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歷程:哲學的價值論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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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要對當代哲學的基本性質、根本任務和歷史作用作出科學的解答,首先必須對哲學發展過程中本質特征的變化進行歷史的考察。
  作為智慧之學,哲學從本質上說就是對整個現實世界的根本性問題進行最高層次的反思。哲學的這種性質決定了它所探究的基本問題只能是整個世界最基本矛盾的反映。我們看到,隨著人類在現實世界中面臨的主要矛盾的變化,哲學所探究和解答的基本問題經歷了不同的轉換。人類自從自然界分化出來之后,就通過實踐活動與對象化的世界產生了聯系。在古代,人類的實踐活動能力極其有限,強大的自然力與人類低下的生產力之間的矛盾是當時人類面臨的主要矛盾。在與自然的聯系中,人類首先接觸到的是各種各樣的自然現象。一方面,人類對宇宙萬物感到那樣陌生;另一方面,人類對自身特有的精神活動現象感到那樣神秘。宇宙究竟是怎樣來的?人的精神活動究竟是怎么產生的?是先有精神,還是先有自然界?什么是本原的?這是哲學在她的童年時代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可以說,古代哲學實質上是本體論哲學。古代哲學著重探究的基本問題是“精神與物質的關系問題”。對物質與精神關系問題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哲學史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兩大陣營。
  到了近代,隨著人類實踐活動能力的不斷提高,人們希望更深入地了解外部世界,因此人類對知識的追求顯得愈益強烈。此時,人類在與世界的關系中面臨的主要矛盾突出地表現為人類探究自然的本質及其規律的愿望與人類自身的認識能力之間的矛盾。歐洲文藝復興后近代自然科學的興起,標志著人類面臨的主要矛盾的這種變換。在人類追求對于外部世界的知識的同時,人們也不得不認真地反問自己:我們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我們的認識能不能正確地反映現實?這個問題就是“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近代許多哲學派別圍繞著人的認識問題進行長期、激烈的爭論表明,哲學在進入她的青年時代后已經把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作為這個時期研究的基本問題。因此可以說,近代哲學基本上是認識論哲學,對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的回答,成為劃分可知論與不可知論的根據。
  工業革命以來,科學技術迅猛發展,整個世界的面貌發生了極其巨大的變化。人類文明進步的成果表明,人類通過自己的勞動實踐活動不但能夠認識世界,而且能夠按照自己的目的改造世界。這充分顯示了人作為實踐主體所具有的本質力量是何等強大。人類創造的輝煌成就使人類自身意識到,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人不應當是自然的奴隸而應當是自然的主人;同時也意識到,人類的命運不是靠冥冥上帝的安排,人用自己的行動創造自己社會的歷史。主體意識在人類的精神世界中不斷升華,人與世界的關系進入了一個發生巨大變化的嶄新時代。
  新的時代呼喚新的哲學。這個反映時代要求的新哲學終于在19世紀40年代應運而生了。馬克思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這份新哲學的綱領中宣告了新哲學與舊哲學的根本區別:舊的哲學只是在于解釋世界,新的哲學則在于改變世界。這個劃時代的宣告向人們表明,在人與世界關系發展的新階段,哲學的使命已經不是論證人類能否認識世界,人類怎樣解釋世界的問題,而是闡明人類如何發揮自己的本質力量,通過實踐改造對象世界,創造對象世界,使對象世界更好地為人類服務的問題。隨著時代賦予哲學使命的轉變,“主體與客體的關系問題”已經成為現當代哲學所要探究的基本問題。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命題內涵的價值論意義正日益明顯地凸現出來。因此,如果作出這樣的判斷:當代哲學本質上是價值論哲學,我以為是毫不為過的。
      二
  通過上述考察,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兩千多年的歷史發展過程中,隨著人與世界矛盾關系的變化,哲學探究的基本問題經歷了三次大的轉換:精神與物質的關系問題→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主體與客體的關系問題。哲學基本問題的三次大轉換,導致了哲學自身表現形態(或者借用庫恩的概念——“范式”)的三次改變,即從本體論哲學范式到認識論哲學范式再到價值論哲學范式的變革。
