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的思考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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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G311 文獻標識碼:A
  1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的歷史沿革
  自1984年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實施以來,經過20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國家重點實驗室已經成為我國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聚集和培養人才以及開展廣泛學術交流的基地,得到了科技界的充分認可,其中,評估起到了引導國家重點實驗室積極創新的指揮棒作用。
  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始于1990年,由原國家計劃經濟委員會和原國家科委分別組織評估,根據二者的評估結果向國家重點實驗室發放設備更新費和運行補助費。
  為簡化管理,減輕實驗室的負担,經兩部委協商,1995年開始聯合開展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兩部委發放實驗室設備更新費和運行補助費的共同依據。
  1998年政府職能調整后,國家重點實驗室完全劃歸科學技術部管理,其后一直由國家科技部組織國家重點實驗室的評估。作為評估依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和“評估指標體系”也隨之作出了相應的修訂。
  自1989~2003年,先后四次修訂了《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和“評估指標體系”。
  1990~1994年,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不分學科領域,統一進行現場評估;定性評估為主,但定量數據統計比例較大;評估結果為“問題較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兩年后進行復評,復評仍為“問題較多”的則取消“國家重點實驗室”資格。
  1995~1999年,實行按學科領域、分現場評估和復評兩個階段進行評估;同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周期也固定為4年一次;評估指標體系有兩級指標,定量指標所占比例有所降低;較差類國家重點實驗室占參評國家重點實驗室的8%。
  1999~2003年,仍實行分領域評估,但評估周期調整為5年;評估體系中的定量評分占總分的比例降低為10%;連續兩次評估為“不予資助”類的取消國家重點實驗室資格;較差類國家重點實驗室占參評國家重點實驗室總數的15%。
  2003年,在上一輪評估的基礎上,對評估指標體系作了比較大的調整,新評估規則在繼承原評估規則合理成分的基礎上,取消定量評估,簡化評估指標,突出代表性成果評價,引導國家重點實驗室集中精力從事原始創新研究和出大成果;科學區分代表性成果的類型;取消國家重點實驗室排序,不簡單劃定優秀、良好、較差三類的比例,減小國家重點實驗室壓力;評估采取第三方接待,減輕了國家重點實驗室的負担;進一步強化競爭機制,加大淘汰力度等。該評估規則和指標體系沿用至今。
  2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的意義和作用
  完善評估制度,實行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保持國家重點實驗室水平和活力的重要手段。通過評估,促進了國家重點實驗室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更加重視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有力地促進了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管理、運行和開放,促進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內部管理走向規范化,從而達到了以評促建,以評促改的目的。
  1)引導國家重點實驗室更重視承担重大科研任務,出大成果。
  根據不同時期的科技發展需要,通過調整評估指標體系,引導國家重點實驗室從注重論文數量,追求獲獎,向注重研究任務的重要性、科學貢獻的大小、提高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水平和加強人員隊伍建設的轉變。
  從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情況看,2002~2005年3年中,國家重點實驗室承担的973計劃、重大科技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數量和獲得的科研經費支持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2003年,上述3大任務相比2002年分別增加了19.9%、13.1%和25.8%,對應的科研經費分別增加了14.9%、68.1%和40.7%;
  2004年,承担的上述3項任務較2003年又增加11.7%、23.1%和9.1%,經費增長1.5%、47.8%和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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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1 2002~2005年國家重點實驗室承担科研課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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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2 2002~2005年國家重點實驗室獲得科研經費情況
  2005年,承担的973計劃和重大科技專項課題數較2004年有所減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數較2004年增長32.0%,973計劃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經費卻較2004年分別增長了71.2%和70.4%。重大科技專項經費減少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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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3 實驗室人員構成
