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元代中國與高麗的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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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K2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422x(2003)03-0063-07
    中國與朝鮮直接山水相連,自古以來經濟文化交流非常密切,兩國人民的友好往來源遠流長。近年來已有不少相關的著述,(注:樸真shì@③《中朝經濟文化交流史研究》遼寧人民出版社1984年,其中論述了《十三世紀后半期至十四世紀元與高麗人民的往來和科技交流》;陳高華吳泰《宋元時期的海外貿易》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和陳高華《從〈老乞大〉〈樸通事〉看元與高麗的經濟文化交流》《歷史研究》1995年第3期;韓國全海宗《中韓關系史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中朝關系通史編寫組《中朝關系通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陳尚勝《中韓交流三千年》中華書局1997年;蔣非非等《中韓關系史古代卷》社科文獻出版社1998年等。皆或多或少地述及元麗貿易,可備參考。)但是對于元代中國與高麗之間的商業貿易,仍留有進一步探討的空間。本文即試通過多方面的資料,展現元與高麗貿易的歷史畫卷。疏誤之處敬希補正。
        一
    元代中國與高麗的貿易是元代發達的海外貿易之組成部分。元麗之間貿易的發展與當時歷史、地理條件、社會和政策的背景密切相關。首先,元朝的建立結束了中國大地經歷了兩百余年的宋、遼、夏、金對峙的局面,并拓展為地跨亞歐的蒙古帝國。以前各政權分立時交通道路上人為的界限、障礙為之一掃,干擾貿易的政治因素也不復存在,(注:宋與遼、金對峙時期,各政權關系緊張,相互防范、阻隔,宋朝與高麗的貿易往來就減少,宋又懼怕遼金間諜混跡高麗商人前來,時或將高麗商人疏遠或婉拒與之貿易。宋與高麗貿易的北方一些口岸也由盛轉衰。這些情況在元統一中國后就無由發生,原來北方的港口、海道重新成為元麗商貿的重要途徑。)統一而遼闊的疆域內道路網絡四通八達。東北與高麗的陸路往來可稱近在咫尺,更似閑庭信步。元代的航海技術、裝備、運輸及管理能力都較前代有所改善提高。這些皆有利于商品物資對外交流。同時,元政府采取對外開放、發展貿易的政策。一方面,元朝以“官本船”制度,“官自具船,給本,選人入番,貿易諸貨”,利潤官府取七成,貿易人得其三;有時“官自發船貿易”,(注:《元史》卷94《食貨志》。)乃至派遣船隊專為皇室經商盈利;(注:《元史》卷38《順帝紀》。)并在相應管理下準許和放任官民僧俗私人從事海外貿易,“勿拘海舶,聽其自便”。(注:《通制條格》卷18《關市·市舶》規定,禁止市舶司及所在地官員“拘占船舶,捎帶錢物下蕃貨賣”;準許其余“諸王、駙馬、權豪勢要、僧、道、也里可溫、答失蠻諸色人等下蕃博易”,“依例抽解”。《元史》卷94《食貨志》載至元31年成宗詔有司“勿拘海舶,聽其自便”。)故私營貿易相當發展:權貴者以“巨艘大舶帆交蕃夷中”;(注:陶宗儀《輟耕錄》卷5《朱張》。)“富民往諸蕃商販,率獲厚利”,“商者益眾”。(注:《元史》卷205《鐵木迭兒傳》。)另一方面積極招徠海外各國來元交易。如1280年,元世祖詔行中書省:“可因蕃舶諸人宣布朕意,誠能來朝,朕將寵禮之,其往來互市,各從所欲。”(注:《元史》卷10《世祖紀》。)所以元代的海外貿易蓬勃發展。而高麗社會“上下以賈販利入為事”(注:《宋史》卷487《外國》3《高麗》。(韓)鄭麟趾《高麗史》卷46《恭讓王》載當時(1391年)“無賴之徒,皆利遠方之物貨,不事本業”,可見宋歷元至明,高麗與中國的貿易長盛不衰。)的風習亦相延不改,因此,元與高麗的貿易同元代整體國際貿易一樣興旺。
