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也揚:勸君少頌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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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嬴政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暴君,史家早有定論。可是半個世紀以來,對他的頌揚卻常常甚囂塵上,他的反人類的殘暴行為也似乎被認為是一種正當的行為。近年一些當紅文藝家更是把他的形象搬上舞臺,國內外大演特演,還有人說這是在宣傳和平,真是極大的諷刺!筆者不能不指出:這樣的思想文化現象很不正常。
 秦始皇被頌揚的理由,是他統一了中國。這值得談談。我們縱觀古今,人類社會從早期的部落,到小國林立,到大國崛起,再到國家共同體的出現……可以說,走向統一,走向世界大同,的確是歷史發展的總趨勢。在過去時代,統一之路有兩條線索,一是社會經濟的進步,生產力這只看不見的手造成思想、文化的融合,要求地域、政治的統一;一是部落、民族、國家間的征服。前者是和平的、永恒的;后者則是暴力的,是人類社會野蠻時代的產物。雖然征服曾經有過推動歷史的作用,但濫用暴力無論何時都是受譴責的。中國傳統文化所謂“興仁義之師”、“伐無道”,也強調暴力有其道德底線。那種視人民生命如草芥,行“無道”的殘暴政權,即使它統一的國土再遼闊,也會是短命的。如何評價秦始皇統一中國呢?首先須說明,就建立統一的中央王朝而言,秦始皇不是第一人,他之前夏、商、周三代都曾建立過統一的中央王朝,因此說他是統一中國的第一人,并不準確。準確的說法應為:秦始皇是在中國建立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的第一人。所以評價秦始皇的統一,最主要的是看他開創的這種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在中國歷史上究竟積極的意義大,還是消極的意義大。戊戌維新以來,我國思想界不斷批判秦政為代表的中央集權君主專制主義,他們認為這種制度是窒礙中國社會歷史進步的罪魁禍首——正是這種制度扼殺了中華民族的思想自由和創新活力;正是這種制度使得很早就在我國出現的資本主義萌芽被反復摧殘,終不能成長壯大。我完全同意批判者的意見。秦朝統一文字和度量衡,當然應該肯定。但正如郭沫若在《十批判書》中所指出的,“這與其說是一二人的大力使然,而其實是時代的趨勢”。郭氏以自己對春秋戰國時期金文的研究,認為經過兩周七八百年的自然進化,當時列國文字的趨同已很明顯,秦統一是水到渠成的事;秦朝的度量衡則沿用當年商鞅變法時的標準,亦非贏政主持制定。
評價秦始皇的統一,還要看它給人民到底帶來了什么。是和平嗎?否,是死亡。是幸福嗎?否,是災難。秦對列國發動的戰爭,死人無數。那時還發明了以斬敵首級計戰功的辦法,造成將士濫殺成風,大軍所過,婦孺百姓的頭顱也被一齊割下湊數。據正史記載,至秦襄公五十一年,秦殺敵人數就達130余萬,其中長平戰役一次便活埋趙國降卒45萬,這在當年也屬駭人聽聞。秦統一后,人民并沒有獲得休養生息的機會。贏政好大喜功、窮奢極欲、橫征暴斂,他為自己營建連綿百里的豪華宮苑——阿房宮,又歷時數十年修筑工程浩大的驪山墓,僅后者就征用工匠70余萬。此外,“北筑長城”用40余萬人;“南戍五嶺”用50余萬人,還有其他數不盡的徭役,每年無償強征不下300萬人,相當于全國約兩千萬總人口的15%以上!如果除去老幼,則占了勞動人口的三分之一,許多地方男子不足就征女性頂替。這無疑是對社會生產力的嚴重破壞。贏政蔑視儒家的王道,崇尚法家的霸道,把韓非“法、術、勢”一套付諸實施,用動輒殺人的嚴刑峻法威懾臣民。