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主流經濟學潛含的意識形態之表現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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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西方主流經濟學潛含的一元化意識形態
  經濟學誕生之初,其理論本身就是規范性和實證性的統一,經濟學的研究內容也包含了兩個方面,阿馬蒂亞·森將經濟學稱之為倫理學內容和工程學內容。其中,工程學內容主要探討有關人與自然之間關系的客觀規律和自然制度;而倫理學內容則關乎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系及由此產生的社會規律和人為制度。例如,穆勒就認為,生產方式和規律受自然法則的支配而非人意所能改變,這與自然條件和科學技術相聯系。而分配則不僅僅是由經濟力量決定而完全是人的意志和制度的問題,政府和國家盡管不能規定各種分配制度的作用,卻有權選擇哪種分配制度,同時,意愿和制度本身是價值觀的產物,因而分配規則取決于社會的習慣和法律。然而,自邊際革命以來,以新古典主義為代表的西方主流經濟學家卻極力將兩者分割開來,把倫理學問題留給道德學家,而自己只從事工程學這一“客觀”問題的研究,研究人的行為也是在抽象的條件下研究理性行為者的最大化選擇。但問題是,這種劃分果真有效嗎?經濟學的分析沒有意識形態因素嗎?
  盡管西方主流經濟學主張事實和價值的分裂,但這種自以為是的領域劃分,是由于他們不能批判地反思他們各自的市場研究方法所隱含的前提而造成的。經濟學是具有強烈意識形態傾向的學說,因為每一種經濟學說都包含了特定的價值觀念和假定,因此,使用任何經濟模式所產生的結果和結論也毫無例外地帶有其價值傾向。而且,經濟學中的意識形態因素尤其明顯,因為它要研究“為誰生產”,利益本身就是意識形態的范疇:即使西方產權理論將科斯中性定理視為純粹沒有意識形態的理想社會狀態,但只要這是人的社會理想,本身就蘊含了人的意識形態。對這一點,不但連凱恩斯這樣的現代主流經濟學開山者也不否認,即使索洛也認為:“社會科學家和其他人一樣,具有階級利益、意識形態信念和各種各樣的價值觀。但是,所有的社會科學研究不同于研究材料強度或血色素分子結構,它們和意識形態、利益與價值的關系特別接近。不管社會科學家是否接受和是否知道這些,甚至是否和它們作過斗爭,但他對研究領域的選擇、提出的問題、不愿提出的問題、他的研究框架、他的用詞方式,都很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他的利益、意識形態和價值觀”①。
  規范性本身就是社會科學的根本性特征,因為社會科學研究的根本目的是要揭示本質,體現對社會的認知和關懷。其實,規范性研究本身就是社會科學無可厚非的重要方面,西方主流經濟學本質上也不是純實證性和價值中立的。正如布羅西耶寫道:“規范性并不是一個低劣的標志。要明確地承認規范性理論是‘(我們)人類社會歷史活動中無所不在的規范性’的體現,而不是要去刻意地把它裝扮成一門失敗的實證科學。實際上,關于這種無所不在的規范性的研究,才是社會科學研究的真正對象。”②因此,科學研究的態度不是去否定經濟學的規范性,也不要怯于表達任何價值判斷;相反,要想做到知識上誠實,基本的任務當然是把科學所能揭示的因果關系與特定結果之可取或不可取作出明確的區分。并選出供我們進行科學考察的問題,這本身就包含著價值判斷。因此,要想對科學知識和價值判斷作出明確的劃分,我們不能用回避價值判斷的辦法,而只能通過明確無誤地說出主導價值來做到這一點。學者在從事學術研究時就不應冒充中立或不偏不倚,而應當通過公開表明他的個人理想,使受眾更易于判別他的實際結論所依靠的價值判斷。而且,一般認為,經濟學中的意識形態比大多數社會科學還要強烈,因為“經濟學是一門無與倫比的關乎權力的學科,尤其是關乎為用以在互相競爭的利益之間對巨大的資源份額進行分配的那種方式作出合理性論證的學科。”③然而,西方主流經濟學卻把自己所倡導的單一價值觀視為是價值無涉的,這妨礙了人們對經濟學知識的社會性理解。也正因為如此,隨著越來越多的學者意識到了經濟學知識的社會性,也就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學者對他們所宣稱的價值中立觀提出了批駁。