  另外,國家重點實驗室在解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重大科技問題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2003年、2004年和2005年承担科技攻關計劃課題分別較前一年增長19.2%、2.4%和8.8%。僅2004年,在國家重點實驗室完成或國家重點實驗室參加的科技項目獲得國家三大獎的有37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12項,占全部獲獎數的42.9%;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2項、二等獎5項,分別占全部獲獎數的100%和19.2%;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18項,占全部獲獎數的7.8%[1]。
  2005年,在國家重點實驗室完成或國家重點實驗室參加的科技項目獲得國家三大獎的有44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17項,占全部獲獎數的44.7%;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12項,占全部獲獎數的30.8%;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15項,占全部獲獎數的6.9%。并獲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1項,占全部獲獎數的50%[2]。
  2)促進國家重點實驗室人才隊伍建設。
  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著力促進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積極推進基地、人才、項目的有機結合,使國家重點實驗室成為匯聚高水平科技人才的基地。
  從2002~2005年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人員構成看,院士人數基本穩定,而杰出青年、長江學者和百人計劃等中青年杰出人才明顯增多。截止到2005年,在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科院“百人計劃”獲得者、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分別占到全國總數的28.1%、12.5%、34.2%、30.5%和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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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促進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基礎條件建設。
  評估促進了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更加重視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為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運行創造了良好的硬環境和軟環境,包括經費支持、后勤保障、隊伍建設、政策措施等。資源使用更科學、更充分,研究人員的積極性得到了提高。科技部一直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運行補助費和設備更新費的支持,并要求依托單位和主管單位予以配套經費支持;中科院實行知識創新工程,優先支持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也實施985工程支持學科建設,其中國家重點實驗室是重點考慮因素;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門也大多設立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專項資金或通過項目予以傾斜性支持。通過多渠道支持,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條件普遍改善。
  4)促進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制度建設。
  評估內容涉及研究水平、人才隊伍、研究條件、管理水平等,是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綜合水平的大檢驗,因此,各國家重點實驗室圍繞評估要求的內容,制定了經費使用辦法、人才引進辦法、設備管理制度、人員任免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依托單位也針對國家重點實驗室制定了專門的運行管理辦法等。同時,國家重點實驗室和依托單位也加強了制度的貫徹執行力度,保證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健康有序地發展。
  3 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的成功經驗
  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是科技管理改革一項創新性成果。從實施評估制度開始就堅持了順應科技發展需要,緊緊把握科技發展規律,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特點。
  1)把握定量評估與定性評估的關系,發揮評估的指揮棒作用。
  在國家重點實驗室建立初期,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運行管理尚處于探索階段,在當時我國科技水平相對落后的大環境下,利用定量評估的手段,有利于調動科研工作者的積極性,引導科研工作向國際水平靠拢。
  到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國家重點實驗室已經出現了重數量輕質量,簡單拼湊的現象。用量化指標來考量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管理與運行水平,已不能夠對不同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作出客觀公正地評價,不利于國家重點實驗室踏實地開展系列性的深層次研究,阻礙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從跟蹤研究向創新研究的跨越。
  科技部及時地發現并把握住了這個變化,在20世紀末,對評估指標體系進行了調整,由定量評價為主逐漸向定性評價過渡,定量分由占總分的15%減低為占10%,最終降為0,實現了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定性評估。實現了從初期的依據國家重點實驗室成果數量進行評價,到重視評價成果質量,再到評價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不多于5項的標志性成果的轉變,引導國家重點實驗室克服浮躁情緒,集中精力從事原始創新研究、注重出大成果。
  2)順應國家重點實驗室發展規律與需要,變對國家重點實驗室進行分類到對國家重點實驗室成果進行分類。
  國家重點實驗室發展初期,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研究內容比較窄,國家重點實驗室規模也相對較小。早期的評估工作中,按照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主要研究內容,將國家重點實驗室分為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兩種類型。