  哲學表現形態的第三個發展階段——價值論哲學范式的變革肇始于馬克思。我國哲學界普遍認同恩格斯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1888年單行本序言中對馬克思《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所作的評價,認為《提綱》是“包含著新世界觀的天才萌芽的第一個文件”(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1995年版,第213頁。)。那么這個新世界觀究竟“新”在哪里?也就是說馬克思的新哲學與舊哲學的本質區別何在?其實,與一切舊哲學相比,馬克思的哲學是一種功能全新的哲學。以往哲學的主要功能是“解釋世界”,但是馬克思創立的新哲學的主要功能卻是“改變世界”。“解釋世界”與“改變世界”兩種不同的功能,反映了新舊哲學不同的性質、不同的歷史使命。總的說來,“解釋世界”對主體而言只具有認識意義,因此,目的在于解釋世界的哲學必然只能歸于認識論哲學范式。“改變世界”對主體而言則有著強烈的價值意義,所以,以“改變世界”為旨歸的哲學顯然屬于一種新的哲學范式——價值論哲學范式。當然,馬克思只是進行這一哲學范式變革的創始者,他確實沒有從學理上論證和規范他的新哲學的理論形態。但是我們必須看到,作為革命家和理論家的馬克思,他一生的革命實踐和理論探索所體現的價值追求,已經為他的哲學思想的性質作了最好的注解。
  在馬克思之后,德國新康德學派首先明確地把價值論作為一個哲學理論提了出來。正是基于這樣的學術史背景,再加上教條主義的思想束縛,人們長期以來一直把“價值論”看作是屬于資產階級專有的哲學理論。因此在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時間里,馬克思主義陣營的哲學理論工作者不研究價值問題,價值理論成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的一塊禁區。直至蘇共二十大以后,蘇聯才承認有研究價值問題的必要,只是到了60年代中期以后,蘇聯哲學界才把馬克思主義價值論作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一個范疇確立下來。在我國進入新時期以來,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發展,價值問題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理論呼應實踐的要求,價值研究逐漸成為我國哲學界的研究熱點之一。經過十幾年的研究、探討,我國哲學界已經達成這樣的共識:價值論與本體論、認識論一樣,是馬克思主義哲學體系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
  從拒斥價值論于馬克思主義哲學之外,到把價值論納入馬克思主義哲學體系中作為它的一個組成部分,這是我國哲學界在思想認識上的一個很大進步。但是必須指出,這種認識上的進步還是很有限的。因為它存在著兩個重要的局限:第一,它只是把本體論、認識論和價值論看作是哲學體系的構成部分,沒有看到本體論、認識論和價值論本身就是哲學的一種表現形態,就是一種哲學范式。第二,它只是以靜態的眼光看待本體論、認識論和價值論的相互關系,把三者看作是并列關系,沒有用動態的眼光看出它們之間是一種前后遞進的關系,沒有認識到前者是后者的基礎,后者包容前者并高于前者。本體論和認識論作為基礎性的因素內含在價值論哲學之中。因此,價值論哲學不是對本體論哲學和認識論哲學的否定,而是對它們的超越。
      三
  考察馬克思的整個哲學運思范圍,我們可以發現這樣一個明顯的特點:在馬克思的哲學視野中,本體論問題甚少涉及,認識論問題也不是馬克思關注的重點,只有價值論問題才是馬克思著力探究的中心問題。這個事實可以佐證本人提出的馬克思的哲學是對本體論哲學和認識論哲學超越的觀點。當然,這種超越是以本體論和認識論作為基礎的超越。
  前文已經指出,本體論、認識論、價值論三者之間是前后遞進的關系,后者是建立在前者基礎上的,它包容前者并高于前者。因此,作為最高(就目前為止)發展形態的哲學——價值論哲學必然要把本體論因素和認識論因素作為自己基礎性的東西。所以馬克思在進行哲學變革時,既要超越本體論哲學范式和認識論哲學范式,又要保留必要的本體論因素和認識論因素,這樣才能夠為自己的新哲學確立堅實的根基。馬克思找到了解決問題的辦法,這就是在超越本體論哲學和認識論哲學時,作出“本體論承諾”和“認識論承諾”。
  馬克思的本體論承諾是:對于人類以及人類的實踐活動來說,必須承認“外部自然界的優先地位”,但是這個外部自然界不是“先于人類歷史而存在的那個自然界”,而是人類生活于其中、由人類的實踐活動改變著的“整個現存的感性世界。 ”(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1995年版,第77頁。)馬克思的這一承諾包含兩個重要內涵:第一,馬克思承認外部自然界對于人類及其實踐活動的先在性,表明馬克思的承諾是唯物主義的;第二,馬克思強調外部自然界與人類及其實踐活動的相關性,表明馬克思的承諾與舊唯物主義有著根本的區別。
  馬克思的認識論承諾是:人的思維“具有客觀的真理性”,但是“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1995年版,第55頁。 )馬克思的認識論承諾同樣具有兩個重要內涵:第一,馬克思承認人的思維具有客觀的真理性,表明馬克思的承諾是可知論的;第二,馬克思指出“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1995年版,第55頁。 )表明馬克思的承諾特別強調實踐對于人們獲得真理性認識的重要作用,這是與以往任何認識論都不相同的。
