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族文化的生成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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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是我們十分熟悉的一個詞。文化作為人類勞動產品的總和,其范圍和類型是寬泛而復雜的,包括不斷重復已成模式的思想方法和思維定式、情感態度、價值評價和行為方式等許多方面的內容。文化是人類創造的結果,人類又是文化孕育和滋養的產兒,二者相依相伴,互為互動。而人類在一定的歷史階段中是以民族的形式存在著,從而便使人類的文化標上了民族文化的印記。文化既是人類的,又是各民族的。
  從人類文化的意義上來說,文化作為全人類歷史活動的產物,雖然文化的形態不同,種類繁多,但是其普遍的精神實質是相同的,即質的共同性。
  從民族文化的意義上來說,每個民族都有著各自獨特的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生產狀態、文化特征差異,從而構成了文化的民族特色,正是這種民族的特色,標示出了不同文化群的差別,也構成了人類文化的繁多和呈現民族文化的異彩。文化的這種特色是文化作為社會歷史活動產物的必然,也是文化自身運動的哲學。
      一、人類文化的共同質性
  文化是人類根據自己的需要創造出來的,文化的功能就是滿足人們的需要。任何一個人一旦呱呱墜地,就需要吃,需要喝,需要保持溫暖,需要安全屏障。而要滿足這些需要,就必須具備足夠的物質生活資料,即食物、飲料、衣服、房屋、交通工具……而且隨著其成長,則需要語言文字、姓氏、信仰、婚姻家庭、倫理道德思想等等。所以作為類存在的人在本質上是共同的。這些類特征不會因民族的不同而缺乏或增盈。具有本能欲望的生物學意義上的人更多地構成了人性中的質素,凡人都需要生理滿足,只不過因地域和生產水平發展程度不同,提供的數量有多有少,質量有高有低,品種和具體特點有一定差異,而決不因民族不同而出現質的差異,就是說,人性中維持生存的基本部分是共有的,同一的。因為如此,我們在整個人類文化發展史上發現許多不同民族具有大致相同的文化現象。李約瑟在《中國科技史》中就列舉了中國與歐洲文化的眾多相似之處。威爾遜也認為:埃及、美索不達米亞、印度、中國、墨西哥、中美洲和南美洲的早期文明都極其相似。而我們今天研究不同民族文化,不都是從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入手,都是從基本的、相同的內容開始的嗎。只不過許多文化現象,由于千百年來的演化變遷,其原初的本能意味有一些被后來發展的層層文明現象所封蓋和遮掩,但其埋藏在深層的積淀著的生物性原動力卻仍然存在。
  人類本質特性的共同性,決定了任何一個民族在現實世界都必然會面對如下幾種關系:人與自然關系中的文化、人與社會關系及其相應行為中的文化、人的創造性思維中的文化。
  人與自然的關系中的文化,是指被人改造過的,或是在人為環境下產生出來的自然物。所以把這些自然物歸結為文化,是因為樺樹皮被用來做兒童搖車,荒原被開墾成牧場,土木樹枝被建成居所,山花被插在頭上以觀賞,埋藏在地下的巖石被加工后掛在婦女的身上做飾物……所有這些,就是自然物向文化的轉變,即產生于人與自然的關系中的文化。當然,這種文化不僅僅是表現為簡單的物質層面上的文化,同時也包含著人的目的和追求,包含著人對自然的認識和某種物欲占有的、審美享受的或是宗教崇拜的追求和理解等等。如藏族喜歡綠松石、維吾爾族喜歡紅石榴石、漢族喜歡白玉佩,看似差別很大,但在實質上是相通的,無論是紅,還是綠,都與實際的功利目的相聯系,都包含著對美的追求和對生命的熱愛。
  人處于社會之中,人和人之間關系基本上都是一種社會關系。雖然說人與人之間原本也有一種自然關系,如血親關系、兩性關系等等。但是在人類社會形成和發展過程中,這些自然關系也具有了社會性的內容。如血親的遠近導致稱謂文化,兩性的結合出現婚俗文化等等,成為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組成部分。為了適應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社會關系,人們形成了一定的群體結構(如民族)、道德習俗、行為規范和禮儀制度;為了進行有效的社會管理,人們建立了各種組織機構,制定了各種規章法令,通過各種辦法將人們緊密聯系起來;為了從事各種社會活動,人們相互學習,團結協作,交流經驗……這屬于人與社會關系及其相應行為中的文化范疇。