    元與高麗進行貿易的主要地區,包括今山東半島、北京、天津一帶、遼寧、吉林等北方、東北地區和江、浙、閩等東南沿海省區。海路貿易的口岸,北方有今天津附近的直沽,明確見于高麗文獻的記載。《原本老乞大》中的高麗商人李某在大都賣了行貨后,即“到直沽里上舡過海”回國。元朝的大都商人經海路往高麗,最近捷的港口也就是直沽。山東半島也有與高麗通航的港埠,高麗官方曾到益都貿易。其實山東與朝鮮半島有歷史悠久的海路交通和數處重要港口。據《管子》等書所講,春秋戰國時齊國就從海路進口朝鮮的“文皮”。朝鮮境內考古發掘到我國戰國時期的很多貨幣明刀錢、安陽布錢和各種金屬用具。(注:《朝鮮考古學研究》第196-236頁,轉引自樸真shì@③《中朝經濟文化交流史研究》第10-11頁)隋唐以來,淄、青、萊、海等與朝鮮海交一直密切,“登州海行入高麗道”是唐代海外交通的重要線路。(注:《舊唐書》卷199上,《新唐書》卷220《高麗、百濟、新羅》,《新唐書》卷43下《地理》7下。)密州、諸城、登州(包括牟平、文登、斥山)、青州等地因新羅人旅居者甚多,而形成“新羅館”、“新羅坊”。(注:《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2,臺北文海出版社1971年。)宋代,熙寧七年以前“高麗入使,率由登、萊。”可知山東半島沿岸諸地在與高麗交往中的地位。宋熙寧七年后,因高麗方面顧慮政治環境干擾,“欲遠契丹”,而改“由明州詣闕”。(注:《宋史》卷487《外國》3《高麗》。)入元以后,政治因素已無問題,歷代相續的由山東通往高麗的海道與港埠也應有所恢復,重新發揮作用。
    東南沿海與高麗交通貿易的主要港口是慶元和泉州,其他如上海、溫州、澉浦等,亦不乏與高麗的往來。(注:詳參陳高華《元朝與高麗的海上交通》《震檀學報》(韓國)第71、72合刊。)
    慶元港宋代曾稱明州,宋時已為與高麗交通的重要港口。熙寧前即屢有高麗海船至境上,熙寧七年后,高麗船“來者益多”,“直趨四明”。中國官私船舶赴高麗也多由明州定海“絕洋而東”,遇便風,三日入洋,又五日抵朝鮮之黑山入其境。元時,慶元貿易更發展,為元代市舶司所在地之一。慶元港地處甬江上游奉化江、余姚江匯合處,位置適中,距溫州218海里,距杭州167海里,距上海136海里。“南通閩廣,東接日本,北距高麗,商舶往來,物貨豐溢。”(注:至正《四明續志》卷1《土風》。)據載此港于元代進口貨物220余種,比南宋多50余種。元人有詩描述慶元港的海外貿易盛況:“是邦控島夷,走集聚商舸,珠香雜犀象,稅入何其多”。(注:張翥《送黃中玉之慶元市舶》《元音》卷9。)泉州港為元代第一大港,亦市舶所在地,海外貿易一派繁榮。福建與高麗貿易自有其歷史傳承。據《宋史·外國傳》《高麗》載,當時高麗“王城有華人數百,多閩人因賈舶至者”。《高麗史》載,北宋中葉后有時泉州赴高麗的海舶比明州往高麗的船還多。(注:據《高麗史》,宋真宗末年到高宗初年,宋商赴高麗93次,其中可考籍貫者25例,泉州9例,福州2例,明州5例,臺州、廣南各3例。)到元代,泉州則是“番貨遠物,異寶珍玩之所淵藪,殊方別域,巨商富賈之所窟宅,號為天下最,其民往往機巧趨利”。(注:吳澄《送姜曼卿赴泉州路錄事序》《吳文正公集》卷16。)慶元、泉州常年往來著高麗與元貿易的貨船。高麗方面的禮成江口是與中國貿易的重要口岸,十三世紀已臻繁榮:“潮來復潮去,來船去舶首尾相連,朝發此樓底,未午棹入南蠻天(中國南方)”。(注:樸真shì@③《中朝經濟文化交流史研究》遼寧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7頁。)元人周致中的《異域志》著錄了214個國家和民族與元代有交往,其地域范圍最近的即是朝鮮。除海路外,元代北方陸路對高麗的貿易數額也相當多。
        二