  正是在堅持實踐的唯物論承諾和實踐的可知論承諾前提下,馬克思哲學超越了本體論哲學和認識論哲學,達到了價值論哲學的高度。
  現在,當我們理解了馬克思創立的新哲學是哲學發展的第三階段的表現形態——價值論哲學范式之后,回頭去看十幾年來我國哲學界關于馬克思主義哲學性質的某些爭論,就顯得沒有多少實質性意義了。這些爭論主要表現為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是“物質本體論”還是“實踐本體論”?馬克思主義哲學認識論是“辯證唯物主義”的還是“實踐唯物主義”的?其實,“物質本體論”與“實踐本體論”之爭,只是關于本體論哲學范式的論爭。“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與“實踐唯物主義認識論”之爭,只是關于認識論哲學范式的論爭。它們都未上升到價值論哲學范式的高度,因此都未能抓住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本質。
      四
  馬克思進行的哲學變革一個最根本的特點,是賦予人類社會實踐以極重要的價值論意義。在馬克思那里實踐不僅具有認識論品格,而且更具有價值論品格;實踐的意義不僅體現于檢驗認識的真理性方面,更主要地表現在它對價值實現所具有的現實性作用方面。但是,我們長期囿于認識論哲學范式,對這一點并沒有足夠清醒的認識。所以,我們盡管承認“實踐”概念對于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重要性,但總是著眼于實踐的認識論意義。聯系二十年前的真理標準討論,本人認為,在認識論哲學范式內探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問題,必然會遇到無法逾越的理論“陷阱”。
  把實踐作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首先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實踐活動本身是一個不斷延展的過程,它在延展的過程中既呈現為無數個不同的發展階段(環節),同時又包含著向各個方向發展的可能。在如此不確定的情況下,人們難以把握在哪一個環節上哪一個方向上的實踐活動可以成為檢驗真理的標準。這里我們遇到了第一個理論陷阱。
  當然,我們可以進行界定,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際上是指“實踐的結果”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但是實踐的結果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那么哪一種實踐的結果才是正確的?才可以作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里我們遇到了第二個理論陷阱。
  或許,我們還可以作進一步的界定,說只有與人們的愿望相符合的實踐結果,即達到人們預期目的的實踐結果,也就是說成功的實踐才是正確的,才可以作為檢驗真理的標準。但是不同的人們有不同的愿望、不同的預期目的,在某些人看來是成功的實踐,在另一些人看來則是失敗的;某些人認為是正確的實踐,而另一些人則認為是錯誤的。這樣的話,如何確定哪些人的實踐結果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呢?這里我們遇到了第三個理論陷阱。
  實質上,第一個陷阱提出了實踐過程的不確定性問題,第二個陷阱提出了實踐結果的多樣性問題,第三個陷阱提出了實踐目的的多樣性問題。這些陷阱所蘊含的不確定性和多樣性問題,使得在認識論哲學范式內“實踐”這個唯一標準難以確立。可以說,這三個理論陷阱構成了在實踐標準問題上的“認識論困境”,如果老是在認識論哲學范式內兜圈子,是無法擺脫這個困境的。只有實現哲學范式的轉換,超越認識論哲學,站在價值論哲學的高度看問題,才能夠擺脫這個困境,才能夠透徹地認識馬克思實踐學說的根本性質,才能夠真正理解馬克思實踐學說在實現哲學從近代形態向現當代形態轉變過程中所起的偉大的革命性作用。
  就在我們在認識論哲學范式內轉不出去時,鄧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三個有利于”標準。這個標準是價值標準,它對價值主體和價值目標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三個有利于”標準的提出,實現了在主客體關系的判斷標準問題上由認識論層次向價值論層次的躍遷。這表明,鄧小平真正接續并深化了馬克思關于哲學從認識論形態向價值論形態轉換的思路。
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福州22~25B1哲學原理高飛樂19991999作者單位:中共福建省委黨校 作者: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福州22~25B1哲學原理高飛樂19991999

網載 2013-09-10 21: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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