美國的科學家曾證實了歷史上傳說的普薩姆麥提楚斯法老和蘇格蘭國王詹姆斯第四作過的實驗,即把孩子放到遠離親人而且與社會完全隔絕的邊遠地區,令其生存長大,觀察其發展的狀況。羅賓·福克斯考察了這種傳說,并對實驗結果作出如下結論,他認為:“如果我們這些新的亞當和夏娃能夠生存下去并生兒育女的話——仍然完全隔離于任何文化影響——那么,他們最終也能創造一個社會。這個社會也會有如下特點:財產法、關于亂倫和婚姻的法規、禁忌和回避的習慣……”(注:參見E·O·威爾遜《論人的天性》。)可見,人類文化是存在著廣泛的相似性的。如果我們把文化分為形式和內容兩部分,那么,人類與社會關系的諸類項就是文化的形式結構,形式結構的變異是相對穩定的,從中不難得出諸民族文化的共同性這一結論。更進一步,我們還需透過表象,深入文化的底蘊去探求諸民族文化內在的同一,即人的創造性思維文化中的廣泛相似或一致性。
  人類創造文化,并不是主觀的隨意性表現,而是人對自然秩序或規律的認識。而客觀世界有自身運動的規律,這就形成了諸民族在文化的選擇底蘊上存在著廣泛的重疊,這種重疊所產生的趨同性既是人類天性的表現,也是客觀存在不為人的意志所轉移的必然。如在所有民族文化中都有兄弟姐妹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性行為的嚴格禁忌。滿族皇太極于天聰四年(1630)曾下令禁止娶繼母、伯母、嬸母、弟婦、侄婦。稱帝后記在《會典》之中:“自今以后,凡人不許娶庶母及族中伯母、嬸母、嫂子、媳婦。”“若不遵法,族相娶者,與奸淫之事一例問罪……凡人既生為人,若娶族中婦女,與禽獸何異!”。這正是隨著自然選擇的原因,隨著亂倫或近親婚配的危害被人類認識之后,自然就產生亂倫禁忌和對近親婚配的限制。我們從人類的實踐活動來看,人類認識自然、改造自然是其實踐活動的基本主題。在人類發展的早期,各民族在文化上所表現的共同性更廣泛、更充分,象原始信仰、圖騰崇拜等早期文化中就表現得十分一致。流傳在人類不同文化群體中的自然崇拜、生殖崇拜、創世神話不僅僅是個別民族的,而是全人類的,有著極為廣泛的類同現象。如薩滿教能夠在我國北方的一些民族中廣泛傳播,甚至在東北民族中廣為流行,以至有的學者認為南亞、北美、太平洋南部島國的原始信仰都可稱為“薩滿教”。這些地區的原始信仰是否用“薩滿教”來稱之,值得商榷,但卻與薩滿教極其相似,說明這些原始信仰在精神和物質上都是相通的,都同樣表現著原始的人們或這些民族的先民們面對自然力的驚恐和希望能夠主宰自然的強烈渴望,也表現了這些原始信仰深深根基于人類對自然神力的向往和希冀著解脫現實苦難這一現實生活的土壤之中。
  由上述三種關系而產生的文化一致性,反映了諸民族中存在著共同的模式,涉及到各民族都存在著需適應環境以求得生存、繁衍后代、進行勞動和商品交換、在家庭以及民族內生活、在人類生活中進行再創造等方面的內容。
      二、民族文化的個體特性
  研究諸民族文化的相似或同一并不排除或排斥民族文化的獨特性和個性。各民族因其各自不同的自然環境和不同的民族歷史發展過程都可能形成不同的文化類型,這些文化類型在與其他文化的比較中能夠表現出獨有的明顯的區別。形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既有文化自身生成發展的內因,也有文化之外的偶然的歷史變遷導致文化分化、碰撞、取代、融合、裂變。民族文化形成的基本條件,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生態環境與民族文化
  生態環境條件是一定的民族文化賴以產生、存在、發展的基礎和前提。毛澤東曾說:“我們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國家之一,它的領土和整個歐洲的面積差不多相等。在這個廣大的領土之上,有廣大的肥田沃地,給我們以衣食之源;有縱橫全國的大小山脈,給我們生長了廣大的森林,貯藏了豐富的礦產;有很多的江河湖澤,給我們以舟楫和灌溉之利;有很長的海岸線,給我國以交通海外各民族的方便。從很早的古代起,我們中華民族的祖先就勞動、生息、繁殖在這塊廣大的土地上”。(注:《毛澤東選集》合訂本《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正是在這塊土地上,孕育誕生了源遠流長的中國文化。可見,民族文化的形成和特定的生態環境條件是分不開的。
