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閱讀 |
>>> 民初歷史變遷觀察 >>> | 簡體 傳統 |
論文提要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談判經歷了三個階段,即1949年初米高揚訪問西柏坡,1949年夏劉少奇訪蘇和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毛澤東和周恩來訪蘇。中蘇之間在國家主權和經濟利益方面的矛盾主要表現在新疆、蒙古和東北問題上,1945年蘇聯曾以新疆問題為交換條件逼迫中國同意外蒙獨立,并取得了在東北的特權。在與中共的接觸中,斯大林仍然首先在新疆問題上表現出積極態度,但毛澤東還是堅持要重新簽訂條約。談判期間,斯大林做出了兩次重要讓步,一是在毛澤東的執意要求下同意廢除舊條約,簽訂新條約;二是周恩來巧妙地把蒙古問題與東北問題拴在一起,迫使蘇聯同意按中國的要求歸還中長鐵路和旅順港。中蘇之間國家利益沖突的解決,一方面使中蘇同盟關系得以在法律的基礎上確立起來,一方面也迫使斯大林調整對朝鮮半島的政策,以保證蘇聯的亞洲利益,并能夠繼續其遠東戰略。
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毛澤東和周恩來先后來到莫斯科,與斯大林及其他蘇聯領導人進行了長時間的協商和談判,終于簽訂了替代1945年中蘇條約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和有關協定,從而將中國與蘇聯的戰略同盟關系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這無疑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最重大的外交活動,也是中蘇關系史上最值得研究的歷史事件之一。
然而,由于相關檔案文獻的缺乏,以往研究者依據現有的材料,無法肯定和明確地回答下述問題:對于簽訂這樣一個新的同盟條約,中蘇雙方各自的立場、方針和設想究竟是怎樣的?在他們的協商和談判中到底存在哪些分歧和爭論?簽約雙方是誰做出了讓步才形成了最后的一致意見?化解利益沖突的結果對蘇聯的遠東政策發生了怎樣的作用?甚至因當事人記憶上的模糊或錯誤,導致人們得出了一些與歷史事實大相徑庭的結論。
1997年,筆者在俄國的解密檔案中發現了一批關于這次中蘇條約談判的歷史文獻,共有70多件,其中包括毛澤東與斯大林的會談記錄,毛澤東、周恩來與蘇聯其他領導人的會談和談判紀要,中蘇雙方各自擬定的有關條約和協定的最初文本及歷次修改稿,以及蘇聯有關部門和專家呈報的對于條約、協定的建議和意見。[1]
盡管這還不是有關中蘇條約談判的全部檔案文獻,但對這些文件加以整理和研究,并與中國發表的有關文獻和回憶錄結合起來,已經可以對1950年中蘇條約談判的主要內容及其過程做出比較清楚的描述,從而在一個比較可靠的基礎上正確地判斷中蘇同盟的歷史地位,并回答上述幾個問題。[2]
一、中蘇關于同盟條約的不同設想
中國革命的勝利發展從根本上改變了遠東的格局,也迫使蘇聯重新調整對華政策,為了在冷戰的國際環境中加強與美國對抗的實力,斯大林無疑需要新中國加盟蘇聯的東方集團。即將取得全國政權的中國共產黨,從意識形態、安全利益,以及未來國家的經濟建設等各方面考慮,顯然也要求與蘇聯保持密切的聯盟關系。在這一點上,斯大林與毛澤東有著目標一致的共同愿望。然而,如何以法律條文的形式——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雙方的利益沖突——實現這一愿望,中蘇之間卻有不同的設想。斯大林希望與新中國結盟的方式和表現形式不致破壞雅爾塔體系及損害蘇聯在中國東北的既得利益,而毛澤東考慮的則是如何樹立新中國獨立自主的外交形象,如何在中蘇條約中保證中國的經濟利益。這一分歧集中反映在是否需要簽訂一個新的中蘇同盟條約的問題上。
中蘇雙方最早接觸到這個問題是在1949年初米高揚秘密訪問西柏坡期間。盡管這次會談沒有直接提出是否廢除1945年中蘇同盟條約的問題,而是從新疆、蒙古和東北一些具體問題談起的,但恰恰是這些問題涉及到中蘇之間的主權和利益分歧。
據俄國的檔案文獻,在西柏坡會談中,蘇聯采取了當年與國民黨政府談判時同樣的策略,即以在新疆問題上的讓步來換取中國在蒙古和東北問題上保證蘇聯的利益。[3]
當毛澤東暗示蘇聯插手新疆問題時,米高揚立即表明蘇聯在新疆問題上沒有任何要求和企圖。而在毛澤東試探性地提出蒙古的統一時,米高揚則明確表示蘇聯不支持內外蒙古的統一,理由是如果蒙古實現統一,那將是內蒙古統一到外蒙古去。隨后,斯大林又來電,表明了同樣強硬的立場。毛澤東只得表示不再提出蒙古問題。關于東北問題,中蘇雙方都采取了后發制人的策略。談到旅順海軍基地問題,毛澤東一方面通過中國民主人士之口向米高揚提出,“在革命政府掌握中國政權后,蘇聯再在旅順口保留軍事基地就沒有意義了”,一方面又表示,中國的共產黨人“主張保留這個軍事基地”,“待到中國十分強盛,有能力抵御日本侵略了,那時蘇聯本身也就不再需要旅順的基地了”。毛澤東用這種委婉的說法,表明了對于旅順口中國應該收回而目前暫不收回的立場。斯大林很清楚,新中國沒有海軍,因此目前尚無力收回旅順港,于是,在得到米高揚的報告后致電毛澤東說:“中國共產黨人掌握政權后,形勢就根本改變了。蘇聯政府已經決定,一旦同日本簽訂和約,而且美國也從日本撤軍,蘇聯就取消這個不平等條約,并從旅順撤軍。然而,如果中國共產黨認為蘇聯軍隊立即撤出旅順地區為宜,那么蘇聯準備滿足中國共產黨的愿望。”對此,毛澤東和中共其他領導人立即表示,不能馬上撤退蘇聯軍隊和撤銷旅順口基地。但毛澤東還是沒有忘記補充一句:中國人民感謝蘇聯的這個條約,當我們強大起來時你們再離開中國,到那時我們再簽訂類似蘇波條約那樣的中蘇互助條約。所以,米高揚當時的感覺是正確的:毛澤東“有自己的策略考慮,但他沒有明說”。[4]
斯大林最為關心的是如何確定中國長春鐵路的歸屬——如果說確立通向太平洋的出海口和不凍港是蘇聯遠東戰略的核心,那么中長路則是這一戰略的生命線,他十分担心毛澤東會提出1945年中長路協定的有效性問題。據隨同米高揚來華的柯瓦廖夫回憶,斯大林在會談期間“不止一次以無線電報向我詢問,中國同志對中長路協定的真正態度如何,他們是否認為中長路協定是真正平等的條約”。[5]
米高揚在會談時則坦率地告訴中共領導人,蘇聯不認為有關中長路的協定是不平等的,“因為這條鐵路主要是由俄國出資建成的”,“可能在這個條約里,平等的原則未能得到充分體現,但我們準備與中國同志友好地討論并解決這個問題”。然而,在這個直接涉及中蘇經濟利益的問題上,中共領導人沒有像前兩個問題那樣表示明確的態度。毛澤東含糊地回答米高揚說,在中長路產權歸屬問題上存在的一些磨擦,是可以就地解決的。但他接著又暗示將一些東北企業歸屬中長路是違背有關協定的:國民黨軍隊掠奪了中長鐵路及部分企業,隨著人民解放軍的開進,這些企業又歸還給了中長路。不過老百姓傳說,國民黨是根據中蘇條約占據這些企業的,而人民解放軍把企業交給中長鐵路,似乎是破壞了條約。為了留有余地,毛澤東最后還是同意了讓高崗和柯瓦廖夫共同研究這個問題并向中共和聯共(布)中央匯報。[6]
然而,斯大林已經從柯瓦廖夫那里了解到:高崗和陳云表面上都承認中長路協定是平等的和令人滿意的,但“實際上中國人暗中想要全面控制鐵路,他們正在盡力從蘇聯人手中奪取對這條鐵路的管理權”。[7]
所以,在莫斯科看來,最好的辦法還是先把問題擱置起來。
但是對于即將成立新政府的中共領導人來說,在這個問題上是不能等待的。至遲1949年4月,如何處理舊中國簽訂的對外條約問題已經提上了中共的議事日程。周恩來在一次報告中對民主人士談到:過去的“對外條約有的廢除,有的則要加以修改,有的還可以保持”。[8]
這里談到“要加以修改”或“可以保持”的條約,顯然是考慮到了1945年的中蘇條約。對于新中國來說,最好的結果當然是以新約代替舊約,不過毛澤東此時還沒有揣摩到斯大林的真實意圖。劉少奇訪蘇出發前,毛澤東在中南海頤年堂與劉少奇和王稼祥進行了長時間的談話,當講到去莫斯科如何處理原中蘇條約的問題時,毛澤東只是說“可以談談看”。[9]
1949年6月至8月,劉少奇在率中共中央代表團秘密訪問莫斯科期間,按照事先的準備,向蘇聯提出了如何處理中蘇條約的問題。在給斯大林的書面報告中,劉少奇表示新中國政府愿意繼承現有的中蘇條約,但同時又提出,在蘇聯與新中國建立外交關系時,需要對這個條約加以處理。劉少奇舉出了三種處理方式:(1)由中國新政府宣布全部承認這個條約繼續有效,不加任何修改。(2)根據原來條約的精神,由兩國政府代表重新簽訂一個新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3)由兩國政府代表換文,暫時維持這個條約的原狀,但準備在適當時機重新加以簽訂。此時,斯大林仍然沒有急于回答中方提出的問題,他在劉少奇的報告上批道:“等毛澤東到莫斯科后再決定這個問題。”[10]