    元與高麗的貿易以官方和民間兩大形式為主。(注:韓國學者把中世紀韓中貿易更細分為官貿易、附帶貿易、公認民間貿易和秘貿易、朝貢貿易、準朝貢貿易等,頗可參考。見韓全海宗《中世紀韓中貿易形態初探》,并認為元麗間僅有數次官方貿易和一次秘貿易,見《論麗元貿易性質》。二文皆載全海宗《中韓關系史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筆者以為簡要分析中韓貿易的四種形態實質還是分屬官方貿易和民間貿易兩大類別,且元麗之間貿易史實也發掘了稍多的資料。)官方貿易主要通過“朝貢”或“交聘”“回賜”的形式進行。互贈禮物(貢物也給免稅),實質是變相的貿易。外國商人也常將運來物貨說成“呈獻”“進奉”(有的假本國君主的名義),但卻“依著時價要錢”。(注:《永樂大典》卷19425載《成憲綱要》《驛站》記“海里做買賣的人每,將著寶貨等物,指稱呈獻物貨……到這里呵,依著時價要錢”。)元政府為免于進奉過多,負担過重,以致不得不只按貨物的十分之一作進奉處理,其他依例抽買。元政府有時直接“官自發船”到海外貿易,自是一種官方貿易。榷場互市也是在元官方管理下與高麗進行貿易的途徑。
    首先看榷場互市。元朝與高麗在兩國陸路交界地區的榷場互市貿易,時置時罷,史料記錄較少而不詳。高麗方面載,1224年(高麗高宗十一年),元政府同意在兩國邊界“各置榷場,依前買賣”。(注:鄭麟趾《高麗史》卷22《高宗世家》。)元朝有專門的官吏負責管理市場,收取稅利。如1286年,高麗史載“元遣使算商人稅錢”。(注:鄭麟趾《高麗史》卷30《忠烈王世家》。)《元史·高麗傳》載,元世祖中統二年(1261年)十月,帝遣阿的迷失、焦天翼持詔,諭以開榷場事,三年正月罷互市。《元史·世祖本紀》記中統二年七月癸亥:“巴思答爾乞于高麗鴨綠江西立互市,從之”,中統三年正月庚午,“罷高麗互市”。(注:《元史》卷4、卷5《世祖本紀》。)
    據前述史料,于邊境地的榷場,在元世祖時已不存在,但元麗官方在其他場所的互市活動并未停止,而在繼續。《高麗史》記元宗十二年(1271年)鳳州經略司以絹一萬二千三百五十匹,來市農牛。(注:鄭麟趾《高麗史》卷27《元宗世家》。)忠烈王四年(1278年)五月,遣前大將軍尹秀,市馬于北京;忠烈王十三年(1287年)三月,遣將軍張舜龍等...令求買公主真珠衣;忠烈王二十年(1295年)高麗政府遣人“航海往益都府,以麻布一萬四千匹,市楮幣”。(注:鄭麟趾《高麗史》卷28、30、31《忠烈王世家》。元時稱益都路,不稱益都府,《高麗史》記載有誤。)高麗換取元的紙幣以購買元朝市場上的商品。經海道往益都(今山東青州市及濰坊市轄區)貿易,反映了當時山東半島也有元與高麗貿易的重要口岸。元人朱xī@①顏作《鯨背詩》云:“高麗遼陽各問津,半洋分路各復神,風帆相別東西去,君向瀟湘我向秦”。據研究認為向高麗和遼東的分路航行,是在山東半島附近海域。(注:陳尚勝《中韓交流三千年》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65頁。)十三世紀末,高麗國王派遣周姓侍郎由海路抵杭州,與元地方官員商議雙邊貿易事宜。(注:姚燧《史公神道碑》《牧庵集》卷16。)高麗忠肅王時(1314年),成均提舉司派博士柳衍、學諭俞迪來元江南,以寶鈔150錠,購得經籍一萬八百卷而還。(注:《高麗史》卷34《忠肅王世家》。)到高麗晚期,高麗國王甚至連年派遣官員或委托富賈巨商,從事貿易獲取利潤。如忠惠王時期(1342)年三月丙申,遣南宮信賚布二萬匹及金銀鈔市于幽燕。1343年“王召富人大護軍林檜、前護軍尹莊等十余人,授內庫貨,如元販賣”。(注:《高麗史》卷36《忠惠王世家》。)元政府也多次派人攜官絹、幣帛等物為元鎮戍屯田軍赴高麗求佛經紙、購買耕牛、糧食乃至人口等。元廷有時視需要從高麗或元方調劑糧食等物資,類似統購統銷。元麗官方以“朝貢”和“回賜”的方式互相贈送、交換大量物資,元廷繼承了中國歷代王朝“厚往薄來”的原則,回賜多超過貢物所值。(注:胡祗通《紫山大全集》卷7《八蠻來朝詩》。)雙方派遣的貢聘使節常常私自帶一些物品進行交易。元政府對此種行為司空見慣,一般也不深究,準許高麗來使個人貿易。但高麗政府若發現赴元使臣夾帶人眾和獲私利隱匿過多,則予治罪。如高麗元宗四年(1263年)十二月壬戍“流朱英亮、鄭卿甫于島。英亮等嘗赴北朝(元)時,受人貨賂,帶十七人而行,多行買賣,至是事覺。沒十七人銀瓶一百七十口、真絲七百斤,皆配島。征英亮銀九斤,卿甫七斤。”(注:《高麗史》卷25《元宗世家》。但據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載,宋時高麗允許貢聘使臣個人貿易:“高麗故事,每人使至,則聚為大市,羅列百貨,而金銀器用悉王府之物,及時鋪陳”。元時,高麗可能有不同規定。)附帶提及,高麗使節除了完成其首要任務外,有些活動直接促進了經濟交流,推動了后來高麗與中國和日本之間的商業貿易。如元末出使元的高麗使節文益漸(1329--1398)把元的棉種帶到高麗,使人推廣栽種,并迅速發展了棉紡織技術。棉織品成為高麗重要的新產品,(注:《高麗史》卷111《文益漸》。)并向國外輸出:1396年和1423年先后開始出口到中國和日本。(注:楊昭全、韓俊光《中朝關系簡史》遼寧民族出版社1992年第219頁。)