  根據斯大林給民族下的定義:“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注:《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294頁。)。先拋開對這個定義的討論,至少在民族形成初期,共同地域的成份是極其明顯的。在民族的產生、發展和成長過程中,始終離不開大自然,首先就是離不開一定的生態環境。生態環境是人類社會及民族存在和發展永恒的、必不可少的物質前提。世界不同的民族,無一例外地都把土地作為自己的母親。最直觀的原因就是他們必須生長在某一片土地之上。某個民族在地球表面的一定區域居住、勞動和生活,同時也就創造相應的文化,和這個民族以及相應文化相聯系的有關自然地理條件就是我們所說的生態環境。
  可以這樣認為:某一民族文化可以有著廣闊的選擇方向和進化的可能,但卻不能從直接給定的環境之外的作用因素中獲得就近的目的和方向,甚至也不能獲得這樣的進化目標。在民族文化生成發展演進的歷史鏈條中,生態環境在個別環節上甚至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當然,我們不是在闡述“地理環境決定論”,但我們決不應否認它在民族文化生成中的作用,這種作用突出表現在民族文化發生的源頭上。在生態環境的作用下,形成人類種族文化以及民族文化的巨大差異。
  1)、生態環境對種族遺傳及種族文化的影響
  涉及人種問題,人們往往諱莫如深,我們反對種族優劣的劃分,但無法回避人種遺傳的差異。各種族自然形態的形成與環境有著極為密切的聯系,既受環境條件制約,又在環境長期影響下表現出自己的適應性。起源于同一地區的人們,經過幾萬年的遷移變化,由于所處環境不同,在自然形態遺傳基因上也都發生了變化,因而形成不同的種族。種族文化的形成離不開一定的空間,離不開特定的生態環境。種族文化的地域性,是指種族文化在地理環境的影響下而產生的區域差異性。整個人類歷史和文化的發展,是以生態環境為基礎的,生態環境本身不能創造出文化,但它卻為人類創造文化提供了物質條件。生態環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種族文化的創造和發展。比如歐洲是個三面環海一面接陸的大半島,內部腹地小,島嶼多,半島多,這就形成一個向西開放的外向型文化。作為中國文化的發祥地黃河中下游地區,北邊是難以逾越的所謂漠北苦寒之地,西北是大山戈壁,西南是青藏高原,東面是浩瀚的太平洋,因而中國文化傳播較為困難,促使了中國內向的、求穩定的文化類型。
  2)、生態環境對民族文化的影響
  首先,地理環境在一個民族形成初期直接決定了某個民族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并在此基礎上影響了這個民族人們的實踐和認識,同時也直接形成某種特定的民族文化。每個民族在其發展的相當長的一段時期中,其經濟類型的確立,經濟的發展,生產的進行只能受制于生態環境,對此,我國民族學工作者以解放初期我國各民族所處的生態環境狀況整理出中國經濟文化類型框架,即采集漁獵文化類型、畜牧文化類型和農耕文化類型。同時,更為重要的,一定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是這個民族進一步進行更大范圍的文化創造的基礎,是更廣的文化層次的物質前提。
  第二、生態環境決定了勞動生產率的高低,從而促進或制約著民族文化的發展程度。在人類社會早期,當人們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能力還比較低下的時候,生態環境大大制約著人們的勞動生產率,人們不得不更多的“靠天吃飯”。在生態環境提供的各種條件較好、各種資源較為豐富的民族地區,這個民族的勞動生產率就高,勞動收獲就大;相反,在生態環境惡劣,各種資源貧乏的民族地區,這個民族的勞動生產率就低,付出巨大的努力,仍然難于維持溫飽。而高低不同的勞動生產率經長期歷史發展中的不斷積累,就會出現在不同生態環境下,不同地區之間經濟發展的差異。在不同的經濟基礎上,又進一步造成了文化發展的差異。因為民族發展狀況取決于這個民族人口數量的多少和人口質量的高低,而一定地域的人口數量和質量是由該地區的勞動生產率決定的。尤其是一個民族的精神文化、行為文化、制度文化,更是以生產率的提高、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為前提的,即剩余勞動時間愈多,人們創造的精神文化愈細。所以說,與生態環境相聯系的一定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是民族文化形成的重要因素。