顯然,中蘇雙方領導人都想摸到對方在即將開始的外交談判中的底線。
新中國成立以后,解決中蘇之間同盟條約的問題已經成為中國領導人開展外交活動和形成外交決策的當務之急,而且他們寄希望于以中蘇新型關系的表現形式為榜樣,廢除舊中國的一切不平等條約。因此,毛澤東在外交問題上首要考慮的就是直接與斯大林進行會談,而且明確地向斯大林透露,會談的目的是要簽訂一個新的中蘇條約。
1949年11月8日,毛澤東致電莫斯科表達了出訪蘇聯的愿望,還特別說明訪問期間要提出中蘇條約問題。電報又補充說,如果要簽訂條約,周恩來將前往莫斯科簽字。[11]
11月9日,中共中央給中國駐蘇大使王稼祥的電報也說明了同樣的目的。[12]
在此期間,身為聯共(布)中央駐中共中央代表的柯瓦廖夫也向斯大林報告說:毛澤東曾經告訴他,打算出訪三個月,第一個月在蘇聯,與斯大林會談,要簽署新的中蘇條約,第二個月訪問東歐,第三個月在蘇聯南方養病。因此,中國人希望斯大林將中蘇條約的事情放在日程安排的前面。[13]
看來,毛澤東去莫斯科一是要與蘇聯結成同盟,二是要以一個新條約的形式表現這種同盟關系。這一點是十分清楚的。[14]
但是,盡管毛澤東一再表明了訪蘇的目的,卻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答復,所以他仍然不知道斯大林的意圖。否則,毛澤東也不會只身前往莫斯科了。
二、毛澤東堅持簽訂新的中蘇條約
毛澤東于1949年12月16日到達莫斯科,六個小時之后便與斯大林舉行了正式會談。根據俄國檔案中的會議記錄,這兩位領導人的第一次對話便在中蘇條約的問題上發生了分歧。當毛澤東談到劉少奇訪蘇后中共中央研究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問題時,斯大林立即打斷他的話說:“這個問題可以討論和解決”,但“蘇中之間是根據雅爾塔協定締結這個條約的”,所以蘇聯領導人“決定暫時不改動這個條約的任何條款,因為哪怕改動一條,都可能給美國和英國提出修改條約中涉及千島群島、南庫頁島等等條款的問題提供法律上的借口”。斯大林的設想是要“尋求一種可行的辦法,在形式上保留,而在實際上修改現行條約”。這就明確表示了蘇聯不準備簽訂一個新條約的立場。對此,毛澤東不好直接反對,只得表示可以保留“中國長春鐵路和旅順的現狀”,“眼下不必修改條約”。但同時指出,“在中國討論條約時,我們沒有考慮到美國和英國在雅爾塔協定中的立場。我們應該按如何對共同的事業有利來行事。這個問題必須考慮周到。”會談即將結束時,毛澤東再次提出“是否需要周恩來前來莫斯科解決條約問題”。對此,斯大林顯然很不高興,他回答說:“這個問題您必須自己決定。可能需要周來解決其他一些問題。”[15]
在第一對話中,斯大林先聲奪人,提出了處理中蘇條約問題的原則,而毛澤東卻未能明確表達出中方的立場。在12月18日給劉少奇的電報中,毛澤東講述了他對這次會談結果的理解,即蘇聯認為“不宜改變原有中蘇條約的合法性”,蘇聯租用旅順口30年“在形式上不能改變”,但可以發表一個聲明表示蘇聯同意從那里撤軍。電報中還講到一段俄國檔案沒有記錄的內容:盡管毛澤東提出中國的社會輿論認為原條約已經失去了意義,斯大林仍然強調,對原條約的修改,大約要到兩年以后,并堅持不要周恩來去莫斯科。在這種情況下,毛澤東請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這一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16]
12月21日,劉少奇、周恩來、朱德聯名致電毛澤東說,政治局會議研究后的意見是,如果“只準備就旅順駐兵問題及對一般政治問題發表一個聲明,則恩來同志去莫似無必要”。[17]
顯然,在北京的中國領導人此時意識到,通過這次中蘇最高領導人會談,已經不大可能按照中方的意圖簽訂一個新的中蘇條約了。
然而,毛澤東卻沒有放棄努力。他首先有意表現出對第一次會談的結果很不滿意。按照柯瓦廖夫的觀察,那幾天毛澤東“悶悶不樂地呆在別墅里”,“情緒不好,心神不安”。為了進一步表明中國方面的態度,他于12月22日邀請柯瓦廖夫去談話,并要求把談話記錄轉給斯大林。根據談話記錄,毛澤東提出下一次會見希望安排在12月23日或24日,并向斯大林提交了下一步談判的兩種方案。第一種方案是解決中蘇條約、貸款協定、貿易協定、航空協定等問題,其中包括緬甸承認中國的問題。按照這個方案,需要周恩來前來莫斯科履行協議簽字手續。第二種方案是對第一方案中的各種問題從多方面進行磋商,但暫不履行相應的簽字手續。這樣,周恩來就不必馬上來莫斯科。毛澤東在交談中不止一次地強調,所有這些問題均由斯大林定奪。[18]
毛澤東對第二次會談仍抱有極大希望,他在第二天凌晨給中共中央的電報中談到:“已與斯大林約好23或24日談一次。在這次談話后可以確定方針電告你們。”[19]
然而,在12月24日舉行的第二次會談中,雙方主要是談的是越南、日本、印度等一些亞洲兄弟黨的事情,斯大林根本沒提中蘇條約的問題,毛澤東對此大失所望。[20]
這一次毛澤東真的動了氣,他后來曾向蘇聯大使尤金談起當時的情況:“關于簽訂條約的問題當時對我們來說事關重大,將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今后發展的前景”。“我在同斯大林第一次會談時就提議簽訂條約,但是斯大林卻避而不答。我在第二次會談時又重提這一問題”,斯大林還是找借口拒絕了。“后來斯大林避而不見我。我曾給他的住所打過電話,但得到的答復是斯大林不在家,建議我去見米高揚。”毛澤東說,“這種做法使我很生氣,我決定呆在別墅里,什么也不干”。毛澤東還拒絕了柯瓦廖夫和費德林關于去蘇聯全國游覽的建議,而寧可“在別墅里睡大覺”。[21]
根據汪東興的日記,12月25日中午斯大林曾來電問候毛澤東,26日和27日毛澤東與其他蘇聯領導人繼續進行過會談,此后直到1950年1月1日前的幾天,毛澤東與蘇聯領導人沒有任何接觸,也沒有任何公開的活動。[22]
莫斯科的空氣顯得凝重而緊張,斯大林在等待毛澤東轉變立場,而毛澤東則在設法迫使斯大林做出讓步。
1950年元旦這一天,蘇聯駐華大使羅申奉外交部長維辛斯基之命拜訪了毛澤東。毛澤東向他聲明,因身體不適,“準備完全靜養一周,徹底恢復正常的睡眠”。毛澤東還強調,他“不想參觀工廠,不想作報告,也不想發表公開演講”,并且取消了在蘇聯各地旅行的計劃。最后,毛澤東提出“想提前一個月,即在1月底離開莫斯科回國”。在談話中,毛澤東還向蘇聯方面透露了一個消息:最近幾天,“收到北京的報告,說緬甸和印度政府表示他們愿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是,只要緬甸和印度政府接受中國政府的條件,“他們可以派代表到北京進行談判”。毛澤東還告訴羅申:“不久英國和其他英聯邦國家也將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上采取明顯步驟。”[23]
毛澤東并非是無意中談到這兩個問題的,而是在以一種東方式的外交語言向斯大林表示不滿和提出警告。
首先,毛澤東不是真的要休息養病和提前回國。盡管他在私下表示了這種意見,但在第二天,即1月2日,毛澤東就以答塔斯社記者問的形式,公開向外界聲明他來莫斯科的目的首先是要解決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等問題,并表示逗留蘇聯的時間,“部分地取決于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利益的各項問題所需的時間”。毛澤東還說,“打算訪問蘇聯的幾個地方和城市”。[24]
這無疑是在向斯大林表明了簽訂新條約、捍衛新中國利益的決心。斯大林必須考慮到毛澤東的處境和可能做出的反應。[25]
其次,英國和緬甸也不是最近幾天才提出承認中國的問題的。早在1949年12月16日周恩來主持政務院會議時就透露,“英國政府傾向于承認我國”。而12月18日周恩來已復電緬甸外交部長,同意在緬甸政府與國民黨殘余力量斷絕關系的基礎上,建立中緬外交關系。[26]
毛澤東選擇這個時候向蘇聯傳遞這些信息,顯然是在外界傳聞毛澤東在莫斯科被“軟禁”、中蘇關系出現緊張狀態的背景下向斯大林施加壓力。[27]
無論如何,當中蘇談判陷入僵局時,中國與其他國家,特別是西方國家的關系出現轉機,對斯大林無疑是一個震動,他感到這是中美關系緩和的先兆。[28]