    根據《高麗史》(卷二二至四四,《高宗世家》至《恭愍王世家》)的記載,有元一代,元朝使節攜帶物品赴高麗共61次,計:元世祖朝(1260-1294年)18次,成宗朝(1295-1307年)12次,仁宗朝(1312-1320年)2次,泰定帝朝(1324-1327年)1次,順帝朝(1333-1370年)18次。高麗使臣攜帶物品赴元朝共138次,計:高宗朝(1214-1259年)23次,元宗朝(1260-1274年)14次,忠烈王朝(1275-1308年)66次,忠宣王朝(1309-1312年)6次,忠肅王朝(1313年-1339年)12次,忠惠王朝(1340-1344年)5次,忠穆王朝(1345-1348年)13次,忠定王朝(1349-1351年)1次,恭愍王朝(1352-1370年)8次。沒有明確記述所攜何物。不排除有物資交換的貢聘往來次數更頻繁。據統計,1218至1367年間,高麗向元派使節479次,元赴高麗使節277次。
    高麗王進獻的物品有(依《高麗史》記載的順序):鷂子、好銅、黃白紙、金錘、金鱔、銀鱔、獺皮、真紫羅、細苧布、紙、玳瑁、白苧布、表紙、奏紙、金盂、銀盂、阿吉兒合蒙合皮、鷹、鐵、真珠、金、日本栗、虎皮、花文大席、人參、鵠肉、牛、香菜、水果、白銀滿鏤鍍金臺盞、白銀滿鏤瓶、銀錘、虎豹皮、白馬、金盞、銀鏤葵花盞、金瓶、米、木衣、脯、獾皮、野貓皮、黃貓皮、鞍驕、耽羅馬、金瓶、鏤銀壺、銀湯瓶、銀大尊、半鏤銀胡壺、金畫甕器、野雉、耽羅牛肉、耽羅酥油、海菜、干魚、干脯、畫扇、酒鍾、皮貨、織紋紡布、熊皮、熊羔皮。
    元帝回贈的物品有:西錦、歷日、金線走絲、色絹、駱駝、良馬、弓矢、重錦、秤子、等子、鶻、海東青、寶器、鳳瓶、玉笛、彩帛、海青圓牌、鋪馬扎子、金甕、玉帶、金袍、米、鸚鵡、銀、寶鈔、織金段、紅絹、葡萄酒、線綾、紅綃、金段、金段衣、繡段、綾素段、木棉絹、劍、御鞍、金鞍、黃金、羊、鵠、楮幣、浮車。(注:此處統計僅根據《高麗史》,未包括元朝方面記錄,故不全面。)
    貢賜禮品貨物有相應的禮儀程序,以示隆重。如元廷贈高麗歷日,派專使攜詔書置錦盤:侯儀太使立金鑾,寶歷新成錦作盤……中郎仗節使三韓……獨卷絲綸渡遙海,遠人愈覺圣恩寬。這是描寫贈歷情節的詩句。
    在貢賜交易中,有認為高麗貢獻多,元廷回賜較少。(注:(日)箭內垣著陳捷等譯《元代經略東北考》3《蒙古經略高麗》商務印書館1924年。另據高麗史籍《增補文獻備考》《交聘考》記蒙古國初期“使價往,無定限,一歲而四五,蒙使一行至數十百人,贈遺供億,不可勝記。”(見全海宗《中韓關系史論集》第154頁。)但1284年,高麗忠烈王十年,王及公主扈從1200余人赴元,使團也夠龐大了。雖然蒙元赴高麗使臣有的苛索貪婪,但是也應看到元麗統治集團因聯姻而形成的密切又特殊的關系對貿易的影響。無論如何不可否認麗元之間經濟文化交流是密切頻繁的,主流是友好的。)然有時雙方交換物資的價值難以比較孰高孰低。因為有些物品是急需或生活基本必需的,有些是為享受的藝術品或奢侈品。如高麗忠烈王十九年(1293年)六月,元載來20艘米和許多土產及一只鸚鵡送至高麗。同年十二月乙己,王及公主詣元皇太子真金、妃子闊闊真殿,贈金鍾金盂各一事,白銀滿鏤鍍金臺盞一雙,白銀滿鏤瓶一事,銀鍾九事,虎豹皮各九領,銀盂二十事,水獺皮二十七領,細苧布四十五匹,黑鷹鶻各一翮。元成宗即位(1295年),王與公主獻金盞、銀鏤葵花盞各一副,金瓶、金鏤銀尊壺、湯瓶、酒瓶各一事,半葵銀尊胡瓶各一事,銀盂八十一事,銀錘十八事,紫羅九匹,細苧八十六匹,豹皮十八領、水獺皮八十一領以充庭實。同年同月乙巳,元帝賜王銀三萬兩。在這樣的貢賜贈予中如何評估各方物貨的所值呢?