  每一學者在分析問題時都必須根植于一個特定的背景之中,這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各種偏見,因此,也就根本不存在什么中立的學者,正如霍爾瓦特指出的:“科學與價值判斷是不能分割的。科學需要思考,但思考本身不是目的;思考意味著意向。當一個人思考時,他企圖做某件事情,他愿意出現某些事情。因此,正是這種事情的性質決定了實證判斷不可能是價值中立的。”④如果自然科學如此,那么社會科學更是如此,因為只有存在一定的理念和價值觀,才可以提出相對應的政策主張。相反,如果離開倫理學和價值觀,那么,社會科學家最多只能搞一些技術性的計量研究。正是由于不同經濟學家們觀察社會問題的視角不同,特別是由于經濟學家們使用不同的經濟學術語和解釋話語體系,往往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并且會導致完全不同的政治訴求和經濟主張,從而會落入不同的意識形態之中。例如,如果使用源自英國古典經濟學的勞動價值論的有關術語和話語體系,就很自然會得出在任何市場經濟條件下正常的商品生產中均存在著剩余價值的創造與占取問題,因而“剝削”問題是一個無論如何也繞不過去的理論死結;相反,如果采取“邊際效用價值論”概念及其相關聯著的分析話語體系,人們則會得出現代經濟學中的歐拉定理:完全競爭下的所有生產要素投入的收益均等于其邊際產出,因而如若不存在壟斷,就不存在剝削問題。
  因此,正如197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繆爾達爾在其《社會研究中的客觀性》一書中指出的:事實上,沒有任何社會科學或社會研究的分支是“道德中性的”(amoral)或“政治中性的”(apolitical)。沒有任何社會科學是“中性的”或簡單來說“事實的”,實際上,在這些詞的傳統意義上來說也不可能是“客觀的”。任何研究永遠是并且在邏輯上必然是建立在道德和政治評價的基礎之上的,研究者必須明確表明自己的價值觀。⑤顯然,由于經濟學本質上屬于社會科學,因而經濟學必然也具有強烈的意識形態。例如,羅森伯格就強調:“經濟學理論本質上是一個規范性學科”,“例如,人們常認為經濟學是一門描述怎樣才是理性的學科,而理性被當作是一個規范性的概念。”⑥事實上,這已為越來越多的方法論學者所認識,正如科蘭德指出的,“嚴謹的理論家們已經證明,如果沒有大量的附加條件,(像對自由貿易的支持等)這些觀點中的任何一個的邏輯推理都沒有直接地遵循經濟學理論。因為,必須在分析中加入附加的因素,才能從理論中得出這樣的結論來。這些附加的因素涉及理性的人們各不相同的判斷。”⑦而且,我們必須認識到,即使存在價值判斷,也并不損害經濟學的科學性,因為科學本身就體現為主體對客體的認知,從而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例如,當斯密寫《國富論》時,他曾全部把同情給予了勞動者,而對土地所有者和資本家則采取了一個完全旁觀者的態度,認為后者是必要的惡。
  然而,盡管經濟學本身是一門規范性的學科,需要存在意識形態上的爭鳴。而且,西方主流經濟學本身也具有非常強烈的意識形態,是建立在原子個人主義的意識形態之上,并為既定制度和財產權辯護。但是,那些主流經濟學家卻偏偏要強調經濟學理論應該價值無涉,堅持他們的分析是價值中立的。例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索洛就舉例說,像國民收入、失業率、價格水平、利率等等這些經濟學術語以及其所涵指的現實經濟對象性,與社會制度無關,它們對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同樣適用。事實上,在經濟學的話語解釋中,使用不同概念、術語和不同“話語系統”,就會產生對現實世界的不同看法,從而發生了經濟學中不同“意識形態”的分野。例如,使用西方經濟學中以GDP為中心指標的國民收入體系還是傳統計劃經濟中使用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顯然就源于對財富的不同理解,并導致不同的收入分配政策。因此,即使就經濟學使用的概念而言,本身已經體現了價值和利益,更不要說主流經濟學的實證分析往往都與其潛含的倫理自然主義結合在一起,在倫理實證主義的價值觀下使用其實證結果,從而就形成了為現狀辯護的基本傾向。特別是,不僅新古典經濟學在研究人與自然或者稀缺性資源的配置的時候已經充斥了意識形態的考慮,而且,現代經濟學把其觸角延伸到人與人的關系方面而開始探究人類的非經濟行為時,更是充滿了意識形態的考慮。