  隨著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發展,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研究需要更多的學科交叉和融合,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研究內容已經不能再單純地以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進行界定,絕大多數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不但開展深層次的基礎理論研究,同時也瞄準了國家重大需求和經濟建設、安全保障領域的重大科學問題開展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單元的設置也越來越趨于多元化,更強調國家重點實驗室內部各單元之間的合作,更強調國家重點實驗室與其他研究單位的合作,因而成果也更為豐富,國家重點實驗室分類已不能客觀反映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真實情況,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開放與流動。科技部及時地修訂了評價指標體系,淡化了國家重點實驗室類型的概念,強調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成果進行分類,評價其學術水平或科技貢獻率。
  3)抓住國家重點實驗室發展的根本,加大對人才隊伍與管理水平的評價力度。
  人才是國家重點實驗室發展的根本,越來越得到科技界的共識。國家重點實驗室計劃實施初期對研究人員隊伍要求比較寬泛。當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實現由重數量到重質量的轉變時,領軍人物的缺乏必然使得這種轉變非常困難。為引導實驗室培養或引進領軍人物,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強調考察國家重點實驗室是否有杰出人才、杰出青年人才,進而強調國家重點實驗室要有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合理的學術梯隊,要培養帥才。在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引導下,國家重點實驗室成功吸引、培養和穩定了一大批優秀的科技人才,特別是形成了一支高素質的研究隊伍,成為孕育我國科技將帥人才的搖籃。
  在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管理要求方面,也從初期的規范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發展到要求國家重點實驗室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和科技發展規律的要求加大先進機制的創新。在嚴格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的基礎上,引導國家重點實驗室創造寬松的研究氛圍,形成各具特色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文化。利用評估引導國家重點實驗室從單純的儀器設備的開放到開展實質性合作研究,實現了國家重點實驗室之間、國家重點實驗室與外單位之間的人才交流。
  4)建立淘汰機制,實行“優勝劣汰”。
  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另一項成功舉措就是引進了淘汰制,對于評估不合格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堅決予以淘汰,起到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重要作用,促進了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更加重視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內部管理也走向規范化,從而達到了以評促建,以評促改的目的。
  評估指標體系的修訂是一項系統的、各指標之間相互緊密關聯的工作。從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指標體系的走勢可以清晰地反映出人才、項目、基地的結合。實踐證明,實行定期分類評估、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使國家重點實驗室始終保持在國內外先進學科領域不斷進取、不斷發展的動力和活力。評估機制已成為保證國家重點實驗室積極創新,保持先進性,促進國家重點實驗室良性運行的重要手段。該評估機制,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發展起到了引領和督促作用,激發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培養和聚集高水平人才、出大成果的積極性,得到了廣大科技界的認可。
  4今后努力的方向
  1)不斷完善評估機制,逐步與國際通行的評估方式接軌,向職業化評估過渡。
  國家重點實驗室有嚴格的申報、建設程序,保證了其研究水平在同領域的權威性。同時,國家重點實驗室作為基礎研究的國家隊,具有很高的開放性,已經被置于科技界的廣泛關注與監督之下。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組織一支專業水平高、管理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職業評估隊伍,不定期地對國家重點實驗室進行抽查式評估。
  2)建立完善的監督制度。
  與職業化評估相配套,建立面向公眾的評估公示制度,每年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研究進展和評估報告予以公示,接受公眾的監督。
  3)規范評估程序。
  在評估指標體系已經能夠充分體現國家意志,適應了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發展現狀后,應制定規范化的評估細則,固定評估程序,使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在較長的時期內處于穩定的操作狀態,減少和避免非科學因素的影響。
  總結國家重點實驗室的評估發展歷程,可以看出這是一項系統性非常強的工作,涉及到專業研究、財務核查與監督、人員評議等,需要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作保障,需要良好的科學道德、人文環境為前提。我們只有不斷總結國內外評估經驗,適應快速發展的科技需要,具備超前的宏觀管理意識,才能發揮評估的引導和規范作用。
中國科技論壇京96~99N1科技管理20072007
實驗室/評估/人才/條件
本文系統闡述了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工作的歷史沿革,分析了評估在國家重點實驗室發展過程中的作用,總結了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的成功經驗,提出了下一步的改進方向。
作者:中國科技論壇京96~99N1科技管理20072007
實驗室/評估/人才/條件

網載 2013-09-10 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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