顯然,考慮到國際關系可能發生的變動以及中美緩和對蘇聯在亞洲利益形成的威脅,斯大林也不會讓毛澤東空手而回。[29]
這一招果然奏效。第二天中蘇條約談判的僵持局面便開始緩解,做出讓步的是斯大林。1月2日晚8時,莫洛托夫和米高揚來到毛澤東下榻的別墅,特地詢問他對簽訂中蘇條約等事項的意見。毛澤東講了三個方案:(1)簽訂新的中蘇條約;(2)由兩國通訊社發表一個簡單公報,說明兩國對舊的中蘇條約交換了意見,而實際上把這個問題拖下來;(3)簽訂一個聲明,內容是講兩國關系的要點。莫洛托夫馬上表示同意第一方案。毛澤東又追問:“是否以新條約代替舊條約?”莫洛托夫明確回答:“是的。”毛澤東當即說出了他的安排:“我的電報1月3日到北京,恩來準備5天,1月9日從北京動身,坐火車11天,1月19日到莫斯科,1月20日至月底約10天時間談判及簽訂各項條約,2月初我和周一道回國。”[30]
根據汪東興的日記,1月3日這一天,毛澤東“精神特別好”,“有說有笑”。[31]
籠罩在莫斯科上空的烏云終于散開了。
[1] 其中大部分文獻已經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蘇聯歷史檔案選編》課題組譯成中文,發表在《中共黨史資料》1998年總67輯和《黨史研究資料》1998年第4期。
[2] 在這方面首先做出貢獻的是德國聯邦蘇聯東歐研究所迪特·海因茨希(DieterHeinzig)教授,雖然筆者還無法閱讀他的德文新著《走向聯盟的艱難歷程:1945-1950年蘇聯—中共關系研究》,但通過一起開會討論,并看過陳之宏、陳兼為該書所寫的書評(《歷史研究》1999年第6期)后,相信他的研究是相當成功的,盡管筆者有些觀點與其不盡相同。筆者曾與俄國學者岡察洛夫合作《1950年中蘇條約的簽訂:愿望和結果》(載《中共黨史研究》1998年第3期)一文,講述了談判的基本過程,本文將做進一步分析,并增加了新材料。
[3] 參見拙文:《中蘇結盟與蘇聯對新疆政策的變化(1944~1950)》,《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3期。
[4] А.М.Ледовский, Секретная мисся А.И.Микояна в Китай(январь—февраль 1949г.),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1995,№2,л.106-107;№3,л.101。
[5] И.В.Ковалев, Диалог Сталина с Мао Цзэдуном, 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Востока, 1991г.№6,л.86。
[6] А.М.Ледовский, Секретная мисся А.И.Микояна в Китай(январь-февраль 1949г.),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1995,№3,л.101。
[7] Ковалев前引文,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1991г.№6,л.86;SergeiGoncharov, John Lewis, Xue Litai,Uncertain Partner: Stalin, Mao, andthe Korean War,Stanford,1993;Chen Jian,China's Road to the KoreanWar: The Making of the Sino-American Confrontation, NewYork,1994,p63。
[8] 周恩來:《關于和平談判問題的報告》,1949年4月17日。《周恩來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21頁。
[9] 采訪鄧力群記錄,轉引自徐則浩:《王稼祥傳》,當代中國出版社1996年版,第456頁。
[10] 1949年7月4日劉少奇給聯共(布)中央和斯大林的報告,АПРФ(俄羅斯聯邦總統檔案館),ф.45,оп.1,д.328,лл.11-50.
[11] АВПРФ,ф.0100,оп.42а.п.288,д.19,лл.81-85。轉引自Б.Кулик,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в Период Становления(1949-1952гг.), 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 1994г. №6, л.75。
[12]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131頁。
[13] Ковалев前引文,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1991г. №6, л.88-89。
[14] 在此之前,研究者大多根據師哲的回憶錄認為,中蘇莫斯科會談初期出現不愉快的原因是斯大林不了解毛澤東的意圖,或雙方產生了誤會。現在看來,這種說法似乎是沒有道理的。至于有俄國學者稱毛澤東訪蘇主要是為了養病的說法,更是大謬不然了。
[15] 1949年12月16日斯大林與毛澤東會談記錄,АПРФ,ф.45,оп.1,д.329, лл.9-17。
[16] 裴堅章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49-1956)》,世界知識出版社1994年版,第18頁。
[17]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劉少奇年譜(1898-1969)》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35頁。
[18] Ковалев前引文,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1991г.№6,л.89。
[19]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第197頁。
[20] 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49-1956)》,第18頁。可惜的是,在目前中俄兩國公布的檔案中均未見到關于這次會談的文獻資料。
[21] П.Юдин, Мао Цзэдун о китайской политике Коминтерена и Сталина,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 1994,№5,лл.105-106。
[22] 汪東興:《汪東興日記》,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65-170頁。
[23] 1950年1月1日羅申與毛澤東會談紀要,АВПРФ(俄羅斯聯邦對外政策檔案館),ф.0100,оп.43.п.10,д.302,лл.1-4。
[24]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第206頁。
[25] 有學者根據對蘇聯當事人的采訪指出,米高揚當時就是如此勸說斯大林接受中共要求的。見Odd Westad ,TheSino-Soviet Alliance and the United States:Wars,Policies,andPerceptions,1950-1961,Paper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HongKong,1996.1。
[26]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第18頁。
[27] 當斯大林同意與中國簽訂一個新條約后,毛澤東即指示中國外交部,對于英國建交要求的答復“應當拖一下”。這說明他當時提出這一問題確是別有用意的。見《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第249頁。
[28] Goncharov ,Lewis,Xue Litai前引書,第211頁。
[29] 毛澤東本人后來談到這個問題時說過:“斯大林的立場發生變化,也許是印度人和英國人幫了我們的忙。”見П.