秦律的特點是繁酷和輕罪重罚,僅死刑就有斬(如戍邊失期者“法皆斬”)、戮(先施刑受辱后斬首)、車裂(俗稱“五馬分尸”)、梟首(懸首級示眾)、棄市(在市井當眾處死)、腰斬、釜烹、坑殺(活埋)、夷族(不僅夷三族,還夷九族)等十余種;肉刑(刺面、割鼻、斷足、去勢等)更為普遍,受刑者“不可勝數”,以致“劓鼻盈蔂(筐),斷足盈車”。還有大量的勞役刑。在筑阿房宮、驪山墓乃至長城的工地上,就役使近百萬刑徒,這些人大多有去無回,死在他鄉。清代《房縣志》記載,北方叢林里曾生活著一種全身長毛的“毛人”,其祖輩是逃避筑長城的勞役犯,他們見人會問:長城筑完乎?秦皇還在乎?只要回答秦皇還在,“毛人”就嚇得逃入叢林。這種可怕的傳說被人們世代相傳,映證當年贏政確把全國變成了“赫衣塞路、囹圄成市”的恐怖的大監獄。
禁錮思想,文化專制,是秦政在中國歷史上開啟的最惡劣的先河。秦始皇把“五德始終說”尊為全國唯一信奉的學說,有礙于“定一尊”的其他思想則被視為異端,一律封殺。“焚書坑儒”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公元前213年,秦王朝下令:凡秦記以外的史書,非博士所藏的“詩、書、百家語”都要燒掉,令下三十日不燒者“黥為城旦”(即刺面后服筑城勞役);此后若有再談論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即夷族)。如此嚴酷的法令,頓使全國鴉雀無聲,長期積累的民族文化遺產化為灰燼。郭沫若評論道:“書籍被焚殘,其實還在其次,春秋末葉以來,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種精神,事實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擊。”(見《十批判書》)就在焚書的第二年,發生了秦始皇坑埋四百六十余儒生的事件,有種說法將那些被坑者指為因煉長生不老藥“終不得”而騙了贏政的方士,但《史記》引皇長子扶蘇進諫的話:“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說明秦始皇坑的主要還是“誦法孔子”的儒生。從贏政公布這些人的罪狀“為妖言以亂黔首”來看,也可證明“坑儒”事件是與“焚書”相呼應,以暴力手段對付非暴力的思想言論,實行文化專制主義的政治行為。
已故秦史專家林劍鳴先生指出,秦始皇的殘暴不是一般的用“統治階級本性”可以解釋的,他要比中國歷史上的其他帝王更暴虐,其罪過更大。這就關涉贏政其人的個性品格問題。與贏政有過接觸的尉繚留下了這樣的話:秦王為人“少恩而虎狼心”、“得志亦輕食人”。史書記載,生性多疑的贏政除身邊少數寵幸之外,不讓別人知道自己的行止,為此他居無定所,宮殿之間以暗道相連。一天他在梁山宮,從山上看見丞相李斯的車騎儀仗甚為隆重,面露不悅之色。此事被李斯得知,立即減少了自己的車騎。當贏政再次看到李斯的車騎時,意識到身邊有人通風報信,竟下令將那天在場的人全部處死。公元前211年,一顆隕石落到東郡,有人在石上刻了“始皇帝死而地分”七字發泄仇恨,贏政聞之大怒,因捉不到作案者,遂把隕石落地周圍村莊的居民統統殺死。這些事例,活脫脫顯現一個獨夫民賊徹底泯滅人性的“虎狼”面目。大獨裁者總是孤家寡人,其親信也多為卑劣之徒。秦始皇最后死在巡游途中的一場政變陰謀之中,政變的主謀是他身邊唯一信任的侍衛長、太監趙高。史家懷疑贏政死于被趙高等人謀殺,這也不是沒有可能。政變上臺的秦二世胡亥繼續行暴政,人民起義的怒濤已不可遏制。于是,趙高再搞政變殺了秦二世,讓胡亥兄弟的兒子公子嬰即位。公子嬰上臺后又殺了趙高,并夷其三族,自己最后不得不向起義軍投降,秦朝滅亡。時距秦統一才過了短短的15年。
秦統一的歷史意義,史家可以討論。但秦始皇作為千古暴君,被永遠釘在罪惡之柱上則是鐵的事實。頌揚暴君是不道德也不光彩的,應該休矣。

《炎黃春秋》2007年第4期


王也揚 2011-05-31 0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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