    元麗之間有時還把產于其他地區的物品贈予或轉輸對方,形同中介轉口貿易。如元廷曾將西域貢獻給元的名馬(五明馬:馬額、四蹄為白色)轉贈高麗王室。(注:黃石翁《送高麗五明馬》《古今圖書集成·邊裔》卷26《朝鮮部》藝文2。)
    中國銷往高麗的貨物,主要是以絲和絲織品、棉布、陶瓷器為大宗。元代絲織品大量輸往高麗,有《高麗史》為證。高麗末年,恭讓王三年(1391年),針對高麗社會各階層爭相購買穿戴中國絲綢之風,高麗官員上疏:“我朝只用土宜細苧麻布……今也無貴無賤,爭貿異土之物……愿自今士庶工商賤隸,一禁紗羅綾緞之服”,(注:《高麗史》卷85《刑法志》。)“今無賴之徒,皆利遠方之物貨,不事本業……愿自今大小臣僚,皆勿得衣紗羅緞子,敦尚儉素,以絕商販”。(注:《高麗史》卷46《恭讓王世家》。)此時元雖已被明取代,但高麗的社會風氣傳承已久,其絲織品輸入由元至明,都是對高麗貿易的重要內容。元代的瓷器歷年來在朝鮮海域和本土均有大量發現,(注:徐本章等:《略談德化窯的古外銷瓷器》《考古》1979年2期。)近年在遼寧綏中海域元代沉船中打撈出一千多件磁州窯瓷器。此船可能是當年經渤海灣赴高麗的貨船。(注:張威《海底七百年》《福建文博》1997年2期。)還有藥材、茶葉、書籍等出口到高麗。另據《高麗史》記載,大宗的海路官方交易中糧食一項頗為突出。如:忠烈王十九年(1293年)六月已丑,元遣江南千戶陳勇等載米二十艘來,又獻鸚鵡一支,其他土物甚多。忠烈王二十一年(1295年)三月丁巳,遣將軍智團等以船七十三艘、米一萬石輸之遼陽。同年四月戊寅,元遼陽省奉帝旨從江南運米三千石賑雙城。同年同月己卯,遣將軍金永孫以船九十艘載米一萬二千一百八十石輸之遼陽。同年同月癸酉,遣將軍徐光純等以船六十五艘載米八千五百六十八石輸之遼陽。此類屬于官方調配的糧食供銷,其中均有部分轉輸高麗者。
    在高麗方面,向中國出口紡織品,高麗書載有從“高麗地面里來載千余筒布的大船”,(注:《樸通事》載劉堅、蔣紹愚主編《近代漢語語法資料匯編》(元代明代卷)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314頁。)是大宗貿易。高麗個體商販帶入元的苧布,總量也不小。其中主要是用苧麻織成的布叫作@②絲布(毛施布),亦稱苧麻布、木絲布、漂白布等,經久耐用,在中國很流行。元代雜劇中就常常提到“洗白復生高麗毛絲布”,(注:《朱太守風雪漁樵記》《元曲選》中華書局1958年版。)毛施布柔韌耐洗,故曰“洗白復生”,常用來形容高麗的苧布。《老乞大》說高麗商人在大都客店剛安頓下來,就有幾個買毛施貼里布的客人來交易,說:“俺買呵,買一兩個自穿的不是,一發買將去要覓些利錢”。元商買毛施布既可直接賣布料也可制成衣裳出售,寬的布料在裁剪后還有余剩,布頭兒也“容易賣”。可見毛施布是元人熟知和喜愛的商品,元商轉販也有錢賺。
    高麗商人從中國山東、福建、浙江采購大批生絲運回國內,由高麗工匠加工,織成精美的織品,并向中國輸出。馬匹也是向元出口的商品。除前面所述高麗馬作為貢品外,商人還把馬匹銷往中國。又據方志載,高麗輸往中國有漆,青器,銅器,參,茯苓,松子,榛子,松花藥材等物,藥材可考的名目有十余種之多。(注:《寶慶四明志》卷6《敘賦》《市舶》《至正四明續志》卷5《市舶》載高麗物貨。)另外,把人口“高麗婢”作為商品買賣的野蠻現象也存在。
        三
    元朝與高麗地域毗連,無論陸路還是海路,民間貿易往來更是頻繁。不但元朝商人去高麗(高麗仍習慣稱中國商人為宋商),高麗商人也大量到元朝。雖然民間貿易特別是走私貿易很難在官方的正史文獻中留有記錄,但仍有跡可尋;并在正史以外多有雙方民間貿易活動的證據。如《高麗史》載忠烈王四年(1278年)十月,“宋商人馬曄獻方物,賜宴內廷”;忠烈王十四年(1288,元世祖時)七月戊申“宋商人顧愷、陸清等,來獻土物”;1297年,“宋商徐興祚獻鸚鵡、孔雀各三翮。”1301年“江南商客享王于壽康宮”。忠烈王三十年(1304,元成宗時)元江南僧紹瓊搭乘元民間商船來高麗。(注:《高麗史》卷28、29、30《忠烈王世家》。)忠惠王時“元朝大都商人”經海道赴高麗。(注:《高麗史》卷36《忠惠王世家》。)元末泉州商人孫天富、陳寶生“為賈海外,……其所涉異國,自高句麗(朝鮮半島)外,若婆(爪哇島)、羅斛(泰國南部),與夫東南諸夷,去中國無慮數十萬里”。(注:王彝《王常宗集·續補遺》《泉州兩義士傳》,詳見陳高華《元代泉州舶商》《中國史研究》1985年1期。)元末“江南商客”赴朝鮮貿易,并把中國火藥技術介紹給朝鮮。(注:《李朝太祖實錄》卷7。)元去高麗的商人中,不但有蒙漢商人,還有一些回回商人,也常往來于兩國之間,如忠宣王時期的回回商人閔甫,不僅在高麗居住,還担任了平壤府尹兼存撫使。(注:《高麗史》卷33《忠宣王世家》。)