Юдин前引文,第106頁。
[30]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第212頁。
[31] 《汪東興日記》,第173頁。
三、蘇聯對同盟條約的精心設計
中蘇第一回合談判確定簽訂一個新條約以代替1945年的條約,問題在原則上似乎得到了解決。然而,斯大林此時的讓步不過是做了一篇表面文章,關鍵的問題在于簽訂一個什么樣的新條約。在這個實質問題上,莫斯科精心設計了一系列條約草案,其目的是全面維護蘇聯在1945年條約中的既得利益。此前,斯大林堅持的原則是條約的形式不能改變,即必須保留舊的中蘇條約,而對其實際內容可以進行修改。但在確定了廢除1945年條約的原則以后,蘇方最初提出的新條約的各種草案卻完全沿襲了舊條約的內容。由此看來,斯大林所謂重新簽訂中蘇條約將引起破壞雅爾塔體系的連鎖反應的說法不過是一個借口,至多也只是表面層次的理由,其真實意圖還在于維持蘇聯在遠東的既得利益和既定目標。
毛澤東此時對條約和有關協定的具體內容似乎還沒有認真考慮,他在1月6日與維辛斯基和1月9日與柯瓦廖夫的談話中,只是強調“簽訂一個新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對雙方都是有利的”,同時表示在具體簽約時,會考慮蘇聯與雅爾塔協議的關系;中國政府“將依據包括蔣介石與資本主義國家簽訂的條約在內的一切現存條約為起點,重新進行談判”。[1]
而作為中方談判主角的周恩來則正在準備趕赴莫斯科的行裝。然而,蘇聯方面對條約及有關協定草案的準備工作已經緊鑼密鼓地開始了。
1950年1月5日,蘇聯外交部起草了名為《蘇中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的第一稿草案,除了在政治上保持友好同盟關系的條文外,該草案第七條明確指出:“締約國雙方承認,1945年8月14日簽訂的中長鐵路、大連和旅順口協定繼續有效。”[2]
顯然,蘇方最初的設想是在簽訂一個新條約的同時,繼續保留1945年的三個協定。
1月9日,蘇聯外交部條法司司長格利巴諾夫、遠東司副司長費德林、駐華大使羅申等人聯名呈報了他們起草的條約草案第二稿。其中第六條將“加強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改成比較具體的內容:“鞏固和發展兩國之間的經濟文化聯系”,第七條則改為:“締約國雙方聲明,根據蘇中友好合作互助條約規定,完全保留1945年8月14日簽訂的中蘇大連港協定和1945年8月14日簽訂的旅順口協定及其附件,并使其成為本條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
這里,蘇聯外交部進一步明確和強調了1945年關于大連和旅順協定的有效性,至于中長鐵路問題,轉由蘇聯交通部去專門處理。
基于斯大林以前曾答應中國在對日和約簽訂后蘇聯軍隊撤出旅順海軍基地,維辛斯基對草案的第二稿提出了修改意見。根據這一指示,格利巴諾夫等人于1月10日又提交了條約草案的第三稿,其中第六條增加了“彼此給予一切可能的經濟援助”一句,第七條增加了以前斯大林提出過的說法,改為:“締約國雙方同意,目前在旅順口和大連港的蘇聯軍隊自本條約生效之日起2-3年內撤出,1945年8月14日簽訂的旅順口和大連港協定在規定期滿后應重新修訂。”[4]
但這里有一個明顯的漏洞:既然已確定蘇軍提前撤出,為什么該協定還要等到期滿,即20多年后再重新修訂?于是,為了解決這一矛盾,外交部再次修改了草案,在第四稿中把第七條中重新修訂旅順口和大連港協定的日期提前到“簽訂對日和約以后”,而在第五稿中,則把蘇軍“撤出”改為“縮減或撤出”。[5]
1月16日,維辛斯基將外交部最后確定的文本(第六稿)呈報給蘇聯部長會議第一副主席莫洛托夫,其中第七條的寫法是:“締約國雙方同意,目前在旅順口和大連港的蘇聯軍隊自本條約生效之日起2-3年的期限內全部撤回蘇聯境內,撤軍將于1950年開始。締約國雙方還同意,中蘇之間1945年8月14日簽訂的旅順口和大連港協定,以及大連港協定議定書在簽訂對日和約后重新審議。”這一草案中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變化,即該文本將條約的名稱由《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改為《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此后新的中蘇條約便沿用了這個名稱。[6]
鑒于前文提到的毛澤東在12月16日和1月6日的會談中都曾使用了“友好同盟條約”的說法,顯然,維辛斯基在最后確定條約名稱時注意到了中方的這一說法。[7]
為了在新條約中保留舊條約的部分內容,蘇聯需要從國際慣例和國際條約的有關理論中找到法律根據。蘇聯外交部條約法專家杜爾金涅夫斯基進行了這方面的工作,他在1月13日致維辛斯基的備忘錄中指出,在“關于1928年2月20日條約的哈瓦那公約”和其他國際條約理論中,都沒有談到在舊條約失效的情況下,其內容被新條約所吸收的問題。但是在實踐中不乏在舊條約沒有被明確廢除和取消的情況下其內容與新條約并行有效的例子。杜爾金涅夫斯基列舉了道威斯和楊格計劃,關于同販賣婦女、兒童作斗爭的公約,1890年和1906年中英西藏協定,以及蘇聯先后與法國和南斯拉夫簽訂的友好互助條約等一系列實例,并提出了這樣的建議,“在同一問題上‘吸收’了以前條約相似內容的條約可以被認為具有并行效力。在這種情況下,不能認為以前的條約就一定失效了。但由于可能出現各種解釋,所以,對保留與新條約不矛盾的一部分舊條約作補充說明是適宜的,這樣的補充說明可以寫在新條約的文本或簽字議定書以及專門的照會中。”[8]
外交部此舉的意圖主要是針對中長鐵路和大連問題的。鑒于在當時的國際環境下中國已經表示不會在近期收回旅順港軍事基地,因而蘇聯在遠東的戰略利益就主要體現在對中長鐵路及其終點大連港的控制權上,所以,莫斯科極為重視有關中長鐵路及大連港的協定,其方針就是將這一問題與條約本身(含旅順問題)區別開而單獨提出。
蘇聯外交部首先確定了處理中長鐵路協定的原則。根據法律專家的建議,維辛斯基在1月16日向莫洛托夫提交了《確認中國長春鐵路協定有效的議定書》和相同內容的《聲明》草案,其中專門提出“完全根據1945年8月14日在莫斯科簽訂的中國長春鐵路協定中指明的期限確定該議定書的有效期”。同時建議,在中蘇條約簽字時以《補充條款》的方式聲明:“本條約的締結不承担蘇中雙方在以前條約中各自的債務。”[9]
接著,蘇聯交通部便提出了關于中長鐵路及大連港協定的具體修改建議和草案文本。交通部長貝舍夫在1月19日給莫洛托夫的報告中說明了他們如下的修改建議。
關于中長鐵路協定:
一、重新規定中國長春鐵路的資產組成。1945年的協定沒有把位于南線(哈爾濱-大連)上的工廠及其附屬的由日本人建造和改建的企業列入鐵路的資產組成,而新修訂的條款應規定將上述這類企業,即確保鐵路正常營運所必須的企業,列為蘇聯和中國共同擁有,而不論它們建立的時間。
二、規定由中蘇雙方人員輪流担任鐵路局的理事長、監事長、局長和總稽核等職務及其副職,每三年輪換一次。而以前這些職務是固定由中蘇雙方人員分別担任的。
三、新增加的條款是,對中國長春鐵路及其所屬企業和機關所需的進口貨物免征海關稅、各種特別稅及其他貨運稅。
四、將舊協定中國長春鐵路應與中國的國營鐵路一樣向中國政府“繳納稅捐”一句改為“繳納同樣數額的稅捐”。
關于大連港協定:
一、盡管大連港未被列入中長鐵路的組成部分,但在原協定的第三條中已指明港口主任由中長鐵路局局長從蘇聯人員中委派。
二、為了共同經營大連港和大連的工廠,建議組建一個中蘇合營的遠東海運公司,并將該公司蘇聯方面的領導權委托給蘇聯海軍部。
貝舍夫在報告的結尾還特別說明,要把在1945年以前屬南滿鐵路管轄的地段列為中長鐵路資產組成是出于經濟利益上的考慮。因為這段鐵路“每年都能產生很大利潤,1943年其利潤是1.63億盧布”,“從1946年開始,在確保中國長春鐵路正常營運時,它每年都可以得到上述數額的利潤”。而目前“滿洲地區工業的恢復和經濟的發展,以及滿洲與中國其他地區經濟聯系的擴大,正在引起貨運量和旅客運輸量的增長,特別是在南線即哈爾濱-大連的鐵路線上”。[10]
這就是說,保證對中長鐵路的控制,對于蘇聯不僅有戰略利益,而且還有直接的經濟利益。
1月21日,葛羅米柯、貝舍夫、柯瓦廖夫、羅申等六人向莫洛托夫、米高揚和維辛斯基呈上了委托他們起草的蘇聯部長會議關于中國長春鐵路決議的草案和中長鐵路兩個議定書的草案。其要點是:
一、確定將外交部起草的重申1945年協定有效期的中長鐵路協定的議定書草案作為蘇中談判的基礎。
二、關于從1950年2月開始恢復對中長鐵路實行共同經營和共同管理的事宜,必須與中國政府達成協議。
三、確認根據交通部的建議起草的關于中長鐵路補充議定書所述各項條款,并且必須就有關條款的修改與中國政府達成協議。
四、在確定中長鐵路的全部資產前,在與中國政府談判時,應提出將鐵路的固定資產列為蘇聯和中國共同所有的建議。為確定轉為蘇中共有的資產,批準成立蘇中聯合委員會的蘇聯代表團。
五、委托外交部維辛斯基和交通部貝舍夫就上述兩個議定書草案與中國政府進行談判。[11]
1月22日,莫洛托夫、米高揚、維辛斯基將各專門委員會起草的12個草案呈報斯大林,其中包括蘇中友好同盟互助條約、蘇中關于旅順口和大連港協定的議定書、蘇中關于中長鐵路協定的議定書、蘇中關于蘇聯向中國提供貸款的協定、關于成立蘇中航運股份公司的議定書、關于在新疆成立蘇中有色金屬和稀有金屬股份公司的議定書、關于在新疆成立蘇中石油股份公司的議定書、關于蘇中易貨和支付的議定書、關于蘇聯與新疆貿易的議定書、關于蘇聯專家的費用支付條件的協議、蘇聯部長會議關于蘇聯機構和蘇中合營股份公司共同管理的滿洲和遼東半島地區內不動產的決議、蘇聯部長會議關于派遣蘇聯專家和教師組到中國工作的決議。聯共(布)中央立即批準了這些草案。[12]
蘇方最后確定的中蘇條約及關于中長鐵路、旅順口和大連的議定書草案與外交部和交通部呈報的草案沒有原則上的變化,只是將條約第七條的內容單獨列出,形成了《蘇中關于旅順口和大連港協定的議定書》。但這里有一個特別應當引起注意的問題:上述提交斯大林的12個草案幾乎包括了中蘇談判可能涉及的所有問題,卻惟獨沒有旅順口、大連港協定和中長鐵路協定本身。原因何在?顯然,根據蘇方的設想和愿望,這兩個協定根本沒有必要重新起草,因為原中長鐵路協定繼續有效,原旅順口協定和大連港協定要等到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后再重新審議,而蘇聯提出的有關修改部分已經體現在兩個協定的議定書草案中了。況且,莫斯科也不愿為中方代表提供討論這三個協定具體內容的機會。
至此,蘇聯方面已經為中蘇第二回合談判準備好了所有的文件草案,其主要內容可以歸納為:關于《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除了在原則上確定了中蘇聯盟的關系外,沒有涉及雙邊實際利益的內容。關于中長鐵路問題,與1945年的協定相比,不僅保留了原來的30年有效期,而且其修改部分除領導職務采取輪換制以外,其他如資產確定、免征海關稅和貨運稅、繳納鐵路營業稅等規定都是更有利于保障蘇聯利益的。關于旅順口和大連問題,除規定蘇聯駐軍應從1950年開始撤退,并在條約生效后2-3年內撤退完畢外,其余一切照舊,要等到對日和約簽訂后再行審議。這是中蘇條約正式談判開始之前蘇聯方面的全部設想和期望,接下來就要看剛剛到達莫斯科的周恩來拿出的是什么方案了。
[1] 1950年1月6日維辛斯基與毛澤東會談紀要,АВПРФ,ф.0100,оп.43.п.8,д.302,лл.1-5。1950年1月9日毛澤東與柯瓦廖夫的談話,見Goncharov,Lewis,XueLitai前引書,第247-248頁。
[2]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12-15。
[3]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18-19。
[4]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20-25。
[5]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26-29、30-34。
[6]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1-4。
[7] 此時周恩來尚未到達莫斯科,更沒有提交中方的條約草案。所以,師哲在回憶錄中的說法,即是周恩來提出在1945年《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名稱上加上“互助”二字的(《在歷史巨人身邊》第448頁),是值得懷疑的。
[8] 1950年1月13日杜爾金涅夫斯基致維辛斯基,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117-121。
[9]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5-7。
[10] 1950年1月19日貝舍夫致莫洛托夫,АВПРФ,ф.07,оп.23а,п.20,д.248,лл.4-13。
[11]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20,д.248,лл.20-28。
[12]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41-50。
四、斯大林被迫做出的重大讓步
中蘇關于簽訂新條約談判出現的戲劇性變化在于,同蘇聯改變其談判方針一樣,中國提出的條約方案也完全背離了談判開始時本身提出的方針。中方原先提出在形式上必須以新條約取而代1945年的條約,而在實際上可以保留舊條約的具體內容。但在確定了要簽訂一個新條約的原則以后,中方最初提出的協定文本卻與舊條約的內容大相徑庭。正是在涉及雙方實際經濟利益的談判中,中蘇之間的矛盾和沖突便暴露出來了。
1950年1月20日,周恩來率領龐大的中國政府代表團來到莫斯科,并于22日參加了斯大林與毛澤東的第三次正式會談。在這次會談中,毛澤東與斯大林就幾個原則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第一,對中蘇條約應當修改,重新簽訂。第二,宣布在簽訂對日和約以前旅順口協定依然有效,此后蘇軍撤出旅順。第三,把在法律上保留中長鐵路協定有效的原則作為基礎,而實際上進行適當的修改。第四,蘇聯放棄在大連港的權利,由中方決定大連的問題。第五,中方原主張中長鐵路管理委員會主席和局長的職務由中方担任,后同意采取輪換制。第六,周恩來提出修改雙方對中長鐵路的投資比例,把中方的投資比例增加到51%,后同意從保障雙方利益的角度再研究一下。此外,還討論了貸款協定、新疆貿易等問題,并決定委托米高揚、維辛斯基、周恩來、李富春進行具體談判。[1]
1月23日,中蘇雙方代表進行會談,并首先討論了蘇方提出的條約草案。1月24日,毛澤東、周恩來等研究蘇方的草案,并擬定了中方修改后的文本。[2]
1月24日23時,由中國大使館參贊戈寶權將中方修改后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草案遞交給蘇方談判人員庫爾久科夫。把雙方的草案進行仔細對比可以發現,中方的修訂草案除調整了一下段落安排和增加了個別修飾詞以外,從名稱到內容,與蘇方的草案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區別。[3]
這一點與中國方面有關回憶錄和研究著作中的說法完全不同,按照以前中國方面的說法,1950年中蘇條約的最初文本是周恩來起草的,或蘇方按周恩來的意思起草的。[4]
現在看來,這種說法是缺乏依據的。[5]
無論如何,就條約本身而言,中蘇雙方沒有什么分歧。盡管后來雙方又有兩次對條約文本的修改,但都是個別文字的改動或調整。[6]
對這一點并不難理解,因為條約所述的防止日本及其盟國的侵略、加強雙邊的協商與合作等內容,都是中蘇雙方的共同愿望和要求。真正涉及雙方利害沖突的是在中長鐵路、旅順和大連等實際問題上。
經過雙方接觸以后,蘇方在上述提交給中方的草案的基礎上,于1月26日又提出了一個關于大連港協定的草案。其內容主要是:(1)中國政府同意從大連港內劃撥出一些碼頭和倉庫轉租給蘇聯;(2)凡經大連港的蘇聯的進出口貨物,或蘇聯為港口設施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免征關稅;(3)大連的行政管理機關隸屬中國,但港口主任和副主任的職務則由中蘇兩國人員輪換担任;(4)在締結對日和約前,大連港實行同旅順海軍基地一樣的軍事管制;(5)該協定將在對日和約生效后重新審議。[7]
看來,蘇方對于涉及實際利益的關鍵問題的確是有周密考慮的,他們在中方尚未提出對應方案之前提出超出原協定內容的要求,不外是為下一步談判留出讓步的余地。然而,莫斯科萬萬沒有想到,中方卻提出了與蘇方設想根本不同的一套完整方案。
