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倫理學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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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與自然的關系問題,是人類所面臨且必須予以解決的最基本的基礎性問題。今天,隨著人類所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遭到愈來愈嚴重的破壞和環境危機的日益加深,人們已愈來愈清楚地意識到,對環境污染和生態失衡問題的解決,不能僅僅依賴經濟和法律手段,還必須同時訴諸倫理信念。只有以倫理信念為基礎,環境保護運動才能從幼稚走向成熟,從膚淺走向深沉。這種倫理信念就是環境倫理學的基本理念。當代的環境倫理學家為人們保護環境的行為提供了四種不同的倫理理念,即開明的人類中心主義、動物解放/權利論、生物平等主義與生態整體主義。
      一、 開明的人類中心主義(       enlightenedanthropocentrism)
  環境問題不僅僅是一個技術問題,不是科學技術提供資源(或消除污染)的速度慢于人類消費資源(或制造污染)的速度。技術問題只是環境危機的表面征候。環境問題的實質是價值取向問題。環境倫理學認為,狹隘的人類中心主義是導致當代的環境問題的深層根源,它主要表現為:集團利己主義、代際利己主義、人類主宰論、粗鄙的物質主義和庸俗的消費主義、科學萬能論與盲目的樂觀主義。因此,人類要想使全球環境惡化的趨勢得到有效的遏制,就必須首先拋棄狹隘的人類中心主義,接受開明的人類中心主義。
  在開明的人類中心主義看來,地球環境是所有人(包括現代人和后代人)的共同財富;任何國家、地區或任何一代人都不可為了局部的小團體利益而置生態系統的穩定和平衡于不顧。人類需要在不同的國家和民族之間實現資源的公平分配,建立與環境保護相適應的更加合理的國際秩序,也要給我們的后代留下一個良好的生存空間;當代人不能為了滿足其所有需要而透支后代的環境資源。地球的承載力是有限的,人類必須要節制其空前膨脹的物質欲望,批判并矯正發達國家那種消費主義的生活方式。為了維護地球的生態平衡,發展中國家有責任在保護環境與可持續發展之間保持某種平衡;發達國家則有義務減少其能源消耗總量,并支持和參與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保護,幫助發展中國家走出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兩難困境。總之,人類必須要學會作為一個整體共同生活在地球上,必須要建立一個以所有國家的平等為基礎的“地球村聯邦”,在這個聯邦中,霸權主義和專制獨裁都能夠得到來自內部和外部的有效控制,所有人的基本人權都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證,所有人都能享有一種充滿尊嚴的生活。
      二、 動物解放/權利論( animal liberation/rightstheory)
  對于環境保護運動來說,開明的人類中心主義是必要的,但又是不夠的,因為它不能為人們保護瀕危動植物和荒野的行為提供充足的理由,也無法解釋那些激進的環境主義運動。因此,倫理關懷的范圍必須擴展。環境倫理學為人們保護動物的行為提供了兩個不同的倫理根據。
  以辛格(P.Singer)為代表的動物解放論從功利主義倫理學出發,認為我們應當把“平等地關心所有當事人的利益”這一倫理原則擴展應用到動物身上去。在功利主義看來,凡能帶來快樂的行為就是善的行為,凡帶來痛苦的行為就是惡的行為。動物也能感受苦樂,因此,我們必須要把動物的苦樂也納入我們的“道德計算”中來。痛苦就是痛苦,不管它是發生在人身上還是發生在動物身上;帶來痛苦的行為永遠是不道德的行為,不管痛苦的承受者是人還是動物。因此,我們有義務停止我們那些給動物帶來痛苦的行為。