    高麗各階層人士來元的也為數不少。(注:此處尚不計高麗大批移民到元各地,尤其是今東北遼陽、延邊一帶就食。十四世紀中葉有數十萬高麗人居住在遼陽沈陽地區。《朝鮮全史》7,中世編,《高麗史》2,平壤科學出版社1977年版,第123頁。元末大都就有數萬高麗人。《高麗史節要》卷26恭愍王3年11月。)高麗人李齊賢來元大都旅居26年,與當時元的仕宦文人過從甚密。李游歷大半個中國,漢語文詩詞造詣頗高。高麗人學習漢語的熱情不局限于文人雅士,一般人家,特別是想外出營運,到中國做買賣的人多學漢語,有的從小就學。如到元大都經商的高麗人,自幼年就按其父母的主張,“在漢兒學堂里學文書”“學半年有余”,“些小漢兒言語省的有”,即粗通漢語。當別人問他“你是高麗人,學他漢兒文書怎么?”答曰“世間用著的漢兒言語,咱這高麗言語,只是高麗田地里行的”,“漢兒田地里來都是漢兒言語”。會講漢話,與元人做買賣才方便。應運而生的是高麗漢語讀本的編纂。
    成書于元代末年、十四世紀中葉的高麗漢語教科書《老乞大》及《樸通事》是了解元代中國社會生活諸方面及高麗與元民間貿易的珍貴資料。“老乞大”即老契丹,契丹指中國、中國人。“樸通事”即姓樸的翻譯,書或為其所作,或是他所傳,也可能是假托的。“兩書的史料價值非常之高”(注:楊聯升《老乞大樸通事里的語法語匯》《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九本上。《老乞大》和《樸通事》兩書早已受到中日韓語言學者的重視和研究。從歷史學角度對之考察研究者首推陳高華先生。詳見陳高華《元大都》北京出版社1982年;從《〈老乞大〉、〈樸通事〉看元與高麗的經濟文化交流》《歷史研究》1995年3期,《舊本〈老乞大〉書后》《中國史研究》2002年1期。)。《樸通事》記載了大都商人往返上都開平營運,以及元代人口買賣、高麗商人來元貿易及歲時、娛樂、詞訟、宗教、婚喪習俗、醫藥、文學等情形。《老乞大》是以高麗商人來中國,與遼陽的商人作伴,同至元大都從事商業活動為主題而寫的。其中涉及從高麗到元朝經商的用語、沿途的風土人情和物價、鈔法、北方城鎮元人市井生活狀況以及高麗的風俗等等,內容豐富。這兩部書的著者無法確考,“恐怕是高麗的僑民,《老乞大》著者可能是住在東北(沈陽或遼陽一帶)的人,《樸通事》著者可能是長住北京的人”。(注:(日)太田辰夫《〈老乞大諺解〉〈撲通事諺解〉》《漢語史通考》,江蘭生、白維國譯,重慶出版社1991年。)以下就此二書對高麗與元的民間貿易作簡略考察。(注:自此以下引文除特別注明者均據《樸通事》載,劉堅等主編《近代漢語語法資料匯編》(元代明代卷)和(韓)鄭光主編《原本老乞大》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2年1月版。)
    首先,這些到元朝做買賣的高麗商人來自何地?書中沒有專門論及。但《樸通事》中,一個先來到元朝的商人向后到的高麗商人詢問家鄉的年景:“我地里面的田禾如何?”答曰:“今年那里慶尚、全羅、黃海、忠清、江原各道里,十分好田禾。”據此推知有些商人可能來自高麗南部或中部。當然也有從北部來的商人。(下面即述及)。
    他們經由什么途徑來往?如前所述,元與高麗可由陸、海兩路交通。高麗商人恰是有的經海道“船路里來”,如《樸通事》中趙姓商人說:“我只船上來了,”并在海上歷險看見海盜打劫往來元麗的布疋、糧食貿易船。也有走“旱路里來”的:“過的義州”即是中國土地“漢兒田地里來”。走此路的可能以高麗北部商人為多。《老乞大》中李姓等高麗商人是“從高麗王京(今開城)來”,來時走的旱路,待把馬匹等貨物脫手賣出,購得元商品返回高麗時則走北方海路:“到直沽(今天津)里上舡過海,”沿海岸線向北經過遼東半島海岸,再沿朝鮮西海岸南行,抵高麗中部之王京。據說商人攜貨從高麗王京到元大都、山東等中國北方發售及采購貨物回國賣出,這一往返行程差不多為期一年:“俺從年時正月里將馬和布子到大都賣了,五月里到高唐,收起棉絹,到直沽里上舡過海,十月里到王京。投到年終行貨都賣了,又買了這些馬并毛施布來了。”當然時間長短也受路途和購售是否順利及貨物量多少的影響。
    高麗政府對入元貿易的民間商人有相關的職能部門進行管理。當高麗商人們在往大都的路上欲投宿人家時,主人家因打量他們“樣范又不是漢兒,又不是達達”,而不敢貿然留客。一路同行的遼陽王姓商人證明說:“這幾個伴當,他是高麗人,從高麗田地里來。他每高麗田地把口子,渡江處,官司比咱每這里更嚴,驗了文引,仔細的盤問了,才放過來。他每要是歹人來歷不明呵,怎生能勾到這里來?他見將文引,趕著高麗馬,投大都做買賣去。”這也說明這些高麗商人都是獲高麗官方允許的合法的經營者,并非走私活動。
    元朝地方商業稅務機構對前來貿易的高麗商人,按一定比例收取實物或貨幣做為貿易稅,稱為“抽分”。如丁姓高麗客人“趕著一百匹馬,……來時節,到遷民鎮(今山海關)口子里抽分了幾個馬,到三河縣抽分了幾個馬。”
    元政府對外國商人的管理和商品征稅的條例、法規,雖然重點在于南方市舶司所在地,對番舶入港時“依例抽解”,出港時“于所在番船公驗內附寫將去物貨,不許夾帶違法之物”;抽分又分粗貨、細貨,稅率有十五取一或取二,十分取一或取二,也有三十取一等等不同,北方對外貿的管理也應大率如此。