  其實,西方主流經濟學強調要擯棄意識形態的爭論,實質上也就是要用它的單一的意識形態來統一經濟學的意識形態。但是,這與西方主流經濟學口頭強調的思想自由是嚴重相悖的,這正是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困境。究其原因,按照這些堅持原子自由主義者自身的觀點:價值觀統一。用某種意識形態來控制和統一人們的興趣和信息,就是思想壓制,這是對社會的最大損失。因此,用單一的意識形態來統一經濟學將直接窒息人的創造性,從而毀掉知識。一般來說,這種先驗的意識形態越一致,知識的損失就越大;而知識的重要性越大,社會經濟的損失也就越大。譬如,西方主流經濟學基于其先驗的個人主義意識形態往往認為,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每個人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就可以消除歧視。究其原因在于,歧視必然會損害自身利益,使自己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因而按照適者生存理論,歧視的施行者必然不是演化均衡的,也必然不能長期生存。但果真如此嗎?事實恰恰相反。也正是由于主流經濟學照搬了原來的自然主義思維,因而往往只是考慮人的動物性本能,并用物質性需求來代替人的全面需求;因此,這種分析往往產生非道德,甚至是反社會的結果。⑧例如,社會中的歧視問題。按照主流經濟學的理論,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可以有效解決歧視問題,而存在的歧視肯定符合社會的總體利益,因此不存在真正的歧視。也正是基于這種意識,西方主流經濟學認為,黑人之所以失業率高,根本上在于其自身的教育和能力問題,而不是社會問題。但是,在人類歷史上,南非和美國長期存在的種族隔離制度、西方長期存在的排猶運動等,都是這些受害者自身的問題嗎?事實上,貝克爾就證明,歧視的出現恰恰是原子式個人主義競爭機制的結果,并指出了歧視得以出現的社會條件:團體A對團體B實行有效歧視的必要條件是B是經濟上的少數,充分條件是B是數量上的少數;而充分必要的條件則是:和B數量上的少數相比,它更是經濟上的少數。因此,在競爭的社會中,經濟歧視看來就與經濟上的少數有關,政治上的歧視就與政治上的少數有關。美國的黑人人數只有總人數的大約10%,而且其擁有的資本的數量更低,因此,通過競爭的經濟機制的運轉,歧視的偏好必然產生對黑人的有效歧視,盡管歧視對黑人和白人都會造成損失,但對黑人要大得多。而且,根據博弈理論,我們完全可以證明,基于市場行為多數派完全可以把少數派排除出市場而獨享社會資源。這意味著,基于純粹供求決定的市場本身是不規范的,而這種不規范的市場本身可以滋生出歧視問題。事實上,壟斷、政治歧視等至多也只能是市場歧視的第二位的決定因素,在競爭中發揮作用的個人歧視偏好才是基本的決定因素。
  可見,正是由于長期以來西方主流經濟學家主張倫理學和經濟學的分離,使得現代經濟學與倫理學之間隔閡不斷加深,并導致了兩者日漸分立,以至現代經濟學出現了嚴重的貧困化現象:一方面,西方主流經濟學家把對效率的關懷擺在對道德的關懷之前,試圖只根據效率來評價市場而忽視倫理問題;另一方面,倫理學家特別是那些規范的政治倫理學家,則表現為蔑視效率問題而集中思考對市場的道德評價。特別是,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單一價值觀和原子主義的意識形態,不但導致我們無法理解真實的人類行為,而且也根本找不到解決的辦法。
  二、帕雷托效率概念中的意識形態
  正是為了撇開倫理因素的考慮,西方主流經濟學開始強調對效率的關注,并把效率視為是沒有意識形態的技術性概念。但問題是,何為效率呢?效率本意上是指達到目的的速度,因而談論效率概念時必須首先預設一個目的,而這本身就是一個價值的取舍問題。同時,也必須界定是對誰而言的效率。譬如,產品的生產效率是對廠商而言還是社會而言,如果僅僅考慮廠商,那么它就可以不考慮環境污染等社會成本。正因如此,我們認為,不僅各種效率概念本身總要以某種常常有爭議的道德假設為前提,而且,當一個具體的社會安排滿足其中一種效率標準時,要確定我們應該賦予這個事實以多大的意義也不是與道德無關的。一個明顯的例子是,盡管主流經濟學往往強調“價值無涉”,但經濟學中的所有主要效率概念——如總體效率、生產效率、卡爾多效率、常識效率、帕雷托效率等——都含有意識形態的考慮。其實,這些效率概念都是福利經濟學的核心概念,而帕雷托概念已經成為西方主流經濟學的硬核。