  由于不同動物(包括人)的利益有時會發生沖突,因而動物解放論提出了協調不同動物的利益沖突的“種際正義原則”,即在解決動物物種之間的利益沖突時,必須要考慮兩個因素:發生沖突的各種利益的重要程度(是基本利益還是非基本利益)和其利益發生沖突的各方的心理復雜程度。種際正義原則的基本要求是:一個動物的基本利益優先于另一動物的非基本利益,心理較為復雜的動物的利益優先于心理較為簡單的動物的類似利益。
  以雷根(T.Regan )為代表的動物權利論從康德的道義論倫理學出發,認為我們之所以要保護動物,是由于動物和人一樣,擁有不可侵犯的權利。權利的基礎是“天賦價值”(inherent value);而人之所以擁有天賦價值,是由于人是有生命、有意識的生命主體(the subject-of-a-life):擁有期望、偏好、感覺、記憶、 認同感和實現自己的意愿的能力,擁有一種伴隨著愉快和痛苦的生活以及獨立于他人的功用性的個體幸福狀態。然而,成為生命主體的這些特征,動物(至少是心理較為復雜的哺乳類動物)也具有。因而,動物也擁有值得我們予以尊重的天賦價值。這種價值賦予了它們一種道德權利,即獲得尊重的權利。這種權利決定了我們不能把它們僅僅當作促進我們福利的工具來對待,就像我們不能以這種方式來對待其他人那樣。
  動物的權利和人的權利雖然都是不可侵犯的,但在特殊情況下,個體不應被傷害的權利也是可以被侵犯的,只要這種侵犯的目的是為了阻止對其他無辜個體的更大傷害。這一限制條件從質的方面限制了侵犯個體(動物或人)的權利的邊界。但在現實的道德生活中,善善相傷、惡惡相權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為此,動物權利論者又提出了兩個原則:傷害少數原理和境況較差者優先原理。
  由于從倫理的角度看,動物與人完全是平等的,我們再也找不到奴役、壓迫和利用其他動物的道德理由,因而,動物解放/權利論認為,我們有道德義務廢除那些給動物帶來痛苦或使動物遭受折磨的習慣作法;把動物應用于科學研究、商業性的動物飼養業、商業性的和娛樂性的打獵和捕獸行為;同時,我們有義務做一名素食主義者。
  動物解放/權利論無疑是對傳統的道德觀念和生活習慣的巨大挑戰。雷根明確指出,動物權利運動是人權運動的一個部分。辛格亦認為,動物的解放是人類解放事業的繼續;“動物解放運動比起任何其他的解放運動,都更需要人類發揮利他的精神。動物自身沒有能力要求自己的解放,沒有能力用投票、示威或者抵制的手段反抗自己的處境。人類才有力量繼續壓迫其他物種……我們是繼續延續人類的暴政,證明道德若與自身利益沖突就毫無意義,還是我們應當經得起挑戰?縱使并沒有反抗者起義或者恐怖分子脅迫我們,卻只因為我們承認了人類的立場在道德上無以辯解,遂愿意結束我們對于人類轄下其他物種的無情迫害,從而證明我們仍然有真正的利他精神”。確實,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認真地想想這個問題,并作出無愧于人的尊嚴的回答。
      三、生物平等主義(boi-egalitarianism)
  從關心人的福利到關心動物的福利,這是提升人的道德境界的有效途徑;但是,許多環境倫理學家仍然認為,動物解放/權利論的道德視野還不夠寬闊,對動物之外的生命還缺乏必要的道德關懷,因而他們決心繼續擴展倫理關懷的范圍,  使之容納所有的生命。  施韋澤( A.Schweitzer)的敬畏生命的倫理理念和泰勒(P.Taylor )的尊重大自然的倫理思想從兩個不同的角度闡釋了生物平等主義的基本精神。