經過兩天的研究和討論,1月26日中方提出了由周恩來主持起草的《關于旅順口、大連和中國長春鐵路的協定》的草案。該草案首先在形式上與蘇方草案不同,即將幾個利益攸關的重大問題放在一個統一的協定中解決。這實際上等于否定了蘇方關于在簽署對日和約后再重新審議有關協定的意見,而是要求立即一攬子解決所有協定的重新審議問題。在內容上,雙方設想的差距就更大了。關于旅順口、大連港和中長鐵路領導職務采取輪換制的問題,中方沒有異議。針對斯大林與毛澤東會談中本來已經確定的蘇軍在對日和約簽訂后撤出旅順口的原則,中方草案增加了補充條件:如果“由于某些原因阻礙了對日和約的簽訂,而本協定生效已超過三年期限且未再締結相應的條約,則蘇軍將立即撤出旅順口地區。”最要害的問題是中方提出了蘇方草案完全未曾想到的問題,這主要是:第一,蘇聯放棄租用旅順口作為海軍基地的權利,放棄在大連和中長鐵路的一切權利和利益,同時聲明將上述所有權利和義務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目前由蘇聯臨時代管或租用的在大連和旅順口地區的一切財產,均由中國政府接收。第三,對日和約簽訂或本協定生效三年后,蘇聯政府立即將中長鐵路及其所屬全部財產無償地移交中國所有。[8]
除旅順撤軍問題外,中方的草案幾乎完全推翻了蘇方的原有設想。這是蘇聯方面感到非常意外的,以至收到周恩來的草案后,蘇方進行了緊張研究和反復修改。筆者在俄國檔案文獻中發現了對中方這一草案的四份不同的修改稿,盡管字跡潦草,不易辨認,但可以看出是不同人分別修改的,而且刪改之處非常多,特別是斯大林本人批閱的一份文本,幾乎把中方草案的內容全部勾劃掉了,其字里行間透露著斯大林的惱怒和憤慨。然而,在經過冷靜商討和慎重考慮之后,斯大林還是決定做出讓步。蘇方于1月28日交給師哲的協定修改稿已經很接近中方的草案文本了。在蘇方的這個協定草案中,沒有提蘇聯放棄在旅順、大連和中長鐵路的一切權利和利益的問題,并增加了由中國“償還蘇聯自1945年以來用于旅順口修復和建設工程的費用”的條款。除此以外,蘇方接受了關于旅順口的條款(不包括移交財產),也接受了大連的行政完全隸屬中國管轄、立即由中國政府接收大連(不包括旅順口)的一切財產的條款。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蘇方還接受了在對日和約簽訂后或不遲于1952年末無償地向中國移交中長鐵路的權利及全部財產的條款。不過,蘇方在同時提交的該協定的議定書中又增加了三條:對于蘇聯運入、調出旅順口的物資和原料免征一切稅收;上述物資和原料免受中國海關檢查;蘇聯軍隊和軍用物資可以沿中長鐵路自由調運,其運費按中國軍隊調運的現行價格計算。[9]
1月31日,中方又提出了根據蘇方草案相應修改的關于旅順口、大連和中長鐵路協定及議定書草案。對于協定本身,中方幾乎沒作改動,但在議定書中,針對蘇軍沿中長鐵路調運的問題,中方提出增加一項條款,即中國的軍隊和軍用物資也可以自由地沿蘇聯境內的鐵路調運。[10]
對此,蘇方不能再容忍了。于是,中蘇雙方在談判中發生了激烈爭論。
1月31日至2月2日,米高揚、維辛斯基與周恩來連續進行了三天會談,會談涉及到中蘇雙方提出的所有問題。維辛斯基關于會談情況給斯大林的報告顯示,中蘇雙方對條約文本只作了一些文字修改,關于旅順口、大連和中長鐵路的協定,以及貸款、航空、貿易、派專家等協定也沒有原則性的分歧,爭論發生在關于旅順口、大連和中長鐵路協定的議定書上。對于中方提出的增加中國軍隊和軍用物資沿蘇聯鐵路調運的條款,蘇方表示堅決反對。一方面,作為讓步,蘇方在修改議定書時根據中方的愿望對第一條作了改動,規定只有在遠東地區出現針對蘇聯的戰爭威脅的情況下,才能沿中長鐵路調動部隊。但另一方面,蘇方認為中國軍隊從滿洲沿蘇聯鐵路向新疆調動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和合理性,中方的建議實質上是對蘇聯建議的“反提案”,是“隱諱地反對蘇聯這一建議的一種特殊方式”,因此“沒有任何必要,也絕對不會被接受”。周恩來對此做了詳細的解釋,說明中方提出這一條款是因為蘇方首先提出了這個問題,并堅持必須在議定書中列入這一條款。米高揚隨即指出,如果這樣,那么就取消蘇方的這一建議,而把議定書中已經縮短的中長鐵路協定有效期再保留十年。顯然,蘇方是在以取消已經形成的談判結果相要挾。周恩來無法再表示反對,但提出要向毛澤東報告。在第二天的會談中,周恩來接受了蘇方的條款,只是要求蘇聯口頭承諾,在必要的情況下,中國可以沿西伯利亞大鐵路調運軍隊。米高揚對此表示可以接受,但是再次對中方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表示驚訝。他氣憤地說:“作為同盟者,蘇聯無償地轉讓了巨額財產,包括中長鐵路、大連、旅順口以及在這些地區我們擁有的一切權利,而中國卻連蘇聯在一條鐵路上調動軍隊都不愿意同意。如果連這樣的讓步中方都不能做出,那我們還算什么同盟者呢?”[11]
周恩來沒有再發表不同意見,因為做出重大讓步的的確是蘇聯方面。2月5日,毛澤東致電劉少奇,將已經定稿的關于中長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和議定書,貸款協定和議定書,以及關于外蒙古獨立和廢除1945年中蘇條約的照會等文件發回,要求中共中央和中國政府進行討論并通過。[12]
現在,毛澤東和周恩來已經有時間和閑心在莫斯科參觀工廠和集體農莊了。
根據俄國檔案材料,2月11日-13日,雙方代表進入了一輪新的談判,又舉行了三次會談。2月10日,中國代表團收到莫洛托夫轉交的一個新協定草案,其中規定在蘇聯遠東地區和各中亞共和國的領土上以及在中國的滿洲和新疆境內不得向外國人提供租讓,并不允許有第三國的資本或這些國家的公民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參與的工業的、財政的、商業的及其他的企業、機關、公司和團體的經營活動。這就是所謂的《補充協定》。會談中周恩來說,毛澤東同志同意這個協定的草案,只是在文字方面有幾處不大的意見。比如,將“協議如下”改為“雙方達成本補充協定”,將“租讓”改為“租讓權”。周恩來還提出,中國準備采取經濟措施,逐步減少外國公司和組織在東北和新疆境內從事的經濟活動。[13]
會談還涉及有關條約和協定的簽字和公布問題。周恩來要求簽字儀式在2月14日18時舉行,并提出貿易協定、航空協定,以及石油和有色金屬股份公司的協定不能簽字,因為關于這些協定的文本尚需進一步協商和明確。周恩來還說,他和毛澤東商議的意見是,即將在莫斯科簽字的所有協定都應公開發表。這顯然是針對《補充協定》而給蘇方出的一個難題。維辛斯基表示這樣的問題必須加以討論,并答應向蘇聯政府匯報。[14]
2月14日,劉少奇致電毛澤東通知說,中國政府和政協負責人的聯席會議同意就有關條約和協定簽字。[15]
當天晚上,斯大林和毛澤東出席了在克里姆林宮舉行的中蘇條約簽字儀式。不久以后,中蘇兩國的報紙上刊登了有關的條約和協定。[16]
當然,如眾所周知的,雙方都沒有公布關于旅順口、大連和中長鐵路的議定書和那個《補充協定》。
至此,中蘇結盟談判中經濟利益的沖突總算化解了,做出讓步的實際上是蘇聯方面。這里,人們不禁要問,斯大林為什么會在涉及蘇聯遠東戰略利益的問題上做出如此重大的讓步?
五、斯大林對中蘇關系的深層考慮
中蘇同盟關系的建立,在政治和軍事上對于中蘇雙方無疑都是有利的,但是從經濟和外交的角度觀察,中蘇兩國各自的理解就有所不同了。應該說,2月14日正式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及相關文件,在總體上講還是符合中國的愿望的,其結果保護了中國的主權和經濟利益,也為新中國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開啟了大門。盡管個別條款尚有不盡人意之處,但中國在1945年失去的大部分東西在不久的將來就可以收回了。而對于斯大林來說,這意味著蘇聯在戰后通過雅爾塔協定和中蘇條約實現的遠東戰略目標——太平洋出海口和不凍港,至遲到1952年底將不復存在。難道斯大林真的愿意犧牲蘇聯多年來夢寐以求且來之不易的戰略利益嗎?[17]
蘇聯堅持要在軍事方面使用中長鐵路和簽訂秘密的《補充協定》,其目的當然是要以此為補救措施來保證蘇聯在亞洲的經濟利益和安全利益。但僅僅如此,焉能彌補蘇聯在遠東戰略利益的損失?那么,斯大林能夠在中長鐵路和大連港問題上做出如此重大的讓步,還有什么迫不得已的原因或深層的考慮?