  第三,生態環境對造就民族性格、思想境界以及認識世界的方法起著重要作用。居住在多山多水地區的傣族人,思維敏捷、能說會道,具有流水般的輕靈活潑的氣質;居住在東北黑土地上的滿族人,多穩沉凝重、堅韌耿直、沉默寡言,形成像黑土一樣的性格。事實上,居于遼闊地域,交通方便,可以縱馬馳騁的民族,思想開放;居于狹窄山區、交通不便的民族,思想穩沉保守。這正是平原意識和峽谷意識的不同。《論語》中說:“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靜。知者樂,仁者壽。”可見我國古代思想家早就注意到了地理山水對人的性格素質的影響。當然,生態環境只是民族文化形成的重要條件,但不是決定條件,決定條件是該文化所屬的社會環境。
    2、社會環境與民族文化
  社會環境雖然主要指由制度、政策、法規等構成的社會意識形態的狀況,但也包括特殊的歷史事件或歷史過程所影響而形成的社會狀況。以及由以上二者所決定和派生的諸民族文化的文化氛圍或文化態度。各民族在自身發展的歷史中不可能有共同的歷史線路或歷史境況,難免循著不同的軌跡發展,并發生一串串互不相干的歷史事件,這些偶然的隨機歷史事件會在不同程度上修整固有的民族文化結構。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任何歷史事件都是偶然性和必然性的統一。時間、地點、人物的偶然性中,包含著歷史發展的必然性,而歷史發展的總趨勢和必然性正是依靠各種偶然性表現出來的。比如,滿族入關,是中國歷史上改變民族統治的重大歷史事件,對中華民族文化的形成也至關重要。這一事件,可以發生在1644年,也可能發生在別的哪一年,開關的可能是吳三桂,也可能是李三桂、王三桂,這些都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從明末政治腐敗,人民強烈不滿,滿族崛起東北,勢力日益強大的情況看,它又是必然的。腐朽的明王朝已經到了窮途末路,滿族或遲或早總會入關,取代明王朝而建立清王朝。所以,在偶然性背后都隱藏著必然性。這樣,表面看是偶然的歷史事件,必然對民族文化的形成、融合,對民族文化的興盛和衰亡產生影響就不難理解了。重大歷史事件對社會的影響是根本性的,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甚至會造成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或歷史階段。如上述清王朝取代明王朝這樣改朝換代的政治事件對一定文化和一定文化的形成至關重要,因為這樣的事件一般都牽動全局,它導致社會環境發生徹底的改變。不管這樣的事件表面原因或是“民族矛盾”,或是“沖冠一怒為紅顏”,但從根本上看都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這兩對社會基本矛盾日益激化而直接、間接地引起的。事件一旦發生,它一方面反作用于經濟基礎,使文化發展的社會條件發生變化,從而促使文化發展變化;另一方面,它通過文化政策的調整、文化新人的啟用、某種文化創造成果的提倡和禁止,直接導致舊文化的消亡和新文化的誕生。例如,達海巴克什、額爾德尼噶蓋是滿族文化史上創制滿文的杰出人物。但是,若沒有滿、蒙的交流等一系列歷史事件,現在去說“滿族文化”就會是另一個樣子。
  絕大多數的重大歷史事件,其所包含的內容和因素是多方面的,體現出一種綜合性的特點,對社會、對文化的影響也就是多方面的、綜合性的。16世紀末17世紀初的女真,各部之間稱王爭長,互相仇殺,處于一片混亂之中。1583年努爾哈赤以“十三副遺甲起兵”。努爾哈赤本人目光遠大,積極進取,并充分利用自己的地位、權力,客觀上順應人民的意愿和歷史發展趨勢,統一建州女真全部和海西、野人女真大部,結束女真社會長期分裂、割據、仇殺、動亂的局面;創造八旗制度;筑城赫圖阿拉;設置理政聽訟大臣和十扎爾固齊;建立后金;對峙明廷;遷都沈陽;創立文字;實行“計丁授田”等等。女真統一并逐漸強大這一歷史事件,既涉及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也涉及杰出人物的出現,它們綜合地構成16—17世紀女真文化形成不可缺少的基本條件。杰出歷史人物中有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偉人,他們對民族文化的作用雖不足相同,但都同樣影響過或影響著民族文化的內容,對形成民族文化的特色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努爾哈赤本人也許談不上有什么文化建樹,但他對民族文化的影響又是無法否認的事實。政治人物或歷史事件的主要發起者不一定直接參與民族文化的建構,但他們的所作所為卻為民族文化的組成提供了文化的具體材料,甚至成為民族文化的活的靈魂,支撐著和外顯著民族文化的民族特征。而杰出的文化名人之所以偉大,不僅在于他們是民族文化的繼承者,對本民族的傳統文化作了梳理提煉,使之系統化、模式化,而且在于他們以出類拔萃的創造力重建了民族文化,為民族文化注入了新鮮的血液,把民族文化推上了一個嶄新臺階,文化杰出人物是本民族文化乳汁哺育的智慧之子,必然以自己獨有的個性和深烙的民族印記而區別于其他民族的文化。