  敬畏生命的基本要求是: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那樣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滿懷同情地對待生存于自己之外的所有生命意志。“善的本質是:保持生命、促進生命,使可發展的生命實現其最高的價值;惡的本質是:毀滅生命、傷害生命,阻礙生命的發展。”一個人,只有當他把所有的生命都視為神圣的,把植物和動物視為他的同胞,并盡其所能去幫助所有需要幫助的生命的時候,他才是有道德的。當然,人的生命也值得敬畏。為了維持人的生命,我們有時確實得殺死其他生命。但是,我們只有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才可傷害或犧牲某些生命,而且要帶著責任感和良好意識作出這種選擇。敬畏生命的倫理可以幫助我們意識到這種選擇所包含著的倫理意蘊和道德責任,它可以使我們避免隨意地、粗心大意地、麻木不仁地傷害和毀滅其他生命。通過這種方式,敬畏生命的倫理能夠引導我們過一種真正倫理的生活。
  泰勒的尊重大自然的倫理學認為,人只是地球生物共同體的一個成員,他與其他生物是密不可分的;人類和其他物種一樣,都是一個相互依賴的系統的有機構成要素;每一個有機體都是生命的目的中心;人并非天生就比其他生物優越。對人的優越性觀念的拋棄,就是對物種平等觀念的接受。因此,所有的物種都是平等的,都擁有同等的天賦價值;而一個有機體一旦被視為擁有天賦價值,那么,人們對它所采取的唯一合適的態度就只能是尊重。所謂尊重大自然,就是把所有的生命都視為擁有同等的天賦價值和相同的道德地位的實體,它們都有權獲得同等的關心和照顧。
  為了使“尊重大自然”這一終極性的倫理關懷具有可操作性,泰勒還提出了四條環境倫理規范以及與這四條規范相應的環境倫理美德:不作惡的原則——關照的美德;不干涉的原則——敬重和公正的美德;忠誠原則——誠信的美德;補償正義原則——公平和平等的美德。
  我們有尊重其他生命的義務,也有尊重人的義務;人的福利與其他生命的福利常常發生沖突。為此,泰勒提出了五條化解這種義務沖突的倫理原則:自衛原則,對稱原則,最小錯誤原則,分配正義原則和補償正義原則。
  作為擴展人們的道德關懷范圍的一種嘗試,生物平等主義對人們的道德理性、道德胸懷和道德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著越來越多的義務對象進入了道德關懷的范圍,人們所要承担的道德責任也越來越多了。這首先需要的是改變我們內心的道德信念和責任意識。許多人正在用實際的行動改變他們的內在道德信念,用對生命的敬畏和愛護展現他們尊重大自然的態度。因此,對作為道德代理人的人來說,接受生物平等主義并不是不可能的。盡管這還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但是,我們沒有任何道德理由去阻攔人們對人與其他生命和諧關系的追求。
      四、生態整體主義(eco-holism)
  生物平等主義雖然關心個體,但卻否認生物共同體的實在性,否認人對物種本身和生態系統負有直接的道德義務,這與現代生態學對生物之間的相互聯系、相互依存、以及由生物和無生物組成的生態系統的重視和強調是不協調的。受現代生態學的啟發,生態整體主義認為,一種恰當的環境倫理學必須從道德上關心無生命的生態系統、自然過程以及其他自然存在物。環境倫理學必須是整體主義的,即它不僅要承認存在于自然客體之間的關系,而且要把物種和生態系統這類生態“整體”視為擁有直接的道德地位的道德顧客。據此,生態整體主義從三個角度(即大地倫理學、深層生態學和自然價值論)闡發了保護生態系統的倫理理由。
  大地倫理學(land ethic)的宗旨是要“擴展(道德)共同體的界線,使之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動物,或由它們組成的整體:大地”,并把“人的角色從大地共同體的征服者改變成大地共同體的普通成員與普通公民。這意味著,人不僅要尊重共同體中的其他伙伴,而且要尊重共同體本身”。這是由于人不僅生活在社會共同體中,也生活在大地共同體中;而人只要生活在一個共同體中,他就有義務尊重共同體中的其他成員和共同體本身。這種義務的基礎就是:共同體成員之間因長期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情感和休戚與共的“命運意識”。