第一,作為構成蘇聯在遠東戰略目標的兩大要素之一,蒙古問題在中蘇談判中得到順利解決,這使斯大林去掉了一塊心病,但同時斯大林也明白,中方是以在蒙古問題上的讓步作為解決中長鐵路等問題的交換條件的。
盡管如前所述,毛澤東已經許諾不再提出蒙古統一的問題,但是在正式談判中將如何處理這一問題,中國是否還要舊話重提,斯大林實無把握。因此蘇聯在這方面也是做好了充分準備的。根據外交部的要求,1月16日杜爾金涅夫斯基向維辛斯基報告說,已經為他準備好了1945年11月關于蒙古獨立的全民投票議定書的文本,還在檔案管理局和第一遠東司找到了批準承認獨立和準備互換外交代表的公報和1946年2月14日中國外交部與蒙古代表蘇倫扎布互換的照會書。[18]
然而,蘇方準備的這些材料都沒有用上。就在1月26日中方遞交了關于中長路、旅順和大連的議定書而使蘇方大傷腦筋的時候,周恩來突然提出了蒙古問題。[19]令斯大林感到意外的是,中方竟主動提出新政權承認蒙古于1945年宣布獨立的既成事實,并建議以互換照會的方式解決這一使蘇聯感到棘手的問題。周恩來隨后便向維辛斯基遞交了中方起草的中蘇關于蒙古問題的互換照會文本。照會全文如下:
根據今日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和中蘇關于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和大連的協定,我僅以此聲明,締約的雙方在如下事項中應達成理解:
一、由于上述條約和協定的簽訂,締約的雙方同意宣布:1945年8月14日中蘇之間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和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及其所有附件全部無效。
二、締約國雙方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地位,這一點因為1945年在外蒙古進行的證明其要求獨立的公民投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業已與之建立了外交關系而獲得了充分保證。
在得到您,部長先生,對上述兩點的確認后,本照會和您的答復將成為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組成部分。[20]
這時斯大林才明白了中方的真實意圖,即順利地解決蒙古問題是以廢除1945年中蘇條約及協定和所有附件為前提的,否則中蘇同盟條約將無法成型。對此,斯大林不得不認真權衡利弊:如果魚與熊掌不可兼得,蘇聯就必須在蒙古和東北兩者之間做出選擇。兩天后,蘇聯原則上接受了中國的方案。
第二,在蘇美之間已經形成冷戰狀態的國際政治格局中,將中國納入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是斯大林控制和影響亞洲局勢以對抗美國的戰略安排,也是蘇聯與中國結成同盟關系的基本出發點。如果與政治和外交方面的戰略目標比較起來,蘇聯在東北的經濟利益自然要排在第二位了。
斯大林對毛澤東是不信任的,他一直担心中共會走鐵托式的道路,特別是對新中國與美國關系的發展耿耿于懷。[21]
而蘇聯掌握的情報充分表明,美國在千方百計離間中蘇關系,并策動新中國擺脫蘇聯的控制和影響。作為中共情報部門負責人及當時毛澤東與蘇聯大使的聯絡人,李克農于1949年11月17日在蘇聯大使館的一次談話中指出,美國曾經有一個“把中共變成第二個鐵托集團”的計劃,目前美國間諜機構在華活動的首要任務就是“破壞中蘇之間的友誼”,其宣傳重點是“挑釁性地把中蘇貿易說成是掠奪中國的糧食和自然資源”,攻擊1945年的中蘇條約是“不平等的和帝國主義性質的條約,其結果導致中國喪失了東北及在滿洲的所有工業設備”。[22]
1950年1月17日蘇聯駐華使館再次報告了美國挑撥中蘇關系的計劃。報告說,根據可靠情報,“現在美帝國主義在對華政策中非常重視中蘇關系問題。美國把希望寄托在當它承認人民政府之后,就可以借助貿易使中國在經濟上依附于它,然后再對中國施加政治影響。美國害怕中國參加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體系。”現在美國將通過英國承認中國的機會,試探與中國發展貿易關系的前景,并通過英國人獲得所需情報,“作為將來同人民政府建立關系的橋梁”。[23]
幾天后,蘇聯使館又傳來了美國人在關島建立美中間諜學校的秘密情報。[24] 這些消息對斯大林無疑是一種極大的刺激。
特別是當艾奇遜1月12日關于中蘇之間相互關系的公開講演傳到莫斯科后,斯大林更加焦急,他立即派莫洛托夫和維辛斯基去見毛澤東,轉交了艾奇遜講話的全文,希望中蘇共同以相應的方式對此做出反應,并要求中國政府首先發表聲明。[25]
至于毛澤東后來為什么堅持以新聞總署署長的名義發表聲明尚不得而知,但斯大林對此大為不滿并指責毛澤東打亂了原定步驟,卻充分說明他對這一問題的重視程度。[26]
如果因為中蘇之間經濟利益的分歧而破壞了雙方的政治關系,對于蘇聯的全球戰略來說當然是得不償失的。無論如何,斯大林都不會讓美國人破壞蘇聯與中國建立同盟關系的計劃。[27]
第三,斯大林很可能還有一個更為精密和深遠的考慮,使得他可以在同意中國的主張,放棄蘇聯在東北利益的情況下,仍然繼續保持其在遠東的戰略目標。這一計劃的核心就是改變對朝鮮半島的政策,即從蘇聯一直堅持的以三八線為界的防守戰略轉變為一種在不損害美國利益的前提下的進攻性戰略。
如果斯大林必須接受毛澤東締結同盟條約的條件而又不想失去其在太平洋的出海口和不凍港,如果斯大林必須尋求一種補救措施來保證或維持蘇聯在遠東這一傳統戰略的實現,那么在莫斯科的地圖上,只有控制朝鮮半島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滿足斯大林的愿望。事實是,就在周恩來提出《關于旅順口、大連和中國長春鐵路的協定》的一攬子解決東北問題的方案迫使莫斯科做出抉擇時,美國國務卿的演講和蘇聯駐平壤大使館的一封電報引起了斯大林的關注,并為其提供了化解這一矛盾的機會和途徑。1月12日艾奇遜宣布美國在遠東的軍事防御線時排除了南朝鮮;1月19日蘇聯駐朝大使什特科夫報告,金日成一再強烈要求面見斯大林商談朝鮮的統一問題。[28]
對此,斯大林遲遲沒有做出反應。因為蘇聯不愿看到在遠東出現一場可能引發與美國直接沖突的戰爭,1949年9月蘇聯領導人還專門為此做過決議。[29]
然而,就在1月30日,即收到中方草案兩天以后,斯大林改變了主意。他親自復電平壤,明確表示愿意同金日成直接進行商談。[30]
斯大林完全可以預見到,在朝鮮半島出現的武裝沖突,無論其結局如何,都將保證蘇聯在遠東設定的戰略目標——獲得太平洋的出海口和不凍港。因為在戰爭勝利的情況下,蘇聯就會控制整個朝鮮半島,仁川、釜山及其他南朝鮮的港口將替代旅順口和大連港的作用。[31]
而艾奇遜的聲明則使斯大林意識到蘇聯的舉動并未危及美國的利益。即使戰爭失利,蘇聯仍然能夠如愿以償,因為東北亞的緊張局勢會迫使中國要求蘇聯軍隊留駐旅順、大連。同時,由于中蘇雙方商定,一旦出現戰爭局面,蘇聯軍隊有權使用中長鐵路,這樣,通向太平洋的鐵路線自然也就繼續在蘇聯的掌握之中了。
盡管目前尚無直接證據證明斯大林的上述設想和動機,[32]
但也不是沒有歷史根據的。早在1945年6月29日,蘇聯外交部第二遠東司的報告就指出了朝鮮半島的戰略地位對于保障蘇聯遠東地區安全的重要性。[33]
甚至在是年9月美蘇已經確定以三八線為界劃分雙方在朝鮮半島的勢力范圍以后,蘇聯外交部仍然向斯大林建議,一旦對朝鮮實行托管,“其三個戰略地區釜山、濟洲和仁川必須控制在蘇聯軍事指揮官手里”。“如果關于把朝鮮的這些戰略地區給予蘇聯的建議遭到反對,那么可以提議蘇聯和中國共同控制這些戰略地區”。外交部的另一份報告則提出,“在締結四大國對朝鮮實行托管條件的協定時,按照聯合國憲章第82款的規定,釜山、清津、濟洲島和仁川必須規定為進行分配的戰略地區。這些地區對于確保蘇聯與中華民國共同使用的旅順海軍基地的可靠海上交通和通道是非常重要的”,“它們必須處于由蘇聯政府實施的特殊的軍事控制之下”。[34]
只是由于當時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已經基本實現了蘇聯在遠東的戰略目標,而后來美蘇之間爆發冷戰時,斯大林的注意力又首先集中在歐洲,蘇聯不愿意也沒必要在朝鮮半島與美國發生直接沖突。所以,斯大林放棄了對朝鮮南部戰略目標的要求。直到毛澤東訪蘇之前,斯大林的本意還是維持原有的中蘇條約。這樣自然可以保證蘇聯在東北亞的既得利益,而沒有必要在朝鮮再引發一場可能導致與美國發生沖突的危機。但是當斯大林感到蘇聯在遠東的戰略利益即將失去時,對朝鮮半島戰略目標的控制當然就提上了議事日程。[35]
對此還可以指出的間接證據是,在對外政策中使用“交換”勢力范圍的手法,在俄國歷史上是有傳統的。沙皇俄國在1905年日俄戰爭失敗后調整了遠東政策,為此曾策劃外蒙古地區獨立,并與日本達成妥協,推行了一個“用朝鮮‘交換’蒙古”的計劃。[36]
斯大林利用與西方交換勢力范圍或被占領國領土來保證蘇聯國家安全利益的做法也不是沒有先例可循。不僅戰時斯大林與丘吉爾在巴爾干問題上的交易是眾所周知的一例,而且就在朝鮮半島,斯大林也曾進行過同樣的嘗試。當美蘇之間討論三八線的劃分問題時,斯大林就試圖以美國對朝鮮半島南部領土的占領來交換蘇聯對三八線以北日本本土部分領土的占領。盡管由于麥克阿瑟的強硬立場,蘇聯的計劃未能實現,但斯大林以交換勢力范圍來實現其對外戰略目標的手段和意圖卻是顯而易見的。[37]