  認真分析社會環境中的某些歷史事件或某個歷史人物,之所以能夠成為文化轉變或發展契機,成為民族文化形成的基本條件之一,正是因為這些事件或人物在一些可以決定或影響民族文化進程的方面起到關鍵的作用,表現在:第一,通過某個歷史事件的發生或某個杰出人物的創造,人們或是直接開始了某種自然力的應用,直接提高了某些技術、工藝水平和生產能力,從而提高了生產力水平;或是通過分工管理的改善或各種社會關系的調整,使經濟發展步伐加快,從而為民族文化發展提供了新的條件。第二,某個歷史事件發生或某個杰出人物登上歷史舞臺成為領袖,建立新的統治機構,制定新的社會政策,統治者完全可以有意提倡或限制某種文化的發展。第三,通過某個歷史事件,他族文化(包括外來文化和原來某一民族的亞文化)突然侵入,強制同化固有傳統文化;或征服者的文化被征服者融合,從而導致一種新的民族文化產生和形成,這種情形在中國歷史上不乏其例。
  因此,重大歷史事件是民族文化形成的基本條件之一,所以,杰出人物往往會捕捉住每一次歷史事件,并透過這一歷史事件看到更深刻、更長遠的東西,看到民族文化新時代的曙光。可以說,歷史事件本身就是文化,杰出人物就是其民族文化的優秀代表。
  從上述人類文化的共同質性與民族文化的個性特性上看,兩者是既融合又對立,這是文化在一定歷史階段的本身內在矛盾的表現。如果按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的理論來區分的話,受環境和遺傳影響形成的文化為“核心文化”,因歷史和純粹文化因素而形成的文化為“次生文化”。“核心文化”深置于民族靈魂深處,是該民族世代相傳的生產斗爭和生活實踐的經驗,是民族精神、意識、情感的沉淀物,它保持恒久,顯示得異常堅固和頑強。“次生文化”是歷史因素或在民族融合時的文化融合而誕生的新文化,這部分文化往往不滿足于固守傳統文化的藩籬,時刻想使民族文化走出狹小天地,沖破民族阻隔和封閉。這必然形成一個民族文化在發展過程中的矛盾。即從文化的最終發展來看,諸民族文化的融合是歷史的必然,不同民族文化的融合在撞擊中去粗取精,適者生存。從文化的階段發展來看,民族文化又必須以自己的民族特色與其他民族文化同領風騷,共爭日月。這種文化發展的矛盾在一定時期將會表現得十分突出和激烈。筆者認為:面對民族文化與人類文化的矛盾,應該具有一種超然闊大的文化態度。在廣泛的文化比較中,吐故納新,進行民族文化重組。一種民族文化,沒有融合不能自成新文化,只有敢于接納外來的有生命力的東西,剔除自身文化中的糟粕,民族文化才能在良性循環中聳立起驚人的豐碑。同時,應該勇敢地宣傳本民族文化。一種民族文化能夠存在下來,這本身就說明了它的合理性。宣傳民族文化,其有用的成分也會被其他民族文化所吸收、接受,從而匯入世界文化的海洋。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只有在融合與宣傳的交流中,才會顯示和充實自己的民族特色,唯有如此,才能意識到自身的進步與落后,才能推進文明與進步,通過民族文化的發展加速人類文化的融合,豐富人類文化的內涵,這樣,諸民族文化在和人類文化的融合中又保持和增強了本民族文化的特色。
  收稿日期:1998—11—30
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社版京17~22A849民族研究張雷軍/黃昌智19991999本文在分析人類文化共同質性的基礎上,從生態環境、社會環境兩方面對民族文化的生成環境進行了論述,對民族文化的發展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文化/民族文化/文化環境張雷軍(1964~),男,法學碩士,中央民族大學文化人類學專業博士生  黃昌智(1962~),男,文學學士,廣東佛山教師進修學校講師郵編:100081 作者: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社版京17~22A849民族研究張雷軍/黃昌智19991999本文在分析人類文化共同質性的基礎上,從生態環境、社會環境兩方面對民族文化的生成環境進行了論述,對民族文化的發展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文化/民族文化/文化環境

網載 2013-09-10 2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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