  因此,道德情感是大地倫理學的一個重要基礎。利奧波德明確指出:我不能想象,在沒有對大地的熱愛、尊重和敬佩,以及高度評價它的價值的情況下,能夠有一種對大地的倫理關系。當然,大地倫理學又不僅僅是一個情感問題。“大地倫理的進化不僅是一個感情發展過程,也是一個精神發展過程。……當倫理的邊界從個人推廣到共同體時,它的精神內容也增加了。”大地倫理學的這個新的精神內容就是:“一件事情,當它有助于保護生命共同體的完整、穩定和美麗時,它就是正確的;反之,它就是錯誤的。”因此,大地倫理學把生物共同體的完整、穩定和美麗視為最高的善,把共同體本身的“好”視為確定其構成部分的相對價值的標準,視為裁定各個部分的相互沖突的要求的尺度。
  由內斯(A. Naess)開創的深層生態學(deep ecology)包括兩個基本的倫理規范,第一,每一種生命形式都擁有生存和發展的權利:若無充足理由,我們沒有任何權利毀滅其他生命。第二,隨著人們的成熟,他們將能夠與其他生命同甘共苦。前一規范即生物圈平等主義,后一規范即自我實現論。
  深層生態學的生物圈平等主義與生物平等主義的基本精神是大致相通的,它的獨特貢獻是自我實現論。深層生態學所理解的“自我”是與大自然融為一體的“大我”(Self,以大寫字母開頭),而不是狹隘的“自我”(self,以小寫字母開頭)或本我(ego)。自我實現的過程,也就是逐漸擴展自我認同的對象范圍的過程。通過這個過程,我們將體會并認識到,(1)我們只是更大的整體的一部分, 而不是與大自然分離的、原子式的個體;(2)我們作為人和人的本性, 是由我們與他人以及自然界中其他存在物的關系所決定的。因此,自我實現的過程,也就是把自我理解并擴展為大我的過程,縮小自我與其他存在物的疏離感的過程,把其他存在物的利益看作自我的利益的過程。
  以羅爾斯頓(H. Rolston)為代表的自然價值論(the value ofnature)把人們對大自然所負有的道德義務建立在大自然所具有的客觀價值的基礎之上。在自然價值論看來,價值就是自然物身上所具有的那些創造性屬性,這些屬性使得自然物不僅極力通過對環境的主動適應來求得自己的生存和發展,而且它們彼此之間相互依賴、相互競爭的協同進化也使得大自然本身的復雜性和創造性得到增加,使得生命朝著多樣化和精致化的方向進化。價值是進化的生態系統內在地具有的屬性;大自然不僅創造出了各種各樣的價值,而且創造出了具有評價能力的人。
  生態系統是價值存在的一個單元:一個具有包容力的重要的生存單元,沒有它,有機體就不可能生存。共同體比個體更重要,因為它們相對來說存在的時間較為持久。共同體的美麗、完整和穩定包括了對個性的持續不斷的選擇。因此,生態系統所擁有的不僅僅是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它更擁有系統價值(systematic value)。這種價值并不完全濃縮在個體身上,也不是部分價值的總和,它彌漫在整個生態系統中。由于生態系統本身也具有價值——一種超越了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的系統價值,因而,我們既對那些被創造出來作為生態系統中的內在價值之放置點的動物個體和植物個體負有義務,也對這個設計與保護、再造與改變著生物共同體中的所有成員的生態系統負有義務。
  羅爾斯頓強調指出,環境倫理是一個人的道德境界的新的試金石。一個人如果只捍衛其同類的利益,那么,他的境界并未超出其他存在物;他與其他存在物處于同一檔次:僅僅依據自然選擇的原理在行動。在與其他人打交道時,他是一個道德代理人;但在與大自然打交道時,他卻沒有成為道德代理人。他并不知道人的真正的完美性——對他者的無條件的關心。人應當是完美的道德監督者,他不應只把道德用作維護人這種生命形式的生存的工具,而應把它用來維護所有完美的生命形式。人的價值和優越性并不僅僅表現為人擁有表達自己、發揮自己潛力的能力,它還包括我們觀察其他存在物、理解這個世界的能力和自我超越的能力。在地球上,只有人才具有客觀地(至少在某種程度上)評價非人類存在物的能力,人的這種能力——飽含仁愛,毫無傲慢之氣應該得到實現。那既是一種殊榮,也是一種責任,既是贊天地之化育,也是超越一己之得失。
      五、整和與超越:走向一種開放的環境倫理學