  福利經濟學關注個體或社會福利狀況,因而更是不能離開倫理的考慮。但是,主流經濟學家認為,西方主流的福利經濟學往往是僅僅基于某種效率標準來評價市場,而市場是無需倫理基礎的。但是,福利經濟學正是關系人們切身生活的,怎么可能沒有意識形態因素呢?事實上,諸如交易的規則、產權的安排、福利設施的建立、投票的比例等無一不暗含了意識形態的因素,因為它們都涉及利益的分配問題;即使西方產權理論將科斯中性定理視為純粹沒有意識形態的理想社會狀態,但只要這是人的社會理想,本身就蘊含了人的意識。事實上,西方對市場的強調本身就內含了意識形態取向,它是建立在單一的原子個體主義意識形態之上的。所以,主流福利經濟學基于市場為基準的效率概念明顯就是一種同義反復,因為西方經濟學——它強調的是“市場”——發展一個分析框架,它既定義了資源的有效配置,也同樣用這個框架判定資源的某種具體配置是有效率的。顯然,這種判斷本身就涉及價值觀,即隱含了倫理關系。
  也正是出于“無倫理”的考慮,主流經濟學把主流福利經濟學建立在通常視為一個純技術性概念的帕雷托效率之上。但是,帕雷托效率根本不是道德中立的,它是建立在原子個人主義的意識形態之上的。其實,帕雷托概念之所以得到普遍的承認,是與西方講究財富最大化,崇尚個人主義的意識形態分不開的。例如,H.史卓頓和L.奧查德認為,選擇帕雷托效率作為個人唯一的效率準則,這是一個道德選擇,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價值判斷,但這是另一種價值判斷,是利用它來為贊成政治的一致性原則和否決權利辯護⑨。而且,從完全個體本能的角度看,每個人似乎都希望自己的收益不斷增進,但又不愿自己的任何私利有所損失。也正因如此,人們往往認為帕雷托概念接近常識,接近于社會安排應當是互利這一倫理原則,從而使它得到了普遍承認。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任何福利經濟學都不僅是個體的,更重要的是要關注整個社會,社會福利必然會涉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帕雷托效率卻建立在一系列嚴格而脆弱的假設基礎之上:私惡即公益。其實,盡管帕雷托效率表面上著眼于社會成員的福利,但顯然,它更主要的是維護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而“不保證競爭過程導致的分配與廣為接受的公平概念相一致(不管公平概念是什么內容)。”⑩究其原因在于,帕雷托改進僅僅強調沒有損害任何一個人的利益,但卻根本沒有考慮福利增量在相關者之間的分配比例問題。因此,即使某些人的應得權利與福利供給朝相反方向發展,這種狀況也可能是帕雷托優化的。而且,對于收入在大眾之間每一種可能的分配而言,都存在一種帕雷托最優配置,因而許多帕雷托最優的結果本身就是帕雷托不可比的。例如,森就指出,如果不分享富人的奢侈榮華,窮人就無法快樂自在,那么,隨著一些人的極度貧困和一些人的極度奢侈,這種社會狀態也可以被稱之為帕雷托最優。這樣,帕雷托最優可以像‘愷撒的精神’那樣,‘從地獄到天堂’。”(11)正因為資源配置本身存在著許多種帕雷托最優,而每一種均與社會成員對不同的分配狀況的滿意程度相聯系。因此,帕雷托最優概念不但無法提供判別標準,相反,往往還會為既得利益者強化自身的利益提供理論支持。關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
  (1)帕雷托概念可以為不平等的交換辯護。根據帕雷托有效原則,一個人從壟斷者那里購買東西也可以獲得自己希望的東西,從而也體現了某種帕雷托優化,盡管這種收益的分配明顯是非常不公平的。市場中的互動雙方本來就沒有相等自由的,基于帕雷托的改進也就不可能是平等的。正如奧爾森所說,“理性的自利會使自愿交換變得相互都有好處,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引下,它也會滿足社會利益。但是,它也會引導人們利用手中的權力去強迫他人。用杰克·赫什萊佛的話說,就是存在‘武力的黑暗面’。”(12)為此,筆者曾對交換滋生的剝削現象作了詳盡的剖析。(13)