    高麗商人的主要貨物是馬匹、苧布、人參。他們入境中國,從東北一路走來,趕著牲口,馱著高麗苧布和新羅參等貨物,沿著驛路驛站,起早趕晚,入得山海關(遷民鎮)經夏店、三河、通州等地,直奔大都。途中歷盡辛苦,還要提防盜賊和歹人,有適宜的機會也發賣了些貨物。那丁姓商人原趕了一百匹馬,被抽分了幾個,又“瘦倒的倒了,又不見了三個,只將的八九十個馬來了,到通州賣了多一半兒,到城里(大都)都賣了。”商人到大都后通常找熟識的店家落腳,也要考慮到住地離市場的遠近,做買賣是否方便。遼陽客人王某和高麗客人李某商議:“咱每則投順承門關店里下去來。那里就便投馬市里去哏近”,“但是直東去的客人每,別處不下,都在那里安下。俺年時也在那里下來,哏便當。”如果店家幫忙找到買主,也不一定非去大市場不可。經過牙人說合定價立契,買賣雙方即可做成交易。就如店主對王、李客人所說:“你既賣時,也不索你將投市上去,則這店里有者。俺與恁尋主兒都賣了。”每一筆買賣需交牙稅錢,“體例里,買主管稅,賣主管牙”,而且買賣頭匹(馬牛等牲畜)還要按國家規定稅契。
    除了馬匹,高麗商人的貨物還有不同顏色、不同檔次的苧麻布:白毛施布、黃毛施布、黑帖里布(據考貼里布用火麻或稱大麻為原料,比苧麻布顏色黑,也不如毛施布柔軟)。高麗商人開價說,毛施布“十一綜的是上等好布(綜相當于今日棉布的紗支,紗支高的質量好),三定(錠)半,沒商量。九綜的是中等的,兩定(錠)半。”“帖里布這一等好的兩錠,這一等較低的六十兩”。買主講價:“恁休胡索價錢!這布如今見有行市……這毛施布高的三錠,低的兩錠。這帖里布高的七十兩,低的一錠”(元代的紙幣稱鈔,一錠為五十兩)。可知高麗布長久以來大量販入大都,是市面上常見之物,已形成人們所熟悉的、較穩定的品質價格,即“見有行市”,高麗商人想抬高價錢也不那么容易。其實價格是隨供需關系而定,古今如此。高麗客人問到人參價錢,店家答道:人參正闕著,哏好價錢。往年時則是一斤十五兩,如今為沒賣的,半錠也沒處尋里……新羅參呵,更好,愁甚賣!”牙家最后敲定:“如今時價二十五兩一斤,有甚商量?”
    高麗商人在大都發賣完畢,著手購買“回還高麗田地里賣去”的“行貨”,征求中國遼陽商人的意見:“哥哥你與俺排布者。”遼陽商人說:“我曾打聽得高麗田地里賣的行貨,底似十分好的倒賣不得,則宜豹子行貨,倒著主兒快。”意思說:那些價格昂貴、高檔的商品并不暢銷,倒是那中低價位的貨物,人們日常需用的及小商品銷路廣,賣的快。高麗商人很贊同,認為說得太對了,的確是這么回事,遂應道:“可知哥哥你說的哏是有。”此段對話反映元代中國商人對鄰國高麗民間商貨市場行情的了解,尤其是中國東北和北方商人也常會到高麗去做買賣,才能獲得清楚準確的市場信息。高麗商人購買的貨物具體名目有五六十種。主要類別有中國紡織品,如粗木棉、渾金和花素緞子。書籍:經史子集皆涉及,易禮詩書、韓文柳文、東坡詩、貞觀政要、資治通鑒以及三國志評話、唐三藏西游記、趙太祖飛龍記等。元的書籍在高麗國內一定有相當好的市場,所以無論官家或私人來元采購時多會買書。不談高麗上層和文化人對中國書籍的崇尚,即便民間連兒童也學“漢兒文書”,“讀論語、孟子、小學”,而故事、西游記“那一等平話”“熱鬧,悶時節好看有。”民間的需求就是不小的市場。“零碎行貨”:裝飾、佩飾如紅纓、瑪瑙、珊瑚等各色料珠兒;女紅縫紉用品;化妝品;理發用具、梳蓖、剃頭刀;日常各種用途的刀子;不同款式和質料的帽子;小孩兒玩具;象棋、雙六等休閑娛樂品;蘇木;官做的秤、等子;(注:《高麗史》卷28《忠烈王世家》載,忠烈王二年(1276年)高麗國王致書給元中書省曰:“小邦秤制異于上國,前者蒙賜一十六斤秤一連、十斤半等于一盤、三斤二兩等子一介用之,中外未可用遍,乞更賜秤子、等子各五百。”看來高麗采用了元朝的秤制。但民間遠不夠用,所以高麗商人要買元朝的“秤三十連、等子十連,”回國轉賣。)馬具等。貨物購買的數量一般是成十成百為起點,多數以百為單位。如秤三十連、玉珠兒一百串、蠟胭脂一百斤、草金緞子一百匹……。
    高麗的商人對元商品的鑒定能力很強,與元商打交道經驗豐富。一個買織金緞子的高麗人對賣主討價還價,很專業又自信地說:“這的是真陜西地面里來的?……你謾不得我,我又不是生達達、回回……你怎么謾的我高麗人。”買金胸背緞子時又說:“俺不是利家,這緞子價錢俺都知道。”高麗商人不僅在商品聚集地如大都等商業城市購銷商品,有時還到貨物原產地購買,以期獲得價廉物美的商品。《老乞大》記一個高麗人說把馬和布子到大都賣了以后,“俺往直南、濟寧府(路)、東昌、高唐,收買些絹子、綾子、綿子,回還王京賣去。”他所講的那些地方在元代是絲綢棉布重要產地之一。這些也都說明高麗民間商人在元代經常來往中國貿易,對產品產地了如指掌。為了多贏利,高麗商人還把元的絲織品進行染色加工。在中國買薄絹一匹十七兩,打染做小紅里絹,絹子每匹染錢三兩,到高麗王京,絹子一匹賣五綜麻布三匹,折鈔三十兩。這樣扣除染錢,一匹絹多賣鈔十兩。綾子每匹二十五兩,每匹染錢鴉青的五兩,小紅的三兩。在王京,鴉青的每匹折鈔六十兩,小紅的折鈔五十兩,各多賣三十兩和二十二兩。“通滾算著,除了牙稅繳計外,也覓了加五利錢。”這是最重要的,賺錢獲利是商人往返元麗貿易的動力。
    高麗商人通常是與親戚鄰里合伙入元營商,有時分批陸續到。后來者又攜帶貨物以增加貿易。而且高麗商人常喜歡與中國商人“做伴當”(伙伴)一路同行。元朝商人對之熱情關照和教導,做商業參謀。高麗商人很感激地向人介紹說:“他是漢兒人,俺沿路來時好生多得他濟,路上吃的、馬匹草料,以至安下處,全是這哥哥生受。”起程回國時高麗客商對中國商人依依不舍地說:咱每這般做了數月伴當呵不曾面赤,今后再廝見呵,不是好兄弟那甚麼?生動地反映了元麗民間的交流與友好。