  從理論上看,人類中心主義、動物解放/權利論、生物平等主義和生態整體主義雖然存在著差異,但從環境保護運動的角度看,它們卻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因為它們都為保護環境的行為提供了各具特色的道德理由和各有千秋的倫理論證。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以把開明的人類中心主義視為一種具有普遍性的社會倫理標準,要求所有的人都予以遵守,而把動物解放/權利論、生物平等主義和生態整體主義理解為具有終極關懷色彩的個人道德理想,鼓勵人們積極地加以追求。
  就環境道德生活的實際而言,我們可以把上述四種理論所追求的理想視為逐漸升高的四種境界:人類中心境界、動物權利境界、生物平等境界和生態整體境界。人類中心主義、動物解放/權利論、生物平等主義、生態整體主義的優勢和合理性可以分別在這四個不同的境界中得到最佳的體現和說明。
  人類中心境界是環境保護的最基本的、可以普遍化的境界,必須要用法律來強制性地加以推行。動物權利境界、生物平等境界和生態整體境界原則是環境保護的高級美德。確實,一個人如果對動物殘酷無情,那他對其他人的關心肯定也是有限的;一顆完美的心靈不可能由這樣兩個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對他人的同情和關心,一部分是對動物和其他生命的冷漠無情。完美的德性不僅應在人與人的關系中表現出來,還應在關心和愛護其他生命的行動中體現出來。在環境倫理修養方面,一個人當然首先要履行人類中心境界的義務;但這并不意味著,環境倫理修養到此就止步了,也不意味著,人類中心境界就是環境道德的最高境界。人的道德修養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道德境界是沒有上限的。從這個角度看,動物解放/權利論、生物平等主義和生態整體主義把人的道德義務的范圍擴展到非人類存在物身上的作法,又為人們的道德修養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人應該有一種偉大的情懷:對他人的關心,對動物的憐憫,對生命的愛護,對大自然的感激之情。他應當與某種永恒的東西“照面”,把生活的意義與某種比個人更宏大的過程聯系起來。這種永恒的東西和偉大的過程就是生命(包括人的生命)的生生不息和綿延不絕,就是大自然的完整、穩定和美麗,就是“生物成物”的大生和廣生之德——這就是我們所理解的環境倫理學的基本理念。
道德與文明津6~10B8倫理學楊通進20002000人類目前所面臨的深度危機源于伴隨近代文明的出現而形成,且已得到廣泛傳播的主流價值觀。因此,要使人類走出目前的困境,就必須反思和改變這種主流價值觀。作為一種全新的倫理學,環境倫理學的一個革命性的變革就在于,它在強調人際平等、代際公平的同時,試圖擴展倫理學的視野,把人之外的自然存在物納入倫理關懷的范圍,用道德來調節人與自然的關系。開明的人類中心主義/動物解放/權利論/ 生物平等主義/生態整體主義楊通進,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北京 100732 作者:道德與文明津6~10B8倫理學楊通進20002000人類目前所面臨的深度危機源于伴隨近代文明的出現而形成,且已得到廣泛傳播的主流價值觀。因此,要使人類走出目前的困境,就必須反思和改變這種主流價值觀。作為一種全新的倫理學,環境倫理學的一個革命性的變革就在于,它在強調人際平等、代際公平的同時,試圖擴展倫理學的視野,把人之外的自然存在物納入倫理關懷的范圍,用道德來調節人與自然的關系。開明的人類中心主義/動物解放/權利論/ 生物平等主義/生態整體主義

網載 2013-09-10 2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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