  (2)帕雷托概念可以為兩極分化的社會現實辯護。根據帕雷托有效原則,對于收入和效用在社會成員之間的任何一種可能分配都有一種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正是在這種帕雷托最優理論的指導下,當前主流經濟學可以聽任社會收入差距急速拉大,可以無視人們的應得權利和社會財富供給之間的背反發展。
  (3)帕雷托概念還可以為不公正的社會制度辯護。根據帕雷托最優原則,奴隸主就可以否決取消奴隸制的決定,富人可以否決任何對他們財產的調整或減少,就業者可以否決任何向失業者的收入補貼,超級大國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否決任何國際協定。顯然,如果基于帕雷托有效原理,任何社會改革都是不可能的。例如,蘇東劇變顯然也不是帕雷托改進的,因為有很大一部分官僚的利益是受損的;同樣,納粹德國的崩潰也不是帕雷托改進的,因為至少希特勒本人的效用更低了。當然,西方社會在運用帕雷托有效標準本身也是有所選擇的。否則,它不可能在維護靠掠奪市場暴富的寡頭利益的同時,又支持一些國家的“顏色革命”。
  (4)盡管西方社會強調財富的最大化,但帕雷托最優原則卻并不一定滿足功利主義的最優原則。事實上,從一個帕雷托最優狀態移動到一個非帕雷托最優狀態也不一定會導致社會總效用的減少,這實際上也體現了“利己主義”和“功利主義”之間的矛盾。所以,布羅姆利指出,“人們普遍確信的經濟學家通過主張效率避免了價值判斷顯而易見是大錯特錯了”,相反,“公共政策涉及資源稟賦和效用在個人和集團之間的變化。”(14)而且,盡管帕雷托原理往往被看做是承認自由重要性的一種方式,但森卻論證,帕雷托原理極易與個人自由的思想發生沖突,甚至即使從最低程度的個人自由觀點看,這種沖突也不可避免,就是被一些學者稱為著名的“帕雷托自由不可能定理”或者“森的帕雷托自由悖論”。正因如此,比較不同制度安排下的效率也面臨著帕雷托的非可比性問題。
  正因為帕雷托概念在實踐中明顯有利于既得利益者,因此,一些學者已經開始強調,經濟學家應該努力超越建立在帕雷托原理之上的經濟效率概念,需要去研究社會不同成員效用的決定方式,而這是一個需要有很強的價值判斷的過程。同時,依據帕雷托原則來改進社會制度本身就存在一個價值判斷,因此,森強調,“要達到用于社會評價的‘公認’的區間,就必須對于權數,或至少是權數的區間,有某種理性的‘共識’,這是一種‘社會選擇’工作,它要求公共討論,以及民主的理解和接受。”(15)為此,森特別強調人際效用的比較,認為只要存在信息比較,就能在滿足阿羅全部公理性條件之下存在各種社會福利泛函數,從而擺脫不可能性困境。當然,以特定社會福利函數體現出來的總體效率概念本身也就包含著價值考慮,因為任何一種特定的社會排序就是讓社會成員接受一種價值判斷。例如,加和式的伯格森—薩繆爾森社會福利函數體現的基數效用的邊沁的功利主義哲學,乘積式的納什社會福利函數體現了社會平等的思想,而最小決定的羅爾斯社會福利函數體現了關注貧困的思想。
  可見,盡管主流經濟學強調價值無涉,但它的所有一切概念術語都存在著價值判斷。事實上,這些聲稱價值中立的經濟學家并不是沒有個人價值判斷,而是無時無刻不在做著功利主義的價值判斷(即從增進社會效率這一維度來觀察社會問題)。而且,即使經濟學中所謂的純粹技術性的效率概念,往往也是建立在有爭議的道德假設之上的,而常見的倫理學論據也往往是基于關于市場或其他體系有無效率的含糊不清的假設之上。實際上,按照主流新古典經濟學的邏輯,只有完全競爭才能達到帕雷托最優,因而這些實證經濟學家們實際上假定完全競爭才是最符合道德的。但是,正如普特南指出的,“如果支持把帕雷托最優作為標準的理由是人們贊成每個人把他或她的效用最大化的權利是與其他人的權利一樣重要的這一潛在的價值判斷,那么帕雷托最優就似乎根本不是一個價值中立的‘最優’標準。無論如何,怎么可能有一種價值中立的最優標準呢?”(16)特別是,在個人主義和社會功利發生矛盾時,西方主流經濟學往往毫不猶豫地選擇個人利益。
  三、結論