    以上是元代高麗文獻《老乞大》、《樸通事》二書展現的麗元民間貿易的畫卷剪影。這兩冊書的刊行流傳,反映高麗人到元朝北方經商、旅居者相當不少。
    1976-1977年間在南韓全羅道新安海域發現和打撈了一條海底沉船。據海底考古作業資料,沉船的形制和大小恰恰同元代二千料左右的海舶一致。從沉船中打撈出來的實物包括:瓷器四百箱(青瓷3466件,白瓷2281件,其他陶瓷器770件),皆為中國制造。有龍泉窯、景德鎮窯系、黑釉(天目釉)、鈞窯系等。青瓷盤底刻有“使司帥府公用”(元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的簡稱)。及元景德鎮窯典型器“樞府碗”。瓷器形制、紋飾多為元大德之后的產品。金屬器物230件,銅錢33包(計106000枚),皆為宋元銅錢,最晚的是元“至大通寶”,鑄于武宗至大三年(1310)。其他448件。這些貨物僅占沉船貨物的三分之一,尚有三分之二貨物仍在海中。器物中并有雋刻“慶元路”字樣的銅砝碼。沉船實物中還有一個鐵錨,這是迄今發現的中國船舶使用的最早的鐵錨遺物。這艘中國商船大約是至元27年以前從寧波放洋駛向高麗而途中在新安海域遇難。它向我們展示了元代與高麗貿易的實際面貌之一斑。(注:李德金等《朝鮮新安海底沉船中的中國瓷器》《考古學報》1979年2期。另也有認為此船是元往日本的貿易船,待考。)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左日右希
    @②原字外毛內莫
    @③原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廈門63~70F7經濟史張雪20042004本文利用中外歷史學、語言文學、考古學等資料、特別是以往不太為人注意的原始材料,考查論述元代中國同高麗經過海、陸交通進行的多種渠道、不同形式和規模的貿易往來,種類豐富的進出口商品,及商業活動對雙方社會風習和民眾生活的影響與滲透。元麗民間商人的交往更生動的反映了兩國人民的傳統友誼。元/高麗/貿易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批準文號02AJL008)同良何其菁 國立華僑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郵編:36200Vitalizing Technology and Craft: One Side of “Re-employment” in the Late Period of Qing Dynasty
  Chi ZihuaIn the late ten years of its rule,Qing government devoted itself to “vitalizing technology and craft” in order to create re-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for the jobless, so that the social crisis resulting from the vagrants could be solved. Although it “achieved little” as a whole, “vitalizing” and “popularizing” technology and craft itself had no problem. Furthermore the function of technological workshop integrated“re-employment” with “job training”, which went beyond the simple pattern of “adoption”, deserving praise for its excellent performance. Today we can use its experience for reference, when we put the “re- employment” project into practice.張雪慧,中國社會科學院 歷史研究所,北京 100073 作者: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廈門63~70F7經濟史張雪20042004本文利用中外歷史學、語言文學、考古學等資料、特別是以往不太為人注意的原始材料,考查論述元代中國同高麗經過海、陸交通進行的多種渠道、不同形式和規模的貿易往來,種類豐富的進出口商品,及商業活動對雙方社會風習和民眾生活的影響與滲透。元麗民間商人的交往更生動的反映了兩國人民的傳統友誼。元/高麗/貿易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批準文號02AJL008)同良

網載 2013-09-10 2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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