總之,斯大林在解決與毛澤東結盟中的經濟利益沖突時,對蘇聯在遠東的戰略方針是有縝密的通盤考慮的。而如此設想和計劃的結果是,蘇聯既可以通過軍事和政治同盟使中國加入莫斯科的東方集團,又能夠保證其在遠東的戰略權益。
通過對中蘇外交談判進程的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中蘇同盟條約的簽訂雖然在形式上保證了北京與莫斯科之間的盟友關系,但實際上毛澤東與斯大林之間的猜疑和不滿反而加強了。蘇聯被迫做出的讓步和犧牲固然使斯大林心中充滿怨氣,而毛澤東盡管對《補充協定》沒有提出反對意見,但后來他常把東北和新疆稱為蘇聯的兩個“殖民地”或勢力范圍的說法,也表明他當時接受這個協定并非心甘情愿。所以,中蘇同盟從一開始就籠罩在一種不祥的陰影中。只是由于朝鮮戰爭的爆發,特別是中國在極端困難的條件下依然決定出兵幫助朝鮮,才加強了中蘇之間的同盟關系,鞏固和發展了中蘇同盟的經濟基礎。
原載《歷史研究》2001年第2期。該文的日文發表《思想》2001年8月號,英文發表在《中國社會科學》英文版2002年第3期,俄文發表在《遠東問題》2002年第4期。
[1] 1950年1月22日斯大林與毛澤東會談記錄,АПРФ,ф.45,оп.1,д.329,лл.29-38。
[2] 《汪東興日記》,第194頁。
[3]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38-40。
[4] 《在歷史巨人身邊》,第448頁;《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第23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49-1956)》,第22頁。
[5] 筆者后來了解到,這種說法的根據是周恩來當時曾有一封電報稱條約是我方起草的。但筆者估計周這樣說很可能是出于某種政治原因,不足為憑,而且目前也沒有看到任何中方最初起草的文本。需要指出的是,中蘇談判的直接參加者、外交部副部長伍修權的回憶與俄國檔案材料是吻合的,他承認“條約最初文本是蘇方起草的,沒有原則變動”。伍修權:《回憶與懷念》,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37頁。
[6] АПРФ,ф.3,оп.65,д.369,лл.7-10;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4,лл.8-15。
[7]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20,д.248,лл.35-37。
[8] 1950年1月26日維辛斯基致斯大林,АВПРФ,ф.07,оп.23а,п.20,д.248,лл.38-55。
[9]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20,д.248,лл.74-79。
[10] 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4,лл.17-22。
[11] 1950年2月1日、2日、3日維辛斯基給斯大林的報告,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4,лл.8-13、29-34、50-55。
[12] 《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第23-24頁。
[13] 《補充協定》原件及中方的修改意見參見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4,лл.64-69。在這一問題上,俄國檔案記錄與以前在中國流行的一些說法又有所不同。中國有材料說,毛澤東開始不肯簽署這個協定,只是在斯大林的一再堅持下,“為了照顧中蘇團結的大局,只好讓步”。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25頁;《在歷史巨人身邊》,第446頁。
[14] 1950年2月12日維辛斯基給斯大林的報告,羅申與周恩來會談紀要,2月13日維辛斯基與周恩來會談紀要,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4,лл.64-69、70-74、75-76。
[15] 《劉少奇年譜》下卷,第243頁。
[16] 正式發表的中文文本見齊世榮主編:《當代世界史資料選輯(第一分冊)》,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518-523頁。
[17] 斯大林曾經把蘇聯在對日作戰中所獲得的成果與沙皇俄國在日俄戰爭中的失敗做了對比,他說:1904年的失敗是俄國歷史上的污點,為了清洗這個污點,“我們這些老一輩的人等待這一天,已經等了40年”。《斯大林文選(1934-1952)》下冊,人民出版社1962年中文版,第438-439頁。
[18] 1950年1月16日杜爾金涅夫斯基致維辛斯基,АВПРФ,ф.07,оп.23a,д.235,л.123。
[19] 當周恩來突然提到蒙古問題時,斯大林不明所以,生怕在外蒙獨立問題上再出枝節,神態十分緊張。見《在歷史巨人身邊》,第450頁。
[20] АВПРФ,ф.07,оп.23a,п.18,д.234,л.16。
[21] 據齊赫文斯基后來說,斯大林一直懷疑,內戰時期美國沒有發動對中國的武裝干涉是因為中共和美國政府之間有某種默契。見章百家:《新中國的外交方針》,載《國史研究參考資料》1993年第2期,第59頁。
[22] 1949年11月17日羅申與李克農談話紀要,АВПРФ,ф.0100,оп.42,п.288,д.19,лл.99-102。
[23] АВПРФ,ф.0100,оп.43,п.315,д.142,лл.53-54。
[24] АВПРФ,ф.0100,оп.43,п.315,д.142,л.59。
[25] 1950年1月17日莫洛托夫、維辛斯基與毛澤東會談紀要,АВПРФ,ф.07,оп.23a,п.18,д.239,лл.1-7。
[26] 《在歷史巨人身邊》,第454-456頁。1月17日談話記錄表明,師哲所說毛澤東沒有以政府名義發表聲明是出于“誤會”,顯然又是記憶的錯誤,因為談話記錄表明毛澤東特意問明“以政府名義”就是指外交部。
[27] 正如有些學者指出的,美國是“斯大林與毛澤東談話中無形的第三者”。見Goncharov,Lewis,XueLitai前引書,第104頁。
[28] 迪安·艾奇遜:《艾奇遜回憶錄》,上海譯文出版社,1978年中文版,第233頁;1950年1月19日什特科夫致維辛斯基電,АВПРФ,ф.059а,оп.5а,п.3,д.11,лл.87-91。
[29] 1949年9月24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決議,АПРФ,ф.3,о.65,д.776,лл.33-38。
[30] 1950年1月30日斯大林致什特科夫電,АВПРФ,ф.059а,оп.5а,п.3,д.11,л.92。關于蘇聯轉變對朝政策的詳細過程,見拙文《朝鮮戰爭爆發的歷史真相》,載《二十一世紀》2000年2月號。
[31] 南朝鮮的港口同旅順、大連一樣都在三八線以南,而為了把蘇朝之間的鐵路連接起來,雙方在1949年3月已經確定修建克拉斯基諾至阿吾地僅58公里的鐵路線。參見1949年3月5日斯大林與朝鮮政府代表團談話記錄,АПРФ,ф.45,оп.1,д.346,лл.13-23。
[32] 順便說一句,就斯大林的處事慣例和蘇聯外交政策的決策程序而言,很可能就沒有這方面的直接證據,即使蘇聯有文件公開說明其改變對朝政策的動機,也無法確定那白紙黑字就是斯大林的真實想法。
[33] 1945年6月29日茹可夫和扎布羅金關于朝鮮問題的報告,АВПРФ,ф.0430,оп.2,п.18,д.5,лл.1-7。
[34] АВПРФ,ф.0431I,оп.1,п.52,д.8,лл.40-43、44-45,轉引自KathrynWeathersby,Soviet Aims in Korea and the Outbreak of the KoreanWar,1945-1950:New Evidence from the Russian Archives,Cold War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Working Paper №8,1993,pp.9-11。
[35] 當然,這里還有一個如何估計美國對朝鮮半島軍事沖突的反應問題。筆者對這方面的論述,詳見拙著《毛澤東、斯大林與韓戰》(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四章。
[36] 列寧語,見《列寧全集》第54卷,1990年中文第2版,第777頁。
[37] 詳見拙著《朝鮮戰爭揭秘》(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1995年)第二章第一節“三八線的劃定其及作用”。
沈志華 2013-08-28 10:07:45
稱謂: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