  作為一門社會科學,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本身就不是外在于認知主體的,主體的認知也不能脫離自身經驗。經濟學理論可貴之處在于:一方面要來自經驗,另一方面又要上升到超驗層次,從而實現“極高明而道中庸”這一理想。正因如此,經濟學理論本身往往體現了強有力的思辨特性,體現了個人的認知和理想。特別是,社會科學中的任何理論、觀點乃至分析都存在濃厚的意識形態,經濟學當然也不例外。而且,經濟學理論本來就是用于指導實踐的,它根本上是為了應用而存在,因而實證經濟學和應用政策經濟學之間也無法完全隔離,實證本身就是為了應用的目的。這也正如布羅西耶指出的,“從社會學上來說,經濟理論,無論它是實證性的還是描述性的,都以另一種方式保持著規范性質:根據建構理論使用的概念,它允許人們獲得某種關于他們所生活與行動的社會的世界觀。換句話說,經濟理論是一個表達系統,通過它人們可以思考這個社會及其與它的關系。”(17)對經濟學來說,實證分析和規范分析本身就是不可分離的,郎達內寫道:“無論是實證經濟學還是規范經濟學‘在意識形態上’都不是中立的。人們甚至可以比這種觀點走得更遠,認為經濟理論是一個社會問題,把他當成是一種為現存的社會秩序和現有經濟政策進行辯護或挑戰的工具”(18)。
  因此,盡管流行的觀點往往把意識形態視為偏見的根源,認為它會“導致某些不正當行為,研究者會為了使事實或來自事實的推論符合某種理想或利益而不惜對它們進行歪曲”,但是,正如熊彼特指出的,“這種不當行為和研究者展開論證的‘價值前提’或辯護本身并沒有必然聯系,”而且,“辯護并不意味著欺騙”,即使研究者的思想中存在先入之見的意識形態,但這種“意識形態(也)并不就是謊言,它們是一個人對他所見的所有事物的真實陳述”,更不要說,“每個其他的社會群體都(會)發展出一套保護性的意識形態,假如這些意識形態不是真誠的,那就什么也不是。”(19)事實上,任何經濟學的政策含義都不是像工程學結論的含義那樣是客觀的,相反,任何政策建議都是技術推演的結果與價值判斷或偏好的結合。因此,經濟學本身根本離不開價值觀或意識形態的考慮,經濟學家個人的價值立場和特定的價值信念都會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著經濟學的研究。而且,盡管主流經濟學特別推崇數理化和計量化的分析,并想當然地宣稱,不像其他社會科學,經濟學是價值中立的,實證分析是客觀的。但顯然,這只不過是實證經濟學勝過規范經濟學的老生常談,而且,即使如此,這也不過是一種天真的主張,因為實證分析本身也充滿了價值判斷。相反,根本上就沒有什么“客觀”的數據收集和分析,也沒有任何不涉及價值觀的和不以政策建議為目的的“科學”的理論建構。只有存在一定的理念和價值觀,才可以提出相對應的政策主張,因為任何政策都涉及利益分配,都涉及人類的社會關系和價值理念。
  當然,盡管經濟學本身就有主觀性和規范性,但就其最終是為了提高人們的生活福利這一目的而言,經濟理論也是可以通過實踐得到檢驗的,從而不能蛻化為單一的意識形態或簡單的世界觀。然而,當前的主流經濟學反而偏離了經濟學的這一根本目的,越來越精密的數理模型離現實越來越遠,而且,其理論本身就是建立在一元論的原子個人主義意識形態之上。正是以一元論的原子個人主義意識形態為基礎,主流經濟學實際上承襲了西方社會的倫理實證主義,認為除了實際上已經建立起來并且因此具有某種實際的存在形式的法律之外,并不存在其他的規范,從而蛻化為現存制度提供支持和辯護的學說。正因如此,主流經濟學及其理論一直都飽受爭議,例如,波普爾認為:“倫理的(或道德的、或法律的)實證主義通常是保守的,或者甚至是權威主義的;……它斷言我們必須信賴現存規范,因為并不存在我們可以為自己找到的更好的規范。”(20)同樣,馬爾庫塞等馬克思主義學者則對實證主義中所潛藏的意識形態傾向進行了深刻的揭露和猛烈的批判。在馬爾庫塞等看來,主流經濟學的實證主義分析僅僅限于注意和分析特定的社會現象,從不敢超越這些特定的社會現象,超越特定的社會制度,竭力使理想符合特定的社會現實,消極地適應現存社會,與現實妥協、為現實辯護。這意味著,實證主義分析本質上就是保守、妥協,為現實唱頌歌的理論,根本沒有任何批判否定的精神,這種理論也不可能改變現存社會,創造合理的社會。
  注釋:
  ①索洛:《經濟學中的科學和意識形態》,豪斯曼編:《經濟學的哲學》,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12-213頁。
  ②布羅西耶:《經濟學作為一門具有實證性和規范性的科學》,多迪默、卡爾特里耶編:《經濟學正在成為硬科學嗎》,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67頁。
  ③米爾斯:《一種批判的經濟學史》,商務印書館,2005年,第18頁。
  ④霍爾瓦特:《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一種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理論》,吉林出版社,2001年,第266頁。
