毦、賨叟、夷兵等外族軍隊。從東州兵的情況還可看出,蜀漢還把外來流民組建成軍隊。名將:關羽,張飛,馬超,黃忠,趙云,魏延,姜維。
東吳兵制
  比較雜亂,大體也與魏無異。其軍隊特點,如《歷代兵制》所說:“吳多舟師,營校略異于漢。”東吳立國江南,北有長江天險,東南有東海、南海,內地多湖泊水澤,多水域的自然條件,尤其是豐富的物產和發達的經濟,決定其水軍強于魏、蜀,以致數次以舟師挫敗來進攻的曹魏大軍。東吳的般只體積大、數量多,并且有艨艟、斗艦、樓船、飛云、蓋海、赤龍、馳馬、長安、大舶、大艑、青龍戰艦、晨鳧等眾多名號。根據《吳書》的記載,當時能載馬八十匹的還算小船(《三國志·吳書·孫權傳》嘉禾二年注引)。又根據《晉陽秋》,西晉滅吳時,接收其船只五千余艘(《三國志·吳書·孫皓傳》注引),其中包括運輸船和戰船,運輸船中,相當大一部分屬于水軍作運輸軍需用。這樣,我們雖不能得知東吳水軍船只的具體數字,但其規模之大則是可以想見的。當時東吳水軍舟師不僅時刻巡守長江天險,而且游弋于遼闊海域。東吳水軍統帥為水軍都督。   東吳的中央軍與曹魏、蜀漢相同,有前、后、左、右、中五軍,軍中將領亦有護軍、領軍、典軍、軍司馬等。一旦進行戰爭置大都督總領五軍,各軍置部督等。名將、周瑜、魯肅、呂蒙、陸遜、陸抗、程普、韓當、周泰、甘寧。
曹魏經濟
  魏、蜀、吳三國當中,以魏人口最多,墾荒的面積最廣,這正是三國中以魏國力最強的原因。曹操迎獻帝于許昌后,以“夫定國之術,在于強兵足食”為方針,在許昌附近實行屯田。結果“募民屯田許下,得谷百萬斛”。因此,操設置田官于各州郡內,招募流民屯田,把屯田制加以推廣,以改東漢末年軍閥混戰所做成的“白骨露于野,千里無雞鳴”的境況。正因屯田制之成功,地方變成“農官兵田,雞犬之聲,阡陌相屬”正因采取屯田措施,使北方的社會轉向穩定,終達至“征伐四方,無運糧之勞,遂兼滅群賊,克平天下”。
蜀漢經濟
  益州自古以來已有天府之國的美名,漢高祖能得天下亦靠此地物質豐厚為根本。 諸葛亮和法正對冶鐵、煮鹽、織綿等重要手工業,實行公營,并設立專職官員加強管理。以上一連串措施,使國家稅收大大增加,奠定了三足鼎立的條件。 后來關羽失荊州,劉備討伐吳敗亡,使蜀面臨崩潰邊沿,故諸葛亮在經濟方面擴大手工業官營范圍,提高蜀綿生產量,以助加快恢復國力之步伐。盡管在三國中蜀國力最弱,但首都成都仍是當時的商業都市之一,“財貨山積,纖麗星繁。” (《蜀都賦》)
東吳經濟
  東漢末年,群雄逐鹿,中原地方連年征戰,地方殘破,北方人民攜家渡江以避難。 北方難民不乏富商大賈,他們由北方走難到江南同時,帶備了生產技術與文化,為當時貧困的江南帶來新血。 原本江南農耕技術十分落后,尚未懂得牛耕。及后生產技術注入,農業生產技術逐漸提高,人口亦因此漸漸增加,一改以往地廣人稀的境況。孫氏三代:孫堅、孫策、孫權之統治領地漸大,軍隊亦因此變得龐大,故此糧草軍需耗費成為國家支出中的一大部分,為減輕負担,逐實行屯田制,并設置典農校尉和典農都尉。屯田制有分兵屯及民屯。兵屯下之耕者為佃兵,民屯下之耕者為屯田客。由于地處江南及海邊,吳在造船和鹽業都相當發達。吳的商業都市以建業、吳郡、番禺為主,其中番禺以國外貿易為主。
   三國
東漢十三部州(三國行政區域)   司隸校尉部:治所 河南(今洛陽市東)轄區,今陜中部,秦西南部及豫西部。稱為“司州”。   豫州:治所 譙(qiáo,皖亳縣)轄區,今豫南部、東部、皖北部、蘇西北角及山東西南角。   兗州:治所 昌邑(今魯金鄉縣西北)轄區,今山東西南部,豫東部和蘇西北角。   徐州:治所 郯(tán,魯郯城縣西南)轄區,今魯東南部,蘇北部及皖東北角。   青州:治所 臨錙 轄區,今魯北部及冀東南西角。   涼州:治所 隴(甘肅清水縣北) 轄區,今甘東東部。   并州:治所 晉陽(太原市西)今陜北部,秦大部及內蒙之一隅。   冀州:治所 鎬(hào)(冀柏鄉縣北)轄區,今冀西南部。   幽州:治所 薊(jì,北京城西南)。轄區 今冀北部,遼、吉各一隅。   揚州:治所 歷陽(皖和縣,后遷壽春) 轄區 今蘇南部、皖中南部,浙、閩、贛三省。   荊州:治所 漢壽(湘常德市東) 轄區 今豫西南部,鄂、湘二省及黔、桂、粵三省邊緣。   益州:治所 雒(luò,川廣漢市,后綿竹,再成都) 轄區 今川、黔、滇三省大部,陜及鄂、甘各一隅。   交州:治所 廣信(桂梧州市)。
參考文獻

東漢末年的軍閥混戰

參考文獻:
一、史料:
1.《后漢書》卷9《獻帝紀》、卷69《何進傳》、卷72《董卓傳》、卷73《劉虞公孫瓚陶謙傳》、卷74《袁紹劉表傳》等。
2.《三國志》卷1《武帝紀》、卷32《先主傳》、卷47《吳主傳》等。
3.《通鑒》卷59至卷68。
二、近人論著:
1.馬植杰:《三國史》第一、二、三、四、五章,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
2.王仲犖:《魏晉南北朝史》上冊第一章第一、二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三國政治

參考文獻:
一、史料:
1.《三國志》有關紀傳。
2.《通鑒》卷69—卷78。
3.《曹操集》。
4.《諸葛亮集》。
二、近人論著:
1.馬植杰:《三國史》第六、七、八、九、十、十一章,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王仲犖:《魏晉南北朝史》上冊第一章第二、三、四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3.唐長孺:《孫吳建國及漢末江南的宗郭與山越》、《九品中正制度試釋》,載《魏晉南北朝史論叢》,三聯書店1955年版。
  三國經濟

參考文獻:
一、史料:
1.《三國志》有關紀傳。
2.《通鑒》卷62。
二、近人論著:
1.馬植杰:《三國史》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章。
2.王仲犖:《魏晉南北史》上冊第一章第四、五節。
3.唐長孺:《晉書趙至傳中所見的曹魏士家制度》,載《魏晉南北朝史論叢》。


網載 2013-05-04 10: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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