  ⑤轉引自韋森:《經濟學的性質與哲學視角審視下的經濟學》,載《經濟學季刊》2007年4月第6卷第3期(總25期)。
  ⑥羅森伯格:《經濟學理論的認知地位如何》,巴克豪斯編:《經濟學方法論的新趨勢》,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第287、288頁。
  ⑦科蘭德:《通過數字建立的經濟學的藝術》,巴克豪斯編:《經濟學方法論的新趨勢》,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第49頁。
  ⑧參見程恩富:《現代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四大理論假設》,載《中國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
  ⑨參見史卓頓、奧查德:《公共物品、公共企業和公共選擇:對政府功能的批評與反批評的理論紛爭》,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第181頁。
  ⑩阿特金森、斯蒂格利茨:《公共經濟學》,上海三聯書店,1992年,第7頁。
  (11)森:《經濟學和倫理學》,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35-36頁。
  (12)奧爾森:《權力與繁榮》,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9頁。
  (13)參見朱富強:《有效勞動價值論的現實闡釋》,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年,第2、3章。
  (14)布羅姆利:《經濟利益與經濟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論基礎》,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頁。
  (15)森:《以自由看待發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65-66頁。
  (16)普特南:《事實與價值二分法的崩潰》,東方出版社,2006年,第69頁。
  (17)布羅西耶:《經濟學作為一門具有實證性和規范性的科學》,多迪默、卡爾特里耶編:《經濟學正在成為硬科學嗎》,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64-65頁。
  (18)朗達內:《科學的多元化:經濟學與理論物理學比較》,多迪默、卡爾特里耶編:《經濟學正在成為硬科學嗎》,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88頁。
  (19)熊彼特:《科學與意識形態》,豪斯曼編:《經濟學的哲學》,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97、199頁。
  (20)波普爾:《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140-141頁。
馬克思主義研究京52~58F11理論經濟學朱富強20082008
西方主流經濟學/自然主義/意識形態/帕雷托有效
西方主流經濟學試圖將倫理學和工程學分開而著眼于工程學的內容,但這反而造成了經濟學理論及其實踐的日益貧困化傾向;西方主流經濟學將福利經濟學建立在帕雷托效率等概念基礎之上,但帕雷托效率等概念本身就是以有爭議的道德假設為基礎的。經濟理論本身離不開價值判斷和意識形態,它不能像西方主流經濟學那樣蛻化為單一的意識形態或簡單的世界觀,否則,經濟學理論將離現實越來越遠,甚至會帶來非道德或反社會的后果。
作者:馬克思主義研究京52~58F11理論經濟學朱富強20082008
西方主流經濟學/自然主義/意識形態/帕雷托有效

網載 2013-09-10 21: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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